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条件

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含省级、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省级产品质检所)的验收工作。

五、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省级产品质检所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受

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验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报认监委领导批准。

六、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评审机构按规定执行)。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颁发验收证书

七、收费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审批工作不收费,评审的费用由评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

附件一、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附件二、申请书

附件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包括申请、受理、验收、审批等,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

需要取得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申请单位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及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受理部门(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受理申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在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组织验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委托评审机构对申请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确定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相关要求,并提出报告。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进行验收,确定申请单位符合验收条件。

评审和验收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审查批准

验收活动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出验收结论,报认监委领导批准,并颁发《验收证书》。

五、验收复查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的国家质检中心可提前半年提出复查的申请,复查合格的继续批准验收。复查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检测机构一览表

检测机构一览表 序号机构名称备注 1. C-001 信息产业部第四研究所(电子工业安全与电磁兼容检测中心) 2. C-002 信息产业部第三研究所(国家广播电视产品检测中心) 3. C-003 上海市电子仪表标准计量测试所 4. C-004 中国赛宝实验室 5. C-005 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6. C-006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7. C-007 机械工业电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北京) 8. C-008 上海电缆研究所 9. C-009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10. C-010 成都电气检验所 11. C-011 上海电气器具检验测试所 12. C-012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13. C-013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14. C-014 中国泰尔实验室 15. C-015 信息产业部通信计量中心 16. C-016 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特种电器检测站 17. C-017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器检测室 18. C-018 浙江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19. C-019 江苏检验检疫机电产品检测中心 20. C-020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 21. C-021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 22. C-022 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C-023 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气安全实验室 24. C-024 (C-205) (Q-01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 25. C-026 浙江方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6. C-027 (SL-036) 福建省中心检验所 27. C-028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8. C-029 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9. C-030 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0. C-031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31. C-032 (SL-007) 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2. C-033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食品检验机构考试题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培训试题 姓名: 成绩: 一、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D)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A、食品安全委员会 B、质检总局 C、国务院 D、卫生部 2、食品检验实行(C)负责制。 A、食品检验机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B、检验人 C、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 3、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A)食品检验 机构中执业。 A、一个 B、二个 C、三个 D、本单位 4、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 B )。 A、质量管理人员 B、技术管理人员 C、法人代表 D、管理人员 5、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C)。 A、10% B、20% C、30% D、50% 6、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配备生物安全柜,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当依据国 务院(C )在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 A、《动物防疫法》 B、《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 C、《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7、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 C )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A、《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B、《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C、《食品安全法》 8、对某类或多类食品、食品添加剂或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进行认定时,食品检验机构必须具备全部检验能力的是(C )项目。

A、物理 B、化学 C、微生物 D、毒理学 9、食品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应当符合本《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 定评审准则》和(B)的要求。 A、《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 B、《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C、《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25) 10、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针对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制定相应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A)等。 A、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预案 B、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 C、工作人员奖励制度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30分) 1、对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由食品检验机构负责。(X) 2、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的,并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 检验机构,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机构不得从事食品检验。(X) 3、国家认监委规定, 2011年11月1日后,没有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 书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4、在食品检验资质认定中,由于没有要求对某类或多类食品中全部的理化检验 项目都具备能力,实验室只要具备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的大部分理化检验项目能力就行了。(√) 5、食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实验室和以食品生产企业为主出资设立的实验室不属于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对象。(√) 6、2011年5月1日前,没有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的食品检验机构,仍可继 续开展食品检验活动。(X) 7、必须是专门开展食品检验的实验室才有资格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X) 8、食品检验实验室不得开展与食品检验项目无关的检验活动。(X ) 9、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场所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流动的。(X ) 10、食品检验机构必须设有独立的动物实验室。(X) 11、只做食品检验项目的实验室只要满足《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所

(完整版)出口产品质量控制

出口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为保证出口产品的质量,满足顾客户要求,公司各单位要尽职尽责,除严格执行产品图样及相关技术文件外,还必须按以下要求进行生产。 一、文件资料控制 1、技术部门应指定专门技术人员对出口产品图样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在投入生产的产品图样上盖“出口产品”字样 2、生产单位(含外协厂家)应编制详细的生产制造工艺(尤其是装配工艺),工艺中应明确各工序的检验内容及实验内容,并在工艺上注明出口标识。 3、主管技术人员应对关键、重要的零部件提出控制要求及下发质量跟踪卡,以便跟踪及追溯。 4、每个出口项目应设计包装箱及包装要求(包括唛头和包装标识)。 二、原材料及采购品质量控制 1、采购部门应该按图样标准采购原材料,并有质量证明单。 2、有压力要求的产件所用的原材料,进厂后应进行超声波探伤。 3、有非机加表面的零件所用的原材料,不能有锈蚀点、划伤等缺陷。

4、采购品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采购进厂后需经公司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生产过程控制 1、零件在加工过程中,应做好标识。确保得到有效地控制。 2、零件周转过程中,应避免磕碰、划伤、锈蚀等。 3、喷漆表面应进行喷丸处理,表面应达到Sa2(GB88529-88)。 4、出厂或转入装配的产件需经公司检验员的检验,产件表面不能留有任何非要求性的标识。 5、有水压试验的产件,待水压试验合格后,水腔内的水迹清理干净、烘干,并涂油防锈。将打压时所用的密封圈(密封垫)全部换成新的以后,方可装配。 6、产品喷漆时应执行相关标准,不能产生溜痕及表面不得沾有粉尘等杂物。 四、交付 公司检验员、负责技术员及操作者对产品按需方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包括提供质量证明单、装箱单、包装箱、唛头、标识等)合格后,向顾客交验。

史上最全的质量检验方法分类总结

史上最全的质量检验方法分类总结,请收好! 质量检验是质量管理中非常重要且常见的一种控制手段,是针对失效模式进行探测从而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环节。本文归纳总结了11种质量检验方法的分类方式,并针对每种类型的检验进行介绍。覆盖面较全,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01按生产过程的顺序分类 1. 进货检验 定义:企业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辅助材料、配套产品以及半成品等在入库之前所进行的检验。 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品进入仓库,防止由于使用不合格品而影响产品质量,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要求:由专职进货检验员,按照检验规范(含控制计划)执行检验。 分类:包括首(件)批样品进货检验和成批进货检验两种。 2. 过程检验 定义:也称工序过程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对各生产制造工序中产生的产品特性进行的检验。

目的:保证各工序的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防止对不合格品的继续加工,确保正常的生产秩序。起到验证工艺和保证工艺要求贯彻执行的作用。 要求:由专职的过程检验人员,按生产工艺流程(含控制计划)和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分类:首验;巡验;末验。 3. 最终检验 定义:也称为成品检验,成品检验是在生产结束后,产品入库前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检验。 目的: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顾客。 要求:成品检验由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应按成品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大批量成品检验一般采用统计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 检验合格的产品,应由检验员签发合格证后,车间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凡检验不合格的成品,应全部退回车间作返工、返修、降级或报废处理。经返工、返修后

的产品必须再次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员要作好返工、返修产品的检验记录,保证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常见的成品检验:全尺寸检验、成品外观检验、GP12(顾客特殊要求)、型式试验等。 02按检验地点分类 1. 集中检验 把被检验的产品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如检验站等。一般最终检验采用集中检验的方式。 2. 现场检验 现场检验也称为就地检验,是指在生产现场或产品存放地进行检验。一般过程检验或大型产品的最终检验采用现场检验的方式。 3. 流动检验(巡检) 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应对制造工序进行巡回质量检验。检验人员应按照控制计划、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频次和数量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行风险控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危险作业系指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等或者容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级 第四条下列作业均属于一级危险作业 1、在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内特别是在煤气管道、高压线路、重要工业建筑、通讯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或办公设施附近进行的一切爆破作业。 2、在煤气、氧气、煤粉、丙烷、液压油等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上动火。 3、在高压线路上进行的清扫或其它作业。 4、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的一切作业。 5、在本单位已确定为一级、二级危险源点或其附近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下列作业属于二级危险作业

1、在煤气区域内进行的一切作业。 2、在三级、四级危险源点或其附近的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 第六条一级危险作业必须上报公司相关处室(安全生产处、保卫处、设备处)审批;二级危险作业可由各单位安全员和主管安全工作的一级主管审批;批准后实施作业时需要现场环境确认的,必须经过能源中心救护站或者其它部门进行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审批流程见附件一) 第七条危险作业必须由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以作业的直接主管部门为主)制定详实的安全措施。外来施工队伍从事的危险作业,由该施工队伍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负责监督措施落实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二)。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一式4份。项目完成后,统一由安全生产处、保卫处、设备处各保存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程序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第十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年3月21日发布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暂行)》(编号:W8012A0)同时废止。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附件1: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 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 :2008 )、《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18346 :2001 )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机构 4.1.1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注册)或相对独立的检验机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1.2 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由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并承担责任。 4.1.3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使用正式聘用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只能在一个食品检验机构中执业。 食品检验机构不得聘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 4.1.4 开展动物试验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实验动物管理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合格证书》;自产自用动物的检验机构必须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 4.2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检验能力: a)能对某类或多类食品相关食品安全标准所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包括物

注塑部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注塑部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产品质量,人人有责”,优质产品是生产制造和管理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目标是品质优异,客户满意,一次成型合格率达98%以上。要达到上述目标,全体员工必须提高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并按如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产品开啤时,需参照“成型工艺记录表”内的工艺参数调机,开啤样板需经QC检查确认OK板后方可批量生产。 2.操作工开机前必须向管理人员或品检人员问清楚有关产品开机要求、质量要求、加工要求、包装要求及留意事项,严禁在不熟悉产品质量标准的情况下开机操作。 3.新工人上班或转班啤新产品时,领班/组长和品检人员必须向操作工讲清楚其产品质量标准、开机要求、包装要求及注意事项。 4.操作工开机时必须严格按机位“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去操作和控制产品质量,不15得将不合格流入成品箱中。 5.生产过程中,注塑领班/组长每3小时必须认真仔细地检查一次产品质量(如:外观、结构、颜色等)。 6.操作工需按要求对每啤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自检,每30分钟对照一次机位OK样板,对其内部结构进行认真检查,留意是否有断柱、盲孔、缺胶等不良现象,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通知管理人员改善。 7.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产品要轻拿轻放,并将产品外表面朝上摆放(不可倒置)于台面上,且工作台上不可堆积过多产品。产品从模具中取出时需小心操作,勿让产品碰到模具上或产品互相碰撞,防止碰伤或刮伤产品。 8.严格按包装资料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与摆放,并注意入箱方式和包装数量,防止擦伤、碰伤产品和受压变形。 9.剪水口、批披峰时需小心操作,水口位应剪平,勿剪伤或批伤产品。产品周边轻微披峰用铜棒或顶针杆滚压毛边,用力不可过大,且要均匀一致,防止碰伤或刮伤产品。 10.生产过程中若发现正品内有不良品时,应予以分开摆放(隔开),并标识清楚, 11.领班/组长需及时安排人手对其进行返工处理。 12.管理人员及操作工均需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需将产品质量要求、操作方式、包装要求及当班出现的问题和留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应主动向交班人员问清楚有关情况。 13.因工作失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而需返工的,由当班管理人员及有关操作工下班后自行处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颁发部门:国家计量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7-07-10 生效日期:1987-07-10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一九八七年七月十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是考核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证明其具有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资格,并为国际间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互承认创造条件。 第三条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按本办法进行计量认证。 第四条经计量认证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数据,用于贸易出证、产品质量评价、成果鉴定作为公证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章计量认证的内容 第五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配备及其准确度、量程等技术指标,必须与检验的项目相适应,其性能必须稳定可靠并经检定或校准合格。 第六条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工作环境,包括温度、湿度、防尘、防震、 防腐蚀、抗干扰等条件,均应适应其工作的需要并满足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 第七条使用计量检定、测试设备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其操作技能必须考核合格。 第八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具有保证量值统一、准确的措施和检测数据公正可靠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计量认证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属全国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属地方性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考核,应按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分别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有关技术机构负责。 第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计量认证的工作机构,具体职责: (一)起草工作文件和技术规范; (二)受理计量认证申请; (三)制定计量认证计划; (四)办理计量认证合格书或计量认证结果通知书; (五)承办计量认证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计量认证程序 第十二条申请计量认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申请书及其规定的文件。申请书格式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在接到计量认证申请书和申报材料后,应在30天内审核完毕并发出是否接受申请的通知。 第十四条计量认证申请被接受后,由有关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考评员进行考核、评审,其结果报告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第十五条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对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范本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防止危险作业人员受到伤害,规范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降低和减少因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事故,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内容、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管理及记录要求。本司危险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配料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三)权责 1.办公室安全主任: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执行部门安全绩效考核; 2.生产部:落实危险作业的安全规定; 3.安全主任:负责监督(监护)危险作业按照规章制度实施。 (四)内容 1.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1)了解本次危险作业的危险和可能引发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 (2)掌握本次危险作业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3)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4)服从现场安全主任或生产主管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5)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2.监护人员的职责: (1)在作业现场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2)发现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有缺陷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全程跟踪作业过程,及时纠正违章; (4)掌握有关应急措施,发生危险时能及时采取救援; (5)作业后与作业人员一起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3.安全责任人(监护人员:一般为生产部主管,主管不在时,可授权组长)职责:(1)对危险作业提出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并督促落实; (2)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和相关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交底; (3)对作业人员是否符合作业要求进行审查; (4)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5)对作业过程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违章指挥。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

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通知 时间:2010-09-25 作者:国家认监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31号局长令)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卫生部卫监督发[2010]29号),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doc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

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质量控制规范

质量控制规范 一、组织措施、组织机构: 石家庄市栾城区小康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的意义和必要性,成立了由合作社法人穆文娟任组长的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生产工作。合作社下设生产技术部,质量安全监督部,具体负责质量措施实施和生产技术规程的制定。 2、管理办法:为了将绿色农产品和农业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协会严格按照绿色西红柿、黄瓜、西瓜、甜瓜、青椒执行标准进行操作,同时印制、发放了绿色西红柿、黄瓜、西瓜、甜瓜、青椒栽培技术指导和规范生产的资料。 3、宣传培训:为了营造生产绿色西红柿、黄瓜、西瓜、甜瓜、青椒的产地氛围,合作社利用各种方法宣传发展绿色农产品的政策、意义,使广大家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产品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建立培训制度,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二、技术措施 合作社按照制定的绿色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严格进行生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对病虫害,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化肥。 1、选择品种:选择适合本地生长,抗病性强,丰产优质的品种。 2、种子处理:通过晒种、催芽的方法来提高种子发芽率、培育壮苗。 3、土地选择:选择地质肥沃的土壤。 4、合理施肥:在确保西红柿、黄瓜、西瓜、甜瓜、青椒健康生长,协会根据土壤的供肥情况,品种的需肥规律,以优质的有机肥为主,合理施用肥料。 5、生产技术标准化:把西红柿、黄瓜、西瓜、甜瓜、青椒生产的技术规程印制成易看、易懂的明白纸,发放到每个种植及管理者手中,并要求他们严格依照明白纸的规程操作,杜绝生产随意性。

三、投入品使用措施按照绿色西红柿、黄瓜、西瓜、甜瓜、青椒生产技术规程要求,合作社确立了高效栽培措施,选择了一些适合当地丰产好、优质、抗性好的品种,并对农药、肥料等生产投入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的技术规程进行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基地内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伪劣肥料。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及生物肥料。 四、产品管理为确保产地品质安全,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同时成立质量安全控制小组,严格产品抽查制度,杜绝产品上市前的药品使用,对生产产品出现问题的种植户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产地环境保护合作社加强对农药和肥料等生产必须投入品的监督和管理,在基地内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肥料的使用也严格按照绿色的生产要求施用,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的安全使用间隔期。 八、采收及储运严格要求,产品成熟后,及时按要求分级并用专用包装箱包装,及时装运销售,保证装运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临时贮藏时,必须放在阴凉、通风、干净的地方,堆放整齐,防止挤压损伤。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有害及传播病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运输。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做的检验报告,称为第一方(供方)检验报告,由于利益相关,没有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为了保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了检验机构的计量能力后,授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M A章(含计量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下同)。国家计量法规定,对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而作出检验报告的行为,将给予罚款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后,授予检验机构的验收和授权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A L章(含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有以上两个章。对于国家级产品检验中心和省,直辖市的产品检验所,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

国家实验室认可。其它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也可申请自愿认可。对认可的实验室允许其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证章(含编号和发证日期)。以上这些,都是检验机构资质的象征。 商业企业在进货验收时,不仅要看检验报告的内容,更要看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的上述资质。其中前两个资质是必须的。证明这些资质的章都显示在检验报告的封面上,供使用检验报告的客户鉴别。 打开检验报告,第一页也称首页的信息量最多,也最重要。上面罗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等,是检验报告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注意下面的重要信息: 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 监督检验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抽查检验,检验样品是由检验机构的人员在生产厂仓库或经销商经营点随机抽取,取样有一定的公正性,能较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 企业委托检验,其样品是由企业送达的。样品可以是经企业特殊加工的,也可以是经反复检验合格后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当然也可以是企业质检部门代表厂方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卫生部制定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食品检验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的关键环节。食品检验既是对市场销售食品实施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也对食品原料及加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赖于公正、客观的食品检验结果,科学、严谨的食品检验工作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 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7条明确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法律在第五章对食品检验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提出对食品检验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制度。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以及同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均对食品检验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我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部门,推荐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调查分析现行食品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对食品安全检验的要求,研究比对国外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历时1年的时间,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按照国际贸易原则向WTO各成员进行通报,现予以公布。 《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建立在现有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基础上,体现了食品检验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规范性和通用性,充分考虑了食品安全

服装产品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服装产品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 1物料 1.1面料 1.1.1面料存在边中色差无法分边处理和排版处理的面料不得使用; 1.1.2面料存在缸差太严重的或虽不太严重但无法配比处理的不得使用;1.1.3面料存在布面织染缺陷和脏迹无法进行配换片处理和洗水处理的不得 使用; 1.1.4同一款面料存在缩水不一致,对照原订版样缩水指标会出现大货尺寸偏 差太大的情况,不得用同一尺寸的版样开裁; 1.1.5不同类面料要求配色应用的应严格对照大身布颜色。不对色的不可开 裁。对色效果不良的须请示同意才能开裁; 1.1.6面料未经洗水试验、对色卡重的不得使用; 1.1.7面料牢度不良的不得使用; 1.1.8弹力面料呈失弹状况的不得使用; 1.1.9属撞色使用的面料,未做洗水试验确认或洗水出现掉色未经洗水作颜色 稳定的不得使用. 1.2辅料 1.2.1凡与大身色配色使用的织带、车线、钮扣、拉链饰料等必须严格对色 使用; 1.2.2客人要求刻字的扣类、链头、撞钉以及印字织带、胶袋等未刻字印字 的或对照客人要求的字体,内容不符的不得使用; 1.2.3辅料规格/型号严重偏差的或偏差虽然不大,但严重影响工艺和外观,

或虽不太影响工艺和外观但未得到客人同意的不得使用; 1.2.4辅料品质与核可样要求不符的不得使用。金属件出现脱漆锈迹和氧化迹 象的不得使用; 1.2.5金属件呈疲软状况或虽工艺和调模到位,但仍然松脱的不得使用; 1.2.6各类唛头、吊牌、挂卡、外箱贴标等,颜色(含底色/字色)、内容、 字体、尺寸有一项不正确的不得使用;防潮纸在出现少数欠数时,有 内容相同的防潮纸时,经客人QC认可可使用。 1.3绣/印花片 1.3.1绣花片有跳针断线3针以上或有较长的松线,洗水会扩散的不得使用; 1.3.2印花有掉墨、堆墨现象未经客人许可不得使用; 1.3.3绣/印花字体内容模糊不清的不得使用; 1.3.4有商标标识的绣/印花图案与产品主唛标识不同的不得使用。 2设备工模 2.1设备 2.1.1设备眼板、牙齿、车针、压脚应根据面料质地、车线规格调整; 2.1.2设备每天上班必须擦拭干净,包括机头、机针、台板以避免油污; 2.1.3车缝时出现底/面线过松过紧时应及时调整; 2.1.4各类设备及配套的梭芯梭套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产品质量产生不良 影响时应及时排除故障再进行生产。 2.1.5应根据面料质地,用线粗细选择针号,并配套安装眼板/牙齿。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条件 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含省级、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省级产品质检所)的验收工作。 五、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省级产品质检所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受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验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报认监委领导批准。 六、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评审机构按规定执行)。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颁发验收证书 七、收费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审批工作不收费,评审的费用由评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 附件一、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附件二、申请书

附件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包括申请、受理、验收、审批等,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 需要取得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申请单位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及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受理部门(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受理申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在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组织验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委托评审机构对申请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确定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相关要求,并提出报告。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进行验收,确定申请单位符合验收条件。 评审和验收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审查批准 验收活动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出验收结论,报认监委领导批准,并颁发《验收证书》。 五、验收复查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的国家质检中心可提前半年提出复查的申请,复查合格的继续批准验收。复查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行风险控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危险作业系指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等或者容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级 第四条下列作业均属于一级危险作业 1、在公司生产、生活区域内特别是在煤气管道、高压线路、重要工业建筑、通讯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或办公设施附近进行的一切爆破作业。 2、在煤气、氧气、煤粉、丙烷、液压油等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上动火。 3、在高压线路上进行的清扫或其它作业。 4、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的一切作业。 5、在本单位已确定为一级、二级危险源点或其附近进行的作业。 第五条下列作业属于二级危险作业 1、在煤气区域内进行的一切作业。

2、在三级、四级危险源点或其附近的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 第六条一级危险作业必须上报公司相关处室(安全生产处、保卫处、设备处)审批;二级危险作业可由各单位安全员和主管安全工作的一级主管审批;批准后实施作业时需要现场环境确认的,必须经过能源中心救护站或者其它部门进行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审批流程见附件一) 第七条危险作业必须由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以作业的直接主管部门为主)制定详实的安全措施。外来施工队伍从事的危险作业,由该施工队伍制定安全措施,各单位负责监督措施落实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危险作业审批表(见附件二)。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一式4份。项目完成后,统一由安全生产处、保卫处、设备处各保存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程序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第十条本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年3月21日发布的《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暂行)》(编号:W8012A0)同时废止。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试题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试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6分,多选错选不得分): 1.本认定条件规定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_____、 ______和______等方面应当达到的要求。 A.组织体系,标准物质,设施和环境 B.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标准物质 C.仪器设备,管理规章,组织体系 D.标准物质,硬件环境,仪器设备 2.申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应当能够保证检验活动的独立、诚信和公 正性,符合《_____________》和本认定条件的要求。 A.计量法 B.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C.食品安全法 D.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3.检验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质量 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并持有___________。 A.动物实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B.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C.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D.正式员工聘用合同 4.从事食品检验活动的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检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应当不少于____。 A.10 % B.20 % C.30 % D.50 % 5.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有防止___________损坏、变质和丢失的措施。 A.检测样品 B.原始数据记录与报告 C.仪器使用原始记录 D.试剂配制记录 二.填空题(每题6分):

1.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___________的要求,建立和实施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 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2.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活动相适应的________人员和 _________人员。 3.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固定的检验工作场所以及专用于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 ________、____________、信息传输设施和设备等工作条件。 4.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满足所开展的检验活动必需的仪器设备、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或标准菌(毒)种等。 5.食品检验机构使用仪器设备(包括软件)、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或标准菌(毒) 种等有________,满足溯源要求。 三.简答: 1.列举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的检验能力(20分)。 2.简要阐述食品检验机构的职责(20分)。

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控制规定

关于控制产品质量问题规定 为了加强员工产品意识,揭高产品质量,督促大家能自觉做到监控产品生产流程,降低质量事故等问题的产生,从而达到整体改善产品制做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因此,在《质量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度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新增加处罚规定如下: 一、产品质量问题上报方式: 1、生产内部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生产部负责人负责上报。 2、制作过程中生产部没有发现,巡检发现的由品管部负责人负责上报。 3、客户退货的由销售部负责人负责上报。 4、以上问题出现而暂时又不能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给总经理。 二、奖惩方式: 1、对于各部门、车间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如产品颜色、尺寸、凸包等),没有解决但还是在继续生产的,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要第一时间反馈并汇同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对于隐藏问题的部门,一经查实,对负责人处罚一次。 2、对于上一工序,在巡检、车间领导、员工等没有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流转到下一工序,并被下一工序人员发现和上报,经查实后,对上一工序车间领导处罚一次,并奖励下一工序领导一次。 3、对于上一工序,明知有问题还继续生产,问题流转到下一工序,被下一工序人员发现上报,则处罚上一工序车间领导一次、生产部负责人一次。 4、对第一工序产品质量问题,第二工序没有发现,流入到第三工序,被第三工序发现,则对第二工序领导处罚一次,对第三工序领导奖励一次,第一工序可不用再承担责任,以此类推。 5、销售等其他部门到生产一线,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时,对于此问题产线没有发现、反馈或及时解决的,对车间领导处罚一次。

6、发给客户的产品出现局部退货的,即每送一批退货30%-80%,对品管部负责人处罚一次。 7、发给客户产品出现整批退货的,即每送一批退货80%以上的,对生产部负责人、品管部负责人处罚一次。 8、对于产品制作过程中,出现的特别难点问题,经众人努力研究后,仍不易解决或工艺、生产能力达不到,交期紧张又不得不出货的特殊情况下,须有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出货,对于此类情况下发生退货的,由总经理或公司承担损失。 9、因客户更改图纸、机壳等资料而销售部没有及时跟进或跟进后没有及时通知到各部门而造成质量事故或退货的,对销售部负责人处罚一次。 10、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罚过各领导外,但已经出货了,若发生退货,第6条,第7条则不再执行。明知道有质量问题,但出货了,对生产部、品管部负责人,和对应质量问题车间领导处罚一次。 11、品管部负责监控、判定各道工序上的质量问题。品管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若不上报,又解决不了,还在生产的,则处罚品管部负责人一次。 12、经实施,对于产品质量提升较快的部门或车间,则根据其进步情况,对其负责人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另行规定执行。 三、质量控制问题,是指在各工序环节中发生的影响半成品、成品生产,与正常标准差别较大,客户不能接受等情况下的系列问题。对于及时上报,不隐瞒并积极进行解决的,没有造成损失的则不用承担责任;但造成经济损失300元以下的,参照《质量事故处理条例》《考核制度》执行。对于超出此范围的,参照上述条例执行。 四、本制度适用于与生产相关的任何部门,包括公司模具部、工程部等,如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参照上述条例执行。员工参照《质量事故处理条例执行》《部门考核制度》,不适用本制度,如有需要,由生产部自行拟定奖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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