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取证资料.

A1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取证资料.
A1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取证资料.

A1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取证资料

一.评审组到达的当天,请企业为每人准备一套质保手册及程序文件。

二.评审需提供资料(提前准备,评审时使用)

资源条件组: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2、技术人员一览表,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任命文件(有效期内各年的);

4、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

岗证书;

5、焊工一览表、焊工资格证书原件;

6、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原件;

7、技术人员、质保体系责任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8、工厂面积、生产车间面积、存放材料专用场地、焊材一、

二级库、焊接试验室、射线曝光室、不锈钢容器制造专用场地面积的统计;

9、设备台账;

10、计量器具台账、合格证、周期检定计划表;

11、工艺技术文件;

12、压力容器现行法规、标准统计表;

13、有效期内制造压力容器数量统计表;

14.、有关分包资料(对分包方评价、分包方资质、分包协议

质量管理组:

1、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文件、记录

表卡;

2、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3、内外质量信息汇总资料;

4、质量分析会记录;

5、内部质量审核资料;

6、用户来信、来函的处理及走访用户资料;

7、监检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及处理

资料;

8、不合格品处理资料;

9、有关人员培训见证资料(含培训计划、记录等);

10、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11、原材料、外购件采购控制资料(合格供方评价、合格供方清单、

对合格供方动态管理);

12、任意抽调三名焊工业绩档案;

13、随机抽调关键设备档案。

(所有表格都不用打出来,正式评审时根据不同要求再打。)附件1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评审组成员名单评审机构: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附件2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评审基本情况确认表

注:如需要,可附“许可产品明细表”。

附件3

资源条件核实表

附件4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及实施评审情况汇总表

附件5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换证抽查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目录

附件6:

压力容器抽查产品安全质量技术资料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表7

许可证有效期内制造的压力容器级别、数量统计表

申请单位代表:日期:评审员:日期:

附件8

压力容器制造评审工作备忘录

编号: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评审记录

申请单位:

申请级别:

评审类别:

评审时间: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

目录

表1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评审记录

18

19

20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检、报装工作程序、流程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检、报装工作程序、流程 1、【依据】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锅炉科)办理报检、报装手续。 2、【提供资料】办理报检、报装手续时,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填好《XX市压力容器安装申请表》一式四份,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网上办理,填好并打印好。 并提供以下资料: a)压力容器、管道安装维修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b)压力容器、管道出厂资料,包括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及监检证书(原件) c)安装工艺或施工方案,一式四份 d)工程需焊接时,应提供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及资格证(复件、复印什)、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一式四份 e)《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加盖公司红章 f)其它有关资料:安装合同 g)改造维修的部分是甲方供料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相关单位红章的复印件。 3、【告之登记】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到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审批并盖章 4、【审查、审批】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收到上述资料后,对报装资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现场察看压力容器安装条件,并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上签署审查意见,报科长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审查及审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5、【资料取回】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在规定审查时间后到全监察科,在《压力容器报装登记表》取件人栏上签字后,取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有关资料, 并应立即到XX市安全检验所一锅检所---报检、报装。 6【锅检所---报检、报装】 锅检所收到:报检、报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锅检所视情况将派员去现场查看、监检。 7、【出具检测、安装报告】 工程施工完毕后,将资料填写完整,锅检所现场查看、监检完毕,即可拿到检测、安装报告。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条件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许可证咨询网2015-09-21 14:20:48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单位基本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具有A1级或A2级或C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即具备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格。如制造的压力容器设计压力<10Mpa,同时最大直径<150mm且水容积<25L,则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同样,制造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壳体和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也无须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制造不规则形状的承压壳体应报总局安全监察机构决定是否需要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一)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二)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三)焊接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五)热处理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六)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七)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八)最终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A 1级、A2级、C级和B1级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10%,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A 3级、A4级、A5 级、B2级和B3级许可证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九条专业作业人员 (一)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中,制造焊接压力容器的企业,应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持证焊工。 1.A2级、A3级和C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10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4项合格项目; 2.A1级、A5级、B2级、B3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8名持证焊工,且应具备至少3项合格项目(非焊接容器除外); 3.D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6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2项合格项目。 (二)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组装人员。(三)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委托外企业进行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应按照许可级别,配备相应的高、中级无损检测责任人员;由本企业负责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应具备相应的无损检测作业人员,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最新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取证考核

压力容器基础知识考试题 姓名得分 一、判断题 1.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均应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内压圆筒强度计算公式的理论依据是第一强度理论。(√)3.压力容器壳体的最小厚度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容器的最低强度条件要求。(×)4.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5.材料抗拉强度s b>540MPa的钢制压力容器的C、D类焊缝必须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检查。(√) 6.对易燃或II、III级毒性的介质,选用管法兰的公称压力不得低于1MPa。(√)7.公称直径大于等于250mm接管的对接焊接接头须20%无损探伤。(×)8.外压容器因开孔削弱,所须补强面积比内压容器开孔削弱所须的补强面积大。 (×)9.金属温度是指受压元件内表面的最高温度。(×)10.压力容器的补强圈,应至少设置一个直径不小于M6的泄漏信号指示孔。(√)11.压力容器设计中,将主要受压元件材料选错,属设计技术性错误。(×)12.悬挂式支座设计时仅须考虑重量载荷。(×)13.工作压力系指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14.低温容器是指工作温度低于或等于-20℃的容器。(×)15.外压容器圆筒体的不圆度是造成其失稳的主要原因。(√)16.压力容器壳体的最小厚度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容器的最低强度条件要求。(×)17.换热器的接管法兰在设计温度>300℃,必须采用整体法兰。(√)

18.裙座壳的有效有效厚度应不小于塔器的圆筒有效厚度。(√) 19.GB151-89规定当换热管为U型管时,U型管的直管长度即为公称长度。(√)20.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的磷含量不应大于0.03%,硫含量不应大于0.02%。(√) 二、填空题 1、GB150-1998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不低于0.1MPa的钢制压力容器的设 计、制造检验和验收。GB150-1998管辖范围是设计压力不大于35 Mpa不低于0.1MPa 及_真空度≥0.02MPa。 2、GB151-1999适用的换热器参数是_ DN≤2600mm,PN≤35MPa,PN*DN≤1.75×104。 换热器与管板的连接形式有固定管板_,_浮头式_,U型管板和填料函__。 3、压力容器的压力试验目的是检验容器的宏观强度和致密性能,内压容器的液压试验压 力为Pt=1.25Pd X[σ] /[σ]t,液压试验圆筒的强度条件σt≤0.9Φσs (σ0.2)。 4、标准椭圆型封头的有效厚度不小于3mm主要原因是保证标准椭圆型封头的刚度要求。 5、焊接接头系数φ应根据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型式及无损检测的长度比例确定。 6、介质的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必须进行气 密性试验。 7、JB4710-92《钢制塔式容器》标准适用于高度大于10m米,且高度与平均直径之比 大于5的裙座自支承钢制塔器。不适用于a)带有拉牵装置的塔式容器 b)有操作平台联成一体的排塔或塔群。C)带有夹套的塔式容器。 8、奥氏体不锈钢板许用应力值有两项,一项高值,一项低值,高值适用于允许产生微 量永久变形之元件(如筒体),低值适用于不允许产生微量永久变形之元件(如设备法兰等)。 9、压力容器壳体上的开孔形状应为_圆形_,_椭圆形__或_长圆形_。 10 设计锥行封头时,封头大端当锥壳半锥角α>30°时,应采用带过渡段的折口边结构, 否则应按应力分析的方法进行设计。

压力容器取证经过流程及其要求

取证准备工作及流程 一、取证准备工作 1.为保证取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成立以公司领导担任组长,质保、工艺、材料、焊接、检验、设备等人员参加的取证工作组。(由公司领导确定小组成员) 2.准备相关的法规、标准(至少一套正式版本),主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简称22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国质检锅[2003]194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压力容器材料标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验标准等(这 里所列只是必须的一部分文件,具体应用时还会有部分增加,增加文件视制作产品而定) 制系统(工艺、材料、焊接、理化、热处理、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最终检验)责任人员,同时对技术人员比例、焊接、无损检测人员等也有明确要求。

4.所需设备: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的制造场地和专用的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和必要的工装,不得与碳钢混用)。 依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中基本要素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公司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

三、许可程序 1.申请 a)参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5)填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 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件); b)同时准备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 码证(及复印件)、企业简介、质量保证手册等相关资料;气瓶还应提供产品图 纸和设计文件、其它认证认可证书复印件,整理申请资料时应注意:封面和单位 主管部门处要加盖公章,申请书中所有的签字栏需要正式的签字,有分包和外协 (理化检验、无损检测、热处理、封头冲压)项目时需要附协议和相应的资质证明, 无损检测人员需要资质复印件。 c)按规定在中国质量监督业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以上资料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 2.受理 a)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单位,许可实施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且在《申 请书》上签署意见。 b)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四、试制产品 受理单位需要按TSG 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要求试制相应级别的典型产品。 五、约请评审机构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一、相关法规明细如下,因邮件容量有限,未附具体附件,请自行查阅。 序号相关法规名称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种设备安全法 2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3 TSG_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4 TSG_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5 NB-T 47012-201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6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 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 根据以上现有法规,特别提出: 1、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中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 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 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 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 内的压力容器只需满足总则、材料、设计、制造即可,对安装、改造、维修的相关 规程未作要求。即制冷机组上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安装告知;但实际各地安监部门具 体执行程序并不一致,有地方安监部门对制冷机组压力容器也要求执行安装报备程序。 二、具体报备流程较为繁琐,整理如下 A、压力管道报备 办告知书(质监局业务受理室): a、告知书(当地质监局网站下载,填好) b、压力管道资质原件 c、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d、焊工证及复印件 e、图纸 f、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将告知书受理单原件取回,其中受理单交与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所负责人; 报备人员应熟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施工流程 (一)提供报备资料 内容应包括: 1、施工图纸(盖章的蓝图) 2、设计单位资质(图纸上有资质章也可以) 3、压力管道告知书(封面盖章、带编号) 4、安装单位资质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D级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 (D1、D2一、二类) 一、基本条件 执行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22号令及194号文 第一条申请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第二条压力容器质保体系人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学历)和一定资历(职称)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一)质量保证工程师 (二)设计、工艺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三)材料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四)焊接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五)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六)热处理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七)无损检测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八)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九)计量设备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十)最终检验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第三条技术人 员 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 专业技术人员。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企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专业作业人员 (一)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中,制造焊接压力容器的企业,应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持证焊工。 D级许可企业,具有不少于6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2项合格项目。 (二)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组装人员。 (三)无损检测人员 D级许可企业,至少应具有RT和UT中级人员各2人·项,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具有中级资格证书; 第五条各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企业,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需要的制造场地、加工设备、成形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和必要的工装,并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应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

A1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取证资料

A1级压力容器制造资格取证资料

一.评审组到达的当天,请企业为每人准备一套质保手册及程序文件。 二.评审需提供资料(提前准备,评审时使用) 资源条件组: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2、技术人员一览表,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任命文件(有效期内各年的); 4、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 岗证书; 5、焊工一览表、焊工资格证书原件; 6、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原件; 7、技术人员、质保体系责任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8、工厂面积、生产车间面积、存放材料专用场地、焊材一、 二级库、焊接试验室、射线曝光室、不锈钢容器制造专用场地面积的统计; 9、设备台账; 10、计量器具台账、合格证、周期检定计划表; 11、工艺技术文件; 12、压力容器现行法规、标准统计表; 13、有效期内制造压力容器数量统计表;

14.、有关分包资料(对分包方评价、分包方资质、分包协议 质量管理组: 1、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文件、记录 表卡; 2、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3、内外质量信息汇总资料; 4、质量分析会记录; 5、内部质量审核资料; 6、用户来信、来函的处理及走访用户资料; 7、监检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及处理 资料; 8、不合格品处理资料; 9、有关人员培训见证资料(含培训计划、记录等); 10、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11、原材料、外购件采购控制资料(合格供方评价、合格供方清单、 对合格供方动态管理); 12、任意抽调三名焊工业绩档案; 13、随机抽调关键设备档案。

压力容器标准全解

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介绍 一、压力容器法.规、标准体系 我国的特种设备法规体系主要分以下五个层次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第一层次:法律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行政许可法》等; 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 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2003年3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监察条例)的决定》(第549号国务院令)公布。 第三层次: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如: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0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层次:安全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 是政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是必须强制执行的文件,安全技术规范是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主体,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中各国贸易性保护措施在安全方面的体现形式,其作用是把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原则规定具体化。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TSG 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2-2005 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6001-2008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TSG 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 INMETRO

The Working Procedure of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Manufacturer Licensing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工作程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指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受理、审查、证书的批准颁发及有效期满时的换证程序。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安全监察机构)设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办公室,负责办理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根据需要设置相应机构,办理本地区制造许可日常事务。 第二章申请 第四条申请的提出 1 申请A、B、C级锅炉和A、B、C级压力容器以及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申请资料应先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

构(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并签署意见。 2 申请D级锅炉、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境内制造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3 申请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阀、爆破片、气瓶阀门等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的境外制造企业应向总局安全监察机构提交申请。 第五条申请时企业应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应采用中文或英文,原始件为其他文种时,应附中或英译文): 1 锅炉、压力容器或安全附件制造许可申请表(见附录1、附录2和附录3)一式三份; 2 工厂概况说明; 3 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登记的文件复印件; 4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资源表(见附录4、附录5); 5 工厂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6 典型产品名称及相关参数和规格; 7 产品图纸和设计文件(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产品,见第十四条); 8 工厂质量手册; 9 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 第三章申请受理 第六条负责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予以受理。

压力容器制造取证资料A1级

一.评审组到达的当天,请企业为每人准备一套质保手册及程序文件。 二.评审需提供资料(提前准备,评审时使用) 资源条件组: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2、技术人员一览表,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任命文件(有效期内各年的); 4、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岗证书; 5、焊工一览表、焊工资格证书原件; 6、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原件; 7、技术人员、质保体系责任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劳动合同、缴纳社 会保险凭证; 8、工厂面积、生产车间面积、存放材料专用场地、焊材一、二级库、焊 接试验室、射线曝光室、不锈钢容器制造专用场地面积的统计; 9、设备台账; 10、计量器具台账、合格证、周期检定计划表; 11、工艺技术文件; 12、压力容器现行法规、标准统计表; 13、有效期内制造压力容器数量统计表; 14.、有关分包资料(对分包方评价、分包方资质、分包协议 质量管理组: 1、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文件、记录表卡; 2、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4、质量分析会记录; 5、内部质量审核资料; 6、用户来信、来函的处理及走访用户资料; 7、监检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及处理资料; 8、不合格品处理资料; 9、有关人员培训见证资料(含培训计划、记录等); 10、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11、原材料、外购件采购控制资料(合格供方评价、合格供方清单、对合格 供方动态管理); 12、任意抽调三名焊工业绩档案; 13、随机抽调关键设备档案。 (所有表格都不用打出来,正式评审时根据不同要求再打。) 附件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报检报装工作程序 流程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检报装工作程序流程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预览: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检、报装工作程序、流程 1、【依据】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锅炉科)办理报检、报装手续。 2、【提供资料】办理报检、报装手续时,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填好《XX市压力容器安装申请表》一式四份,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网上办理,填好并打印好。 并提供以下资料: a) 压力容器、管道安装维修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b) 压力容器、管道出厂资料,包括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及监检证书(原件) c) 安装工艺或施工方案,一式四份 d) 工程需焊接时,应提供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及资格证(复件、复印什)、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一式四份 e)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四份,加盖公司红章 f) 其它有关资料:安装合同 g) 改造维修的部分是甲方供料的需提供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相关单 位红章的复印件。 3、【告之登记】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到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审批并盖章。 4、【审查、审批】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科收到上述资料后,对报装资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现场察看压力容器安装条件,并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上签署审查意见,报科长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审查及审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5、【资料取回】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在规定审查时间后到全监察科,在《压力容器报装登记表》取件人栏上签字后,取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有关资料,并应立即到XX市安全检验所—锅检所---报检、报装。 6、【锅检所---报检、报装】 锅检所收到:报检、报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锅检所视情况将派员去现场查看、监检。 7、【出具检测、安装报告】 工程施工完毕后,将资料填写完整,锅检所现场查看、监检完毕,即可拿到检测、安装报告。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1.基本条件 1.1人员 1.1.1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根据产品制造过程的需要,配备并且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以及设计、材料、工艺、焊(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检验与试验等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专项条件对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另有规定的,还应当从其规定。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不低于本文表2所列理工类相关专业的学历与工程类技术职称要求。质量保证体系人员任职要求如下: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或者检验工作经历; (2)检验与试验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压力容器产品检验工作经历; (3)设计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压力容器设计工作经历和过程装备制造(化工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等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4)金属压力容器焊接、石墨压力容器粘接与浸渍或者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含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粘接(手糊)与缠绕(含热塑性塑料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金属压力容器焊接相关工作、石墨压力容器制造或者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含热塑性塑料衬里纤维增强塑料压力容器)制造工作经历,金属压力容器焊接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具有焊接或者焊接相关专业(材料、机械类专业)教育背景; (5)其他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所负责工作的经历; (6)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应当熟悉任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通过岗位培训,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表1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的任职要求

注1:表1中产品制造过程无焊接、热处理、无损检测等过程时,不需要配备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1.1.2技术人员 制造单位应当配备产品制造所需要的技术人员。制造单位同时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应当具备压力容器设计许可条件中规定的人员条件要求,并且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A4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数量可根据其实际工作量适当降低。 各级别制造单位技术人员数量见表2的要求。 表2 技术人员数量

压力容器使用证办理步骤及所用资料

压力容器使用证办理 一;告知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 2.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红章(主要包 括:压力管道维修改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或制造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一套) 3.安装改造维修施工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 加盖红章 4.安装设备的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移装设备提交移装证明 及检验报告,维修的提交有效期内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 5.施工及吊装方案 6.施工合同 7.施工图纸(设备平面布置图、压力管道单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8.进口特种设备提交进口检验证书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并提交一份加盖红章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存档 二;监检 9.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 10.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11.安装改造维修施工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12.安装设备的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移装设备提交移装证明 及检验报告,维修的提交有效期内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

13.施工及吊装方案 14.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设备平面布置图、压力管道单线图及平面布置图) 管道探伤报告及X光片。 三:取证 1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一式三份) 16.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17.安装改造维修施工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 18.安装设备的质量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移装设备提交移装证明 及检验报告,维修的提交有效期内合格的定期检验报告) 19.施工及吊装方案 20.施工合同 施工图纸(设备平面布置图、压力管道单线图及平面布置图)21.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2001-2010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年月日

前言 为配合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起草任务。2010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的制定原则、总体框架、主要内容、起草工作分工以及时间进度安排等。2010年4月,起草组在扬州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对《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草案)进行讨论与修改后,形成《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2010年7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10]?号征求意见。根据征求的意见,起草组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10年月,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经修改,形成报批稿。2010年月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依据国务院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改令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基础上,对不同许可级别的条件进行了细化,从而更具有可操作性。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寿比南、沈功田、续宏毅、 梁琳、徐福安、崔立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卢江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吴绳武 中国化工装备协会段瑞君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顾山乐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协会訾壮辉 空调与制冷协会彭伯彦 锦西化工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郝文生 金州重型机械厂刘静 卡朋罗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周天锡

推荐-压力容器制造生产许可证取证条件 精品

D级压力容器制造生产许可证取证条件 一、企业资质:法人资格: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营业执照,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注册登记。 机构代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建立质保体系: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一定资历的下列质量控制系统(以下简称: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一)质量保证工程师,本科,工程师; (二)设计、工艺及标准化责任人,本科,工程师; (三)材料和热处理责任人,大专,助理工程师; (四)焊接责任人,大专,助理工程师; (五)无损检测责任人, RT和UT中级资格证书 (六)产品检验和理化检验责任人,大专,助理工程师; (七)设备和计量责任人,大专,助理工程师; (八)压力试验责任人员,大专,助理工程师。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人员: 应具备适应压力容器制造和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具有与所制造压力容器产品相关的专业.(如化工机械、焊接、机械制造等专业)。各级别要求如下: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5人。 (二)专业作业人员 1、持证焊工: 具有不少于6名持证焊工,且具备至少2项合格项目 2、无损检测人员 1)委托外企进行无损检测时,应配备相应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无损检测责任人员应具有中级资格证书 2)本企业负责进行无损检测时,还应配备相应的无损检测作业人员:至少应具有RT和UT中级人员各2人?项 3、其他人员:应具有满足压力容器制造要求的组装人员、质检人员、资料员、保管员等。 四、厂房场地: 1、生产场地:应具备适应制造压力容器需要的制造场地;不锈钢及有色金属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具备专用制造场地,不得与碳钢混用; 2、试验场地: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耐压试验和气密试验专用场地,有满足检验与试验设备和器材存放要求的专用场所; 3、材料库:具有存放压力容器材料的库房和专用场地,并应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合格区与不合格区应有明显的标志; 4、焊材库:具有满足焊接材料存放要求的专用库房(一、二级焊材库); 5、焊接试验室: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足够面积的焊接试验室; 6、射线曝光室: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足够面积的射线曝光室; 7、资料室:有法规、标准和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档案资料的专用储存场室。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一、相关法规明细如下,因邮件容量有限,未附具体附件,请自行查阅。 序号相关法规名称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种设备安全法 2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3 TSG_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4 TSG_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5 NB-T 47012-201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6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 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 根据以上现有法规,特别提出: 1、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中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 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 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 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 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 内的压力容器只需满足总则、材料、设计、制造即可,对安装、改造、维修的相关 规程未作要求。即制冷机组上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安装告知;但实际各地安监部门具 体执行程序并不一致,有地方安监部门对制冷机组压力容器也要求执行安装报备程序。 二、具体报备流程较为繁琐,整理如下 A、压力管道报备 办告知书(质监局业务受理室): a、告知书(当地质监局网站下载,填好) b、压力管道资质原件 c、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d、焊工证及复印件 e、图纸 f、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将告知书受理单原件取回,其中受理单交与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所负责人; 报备人员应熟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施工流程 (一)提供报备资料 内容应包括: 1、施工图纸(盖章的蓝图) 2、设计单位资质(图纸上有资质章也可以)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2号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9日原劳动部《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 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安全性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国家实行制造资格许可制度和产品安全性能强制监督检验制度。 第三条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其中,制造资格许可及其管理、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锅炉压力容器是指: (一)锅炉。 1. 承压蒸汽锅炉; 2. 承压热水锅炉; 3. 有机热载体锅炉。 (二)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 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及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各种压力容器; 2. 公称工作压力大于及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及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低于60℃液体的各种气瓶; 3. 医用氧舱。 本办法不适用于船舶、铁路机车、航空器、军事装备和核设施中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以及额定热功率小于0.1MW且输出热水温度低于及等于90℃的电或燃气加热热水器。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本办法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内设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制造许可 第六条境内制造、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下简称《制造许可证》)。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第七条锅炉和压力容器按照附件一的规定,划分为A、B、C、D 4个制造许可级别。

2014压力容器设计取证试题及答案

选择题 2.1 确定压力容器是否适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管辖范围的压力条件指的是(b. )。 a.设计压力 b.最高工作压力 c.最大允许工作压力 2.2 下述条款中哪条列出的压力容器全部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适用的压力容器。( ___a______) a.锅炉房内的分气缸、橡胶模具、热水锅炉用的膨胀箱、螺旋板换热器。 b.锅炉房内的分气缸、橡胶模具、热水锅炉用的膨胀箱、板式换热器。 c.锅炉房内的分气缸、橡胶模具、热水锅炉用的膨胀箱、压缩机气缸。 d.锅炉房内的分气缸、橡胶模具、热水锅炉用的膨胀箱、冷却排管。 2.3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种压力容器不适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 ( _____d____ ) a.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 b.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c.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 d.船舶上的附属压力容器。 2.4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适用的压力容器。( _a b c________ ) a.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 b.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c.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 2.5 下列压力容器,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适用的压力容器。( __a b_______) a.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 b.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 c.发电机的承压壳体。 2.6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_______b__ ) a.波纹板式换热器。 b.螺旋板式换热器。 c.空冷式换热器。 d.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 2.7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 _____c____ ) a.核压力容器。 b.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 c.内筒处于真空下工作的夹套(带压)压力容器。 d.国防或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 2.8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 _____c d____ ) a.仅在进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大于等于0.1Mpa压力的压力容器。 b.仅在出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大于等于0.1Mpa压力的压力容器。 c.仅在消毒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大于等于0.1Mpa压力的压力容器。 d.仅在冷却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大于等于0.1Mpa压力的压力容器。 2.9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 ____a_____ ) a.低温液体罐式集装箱。 b.超高压容器。 c.气瓶 d.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2.10 下列压力容器中,哪些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监察范围?(_____b c____ ) a.压缩机上的承压部件。 b.造纸烘缸。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 及报备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压力管道及压力容器相关法规及报备流程 一、相关法规明细如下,因邮件容量有限,未附具体附件,请自行查阅。 序号相关法规名称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特种设备安全法 2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3TSG_D3001-2009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 4TSG_R3001-2006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5NB-T 47012-2010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6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 根据以上现有法规,特别提出: 1、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中规定: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 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表压),介质为气 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 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2、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 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铝制板翅式热交换器、空分装置中冷箱内的压 力容器只需满足总则、材料、设计、制造即可,对安装、改造、维修的相关规程未作 要求。即制冷机组上的压力容器可不进行安装告知;但实际各地安监部门具体执行程 序并不一致,有地方安监部门对制冷机组压力容器也要求执行安装报备程序。 二、具体报备流程较为繁琐,整理如下 A、压力管道报备 办告知书(质监局业务受理室): a、告知书(当地质监局网站下载,填好) b、压力管道资质原件 c、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d、焊工证及复印件 e、图纸 f、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将告知书受理单原件取回,其中受理单交与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所负责人; 报备人员应熟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施工流程 (一)提供报备资料 内容应包括: 1、施工图纸(盖章的蓝图) 2、设计单位资质(图纸上有资质章也可以) 3、压力管道告知书(封面盖章、带编号) 4、安装单位资质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制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条件由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要求三部分构成。资源条件要求包括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前者是制造各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通用要求,后者是制造相关级别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专项要求,企业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相应的专项条件。 第四条企业必须建立与制造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连续有效运转。企业应有持续制造锅炉压力容器的业绩,以验证锅炉压力容器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能力。 第五条企业的无损检测、热处理和理化性能检验工作,可由本企业承担,也可与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企业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应向发证机构备案。所委托的工作由被委托企业出具相应报告,所委托工作的质量控制应由委托方负责,并纳入本企业锅炉、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控制范围。专项条件要求具备的内容不得分包。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主体制造,不得将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的所有受压部件都进行分包。 第二章锅炉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第一节基本条件 第七条提出锅炉制造许可申请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 第八条锅炉制造企业必须具备适应锅炉制造和管理需要的技术力量。 (一)应配备锅炉制造、机械加工、无损检测、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A、B级许可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10%,C、D级许可证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本企业职工数的5%,且不少于5人。其中,各级锅炉制造企业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能满足制造需要的锅炉和焊接专业技术人员。 (二)制造锅炉的各个环节(设计、工艺、材料、冷作、热加工、机加工、成型加工、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压力试验、产品检验、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须有相关责任工程师负责。 (三)持证无损检测人员和无损检测项目、持证焊工人数和焊接项目都应能满足实际产品的制造需要。 第九条厂房和技术设施要求: (一)锅炉制造车间面积、高度应满足所申请级别锅炉产品制造的需要。制造流程应合理布局。锅炉产品承压件的焊接必须保证在室内作业完成。 (二)管材及半成品的存放必须有一定的防护措施。 (三)对有温度、湿度要求的焊材的存放处应具有保证温、湿度的设施,具有此类焊材在使用前的烘干和保温的设施。 (四)具有能满足防护要求和产品需要的射线无损检测场地,应具有能保证底片冲洗质量和底片保存的基本条件。 (五)具有与所制造产品相适应的无损检测设备(无损检测分包时可不要求)。 (六)具有满足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工装设备。 (七)主车间起吊能力应能满足产品制造的需要。 (八)具有满足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钻孔和弯管设备。 (九)具有满足锅炉产品制造需要的焊接设备。 (十)具有满足制造要求所必需的检测平台、检测工具和水压试验设备。 (十一)具有满足制造需要的机械性能和理化检验设备或有保证质量能力的分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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