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案例分析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案例分析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案例分析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案例分析

公诉机关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

被告人蒋新云,男,1959年5月26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县,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兰州铁路局工务大修段领工员,住甘肃省兰州市铁路新村东街644号楼2单元701室。2000年7月7日因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被武威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武威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被告人徐万艾(又名徐万爱),男,1956年5月5日出生于甘肃省张掖市,汉族,文盲,兰州铁路局工务大修段线路工,住甘肃省兰州市红山根东路141号。2000年7月7日因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被武威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武威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被告人马转运(又名马宝成、马保成),男,1968年8月15

日出生于甘肃省静宁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兰州市西固区第三建筑安装公司第二工程处处长,住甘肃省静宁县李店乡细湾村。2000年7月7日因涉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被武威铁路公安处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逮捕。现羁押在武威铁路公安处看守所。

辩护人姜学流,武威姜学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武铁检刑诉字(2000)第37号起诉书指

控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马转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00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升、代理检察员康靖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马转运及其辩护人姜学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0年6月14日17时12分,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马转运带领民工,在兰新线下行线路抽换轨枕作业时,在出现胀轨、k644+348.24m

处连续两根轨枕两端无扣件固定、k644+352m处连续四根轨枕无扣件固定,枕底道碴未捣固密实,轨枕与钢轨之间最大间隙达70mm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X295次行包专列运行至该施工处(兰新线k644+352m)时,发生脱轨、颠覆(其中机次第8位、9位脱线、第10—17位颠覆,第18位1位台车脱线)。中断下行线路行车22小时15分,上行线路行车9小时29分;造成车辆报废6辆,大破2辆,中破3辆;损坏钢轨350米,混凝土轨枕568根,影响旅客列车8列,货物列车17列,直接经济损失214万元。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对指控的以上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和当庭宣读、出示了下列证据:证人证言、武威铁路公安处关于事故现场的勘查笔录、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及现场照片、三被告人身份、

职务及职责证明、铁道部关于“6.14”重大事故的批复、兰州铁路局关于“6.14”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工务调查组事故地点调查情况表、武铁分局安监室工务调查组事故现场前后百米线路状况调查表、武铁安监室与嘉峪关机务段、电务段、武铁车辆分处对X295次机车、许三湾车站电务技术设备、X295次列车车辆安全检查鉴定书、兰铁工务大修段桥隧路基大修施工合同书、兰铁工务大修段关于兰新线1—4.0M框架桥施工组织设计、兰铁工务大修段桥路无缝线路地段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兰铁工务大修段桥路施工安全卡控措施、清水工务段无缝线路技术资料及调度日志、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及三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等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身为铁路职工,在负责兰新线施工中,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冒险作业,致使发生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告人马转运身为民工的负责人,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发生行车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马转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无辩解。

被告人马转运的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

但辩称被告人马转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被告人马转运没有不服从管理、没有违反规章制度、没有强迫职工违章冒险作业,马从事的是体力劳动,作为民工负责人只是调配劳动力,对施工没有决定权,故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经审理查明,2000年6月13日,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马转运负责兰新线k644+345m处新建1—4.0M框架桥工程的施工工作。在施工中被告人蒋新云与被告人徐万艾、马转运商议,擅自决定利用列车运行间隙,将原计划用两天时间完成的抽换枕木作业,改为一天完成。6月14日下午15时许,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马转运在既没有掌握兰新线k644+345m处下行无缝线路轨温已超过锁定轨温值,又对施工没有精心组织防护、合理分工的情况下,盲目违章作业,致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出现了胀轨上644+348.24m处连续两根轨枕两端无道钉固定、k644+352m处连续四根轨枕无垫板、道钉固定,轨枕与钢轨之间最大间隙达70mm的现象。当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马转运发现情况后,既没有组织民工采取补救措施,又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而是盲目轻信列车能够通过,加之X295次行包专列8至18位11辆车存在严重超载和偏载现象(超载174.18吨。其中机后第8位车辆货物装载重量38.26吨,超载8.26吨,且右侧装载建筑瓷砖20.537吨),致使该次列车于17时12分行至兰新线k644+352m处时,发生颠覆(其中机次第8位。9位

脱线、第10—17位颠覆,第18位1位台车脱线),颠覆车辆侵入上行线路,致使铁路上行线路中断行车9小时29分,下行线路中断行车22小时15分;车辆报废6辆,大破2辆,中破3辆;损坏钢轨350米,混凝土轨枕568根,影响旅客列车8列,货物列车17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4万元。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三被告人身份及职务证明,证实被告人蒋新云任兰州工务大修段六队领工员职务;被告人徐万艾任兰州工务大修段六队线路工职务;被告人马转运任兰州市西固区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二工程处处长职

务的事实。(2)兰铁工务大修段线路、桥路大修领工员工作标准,规定领工员在队长领导下,组织领导所属工班努力完成各项生产任务;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铁路工务有关规则,在大修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章设置施工防护信号,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检查。(3)兰铁工务大修段线路工工作标准,规定线路工应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对本身所担负的工作质量、安全负责。(4)兰州市西固区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处长岗位安全责任制,规定工程处长对本处的安全生产活动负全面责任,在施工中实行全面管理,包括生产组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人员管理,对承建单位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消除不安全因素。(5)铁道部关于“6.14”重大事故的批复,证实该

事故系兰州局工务部门违章蛮干造成枕木缺钉、线路失稳、胀轨跑道,加之该次行包专列的装载上存在严重超载问题所致的事实。(6)兰州铁路局关于“6.14”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和武铁公安处关于事故现场勘查记录、

X295次列车脱线事故现场平面示意图及现场照片,均证实2000年6月14日广州开往乌鲁木齐的X295次行包快运专列,17时15分,运行至兰新线梧桐泉至许三湾车站区间下行线K644+352m处,机次第8—18位脱轨。颠覆(其中8位、9位脱线,10—17位颠覆,18位1位台车脱线)。脱轨后走行268米,机次15、16位颠覆后侵入上行线,中断下行线行车22小时15分,上行线9小时29 分;造成车辆报废6辆,大破2辆,中破3辆;损坏钢轨350米,混凝土轨枕568根。影响旅客列车8列,货物列车17列,直接经济损失214万元,构成行车重大事故。判定事故的原因为施工作业违章;货物超载、偏载的事实。(7)武铁分局安监室工务调查组事故地点调查情况表,证实兰新线K644+352m处连续四根木枕空吊最大70mm,最小为30—50mm。无垫板、道钉的事实。(8)武铁分局安监室工务调查组事故现场前后百米线路状况调查表,证实高低、方向无超限,三角坑无超限;轨枕扣件齐全、紧固;道床饱满、均匀。(9)武铁安监室与嘉峪关机务段、电务段、武铁车辆分处对X295次机车、许三湾车站电务技术设备、X295次列车车辆安全检查鉴定书,

证实X295次机车牵引电机、制动走行、牵引撒砂等各部状态良好,无不良处所及配件丢失、脱落等现象;6 月14日事故发生前,许三湾车站信号、连锁、闭塞设备运用良好;X295次列车车辆安全检查无更换配件闸瓦、无热轴信息,未发现任何异常。(10)兰铁工务大修段桥隧路基大修施工合同书,规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劳动人计(1984)60号文件第十三条,交通铁路农民换工制度和使用承包式试行办法的规定。乙方未按铁路桥隧大修规则规定施工,造成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要无偿返工,返工费乙方自理,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期保证质量完成工程项目,服从甲方施工领导人的指挥,做到安全生产等条款。(11)兰铁工务大修段关于兰新线1—4.0M框架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用2天时间更换股枕为枕木及线路加固(在线路慢行及给封闭点情况下进行);抽换枕木必须隔六抽一,设专人检查架空线路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的施工方案。(12)兰铁工务大修段桥路无缝线路地段施工安全卡控措施,规定在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施工前首先对施工地点两端至少各150m长的线路重新进行锁定(各工点可用轨温表测设轨温,在锁定轨温时进行锁定),严格按章作业,正确测定与掌握锁定轨温。对于架空的无缝线路地段,必须在线路枕木头横担处加设卡子,防止线路横向移位。作业时如发现轨向、高低临时有变化等胀轨预兆现象,应即停止作业,若胀轨跑道不能放行列

车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以确保安全。(13)兰铁工务大修段桥路施工安全卡控措施,规定抽换枕木时应隔六抽一,并即时回填道碴,打死道钉。在无缝线路地段要控制钢轨的伸缩范围而不影响到吊轨范围。(14)清水工务段无缝线路技术资料及调度日志,证实兰新线骆驼城至许三湾区间下行线K643+296.410至644+771.580km,净长1225.083米,平均锁定轨温18.25℃。许三湾的气温为25℃,轨温36℃,测定时间为6月14日14时10分。(15)铁道部《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在进行线路、桥隧等设备施工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影响行车安全的程度,按下列规定指定专人担任施工领导:办理封锁手续,设置移动停车信号防护、办理慢行手续,设置减速信号防护,慢行施工的工作人员职务,应不低于领工员。用防护电话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利用列车间隙时间,设置移动停车信号或停车手信号防护,不限制列车运行速度的工作,应由工长负责领导。施工领导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指派防护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的路工、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在施工中,要随时掌握进度与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经常保持与防护员之间的联系。施工地段要放行列车时,线路状态应达到的最低要求是:在列车减速条件下,轨枕盒及枕头道碴不少于三分之一,轨枕间隔,每隔六根可空一根,枕底道碴串实,道钉或扣件准许每隔一

根钉一根或每隔两根上紧一根。在列车不减速条件下,轨枕盒及枕头道碴填满,无缝线路应严格控制,按其作业轨温条件办理,轨枕间隔,均匀不缺,枕底道碴捣固密实,道钉或扣件每个枕木头(桥枕)里外侧各钉一个,混凝土轨枕扣件应上齐。单根抽换轨枕时,应掌握好列车运行时间,来车前把新轨枕穿进去,来不及穿入时,允许每隔6根轨枕有1根轨枕不穿入。成段更换轨枕工作应办理施工慢行手续,使用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放行列车或单机时,限速每小时不超过

25km。普通线路发生胀轨跑道时,应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恢复线路后,视具体情况限速运行。维修作业中,发现线路方向、水平显著不良,有胀轨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必要时通知车站,设置减速或停车信号防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跑道。(16)铁道部《铁路线路维修规则》:规定在进行无缝线路维修作业时,必须掌握轨温,观测钢轨位移,分析锁定轨温变化,按实际锁定轨温,根据作业轨温条件进行作业,严格执行“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测量轨温”制度。混凝土枕无缝线路维修作业轨温条件,更换轨枕,按实际锁定轨温计算,-20℃—-10℃、+10℃—+20t的条件下,当日连续更换枕木不超过两根。+20℃以上,禁止施工。(17)证人苏春荣证言,证实6月10日他到K644工地找蒋新云布置工作,安排14日、15日两天更换施工点枕木,16日列车开始缓行,进入工期,线路技术上由徐万艾负责,施工按铁

路工务安全操作规则隔六抽一的规定进行的事实。(18)证人郭爱兵、杨贵平证言,证实6月14日下午,抽换下行线路的枕木,防护人员的位置,设在东西两侧,离施工地点20

米处,没有采取任何慢行防护措施的事实。(19)证人马全祖、周永武证言,均证实6月14日下午,马转运给他们分配完活,他们就开始抽换枕木,抽换一根,由徐万艾拿道尺量过后,打道钉并将枕底道碴捣固密实,再抽换下一根,后来工地就乱了,把水泥枕抽出来,木枕放进去,也就没打道钉,等车来了还有四根枕木没打道钉的事实。(20)证人马玉藏、马来海证言,均证实6月14日下午,抽换枕木时,工地混乱,等车来了他们组还有二根枕木没打道钉的事实。(21)三被告人在侦查、起诉阶段和法庭上的供述相一致。

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并经法庭当庭质证等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其证明效力本院予以确认并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X295次货物列车脱轨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蛮干造成枕木缺钉、线路失稳、胀轨跑道所致;列车严重超载、偏载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被告人蒋新云身为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违反规章制度,擅自变更作业计划,盲目追求进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告人徐万艾身为施工现场负责技术的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现场出现胀轨、

连续四根轨枕无垫板、道钉,造成线路失稳,而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导致重大行车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告人马转运身为承包方的现场负责人,违反铁路规章制度隔六抽一的规定,致使施工现场出现连续二根轨枕无道钉、连续四根轨枕无垫板、道钉的现象,导致铁路行车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武威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蒋新云、徐万艾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成立;指控被告人马转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不妥,因为被告人马转运从事的工作直接和铁路运营安全紧密相关,且其行为受铁路桥隧施工合同的约束,应视为铁路职工,其行为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被告人马转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马转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被告人马转运身为承包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在发现违章作业和出现险情的情况下,不制上,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避免,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以致发生重大事故,对此,马转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故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为了保护公共安全不受侵犯,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蒋新云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被告人徐万文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马转运犯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铁路事故案例汇总

锡林浩特车务段铁路交通事故案例 学习资料 第一部分 人身安全案例 一.路内职工责任轻伤事故案例 X年X月X日X站上水防护员李X上水作业时,因雨天道滑,忙于抢点,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人身轻伤。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概况 X月X日10时05分,X站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李X担当1道客车X次上水作业防护任务。上水作业时,李X帮助上水员拉水管,因雨天道滑,摔倒在1、Ⅱ道间第3位上水栓上,被上水栓阀门手柄杆碰伤,造成右股骨粗隆部开放性粉碎型骨折,构成人身责任轻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李X上水作业时,在雨天道滑的情况下,既未按规定穿防护雨具,又忙于协助上水工抢点作业,不慎摔倒在水井盖上,造成摔伤。 2.李X担任清扫员兼上水防护员职务,在上水作业中精力不集中,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水过程中未认真确认周围状况而导致摔倒碰伤。 3.X站在恶劣天气下未对上水作业进行重点卡控,致使在上水作业时间紧的情况下安全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范措施 1.严格劳动安全管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工作,把人身安全与行车安全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并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检查教育,严格落实职工现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加大人身安全检查力度,消除劳动安全隐患,确保职工人身安全。

2.严格施工检修作业等防护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查找施工防护安全措施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作业防护人员在施工、检修、清扫设备作业中,要严格防护措施的执行,杜绝防护不到位问题的发生。 3.认真开展劳动安全对规对标检查,加大现场作业过程卡控,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二、X站“7.11”调车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X年X月X日,X站解体3108次,10点20分调车长XX传达完计划后,站在机车媒水车一端运行方向右侧开始作业,机车运行中在绕过钩头向左侧移动时,右脚踏空,坠落在线路内,造成双腿被轧断致残。 (二)原因分析: X年X月X日当天X站有降雨,站区泥泞,调车长XX在作业中违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的规定穿雨鞋作业,在机车运行中移动位置时没有站稳抓牢,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各站长要按规定在调车作业时到现场盯控,卡控作业的关键点,消除安全隐患。 (2)在调车作业中作业人员要按照《人标》、《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控制措施》中的规定,按规定着装,在作业中一定要抓稳站牢。特别是在作业中不要分心,不要偷懒,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三、X站“1.22”人身伤害事故 (一)事故概况: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77-61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 分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 (一)复杂岩溶隧道突水、突泥。 1、20xx年0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出口段平导开挖至DK255+978时发生突水、突泥,突水总量约18万方,在抢险抽水时又多次发生突水。马鹿箐隧道全长7879m,最大埋深约660m,隧道自进口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在线路左侧30m预留二线位置设置贯通平导,平导全长7850m。隧道穿越地层中灰岩地层为7408m,占隧道总长的94%,隧道区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强烈发育,管道岩溶水系极为复杂。这次事故除多人逃生外,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 2、20xx年08月05日凌晨1:00时左右,宜万

铁路车辆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车辆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6年2月27日,某钢铁公司翻车机操作员在翻卸车辆时,离开操作台到窗口查看邻线空车清车情况,翻车机自行翻卸过程中,由于拨车机脱钩装置在脱钩时有阻滞,造成车辆没有及时脱钩并将车辆带出翻车台2米,而翻车平台的光电感应开关失灵,没有及时停止设备翻转而继续翻车,造成车辆南端第一担轮对西面压崩出口处的西侧钢轨,导致车辆脱线。 车型车号二位转向架 二位转向架交叉杆弯曲变形二位转向架4位防脱拉环弯曲

二位转向架3位防脱阀破损、拉环顶杆折断现车7位轮对脱线点 案例二2016年3月8日,某电厂翻车机操作由于空车迁车台限位未到位,信号采集联锁系统失效,翻车机操作人员对翻车机自动作业情况实时监控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迁车台移动未到位的问题(路轨未对准,左右偏差90mm),而迁车台自动推进车辆过程中造成C64K 4934364全车轮对脱线,走行12.1m。事故车辆全车4担轮对脱线,空车。其中现车1位、2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60mm,3位、4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440mm,5位、6位、7位、8位左边轮对离开钢轨100mm 。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一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曲变形二位转向架脱线、一位交叉杆弯曲变形 路轨未对准,车 辆脱线点 迁车台限位未对准路轨左右偏差90mm 迁车台迁车台铭牌 案例三2016年4月20日,某电厂2道翻车机在作业中造成车辆C70 1584267脱线,由于翻车机压力机构液压站缺油,导致压车镐、靠车镐压力不足、不均衡,造成翻车机压

不住被翻车辆,使车辆在翻卸、牵车推进时脱轨。 车型车号全车脱线外观 现车1位、2位交叉杆弯曲变形50mm,1位枕梁翼板变形35 mm,1位上拉杆弯曲变形,1位人力制动机拉杆弯曲变形。1位转K6型转向架共2位轮对脱线、1位、2位防脱装置破损,且相对应防脱拉环变形。 1位迁车台迁车台铭牌 案例四2016年5月5日,某港口专用线内6道发生C64K

(2020年整理)铁路事故案例心得体会.doc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于一切。违章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却把人们唯一的生命夺走了。观看了《新乡桥工段安全警示片》,使我感受到“安全大于天”、“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万事排最先”的深刻含义;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和铁路交通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巨大灾难。 当看到一个个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突然消失,多少年迈的老人没了儿女,多少年幼的孩子没了父母,我的心久久无法平静。心中不由迸发了“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感想,作为一名铁路员工,这是我通过观看安全警示片后,深刻领悟到的工作原则。通过学习,再次强化了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切实落到日常工作中。 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执行不到位。一件件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现场不进行查勘,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诸上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看完警示片体会如下: 1.新任职工对规章不熟悉,不遵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在案例中,接打手机;违反“现场防护员需站在距作业地点5-10米范围内便于瞭望的地点防护”,在区间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行走,在双线期间应面迎列车方向;以至于酿成悲剧; 2.防护作业时应该设置专职防护,防护员需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防护员不得临时随意调换,确需更换时,施工负责人需重新对防护员布置作业内容、安全关键点和注意事项。 3.作业人员现场操作中执行力度缺乏,高处作业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酿成悲剧; 4.跨越线路时,“一站、二看、三确认、四通过”和“手比、眼看、口呼”制度执行不到位; 5.现场负责人不经确认、擅自下达作业指令,带领作业人员,提前进网,以及没有遵守天窗作业基本防护要求。 总之,这几起事故的发生是和防护人员失职、作业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没有起到监督提醒和负责的态度、作业人员对规则规章的不熟悉不遵守有关,导致了认识上的差异,酿成了重大交通事故。 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管理; 2.车间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作业规程,并严格按规程进行现场作业,反对违章作业,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

7.23铁路事故反思材料

7.23 铁路事故反思材料 一次次的铁路安全事故向我们每一名铁路职工搞响了安全警钟, 为深刻吸取 723 铁路事故的惨痛教训,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 7.23 铁路事故反思材料, 希望能帮 到你。 7.23 铁路事故反思材料篇 12011 年 7 月 23 日 20 时 30 分,北京西开往福州 的 D301 列车运行至甬温线上海局管内永嘉—温州南间瓯江大桥处,与前行的杭 州开往福州南 D3115 次动车组列车发生追尾事故。 事故造成 36 人死亡、192 人受伤。 此事故发生在京沪高铁开通不久, 又是暑期运输期间, 令全国上下十分震惊, 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铁路安全形势严峻。 作为一名铁路客运管理干部, 我充分认识到安全职责大于天, 安全工作压倒 一切工作,我们务必集中精力,迅速行动起来,狠抓安全,落实管理,切实采取 措施,理清安全管理思路,迅速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首先, 反思自己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我认为自己还存在着以下差距:一、 安全认识上有差距。 安全始终是我们工作的永恒主题和职责,安全生产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与我们千家万户的家庭快乐,与我们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紧紧相连,息息相关。 在安全生产中, 每一次触目惊心的事故教训, 安全教育中的事故案例对我们 都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撼和冲击,能够说,安全人人都需要,人人都惧怕失去安 全。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 自开行直达列车以来, 安全问题又给我们提出了一个 新的课题,直达列车从设备上是全新的,从人员素质上也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在 安全管理上, 我们有时却会正因这些优越的条件而疏于管理, 对安全的隐患没有 最大限度地去预想、卡控和防范,如:对列车三品的查堵,我们平时总要求乘务 员在车门口要加强宣传、查堵,但思想上有时也认为直达列车全列卧铺,旅客素 质高了,车站也会严格查堵,就应不会有什么问题,思想上抱有侥幸心理,久而 久之,安全意识就会放松,在认识上存在着差距。 想想一些发生的事故教训, 每一件事故的发生, 虽然都有一系列的原因和教 训, 但深挖根源, 都是由于某个细节的失控造成的, 因此, 端正态度, 正确认识,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才能切实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职责感。 二、安全管理上有疏漏。 在安全教育上有时流于形式,我们对落实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存在着“以文 件贯彻文件, 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 结合实际少, 可操作性不强, 走形式主义。 对有些安全上的隐患缺乏了解,凭经验主观决定,对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

铁路事故反思15篇

《铁路事故反思》 铁路事故反思(1): 透过4.28胶济个性重大铁路事故,我作为一名铁路职工,从这次事故中,我深刻认识到职责重于泰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以对人民生产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听从领导指挥,认真踏实做好每一细节工作。把安全意识时刻记忆在脑中,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时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灭隐患,杜绝任何隐患。 4月28日凌晨4点41分,胶济铁路淄博段发生两趟列车相撞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至少71人死亡,400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让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铁路的安全运输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4.28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它正是目前国内现代化技术程度比较高的电气化区段,为何杯具依然会发生?这绝对值得当代铁路人深刻反思我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务必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对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陷,务必透过向师傅虚心学习,做到、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对故障务必透过严格核实,确认排除完后,方可下车。 4.28铁路交通个性重大事故也以前的几起事故一样,都是一系列违章蛮干或者管理失误混乱造成的,如果限速命令下发及时一点,如果另一列车的司机认真望,很可能就不会出现这次后果这么严重的事故了。这次事故没有发生在我局,,但是我们还是就应认真进行自我反思,因为违章蛮干、工作不认真、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却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因为对安全的不在乎,轻则可能被考核,重则可能给工友、群众、甚至自己带来不可雨季的灾难性后果。其实事故离我们并不远。一个事物存在是有其道理的,一个岗位的存在也是因为它是社会所需要的,段长主任的岗位很重要,普通工人的岗位也是很重要的,不能轻视,我们都就应珍惜自己的岗位。 看看任何一个事故分析材料,无不是由于违章蛮干造成或引起的,比如去年七月四日太原局的这起重大事故,就是由于司机违章睡觉,交由学习司机操纵列车,但学习司机也在操纵时睡觉,才造成三死一伤的货物列车冲突重大事故。这个一方面看出他们的安全意识不足,另一方面也能够看出他们在日常学习规章制度时肯定不认真。由此想到我们自己在平常工作中对规章制度的学习也很不够,因为班组成员在日常值班中好事存在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平常学习安全规章的力度不够,对现场作业中的安全不能真正理解,使自己的安全防范水平存在必须的差距。对于事故我有以下几点推荐: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稳定事关车站改革发展的大局,事关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安全意识树立不牢,必然给我段的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务必加强安全规章、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的职责意识,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稳定,保证我段改革与发展的长治久安。 2、落实安全职责,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今后的工作,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职责意识,加强自己在工作中的兵头将尾工作,克服好人主义,要认识到对他们不严格就是对安全不负职责的表现。 3、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安全水平。今后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 总之,我要透过这次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不断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实际行动为路局的安全生产做出新的贡献。

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各车间、站: 现将路局《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安监函[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车站结合实际,作要求如下: 1、结合车站当前开展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要将这10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迅速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教训,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 2、要深刻吸取去年胶济线“4.28”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引导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劝阻两违。 3、要认清当前安全严峻形势,牢牢把握劳动安全、调车、施工等安全重点关键,针对季节性变化对安全工作带来的影响,做到预防在先,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措施抓早抓实,确保车站运输安全稳定。 附件: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 上海铁路局北郊站 2009年5月4日 附件: 急件

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 安监函〔2009〕9号 局内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指挥部,电化局上海维管段: 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时隔一年,我们整理了近年来因营业线施工组织管理不善、违章蛮干或无计划施工、检修作业及应急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的10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各单位结合深入贯彻执行《上海铁路局局长1号令》,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引以为戒,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天窗修”制度,坚决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确保全局运输安全稳定。 附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铁路隧道塌方事故案例分析

铁路隧道塌方事故案例分析一、工程及事故概况 洛湛铁路(茂名段)古榄隧道进口里程为DMK480+725,出口里程为DMK484+295,全长3570米。建设单位为广铁集团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局,设计单位为铁道第**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广 东**监理公司。当时进口掌子面施工里程为DMK481+181,仰拱及仰 拱填充里程为DMK481+150,二衬里程为DMK481+105。塌方中心里程 约DMK481+150,离进口洞门425米,围岩为V级,涌水量大。 洛湛铁路(茂名段)古榄隧道于2008年7月15日晚19:30时,开挖DMK481+150~+155段5米仰拱时,仰拱基坑基本开挖到位,挖机已退到DMK481+148填充面上对上述段进行清底作业。 当时掌子面处于停工状态,无人作业,仰拱开挖现场只有领班1人,汽车司机1人,挖掘机司机1人。22:35时在没有明显征兆的情况下,隧道左侧边墙突然发生掉块,随即洞内发生大面积坍塌,立刻 将DMK481+148里程前后完全掩埋。供电线路瞬间受损,隧道洞内一 片漆黑。现场领班郭朝华快速跑向洞口方向,汽车司机杨正林驾车 幸运地安全撤出危险地段。挖掘机司机陈其宝,正在挖掘机驾驶室 内操作,不幸困在坍塌体内。事故发生后,现场及时组织了紧急搜

救。由于塌方体极不稳定,救援工作异常艰难,抢救作业面多次发 生险情。为保障抢救人员的安全,经抢险指挥部决定于7月23日停 止对被困挖掘机司机的搜救,由设计单位出具加固处理设计方案后,再由施工单位对塌方段按设计方案进行处理,并进一步调查事故原 因和搜寻被困人员。 古榄隧道DMK481+150~+155塌方段围岩地质情况, 揭示围岩为强风化砂岩夹页岩,局部为全风化,岩体破碎,裂隙纵 横交错,层理产状不规则,岩层风化严重,多数呈软弱夹层产出,局 部岩层层理接近水平状,岩体裂隙水和孔隙水丰富,受裂隙水和地 表水渗透后,岩体自稳性差。 二、塌方段原因分析 针对DMK481+150~+155产生塌方事故发生的原因 1、主观原因分析:

2000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

2000年铁路行车事故案例 浙赣线老关站60次特快旅客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1月22日,60次旅客列车(编组18辆,总重933吨,换长39.6)由南昌机务段DF42414号机车牵引,1时05分由株洲站开出,1时50分到达醴陵东站,1时55分开,计划老关站上行线道通过。进站信号机显示为绿灯,2时08分04秒,当列车进入老关站2号道岔后,机车及机后1~3位在距2号道岔右尖轨尖端5.07米处爬轨,进入下行线,机后3位在尖轨上爬行3.53米后前后台车脱轨,机后4位前台车进入下行线前后台车脱轨,机后5位前台车脱轨。机车停于K888+973处,列车脱轨后司机立即用无线电呼叫车站,告之列车脱轨情况,并呼叫续行的80次旅客列车,防止了事故的扩大。该事故中断上行线6小时02分。构成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根据取证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老关站上行线2号道岔尖端杆左侧销式螺栓、第一连接杆左侧螺栓、第二连接杆右侧销子、第三连接杆左侧销子均被拆除,导致左尖轨处于游离状态,左尖轨与第一连接杆和尖端杆间夹有石块,迫使左尖轨移向左侧基本轨方向,造成列车轮对进人两尖轨内侧,机车右动轮在距尖轨尖端5.07米处爬上尖轨,进人2/4号道岔渡线,并驶入下行线,机后3、4、5位脱轨。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是人为破坏。 焦柳线2824次货物列车脱轨重大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 年8月12日时43分,2824次货物列车(编组49辆,总重1553吨,计长66.7)运行至焦柳线六孟—塘库K1449+778处时,列车机后第39位空棚车运行方向第一轮对发生脱轨,运行约4公里后该车辆的前制动软管被拉断,列车紧急制动停车,列车机后39~41位(空棚车)车辆脱轨于塘库四号隧道内。中断正线行车8小时49分;车辆中破3辆;损坏钢筋混凝土轨枕1599根,木枕137根,防爬器26套,轨距拉杆110根。构成列车脱轨行车重大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落轨点前第236~237根水泥轨枕间的道心石碴面上,有一车辆旁承的摆块,且在第238根轨枕上行方向侧面及第237根轨枕下行方向侧面各有一砸痕。 2.落轨点前第324根水泥轨枕上行右侧线路的石碴面上有一刮痕,同时在该刮痕后约2米处路基上有一 组散落的车辆枕簧(内外圆簧)。 3.经对落轨点前后100米线路几何尺寸的实地测量,该段线路的曲线正矢一处超限4毫米;有一水平三角坑,超限2毫米;曲线上股钢轨侧磨最大值9.5毫米,相应轨距扩

隧道安全事故案例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小平羌隧道“4·20”重大事故 由中国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西宁至张掖段站前工程LXS-8标,设计里程为DK345+155~DK407+122,线路长61.363正线公里,位于甘肃省中牧山丹马场和张掖市民乐县境内,海拔高度3500米~2700米。小平羌隧道地处祁连山中高山区,位于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西南方向祁连山小平羌沟至大平羌沟之间,平均海拔高度为3100~3800米。洞身地表起伏较大,地表自然坡度30~40度;隧道起讫里程为DK345+329~DK349+312,隧道长度3983m 。小平羌隧道距民乐县城约120公里,距张掖市约187公里。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1年4月19日23时30分,钢筋班组安装完成DK349+035处最后一环工22a 型钢拱架,经领工员王伟检查无异常后,喷浆班组13人操作3台喷浆机喷浆。4月20日4时05分,带班员陈吓文出去组织后续施工材料,当走到距离作业面约40米处时突然听见身后一声巨响,回头看见隧道喷浆作业面上方围岩发生了坍塌,导致初期支护的工22型钢拱架及喷浆作业台架被砸跨,12名作业人员全部被埋入坍塌体中,事故发生后,中铁二局兰新线甘青项目部三工区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于4时40分发现一名遇难者遗体,后因连续发生坍方,抢险工作被迫停止。经勘察事故现场,坍塌范围里程为DK349+035~DK349+050,距离地表深度约100~110m 。坍塌岩石块体约400方(最大块径约1米左右),塌腔高8~10米。直接经济损失约908万元。 事故原因分析: 小平羌隧道位于祁连山区域地质构造带(纵向长约1000km, 横向宽200~300km )石炭系灰岩夹页岩、泥灰岩,泥盆系砂岩等软硬相间的地层中,由于多期构造运动挤压

铁路事故反思15篇

铁路事故反思 铁路事故反思(1): 透过4.28胶济个性重大铁路事故,我作为一名铁路职工,从这次事故中,我深刻认识到职责重于泰山,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以对人民生产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时刻都不能放松警惕.听从领导指挥,认真踏实做好每一细节工作。把安全意识时刻记忆在脑中,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在工作中,时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灭隐患,杜绝任何隐患。 4月28日凌晨4点41分,胶济铁路淄博段发生两趟列车相撞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至少71人死亡,400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让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铁路的安全运输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4.28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它正是目前国内现代化技术程度比较高的电气化区段,为何杯具依然会发生?这绝对值得当代铁路人深刻反思我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务必兢兢业业、忘我工作,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对自己在工作中的缺陷,务必透过向师傅虚心学习,做到、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对故障务必透过严格核实,确认排除完后,方可下车。 4.28”铁路交通个性重大事故也以前的几起事故一样,都是一系列违章蛮干或者管理失误混乱造成的,如果限速命令下发及时一点,如果另一列车的司机认真望,很可能就不会出现这次后果这么严重的事故了。这次事故没有发生在我局,,但是我们还是就应认真进行自我反思,因为违章蛮干、工作不认真、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却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因为对安全的不在乎,轻则可能被考核,重则可能给工友、群众、甚至自己带来不可雨季的灾难性后果。其实事故离我们并不远。一个事物存在是有其道理的,

铁路安全事故案例

陇海线咸阳北站调车挤岔脱轨一般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0年元月24日晚,咸阳车务段咸阳北站运转一班值班。3807次23时50分到达咸阳北站进5道,进行挂车作业。值班员编制的调车计划为:5西顶岔外-21,5东出,6+20西出岔外+21连结,代车开车。向信号员、调车长下达了调车计划。调车长向担任连结员及机车司机传达了调车作业计划,随即开始作业。当作业到5西岔外-21时,担当前方瞭望的连结员中途下车,中断瞭望与信号显示,致使推进车列越过关闭的D5信号机,挤坏1号道岔。此时,控制台上挤岔铃响,值班员、信号员在未弄清挤岔铃响的真实原因的情况下,继续按计划进行作业。当作业到 6+20岔外连结,挂好车后,在带车进6道的途中,由于1号道岔被挤,而导致了守前第2、3、4位车脱线,构成调车挤岔脱轨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连结员中途下车,中断瞭望与信号显示。 2、值班员编制调车计划心中无数。 3、值班员、信号员在发现挤岔铃响、1号岔区出现红光带后,未弄清其真实原因,仍继续进行作业,造成挤岔后脱线。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1、连结员负主要责任,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罚款500元,下岗重新学习调车助理。 2、值班员负重要责任,降职为助理值班员,罚款500元,下岗半年,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信号员负重要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款300元。 四、采取措施 1、加强对职工进行责任心教育,培养职工敬业爱岗、遵章守纪的良好风尚。 2、组织职工认真学习《铁路调车作业标准》与6502电气集中设备使用办法,提高处理非正常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3、严格劳动纪律,坚决执行“八不准”的规定。

4、由安全、技术、教育科的有关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对咸阳北站的职工进行帮教,以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 5、扩大教育面。将此次事故,以段文下发各站,认真传达学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争取安全形势的好转。 宝成线宝鸡车站运转车长漏乘一般事故 一、事故概况 1995年8月12日,在宝鸡车站。西安列车段运转车长值乘306次,在10道发车。由于值乘运转车长臆测行事,未确认阿所值乘的列车在哪股道,就盲目地上到6 道停留的空客车底上。发车前,助理值班员与运转车长通过电台对话、联系,其用语、程序均不够标准,以致互相误认,助理值班员在没有得到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的情况下,发出列车。10道306次开车2分钟,信号楼及发车助理值班员从无线电台与对讲机司机与运转车长的对话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而且列车尾部通过发车人地点时,未见运转车长出来对信号,很快确认运转车长漏乘,构成一般事故。 二、原因分析 1、运转车长臆测行事,未确认所值乘列车在哪股道,上错列车。 2、运转车长与助理值班员用对讲机对话,其程序、用语不标准,并同意助理值班员直接向司机显示发车信号。 3、车站助理值班员违反原《技规》相关规定,仅通过对讲机联系征得运转车长同意后向306次司机显示了发车信号,而没有做到“发车人员应依式中转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 4、少数干部放松管理、要求不严,对现场标准化作业与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措施不力,暧昧迁就,动真格的少,特别在对讲机管理使用中,只瞧到线路短、弯道大、列车长现场作业困难,而忽视了不安全因素。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 事故发生后,经分局安全部门分析确定,由西安列车段运转车长负主要责任。 宝鸡车站助理值班员负次要责任。

铁路连接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铁路连接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1 连结员在调车作业中确认信号看远不看近,最近一架信号机红灯却盲目显示连结信号。 一、事故概况 XXX次货物列车进XX站1道停车(现车11辆,总重946t,换长16.5),车站值班员编制调车作业计划利用本务机调车,调车作业计划为:1+11,货2+8,38,货2-8,1道过西头,3道挂头开车。当3-8时,因1号道岔途中转换,造成推进前方第1辆P631766、第二辆P851284进入四股脱轨,中断正线行车9h12min。构成调车脱轨重大事故。这起事故造成车辆小破2辆,损坏岔枕13.35m3、油枕100根、尖轨2根、电动转辙机2台、变压器箱1个、信号机构1座,直接经济损失680960.50元。 二、原因分析 连结员在D,信号机外停车后准备向3道推进时,违反了调车作业标准应确认最近一架调车信号显示状况再动车的有关规定,在D,信号机显示红灯的情况下,仅确认了前一架D,信号机的显示,便盲目显示连结信号所致。 三、措施与教训 认真贯彻“安全管理试行条例”,强化安全形势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把安全工作

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转变干部作风,围绕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基层,敢抓敢管,严字当头,抓小防大,对事故苗子及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做到为确保安全生产尽职尽责。深入开展“思查”活动,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认识,强化职工“两纪”教育,确保调车作业安全。抓好调车作业标准的落实,认真做好防溜工作,严格执行调车作业不足两人不准作业的规定,变更计划必须联系彻底后再行作业,中间站的站长在调车作业时,必须到现场亲自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案例2 盲目显示信号破坏接车进路。 一、事故概况 XX站,XXX次到达56辆3道终止开单机,利用矿务局自备机车作业。计划:1道出,3+38,427,3-1l,4+27进义安矿,具体作业分工为:一连结员摘辆向4道-27,负责领车与4道止轮,另一连结员负责3-11辆牵出、3道被挂和止轮。在13:50,当作业至3-11辆与原18辆连结向后顶车时,连结员在未得到前端连结员信号的情况下,擅自向调车长发出顶车信号,造成调车车列越过X3信号机7m,6号至10号道岔区段出现红光带,已办理好XXX次正线通过进路的进站信号机跳起,车站值班员让助理值班员、清扫员查明情况,车站值班员在未得到清扫员汇报的情况下,自认为设备故障,盲目通知工电人员到站检修,并报告了调度员,开放

铁路事故案例

铁路事故案例 为了及时正确处理铁路行车事故,维护铁路运输秩序,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铁路运输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简称《事规》)。 《事规》是调查和处理铁路行车事故的基本依据,对铁路行车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性、定责和统计分析具有鲜明的法规性和权威性。 1.行车事故的定义 凡因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技术设备不良及其他原因,在行车工作中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影响正常行车或危及行车安全的,均构成行车事故。 2.行车事故的分类 (1)行车事故分类的原则和依据 ①依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客运列车事故比其他列车事故性质严重,列车事故比调车事故性质严重。冲突、脱轨、火灾和爆炸事故比构成设备事故和一般违章、违纪的条件要求严格。

②依据事故损失的大小。事故损失主要指人员伤亡多少和机车、车辆、线路、桥梁、供电、信号等设备的损坏程度和经济损失。 ③依据事故对行车造成的影响的大小。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发生事故、双线行车中断和单线行车中断、延误本列时间所构成的事故种类不同。 (2)按事故性质、损失和对行车所造成的影响分类 按事故性质、损失和对行车所造成的影响,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3)按事故内容分类 按事故内容可分为列车事故、调车事故和因铁路技术设备破损或货物装载不良造成的事故。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 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A1.造成2人死亡。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00年以来工务系统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施工类) 一、2000年“9.25”京广线2767次货物列车脱轨行车重大事故 1.事故概况 2000年9月25日21时14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长沙总公司京广线哲桥站内3号道岔处,2767次货物列车(编组53辆,总重3518吨,换长69.1;本务机为郴州机务段DF4 0466号机车)运行至此,机后第5-29位车辆颠覆,第30位车辆脱轨,颠覆车辆侵入上行正线;经救援于28日3时零分复旧,6时零分开通线路。中断京广上下行正线行车56小时46分;货车车辆报废13辆、大破10辆、中破2辆、小破1辆;钢轨报废925米,轨枕报废1672根,道岔损坏9组,转辙机损坏9台;直接经济损失536.8万元;货物损失约100万元。构成行车重大事故。 2.事故原因及教训 (1)衡阳桥隧工程公司哲桥跨线桥工程项目经理部擅自组

织民工封闭哲桥道口处理跨线桥施工地段线路下沉,作业中由于单边过量起道,造成线路轨道几何尺寸发生变化,水平偏差达47mm,三角坑达48mm。衡阳桥隧工程公司严重违反《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条、第2.2.4条、第4.1.1条的规定,当晚作业人员下道避让2767次时,慌乱中,两台液压起拨机仍在钢轨底部未下道,对线路高低水平严重超限的轨道起了支撑作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郴州工务段对哲桥跨线桥的施工安全监督不力。在哲桥跨线桥工程施工期间,7月28日,哲桥工地安全联络员被调离后,新任联络员一直未到位,致使7月28日至事故发生时,工地无施工安全联络员,严重违反了铁道部《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几项规定》(铁办[1994]27号)第六款规定,失去了对施工安全监督。在得知9月25日20时衡阳桥隧公司将要封闭道口进行起道作业的信息后,没有采取果断措施行使安全“否决权”予以坚决制止,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郴州工务段与衡阳桥隧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部分条款严重违反了《技规》第25条的规定,擅自将哲桥道口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680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正式版)

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 分析(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 (一)复杂岩溶隧道突水、突泥。 1、20xx年0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出 口段平导开挖至DK255+978时发生突水、突泥,突水 总量约18万方,在抢险抽水时又多次发生突水。马 鹿箐隧道全长7879m,最大埋深约660m,隧道自进口 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在线路左侧30m预留二 线位置设置贯通平导,平导全长7850m。隧道穿越地 层中灰岩地层为7408m,占隧道总长的94%,隧道区 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强烈发育,管

道岩溶水系极为复杂。这次事故除多人逃生外,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 2、20xx年08月05日凌晨1:00时左右,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I线斜井向进口方向DK124+602掌子面右侧下部发生突水、突泥,总突水量约15万方,突泥量5.4万方。斜井工区Ⅰ线距掌子面约220米填满淤泥和石块,其他地段淤泥厚1~4米不等。野三关隧道Ⅰ线全长13846米,隧道最大埋深695米,设计为人字坡。Ⅰ线左侧30m设置Ⅱ线。隧道穿越石马坝背斜及二溪河向斜,发育有5条暗河及管道流。突水后,5个掌子面人员受困,共计52人被困。43人获救,其中1人医治无效死亡。9人中有2人在隧道内死亡,7人失踪。 (二)软弱围岩隧道塌(坍)方 1、 20xx年04月30日15时30分太中银铁路

(交通运输)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精编

(交通运输)铁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

(交通运输)铁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

各车间、站: 现将路局《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安监函[2009]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车站结合实际,作要求如下: 1、结合车站当前开展的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要将这10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迅速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教训,营造浓厚安全宣传氛围。 2、要深刻吸取去年胶济线“4.28”事故的惨痛教训,举壹反三,牢固树立安全第壹思想,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引导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劝阻俩违。 3、要认清当前安全严峻形势,牢牢把握劳动安全、调车、施工等安全重点关键,针对季节性变化对安全工作带来的影响,做到预防在先,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措施抓早抓实,确保车站运输安全稳定。 附件: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 上海铁路局北郊站 2009年5月4日 附件:

急件 关于下发《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通知 安监函〔2009〕9号 局内各单位,各合资铁路X公司、工程指挥部,电化局上海维管段: 2008年4月28日,胶济铁路发生了壹起震惊中外的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惨痛。时隔壹年,我们整理了近年来因营业线施工组织管理不善、违章蛮干或无计划施工、检修作业及应急处置不当等原因导致的10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各单位结合深入贯彻执行《上海铁路局局长1号令》,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引以为戒,且举壹反三,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天窗修”制度,坚决做到“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确保全局运输安全稳定。 附件: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铁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铁路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铁路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一、铁路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类型及案例 (一)、复杂岩溶隧道突水、突泥。 1、2006年1月21日,宜万铁路马鹿箐隧道出口段平导开挖至DK255+978时发生突水、突泥,突水总量约18万方,在抢险抽水时又多次发生突水。马鹿箐隧道全长7879m,最大埋深约660m,隧道自进口至出口为连续15.3‰上坡。在线路左侧30m预留二线位置设置贯通平导,平导全长 7850m。隧道穿越地层中灰岩地层为7408m,占隧道总长的94%,隧道区域漏斗、落水洞、暗河十分普遍,岩溶强烈发育,管道岩溶水系极为复杂。这次事故除多人逃生外,造成10人死亡,1人失踪。 2、2007年8月5日凌晨1:00时左右,宜万铁路野三关隧道I线斜井向进口方向DK124+602掌子面右侧下部发生突水、突泥,总突水量约15万方,突泥量5.4万方。斜井工区Ⅰ线距掌子面约220米填满淤泥和石块,其他地段淤泥厚1~4米不等。野三关隧道Ⅰ线全长13846米,隧道最大埋深695米,设计为人字坡。Ⅰ线左侧30m设置Ⅱ线。隧道穿越石马坝背斜及二溪河向斜,发育有5条暗河及管道流。突水后,5个掌子面人员受困,共计52人被困。43人获救,其中1人医

治无效死亡。9人中有2人在隧道内死亡,7人失踪。 (二)、软弱围岩隧道塌(坍)方 1、2007年4月30日15时30分太中银铁路吴堡隧道3#斜井掌子面左侧拱脚部位发生坍方, 坍方量约8立方米,造成当场死亡4人,1人受轻伤。 2、2007年8月6日18点30分左右,石太客专南庄隧道出口DIK151+603掌子面处上导坑开挖刚完成,在准备架设拱架过程中,上导坑DIK151+603~610段已完成的初期支护突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1人死亡,1名失踪。 (三)、隧道掌子面后方塌方 1、2006年6月6日10时20分,大理至丽江铁路下河村2#隧道DK11+195处发生局部坍方,致使正在进行施工作业的一台挖掘机和一名司机被困,经紧急抢救,于当日16时58分将被困司机救出。 2、2006年7月6日5时10分,黔桂线扩能改造工程螃蟹冲隧道出口突然发生坍方,6名施工作业人员被困洞内。经紧急抢救,被困人员于7月9日17时55分全部救出。 3、2007年1月7日,武广客专高岭隧道进口施工掌子面后方30米处11米长段落急剧变形,停止开挖进行加固处理。加强后,变形继续加大,部分地段开裂。 4、3月13日,日平均拱顶沉降14 cm,部分地段开裂严重,临时支撑严重变形。为控制和减小变形,部分地段及时

铁路调车事故案例分析

铁路调车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是铁路运输的永恒主题。为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就是我们对过去发生的典型事故分析的主要目的。 一、驼峰调车长与作业员擅自换岗,作业员错排进路道岔中途转换 1.事故概况 1988年9月17日14:37,××站驼峰车间二班驼峰调车长,在调三机车东场4道拉19辆解体5282次作业中,与作业员擅自换岗。作业员违反规定排列进路,在溜放作业中宿营车运行在311号道岔上时道岔中途转换,造成车辆进四股脱线,构成调车脱轨一般事故。 2.原因分析 (1)驼峰调车长与作业员擅自换岗。 (2)作业员业务不熟,违反《机械化驼峰作业办法》有关规定,对不能自动溜放的车辆未按手动作业,造成道岔中途转换。 3.事故责任及处理 (1)给予责任者行政警告处分,降1级工资。 (2)免发车间全员当月奖金。

4.整改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2)加强遵章守纪教育,在强调加强劳动纪律的同时,强调作业纪律。 (3)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 (4)工作中要加强互控。 二、车辆堵门盲目指挥,错误操纵车辆脱轨 1.事故概况 2000年4月8日17:15,××南站下行到达车间四班一调解体24号票8501次,第2钩18-10辆后,测长显示20m,解体至18-6辆时,因堵门,驼峰调车长使用二部位三线束减速器进行了手动调速作业,在制动后按压缓解按钮时,误动4级制动按钮,造成18-6中第三辆1位台车脱轨,构成调车脱轨的一般事故。 2.原因分析 通过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1)驼峰调车长甲严重违反《技规》第195条规定,在测长不足容纳溜放车辆的前提下,仍然盲目指挥作业进行溜放,并使用了减速器调速,误用制动按钮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驼峰调车长乙未认真执行有关联控制度,互控作用发挥不好,导致堵门车溜放没有相互确认,应急措施采取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