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

【法规类别】房地产财会

【发文字号】黑政办发[2006]8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16

【实施日期】2006.0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

(黑政办发(2006)8号2006年2月16日)

为推进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制度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1998〕11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发放原则

按照住房制度属地化的原则,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标准,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公开、公正、合理,以财政补贴资金为主,单位自筹资金为辅,并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分年逐步实施。

二、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发放范围

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发放范围为省直机关行政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中的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无房职工是指本人及配偶均未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或其他形式取得公有住房的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指本人及配偶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或其他形式取得公有住房,但没有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三、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执行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执行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住房的使用面积计算。

干部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是:正厅级100平方米;副厅级90平方米;正处级80平方米;副处级70平方米;正科级60平方米;副科级50平方米;科员(办事员)48平方米,其中工龄满25年的科员(办事员)50平方米。1937年7月6日、1945年9月3日、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在本人住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5平方米、10平方米、5平方米使用面积。行政机关人员不按专业技术职务执行住房面积控制标准。

事业单位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是:两院院士153平方米;正高级职称90平方米;副高级职称、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70平方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章节题库(公文知识)【圣才出品】

第6章公文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题意) 1.以下标题哪一个符合通报的撰写要求?() A.《关于打击盗掘和走私文物活动的通报》 B.《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报》 C.《国务院关于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通报》 D.《国务院关于部分地区违反国家购销政策的通报》 【答案】D 【解析】D项正确,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主要内容或发文目的)和文种三部分构成,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按内容可分为表彰性通报、事故通报、批评错误典型的通报。“部分地区违反国家购销政策”构成事故,属于事故性通报。ABC三项错误,均属于国家政策或决定的告知,应用通知。 2.下列公文标题中,正确的一项是()。 A.A厂关于请求购买复印机的请示报告 B.B公司关于铺张浪费的请示 C.M省人民政府精简机构的请示 D.民政部关于增加干部编制名额的请示 【答案】D 【解析】如果请示方已经形成初步方案,该项请示为“报批”请示,就应该写上“要求”,

即《关于要求实施××的请示》,正文中阐述内容和可行性,报请批准;如果请示方没有形成初步方案,只是请求上级指示如何实施,就不要写上“要求”,即《关于××的请示》,正文阐述事项,请求指示如何实施。因此答案选D。 3.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是()。 A.通知 B.通告 C.公告 D.通报 【答案】B 【解析】通告是指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适用范围广。因此答案选B。 4.关于公文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文效力产生的日期是签发日期 B.公文的标题有6个关键字 C.公文的机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两个等级 D.文件的紧急程度分为特急、加急、急件三个级别 【答案】A 【解析】A项正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

最新整理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 东北农业大学2020年职工 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我校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按照xxx 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下发《关于度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的通知》黑直房改办【】1号文件及《指标下达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0年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档案的建立及申报实施步骤: (一)建档人员范围 1. 1月1日至 12月31日退休,且属我校事业编制住房未达标职工; 2. 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且属我校事业编制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不包括已经得到过一次补贴后因职称、职级发生变化而未达标职工及 12月31日前去世职工)。因本年补贴金额不能满足上述全部职工,按照政策规定将以参加工作时间确定补贴先后顺序。 3. 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在职去世住房面积未达标及无房户人员,且未申报过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我校事业编制职工。 4.以前符合申报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申报的职工。 5.存在下列情况的人员,暂不办理本年度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建档及申报: ①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②受留校察看处分不满两年或受劳教和刑事处理的职工; ③违反房产管理有关规定、房产存在问题者; ④应该交回借用学校房屋而未交回者。

⑤存在房屋产权证更名,但尚未更名者。 (二)个人准备货币化档案材料(时间:6月30日前) 1.户口: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该户口本首页、夫妻双方本人页;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各自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在职人员的《工资兑现表》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审批表》由国资处提供名单,档案馆统一复印,不用个人准备。 4.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是指能说明房屋产权所属性质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集资证明、产权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动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需个人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一是户口本,首页上“住址”一栏中显示的房屋权属证明;二是户口本本人页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一栏中显示的房屋权属证明;三是夫妻双方身份证上家庭住址一栏显示的房屋权属证明,若与户口本上显示的房屋地址一致,无需重复提供;四是户口本及身份证上均无显示,但属于夫妻名下的公有住房权属证明。 5.单位证明: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至上报档案的时间为止(或离退休、死亡时间为止),历经各工作单位期间有无分配住房和有无发放住房补贴的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房产部门及人事管理部门公章,无以上具体管理部门需盖单位公章)。如果历经多个工作单位,需分别开具,且开具的证明所有工作时间段必须完整衔接,不得有空档时间,学习期间时间段提供毕业证。(参考文本《关于同志住房情况的说明》可在国资处网站下载) 注:因为本项证明具有时效性,故往年开具的证明将无效。 6.夫妻双方需补贴的,如一方已补贴过的,另一方补贴时要提供已补贴过配偶《职工住房档案》中的表六复印件。校内双职工由国资处提供名单,档案馆统一复印,不用个人准备。配偶是外单位的需

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规定

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至关重要。那么,怎样算是违规?会受到哪些处分?应当如何正确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什么样的福利不能发 相关规定怎么说 2012 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津贴补贴定义为: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但有些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这些开支包括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判断违规的要件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判断发放过节福利是否属于违规,需要紧扣违纪构成要件,从主、客观多个角度入手,要做到“三看”,即看发放的主体是否特定、资金的来源是否正当、发放的形式是否合规。 一般所说的违规发放过节福利,在形式上多表现为打着逢年过节名义向干部职工随意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或者是发放数额上明显超标的高档奢侈商品等,这些行为既

无法体现传统节日组织慰问干部职工的性质,也明显违反廉洁纪律、财经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等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必须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追究。 违规的具体表现形式 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十二种: 一是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是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是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四是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是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是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是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是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

住房补贴发放补充规定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 关于住房公积金补贴发放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2-04-29 省直各单位: 根据《杭州市市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的精神,对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单位除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另按月给予不高于本人工资25%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发入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对象 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即本人及其配偶都未享受实物分房和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职工。 二、核定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工资基数按杭房改办[2000]40号文件关于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计算口径确定。补贴比例:行政事业单位为25%,企业单位不高于25%,低于25%的须经所在单位职代会通过后报省直房改办核定。同一单位的职工只能执行同一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每年调整一次。1999年1月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制度之月期间的应发住房公积金补贴应予一次性补缴。以后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按月缴存到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三、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列支渠道 1.行政、事业单位按《杭州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在“社会保障费”中列支。 2.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四、住房公积金补贴的发放程序 1.申报、审批单位房改部门根据个人申请和第一条规定确定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对象,劳动工资部门确定月工资基数、月补贴额、补发月数、补贴金额,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后,填报一式五份《浙江省省直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审批表》(附表一,以下简称“审批表”)报省直房改办审批。经省直房改办审批后,一式四份审批表返回单位,单位房改、劳动工资部门各存档一份,二份交单位财务部门,由单位财务部门填写《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补贴汇(补)缴款书》(附表二)并附一份《审批表》向省直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缴存。 2.缴存、变更、转移各单位应于每月11-25日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存、补缴、提取和使用、转移、变更等手续,缴存方式采用“同城委托收款”方式,一次性补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一律采用“支票汇缴”的方式缴存到“中心”。实施住房补贴的单位在正式录用职工后30天内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帐户。职工调动工作单位,填写《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转移通

关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方案

关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方 案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九部委第162号令)、《X省城镇 (X省人民政府令第204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X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37号)、《X市人民政府关于X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通告》(通告〔X〕1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X政办发〔X〕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范围 户籍在X街道、X街道、X街道、X街道区域内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租赁补贴应以家庭为单位,低保户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低收入家庭由申请家庭户主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未婚、丧偶、离异且不带子女的申请人,由街道出具相关证明,可作为单身申请人。租赁补

贴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经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低收入家庭;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含13)平方米的住房家庭。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按照家庭实际常住人口为准计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租赁补贴: 1.申请人未满18周岁户口单独立户的(民政部门认定属于分散供养人员中孤儿除外); 2.申请人连续6个月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 3.申请人在财政出资兴建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宗教场所居住的; 4.家庭成员分配到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 5.家庭成员有商业网点、产权商铺的; 6.违反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时间 各季度申请时间分别为: (一)一季度:X年2月15日至X年2月25日; (二)二季度:X年5月15日至X年5月25日; (三)三季度:X年8月15日至X年8月25日; (四)四季度:X年11月15日至X年11月25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1999]10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已报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改革住房分配体制,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将过去住房实物分配中的暗贴改为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逐步理入职工工资。促进居民成为住房市场的消费主体,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住房新制度。 (二)基本原则:在国家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老职工老办法,新职工新制度;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新老政策相互衔接,确保房改稳步推进。 二、住房补贴对象、形式及标准 (一)住房补贴对象:全市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下列职工均属住房补贴对象: 1、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均未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 2、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单身职工或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虽已租住或购买公有住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以下简称“未达标老职工”); 3、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新职工”)。 (二)住房补贴形式: 1、无房和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形式发放,即:对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一次性核定,由各单位根据住房资金的转化情况,按职工工龄、职级、住房情况等因素综合排序,轮候计发;对老职工1999年1月1日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按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在其参加工作的剩余年限内按月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补贴的发放年限累计不超过32年。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将老职工32年的住房补贴一次性全额核定计发。 2、新职工的住房补贴,按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在其参加工作的32年内按月计发。 3、双职工家庭配偶双方的住房补贴,按各自的住房补贴标准,由所在单位分别计发。 4、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参照本办法办理。 (三)住房补贴标准: 1、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基准补贴每平方米300元+工龄补贴每平方米每年5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32年×1998年(含)前实际工龄 1999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职工月标准工资×28% 2、未达标老职工的住房补贴 1998年12月31日以前工作年限的一次性住房补贴=(450元+7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31号令) 第一条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

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 (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三)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四)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五)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六)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七)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八)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九)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十)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一:住房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一、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计算 购房补贴资金是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发放一次性补贴、 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通常被称为住房补贴。 北京大学医学部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具有北京大学医学部编制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 达标的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其中,无房老职工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月住房补贴,无 房新职工发放月住房补贴,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差额补贴。有房教职工在对未达标、超标处 理后,职务、职称或技术等级晋升的,一次性计发级差补贴。 1.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工人普通工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m2) 科员初级初、中级工25年以下工龄60 正副科级及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科员中级高级工、技师 25年(含25年)以 上工龄 70 副处级高级技师80 正处级副高级90 副司(局)级105 正司(局)级正高级120 副部级院士190 2.无房教职工月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月住房补贴标准 (元/月) 科级以下初级初级工, 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 工人 800 副科级15年(含)以上、25年 以下工龄的初级 中级工, 15年(含)以上、 25 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 900 正科级中级, 25年(含) 以上 工龄的初级 高级工,技师和 25年(含) 以 上工龄的普通工人 1000 副处级高级技师1100 正处级副高级1200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

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 一、实施办法 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南京城市竞争力,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三、办理流程 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按季发放。

1.申请。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2.审核。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于每季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反馈本人。市人社部门汇总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3.发放。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四、其他 1.租赁补贴由市、区(园区)共同承担,其中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区由市财政承担40%,区财政承担60%;其他区(园区)由市财政承担60%,区(园区)财政承担40%。 2.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2020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0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选择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产业组织政策的具体目标包括()。 A、企业应达到并有效地利用经济规模 B、较快的技术进步,主要是指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革新等活动有效且比较充分 C、不存在过多的销售费用 D、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较高,并具有多样性 【答案】ABCD 【解析】产业组织政策是指为了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由政府制定的干预和调整产业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调节企业间关系的公共政策。产业组织政策的具体目标可以细分为六个方面:(1)企业应达到并有效地利用规模经济;(2)不应出现某些产业或企业长期获得超额利润或长期亏损的情况,从较长的时间看,各产业的资本利润率应该比较均等;(3)较快的技术进步,主要是指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革新等活动有效且比较充分;(4)不存在较多的销售费用;(5)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较高,并具有多样性;(6)能够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 2、关于现代武器,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迫击炮通常配属装甲兵使用 B、陆军航空兵以直升机为主要装备 C、洲际弹道导弹是目前射程最远的导弹 D、驱逐舰具有防空、反潜和对地攻击的综合作战能力 【答案】A 【解析】装甲兵以坦克为基本装备,迫击炮是一种支援和伴随步兵作战的有效的压制兵器。因此A项错误,当选。 3、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分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西安交通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申领办法

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说明 住房与周边校产管理处 2010年5月10日

住房货币化补贴说明 ?发放对象为无公有住房或者其公有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以最新 确定的标准核定)的老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和2000年1月1日(含)至2006年8月31日(含)期间进校的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分为一次性补贴和逐月补贴两部分组成。 ?一次性住房补贴额=[(住房基准补贴+工龄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教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2000年前实际工龄/32年。(1993年开始为 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2000年1月1日以后剩余工作年限的月住房补贴额=教职工月工资×12%。 (月工资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 ?一次性住房补贴和按月补贴的年限,累计不得超过32年。

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简介 ?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相继制定了 《西安交通大学西迁及70岁以上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房...2007?4号)、《西安交通大学无房教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西交房...2008?4号)、《西安交通大学教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西交房...2009?2号)、《西安交通大学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申领办法》(西交房 (200) 9?6号)等文件。 ?2009年前主要以离退休人员为主要发放对象,2009年开始面向 在职人员全面实施,2010年整体实施结束(逐月补贴继续)。

发放标准说明 ?住房补贴面积标准:119M2、97M2、76M2; ?住房基准补贴标准:964元/M2 (482元) ?工龄补贴标准:每年16元/M2 (8元) ?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院士、副部级标准为200平方米; ?正高职称、厅局级、三级及以上职员拟从现行的119平方米 调整为140平方米; ?副高职称、处级、四~六级职员拟从现行的97平方米调整为120平方米; ?中级职称(职务)及以下人员、七级及以下职员拟从现行的76平方米调整为100平方米。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对象 (一)xx县常住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进城落户农民家庭; (三)城镇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 (五)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家庭等。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xx县xx年度城镇住房保障线,即2205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租赁补贴: 1.家庭财产中拥有自备车、营运车(含出租车、客车、货车等)且购置车辆高于10万元(购车时的厂商指导价)的;非住宅(含营业房、写字楼、仓库等)等财产的或截止xx年12月31日,非住宅出卖、赠与等发生所有权转移不满1周年的。但每年度1月1日之前已交易并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不计入家庭财产。 2.已经发生继承的私有住房虽未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但其依法可以继承,且继承手续办理后,现住房面积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

3.公房租赁户因工作调离、退离休、亡故等各种原因,虽未办理租赁户名变更手续,但其家庭成员实际居住,且现住房面积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的。 4.已经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包括购买(租)公有住房、参加集资联建房、购买集资代建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安居房、优惠政策批地建房、已经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和正在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等)。 5.列入棚户区改造对象、旧城改造对象、征地拆迁对象的。 三、补贴标准 (一)面积标准:每人15平方米,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二)资金标准:乡镇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对象补助为人均每平方米每月4元;最低收入保障对象补助标准为人均每平方米每月6元。两个街道办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对象补助为人均每平方米每月6元;最低收入保障对象补助标准为人均每平方米每月8元。 (三)计算公式:家庭月补助金=(家庭总人口×15住房保障面积)×补贴标准 四、申请审核 (一)申请受理和初审。申请人向户籍(单位或公司)所在村民委员会(居委会、社区)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1.《xx县租赁住房补贴审批表》(一式一份); 2.申请书原件;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备考真题与解析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备考真题与解析 6月10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未婚时如何证明“未婚”——荒唐的证明》为题,报道了胡女士为将户口从昆明迁至成都,花费8个月时间仍未成功办理婚育证明的问题。为开此张证明,胡女士来来回回从成都到昆明至少跑了4趟,不停地跑,黑龙江事业单位期间更是无数次打电话让朋友帮忙跑腿,结果仍是未果。而类似此种的“办证难”现象,更是频频在现实生活中上演。对于各种办证难现象,你怎么看 【中公教育解析】 北漂小伙小周返乡6次办护照,为补5张证明多跑3000公里;湖北姑娘李莉为办结婚证需进行户口迁移,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审批,却被告知审批人员请假一个星期,让其下周再来;八旬老人离世,遗体放在养老院60多小时,殡仪馆却不肯前来接运,症结却是死亡证只能由居委会和社区医院负责开具,非办公时间不予提供。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如遇节假日,老人遗体只能晾在原地……频出的办证难现象不仅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效率低下,增加群众的办事成本和行政成本,更损害了政府形象,降低了其公信力,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理念日渐背离。 深刻剖析办证难现象,发现其的出现并非偶然,而是多重原因下的必然,具体有之:第一,部分公职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官僚作风严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日常工作中热衷对“上”负责,对待群众需求却冷漠待之,不仅未能排民忧、解民难,反而给群众频添“堵”。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不健全,主体过多、手续繁琐、程序繁杂,某一证件审批往往需其他证件辅助,环环相扣的运行机制之下,任一环节出现问题,民众都极有可能重走审批之路。 第三,信息未能实现全国联网共享,处于碎片化管理状态,为办理证件民众往往需多地往返,增加办事成本,如“证明我妈是我妈”中的陈先生需多次往返老家和北京。 第四,政府部门职能交叉,不同机构之间权责不清,易出现管理交叉地带,遇事相互推诿、遇利相互争夺成为可能。 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破解“中国式办证难”的困境,重塑公信力,政府需多重举措共同实行: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汇编 沈阳铁道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发 二〇〇九年四月

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号)精神,现将《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院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沈阳市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九日 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试行办法 根据沈阳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沈政发[1999]8号)精神,改变住房实物分配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施范围 全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新民市,辽中、康平、法库县除外)的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无房和住房面积(建筑面积,下同)未达到控制标准,且夫妻双方年收入4万元(含4万元)以下职工。 第二条住房分配货币化方式 (一)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 对象是1999年5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按月平均工资的15%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20%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后将适当调整缴存比例。对此类人员,单位不再为其解决住房。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用。 (二)购房补贴方式 对象是1999年4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其中,对参加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的职工购房时,可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对工作年限不满25年的职工购房时,可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购房补贴,差额部分在以后工作年限中由单位根据财力状况再分次或一次性给予补发。职工购房时,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可一次性支取使用。 第三条购房补贴面积控制标准 一般工作人员60平方米;科级及相当职级人员85平方米,处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05平方米;局级及相当职级人员140平方米。 职工取得购房补贴后,其实际购房面积可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主决定。 第四条购房补贴标谁 由市政府按照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工龄、住房面积标准和当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等因素确定,每年公布一次。 1999年我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产售价为每平方米2300元,职工每平方米面积补贴额为760元,职工购房工龄补贴额按每年每平方米6元计算。苏家屯区、新城子区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购房补贴标准,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测算确定,报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个人基本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个人基本住房补贴标准是什么 1、基本标准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 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 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 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 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2、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 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3、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 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 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 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 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 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 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模拟试题及详解(1-2)【圣才出品】

第10章事业单位概况与职业道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题意) 1.新的历史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最深刻的时代内涵和最本质的时代要求。 A.爱国主义 B.共产主义 C.国际主义 D.集体主义 【答案】A 【解析】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我们的民族灵魂,是中华民族的力量源泉;在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爱国主义最深刻的时代内涵和最本质的时代要求。因此A项正确。 2.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现已正式启动,强化事业单位()属性是此次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A.管理 B.公益 C.经营 D.行政 【答案】B 【解析】B项正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指出,强

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是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尤为突出的主导理念。 3.下列关于职业道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职业道德与人格高低有关 B.职业道德的养成只能靠社会强制规定 C.职业道德从一个侧面反映人的道德素质 D.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与从业人员的个人利益无关 【答案】C 【解析】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职业道德从一个侧面反映人的道德素质。因此C项正确。 4.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按照一定的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活动,称为()。 A.道德发展 B.道德修养 C.道德规范 D.道德认知 【答案】B 【解析】个体在道德意识、道德行为方面,自觉地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道德要求所进行的自我审度、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的活动,被称为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人们为实现一定的道德理想而对自己的品行进行锤炼和陶冶的功夫。有时也指经过这种长期努力所形成的道德情操。道德修养是个人在道德上的自我锻炼、自我完善,以及由此

二、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附件2: 住房补贴发放范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福州市区的省、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均属实施范围:(二)对象: 1、1998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编在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1)没有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的。 ①无房户; ②居住自有私房者。即:居住祖传、馈赠、自费购买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以及私有住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但不含解困房和公房拆迁所安置的住房。 (2)虽已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但未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优惠政策,本人愿意并经批准退出现租住公有住房的。 (3)虽已购公有住房或参加集资建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本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 (4)购买公有住房时将私房面积合并计算的,其合并计算的私房面积部分以及合并后仍未达标的部分予以补贴。 以上对象凡本人及配偶在本地、外地、本单位、外单位分配公有住房、房管部门直管房以及参加过集资建房等,均属享受过实物分配公有住房。 2、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

(三)职工享受住房面积以省政府闽政〔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控制标准上限为准。即:一般干部和职工为70平方米;科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为85平方米;县处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中级职称的干部为100平方米;地厅级干部或正式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及1983年8月31日前评定确认为高级职称的干部为130平方米。 职工住房补贴额由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与工龄补贴额构成。 职工住房面积补贴额=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工龄补贴额=951(市政府公布的1998年出售公有住房框架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0.6%×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以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 (四)1998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为1900元/平方米,1999年我市住房补贴按1998年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进行计算,每平方米住房面积补贴额430元。工龄补贴额5.7元/平方米·年。今后根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职工工资的变化,对住房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016年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东北农业大学2019年职工 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我校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下发《关于2019年度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的通知》黑直房改办【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档案的建立及申报实施步骤: (一)建档人员范围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退休,且属我校事业编制住房未达标职工; 2.1996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且属我校事业编制的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不包括已经得到过一次补贴后因职称、职级发生变化而未达标职工及1998年12月31日前去世职工)。如今年补贴金额不能满足上述全部职工,按照政策规定将以参加工作时间确定补贴先后顺序。 3.2000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在职去世住房面积未达标及无房户人员,且未申报过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我校事业编制职工。 4.以前符合申报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而未申报的职工。 5.存在下列情况的人员,暂不办理本年度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建档及申报: ①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②受留校察看处分不满两年或受劳教和刑事处理的职工;

③违反房产管理有关规定、房产存在问题者; ④应该交回借用学校房屋而未交回者。 ⑤存在房屋产权证更名,但尚未更名者。 (二)个人准备货币化档案材料(时间:7月5日前) 1.户口: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该户口本首页、夫妻双方本人页;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各自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身份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在职人员的《工资兑现表》和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审批表》由国资处提供名单,档案馆统一复印,不用个人准备。 4.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是指能说明房屋产权所属性质的证明材料。如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集资证明、产权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动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需个人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包括:一是户口本,首页上“住址”一栏中显示的房屋权属证明;二是户口本本人页上“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一栏中显示的房屋权属证明;三是夫妻双方身份证上家庭住址一栏显示的房屋权属证明,若与户口本上显示的房屋地址一致,无需重复提供;四是户口本及身份证上均无显示,但属于夫妻名下的公有住房权属证明。 5.单位证明:夫妻双方自参加工作至上报档案的时间为止(或离退休时间为止),历经各工作单位期间有无分配住房和有无发放住房补贴的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房产部门及人事管理部门公章,无以上具体管理部门需盖单位公章)。如果历经多个工作单位,需分别开具,且开具的证明所有工作时间段必须完整衔接,不得有空档时间(《关于某某同志住房情况的说明》表格请到国资处网站下载),学习期间时间段提供毕业证。 注:因为本项证明具有时效性,故往年开具的证明将无效。 6.夫妻双方需补贴的,如一方已补贴过的,另一方补贴时要提

(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 准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8294(公司)企业津贴补贴标准办法Company Standard Measures for Enterprise Subsid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公司)津贴和补贴标准办法 1.0工龄津贴: 1.1工龄津贴是在充分考虑职员为企业作出的累计贡献的基础上,按实际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对职员发放的一种津贴。工龄津贴的发放标准为15元/年。 1.2凡从**置业及**会展酒店直接调入公司的职员,其工龄津贴按原入职年限计算。 2.0通讯补贴: 2.1为便于工作联系而给予职员的货币补贴。 2.2补贴标准:(见下表) 职务高层管理职员中层管理职员管理处部长级职员普通管理职员技工 补贴标准3002001508050

备注:以上技工含普工、初级技工、中级技工、高级技工。 3.0食宿补贴: 发放标准住宿为20元/人月,餐费标准为一般人员120元/人月、保安员360元/人月,此费用只计入成本,不作现金发放。 4.0医疗津贴:发放标准为10元/人月。 5.0职务津贴: 5.1部长级及以上职位出现空缺时,用人部门推荐或公司提名由低一职级的职员代理该职位工作并获批准的。职务津贴标准为代理客户主任及项目部长200元/月人。 5.2代理班长,按1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职务津贴。 5.3职员职务津贴从担任(代理)职务当月起开始享受,至职员担任(代理)职务终止时的下月停发。 6.0附则: 6.1职员如同时兼任二个及以上职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津贴和补贴。 6.2以上各项津贴和补贴每月随职员工资一起发放。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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