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修订)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规定了公司环境监测任务,监测控制指标和监测方法等。

三、主要任务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含噪声)污染,进行监测和监督;整理监测数据上报安全环保部并建立监测台帐;及时完成其它临时监测任务等。

四、主要工作内容

1、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控制。

2、废水监测控制。

3、固体废弃物监测控制。

4、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

5、厂界噪声监测。

五、监测频次和点位

1、焚烧处理项目

2、填埋处理项目

六、监测工作内容

1、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2、回用水水质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监测分析室是分析实验检定的工作场所,为保证环境清洁、安静,不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 2、严禁在监测分析室吸烟、饮食、会客,不得晾晒衣服和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3、监测分析室的地面、操作台应经常打扫、擦拭,保持无灰尘,实验台抽屉试剂架柜、仪器架柜,通风橱要摆放整齐有序,标志清晰、规;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保证随时可以供应,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室电线管道设施,应安全、规,不得随意布线; 5、分析人员进入监测分析室应身着白大褂,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认真执行本人所承担的技术操作规,工作要集中精神,严禁玩忽职守; 6、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使用规则; 7、监测分析室的药品、试剂标签清楚,存放整齐,各种玻璃仪器应分类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8、凡属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专人负责保管,不准在监测分析室随意存放; 9、实验完毕,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洗实验用具,正确处理废弃物,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检查水、电、气及门窗安全方可离去 检测人员行为规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 2、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 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3、遵守法规讲廉洁、拒腐蚀、不徇情、守公德、讲文明,做到五不准; a.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礼券; b.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的邀请娱乐活动; c.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宴请; d.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e.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4、遵守检测工作程序,做到: a、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检测; b、检测完毕,要清洗好器皿和仪器,清理剩余样品垃圾; 5、遵守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 为用户和保护技术所有权制度 1、全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制度,做好技术工作。凡系绝密、、文件,必须按规定围传阅,不得随意扩大传阅围; 2、本站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分析方法,重大事故有关报告及处理记录,各种技术资料,一律不准随意查阅、外借; 3、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公开前,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4、凡用户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文件等,一律不准向外公布或转让,也不得用于个人或单位的经济开发;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考核(以下简称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 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中一切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以下统称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考核的管理工作,其中国家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实施,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组织实施。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环境监测机构在省级环境保护局(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组织本机构环境监测人员的岗前技术培训,保证监测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第五条申请持证上岗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向负责对其进行考核的单位(以下简称主考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并填报《持证上岗考核申请表》。被考核单位在持证上岗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进入现场考核之前,按照考核组的要求,做好考核准备,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主考单位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建考核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组按计划实施考核,审核考核方案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报告》(以下简称考核报告),并负责将考核结果上报合格证颁发部门审批。 第七条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命题及制定参考答案、确定被考人员的考核项目和考核方式、实施考核及阅卷和评分、向主考单位提交考核报告。考核组工作由考核组组长负责。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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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监测分析室是分析实验检定的工作场所,为保证环境清洁、安静,不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 2、严禁在监测分析室内吸烟、饮食、会客,不得晾晒衣服和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3、监测分析室的地面、操作台应经常打扫、擦拭,保持无灰尘,实验台抽屉内试剂架柜、仪器架柜,通风橱内要摆放整齐有序,标志清晰、规范;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保证随时可以供应,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室内电线管道设施,应安全、规范,不得随意布线; 5、分析人员进入监测分析室应身着白大褂,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认真执行本人所承担的技术操作规范,工作要集中精神,严禁玩忽职守; 6、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使用规则; 7、监测分析室内的药品、试剂标签清楚,存放整齐,各种玻璃仪器应分类保管, 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8、凡属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专人负责保管,不准在监测分析室内随意存放; 9、实验完毕,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洗实验用具,正确处理废弃物,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检查水、电、气及门窗安全方可离去检测人员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 2、科学 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 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3、遵守法规讲廉洁、拒腐蚀、不徇情、守公德、讲文明,做到五不准; a ?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礼券; b ?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的邀请娱乐活动; c.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宴请; d .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e .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4、遵守检测工作程序,做到: a、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检测; b、检测完毕,要清洗好器皿和仪器,清理剩余样品垃圾; 5、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 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制度 1、全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做好技术保密工作。凡系绝密、机密、保密文件,必须按规定范围传阅,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2、本站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分析方法,重大事故有关报告及处理记录,各 种保密技术资料,一律不准随意查阅、外借; 3、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公开前,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4、凡用户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文件等,一律不准向外公布或转让,也不得用于个人或单位的经济开发;

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

******环境监测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把握及时、有效、安全地应对我县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规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响应程序、监测技术和方法,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监测工作,了解污染事故的污染性质、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为应急处置指挥部门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完善提高全天候的应急监测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能力,做到应急监测及时到位,各项处置措施得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本站现有的仪器设备和人员情况,特修订本应急监测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 (7)《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0] 10号)(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 113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 197号) (10)《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11)《贵州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7月1日) (12)《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协同作战;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反应迅速;平战结合、运转高效、成本合理;责任明确、信息畅通、措施果断。 1.4 适用范围

市环境监测站岗位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建直属环境监测机构,并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机构建设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3、建立环境监测工作质量审核和检查制度;组织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4、依法组建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网络管理制度,组织网络运行管理;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5、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研究、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 6、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为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跟踪污染源变化情况,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7、负责全市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为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价等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其他环境监测活动;负责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监测年鉴、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等技术资料。 8、对辖区内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进行常规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市环境保护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呈报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监测报告,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告监测结果。 9、对本市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10、为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现状监测资料;为南阳市环境状况公报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有关指标提供监测数据;为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中的总量核实与检查提供实测或核实的排污数据;为限期治理和“三同时”验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配合区域环境评价、环保产品、环境标志的审定提供监测技术资料。 11、承担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下达的监测技术研究。 12、参加辖区内污染事故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 13、负责全市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工作。 14、负责全市环境监测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与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为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以下活动中涉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一)依法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 (二)监管执法涉及的环境监测; (三)政府部门购买的环境监测服务; (四)政府部门委托开展的环境监测; (五)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的自行监测。 第四条【责任主体】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第二章调查 第五条【调查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认定环境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会同环境监测部门调查认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六条【监督检查】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第七条【干预记录】对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的行为,监测或运维人员应如实记录。否则造成的弄虚作假后果由该环境监测机构或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负责。 第八条【举报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予以受理并为其保密。 第九条【立案调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人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接受举报的应及时调查取证,符合立案条件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处理 第十条【通用罚则】环境监测机构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 —4—

环境监测站工作制度

环境监测站工作制度 1总则 1.1公司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是电力系统环境监测专职基层机构,业务工作受运行部和生技部双重领导,技术上受中心站指导。 1.2监测站的任务是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督;同时还要承担劳动保护和厂区及作业环境监测工作,以掌握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为综合管理、防止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1.3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轨道。 1.4在保证完成本公司的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可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监测工作。 2职责分工 2.1站长 2.1.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建立健全本站各项规章制度。 2.1.2根据《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中心站工作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作业环境(厂区与生活区呼吸带大气、控制室与值班室噪声、作业环境粉尘)等情况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并组织本站监测人员实施。 2.1.3根据排放污染物、作业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有异常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保证排放口污染物的达标率。 2.1.4搞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2.1.5化学试剂和溶液的配制、使用及保管应严格遵守《化学药品验收、配制、使用及管理制度》。 2.1.6积极参加厂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 2.1.7审核外报的报表、技术总结等,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2.1.8认真执行全过程管理,保证监测质量;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PDCA循环活动,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2技术员 2.2.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指示、规程、制度根据本单位具体民政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技术措施等。 2.2.2参加厂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或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试验方法等。 2.2.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各项技术资料及环境指标考核资料,建立健全监测档案。 2.2.4负责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更新陈旧的效果不好的仪器设备,使之适应监测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本站监测水平。 2.2.5按有关规定,及时填报各种报表、监测工作总结等。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2013年7月30日,环境保护部以环发〔2013〕81号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该《办法》分总则、监测计划与实施、监测结果的报送、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附则6章27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中文名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执行日期 2014 年1 月1 日起 目的 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 负责解释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目录 .1文件发布 .2文件全文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文件发布

编辑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 环发〔20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7月30日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推进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其他企业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不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监督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和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持证上岗制度

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主题词:环保监测质量管理规定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北方、四川、上海、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监督(测)管理站(所) 附件一: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

第三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 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 作的全过程。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和管理职责。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应主动接受上级 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积极参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监测资质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比评审、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并具备必要的专用实验条件。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管理本环境监测机构各类监测活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 (二)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 (三)负责本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组织和实施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四)建立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库; (五)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 (六)组织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企业环境监测方案范本

XXXXXX 有限公司环境监测方案 一、监测指标 (一)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二)噪声(厂界)。 (三)☆如环评有破碎清洗工艺必须监测废水。 二、监测频率 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 三、应急监测预案 (一)目的 为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经济损失,在事故处理和应急情况下,迅速及时地进行环境监测,制定以下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X 有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情况监测。 (三)基本原则及应急监测措施 1 、基本原则:本预案是XXXXXX 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各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挥部的具体指挥和领导。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日常监测服从应急监测原则。 2 、应急监测措施:

(1)公司环保安全部门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按环境污染信息报送规定上报市环保局。同时立即与市坏境保护监测站联系,及时判断可能的污染因未,进行应急准备,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别进行现场监测采样和化验准备工作。 ①人员准备:技术人员现场X 名,采样人员X 名,化验人员X 名,司机X 名。 ②做好采样容器的准备工作。 ③及时协调市环保监测站化验室负责分析化验人员做好相应的分析项目的一切准备工作。 (2)监测人员在接到环境污染事故信息后,必须在XX 分钟内到达现场采样,并在XX 分钟内送到化验室。 (3)协调市坏保监测站化验人员快速、准确地完成样品.分析,及时出具数据,并保留样品。 (4)当对某污染物缺少监测手段时,应立即对外请求支援。 (5)监测数据可用电话或书面形式娜最快速度上报应急指挥部。 (6)应急监测应做到从事故的发生直到事故的处理终结全过程的监测,监测次数以能满足减少损失和事故处理以及事故发生后的生产恢复为要求。 应急监测点位及次数表

环境监测站管理制度(汇编)

环境监测站管理制度 (汇编)

环境监测站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1、环境监测站必须安装配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防护器具(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加强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2、对消防灭火器材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定置管理,用后回归原位,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环境监测站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环境监测站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环境监测站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定置管理,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监测站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上岗,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环境监测站必须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院领导。 7、每天出入监测站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出入登记簿,离开环境监测站或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环境监测站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9.非监测站人员禁止入内,联系工作、参观指导、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必须事先联系,经站长、科长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10.外来人员获准进站后,听从监测站陪同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擅自接触仪器、设备和试验药品、样品。 11.外来人员进入监测站必须遵守安全制度、保密制度,不得拍照、摄像。 奇瑞环境监测站 2011-11-9

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环境监测站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7.各类设备、仪器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编制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杜绝违规操作。 8.违规操作设备、仪器,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属于故意破坏的另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奇瑞环境监测站 2011-11-9

环境监测制度

漳泽发电分公司 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1 目的 规范环境保护监测行为,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投运以及污染物排放达标。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漳泽发电分公司环境保护日常监测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上级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组织制订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3.1.2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行业管理、指导。 3.1.3 协调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单位,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监测与检测。根据环保整改意见书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并落实整改。 3.1.4 对重要的环保监测仪表,落实责任制,确保设备完好。 3.1.5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2环境监测站职责 3.3.1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和要求,执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414-2004)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等。 3.3.2 按规定完成分公司废水排放口及各生产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测,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3.3.3 统计、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及填报各类环保统计报表。 3.3.4 做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校验工作。 3.4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的职责 3.4.1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认真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 3.4.2 做好各种废水、废汽的处理,做好污染物的监测,做到达标回用或排放。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环保监测范围包括: 4.1.1 各种废水处理、废水回收设施及废水污染物的排放。 4.1.2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 4.1.4 各种噪声、粉尘治理装置。

4.2 环保监测内容 4.2.1 环保设施 4.2.1.1 除尘器的监测 1)#6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在未改造前出口烟尘排放浓度<400mg/m3。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2)#3、#4、#5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3)除尘器每次A级检修或改造前后均应进行除尘效率、阻力、漏风率、烟尘排放浓度、烟尘排放量等指标的测试。 4.2.1.2 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测 1)废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站、闭式循环、灰水浓缩池及其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回收设施等。 2)废水处理设施的考核指标为:废水处理率、设备投运率、处理水量及运行情况。 3)应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与监测情况。 4.2.1.3 脱硫设施的监测 1)脱硫设施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脱硫效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仪表投运率、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情况。 2)应加强运行管理,严格工艺技术操作,定期校验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确保烟气脱硫效率达到规定值。应定期对脱硫设施的启停时间、脱硫效率、投运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情况。 4.2.1.4生产用水、排水情况的监测 1)各辅机冷却水要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勤调冷却水量,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冷却水使用量。 2)各辅机冷却水要做到随机组检修、备用时及时关闭,以节约工业用水和减少工业排水。 4.2.1.5 噪声治理设施的监测 1)火电厂产生噪声的主要声源均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噪声防治设施,保证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 2)应定期对各种防噪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防噪效果。 4.2.2 燃煤监测

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站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努 力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认真学习水质自动监测所有仪器的原理和操作规程,掌 握一般的维护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维护操作的技术水 平。 3、保证监测仪器正常运转;人工监测时,保证数据真实性、 准确性,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公正性 和科学性,严禁弄虚作假,不受直接或间接的行政干预 和人际关系的影响。 4、根据仪器操作规程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对每台仪器进行 操作、维护、检查、配制自动站所需的各种标准溶液和 其他溶液,并及时添加或更换;熟悉自动站的取水系统、配电系统、信息传输系统等。 5、每次巡检一定做到认真、仔细、周全,详细检查各仪器 设备,认真填写工作运行记录和其他报表。熟悉掌握易 损易耗件的更换方法。 6、及时提出试剂、消耗材料的购置领用计划,确保系统的 正常运行。 7、了解水站监测水域历年监测数据情况,每日三次调阅水 监测实时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并采取应急措

施。当有关参数超过历年监测数据时,在排除仪器因素影响后,应及时采样送实验室进行室内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查找原因,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8、每次巡检要与远程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了解 数据传输情况,使远程监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现场情况。 9、注意搞好自动站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 注意搞好卫生工作,每周至少对水质自动站内外环境进行一次清扫,保持仪器清洁;检查取水系统时,应两人在现场,确保安全。 10、顾全大局,搞好所在地区干部群众的关系,妥善处理工 作中的相关事宜,避免发生矛盾和冲突。

欧季亚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2018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Oxea

欧季亚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2018年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企业名称:欧季亚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8年01月16日

一、企业概况 欧季亚新材料(南京)有限公司采用欧季亚公司自身拥有的生产技术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崇福路111号建设有2.0万吨/年特种酯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公司所属行业为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C2614],公司总投资为20723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15万元,占总投资的2.97%;职员52人,年工作时间约350天,生产制度采用四班两倒制轮换,年工作时间为8300小时。 二、企业污染情况 (1)有组织排放废气 公司所产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工段抽真空系统产生的少量抽真空尾气。此外,根据工艺要求,需建一台150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炉,导热油燃天然气产生废气。

表2-1公司单个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注:3G8和POE系列产品各生产4150小时/年。

(2)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公司无组织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原料储罐区产生的呼吸废气,主要为羧酸。料仓加料过程中,粉料原料由大袋通过电梯装载至粉料加料站,加料站采用封闭式加料,缓冲料仓排气口设过滤反吹装置,因此,整套加料过程不会产生粉尘。 无组织排放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3)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分为高浓度有机废水和低浓度废水,废水排放总量为30000 t/a。公司高浓度有机废水主要为:(1)生产装置中各工段抽真空系统产生的冷凝废水;(2)更换产品生产时冲洗酯化反应釜与后处理反应釜所产生的反应釜冲洗废水。公司低浓度废水主要为:(1)脱盐水装置排水;(2)地面、设备外表冲洗废水;(3)职工生活废水;(4)厂区初期雨水。 公司高浓度有机废水产生量为4974t/a,COD浓度在30000mg/L左右,该部分废水用污水槽收集,然后用泵打到厂内的高浓度废水罐中,经厂内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COD浓度降到1000mg/L以下,经公司自建的低浓度废水输送管道送至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公司低浓度废水产生量为25090 t/a,COD浓度在1000mg/L以下,该

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站长岗位职责 一、站长对本站工作全面负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规定本站的质量方针,确定 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二、组织质量手册的宣贯,保证质量体系得以正常运行,质量方针得到贯彻; 三、全面负责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监测任务; 四、负责本站各项工作的工作质量、各类人员的培训与使用; 五、签发检验报告; 六、对本站工作出现的重大偏差、失误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副站长岗位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全站的技术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和站长的各项决定和 要求。 三、审核质量手册。 四、按照监测项目开发程序,主持开发新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实施开发计划。 五、批准发布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六、为有利于工作和任务的完成,有权临时性调配人力、物力。 七、参与站内重大决策; 八、完成局领导和站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技术室主任职责

一、协助站长实施质量体系有效运行。负责监测报告的规范化管理,核算首次提交合格率; 二、编制年度监测工作计划; 三、处理用户对监测工作的抱怨,核算监测报告事故率; 四、负责质量手册的管理,负责人员技术考核; 五、管理全站的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及计量检定、校验; 六、组织开展比对和验证工作。开展新监测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测工作的接待,下达监测任务,发放监测报告; 八、统计监测计划完成情况,核算监测报告延误率; 九、负责统计报表工作、档案及后勤工作; 十、制定本站质控技术方法计划; 十一、负责实验室分析质量保证,数据审核; 十二、负责组织分析检测人员考核; 十三、负责审核对用户的抱怨处理结果。 监测一室(水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物资需求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并提交综合技术室,完 成业务工作总结; 二、负责全县地面水的水质常规监测; 三、负责全县重点非重点污染源的常规监测; 四、负责全县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水质委托监测; 五、负责全县环境本底及仲裁水质监测; 六、负责环境执法及应急监测; 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并接受质控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6-11-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以下简称“专业网”)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条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八条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监测快报 第九条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企业自行监测管理制度20200924

ABC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废气、废水、噪声等各项污染物的监测。 三、职责分工 安环部: 负责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及其他有关指南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ABC公司环境监测方案》。 负责对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进行检(监)测资质的审核。 负责配合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 负责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的保存,采用电子台账+纸质台账的保存方式,保存时间不低于3年,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正),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低于五年。

负责监测报告/监测数据的使用,分析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规律、编制相关报表、组织召开企业环境监测分析会。 负责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HJ944-2018及有关规范要求,编制企业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采购部: 负责企业环境检(监)测服务的采购工作,签订检(监)测符合合同,不因价格因素,延误监测频次。 财务部: 负责企业环境检(监)测服务的资金保障工作,不得因资金不到位,延误监测频次。 生产部、工程部: 按照安环部的要求,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活动,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支持、场地支持、物资支持,协调生产车间满足生产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工况条件。 行政部 按照安环部的要求,为委托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开展现场检(监)测活动,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力支持、场地支持、物资支持,协调食堂满足餐饮废气监测工况条件。

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2019 年自行监测方案 单位名称: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19年11月15日

目录 一、排污单位概况 (1)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 (二)生产工艺简述 (1)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和排放情况 (4)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简介 (6) (一)编制依据 (6) (二)监测手段和开展方式 (6) (三)在线自动监测情况 (7) (四)实验室建设情况 (7) 三、手工监测内容 (7) (一)废气监测 (7) (二)废水监测 (11) (三)厂界噪声监测 (12) (四)排污单位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17)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8) 四、自动监测方案 (18) 五、执行标准 (18) 六、委托监测 (19) 七、信息记录和报告 (20) (一)信息记录 (20) (二)信息报告 (20)

八、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20) (一)公布方式 (20) (二)公布内容 (21)

一、排污单位概况 (一)排污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保德县城东南6km处腰庄乡路家沟村、讲家沟村、赵家峁村、杨家沟村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保德县腰庄乡管辖。井田面积7.9564km2,企业现有职工总数403人。所属行业类别为煤炭开采,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主要产品为原煤,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实际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企业于2010年9月委托忻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完成《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2010年11月16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293号文“关于《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2014年8月7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4]975号文“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的批复”同意该项目联合试运转。2016年12月,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对该工程环保设施进行最后核查后,编制完成了《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2016年11月30日,原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忻环验字[2016]101号文“山西忻州神达望田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进行了竣工环境验收。2017年7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证编号为14093106100064-0900,目前企业生产正常。 (二)生产工艺简述 (1)井田开拓 ①井筒位置 a.主井:担负全矿井提煤任务,兼作进风井,及安全出口。净宽4.0m,净高 3.03m,净断面12.42m2。坡度23°,长611m,每隔40m设有躲避硐室,安装有1000的胶带输送机,并安装有管路、电缆及台阶扶手,距主井井口173m处还新建有1个筒仓。 副井:对原保德县德能煤业有限公司原有的主斜井经改造后作为兼并整合后的副斜井,担负全矿井的提矸、下料、设备以及提放人员等辅助提升任务,兼作

环境监测站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环境监测站部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九月

第一节监测分析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环境监测分析人员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钻研分析技术,培养科学作风。 二、环境监测分析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承担分析测试工作。 三、分析人员对所承担的分析测试项目应熟悉方法原理,严守操作规程,以使操作准确无误。 四、认真做好分析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项测试条件均符合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要求后方可进行样品分析测试。 五、在接受新分析测试项目时应先完成规定的标准样质量控制实验,经质控人员审核,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新项目的监测。 六、严格执行监测分析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纠正,以保证数据质量。 七、测试完毕做到及时清洗器具,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并做好安全检查。 八、认真填报监测分析结果,字迹要清晰,记录要完整,要实事求是,严谨伪造数据,校队要严格,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节监测质量保证人员岗位任制 一、环境监测质保人员应熟悉质量保证的容、程序和方法。 二、深入实验室监督检查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各项容的实施情况,定期向有关领导报告监测质量保证技术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三、制定质量保证技术方案,按隶属关系定期组织本站及下属站的实验室及实验时间分析质量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分析测试数据的失控现象,督促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纠正。 四、协助有关人员研究解决质量控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定期检查、统计各监测项目的质控率、合格率。 六、按期做好年度质控工作计划与总结,准时上报。 七、组织技术培训及技术交流,指导下级站开展质量保证工作,帮组解决有关质量保证方面的技术问题。 八、组织所辖地区基本站环境监测人员的考核认证和实验室评比等项工作。 第三节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实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消防灭火器材等)。 二、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不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均可取用。经常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三、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四、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番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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