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X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X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XXX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创建“清洁家园”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

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全面推进垃圾集中化,每家每户及时将各自的垃圾在天黑前倒在指定位置,保证做到垃圾不乱倒。

3、实行每天一至二次的上门收集,保证各类垃

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重要、敏感地段要反复清。

4、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

5、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XXX镇XXX村委会

20XX年X月25日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中心所有炊事人员须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3、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五不(即:不随地吐痰,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对仪器打喷嚏咳嗽,不直接用勺尝味); 4、洗碗池、洗菜池及时擦洗疏通,餐厅每日三擦三扫,做到清洁、舒适; 5、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生熟分开制,杜绝交叉感染; 6、餐具、茶具、炊具、灶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7、采购各种肉类,必须坚持索要检疫证件及屠宰证明等制度; 8、环境卫生要做到无脏、无异味,泔水桶、垃圾车、废品堆、下水道要及时处理清运,保持整洁,厕所应经常冲洗,防堵防漏; 9、各餐厅及环境卫生要执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物、责任到人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成立消毒检查小组。对各餐厅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检查。(主要检查有无消毒、有无消毒记录)消过毒的餐具的无污染、不否与杂物、药物混放); 2、各餐厅必须设置消毒专用间,并配备齐专用消毒工具,消毒间必须专人负责。标上消毒人员姓名,消毒时间、记录消毒餐具; 3、各餐厅必须作到餐餐消毒,对周转快的餐具(如粥碗、筷子)用

84消毒液随用随消毒; 4、各餐厅必须按照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步骤进行消毒。去污、洗涮、入消毒柜。用药物浸泡10-30分种消毒。用药物消毒去污、洗涮(用药物浸泡10-20分钟)、净水冲洗。 5、各餐厅消过毒的餐具必须干净卫生,无污垢,无油垢。 6、未经消毒的餐具(如碗、盘、筷子、餐勺等)禁止使用,有不消毒使用者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7、各餐厅无论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备案、注明消毒方法。 8、各餐厅所有人员的工作服、工作帽一周必须消毒1至2次。 9、各餐厅的大厅、操作间、主副食为、毛菜间、消毒间、更衣室、平常每周一期消毒2次,遇有疫情每日必须餐餐消毒。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某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第一节环境卫生 第一条凡是村内大街小巷不准在墙上乱贴、乱刻、乱写、乱画,做到清洁卫生,整洁优美,创文明新风。 第二条爱护村内一切公共设施,讲文明、懂礼貌,树新风、讲公德,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养路护路,不堵塞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开展文明监督管理,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 第三条人人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意乱堆、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不准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做到净化、香化、美化。 第四条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互相监督,倡导文明新风,养成良好的公德习惯,争做文明人,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五条以村划区,以巷划段,以街划片,责任到人,执行办公场所干部扫、公共场所专人扫、房前屋后自己扫的传统制度。 第六条定期粉刷墙壁,按时对所有的树木、花草、进行修剪、喷水、浇灌。严禁向水道乱扔杂物,做好防洪、防汛措施。 第七条对环境卫生实行半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小结,年终总评比的奖惩兑现。 第二节办公场所卫生 第八条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严禁抽烟,严禁高声喧哗。

第九条做到室内清洁、整齐卫生、开窗通风,保证空气流通,窗明几净。 第十条办公人员每天要打扫室内卫生,清扫环境卫生,做到一扫二拖三抹,室内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 第十一条爱护公物,遵守制度,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三节家庭卫生 第十二条每个家庭经常开窗通风,用具摆放整齐,做到无蝇、无蚊、空气清鲜。 第十三条厨房要经常消毒,通风换气,注意安全,餐饮灶具、厨柜摆放适当,水池经常冲洗,杜绝病从口入。 第十四条家庭院户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养花、种花、美化庭院。 第十五条卧室要做到整洁大方,被褥勤洗、勤换、勤晒、勤通风.,营造一个舒适的休息环境。 第十六条室内卫生间和庭院厕所要经常消毒,勤洗勤拖,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洗漱用品摆放整齐,经常更换。

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6年9月14日湘潭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道)建成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市、区)主管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市场监管、卫生和计生、教育、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务和广电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主管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和奖励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七条鼓励、支持市容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物资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

位。 第八条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办公楼公共区域责任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 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责任到人。 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修订

***(***)科技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编号: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心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公司全体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 第三条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行政部负责宣达。 第二章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四条办公环境是中心员工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六条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值日人员负责清洁。 第七条办公桌椅每天至少清洁一次,玻璃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第八条楼道、楼梯和办公楼走廊卫生由保洁负责每天打扫清理。 第三章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九条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第十条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担任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责任人,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内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以及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保持实验台面和实验室地面的干净整洁,实验设备干净且维护良好。 第十二条实验器皿和实验容器做到用后及时清洁,非使用状态时保持器皿和容器的干净整洁。 第十三条实验服定期清洗,保持干净,不穿时挂在指定位置或放置于更衣箱内。 第四章员工宿舍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员工宿舍是中心提供给员工生活休息的场所。凡住宿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保持宿舍内部的环境干净整洁,给自己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第十五条宿舍环境的好与坏,同时也体现了住宿人员自身素质及对自我的要求。 第十六条宿舍要求保持地面、桌面清洁,卫生间保持干净,屋内物品放置整齐。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规定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规定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 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 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

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 (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 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994年5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制定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福建省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各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协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劝阻和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习惯。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新建、扩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户外广告、画廊、牌匾、报栏、公共广告栏、橱窗、路牌、门牌、汽车站牌、交通标志、路灯电杆、消防栓、交通护栏、落水管、电话亭、废物箱、城市雕塑等设施应保持整洁。破损陈旧的,设置或使用管理单位应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饮食单位和其他单位或居民的炉口、烟囱等排污口不得朝向街面。 第十条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批准用地范围内作业; (二)按规定设置临时围墙,临街建筑工程应封闭施工; (三)破路施工应围遮,设置安全标志,并按规定时间和标准修复; (四)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必须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卸放,建筑废水须经处理后排放; (五)工程竣工时必须拆除临时设施、清除物料并平整场地。 第十一条进入城市内运行的各种水陆交通工具应当保持外观整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客运列车和航运船只应关闭车船内卫生间,车船上废弃物交车站码头妥当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二)客运车辆应自设废弃物容器,不得沿街抛撒废票等废弃物。

公司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要求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一侧。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

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视屏,节约用电。 四、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天早上在上班前,部门值日生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一遍;会议室的办公桌擦拭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所有窗户、门、微波炉进行一次清洁。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4、前台环境卫生由前台文员负责日常的维护与整理,注意饮水机的使用、垃圾桶的倾倒等事项,时刻保持前台环境的整洁。 5、办公区域所有的大型绿化植物由行政部门每周进行定期的维护、修剪等工作,公司自行购买的小型绿化植物由就近部门员工每周进行一次叶面清理与维护工作。 6、公司除总经理办公室外其他任何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五、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经 理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 铁路项目经理部营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为项目部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项目部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项目部的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室内(项目部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第八条项目部公共区域(包括主干道、走廊、楼梯、公共厕所、花池、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专职环境卫生人员进行。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按照卫生责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清扫、保洁和保持。 第十条项目部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由行办公室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项目部内部的施工场地由各参建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办公室在与参建单位签订项目承建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参建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二条项目部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人员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应负责协助保持整洁。 第十三条禁止在营区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营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之令狐文艳创作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令狐文艳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 的原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 运动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 员,主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 (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 员,对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

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 (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 准,对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 壳、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 建、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

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3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独立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风景名胜区等。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科学研究以及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的推广、应用,改善市容和环境卫生劳动作业条件,推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环保、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应当以公共财政支出为基础,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并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积极推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做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七条城市的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第八条城市道路路面和人行步道应当保持平整,路牙及无障碍设施完好,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应当保持整洁,城市道路和桥梁上设置的隔离、防护、隔音、照明、排水等设施应当整洁有效。窨井盖等设施出现损坏、丢失、移位的,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志、护栏,并及时维修。 第九条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交通、电力、邮政、电信、环境卫生等各类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

企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坚持不懈地搞好企业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卫生、文明、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进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企业原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规划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环境文明卫生标准 全公司的环境文明卫生,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道路、食堂、宿舍、厕所、绿化等方方面面,分别制订标准如下: 1、生产车间:生产现场环境保持文明整洁,做到“五定、四清、四无、一直线”和“三不落地”、“二不进车间”。五定,即生产现场清整洁工作“定时间、定工具、定人员、定周期、定检查”;四清,即高空清、地面清、机台清、四角清;四无,即高空无挂花、机台无积花、地面无杂物、车间无死角;一直线,即车间内各种半制品、车辆、工具箱、容器、器材等实行定置管理,按规划就位,成线排放;三不落地,即保全保养机配件、工具、机油不落地;二不进车间,即与生产无关的物件不进车间,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进车间。 2、科室(车办室)内:做到“七无、一明、一齐”。七无,即室内无蛛网、灯管灯罩无积尘、墙壁无灰尘、地面无痰迹、台上无杂物、橱顶无积灰、镜框无灰尘;一明,即玻璃明亮;一齐,即办公用具排列整齐。 3、道路:做到“七无一通一清”。七无,即道路无落棉、无积花、无纸屑、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违章堆放的机件和建筑材料;一通,即厂内通道平整畅通;一清,即建筑垃圾由技发部负责及时出清。

4、食堂(餐厅):做到“六无两全一规范”。即灶台清洁无油污杂物,操作间清洁无蚊蝇,台凳清洁无汤水剩饭,地面清洁无垃圾污渍,门窗清洁无灰尘破洞,洗碗池清洁无回丝回条剩饭剩菜;两全,即“三证”齐全、消毒设施齐全;一规范,即所有食品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范要求。 5、宿舍:做到“四无一齐一静”。四无,即四周无蛛网、室内无什物,地面无垃圾、门净窗亮无积灰;一齐,即生活用品排列整齐美观;一静,即宿舍区保持安静。 6、浴室:做到“七无三禁一通”。七无,即淋浴处地面和浴池壁无积垢打滑,更衣室地面及四角无垃圾杂物、无蛛网,坐凳无积灰、便器无臭味,衣柜盖板完好无缺、衣柜内无杂物;三禁,即禁止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洗衣服,禁止性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池;一通,即下水道畅通。 7、厕所:专人打扫,做到“七无一通一明”。七无,即高空无蛛网,便池无蝇蛆,四角无积尘,地面无废报纸和垃圾,无烟头,无痰迹,室内无臭气;一通,即粪便槽畅通;一明,即窗户玻璃明亮。 8、室外:做到“五无一通一净”。五无,即屋面无杂物、地面无垃圾、绿化带和通道无机件和杂物、四周无死角、空地无杂物;一通,即阴沟疏通;一净,即;垃圾箱、痰盂每天出清倒净。 二、管理和创建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公司形成“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画廊等工具,大力宣传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标准,以及公民道德行为规范。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分厂、部门要突出裕纶员工“十不”规范教育,即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瓜皮果壳纸屑、不乱倒垃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环境长治久洁的关键,也是解决农村环境工作治难巩固更难的关键。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创建环境卫生考核标准要求,现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制度规范如下: 一、村庄环境建设长效管理制度的四项基本原则 1.以着眼长远,注重长效为原则。 2.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切实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抓紧抓好的原 则。 3.以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 相结合原则。 4.能有效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保护生态为原则。 二、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制度 1.道路保洁制度。(1)成立道路保洁小组,增加道路保洁人员,主 要负责本村区域内进村路段,自然村路段及村内居民区、公共活动区及场所的卫生清扫、垃圾收集、清运工作。(2)道路地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草、无堆积物、无积水。村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道路保洁标准执行。(3)实行8小时巡回动态保洁制度。 2.河道保洁制度。(1)成立河道保洁小组,增加河道保洁人员,对 河面、两岸实行全方位保洁。(2)河道保洁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河中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3)加强对河道的日常

管理,要消灭各类污染源,制止群众乱倒垃圾行为。(4)加强河道两岸绿化的维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5)加强河道水质的管理,制止乱清洗等不文明行为。 3.公厕保洁制度。(1)公厕保洁员,要严格按照下列保洁标准,对 公厕实行全方位保洁。(2)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实行8小时动态巡回保洁。(3)用药物开展不定期的灭蚊蝇活动。(4)定期做好抽粪工作。 三、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 本村区域内的住宅、各类活动场所及企事业单位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1.包卫生:对于随地吐痰,乱倒生活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果壳、 乱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禁止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抛撒各类垃圾和建筑材料,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监督;负责清扫自家门前路面,清除各类污物,对阳台和庭院及时整理,保持房前屋后整齐、清洁、有序。 2.包秩序: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公共设施工作,对于门前乱搭建、乱 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以及打架斗殴、影响村容环境和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3.包绿化:按村里有关要求完成各自的绿化任务,并管理维护好自 家的花草树木,禁止毁坏、攀折花草树木的行为。 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各家各户、各单位都要自觉履行义务, 保持门前整洁。村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今年镇、村开展的“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的城建环保条例。 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于1992年8月1日实施。 现行版本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1] 中文名颁布单位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 颁布文号颁布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当前版本 1992年8月1日2017年3月1日修订版

目录 .1法规历程 .2法规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章罚则 .?第五章附则 法规历程 1992年5月20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 删去第三十五条中的“未经批准擅自”。 [1] 法规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公司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美钻石油钻采系统(上海)有限公司 管理标准 文件编号: 受控编号: 办公室环境卫生 管理制度 A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3-23发布2012-3-23实施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办公区域以及仓库、档案室,所有公司办公场所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二、个人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位员工应保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堆放各类与工作无关的私 人物品。 2、长时间离开办公桌或下班后需将座椅推至办公桌下。 3、每日下班后,应关闭自己个人的计算机主机、显示器电源,并将相关文件摆放整齐。 4、特殊岗位的人员(如仓库管理员)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仓库)内货物摆放有 序(如文件柜、市场部样本)无废弃物等。 5、员工要爱护、珍惜本部门各种设备,严禁私自转借或出租,因过失造成设别损坏的,要 查明原因,并根据造成损坏程度由过失者给予相当的赔偿。 三、部门办公区域的维护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清洁卫生,按要求每人每天清洁自己的桌面和场地,各部门 负责人是本部门办公区域安全、卫生责任的负责人。 2、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 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 清洁。

4、每天下班时,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电源、门窗关闭;当天下班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 必须关闭所有空调、门窗、电源(尤其是计算机电源)、饮水机、茶水机、锁好门方可离开。 五、公司办公区域的维护 1、每天早上在9:00之前,清洁工将所有办公区域的地面清扫一遍;会议室的办公桌椅擦试 一次、座椅摆放整齐,并将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干净;每周对办公区域的桌椅、门窗、文件柜等物件进行一次清洁。 2、不得在办公室的通道处摆放物品、杂物,阻碍通行,影响美观。 3、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 能及时清理污物。 4、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 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电源照明。 5、定期整理办公物品、把不需要的、过期的、作废的资料、书记、杂志、报刊、物品、文 具等清理出来,把需要的、常用的、不常用的一一分类保管,保持正常办公物品的取用方便、准确。 (1)个人部分:桌面、桌底、抽屉、橱柜 (2)公用部分:储藏室、文件柜等 6、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 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六、监督与检查 1、公司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 劝导责任人及时整改、修正。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并视情况通报批评。

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石井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为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广大群众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氛围,巩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成果,不断改善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切实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害防病工作,提高我村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把我村建设成干净卫生、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美好家园,加快我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我村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健全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村两委组织、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切实加强对整治考评工作的领导,形成村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确保各项组织、人员、经费、任务、措施“五落实”。 2、村“家园清洁行动”领导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对本村内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开展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3、各村民小组成立2至3人组成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村民小组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管理及指导。 二、村两委实行分工负责制,建立综合管理保障机制 1、村两委要加强对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村两委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2、建立联系制度。建立村级卫生监督指导员挂钩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村民小组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管理制度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主城区的城市建成区和主城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于地的城市建成区。 第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壹领导、分级管理和公众参和、社会监督以及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卫生、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属的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 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关联的行政机关,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提供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核定所需事业经费。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市、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设施、户外广告、洗车场等专业规划,制定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享受整洁优美市容环境的权利,同时负有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义务,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 各级人民政府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第九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具体范围,由区县(自治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分,且和责任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 第十壹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具体划分: (壹)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 (二)道路俩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由道路俩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 (三)桥梁、隧道、轻轨、高速公路、铁路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

公司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试行) 一、目的 为营造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规范办公环境卫生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三、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公共区域的卫生由保洁负责;具体包括所有办公室木门及玻璃门、所有墙面及各种挂件;卫生间,公共走廊、电梯内部外部、楼梯通道、会议室办公桌椅、窗台、墙面的擦拭、垃圾桶外部及内部的清理;办公区域及公共区所有大型绿植及会议室内绿植的维护及定期修剪。桌面摆放的小型绿植由就近员工维护。 2、员工应注意保持地面、墙面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不吐痰,不乱张贴,能及时清理污物。 3、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 4、前台环境卫生由前台负责日常的维护与整理,时刻保持前台及大厅环境的整洁。

四、办公区域的维护要求 1、各部门应制定办公区域卫生负责制。每周六办公室进行部门卫生检查。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一侧。各部门每周大清,周清包括对办公区域所有窗户、门、装饰品等,及死角的彻底清洁。 2、办公桌上不能堆放杂物,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3、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4、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5、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及其它设备时,应及时关闭,节约用电。 五、监督与奖惩 1、公司办公室每周六及不定期检查卫生,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部门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及部门人员各扣罚10元/人,三次以上每次50元/人。如有损坏办公环境者一次处罚100元。 2、公司办公室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同时,公司办公室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

(新)环卫工管理制度

环卫工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 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3、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 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 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 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 二、督查制度

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2、督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道路的保洁、小广告的清除、垃圾的清运、保洁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冬季冰雪清除、卫生费的收取等。 3、街道环卫站专门成立1—3人的环卫督查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不定时对辖区的道路进行督查。 4、督查出的问题,由环卫站负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人员。问题严重的,街道发督查通报,并报送街道书记和主任。 三、考勤制度 1、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市容科统一管理。 2、保洁员的考勤由各保洁班长直接负责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由各社区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党政办。 3、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级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旷工处理。事假三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事假三天以上的,由街道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4、保洁员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最多只能请十天假。 5、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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