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纠纷案例大全最新

物流合同纠纷案例大全最新物流合同纠纷案例大全

一、运输合同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品名、数量、装卸地点、承运人、运费及运输期限等内容。然而,在承运过程中,由于承运人违反约定,货物丢失了一部分,导致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索赔,乙公司未能及时给予回应,因此甲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并向承运人追偿。

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货运合同,约定运输服务的内容、时效、运费等,其最终目的地为中国广州市。然而,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部分货物被扣押,导致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乙公司协助甲公司妥善处理产生的问题,并赔偿该部分经济损失。

二、仓储合同

案例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了货物入库、出库、保管、管理及费用等事项。然而,在仓储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的降值或丢失。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

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乙公司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入库、出库、保管、保险、检验及管理等事项。然而,在仓储过程中,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货物发生了损失、降值等情况。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包括赔偿损失、调整合同等方面。

三、配送合同

案例五: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配送合同,约定了货物的收发、装卸、配送、竣工及费用等事项。然而,在配送过程中,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货物发生了损失、降值等情况。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乙公司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四、总结

作为物流合同纠纷案件的代表,以上五个案例都具有典型性。在实际工作中,律师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科学合理地拟定相应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防止合同争议的发生。同时,律师还需要充分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适当调整合同条款,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和合法性。

运输合同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2篇

运输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2篇 Transportation contract: dispute cases of logistics trans portation contrac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运输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2篇 小泰温馨提示: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 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本文档根据运输 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运输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2、篇章2:运输合同:大理市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文档 篇章1:运输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xxx有限公司诉被告华宇物流集团xxx有限公司xxx 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唐明成适 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XX年6月,梧州市浪苗步阳防撬门销售部(以 下简称:步阳销售部)向原告订购防火门52樘,共计价款

39,988元。原告委托被告将52樘门运至梧州,该批货于XX年6月27日到达梧州,收货入发现52樘门严重损坏,经收货人挑选,有34樘门已全损坏,不能使用,造成34樘门价值26,146元的损失。 另外,因收货人未能按时收货,至收货人不能按约完成与开发商防火门安装合同,开发商以收货人违约为由,要求收货人按约双倍返还定金25,260元。收货人以此为由,要求原告赔偿其损失252,60元。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 ①赔偿货物损失26,146元; ②赔偿原告应承担收货人的损失25,260元(庭审中,原告放弃该项请求); ③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与原告签订运输合同、为原告承运52樘防火门到梧州交收货人郑庆辉、采取保价运输方式、运输途中有34樘门轻微损坏被收货人拒收属实。按照保价运输规定,被告仅应承担损坏部分的修理费用,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步阳销售部系个体经营户,业主为李艳琴,与郑庆辉系夫妻关系。XX年5月l8日3步阳销售部与广西xxx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兴公司)签订美心防火门52樘订货合同,约定规格为2.2米x1.5米等,步阳销售部承办人为郑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一: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背景介绍: 运输合同纠纷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合同履行不当或违约行 为导致的争议和纠纷。本案例将以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为例,从背 景介绍、争议及分析、解决方案和结论等方面进行阐述。 案例描述: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家具的企业,需要将产品从A城市运输到B城市。为了保证货物安全和及时性,甲公司与物流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物流公司将承担从装货、运输、卸货直到交付的全过程,并提供责任保险。然而,在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损坏,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争议及分析: 甲公司认为物流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妥善的货物运输服务,导 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物流公司辩解称,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 力因素引起的,他们已履行了合同责任。为了解决争议,需要对双方 的主张进行分析。 首先,甲公司主张物流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责任保险。依据运输合 同的规定,物流公司承诺提供责任保险,而现实中,物流公司并未提 供责任保险的证明文件。该主张成立。

其次,甲公司主张货物损坏是由物流公司的过错引起的。根据运输 合同的规定,物流公司应当在运输过程中妥善保管和运输货物,确保 货物的完好无损。然而,根据证据显示,在装卸货物的过程中,物流 公司未采取充足的防护措施,导致货物受损。该主张成立。 解决方案: 针对甲公司提出的主张,建议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1.物流公司应立即赔偿甲公司货物的损失金额。根据运输合同的约定,物流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货物实际价值、运输 费用和相关损失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达成赔偿协议。 2.甲公司在与物流公司签署合同时,应加强对物流公司的审查和监督。在运输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物流公司提供的责任保险和对货物的 保护措施等条款,提高双方的权益保障。 结论: 通过对该运输合同纠纷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 违约行为和不当行为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加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沟通,以避 免纠纷的发生。同时,合同纠纷的解决也需要遵循合同约定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寻求公正的解决方式。

物流合同纠纷案例大全最新

物流合同纠纷案例大全最新物流合同纠纷案例大全 一、运输合同 案例一: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品名、数量、装卸地点、承运人、运费及运输期限等内容。然而,在承运过程中,由于承运人违反约定,货物丢失了一部分,导致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索赔,乙公司未能及时给予回应,因此甲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定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并向承运人追偿。 案例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长期货运合同,约定运输服务的内容、时效、运费等,其最终目的地为中国广州市。然而,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部分货物被扣押,导致甲公司的经济损失。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双方达成协议,由乙公司协助甲公司妥善处理产生的问题,并赔偿该部分经济损失。 二、仓储合同 案例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了货物入库、出库、保管、管理及费用等事项。然而,在仓储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的降值或丢失。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

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乙公司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案例四: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了货物的入库、出库、保管、保险、检验及管理等事项。然而,在仓储过程中,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货物发生了损失、降值等情况。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包括赔偿损失、调整合同等方面。 三、配送合同 案例五: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配送合同,约定了货物的收发、装卸、配送、竣工及费用等事项。然而,在配送过程中,由于第三方的原因,货物发生了损失、降值等情况。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乙公司认为不应承担责任。在法院的仲裁下,乙公司应赔偿损失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四、总结 作为物流合同纠纷案件的代表,以上五个案例都具有典型性。在实际工作中,律师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科学合理地拟定相应的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防止合同争议的发生。同时,律师还需要充分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适当调整合同条款,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和合法性。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1. 案件背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物流运输合同,约定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运输一批货物。合同明确规定乙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路线,将货物运输到甲公司指定的地点,并承担货物损坏或丢失的责任。 2. 案件经过 2.1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运输的货物包括了价值较高的电子产品,并要求在10天内运输到指定地点。 2.2 按照合同约定,乙公司应负责货物的保险,并且在发生货物损失时,应及时赔偿甲公司。 2.3 在运输途中,乙公司的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部分货物损坏。 2.4 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货物损坏的情况,并要求进行赔偿。然而,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声称事故属于不可抗力,且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提货。 3. 案件争议 3.1 乙公司是否应承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坏的责任? 3.2 甲公司是否应承担因未按照约定时间提货导致的货物损坏的责任? 4. 案件分析 4.1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按时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承担货物损坏的责任。即使交通事故属于不可抗力,乙公司仍然应负担货物损坏的责任,因为合同约定了乙公司应保险货

物,并在发生货物损失时进行赔偿。 4.2 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货,且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了 事故,导致部分货物损坏。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而甲公司违约导致了货物运输延误。因此,甲公司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5. 案件判决 5.1 法院认为,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并且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部分货物损坏。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负责货物的保险,并在发生货物损失时进行赔偿。因此,乙公司应承担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货物损坏的责任。 5.2 然而,法院也认为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货,违约行 为导致了货物运输的延误。因此,甲公司应承担部分责任,且降低了乙公司的赔偿金额。 6. 案件结果 6.1 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货物损坏的部分金额,并根 据甲公司未按时提货的情况进行相应的降低。 6.2 甲公司在接收赔偿后,以及约定时间内提货。 7. 案件启示 7.1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定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 确规定对货物损坏的责任承担。 7.2 在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并提供证据支持 自己的主张。 7.3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双方应密切合作,共同保障货物的

运输合同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运输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运输合同是物流运输中关键的法律文件之一。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将会对物流 公司和客户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下面为大家介绍一起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以供学习参考。 案例背景 一家食品生产厂商A公司需要将生产的产品从湖南省运往广东省,在寻找物流 公司的时候,找到了报价较低的B公司。A公司和B公司签署了物流运输合同, 合同约定了运输周期、运输费用、运输方式等内容。在运输过程中,由于B公司 是一家小型物流公司,其运输能力不足,一些货物没有按时送到。A公司向B公 司提出索赔,但B公司拒绝赔偿。 纠纷分析 1.合同约定不清 在物流运输合同中,合同双方需明确约定物流服务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费用、货物损失的赔偿等内容,以免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摩擦。在本案中,A公司和B公司的合同约定不清,仅仅规定了运输周期、运输费用、运输方式等 内容,并没有对货物交接、货物损失、服务质量等关键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导致后续出现了很多争议。 2.物流公司运力不足 B公司是一家小型物流公司,其运输能力有限,导致一些货物没有按时发送, 这让A公司的生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物流运输合同签订前,A公司应该考虑 物流公司的实际运力是否能够满足自己的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3.索赔不及时 A公司在一些货物没有按时送到后并没有及时向B公司提出索赔,而是等到一 段时间后才提起诉讼。索赔不及时,自然会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这也是导致纠纷加剧的原因之一。 解决方法 1.合同约定明确 物流运输合同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双方需认真仔细地约定合同内容,并在合同 生效前,将合同的拟定经过专业人员或律师审核。一旦签订,对合同内容必须严格遵守。 2.物流公司运力评估

物流法律风险案例搜集大全

1、未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风险 (44) 2、承运人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的法律风险 (55) 3、货物包装要求约定不明导致承运人的法律风险 (88) 4、托运人托运不明或者违法货物导致承运人的法律风险 (99) 5、托运人未申报货物价值或申报过低,货物毁损时承运人的法律风险 (1111) 6、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损的法律风险 (1313) 7、承运人承运危险品时承担的法律风险 (1515) 8、承运人未使运输工具处于适于运输状态的法律风险 (1717) 9、承运人未尽管货义务的法律风险 (1919) 10、承运人变更运输路线的法律风险 (2121) 11、承运人未适当向收货人履行到货通知义务的法律风险 (2323) 12、承运人未适当向托运人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风险 (2525) 13、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的法律风险 (2727) 风险解读 (2727) 14、货物运输合同履行中发生返运的法律风险 (2929) 15、承运人对送货单回单管理不当造成的法律风险 (3131) 16、承运人被拖欠运费的法律风险 (3232) 17、无单放货的法律风险 (3434) 18、货物冒领导致误交付,承运人承担的法律风险 (3636) 19、承运人不当行使留置权引起的法律风险 (3838) 20、承运人转移运输合同中主要义务的法律风险 (4040) 21、承运人委托他人运输的法律风险 (4242) 22、实际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4444) 23、托运人解除合同致承运人损失的法律风险 (4646) 24、没有在诉讼时效期内请求赔偿的法律风险 (4848) 25、运输合同约定的承运人赔偿原则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法律风险 (5151) 26、承运人未按照约定条件交付货物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7、托运货物丢失或毁损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8、运输货物毁损,承运人不能举证证明毁损原因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29、托运人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决定承运人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0、承运人未对货损赔偿额进行约定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承运人约定赔偿限额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承运人为证明证货物毁损属于合理损耗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承运人与托运人约定代收货款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物流企业委托他人代收货款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5、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签发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6、海上货物运输保函换清洁提单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7、海上货物运输中保函提货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8、多式联运中承运人无法证明货物毁损区段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39、多式联运经营人不具有货损区段免责适用资格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0、合同关系与其他合同关系发生混淆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1、保管人未签发仓单的法律风险..............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2、仓储合同中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3、仓库不符合仓储条件导致仓储物毁损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保管人未对仓储物采取妥善验收导致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45、保管人保管易变质物品或危险物品时的法律风险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肯定的货物或者旅客到商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以下是我今日为大家细心豫备的:交通运输合同纠纷相关案例分析。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一 交通运输合同纠纷案例:在托运蔬菜时因患病损失诉冷藏商运公司货物运输合同案 案情 原、被告于 20xx 年 2 月 23 日口头商定:由被告承运海南产之蔬菜(油豆角)3500 公斤;终点站为黑龙江省大庆市让湖路车站。商定的当天原告将 3500 公斤蔬菜交给被告承运,还交了 7741 元给被告之经办人李某。被告的经办人李某收到该款后出示收款收据,被告也按商定将 3500 公斤蔬菜(油豆角) 运往大庆。 20xx 年 3 月 8 日该批蔬菜到达终点站时,经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分 局让湖路车站检查发觉集装箱后面调温室无门锁,可自由开启,调温室内温度掌握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温度显示表失灵,调温机不工作;3 月 9 日交付时开启箱内见绿水流出,竹筐装豆角96 箱,全部腐烂变黑。 油豆角当时在大庆市的价格为每公斤 10—12 元。 20xx 年 4 月 21 日,原告以冷藏商运公司为被告,向海口市某法院提起诉讼,称:20xx 年 2 月 23 日,我要求被告用保温冷藏箱发运海南产蔬菜(油豆角)3500 公斤。我依照商定向被告交纳 310 吨冷藏箱租费 1500 元、车费 1800 元、冷藏费 400 元、铁路运输费 4041 元,共计人民币 7741 元,而且于当日将所运蔬菜交给被告指定的冷藏仓库。后经铁路部门检验发觉所运蔬菜全部腐烂。由于被告的过失,没有尽到谨慎运输之责,导致冷藏箱后面温室内温度掌握箱箱门开启,冷板温度显示表和箱内显示表失灵,调温工作机不工作,造成我的经济损失 498099.2 元(包括运费 7741 元在内),现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421582 元及退回运费 7741 元,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冷藏商运公司辩称:我司与原告系委托代理关系,是原告将货物

国际物流案例八篇及答案

国际物流案例八则 (一)某轮船从天津新港驶向美国纽约,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向船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船长发现造成如下损失:(1)500箱货物被烧毁; (2)800箱货物被水浇湿; (3)部分甲板被烧坏; 问:从损失的性质来看,上述三项损失属何种海损?为什么? 答: (1)属于单独海损。因为是火灾造成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全体货物造成的损失。 (2)属于共同海损,由于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采取的措施。 (3)属于单独海损。因为是火灾造成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全体货物造成的损失。 (二)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照合同的规定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开船。船舶起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800美元。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裂,估计损失达1000美元。问损失应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 (1)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800美元。这个风险由买方承担(风险转移地点在越过船舷)。由于买了水渍险,可以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暴风雨导致海水涌入)带来的部分损失(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所以这个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2)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裂,因为在化肥遭受水渍当天改货物并没有遭受水渍,而是后来航行期间由于货物前期遭受水渍导致影响到没有遭受水渍货物,导致了受热受潮,最后包装破裂。而包装破裂(以及受热受潮险)不在水渍险范围内,属于一般附加险,需要加买。因此,这个损失由买方自己承担。(尽管卖方买的保险,但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同时保险受益人同时转移)。 (三)我出口公司按CIF出口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装船完毕后取得提单,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事后,出口公司收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轮船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对于客户的要求,我们可以建议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原因是: 虽然是CIF出口,保险由我方买。但是随着货物所有权以及风险的转移,一旦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都是买方承担。与此同时,保险也通过背书转让给了买方。(货轮在海上失火,已经越过了船舷)。所以应该是客户向保险公司索赔。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例 甲方(快递公司): 公司名称:XXX快递有限公司 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XXX 执照注册号:XXX 乙方(客户): 姓名/公司名称:XXX 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号 联系电话:XXX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XXX 鉴于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达成了如下快递服务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快递服务,将乙方委托的物品成功送达指定地址;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 第二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收取快递费用; (2)按照乙方的指示正确处理快递件; (3)对快递件进行妥善保管并按时送达; (4)拥有制止任何非法行为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履行合同服务内容; (2)保证快递送达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3)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妥善保管和配送; (4)对未能及时完成配送的原因及时告知客户。 3.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提供的快递服务; (2)享有快递件妥善保管的权利; (3)对快递费用以及快递状态进行监督和查询; (4)提出有关快递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乙方义务: (1)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 (2)保证快递物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3)提供准确的送货地址和联系方式; (4)对甲方派遣的配送人员进行友好交流和配合。 第三条履行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快递物品的相关信息,如名称、数量、规格、重量、价值、目的地等。 2.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信息为其配送快递,其中包括安排 适当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确保在规定的送达时限内将快递送达。 3.甲方应按照规定的运输方式和到达时间将快递递送到乙 方指定的接收点或地址。 第四条期限 甲方应在规定的送达时限内将快递件送达乙方指定的收货地址。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未能根据合同规定履行服务义务,应对乙方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支付相应的快递费用,甲方 有权要求其支付费用并向有关部门追索相关费用。

物流纠纷案例

案例1 中威轮船公司、陈震、陈春与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定期租船合同及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一)案情摘要 中威轮船公司(以下简称中威公司)由陈顺通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在上海设立,1940年前后歇业。“顺丰”轮、“新太平”轮(以下简称两轮)的所有权人为陈顺通。两轮由中威公司经营,船籍港均为上海。该公司并无其他出资人。 1936年6月16日和10月14日,陈顺通代表中威公司与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前身)分别在上海签订两轮的定期租船合同,租期均为12个日历月。合同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还船地点等。合同例外事故条款约定,上述轮船不得被要求进入处于禁运状态的港口或正发生敌对行动的港口,不得装运有害物资,不得进行有可能引起统治者或政府没收、扣留或处罚风险的航行,亦不得装运此类货物等。合同签订后,两轮在上海港分别交付给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使用。1937年8月,两轮在日本大阪和八幡被日本军方扣留,后日本递信省以定期租船契约的形式将两轮委托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营运。1938年和1944年,两轮分别触礁沉没、被击沉。 陈顺通于1949年8月8日立下遗嘱,将两轮的权益及应收未收之租金应全部归其子陈洽群继承。1987年12月31日,陈洽群立下遗嘱,由其子陈震、陈春全权代理向日诉讼。中威公司、陈震、陈春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商船三井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商船三井),主张两轮租金、营运损失、船舶损失等合计2916477260.80日元。 (二)裁判结果 上海海事法院审理认为,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的是陈洽群设立的中威公司,该公司不是涉案定期租船合同的签订方,也不是两轮的登记所有人,无权主张定期租船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财产所有权人的权利。两轮是陈顺通个人所有的财产,陈震、陈春根据遗嘱,行使两轮的索赔权依法有据。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合同义务。商船三井应当向船舶出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两轮并未被安排到安全的海域航行,导致被日本军方扣留,是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违反合同约定所造成的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大同海运株式会社明知船舶所有人为陈顺通,又继续占有两轮,既不及时告知船舶所有人详情,又不支付合同费用,构成对两轮财产权利人的侵权。鉴于两轮已经灭失,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对船舶所有人实际发生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实施前民事权利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该法实施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1987年1月1日起算。涉案定期租船合同的给付租金和侵权之诉,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二年。两项诉请的诉讼时效均至1988年12月31日届满,中威公司于1988年12月30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

某物流有限公司诉吴某运输合同纠纷案

某物流有限公司诉吴某运输合同纠纷案 文章属性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裁判规则 物流公司与委托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在委托人未及时向货物承运司机结清费用,致使货物被扣留时,物流公司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有权代委托人向承运司机履行,物流公司代为履行后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剩余运费。 正文 某物流有限公司诉吴某运输合同纠纷案 (一)典型意义 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规定,对于确保各交易环节有序运转,促进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案是适用民法典关于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认定原告某物流有限公司代被告吴某向承运司机支付吴某欠付的运费具有合法利益,且在原告履行后依法取得承运司机对被告吴某的债权。本案判决不仅对维护物流运输行业交易秩序、促进物流运输行业蓬勃发展具有保障作用,也对人民法院探索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的适用具有积极意义。 (二)基本案情 某物流有限公司(甲方)与吴某(乙方)于2020年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该公司的郑州运输业务由吴某承接。合同还约定调运车辆、雇佣运输司机的费

用由吴某结算,与某物流有限公司无关。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吴某之间已结清大部分运费,但因吴某未及时向承运司机结清运费,2020年11月某日,承运司机在承运货物时对货物进行扣留。基于运输货物的时效性,某物流有限公司向承运司机垫付了吴某欠付的46万元,并通知吴某,吴某当时对此无异议。后吴某仅向某物流有限公司支付了6万元。某物流有限公司向吴某追偿余款未果,遂提起诉讼。 (三)裁判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吴某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在吴某未及时向货物承运司机结清费用,致使货物被扣留时,某物流有限公司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有权代吴某向承运司机履行。某物流有限公司代为履行后,承运司机对吴某的债权即转让给该公司,故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支持某物流有限公司请求吴某支付剩余运费的诉讼请求。 (四)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运输合同纠纷精选

快递运输合同纠纷精选 简介 快递运输合同是指快递公司与快递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规定了货物的运输方式、费用、责任及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尽管在快递行业中,大多数合同顺利履行并没有问题,但偶尔也会出现纠纷,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本文将介绍几个常见的快递运输合同纠纷案例,以及解决这些纠纷的方式。 案例一: 货物丢失 在快递运输过程中,偶尔会出现货物丢失的情况。例如,当快递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后,货物却在运输途中不翼而飞。在这种情况下,快递用户往往会要求快递公司返还货物的价值或进行赔偿。 根据快递运输合同的约定,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对货物承担责任。因此,快递公司在货物丢失的情况下应当返还货物的价值或进行赔偿。快递用户可以通过向快递公司提供相关证据,如快递单、货物清单和购买凭证等,来证明货物丢失,并要求合理的赔偿。

案例二: 货物损坏 除了货物丢失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还有可能遭受损坏。例如,货物可能因为包装不当或运输不慎而受到损坏。在这种情况下,快递用户也有权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恢复受损货物的价值。 快递运输合同通常规定了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和标准。快递用户应当提供相关证据,如运输过程中的照片、损坏清单和购买凭证等,以证明货物的损坏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快递公司应当承担损坏货物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 未按时送达 在快递运输过程中,有时候快递公司未能按时送达货物,给快递用户带来不便和损失。例如,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货物的延迟送达可能导致快递用户无法及时使用货物,从而导致经济损失。 快递运输合同通常规定了准时送达的义务和赔偿责任。如果快递公司未能按时送达货物,快递用户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由于延迟送达所导致的损失和影响。 解决未按时送达纠纷的方式包括: 1. 协商: 快递用户可以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纠纷,商讨合理的赔偿方式。 2. 申诉: 快递用户可以

物流管理《仓储合同纠纷案例6》

仓储合同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诉称,2021年原告承包了冷库,2021年9月5日翟某与李某签订仓储合同,约定储存苹果为160吨,每吨160元。合同签订后,翟某说资金紧张,暂时不能支付2万元的定金,写下欠条一张。合同约定,自2021年9月5日后开始入库,可被告迟迟不见行动,过一段时间后,原告问被告,被告说这个库我一定包,等一段时间再入库。直到最后,被告也未储存苹果,造成原告的冷库闲置一季。减去各种费用,被告应支付原告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各种损失48000元。法院判决如下:被告翟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损失30000元。判决生效后,翟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院抗诉,原法院再审判决如下:一、撤销原判决。二、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李某承当。李某不服再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向中级法院申请再审,中级法院决定提审。 办案过程: 律所接受再审申请人李某委托,指派本律师承办本案,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后,认为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几点:1、原再审判决是否正确。2、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3、仓储合同是否解除。本律师及时到法院阅卷,并认真分析。 本律师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一、李某与翟某签订的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双务、有偿性显而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82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之规定,确认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而不是等到仓储物交付才生效。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这一点显著区别于实践性的保管性合同,即合同从成立时即生效,而不是等到仓储物交付才生效,这一点在?合同法?上明确定义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仓储合同中,保管人是具有专业性和营利性的从事仓储营业效劳的民事主体,合同一旦成立,在仓储物交付之前其必然要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为履行合同做必要准备,假设存货人此时反悔不交付货物,必然给对方带来损失,假设仓储合同作为实践性合同,那么合同从交付之日才成立,从订立合同到交付之间的这种损失只能依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请求赔偿,作为诺成性合同那么不同,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合同成立,那么合同立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必须受合同效力的约束,上述损失就可依违约损失获得赔偿。显然法律的用意在于强调仓储合同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一方在仓储行为中都要做出慎重的、负责的意思表示,不可随意为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案双方签订仓储合同时就成立生效,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双方都要受合同约束。二、本案仓储合同未解除。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物流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合同编号:[XXXXX] 甲方:[发货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发货方地址],电话:[发货方电话],传真:[发货方传真],邮编:[发货方邮编]。 乙方:[运输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运输方地址],电话:[运输方电话],传真:[运输方传真],邮编:[运输方邮编]。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是[货物名称]的所有人,乙方是专业从事运输业务的公司,本合同旨在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约定进行运输的条款和条件。 第二条货物信息 甲方将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名称],货物总重量为[货物重量],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 第三条运输方式和路线

乙方承运的货物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及路线,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给收货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运输方式或路线,应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运输期限 1. 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运输期限为:[约定的运 输期限]日(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 运输期限延迟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货物保险 1. 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为货物投保相应的保险,如物流 保险、运输责任保险等,保险金额应与货物的实际价值相当。2.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加强货物的保险或所加保险金额不 足导致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或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运输费用 1.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计 算方式]计算。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运输费 用的,或者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收取运输费用的,或未按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无需支付该项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或灭失的, 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货物实际价值及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灭失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某公司与一家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运输公司为该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然而,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破损和丢失,导致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 根据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应当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并按时将其送达目的地。然而,在货物送达后,该公司发现一部分货物损坏,且有一些货物丢失。经与运输公司沟通后,该公司要求运输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运输公司对此事作出了解释,称货物破损和丢失是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并表示其已尽力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此外,运输公司还表示根据合同约定,其对发生的货物损失和破损不承担赔偿责任。 该公司对运输公司的解释表示怀疑,并拒绝接受其所提出的解决方案。该公司认为,运输公司作为运输行业的专业从业者,应当对货物的损失和破损负责。 在纠纷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双方决定将案件提交法院处理。法院依据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审理,最终判决如下: 首先,法院确认运输公司作为专业的运输服务提供商,应当对货物破损和丢失负有一定的责任。运输公司不能仅仅以不可抗力为由而免除赔偿责任。 其次,法院认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和丢失是运输公司

未能履行对货物的妥善保管义务导致的。运输公司应当对货物损失和破损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根据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和金额,判决运输公司向该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运输公司应当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对破损的货物进行赔偿,并对丢失的货物进行赔偿。同时,法院还要求运输公司将货物运输费用予以返还。 通过此案,我们可以看到,合同是双方之间权益的保障,任何一方不能仅凭一己之力修改或否定合同约定。在纠纷出现时,应当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同时,作为服务提供方,企业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任何损失和破损负起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合作的持续发展。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实用版(5篇)

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例实用版(5篇) 代理合同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根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处 该房屋用处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项选择)

乙方的详细代理权限为:(□ 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 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监视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 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 □ 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那么高出局部( □ 归甲方所有/ □ 归乙方所有 / □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 篇一: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金桥公司诉被告张克、被告荣祥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 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杨善和独任审判,分别于20XX年10月17日、11月18日、1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金桥公司委托代理人肖世敏、程睿、被告张克、被告荣祥公司委托代理人刘国军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XX年3月23日,原、被告签订了货物运输协议,由被告为原告从上海运输货物到成都及其他地区。被告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托运的货物受损。其后,被告未依法进行赔偿,遂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因在处理事故中所支付的费用和可得到利益共计270198.9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张克辩称,原告所述合同的签订及因交通事故造成货损的事实属实,但赔偿金额应照实计算。 被告荣祥公司辩称,荣祥公司未与金桥公司签订任何运输合同。事实

是张克与金桥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但张克现不是荣祥公司人员,荣祥公司也未对其授权。故金桥公司的起诉与荣祥公司无关。荣祥公司不应承担本案责任。 经审理查明,20XX年3月23日,被告张克与金桥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托运货物为化工原料、家用电器、五金配件等货物。始发地为上海,收货地为成都、乐山、重庆、绵阳等地,运输费用为10440元。金桥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付4000元。运输期限为5天,如迟到一天扣运费500元。在全程运输中,造成货物破损、受潮、短缺、被盗,均由承运方按货物价值赔偿。运输车辆为川c05466,车辆户口登记地址为自贡荣祥汽贸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金桥公司预付运费4000元给张克,张克经清点货物后并在承运单上签字。上述合同内容及承运单、运费等事实,张克均不持异议。张克在运输途中,当行至安徽省桐城市与另一货车发生碰撞,致使金桥公司托运的货物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金桥公司邀请安徽省桐城市公证处对货损情况予以公证。20XX年3月28日,该公证处出具了公证文书及物品清单。该清单按照现场尚有的货物名称及数量进行了清点。同年3月30日金桥公司与荣祥公司(张克)就货损处理问题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贡大安区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定损中心、江西银轮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达成了协议(以下简称五方协议)。该协议主要约定,五方对张克承运的货物进行了清点,对公证书中所列完好物品清单共计20项清点数量完全予以认可,均无异议。对损坏货物由金桥公司提供原始货价进行计算,损坏货物残值处理按8%计算由金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