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2020年最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2020年最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XX最新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导语: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本文是为大家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想要知更多的资讯,请多多留意文书帮!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民航安检机构

第三章民航安全检查员

第四章民航安检设备

第五章民航安检工作实施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二节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

第三节航空货物、航空邮件的安全检查

第四节其他人员、物品及车辆的安全检查

第六章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民用航空活动的非法干扰,维护民用航空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运输机场进行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民航安检工作”),防止未经允许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第四条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航空货物、航空邮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旅客、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航空邮件托运人应当配合民航安检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民航行政机关”)对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民航安检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格检查、规范执勤的原则。

第七条承运人按照相关规定交纳安检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民航安检机构

第八条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航空货物、邮件和进入相关航空货运区人员、车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的,应当设立专门的民航安检机构。

第九条设立民航安检机构的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对民航安检工作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提供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规定的人员、经费、场地及设施设备等保障,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民航安检从业人员劳动安全,确保民航安检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应当包括:

(一)符合民用航空安全保卫设施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和民航安检信息管理系统;

(二)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管理要求的民航安检设备;

(三)符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员定员定额等标准要求的民航安全检查员;

(四)符合本规则和《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手册》要求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

(五)符合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民航行政机关审核民用机场使用许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行合格审定申请时,应当对其设立的民航安检机构的运行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民航局规定,制定并实施民航安检工作质量控制和培训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第十三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本机构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以确保持续有效。

第三章民航安全检查员

第十四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使用符合以下条件的民航安全检查员从事民航安检工作:

(一)具备相应岗位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资格要求的理论和技能水平;

(二)通过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三)完成民航局民航安检培训管理规定要求的培训。

对不适合继续从事民航安检工作的人员,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及时将其调离民航安检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民航安检现场值班领导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民航安全检查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要求的理论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民航安全检查员执勤时应当着民航安检制式服装,佩戴民航安检专门标志。民航安检制式服装和专门标志式样和使用由民航局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依据本规则和本机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执勤时不得从事与民航安检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X射线安检仪操作检查员连续操机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再次操作X射线安检仪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第十九条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民航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为民航安全检查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补助、津贴和工种补助。

第二十条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或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为安全检查员提供以下健康保护:

(一)每年不少于一次的体检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

(二)除法定假期外,每年不少于两周的带薪休假;

(三)为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工合理安排工作。

第四章民航安检设备

第二十一条民航安检设备实行使用许可制度。用于民航安检工作的民航安检设备应当取得“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并在“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第二十二条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应当按照民航局规定,建立并运行民航安检设备的使用验收、维护、定期检测、改造及报废等管理制度,确保未经使用验收检测合格、未经定期检测合格的民航安检设备不得用于民航安检工作。

第二十四条从事民航安检设备使用验收检测、定期检测的人员应当通过民航局规定的培训。

第五章民航安检工作实施

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第二十五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按照本机构民航安检工作运行管理文件组织实施民航安检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售票、值机环节和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待检区域,采用多媒体、实物展示等多种方式,告知公众民航安检工作的有关要求、通告。

第二十七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按照民航局要求,实施民航安全检查安全信用制度。对有民航安检违规记录的人员和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采取从严检查措施。

第二十八条民航安检机构设立单位应当在民航安检工作现场设置禁止拍照、摄像警示标识。

第二节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

第二十九条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的安全检查包括证件检查、人身检查、随身行李物品检查、托运行李检查等。安全检查方式包括设备检查、手工检查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方式。

第三十条旅客不得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禁止运输物品,不得违规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民航限制运输物品。民航禁止运输物品、限制运输物品的具体内容由民航局制定并发布。

第三十一条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应当出示有效乘机身份证件和有效乘机凭证。对旅客、有效乘机身份证件、有效乘机凭证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加注验讫标识。

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文职干部证、义务兵证、士官

证、文职人员证、职工证、武警警官证、武警士兵证、海员证,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身份证件。

十六周岁以下的中国大陆地区居民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还包

括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学生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第三十二条旅客应当依次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接受人身检查。对

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报警的旅客,民航安全检查员应当对其采取重复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或手工人身检查的方法进行复查,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通过人身安检设备检查不报警的旅客可以随机抽查。

旅客在接受人身检查前,应当将随身携带的可能影响检查效果

的物品,包括金属物品、电子设备、外套等取下。

第三十三条手工人身检查一般由与旅客同性别的民航安全检查

员实施;对女性旅客的手工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民航安全检查员实施。

第三十四条残疾旅客应当接受与其他旅客同样标准的安全检查。接受安全检查前,残疾旅客应当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确认具备乘机条件。

残疾旅客的助残设备、服务犬等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服务犬接

受安全检查前,残疾旅客应当为其佩戴防咬人、防吠叫装置。

第三十五条对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的旅客,如携带

贵重物品、植入心脏起搏器的旅客和残疾旅客等,民航安检机构可以对其实施非公开检查。检查一般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民航安全检查员实施。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从严检查

措施:

(一)经过人身检查复查后仍有疑点的;

(二)试图逃避安全检查的;

(三)旅客有其他可疑情形,正常检查无法排除疑点的。

从严检查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民航安全检查员

在特别检查室实施。

第三十七条旅客的随身行李物品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开箱包检查等措施,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没有疑点的随身行李物品可以实施开箱包抽查。实施开箱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并确认箱包归属。

第三十八条旅客的托运行李应当经过民航行李安检设备检查。

发现可疑物品时,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开箱包检查等措施,排除疑点后方可放行。对没有疑点的托运行李可以实施开箱包抽查。实施开箱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并确认箱包归属,但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与旅客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等相关要求,属于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批准方能作为随身行李物品或

者托运行李运输的特殊物品,旅客凭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同意承运证明,经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放行。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通告特殊物品目录及批准程序,

并与民航安检机构明确特殊物品批准和信息传递程序。

第四十条对液体、凝胶、气溶胶等液态物品的安全检查,按照

民航局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

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

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

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

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提供条件,保管或处理旅客在民航

安检工作中暂存、自弃、遗留的物品。

第四十二条对境外,且在境内民用运输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

及其行李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实施安全检查。但与中国签订互认航空安保标准条款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对境内,且在境内民用运输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

及其行李物品,民航安检机构不再实施安全检查。但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离开候机隔离区或与未经安全检查的人员、物品相混或者接触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经过安全检查的旅客进入候机隔离区以前,民航安

检机构应当对候机隔离区实施清场,实施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24小

时持续安保管制的机场除外。

第三节航空货物、航空邮件的安全检查

第四十五条航空货物应当依照民航局规定,经过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第四十六条对航空货物实施安全检查前,航空货物托运人、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人应当提交航空货物安检申报清单和经公共航空运

输企业或者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审核的航空货运单等民航局规定的航

空货物运输文件资料。

第四十七条航空货物应当依照航空货物安检要求通过民航货物安检设备检查。检查无疑点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加注验讫标识放行。

第四十八条对通过民航货物安检设备检查有疑点、图像不清或者图像显示与申报不符的航空货物,民航安检机构应当采取开箱包检查等措施,排除疑点后加注验讫标识放行。无法排除疑点的,应当加注退运标识作退运处理。

开箱包检查时,托运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场。

第四十九条对单体超大、超重等无法通过航空货物安检设备检查的航空货物,装入航空器前应当采取隔离停放至少24小时安全措施,并实施爆炸物探测检查。

第五十条对航空邮件实施安全检查前,邮政企业应当提交经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审核的邮包路单和详细邮件品名、数量清单等文件资料或者电子数据。

第五十一条航空邮件应当依照航空邮件安检要求通过民航货物安检设备检查,检查无疑点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加注验讫标识放行。

第五十二条航空邮件通过民航货物安检设备检查有疑点、图像不清或者图像显示与申报不符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会同邮政企业采取开箱包检查等措施,排除疑点后加注验讫标识放行。无法开箱包检查或无法排除疑点的,应当加注退运标识退回邮政企业。

第四节其他人员、物品及车辆的安全检查

第五十三条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其他人员、物品及车辆,应当接受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不得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

对其他人员及物品的安全检查方法与程序应当与对旅客及行李物品检查方法和程序一致,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四条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工作人员,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核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通行证件,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十五条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车辆,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核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车辆通行证件,并对其车身、车底及车上所载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工具、物料或者器材,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根据相关单位提交的工具、物料或者器材清单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和登记,带出时予以核销。工具、物料和器材含有民航禁止运输物品或限制运输物品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要求其同时提供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同意证明。

第五十七条执行飞行任务的机组人员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核查其民航空勤通行证件和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文件,并对其人身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十八条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民用航空监察员,民

航安检机构应当核查其民航行政机关颁发的通行证并对其人身及物

品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十九条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航空配餐和机上供应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核查车厢是否锁闭,签封是否完好,签封编号与运输台帐记录是否一致。必要时可以进行随机抽查。

第六十条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

区的商品进行安全备案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内的商品含有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物品。

对进入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的商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核对商

品清单和民用运输机场商品安全备案目录一致,并对其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章民航安检工作特殊情况处置

第六十一条民航安检机构应当依照本机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定期实施演练。

第六十二条已经安全检查的人员、行李、物品与未经安全检查

的人员、行李、物品不得相混或接触。如发生相混或接触,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相关区域进行清场和检查;

(二)对相关出港旅客及其随身行李物品再次安全检查;

(三)如旅客已进入航空器,应当对航空器客舱进行航空器安保

检查。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

(二)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或者乘机凭证的;

(三)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

(四)随身携带或者托运本条第三项规定以外民航禁止运输、限

制运输物品,经民航安检机构发现提示仍拒不改正,扰乱秩序的;

(五)在行李物品中隐匿携带本条第三项规定以外民航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扰乱秩序的;

(六)伪造、变造、冒用危险品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或者使用

伪造、变造的危险品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的;

(七)伪报品名运输或者在航空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管

制物品的;

(八)在航空邮件中隐匿、夹带运输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的;

(九)故意散播虚假非法干扰信息的;

(十)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及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

民航安检机构警示拒不改正的;

(十一)逃避安全检查或者殴打辱骂民航安全检查员或者其他妨碍民航安检工作正常开展,扰乱民航安检工作现场秩序的;

(十二)清场、航空器安保检查、航空器安保搜查中发现可疑人员或者物品的;

(十三)发现民用机场公安机关布控的犯罪嫌疑人的;

(十四)其他危害民用航空安全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浅谈管理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掌握NE5000E/80E/40E产品的体系结构 ?掌握NE5000E/80E/40E的单板构成 ?掌握NE5000E/80E/40E换板操作 ?了解NE5000E/80E/40E升级操作 附件6.10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 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 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 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 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 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

工程施工项目编码规则及管理办法

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编码规则及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公司各种工程编码分类和编码实施规则及其管理办法。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编码计划编制、领发料、财务核算、计算机信息处理等。 2. 工程编码类别及其编制规则说明 2.1工程编码类别分为船舶产品工程、非船产品工程、基建工程、自营工程、设备大修、设备维修、设备技改、安全设施及其它工程。 2.2产品工程编码的编制方法 2.2.1 大吨位运输船舶(千吨位以上)工程号的编制方法 2.2.1.1 编码共6 位。前两位为船舶产品载重吨位或承载体积前两位数;第三位为同载重吨位船舶型号,无型号用0 表示,有型号时分为Ⅰ型、Ⅱ型、Ⅲ型等,分别用1、2、3表示,以此类推;第四、五、六位为公司大吨位运输船舶接单顺序号。 2.2.1.2 图示

例如:公司接单第31 艘70000 吨散货船工程编码为:700031 。 公司接单第18 艘33000 吨散货Ⅰ型船工程编码为:331018 。 2.2.2 商务船工程号的编制办法 2.2.2.1 编码共6位。前两位统一名称为SW(商务);第三、四两位为商务船的长度,五、六两位为商务船接单顺序号。 2.2.2.2 图示 例如:公司接单第1 艘35 米长的商务船,工程号为:SW3501 2.2.3 小吨位(百吨位)运输船工程号的编制办法 2.2. 3.1 编码共6 位。前两位统一名称为YS(运输);第三、四两位为运输船的吨位前两位,五、六两位为公司小吨位运输船接单顺序号。 2.2. 3.2 图示

例如:公司接单第1 艘载重吨为20 吨的运输船,工程号:YS2001 2.2.4 渔船工程号的编制办法 2.2.4.1 编码共6 位。其中渔船分为两种类型,1、补捞型渔船2、储藏型渔船;补捞型渔船前两位统一名称为YB(渔船);第三、四两位为渔船的长度,五、六两位为公司船舶接单顺序号;储藏型渔船前两位统一名称为YC (渔船);第三、四两位为渔船的长度,五、六两位为渔船两种类型船接单顺序号。 2.2.4.2 图示 捕捞型渔船 例如:公司接单第1艘长度为50米的捕捞型渔船,工程号:YB5001 储藏型渔船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笔记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笔记〕

《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笔记 20XX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并于当日向社会发布。四个多月来,通过实践运用,我感觉到基层纪检干部对这部党内法规的实施还有些不适应,一些明显与《规则》不一致的贯性作法还在应用,这就存在在着一定的办案风险。我作为纪检干部的一员,对新《规则》的运用也不熟练,主要因为是学习不够。今天我带着平时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疑问,与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规则。我主要是从实践的角度对请示报告制度、审批批准环节、办理时限等三个问题进行了归纳笔记,与大家共享,欢迎大家讨论,便于我们实践中共同掌握,共同提高。 一、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我归纳起来,整个规则里面有以下六处需要请示报告。 1、第十三条规定“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这里没有提到县委候补委员,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指党政两个一把手。 2、第十八条规定“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我认为部门行政一把手也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另外“必要时”,我认为一是案谈话函询的内容涉及的工作敏感或是本区域重要工作事项,二是重要人员,即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党委。建议下级党政一把手和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都要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3、第二十二条规定“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民航安全法规体系》 A、民航的组织的体系 一、发展历程 ***中国民航飞机的发展历程 1、空中客车工业公司于1970年12月18日在法国成立; 2、波音公司于1916年7月1日成立。 3、1970年7月,毛提造大飞机计划; 1970年8月,提出《关于上海试制生产运输机的报告》——708计划,运十计划 1980年9月26日,运十首飞。 4、2008年,中国商飞(COMAC919)成立——第二次大飞机发展。 ***中国民航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1949——1978)民航由空军管理,以军队领导为主的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 第二阶段(1978——1987)民航脱离军队建设,实行政企合一的企业化管理; 第三阶段(1987——2002)第一次政企分离,航空公司与政府分离开来 组建六个骨干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西北航、西南航、北方航空; 第四阶段(2002——2007)第二次政企分离,机场属地化管理 成立7大地区管理局和26个省级民航安监办,33个安监局 成立6大集团公司: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 民航政府: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33个监管局 民航的企事业单位:三大集团(中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川航 山航、夏航;春秋、奥凯、东星、吉祥 民航保障单位: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 第五阶段(2007年至今) 空管政企分离 针对政府改革: 政府: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气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气象处 监管局——空中交通管制处 针对事业单位的改革——“三横三纵”改革,空管一体化运行 事业单位: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三横) 民航地区空管局(7) 民航地区空管分局(站)(33) 业务:空中交通管制、气象、通信导航监视(三纵) 二、ICAO和IATA的联系和区别 答:1)名称 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2)是否官方 ICAO:官方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7688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细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细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现场、生产场所、固定基地的安全生产检查。 2.职责 2.1凡属公司组织检查,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根据检查范围,指定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2.2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检查的管理工作, 督促指导各基层单位的安全检查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或进

行处理。 2.3项目管理部(分公司),由项目经理负责,视检查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主管人员、专职安全人员、职工代表参加,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支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开展,并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 2.4项目经理部(工地),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技术、施工、专职安全员、分包商、职工代表参加,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各类违章行为,组织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5安全生产检查,同级工会应派出代表参加,或组织职工代表单独进行安全检查。 3.管理程序 3.1经常性检查 3.1.1班组检查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 则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第一章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本章提示:安全是民航工作永恒的主题。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早在1957年10月5日就对民航工作作了重要批示,“保证安全第一,改善服务工作,争取飞行正常”。这一指示高度科学地概括了民航工作的特点,深刻地阐明了民航工作的基本内容,精辟地确定了航空运输质量的综合指标,成为民航工作的长期指导方针,对民航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习本章课程目的是掌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SMS)的内容,了解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和组成及国际相关民航组织对于安全管理的职权和职能。 ·

2 第一节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MS)是国际民航组织倡导的管理安全的系 统化方法,它要求组织建立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通过对组织内部的组织结构、责任制度、程序等一系列要素进行系统管理,形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体系,并实现既定的安全政策和安全目标。 一、中国民航推行安全管理体系的背景 2005年3月,加拿大民航局局长到中国民航总局访问,期间介绍了加拿大开展SMS的情况和SMS的理念,帮助中国民航建立SMS,由此正式拉开了中国民航开展SMS研究的序幕。 2006年3月,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通过了对《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6《航空器运行》的第30次修订。该次修订增加了国家要求航空运营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并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各缔约国应要求其航空运营人实施被局方接受的安全管理体系。 2006年,民航总局将SMS建设确立为民航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工作重点之一,设立6个专业组,其中航空公司组由民航总局飞行标准司负责,总局航空安全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局方整合各方力量,深入研究国际民航组织有关SMS的内涵和要求,向全民航宣传SMS的理念。编写SMS差异指南材料和指导手册,开展相关培训。选择海航、深航作为SMS试点单位。 2007年3月,总局颁发了《关于中国民航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在全行业进行SMS总体框架、系统要素和实施指南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于10月份正式印发了《中国民航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 2007年11月,总局飞行标准司根据SMS的要求提出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部)做相应修订,增加要求航空运营人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总监等条款;同时,下发了相应的咨询通告《关于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并就CCAR121修订内容和咨询通告征求各航空公司的意见。 2008年,民航工作会上进一步明确:2008年是SMS“全面实施年”,要求航空公司要重点抓好安全质量管理系统、主动报告机制、飞行数据译码分析系统和风险评估系统的建设。

考试考场纪律

考试考场纪律 一、学生应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备足文具,并在考试前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能参加该场考试。 二、学生应按要求持身份证(或一卡通)、学生证(两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必须出示证件。考试期间应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 三、不得携带书本、笔记、资料和草稿纸参加闭卷考试。 四、在考试过程中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调动,按规定的座位就坐。 五、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或其他需用铅笔答题的除外),如遇字迹模糊不清或缺页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周围考生。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如确需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七、考试时间终止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统一指令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整理好后,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收卷完毕,监考人员宣布退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纪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九、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作弊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如MP3、MP4、电子辞典、计算器及其他具有存储和浏览功能的电子产品)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如携带开机状态的移动电话、微型耳机、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试行)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保证公司各项条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公司和谐稳定发展,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事业部、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范所指普通案件:是指涉案金额在 1 万元以下、被处罚人在经理级以下、没有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经济类违规违纪案件。 本规范所指重大案件:是指具备下列情形特征之一的案件:涉案金额在 1 万元(含)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挪用公款、侵占、受贿、盗窃、诈骗等)的案件;因失职或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满 5 万元的案件;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直接涉案的经济类违规违纪案件;触犯刑法或公司通过诉讼、仲裁方式处理的案件。 第四条 ***公司纪委作为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在公司党委、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廉政建设,按公司规定行使纪检、监察职权。履行如下职责:1.负责制订公司有关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并对所属单位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负责组织办理及直接办理违规、违纪案件。 3.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公司内的专项检查工作。 第五条纪检监察对象为:***公司总部各中心、部门及所属各单位、事业部、分(子)公司的全体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及其他临时人员;违反约定损害***公司利益的合作商及其他个人;***公司授权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工作原则及工作纪律 第六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纪检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 2.纪检工作要客观公正,在适用公司制度上人人平等。 3.纪检工作应当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4.纪检人员要廉洁自律,模范地遵守公司制度,不徇私舞弊,不以权谋私。 5.纪检人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总结,在查处具体案件的同时,提出规范公司制度的建议,努力从源头堵塞漏洞。 6.纪检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以公司整体利益为重,认真听取公司其他部门、人员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综合分析判断,但不受其他部门、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干涉。 7.纪检人员应保守工作中知悉的秘密。 8.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要注意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9.对公司员工和公司临时招用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失职行为,对相关合作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有行贿等行为时,任何人都有权向纪检部门举报或投诉。 10.***公司的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对遮掩、阻挠、妨碍纪检人员办案的员工,公司纪委有权予以处罚。 第七条纪检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1.不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3.不准接受检查对象吃请、礼品、礼金。 4.不准因私向检查对象借款借物。 5.不准私自参加检查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6.不准在检查对象处报销规定之外的因公因私费用。 7.不准向检查对象提出工作需要之外的要求。 8.不准要求检查对象为亲友安排工作。 9.不准从检查对象处违规购买超低价商品。 10.不准泄露工作秘密。

安全检查规则

安全检查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检部门及其 人员 第一节安检部门 第二节安检人员 第三章安检工作勤务 第一节旅客及行 李、货物、邮件的检查 第二节候机隔离区安 全监控 第三节民用航空器监 护 第四节安检工作中特 殊情况的处置 第四章教育培训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六章附则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 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

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 物品 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 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 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民用航空运输安全正常进行,规范民用航空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民用航空运输活动,以及与民用航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运输危险物品按照危险物品运输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民用航空安全检查部门(以下简称安检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则,通过实施安全检查工作(以下简称

安检工作)。防止危及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人民用航空器,保障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安检工作包括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候机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的安全检查;对候机隔离区内的人员、物品进行安全监控;对执行飞行任务的民用航空器实施监护。 第五条民航公安机关对安检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检查、监督。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安检部门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民用航空安全。 第六条安检部门发现有本规则规定的危及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交由民航公安机关审查处理。 第七条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以及进入候机隔离区或民用航空器的其他人员和物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但是,国务院规定免检的除外。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附件6.10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面试时间。 7.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

代码审查规范

代码审查规范 1. Code Review目的 Code Review是一种用来确认方案设计和代码实现的质量保证机制,通过这个机制我们可以对代码、测试过程和注释进行检查。 Code Review主要用来在软件工程过程中改进代码质量,通过Code Review可以达到如下目的: ?在项目早期就能够发现代码中的BUG。 ?帮助初级开发人员学习高级开发人员的经验,达到知识共享。 ?避免开发人员犯一些很常见,很普通的错误。 ?保证项目组人员的良好沟通。 ?项目或产品的代码更容易维护。 2. Code Review的前提条件 代码提交审核前,开发者必须确保代码符合如下条件,审核者需要确保所有前提条件都已满足方可开始审查,同时也是审查的主要检查点。 ?所有代码注释清晰,语法正确,编译通过。 ?日志代码完整,业务日志、系统日志分开,中文描述,脱敏处理,状态变更,全部清晰明确。 ?测试代码覆盖全部分支和流程,暂时统一使用工具Emma(各编译器可下载对应插件)进行Coverage Check。 ?项目引用关系明确,依赖关系清晰,配置文件描述。 3. Code Review的审查范围 代码的一致性、编码风格、代码的安全问题、脱敏问题、代码冗余、是否正确设计以符合设计要求(性能、功能)与设计文档相同等等。

3.1、完整性检查(Completeness) ?代码是否完全实现了设计文档中所涉及的所有流程和功能点 ?代码是否已包含所有所需的业务日志、系统日志、异常日志,日志内容是否完整,日志文件配置是否正确。 ?代码是否使用缓存等,配置信息是否正确可配置。 ?代码中是否存在任何没有定义或没有引用到的变量、常数或数据类型等 3.2、一致性检查(Consistency) ?代码的逻辑是否符合设计文档 ?代码中使用的格式、符号、结构等风格是否保持一致 3.3、正确性检查(Correctness) ?代码是否符合制定的标准 ?所有的变量都被正确定义和使用 ?所有的注释都是准确的 ?所有的程序调用都使用了正确的参数个数 3.4、可修改性检查(Modifiability) ?代码涉及到的常量是否易于修改(如使用配置、定义为类常量、使用专门的常量类等) ?代码中是否包含了交叉说明或数据字典,以描述程序是如何对变量和常量进行访问的 ?代码是否只有一个出口和一个入口(严重的异常处理除外) 3.5、可预测性检查(Predictability) ?代码所用的开发语言是否具有定义良好的语法和语义 ?是否代码避免了依赖于开发语言缺省提供的功能 ?代码是否无意中陷入了死循环 ?代码是否避免了无穷递归 3.6、健壮性检查(Robustness)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纪委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防范风险、强化监管为重点,坚持融入中心、科学谋划、标本兼治、重在预防、落实责任、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履行纪检工作职能,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纪委受公司党委的领导,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五人组成,选举产生纪委书记、副书记。 第五条公司纪委的办事机构是组织部。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公司纪委的职责和任务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 1、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公司聘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民主管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5、向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 6、对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按照上级规定以及年度公司纪委工作要点,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四)按照上级规定,受理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和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公司所属各党支部、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保障党员权利。

关于针对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附件6.10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程序编码规范

蜗牛游戏程序编码规范 (版本 0.1) 规范说明:............................................................. 一、命名规则...................................................... 二、程序的版式.................................................... 三、注释.......................................................... 四、服务端平台无关................................................ 五、服务端表格操作................................................ 六、客户端文件读写................................................ 七、客户端内存操作................................................ 八、脚本内的注释.................................................. 规范说明: 制定该规范的目的是让程序清晰易懂、易维护、易管理。该规范为强制规范,必须执行,如果有没涉及的地方请参考《高质量C++-C编程指南》。当所在编程环境(如MFC、Linux)与本规范有差异时,可以使用所在编程环境的规范,但是同一个项目必须是统一的规范。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养成一个良好的程序习惯,一个好的习惯受益终身! 一、命名规则 1.所有命名应当直观且可拼读,并具有实际意义; 2.类名和函数名用大写字母开头的单词组合而成,接口类名以I开头; 3.常量全用大写的字母,用下划线分割单词,尽量不要使用宏; 4.类的数据成员加前缀m_,全局变量加前缀g_,静态变量加前缀s_; 5.变量名第一个字母小写,使用“名词”或“形容词+名词”的词义表示法; 示例: ·局部变量 char *pStringBuffer; int &stringFindResult; bool isEngineStartup; ·函数命名 unsigned int GetVoyageCoreState(); static bool GetVoyageServiceCount(int &count); ·结构类型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精品)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一、理论计算机考试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和应试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在签到表上签字按手印,发现非本人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离开候考室,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允许在考场及候考室逗留,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2.考生可以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严禁携带各种书籍、资料,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按照作弊处理。 3.考生按照签到表顺序进入考场,依次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登录系统进行考试。点击登录考试按钮前须调整好摄像头,并在视频调整窗口显示考生完整头像,进行考前抓拍。考试客户端不能接入互联网,考生不得查阅本地或局域网内的考试题目和资料。考试结束提交考卷时,应同时对准摄像头,显示完整头像,进行头像抓拍。系统抓拍图像不清晰完整有效的,按照替考处理。 5.考生未在候考室签到及中途离开候考室的,不能参加考试。 6.考试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举手示意监考人员,

依监考人员指示进行相关操作,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关机、冷热启动、复位等操作。 7.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准许。 8.每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考试结束、时间到系统会自动交卷,考生此时应禁止任何操作。 9.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安装、删除程序,爱护机房设备。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作弊,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12.违反考场规则的按照《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理论纸质考试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开始入场,入场时须经监考人员身份核验。考生不得以伪造证件或由他人冒名顶替入场。开始考试20分钟后,未入场考生不得入场。 2.除必要的考试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无关设备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按照作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编码规则

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编码规则 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一、编制原则 1、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以及《全国组织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结构体系标准》中ZB02-2006/JGMC《机构名称代码》为依据~参照GB/T4657-2009《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制定出符合公务员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的标准。 2、唯一化。从中央到省、市、县、乡机关~每个组织的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均唯一。 3、层级化。每三位为一层~每一层表示一级机构~将地方汇集点划分层级~根据代码层数判断机构级别。 4、规范化。将机构类别进行分类~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同一类别的工作部门~代码中包含相同的代码层,3位代码,。 二、编码对象及编码主体 机构代码的编码对象为各级地方汇集点、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按照标准要求~为省直机关和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及其领导机构编制代码。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标准要求~为本级部门及下级地方领导机构编制代码。 1 三、编码规则 1、设区市汇集点编码规则。设区市汇集点代码为2层6位~例如石家庄市汇集点代码为A39.F09。A39为河北省的代码,中央编制,~F09中“F”代表城市类别

~第二位数字“0”代表设区市排序编码~第三位数字“9”代表地方汇集点。我省及十一个设区市的汇集点编码如下: 名称编码 河北省 A39 石家庄市 A39.F09 承德市 A39.F19 张家口市 A39.F29 秦皇岛市 A39.F39 唐山市 A39.F49 廊坊市 A39.F59 保定市 A39.F69 沧州市 A39.F79 衡水市 A39.F89 邢台市 A39.F99 邯郸市 A39.G09 国家规定:“D”代表省会的副省级城市、“E”代表不作为省会的副省级城市、"F、G、K"—代表其他城市 2、省直管县,市,、县,市、区,汇集点编码规则。省直管县,市,汇集点代码为2层6位~我省直管的定州、辛集市汇集点代码由省统一编制~分别为:定州市 A39.P09~辛集市A39.P19。其他县,市、区,汇集点代码为3层9位~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编制方法类似于编制设区市汇集点代码的规则。例如石家庄市正定县的代码可按下 2 表编制:

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的规定 一、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敖畅、在制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 程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考试卡、学生证。闭卷考试不得接待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 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制定的书籍、手册等资料;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考生必须按时胶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按考场指令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准胡杰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 有疑问时,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 6、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接口和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分。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考生公布; 7、不准违纪考生或其委托人唯独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8、考生不得擅自缺考(如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者,按《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 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场内考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 设备(如电子词典、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考试座位或身上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手中持有试卷的考生主动与另一考生讲话,后者没作回答(不论讲话内容是否与考试内 容相关),绮主动讲话的; 4、考试时间内打手势、暗号的; 5、考试时间内窥视他人试卷者或为他人窥视其试卷提供方便的; 6、考试时间内在考试的课桌上、身体上涂写与考试相关的文字与符号的; 7、考试结束时不按时交卷,拖延考试时间的; 8、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借文具的; 9、未经办理考试手续擅自离开参加考试的; 10、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1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1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答题纸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 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3、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影响考场秩序的。 三、考场内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试试了考试作弊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带有字迹的纸张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垫在试卷下面或我在手中 的; 2、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谈话的(不论谈话内容与考试是否相关,也不论是否动笔);

生产过程检验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9709 生产过程检验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生产过程检验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产品质量,保证生产处于可控状态,杜绝不合格品的发生和转序,消除潜在质量事故。 第二条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徽记”瓜子、花生、“好巴食”粗粮酥系列产品生产过程的检验规定。从投入原料到成品的过程的检验。 第三条职责 (一)每日生产前,生产工人应进行开工确认,车间质量负责人和现场品控负责监督检查。 (二)生产过程中,生产工人自检、上下工序互

检、车间质量负责人对工艺、设备参数和工艺执行情况进行巡检、品控部现场品控对各工序半成品质量、卫生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查。 第四条执行规程 第一款开工确认 在每一规格产品或者每一台机器正式生产前应检查环境、设备卫生、生产条件,并对各类原辅材料质量及首件产品在材质、规格、色泽、结构等品质符合性上进行确认,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 第二款过程巡检 (一)巡检时间及频率:车间负责人、现场品控每日完成开工确认后,要不间断地按生产工艺流程对各工序逐次检查。在生产期间,按工艺规定的检查频率进行巡检。 (二)巡检项目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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