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DirectShow音视频同步解决完整方案

浅析DirectShow音视频同步解决完整方案
浅析DirectShow音视频同步解决完整方案

浅析DirectShow音视频同步解决完整方案

多媒体处理,不可避免地要解决音视频的同步问题。DirectShow是怎么来实现的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大家知道,DirectShow结构最核心的部分是Filter Graph Manager:向下控制Graph中的所有Filter,向上对τ贸绦蛱峁┍喑探涌凇F渲校現ilter Graph Manager实现的很重要一个功能,就是同步音视频的处理。简单地说,就是选一个公共的参考时钟,并且要求给每个Sample都打上时间戳,Video Renderer或Audio Renderer根据Sample的时间戳来控制播放。如果到达Renderer的Sample晚了,则加快Sample的播放;如果早了,则Renderer等待,一直到Sample时间戳的开始时间再开始播放。这个控制过程还引入一个叫Quality Control的反馈机制。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参考时钟(Reference Clock)。所有Filter都参照于同一个时钟,才能统一步调。DirectShow引入了两种时钟时间:Reference time和Stream time。前者是从参考时钟返回的绝对时间(IReferenceClock::GetTime),数值本身的意义取决于参考时钟的内部实现,利用价值不大;后者是两次从参考时钟读取的数值的差值,实际应用于Filter Graph内部的同步。Stream time在Filter Graph不同状态的取值为:

1. Filter Graph运行时,取值为当前参考时钟时间减去Filter Graph启动时的时间(启动时间是通过调用Filter上的IMediaFilter::Run来设置的);

2. Filter Graph暂停时,保持为暂停那一刻的Stream time;

3. 执行完一次Seek操作后,复位至零;

4. Filter Graph停止时,取值不确定。

那么,参考时钟究竟是什么东西呢?其实,它只是一个实现了IReferenceClock接口的对象。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实现了IReferenceClock接口的对象都可以成为参考时钟。在Filter Graph中,这个对象一般就是一个Filter。(在GraphEdit中,实现了参考时钟的Filter上会显示一个时钟的图标;如果同一个Graph中有多个Fiter实现了参考时钟,当前被Filter Graph Manager使用的那个会高亮度显示。)而且大多数情况下,参考时钟是由Audio Renderer这个Filter提供的,因为声卡上本身带有了硬件定时器资源。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Filter Graph中有多个对象实现了IReferenceClock接口,Filter Graph Manager是如何做出选择的呢?默认的算法如下:

1. 如果应用程序设置了一个参考时钟,则直接使用这个参考时钟。(应用程序通过IMediaFilter:: SetSyncSource设置参考时钟,参数即为参考时钟;如果参数值为NULL,表示Filter Graph不使用参考时钟,以最快的速度处理Sample;可以调用IFilterGraph:: SetDefaultSyncSource来恢复Filter Graph Manager默认的参考时钟。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候的IMediaFilter接口应该从Filter Graph Manager上获得,而不是枚举Graph中所有的Filter并分别调用Filter上的这个接口方法。)

2. 如果Graph中有支持IReferenceClock接口的Live Source,则选择这个Live Source。

3. 如果Graph中没有Live Source,则从Renderer依次往上选择一个实现IReferenceClock接口的Filter。

如果连接着的Filter都不能提供参考时钟,则再从没有连接的Filter中选择。这一步算法中还有一个优先情况,就是如果Filter Graph中含有一个Audio Render的链路,则直接选择Audio Renderer这个Filter(原因上面已经提及)。

4. 如果以上方法都找不到一个适合的Filter,则选取系统参考时钟。(System Reference Clock,通过CoCreateInstance创建,CLSID为CLSID_SystemClock。)

我们再来看一下Sample的时间戳(Time Stamp)。需要注意的是,每个Sample上可以设置两种时间戳:IMediaSample::SetTime和IMediaSample::SetMediaTime。我们通常讲到时间戳,一般是指前者,它又叫Presentation time,Renderer正是根据这个时间戳来控制播放;而后者对于Filter来说不是必须的,Media time 有没有用取决于你的实现,比如你给每个发出去的Sample依次打上递增的序号,在后面的Filter接收时就可以判断传输的过程中是否有Sample丢失。我们再看一下IMediaSample::SetTime的参数,两个参数类型都是REFERENCE_TIME,千万不要误解这里的时间是Reference time,其实它们用的是Stream time。还有一点,就是并不是所有的Sample都要求打上时间戳。对于一些压缩数据,时间戳是很难打的,而且意义也不是很大(不过压缩数据经过Decoder出来之后到达Renderer之前,一般都会打好时间戳了)。时间戳包括两个时间,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当Renderer接收到一个Sample时,一般会将Sample的开始时间和当前的Stream time作比较,如果Sample来晚了或者没有时间戳,则马上播放这个Sample;如果Sample来得早了,则通过调用参考时钟的IReferenceClock::AdviseTime等待Sample的开始时间到达后再将这个Sample 播放。Sample上的时间戳一般由Source Filter或Parser Filter来设置,设置的方法有如下几种情况:

1. 文件回放(File playback):第一个Sample的时间戳从0开始打起,后面Sample的时间戳根据Sample 有效数据的长度和回放速率来定。

2. 音视频捕捉(Video and audio capture):原则上,采集到的每一个Sample的开始时间都打上采集时刻的Stream time。对于视频帧,Preview pin出来的Sample是个例外,因为如果按上述方法打时间戳的话,每个Sample通过Filter链路传输,最后到达Video Renderer的时候都将是迟到的;Video Renderer通过Quality Control反馈给Source Filter,会导致Source Filter丢帧。所以,Preview pin出来的Sample都不打时间戳。对于音频采集,需要注意的是,Audio Capture Filter与声卡驱动程序两者各自使用了不同的缓存,采集的数据是定时从驱动程序缓存拷贝到Filter的缓存的,这里面有一定时间的消耗。

3. 合成(Mux Filters):取决于Mux后输出的数据类型,可以打时间戳,也可以不打时间戳。

大家可以看到,Sample的时间戳对于保证音视频同步是很重要的。Video Renderer和Audio Renderer 作为音视频同步的最终执行者,需要做很多工作。我们或许要开发其它各种类型的Filter,但一般这两个Filter是不用再开发的。一是因为Renderer Filter本身的复杂性,二是因为微软会对这两个Filter不断升级,集成DirectX中其它模块的最新技术(如DirectSound、DirectDraw、Direct3D等)。

最后,我们再来仔细看一下Live Source的情况。Live Source又叫Push source,包括Video /Audio Capture Filter、网络广播接收器等。Filter Graph Manager是如何知道一个Filter是Live Source的呢?通过如下任何一个条件判断:

1. 调用Filter上的IAMFilterMiscFlags::GetMiscFlags返回有AM_FILTER_MISC_FLAGS_IS_SOURCE标记,并且至少有一个Output pin实现了IAMPushSource接口。

2. Filter实现了IKsPropertySet接口,并且有一个Capture output pin(Pin的类型为PIN_CA TEGORY_CAPTURE)。

Live Source对于音视频同步的影响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Latency和Rate Matching。Latency是指Filter 处理一个Sample花费的时间,对于Live Source来说,主要取决于使用缓存的大小,比如采集30fps的视频一般采集完一帧后才将数据以一个Sample发送出去,则这个Filter的Latency为33ms,而Audio一般缓存500ms后才发送一个Sample,则它的Latency就为500ms。这样的话,Audio与Video到达Renderer就会偏差470ms,造成音视频的不同步。默认情况下,Filter Graph Manager是不会对这种情况进行调整的。当然,应用程序可以通过IAMPushSource接口来进行Latency的补偿,方法是调用IAMGraphStreams::SyncUsingStreamOffset函数。Filter Graph Manager的实现如下:对所有实现IAMPushSource接口的Filter调用IAMLatency::GetLatency得到各个Source的Latency值,记下所有Latency 值中的最大值,然后调用IAMPushSource::SetStreamOffset对各个Source设置偏移值。

这样,在Source Filter产生Sample时,打的时间戳就会加上这个偏移量。Rate Matching问题的引入,主要是由于Renderer Filter和Source Filter使用的是不同的参考时钟。这种情况下,Renderer对数据的播放要么太快,要么太慢。另外,一般Live Source不能控制输出数据的速率,所以必须在Renderer上进行播放速率的匹配。因为人的听觉敏感度要大于视觉敏感度,所以微软目前只在Audio Renderer上实现了Rate Matching。实现Rate Matching的算法是比较复杂的,这里就不再赘述。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对DirectShow是如何解决音视频同步问题的方案有一点眉目了吧。深层次的研究,还需要更多的测试、Base class源码阅读,以及DirectShow相关控制机制的理解,比如Quality Control Management等。

监控中心音视频系统建设方案

监控中心音视频系统建设方案 1 2020年4月19日

监控中心音视频系统建设 设 计 方 案 目录 1、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类似工程效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方案一:多通道融合投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方案二:液晶拼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方案三:小间隙LED拼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设计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方案一:双通道融合投影;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1音频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2讨论区显示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3投影融合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投影融合屏幕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投影融合屏幕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5方案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方案二:液晶拼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音频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2讨论区显示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3液晶拼接系统架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4液晶拼接系统功能............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5方案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设备选型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1投影机(BENQ/LU9715)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2融合器(博睿/BR-VP6002-06)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3正投硬幕(银屏/定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4拼接器(博睿/ BR-VP -0600)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5液晶拼接屏(BENQ/PL55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6数字媒体矩阵(XILICA/Neutrino A0808)错误!未定 义书签。 4.3.7吸顶音箱(ASHLY/CS6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2020年4月19日

对新刑诉法中关于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对新刑诉法中关于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作者:陆光曦、赵涛时间:2012-07-20新闻来源:正义网【字号:大| 中| 小】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 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由此可以看出打击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成为刑事诉讼的精神实质。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适用这一原则,成为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的问题。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采取全程录音录像是实现打击犯罪与尊重、保障人权并重的有效手段之一。2006年,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 程同步录音录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而新刑诉法也对这一尝试、探索进行了吸收。新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 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 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一、新刑诉法规定讯问时同步录音录像的重大意义 首先,录音录像有利于规范侦查人员的讯问手段。录音录像这种方式客观记录和再现讯问的全部过程,加强了对办案人员讯问活动的监督,促使侦查人员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 法行为,提高人权保障意识和合法办案的自觉性,提高了侦查人员办案水平。 其次,录音录像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或诬陷办案人员,提高办案 效率。有些刑事案件,特别是涉毒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口供有较强的依赖性。绝大多数涉 毒案件没有查获毒品,定案证据除了犯罪嫌疑人和其上、下线的口供之外,很难收集到其 他形式的证据予以印证,而涉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翻供现象时有发生。翻供的理由又多 集中在侦查人员对其实施了刑讯逼供。而有了对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讯问的过程得以完

同步录音录像规定

(2014年)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 作者:合肥律师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596109574.html, 日期:2014-11-29 阅读:229次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的通知 公通字〔2014〕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办理重大犯罪案件时,侦查人员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规定。为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贯彻落实,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对于规范执法办案、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办案民警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规定》要求,切实做到依法讯问取证,实现对重大犯罪案件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办案场所改造基本完成,为做好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条件。各级公安机关要在严格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要求对重大案件进行讯问录音录像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范围,并抓紧建设数量充足、功能完善、设置规范的标准化讯问室,最终实现对所有刑事案件的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东部地区和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要力争在2015年实现对全部刑事案件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工作目标;中西部地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设置和使用管理,力争在2016年实现上述目标;个别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基础薄弱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工作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在2017年实现上述目标。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2014年9月5日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

审讯室同步录音录像音频解决方案 +

1.什么是同步录音录像 所谓的同步录音录像就是对某一特定环境采用特定设备通过技术手段对环境现场进行音频视频同步记录。随着社会法治化的进步和社会对人性化办案的需求,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也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和主审讯人员应有的权益,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讯(询)问时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讯(询)问的合法、公平、公正。 2.构成同步录音录像的最基本需求 够成同步录音录像的最基本要求包括了三大部分,前端采集,中间传输,与后端存储(指挥)根据系统的复杂性和不同环境的要求。有些看似后端存储的设备也是传输部分。比如需要用于远程同步的电脑主机,既能显示也是传输的某些部分。 2.1前端 前端部分包括了音视频采集设备,现场环境监视设备等。根据现场情况的不同,前端设备还可能配备支架,电源,云台等。 采集设备至少包括一个拾音器(音频采集)、两台摄像机(视频采集)。 环境监控设备至少配备一个温湿度显示屏。 2.2传输端 简单的传输设备主要包括了线缆、光端机等。按照系统的需求,部分系统传输设备还包括了电脑主机,网络摄像机无线发射机等等。 3.3后端 后端一般包括了存储和输出两个部分,存储包括了电脑主机、硬盘录像机、刻录机等。输出包括了显示器、喇叭(扬声器、耳机)、需要实现对讲功能的还包括了全向麦克风等设备。 3.系统 审讯室部分

审讯室部分为系统最前端也是最重要的部分,选择好的监控拾音器(摄像机)能如实的反映监控现场的真实情况。其中视频部分包括两个摄像机。摄像机A安装在角落。能看清楚整个审讯室的环境,必须如实反映当时现场的环境(能看到温湿度显示屏上的数据)。摄像机B必须能清楚的看到被审人的脸部表情和整体(如需了解被审人当时的情绪可多配备一个可多倍变焦摄像机)。音频部分至少配备一个高保真拾音器(推荐使用思正MX-K10数字拾音器),拾音器安装在被审人与审讯人员中间。能清楚的拾取审讯室内所有的对话。记录部分:一台笔记本电脑审讯人员,详细记录审讯过程。 审讯室音频详细接线图 前端接线是将拾音器接入网络摄像机(摄像机必须带有音频输入line in 端口)。再通过交换机接入后端的存储设备(输出设备)。 前端指挥中心

公安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审讯指挥系统解决方案316全解

公安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审讯指挥系统解决方 案

目录 第1章系统设计 (3) 1.1 需求分析 (3) 1.2 应用目标 (4) 1.3 参考标准 (4) 第2章系统详细设计 (6) 2.1 系统设计思路 (6) 2.2 系统整体架构 (6) 2.3 讯问室建设 (7) 2.3.1 前端设备部署 (7) 2.3.2 传输链路设计 (8) 2.3.3 主要设备介绍 (9) 2.4 询问室建设 (12) 2.4.1 前端设备部署 (12) 2.4.2 传输链路设计 (13) 2.4.3 主要设备介绍 (14) 第3章办案区监控系统设计 (17) 3.1 前端点位设计 (18) 3.1.1 视频监控系统点位部署 (18) 3.1.2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概述 (18) 3.1.3 视频监控前端设备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视频存储设计 (19) 3.2.1 视频存储方案 (19) 3.2.2 存储架构设计 (20) 3.2.3 存储策略说明 (20) 3.2.4 存储容量计算 (20) 3.2.5 存储设备介绍 (21)

3.3 解码控制设计 (22) 第4章平台设计 (23)

第1章系统设计 1.1需求分析 近年来,犯罪嫌疑人翻供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许多被告人在庭审时对侦查阶段的口供进行更改或不认可;且可能出现被告人在庭审中指出,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是讯问时刑讯逼供所致,致使法庭审理陷入尴尬,阻挠了司法机关对案件的顺利审理。有了讯问的全程录音录像,讯问的整个过程在法庭得以重现,就可以有效地抑制被告人的任意翻供,大大缩短法庭质证的时间,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还能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有利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正确判断。 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全程记录,使干警在如今办案中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办案人员从衣着仪表到言谈举止也更加自律。在审讯前,办案人员也都能够自觉地做好审讯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审讯提纲,并对审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拟定相应对策,对审讯过程中需出示的书证、物证,通盘考虑,精心策划。 改进并提高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和效率相对于讯问笔录这种固定证据的方式,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具有真实性强、稳定连续性高等明显的优势, 更能完整地反映讯问的过程和内容, 有效地克服了讯问笔录不连贯、不完整的缺点;同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指挥员对整个审讯工作的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它通过协调资源,把现场讯问的侦查人员和后台的指挥人员紧密地结合起来,达到了内外互动、上下协作、整体联动,全面把握案件的效果。同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可以适时调整审讯策略、思路、方法,从而实现案件的快速突破,有效地提高了审讯的效果和效率。现场指挥人员还可以通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画面,监督讯问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讯问人员可能发生的不文明办案行为,发现和防范办案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从而确保整个讯问工作的安全有效。 保障犯罪嫌疑人和执法人员的双重权益严格了办案程序,强调审讯过程中的

录音录像的认定

【检察实务】准确认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性质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5年出台《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后,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使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实践证明,侦查讯问实行同步全程录音录像能够有效遏制违法办案现象,对提升案件质量,切实保障人权有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以立法形式正式将其确立为法定程序,这就对我们今后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法定程序应当具备的严谨、严肃、合法、规范等要求相对照,目前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较典型的有两个方面。 一是“摆拍”现象。为了提高审讯录像当庭播放的效果,侦查人员通常在已经制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预先设定场景和“剧本”,像拍摄电影那样,重新把讯问过程“表演”一遍,似乎是为了拍摄而开展讯问。 二是讯问不规范问题。一旦犯罪嫌疑人不配合审讯工作,很多侦查人员面对摄像机就会感到无所适从。有的侦查人员遇到这种情况容易起急,用语不文明;有的侦查人员不敢大胆开口,话说重了担心是“威胁”对方,替他说出来又担心是“指供”,造成讯问语言和讯问方式不规范。 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人员、设备保障的滞后,也有侦查人员经验的不足,但最根本的是我们对于侦查讯问、录音录像、讯问笔录这些相互关联又相互区别的概念和事实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要改进这种状况,提高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实际效能,首要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对其本质属性和客观规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准确认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证据属性 在侦查讯问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最初目的是将其作为一种证据保存方式,防止犯罪嫌疑人随意翻供和侦查人员违法取证。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逐步推广这一措施以后,实际效果非常明显,理论界和实务界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直接运用于刑事诉讼的呼声越来越高,甚至有观点认为,同步录音录像完全可以替代讯问笔录的作用。那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否可以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呢? 在法定证据制度下,证据种类是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在法律上对证据进行的分类。 从形式上来讲,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是以录音、录像、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来记录并显示证据内容证明相应事实,应当属于视听资料。但在证据学理论中,按照记录的目的和用途,视听资料又大致可以分为“现场记录”和“调查记录”两大类型,两者在证据法上的地位与作用则有着本质区别。 采用录音、录像直接记录人的言谈举止与现场环境称为现场记录,使用音像摄录设备对证据调查过程加以记录的方式称为调查记录,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属于典型的调查记录。与现场记录相比,调查记录的内容具有明显的预定性与选择性,以证据固定、证据保全为主要目的。从本质上来说,现场记录是生活实况的忠实反映,反映的内容无法被其他证据类型

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 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顺泰伟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规范检察机关办案、固定办案证据和减少被告人当庭翻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一项新兴的检察业务,实际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制约了当前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长足发展,需要认真研究并予以解决。 一、当前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侦查人员对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 认为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的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是高检院的要求,做了就符合规定不做就不符合规定,表现在:一是认为案件只要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就可以确保万无一失,对其他证据的搜集不重视或者重视不够的万能论;二是认为同步录音录像作为一种证据的固定方式,对职务犯罪事实认定起不了多大作用的无用论。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翻供,同步录音录像是解决不了实质问题的,A/V/S/T/CN而且会成为侦查过程的一种累赘,过于频繁地录音录像不仅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还会影响侦查进程;三是,适用对象不明确,认为只要是侦查就应该同步录音录像。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是指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对讯问过程实施不间断录音录像的一项专门技术工作。如果询问证人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事先征得证人同意。 2、同步录音录像存在如何保密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担心交代犯罪事实涉及到他人时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形成的资料泄密或对外播放而受到打击报复,因而不敢说、拒绝说或作无罪辩解。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中保密工作还没有具体的规章制度,A/V/S/T/CN而且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技术性强、专业化高,涉密存储载体的制作、使用及管理需要严格的保密措施,但现在没有统一规范的安全防范措施。录音录像材料具有较大的被伪造的可能,而且还要在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进行移交,涉及人员多,需要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防止存储载体被篡改或泄密,但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规范。 3、实际操作和硬件设施与同步录音录像的要求存在差距 根据规定,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要与讯问过程实行同步摄录,录制结束后立即制作录音、录像资料,讯问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确认后当场对原件装入人民检察院讯问顺泰伟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密封袋中,由录制人员、讯问人员、被讯问人三方封签,由被讯问人在封口处骑缝摁指印。而当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的状态下到看守所接受讯问,或者因特别情形在临时场所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不但录像设备而且影像和声音效果、光盘刻制、确认的程序也不能满足工作的要求。办案过程中,有的办案人员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仅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视为一种工具,随意化、不规范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到口供后才实行录音录像;二是只固定有罪证据,对无罪供述则不进行录音录像;三是单次讯问只对部分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A/V/S/T/CN以代替该次讯问全过程。四是同步录音录像不规范,比如顺泰伟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起始时间和讯问室温度、湿度、时间以及在讯问过程中使用的证据、被讯问人辨认书证、物证、核对笔录、签字、摁手印的画面切换不符合要求。 4、部分侦查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驾驭能力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侦查人员讯问中存在着装随意、举止不端、言语不文明等不规范的办案行为;二是有些侦查人员驾驭讯问局面的能力不足,对案件突破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的应对策略不充分;三是讯问笔录所记载的内容与顺泰伟成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上所反映的内容存在

音视频技术方案

电影院音视频系统 技术方案 启拓电子(中国)有限公司全国热线电话:400 1818 026

一、概述 1、引言 数字电影指的是从电影制作工艺、制作方式、到发行及传播方式上均全面数字化。与传统电影相比,数字电影最大的区别是不再以胶片为载体,以拷贝为发行方式,而是以数字文件形式发行或通过网络、卫星直接传送到影院。数字化播映是由高亮度、高清晰度、高反差的电子放映机依托宽带数字存储、传输技术实现的。 2、发展状况 电影院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电影在产生初期,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使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院必须满足电影放映的工艺要求,得到应有的良好视觉和听觉效果。 电影的历史已有百年之久.它的每一次进步都缘于科技的推动,数字技术进入电影产业.是电影继无声变有声,黑白变彩色之后的第三次革命性改进,数字技术的介入,将使电影从制作到表现手法、运作方式、发行方式、播映方式都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电影业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全球统一的标准,一部影片可以在全球任何影院放映。数字影院发展初期,由于没有标准,各系统不能兼容,阻碍了数字影院成规模发展。在建立统一的数字影院标准的呼声

下,2002年4月,好莱坞七大电影制作公司宣布成立名为DCI(Digital Cinema Initiatives, LLC)的组织来共同制定数字电影技术的标准,并鼓励电影院采用数字式放映设备。2005年7月DCI《数字影院系统规范1.0》发布,全球数字影院标准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之后,SMPTE DC28 (美国电影电视工程师协会、数字影院技术标准委员会) 以DCI 规范为基础,研究和制定数字影院行业标准,迄今为止,超过50%的数字影院标准已经发布。 3、电影在中国的发展 在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2年2月中国开始了发展影院的进程。目前,我国已建成60多家2K数字影院,成为世界上数字电影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并发行了《天上草原》、《星战前传Ⅰ》、《哈利波特》、《海底总动员》《太行山上》、《蜘蛛侠III》等十几部数字电影。2002年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起草、制定了《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由国家广电总局颁布,实施。目前,电影科研所还密切追踪国外标准制定组织的进展,参考各项国际规范并结合我国现状及市场需求对已颁布的《电影技术要求(暂行)》进行修改。在城市影院的发展中,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电影标准。 二、需求分析 目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着电影院能给观众带来的更直接逼真视觉传达和舒适身临其境的听觉冲击,从1996年以来,出现了利用双音箱音响系统来产生虚拟环绕声的虚拟环绕声技术。虚拟环绕声主要原理是基于人的“双耳效应”原理和“耳廓效应”原理。它是一种利

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

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 随着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出台,对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作出了较先前全面的规定,但是只是指出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询问时可以使用录像,但没有明确指出这种同步录音录像是否能够在刑事诉讼中当作证据使用;如果能使用,可以作为哪种证据使用;对于询问笔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又与之有着怎样的关系;当两者的记录内容不完全一致时,又应该以哪种形式的记录为主要参考。针对上述不明确的问题,新出台的刑事诉讼法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本文就针对这此问题进行相应的讨论,从而对我国侦查询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在证据地位上的定位进行明确。 1.侦查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 在实践的初期阶段,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仅仅是一种对证据进行保存的形式,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随意翻供。由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将询问的全过程真实地反映出来,它逐渐成为了在法庭上将侦查询问过程再现出来的重要应用方式,能够真实地再现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以及在侦查过程中被告人是否为自愿、是否真实可信。但是对于这种录音录像,法律没有对其性质进行明确的界定,需要相关研究者进行认真的推敲,有研究者认为,从法律上赋予其证据属性是作为适当的方式。 1.1赋予其证据属性的原因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笔录是对各种证据的最重要的承载方式,

具有证据属性的非常重要的地位,也是刑事诉讼中最为常见的证据。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能够对全程的询问过程进行真实的记载的方式,具有与笔录相似的证据承载作用。侦查笔录能够作为证据的原因是其能够对询问过程中的主要活动的实际情况、侦查人员的提问内容和询问方式以及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辩解和有罪的陈述进行如实的记载,而且比较准确和全面地将某事实的客观存在真实地保存起来。而对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来说,笔录具有的这此优势,它完全具有而且相比于笔录还具有更加便捷和可靠的优势,绝不逊色。 首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所记录的内容不仅全面,而且更加完整,它能够将询问过程以三维的呈现方式展现出来,不仅可以讲询问过程中陈述的内容完整得记录下来,而且包括过程中的动作和表情都如实地记录下来,记录内容更加全面和真实。而相比之下,笔录就只能够将询问过程中的询问内容记录下来。 其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对司法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监督。相比于静态记录的笔录来说,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实现对询问现场的动态记录,不存在其制作过程中相关人员的主观意向的情况,大大缩小了违法操作的空间。 最后,由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具有即时性的特点,能够使整个询问过程不受笔录记录者的限制,随时记录,因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够提高整个询问过程的效率。 1.2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类型的确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类型有7种,对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清单

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清单

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设备清单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 本规范是人民检察院建设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 参照标准,适用于规范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固定场所录音录像系统和临时场所录音录像设备。 一、系统构成及要求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可由模拟与数字混合或全数字音视频监控系统构成。系统一般由前端、传输、控制和记录显示四部分构成。 1.前端部分:包括彩色摄像机及与之配套的辅助设备或球形一体化摄像机。 2.传输部分:包括视频同轴电缆、音频屏蔽电缆、通信控制电缆或光缆、网线、光纤传输设备、无线传输设备和基于网络的数字传输设备。 3.控制部分:包括音视频切换器、云台镜头控制器、操作键盘、调音台、各类控制通信接口、电源以及与之配套的控制台等硬件设备和能够实现以上功能的软件。 4.记录显示设备:主要包括数字硬盘录像设备、光盘刻录设备、监视器和显示屏等。 (一)总体要求 1.系统在长时间不间断的情况下能稳定运行。 2.系统在录像过程中,支持多路音视频同步输入、输出。 3.录音录像资料压缩方式应采用国际标准MPEG-2、MPEG-4AVC/H.264或国内标准AVS,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704×576。基于上述标准下的企业标准,应在光盘输出时,集成自动播放软件,使录音录像资料回放具有通用性和可操作性。经网络实时传输的图像,分辨率应不低于352×288,帧频应不低于25帧/秒。 4.系统支持双份光盘同期刻录生成。 5.系统应预留网络接口,具有相应的可扩展性和兼容性。 6.便携式设备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功能性参数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7.摄像机应能清晰采集到现场的图像,图像质量应达到四级(GB50198-94表4.3.1-1图像质量主观评价的五级损伤制评定)以上。对于环境干扰特别恶劣的现场,应采取必要的抗干扰措施,并保证其图像质量不低于四级。

网络音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doc

IP网络音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1 银行属于国家的重点安全防范单位。作为当今社会货币的主要流通场所、国家经济运作的重要环节,以其独特的功能和先进的技术广泛服务于国内各行各业中。 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犯罪分子作案的手段越来越呈现高科技化、高 智能化趋势。针对银行的刑事案件明显呈上升趋势,恶性案件屡屡发生,内、外作案、内外联合作案等日益增多。传统的单一模式的模拟电视监控系统,无论是从监视手段、还是录像手段上来看已经远远落后于现代商业银行的安全保卫要求。从技术角度来看,新一代的基于数字处理的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已经在技术上全面领先于传统的模拟监控技术。 银行网络化安全防范系统是根据公安部和央行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与金融单位联网报警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实现银行安保部门以及公安金融安保部门对各储蓄所、分理处、支行等营业场所防护区域实时图像、声音、报警数据的远程监视、监测、控制功能;为完成银行相关部门对各营业场所营业状况的实时、集中监督与管理的需求;为银行与公安系统建立联防、联建体质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支持而建设的系统。 银行监控系统包括了各储蓄所、分理处、支行等营业场所防护区域实时图像的本地远程监视、 存储现场声音与报警数据。同时系统还必须具有双向语音功能的远程调度与管理、与公安部门应急联动系统有机结合等功

能。 一:系统的构成 银行监控系统包括了三大部分 端监控点(包括ATM、营业所、分理处、支行营业厅等) 二级监控中心(分行) 远程管理中心(总行) 1.1前端监控部分 银行前端监控部分主要分为三个地方:柜员制柜台、ATM 等自助设备、保安型监控等对象。主要要求是:能够对监控点视频、音频进行采集、硬盘录像存储(存储时间有具体要求),并且要具 有远程联网通讯功能。银行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于银行金库门口、点钞等一些重要的地点,需要对其进行完全的监控,将发生的所有情况进行纪录,保障银行的财物安全,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同时在意外事件发生时,可以有效的保存现场情况的纪录。 在银行柜台可安装带音频传输的网络枪机,对现场的声音信息进行有效的分析和采集。柜台监控要求必须每个窗口对应一个摄像机与拾音器。能准确的反映每个窗口的实际情况。 在营业大厅以及银行门外采用带有音频输入网络摄像机外加监控拾音器对现场环境实施全方位无死角的监视;

公安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审讯指挥系统解决方案

公安局高清同步录音录 像审讯指挥系统解决方 案 目录 第1 章系统设计 (3) 1.1 需求分析 (3) 1.2 应用目标 (4) 1.3 参考标准 (4) 第2 章系统详细设计 (6) 2.1 系统设计思路 (6) 2.2 系统整体架构 (6) 2.3 讯问室建设 (7) 2.3.1 前端设备部署 (7) 2.3.2 传输链路设计 (8) 2.3.3 主要设备介绍 (9) 2.4 询问室建设 (12)

2.4.1 前端设备部署 (12) 2.4.2 传输链路设计 (13) 2.4.3 主要设备介绍 (14) 第3 章办案区监控系统设计 (17) 3.1 前端点位设计 (18) 3.1.1 视频监控系统点位部署 (18) 3.1.2 视频监控系统前端概述 (18) 3.1.3 视频监控前端设备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视频存储设计 (19) 3.2.1 视频存储方案 (19) 3.2.2 存储架构设计 (20) 3.2.3 存储策略说明 (20) 3.2.4 存储容量计算 (20) 3.2.5 存储设备介绍 (21) 3.3 解码控制设计 (22) 第4 章平台设计 (23)

第1章系统设计 1.1 需求分析 近年来,犯罪嫌疑人翻供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许多被告人在庭审时对侦查阶段的口供进行更改或不认可;且可能出现被告人在庭审中指出,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是讯问时刑讯逼供所致,致使法庭审理陷入尴尬,阻挠了司法机关对案件的顺利审理。有了讯问的全程录音录像,讯问的整个过程在法庭得以重现,就可以有效地抑制被告人的任意翻供,大大缩短法庭质证的时间,从而提高庭审效率;另一方面还能证明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有利于法官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客观真实性进行正确判断。 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全程记录,使干警在如今办案中更加注意自己的形象,办案人员从衣着仪表到言谈举止也更加自律。在审讯前,办案人员也都能够自觉地做好审讯准备工作,制定详细的审讯提纲,并对审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拟定相应对策,对审讯过程中需出示的书证、物证,通盘考虑,精心策划。 改进并提高审讯过程中的方法和效率相对于讯问笔录这种固定证据的方式,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具有真实性强、稳定连续性高等明显的优势, 更能完整地反映讯问的过程和内容, 有效地克服了讯问笔录不连贯、不完整的缺点;同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在审讯过程中办案指挥员对整个审讯工作的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它通过协调资源,把现场讯问的侦查人员和后台的指挥人员紧密地结合起来,达到了内外互动、上下协作、整体联动,全面把握案件的效果。同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可以适时调整审讯策略、思路、方法,从而实现案件的快速突破,有效地提高了审讯的效果和效率。现场指挥人员还可以通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画面,监督讯问人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讯问人员可能发生的不文明办案行为,发现和防范办案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安全隐患,从而确保整个讯问工作的安全有效。 保障犯罪嫌疑人和执法人员的双重权益严格了办案程序,强调审讯过程中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在审讯过程中实行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及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告知制度,从而确保了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和安全办案。如此,既规范了办案人员审讯行为,提高了执法水平,防止出现程序违法、程序疏漏和刑讯逼供的行为,又遏制了犯罪嫌疑人翻供的侥幸心理,有效地阻止了庭审犯罪嫌疑人的翻供,也避免了办案人员被诬告和陷害,最终使犯罪嫌疑人和干警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同步录音录像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同步录音录像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人员及双岗备份人员需24小时保持联系畅通,并且做到随叫随到。 第二条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积极配合办案部门进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并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条严格同步录音录像场所的管理,工作时保持同步录音录像控制室内的卫生,每周五清理同步录音录像控制室卫生。 第四条每周对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进行保养、检修,保证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人员必须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对设备运行状态全程监控,并且严格遵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操作规程。 尽快培养复合型技术人员,制定技术人员双岗双责,杜绝在技术保障工作中迟到、漏岗、脱岗。 第五条保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人员2人,至少还有备份人员1-2人,以保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检察技术部门在接到办案部门的录音录像通知后,检察技术处负责人应当指派技术人员执行。 第七条录制人员在接受录制任务后,应制作《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理登记表》。并做好录制准备工作,对讯问场所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因设备等特殊原因无法录制的,应当及时告知办案部门。

第八条制的起止时间,以被讯问人员进入讯问场所开始,以被讯问人核对讯问笔录、签字捺印手印结束后停止。 第十条制人员应当监控录音录像系统设备的运行,因更换存储介质需要暂停录制时,应当提前告知讯问人员。因技术故障等客观原因需要停止录制时,应当立即告知讯问人员。排除故障继续录制时,应当在录音录像中反映讯问人员对中断录制的语言补正。 5、录制人员应当及时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说明》中有关录制工作的内容,客观记录讯问过程的录制、系统运行、技术人员交接,以及对使用光盘编号等情况。本人签名后,交讯问人员按要求安排填写,在录制资料副本移交时收回归档。 6、录制结束后,录制人员应当将录制资料的正本交讯问人员、被讯问人确认,当场装入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密封袋,由录制人员、讯问人员、被讯问人三方封签,由被讯问人在封口处骑缝捺印手印。 7、案件侦查终结后,技术部门应当将本案《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理登记表》、《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说明》等文书材料制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作卷宗予以保存。 8、技术部门应当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制资料正本存放于专门的录制资料档案柜内,长期保存,并做到防尘、防潮、避免高温和挤压,以磁介质存储的资料要存放在防磁柜内。 9、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作卷宗编号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一案多人多次讯问的,在卷宗编号后加编被讯问人号和讯问次数,作为录制编号。每次讯问一个录制编号,当次讯问涉及的全部文书材料及录制资料均对应此编号。

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及其规范

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及其规范 潘申明魏修臣* [内容摘要]检察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刑事诉讼中 具有证据的属性, 而且不会突破现行法定证据种类。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资格,必须规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过程,确立统一的技术规范、确定事前告知义务、完善始后全程和档案保存制度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作为证据,基 于其特殊性, 应该在示证提请权、举示决定权、示证过程等方面作出特别规定。[关键词]检察机关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属性 200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 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三年多来,侦查讯 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固定关键证据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1〕为规范这项工 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四条原则:全程同步、程序规范、客观真实和严格保密原则。但是, 对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能否作为证据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主体是否可以请求出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法庭能否要求公诉机关出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如果可以出示,又应在多大程度上向法庭出示,是否可以向旁听群众当庭出示等问题上,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较大,因而,笔者拟就上述这些问题作一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应具备刑事诉讼证据属性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实践进行之初,只是作为一项保存证据的方式,以防止犯罪嫌疑人随意翻供。由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具有能还原讯问过程原貌的特点,其逐渐成为在法庭上再现侦查讯问过程是否合法、规范,被告人在侦查阶段供述是否自愿、真实、可信的重要方式。但是这种在法庭上展示的录音录像,其性质应如何界定还需要进行推敲。笔者认为,从法律上赋予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证据属性比较妥适。 ·司法时评· *〔1〕潘申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法学博士;魏修臣,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法学硕士。 王新友:《最高检王振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将“根治”刑讯逼供》,资料来源:http ://review.jcrb.com /200711/ca653416.htm ,访问日期为2010年9月12日。

某公司音视频系统解决方案

某公司音视频系统解决方案 1.概述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社会的建设,社会服务行业对图像、文字、声音语言信息的交流已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阶段。过去,单一的会议交流方式已无法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今天,我们需要在会议过程中进行更多的信息了解(本地或远程的图像、文字、活动视频及相关声音、语言等),需要在会议过程中交流更多的意见(本地或远端的多方发言、讨论等),需要在会议过程中调动更多的交流手段并且采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会议方式。智能化数字音视频会议系统,将传统音频、视频、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信息手段融为一体,为应对现阶段信息技术发展需求而服务的新一代智能化会议系统。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广泛应用,高质量的多媒体会议室应运而生,一个出色的多媒体会议室不仅能让与会人员心情舒畅,更能有效的提高会议效率并降低管理和使用难度。 高质量的多媒体会议室正在成为政府、企业、军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通过会议室建设,满足公司对会议、培训、业务交流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通过完善的系统建设、简单的使用方法、稳定的系统环境,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优秀的保障。 1.1设计目标 我们在充分研究甲方的需求:“性能稳定、功能完善、便于扩展、技术先进、操作简单、维护方便”之后。我公司为确保公司会议系统工程的建设符合上述的原则要求。特制定了以下系统建设目标: ?质量与功能——从产品选型、技术实施方案两方面着手,使会议系统达到国家相关规 定的质量标准,并成为我们和业主共同的亮点工程; ?安全与应用——从系统深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两方面着手,满足系统长时间稳定工作, 符合系统满负荷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系统操作的简便性和灵活性; ?技术与发展——从产品选型、深化技术方案着手,将公司会议系统工程建设成信息化、 智能化和可扩展的优秀工程。

询(讯)问执法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

询(讯)问执法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 背景与挑战 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两份标准文件,明确要求对询(讯)问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012年对《刑事诉讼法》的重新修正,也明确规定了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而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时,应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同时根据其它执法机关对同步录音录像的要求,也必须实现各类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公正,为审判结果提供权威证据,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这样的背景需求下,海康威视提出了一套完整的询(讯)问执法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解决方案,涵盖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的全方位内容,采用大量先进技术,旨在规范执法机关的侦查工作,提高办案侦查工作水平。 解决方案 询(讯)问室配置方案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询(讯)问执法系统是以询(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功能为主题的业务执行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是该系统的主体。因此,询(讯)问室的建设包括询(讯)问室音视频系统设备的施工布置、系统集成方案等内容。

系统集成方案 系统设计充分考虑了标清询(讯)问室和高清询(讯)问室审讯业务需求,并实现审讯远程联网管理,设置指挥中心,实现询(讯)问过程音视频文件的集中存储和远程指挥、交流。 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平台 海康威视询(讯)问执法系统管理软件(iVMS-8400)是公司自行研发的行业应用软件,系统支持C/S和B/S两种技术结构。询(讯)问执法系统管理软件以询(讯)问执法案件业务过程为主线,建立了以违法案件的“卷宗管理”为基本单元的询(讯)问执法管理机制,实现规范化执法过程、数字化信息管理的执法监督要求。 平台提供了视频处理和应用为核心的所有基础服务功能,且充分考虑询(讯)问执法业务的需求,在提供领先的视频流媒体服务、视频存储服务基础上,满足用户询(讯)问业务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光盘刻录、案卷信息管理、询(讯)问现场调度、远程指挥和系统用户、设备、权限等方面管理。 方案亮点 1)同步录音录像技术,满足基本需求 本方案设计的审讯系统实现了对询(讯)问过程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双光盘同步直刻、案卷信息管理,远程指挥交流等询(讯)问业务需求,加强了对询(讯)问过程的法律监督,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 2)多种监控技术应用,画面质量可靠 系统设计考虑执法部门的监控需求,分别针对高清和标清两种画质选择提供了系统集成设计,并考虑了网络需求,保证网络通畅和业务的顺利开展。 3)高端审讯机加盟,为系统护航开路 海康威视基于对讯问执法规范的深刻解读,充分发挥监控领域独有的核心技术优势,专门针对询(讯)问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开发了审讯专用主机。能完全满足模拟、标清网络、高清网络的视频接入,开启一键刻录,提供触摸屏操作体验。 4)管理平台应用丰富,扩展能力强 本询(讯)问执法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采用海康威视专用同步录音录像平台软件,提供C/S和B/S两种架构模式,采用标准接口协议,支持第三方平台或设备接入,支持上下级平台级联和跨区域平台联网管理。

同步录音录像管理制度

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工作,依据《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案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时,首先通知检察技术部门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准备工作,然后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通知单》。 第三条检察技术部门在接到办案部门的《工作通知单》后,对其进行审查,符合相关规定后,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理登记表》,技术部门批准后,指派技术人员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第四条录制人员在接受录制任务后,应当做好录制准备工作,对讯问场所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因特殊原因无法录制的,应当及时告知办案部门。 第五条录制的起止时间,以被讯问人员进入讯问场所开始,以被讯问人核对讯问笔录、签字捺印手印结束后停止。 第六条录制人员在录制过程中,应认真填写《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说明》,详细记录录制过程及系统运行情况。

第七条录制结束后,录制人员应当将录制资料的正本交讯问人员、被讯问人确认,当场装入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密封袋,由录制人员、讯问人员、被讯问人三方封签,由被讯问人在封口处骑缝按捺手印。 第八条案件侦查终结后,技术部门应当将本案《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受理登记表》、《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说明》等文书材料制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协作卷宗予以保存。 第九条技术部门应当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录制资料正本存放于专门的录制资料档案柜内,长期保存,并做到防尘、防潮、避免高温和挤压,以磁介质存储的资料要存放在防磁柜内。 第十条同步录音录像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试行)》和《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规范(试行)》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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