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检疫中猪丹毒病的检疫及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丹毒病的检疫及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丹毒病的检疫及处理方法

生猪屠宰检疫中猪丹毒病的检疫及处理方法

李建云

【期刊名称】云南农业

【年(卷),期】2019(000)001

【总页数】1

猪丹毒是由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其主要特征为高热和在皮肤上形成方形、圆形、菱形或不规则形的紫红色疹块,俗称“打火印”。此病是生猪屠宰检疫中查出较多的疾病之一,且近年来查出的病例有上升趋势,因此,做好猪丹毒病的检疫,对保障养殖业安全和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检疫方法

1.1 流行特点

本病多发生在3-9月龄的猪,尤其以架子猪最为多发。主要发生在夏秋多雨炎热的季节,以6-8月为最多。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消化道感染发病,也可经皮肤创伤或蚊蝇等媒介而感染。当带菌猪的抵抗力下降也可引起内源传染。

1.2 临床症状

1)急性败血型。最常见。突然出现高热,体温可达42℃以上,稽留不退,精神沉郁,伏卧不起,不愿走动,不食,粪干硬附有粘液,皮肤发生潮红,继而发紫。病程较短,常发生突然死亡,不死的转为疹块型和慢性型。

2)亚急性疹块型。病初体温升高,食欲不振,1~2 d后在颈、背、胸、四肢和臀部皮肤上出现扁平凸起的紫红色疹块,界限明显,有的呈菱形、方形、圆形或不规则形,少则几个,多者数十个。随着疹块的出现,病猪体温有所下降,病情减轻,数天后疹块变为灰白色,凸起部逐渐下陷,最后形成干的痂皮而脱

广东省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

生猪屠宰及分割检验检疫规程 一、宰前检疫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活猪进厂后、屠宰加工之前进行的检疫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进厂活猪、活猪待宰饲养、活猪付屠检疫。 2 职责 2.1质量管理部检疫员负责对进厂活猪、活猪待宰饲养、活猪付屠检疫、判 定,并对检疫、检验结果进行记录。 2.2记录: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生猪进厂检疫检查记录》上。 2.3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记录一式三份在《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检 验人员在《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上签字,屠宰车间接收病害肉的人员签字后各留一份,另一份《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随病害肉一同转序。 2.4屠宰车间根据《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的处理结果进行计数(计量) 后,下一工序责任人在屠宰车间留存的通知单上签字后转交急宰间。2.5急宰间根据《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的处理结果、数量对病害肉进 行核实后,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保存好《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以便验证。 3 术语 本规程采用下列术语 3.1 畜:为进厂后的活猪。 3.2 畜产品:为未经加工熟制的肉、油脂、脏器、皮张、血液、毛(鬃、 尾、绒)、骨、蹄。 3.3畜传染病: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 的疾病。

3.4产地检疫:畜在离开饲养地之前进行的检疫。 3.5消毒:用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方法杀灭病原体的措施。 3.6经营:从事畜、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活动,包括买卖、仓贮、运输、 屠宰、加工等。 4 进厂接收活畜的标准 4.1 活猪经营者应持有《畜禽产地检疫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 4.2 进厂的活猪须带有免疫耳标。 4.3 经宰前兽医检疫,确定畜体健康无4.4规定的方准接收,并开具《准卸证》。 4.4 禁止接收下列活畜: A 封销疫区的; B 无产地检疫检验证明的; C 检疫检验证明不符合规定的; D 染疫、有害的; E其它不符合兽医卫生规定的。 5 兽医卫生检疫员的职责 5.1承担活畜进厂、仓储、付屠的防疫、检疫工作,并负责对圈舍、通道等 消毒的指导工作。 5.2在接收、待宰圈、付屠过程中,发现疑似病、残猪做出标记、及时分离 到隔离圈或急宰室急宰。(并出具急宰证明) 5 检疫范围与检疫对象 5.1检疫范围:进厂活猪。 5.2检疫对象:猪传染病及寄生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炭疽、狂犬病、猪传染性水疱病、猪丹毒、猪痢疾、猪肺疫、猪囊虫病、猪旋毛虫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蓝耳病)。 5.3根据屠畜疫病流行情况,酌情增加检疫项目。

猪丹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论文 浅谈猪丹毒诊断及其治疗 ***** 专业:动物防疫与食品检验 主考学校:甘肃农业大学 准考证号:442112100029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22013年6月14日 浅谈猪丹毒诊断及其治疗 D Diagnosis and treat ment of swine erysipelass a n d t r e a t m e n o f s w i n e e r y s i p e l a s ***** TanwenJun

目录 摘要 (4) 关键词 (4) 猪丹毒病原体 (4) 流行病学 (5) 1传播特性 (5) 2流行特点 (5) 临床症状 (6) 1急性败血型 (6) 2亚急性疹块型 (6) 3慢性型 (6) 病理变化 (7) 诊断 (7) 1病理变化诊断 (7) 2实验室诊断 (8) 3血清学试验 (8) 4鉴别诊断 (8) 治疗方法 (8) 1西药治疗 (8) 2中药治疗 (9) 预防措施 (9) 1病前措施 (9) 2发病后的措施 (10) 附录 (10) 参考文献 (12) 后记(致谢) (13)

浅谈猪丹毒诊断及其治疗 ***** 摘要:猪丹毒是由猪丹毒杆菌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败血性、热性传染病,其临床特征主要表现是败血症症状、发高热、皮肤上出现紫红色疹块、纤维素性关节炎和疣状心内膜炎等。本病常为散发性或地方流行性传染,有时也发生暴发性流行。该病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对养猪业危害很大,是威胁养猪业的一种重要传染病,而且也是一种人兽共患病。为了使养猪户更多地了解该病,加强防范意识,本文就猪丹毒的临床症状、诊断、防治措施方面等进行了较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猪丹毒症状诊断治疗 1.猪丹毒的病原体 猪丹毒的病原为红斑丹毒丝菌,是一种革兰氏染色阳性(紫色)丹毒丝菌,俗称猪丹毒杆菌,它不形成芽孢和荚膜,无运动性,呈单个、成对或成堆存在,在白细胞内一般成丛存在。对酸的抵抗力很强,耐胃酸。 本菌为微需氧和兼性厌氧菌,在普遍培养基上可以生长,培养温度为37℃,pH7.2~7.5。在普遍琼脂平板上生长较差,长成半透明极小的圆形菌落,如添加血液或血清时则生长较好;在血液琼脂平板上生长呈圆形、光滑、灰白色、透明、边缘整齐、针尖大露珠样的小菌落;在鲜血琼脂培养基上,菌落周围形成狭窄绿色溶血圈;在肉汤培养中,呈均匀的微浑浊,不形成菌膜和菌环,底部有少量沉淀,振摇后,沉淀物上升呈絮片状;在明胶穿刺培养时,沿穿刺线横向放射状生长,表现为特征性的试管刷状,是区别于李斯特氏菌的一个特征。在固体培养基上培养24h后,用显微镜反光观察,有光滑S型,菌落小呈蓝绿色,荧光强,毒力强,从急性病例分离的菌株大多为S型;粗糙R型,菌落呈土黄色,无荧光,毒力弱,从慢性病猪、带菌猪分离的菌株为R型;中间I型,呈金黄色,荧光弱,毒力介于上两型之间。 根据菌体抗原不同,将猪丹毒丝菌分为25个血清型,我国主要是1a和2型。猪丹毒杆菌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很强。在阴暗的地方可以生存1个月以上,在室

猪的屠宰检疫

猪的屠宰检疫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猪的屠宰检疫屠宰检疫是指在宰前、宰后及屠宰过程中,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所实施的检疫。屠宰检疫包括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两个环节。 屠宰检疫到位是指必须在屠宰场(厂、点)所实施宰前和宰后检疫。其要求是: (1)屠宰检疫开展面达到100%。 (2)屠宰动物受检率达到100%。 (3)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达到100%。 宰前检疫是指对即将屠宰的动物在屠宰前实施的临床检查。包括查证验物、查验待宰动物的检疫证(即产地检疫证明或者运输检疫证明);了解动物是否来自非疫区;免疫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患病等。同时观察动物的动、静、食及生理指数等有无异常变化。 宰后检疫是指动物被屠宰后,对其胴体及各部位组织、器官,依照规程及有关规定所进行的疫病检查。 一、宰后检疫的概念目的及意义: 在屠宰解体的状态下,观察脏器有无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剔除有病变的肉尸、内脏、保证肉品质量以及食肉者的安全健康。 宰后检疫主要是检验处于潜伏期或症状不明显的早期病畜,以及某些只能在宰后才能发现的病变。必要时可进行实验室诊断,

通过肉品检验,可以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防止和杜绝恶性传染病的流行,保护人畜健康。所以在进行肉品检验时,必须选择最能反应机体病变的组织和器官进行剖检观察,严格按照一定的方式,方法、程序进行检验,避免漏检,从而达到检验的目的,符合肉品卫生要求。 二、宰后检疫的方法和要求: 一般以感官检查和剖检为主,必要时辅以实验室检查。 1、方法: ①视检:观察肉尸皮肤、肌腹膜、脂肪骨骼,关节、天然孔及各器官的外部色泽、形态大小、组织形状等是否正常。 ②剖检:用刀、钩、剖开观察肉尸和脏器的隐藏部分或深层组织的变化,剖检淋巴结、肌肉、脂肪、脏器等组织,对疾病的确诊是非常必要的。达到正确评定肉品卫生质量的目的。 ③触检:用手按,判定组织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发现组织中每一硬结的病变性质有重要要义。 ④嗅检:是上述方法的一种必要的辅助方法。对不明显特征变化的各种局外气味和病理气味,都可用嗅觉判断出来。(如公猪肉的臊味)。 2、要求: ①为了保证肉品卫生质量和商品价值,部位准,避免造成组织切口过多或破坏病变部位,保持肉尸整洁。

猪丹毒的诊断与防治

摘要 猪丹毒是由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以急性败血症、亚急性皮肤疹块、慢性疣状心内膜炎、皮肤坏死和多发性非化脓性关节炎为特征。该病能感染各年龄阶段的猪,但主要侵害育成猪和架子猪。猪丹毒在我国各地普遍流行,给养猪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随着各地养猪的规模化和技术化,加之实施以免疫预防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猪丹毒的防治水平不断提高,猪丹毒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近年来有的猪场忽略了猪丹毒等细菌性疾病的免疫预防,致使猪丹毒又有了流行的趋势。免疫接种和使用青霉素是防治猪丹毒的最有效、最简便最低廉的措施。 关键字:猪丹毒,特征,防治 目录 1.病原 (4) 1.1 分类、形态和特征 (4) 1.2 培养特性 (4) 1.3 血清型及其致病性 (5) 2.流行病学 (5) 2.1 传染源 (5) 2.2 传播途径 (5) 2.3 易感动物 (5) 2.4 流行特点 (5) 3.临床症状 (5) 3.1 特急性型 (5) 3.2 急性败血性 (6) 3.3 亚急性疹块型 (6) 3.4 慢性型 (6) 3.5 隐形型 (6) 4.病理变化 (7) 4.1 特急性型 (7) 4.2 急性型 (7) 4.3 亚急性型 (7) 4.4 慢性型 (7) 4.5 隐形型 (7) 5 诊断 (7) 5.1 典型临床特征 (7) 5.2 实验室诊断 (8) 5.3 鉴别诊断 (9) 6 防治 (9) 6.1 急性败血型治疗方法 (9) 6.2 亚急性型猪丹毒治疗 (10) 6.3 慢性型猪丹毒治疗 (10) 6.4 隐形型 (10) 6.5 预防 (11) 7 防治体会 (11)

参考文献 (11) 猪丹毒的诊断与防治 猪丹毒(swine erysipelas)是由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俗称“打火印”,是猪传染病中重要而古老的病种之一。该病主要侵害架子猪,特征性病理变化为急性型的败血症全身变化、亚急性型的特征性疹块变化以及慢性型的关节炎、心内膜炎和皮肤坏死等[1]。该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至今世界各国尚未彻底净化该病,常给养猪业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呈世界性分布,对人类健康也易构成威胁[2]。1878 年,首次发现猪丹毒病。该病在我国最早发现于四川,1946 年以后,其他各省相继有所报道,是威胁我国养猪业的一种重要传染病[3]。 1.病原 1.1 分类、形态和特征 猪丹毒的病原为丹毒丝菌属红斑丹毒丝菌,习惯上又称之为猪丹毒杆菌,是一种革兰氏阳性无芽胞小杆菌,,是一种革兰氏阳性菌,具有明显的形成长丝的倾向,不运动,不产生芽孢,无荚膜。本菌为平直或微弯纤细小杆菌,大小为0.2~0.4微米×0.8~2.5微米。在病料内的细菌,单在、成对或成丛排列,在白细胞内一般成丛存在,在陈旧的肉汤培养物内和慢性病猪的心内膜疣状物中,多呈长丝状,有时很细。本菌对盐腌、火熏、干燥、腐败和日光等自然环境的抵抗力较强本菌的耐酸性较强,猪胃内的酸度不能杀死它,因此可经胃而进入肠道。革兰氏染色呈阳性,在老龄培养物中菌体着色能力较差。 一般化学消毒药对丹毒杆菌有较强的杀伤力,如3 %来苏儿、1 %-2%苛性钠、5 %石灰乳、1 %漂白粉、3 %克辽林5-15 min均可把该菌杀死。该菌耐酸性较强,猪胃内的酸度不能杀死杆菌,因此,该菌可通过胃而进入肠道。猪丹毒杆菌在体外对磺胺类药物无敏感性,抗菌素中对青霉素极为敏感。 1.2 培养特性 该菌为微需氧或兼性厌氧菌,在普通培养基上即能生长,pH值在6.7-9.2范围内均可生长,最适pH值为7.2-7.6,生长温度为5-42℃,最适温度为30-37℃。普通琼脂培养基和普通肉汤中生长不良,如加入0.2 %-0.5 %(W/V)葡萄糖或5%-10%的血液或血清,并在10%的CO2中培养,则生长旺盛。猪丹毒杆菌在血液或血清琼脂平板上培养的菌落形态,根据来源不同,有光滑型(S)、粗糙型(R)和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型(I)3 种类型,三者间在一定条件下可发生互变。急性病猪分离的菌落为S型,培养24h其菌落纤细、针尖大呈露珠样、透明、表面光滑、边缘整齐、有微蓝色光,直径小于1mm;在鲜血琼脂培养基上呈α溶血环,菌体短细,毒力很强,在肉汤内培养轻度均匀浑浊,无菌膜,有少量沉淀。粗糙型菌落(R型)一般多见于久经培养或慢性病猪和带菌猪的分离物中,菌株毒力很低,菌落较大,表面粗糙,边缘不整,土黄色,呈长丝状;在肉汤中培养时,明显浑浊,有多量沉淀。中间型菌落(I 型)呈金黄色,毒力介于光滑型和粗糙型之间。明胶穿刺时,细菌沿穿刺线向四周发育,呈试管刷状生长,明胶不液化,为丹毒杆菌的特征。在麦康凯琼脂上一般不生长。 猪丹毒杆菌可发酵葡萄糖、果糖和乳糖,产酸不产气,一般不发酵甘油、山梨醇、甘露醇、鼠李糖、蔗糖、松田糖、棉实糖、淀粉、菊糖等。该菌能产生H2S,不产生靛基质和接触酶,不分解尿素,在石蕊牛乳中无变化,MR试验及VP试验阴性。 1.3 血清型及其致病性 至今已发现1a、1b、2-24和N型共26个血清型,大约80 %以上的猪源性分离株属1型(1a 和1b)和2型。不同血清型猪丹毒杆菌对流行病学、免疫防制、实验室诊断均有重要意义。其致病力及免疫原性与菌型有一定关系,1型菌的致病力较强,2型菌的免疫原性较好,而弱毒株的血清型最为复杂。败血型猪丹毒病例分离的菌株,95%以上为1a型;皮肤疹块型病例和慢性关节炎病例分离的菌株80%以上是1a型和2型[4]。引起猪急性经过或全身发疹

生猪屠宰检疫图文版

第三节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有别于兽医临床诊断,检疫人员对送宰畜禽应迅速做到病、健隔离和分别屠宰。通常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群体检查 将屠畜禽按产地或批次分组,或以圈为单位,进行“静、动、食”三大环节的检查。 1、静态观察 保持屠畜在自然安静的状况下,观察其精神状态,立、卧姿势,有无咳嗽、气喘、呻吟或独立一隅等 现象。 2、动态观察 保持屠畜在运动状况下,观察其有无跛行、弯腰弓背,行走打晃、气喘咳嗽等异常情况。 3、饮食状态观察 保持屠畜在饮食、饮水状态下,观察其有无拒食、少食、采食方法异样,咀嚼吞咽有无困难。同时应注意观察屠畜的排粪姿态及粪便色泽是否正常。 二、个体检查 经群体检查被剔出的病畜禽应逐个进行详细的临床检查,通常采用看、听、摸、检四种方法。

1、看 观察病畜的姿态、行为、被毛有无光泽和无脱毛;皮肤、蹄、趾部、趾间有无肿胀、丘疹、水泡或溃皮、脓肿等。检查可视粘膜是否充血、出血、郁血、贫血和黄染,并注意检查分泌物。 2、听 听取病畜的叫声、咳嗽声,借助听诊器听诊心音、肺部呼吸音和胃肠蠕动音。 3、摸 徒手触摸病畜的耳、角根和皮肤的温度,触摸体表淋巴结的大小、硬度、形状及有无脓肿。按压胸部和腹部有无痛点,皮肤有无疹块、结节和肿胀等。 4、检 检测体温,并对可疑患传染病的病畜进行针对性的血尿常规检查,必要时还应进行病理学和微生物学检查。 第四节宰后检验 宰后检验是为了检出对人体有害或致病的肉品,以利于剔除、妥善处理。通常采用观察胴体和内脏的病理变化,必要时结合进行实验室检查,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肉品的质量。 一、头部检验 猪的头部检验分两步操作,第一步检查颌下淋巴结。颌下淋巴结位于下颌间隙,左右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 (1)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 (1)

生猪屠宰及分割检验检疫规程 一、宰前检疫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活猪进厂后、屠宰加工之前进行的检疫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进厂活猪、活猪待宰饲养、活猪付屠检疫。 2 职责 2.1质量管理部检疫员负责对进厂活猪、活猪待宰饲养、活猪付屠检疫、判 定,并对检疫、检验结果进行记录。 2.2记录: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生猪进厂检疫检查记录》上。 2.3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记录一式三份在《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检 验人员在《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上签字,屠宰车间接收病害肉的人员签字后各留一份,另一份《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随病害肉一同转序。 2.4屠宰车间根据《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的处理结果进行计数(计量) 后,下一工序责任人在屠宰车间留存的通知单上签字后转交急宰间。2.5急宰间根据《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的处理结果、数量对病害肉进 行核实后,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保存好《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以便验证。 3 术语 本规程采用下列术语 3.1 畜:为进厂后的活猪。 3.2 畜产品:为未经加工熟制的肉、油脂、脏器、皮张、血液、毛(鬃、 尾、绒)、骨、蹄。 3.3畜传染病: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

的疾病。 3.4产地检疫:畜在离开饲养地之前进行的检疫。 3.5消毒:用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方法杀灭病原体的措施。 3.6经营:从事畜、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活动,包括买卖、仓贮、运输、 屠宰、加工等。 4 进厂接收活畜的标准 4.1 活猪经营者应持有《畜禽产地检疫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 4.2 进厂的活猪须带有免疫耳标。 4.3 经宰前兽医检疫,确定畜体健康无4.4规定的方准接收,并开具《准卸证》。 4.4 禁止接收下列活畜: A 封销疫区的; B 无产地检疫检验证明的; C 检疫检验证明不符合规定的; D 染疫、有害的; E其它不符合兽医卫生规定的。 5 兽医卫生检疫员的职责 5.1承担活畜进厂、仓储、付屠的防疫、检疫工作,并负责对圈舍、通道等 消毒的指导工作。 5.2在接收、待宰圈、付屠过程中,发现疑似病、残猪做出标记、及时分离 到隔离圈或急宰室急宰。(并出具急宰证明) 5 检疫范围与检疫对象 5.1检疫范围:进厂活猪。 5.2检疫对象:猪传染病及寄生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炭疽、狂犬病、猪传染性水疱病、猪丹毒、猪痢疾、猪肺疫、猪囊虫病、猪旋毛虫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蓝耳病)。 5.3根据屠畜疫病流行情况,酌情增加检疫项目。

生猪屠宰检疫指导

生猪宰后检疫 方法步骤 4.1 猪宰后检疫的程序和操作要点 4.1.1猪宰后检疫的程序 宰后检疫的程序包括统一编号(胴体、内脏和其他副产品)、头部检疫、皮肤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旋毛虫检疫、肉孢子虫检疫和复验盖印。 4.1.2宰后检疫的操作要点 1)编号在宰后检疫之前,要先将分割开的胴体、内脏、头蹄和皮张编上同一号码,以便在发现问题时进行查对。编号的方法可用红的或蓝的铅笔在皮上写号,或贴上有号的纸放在该胴体的前面,以便对照检查。有条件的屠宰场(厂)可设定两个架空轨道,进行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疫。 2)头部检疫 ⑴剖检颌下淋巴结颌下淋巴结是浅层淋巴结,位于下颌间隙的后部,颌下腺的前端,表面被腮腺覆盖。呈卵圆形或扁椭圆形。 剖检方法助手以右手握住猪的右前蹄,左手持长柄铁钩,钩住切口左壁的中间部分,向左牵拉使切口扩张。检验者左手持钩,钩住切口左壁的中间部分,向右牵拉切口使其扩张。右手持刀将切口向深部纵切一刀,深达喉头软骨。再以喉头为中心,朝向下颌骨的内侧,左右各作一弧形切口,便可在下颌骨的内沿、颌下腺的下方,找出左右颌下淋巴结并进行剖检(见实训图5.1),观察是否肿大,切面是否呈砖红色,有无坏死灶(紫、黑、灰)。检视周围有无水肿、胶样浸润。 ⑵必要时检疫扁桃体及颈部淋巴结,观察其局部是否呈出血性炎、溃疡、坏死,切面有无楔形的、由灰红到砖红的小病灶,其中是否有针尖大小坏死点。 ⑶头、蹄检疫有无口蹄疫、水疱病等传染病。 ⑷剖检咬肌如果头部连在肉尸上时,可用检验钩钩着颈部断面上咽喉部,提起猪头,在两侧咬肌处与下颌骨平行方向切开咬肌,检查猪囊虫。如果头已从肉尸割下,则可放在检验台上剖检两侧咬肌(见实训图5.2)。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生猪屠宰检疫流程 1宰前检疫 1.1查证验物 1.1.1查证向畜主索取《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口蹄疫非疫区证明》。1.1.2验物核对生猪数量,了解途中发病、死亡情况,并查验免疫标识。 1.2消毒 消毒包括运输车辆出入口消毒池消毒、卸车前带猪消毒和卸车后空车消毒。 1.2.1消毒池消毒每天生猪运输车辆进场前对消毒池进行清洗并配制好消毒药物浓度,以保证出入车辆轮胎的消毒。1.2.2卸车前带猪消毒为了减少生猪体表携带的病原微生物进入待宰问,在查证验物程序完成后对生猪及运载车辆进行全面消毒,之后方可卸猪。

1.2.3卸车后空车消毒卸车后还必须经过空车消毒,并凭动物防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离开屠宰场。 1.3盐酸克伦特罗抽样检测 1.3.1抽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瘦肉精”抽样(尿样)检测。经过抽检的生猪方可进入待宰间待宰。为了彻底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上市肉品及时、合格,每天早上8点到下午6点为卸猪时段,此时段之外一律不准卸猪。 1.3.2检测检测方法采用ELISA。检测工作在当晚10点之前完成。以确保凌晨12点屠宰的生猪全部合格。 1.4群体检疫和个体检疫经过盐酸克伦特罗抽样之后,在待宰猪仓对同一批次的猪群进行群体检查,主要观察生猪的精神、活动等动态、静态和饮食表现。若发现可疑患病生猪应当隔离到病猪隔离圈进行详细的个体检查,包括对皮肤、可视黏膜、体温、呼吸系统和脉搏等临床检查。 1.5巡检及送宰检疫 1.5.1巡检生猪待宰期间,值班检疫员每1h进行巡查一次,发现病猪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 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受理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2 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6.2.2.4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5 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GB/T 17236-2008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各工序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生猪屠宰加工厂(场)。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2694-90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猪屠体pig body,猪屠宰、放血后的躯体。 3.2猪胴体pig carcass生猪屠宰、放血后,去毛、头、蹄、尾、内脏的躯体 3.3片猪肉half carcass沿背脊正中线,将猪胴体劈成两分体。 3.4内脏offals猪脏腑内的心、肝、肺、脾、胃、肠、肾等。 3. 5挑胸breast splitting用刀刺入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 3.6雕圈cutting Of around anus沿肛门外围,将刀刺入雕成圆形。 3.7描脊cutting the middle line Of back fat沿脊背正中线,用刀切开皮层、皮下脂肪。 4宰前要求 4.1待宰猪应来自非疫区,健康良好,并有兽医检验合格证书。 4.2待宰猪临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h,宰前3h充分喂水。 4.3应将待宰猪喷淋干净,猪体表面不得有灰尘、污泥、粪便。 4.4送宰猪应经检验人员签发《宰前合格证》。送宰前通过屠宰通道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脚踢、棒打。 5屠宰操作规程及操作要求 5.1麻电致昏 5.1.1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 5.1.2麻电设备应配备安装电压表、电流表、调压器;按生猪品种和屠宰季节,适当调整电压和麻电时间。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时间1~3s,盐水浓度5%。自动麻电器:电压不超过90V,电流应不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5.1.3使用人工麻电器应在其两端分别蘸盐水(防止电源短路),操作时在猪头颞颥区(俗称太阳穴)额骨与枕骨附近(猪眼与耳根交界处)进行麻电:将电极的一端揿在颞颥区,另一端揿在肩胛骨附近。 5.1.4猪被麻电后应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5.1.5麻电后用链钩套住猪左后脚跗骨节,将其提升上轨道(套脚提升)。 5.2刺杀放血 5.2.1从麻电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生猪屠宰检疫技术和结果处理

生猪屠宰检疫技术和结果处 理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猪屠宰检疫技术和结果处理的探讨意见 内部资料 澄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张永林 生猪屠宰检疫是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养殖业发展,提高肉品质量,保障人民的消费利益和身体健康,以及维护对外贸易信誉等的重要工作。做好生猪屠宰检疫,首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生猪屠宰检疫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深专业知识,特别是《家畜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和《动物性食品卫生检疫技术》等知识的学习,重点掌握重大动物疫病和常发传染病的特征症状和特征性的病理变化,以及各个检疫部位的具体位置。记住体温(38—40℃)、呼吸(10—20次/分钟)、脉搏(60—80次/分钟)三项生理指标。其次,时时了解国内国外有关疫情动态和检疫信息,掌握动检行业最新动向,高度警惕疫情传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疫规程,认真检疫。严把入场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关,坚决、果断、迅速做好病猪的处置和病害肉尸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 一、入场检疫 通过入场检疫能够及早发现患病生猪,及时剔除处理,控制疫病传播。尤其对某些宰后无特殊病理变化的疫病具有重要的检疫意义。需要加大检疫力度,对进入屠宰场的生猪随到随检,确保入场检疫率100%.

1、查证验物对来自县境内的生猪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来自县外的生猪查验《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并查验是否持有有效的免疫标识。核对证物是否相符合,途中有无患病或病死,了解生猪产地情况。来自非疫区、证物相符,并在有效期内的健康生猪准予入场。途中病死较多或发现可疑病死猪的立即转入隔离圈,作详细的临床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诊断。证物不符、检疫证明失效的依法实施重检。对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但在免疫有效期内的生猪进行补检,健康猪出具合格证明准予入场。无任何有效证件的生猪一律不允许入场。 2、检疫对象主要检查从临床症状上容易作出判断的“W”病、水泡病、炭疽、猪瘟、丹毒、肺肺疫、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等疫病。 3、检查方法采用群体观察与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群体检查中隔离出的病猪或可疑病猪进行详细的视、摸、测的个体检查。 4、诊断发现蹄部、口腔、乳房、吻突、鼻镜有水泡或水泡破裂后的溃疡,蹄壳脱落,提示口蹄疫、水泡病。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口蹄疫的蹄部水泡发生在蹄冠、蹄叉、蹄踵部位,而水泡病的蹄部水泡常见于主趾和附趾的蹄冠上。确诊需进一步实验室检查。结膜炎、眼脸水肿、咳嗽、呼吸急促,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摇摆、抽搐,偶见耳部发紫提示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眼结膜潮红、有出血斑、流泪,呼吸促迫、间有咳嗽,鼻镜干燥,流浆性、脓性鼻汁,关节肿胀,跛行,站立困难或后肢瘫痪,有精神症状,肢体末

生猪屠宰检疫(图文版)

精心整理 第三节宰前检疫 宰前检疫有别于兽医临床诊断,检疫人员对送宰畜禽应迅速做到病、健隔离和分别屠宰。通常采用“群体检查”和“个体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群体检查 将屠畜禽按产地或批次分组,或以圈为单位,进行“静、动、食”三大环节的检查。 1、静态观察 保持屠畜在自然安静的状况下,观察其精神状态,立、卧姿势,有无咳嗽、气喘、呻吟或独立一隅等 现象。 2 3 1、看 2、听 3、摸 4、检 左侧中部,向左拉开切口,右手持刀,从放血口向深部下方纵切,直至喉头软骨和下颌前端;然后在左右下颌角内侧向下各作一平行切口,从切口的深部即可找到颌下淋巴结。主要检验猪的咽性炭疽、结核和化脓。第二步检验咬肌,这一过程与胴体检验同步进行。先检查口、鼻、齿龈部位有无口蹄疫或水泡病病变;然后检验人员左手持钩固定猪头,右手持刀,从左右下颌角外侧沿着与咬肌纤维垂直的方向分别平行切开两侧咬肌。 主要检查有无囊尾蚴,然后检查咽喉粘膜,会厌软骨和扁桃体。 图3-2猪颌淋巴结剖检术式图图3-3猪咬肌剖检术式图 1.咽喉头隆起 2.下颌骨角 3.颌下腺 4.颌下淋巴结 二、皮肤检验 皮肤检查常在宰前就已进行,宰后则对屠畜胴体作进一步检验。主要检验全身皮肤的完整性和

颜色的变化,观察耳根、四肢内外侧、胸腹部、背部和臀部等处有无充血、出血,有无丘疹、痘疮和黄染等病变。 当发现有疑似传染病屠畜时,应立即给胴体打上标记,不得解体。皮肤检查对于检出和控制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等疾病有着重要价值。同时应注意检验蹄部,观察蹄冠、蹄趾间无水泡溃皮等。 三、内脏检验 1、心、肝、肺检验 (1)心脏检验 察看外菜,剪开心包摸,检查心包膜有无炎症,心包液的数量、颜色、气味等有无变化。检查心脏的大小,质地,心外膜有无炎性渗出、创伤,心肌肉有无寄生虫等;然后,在左侧纵沟的左、右各1㎝处平行纵剖心脏,打开左右房室,检查心内膜有无溃疡、心内膜炎;乳头肌、腱孛有无病变,尤其应注意检查心瓣膛有无增生、心肌内有无寄生虫。 (2 (3 2 质地、梗死。 1 2 (1 选中其中点向背脊移2指处,以刀尖刺入并垂直向下切开颈部组织,在切口上端深部即可见到颈浅背淋巴结。通过对其检查,主要是了解头部和胴体前半部被感染情况。 (2)腹股沟浅淋巴结(母体上又被称为乳房淋巴结) 胴体侧挂,位于最后一乳头的偏上方约1—3㎝皮下脂肪层中部,检验人员用钩钩挂最后乳头稍上方皮下组织向外侧拉开,在脂肪组织层正中切开,即可见到该淋巴结。通过对其的检查,主要了解胴体下腹壁、臂部及后肽等部被感染情况。 图3-4猪颈浅背侧淋巴结位置示意图图3-5猪腹股沟浅淋巴结剖检术式图 1.颈浅背侧淋巴结1.检验钩着钩处 2.剖检目的淋巴切口线2.腹股沟浅淋巴结 (3)髂内淋巴结和腹股沟深淋巴结 位于稳髂深动脉起始部前方,额外动脉处附近。胴体悬挂,在最腰椎处度一水平线,再以倒数第一、第二腰椎之间为起点作一直线,两线以45°角相交,在夹角处沿直线切开脂肪层,髂外动脉,

猪丹毒的鉴别诊断与防治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99158787.html, 猪丹毒的鉴别诊断与防治措施 作者:王桂花 来源:《现代畜牧科技》2015年第06期 摘要:猪丹毒病可以通过流行病学研究、临床症状分析、解剖等措施来进行诊断,该病发生季节性较为明显,临床上分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类。剖检时,急性期猪表皮有弥漫性充血,慢性期猪关节部位的病变明显。通过对猪丹毒病的皮肤表现和肢体、关节特点来和猪瘟、猪肺疫、败血性猪链球菌病和猪流感进行区分鉴别,提供针对性的防治工作,青霉素对该疾病的治疗效果比较理想。 关键词:猪丹毒;鉴别诊断;防治 1 流行情况 约有1/3~1/2健康猪的扁桃体和淋巴样组织内含有猪丹毒杆菌,该病变可以经过排泄物、分泌物进行传播。猪丹毒病的发病季节性明显,7~9月份是高发季节,集中于夏秋两季,如 果该地区属于常年气温稳定,无较大变化,那么猪丹毒病的发病不表现出季节性。猪丹毒病的病原体是红斑丹毒丝菌,也叫做猪丹毒杆菌,属于革兰氏染色阳性菌。 2 临床症状 猪丹毒病的临床潜伏期是3~7天。急性期发病的猪发病快速,部分猪在无症状情况下就会死亡。通常猪发病后,运动减少,呕吐,体温超过42℃,如果病猪能够存活,在1周内体 温会逐渐下降,恢复正常,眼结膜充血,存在便秘、腹泻等症状。发病2天内会出现指压褪色的红斑,一般3天内就会死亡,死亡率极高,超过了80%。 亚急性症状的猪会有食欲不振、精神萎靡、行动迟缓,3天左右会在胸颈部和四肢出现疹块,颜色由红逐渐变黑,形状各异。疹块会突出,形成界限,一般2周内都能够恢复。 慢性是急性和亚急性症状的归转。病猪有心内膜炎、关节炎、皮肤坏死等表现,皮肤坏死表明亚急性猪丹毒的一种归转,耳、尾、背会出现大面积的坏死症状,形成干性坏疽,存在脓性物,新生的皮肤颜色比较浅。 3 剖检变化 急性期病死的猪表皮会有弥漫性出血,在口鼻、耳、腹、大腿等部位表现的更加严重;内脏存在充血和水肿的情况,心外膜存在斑点性出血,可在胃、十二指肠、空肠黏膜等部位发现出血点。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猪屠宰加工过程中产品品质检验的程序、方法及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生猪屠宰加工厂过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9959.1—1998 带皮鲜、冻片猪肉 GB/T 9959.2—1998 无皮鲜、冻片猪肉 GB/T 9959.1—1998 生猪屠宰操作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产品 product 生猪屠宰后的胴体、头、蹄、尾、皮张和内脏。 3.2 品质 quality 生猪产品的卫生、质量和感官性状 4 宰前检验及处理 宰前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待宰检验和送宰检验 4.1 验收检验 4.1.1 活猪进屠宰厂或场后,在卸车或船前检验人员要先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或装船。 4.1.2 卸车或船后,检验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健康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及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4.1.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2待宰检验 4.2.1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查有无病猪漏检。 4.2.2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 GB/T 17236执行。 4.3 送宰检验 4.3.1生猪在送宰前,检验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幸前检验合格证明》,注明货主和头数,车间凭证屠宰。 4.3.2 检查生猪宰前的体表处理,是否按GB/T 17236执行。 4.3.3 检查送宰猪通过屠宰通道时,是否按GB/T 17236执行。 4.4 急宰猪处理 4.4.1送急宰间的猪要及时进行屠宰检验,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以确诊的病猪时,要及时向检验负责人汇报并进行会诊。 4.4.2 死猪不得冷宰食用,要直接送往不可食用肉处理间进行处理。

(完整版)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1.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烫毛→刨毛→修刮→胴体提升→燎毛→刷白清洗拍打→修耳道→封直肠(刁圈)→切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预摘头→劈半→胴体和内脏的同步检验→去尾→去头→去前蹄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去后蹄→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冲淋→排酸(0-4℃)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速冻或保鲜→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剥皮猪屠宰加工工艺流程 健康猪进待宰圈→停食饮水静养12-24小时→宰前淋浴→瞬间击晕→拴腿提升→刺杀→沥血(沥血时间:5min)→毛猪屠体的清洗→ 去头→卸猪入预剥工位→去前后蹄和尾→预剥皮→机械剥皮→ ↓↓↓ 头蹄尾进头蹄尾加工间加工处理皮张入猪皮暂存间 →胴体提升→胴体修割→封直肠(刁圈)→去生殖器→剖腹折胸骨 →取白内脏(白内脏放在白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托盘内待检验) ↓ 合格的白内脏进入白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 胃容物通过风送系统输送到车间外约50米处的废弃物暂存间 →旋毛虫检验→预摘红内脏→取红内脏(红内脏挂在红内脏检疫输送机的挂钩上待检验)↓ 合格的红内脏进入红内脏加工间内处理 →劈半→胴体、红白内脏同步检验→去板油→白条修割→白条称重 ↓ 不合格的胴体、红白内脏拉出屠宰车间高温处理 →白条冲淋→排酸(0-4℃)→分三段→分割部位肉→称重包装装盘 ↓↓ 鲜肉销售冷却肉销售 →脱盘装箱→冷藏→分割肉销售 2 生猪屠宰加工工艺 1.待宰圈管理 (1)、活猪进屠宰厂的待宰圈在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合格证明,并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后准予卸车。 (2)、卸车后,检疫人员必须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的结果进行分圈、编号,合格健康的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病猪和伤残猪送急宰间处理。 (3)、对检出的可疑病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待宰的生猪送宰前应停食静养12-24小时,以便消除运输途中的疲劳,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完整

生猪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猪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猪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猪丹毒、猪肺疫、猪副伤寒、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丝虫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临床检查检查生猪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结果处理 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 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

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受理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屠宰前2 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生猪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 部分实施检查。 6.2结果处理 6.2.1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发现有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2发现有猪丹毒、猪肺疫、猪Ⅱ型链球菌病、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猪副伤寒等疫病症状的,患病猪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同群猪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 )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3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 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须由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承担。 6.2.2.4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的,隔离观察,确认无异常的,准予屠宰;隔离期间出现异常的,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6.2.2.5确认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 6.3 监督场(厂、点)方对处理患病生猪的待宰圈、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 7.同步检疫 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等统一编号进行检疫。

猪丹毒的预防及治疗方法

猪丹毒的预防及治疗方法 ?点击次数:701 ?日期:2013-10-25 11:17 ?编辑:admin ?来源:华夏养猪网 ?评论 猪丹毒是猪丹毒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多呈地方性流行和散发,不同年龄的猪均可发生,但多见于3-12月龄猪,病程2-4天,大猪病死率40%-90%,往往损失严重,目前集约化养猪场比较少见,但仍有发生。 一、病原简介 猪丹毒杆菌属于革兰氏阳性菌,可分为三种类型:即S型(多是急性型)、R型(慢性或老龄培养物)和I型(中间型)。本菌对自然环境的抵抗力较强,一般的消毒药就能杀死。 本菌的耐酸性较强,猪胃内的酸度不能杀死它,因此可经胃进入肠道,引起发病。 二、主要症状 1、急性型:以突然爆发、急性经过和高死亡率为特征,个别猪只不表现任何症状即突 然死亡。病猪主要表现有:高烧不退,精神不振、不食或呕吐、结膜充血、粪便干硬且附有粘液,有的后期腹泻。发病1-2天后,皮肤上出现红斑,其大小和形状不一,以耳、颈、背、腿外侧较多见; 2、亚急性型:其主要特征是皮肤疹块。病初食欲减退、精神不振、不愿走动,体温41℃ 以上,在胸、腹、背、肩及四肢外侧出现界线分明的大小不等的红色疹块,压之褪色,逐渐转成紫红色以后结痂似龟壳样,俗称“鬼打印”或“火打印”。 3、慢性型:以慢性疣状心内膜炎及皮肤坏死与多发性非化脓性关节炎为主要特征,病 猪食欲无明显变化、体温正常、全身衰弱、生长发育不良。其特征是背部、肩部、耳朵、蹄部和尾部形成局灶性坏死病变,主要表现为局部皮肤肿胀、隆起、坏死、结痂或形成黑色干硬的皮革样病灶。 三、防控措施

(一)预防 1、疫苗接种:在高发区域及高发季节时,在肉猪断奶后接种猪丹毒弱毒冻干苗或灭活苗,间隔一个月再接种一次。 2、加强饮水消毒和管理,防止病从口入,特别是使用自然水和浅表水的养殖户,以及喀斯特地貌的区域也要注意水源的消毒,包括冲栏用水。 3、注意饲料的清洁和卫生,确保饲料无丹毒污染,平时尽量不用湿料。 4、加强舍内卫生的清理,减少冲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避免出现高温高湿。 5、加强猪舍周边杂草及杂物的清理以及消毒,做好灭蝇灭蚊工作,减少吸血昆虫的传播。 6、注意病猪和病死猪的处理,防止传播病原。 7、高危地区适当增加青霉素类药物的保健。 8、提高警惕,平时仔细巡栏,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9、对猪场的种猪或养户中大猪突然出现发烧、减料等症状的,可直接肌注青霉素400万单位/头做治疗性诊断。 (二)治疗 本病首选治疗药物为青霉素,药效快。如果发病猪为急性型,应采用短效青霉素大剂量注射,400-600万单位/头(即3-4支/头),每日注射两次,持续四天。如非急性发病,可采用注射长效青霉素,两天一次,连续三次,猪群可全群用0.1%-0.12%阿莫西林饮水或拌料。四环素对本病也有一定的效果,0.05%的剂量拌料可用于预防保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