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管理办法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管理,规范操作,防范和化解支付风险,保障存款人及银行资金安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有关制度办法及有关规定等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人行关于支付密码方面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第三条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支付密码系统),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密码委员会办公室(现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局,下同)有关技术规范与业务标准,依托自身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建设,用于对存款人身份及支付信息进行核验,控制结算账户支付操作的支付安全保障系统。

第四条电子支付密码系统核验设备及软件,由省联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标准确定。

第五条电子支付密码是指存款人在签发票据和结算凭证时,通过支付密码器采集票据.结算凭证上的重要信息及数据进行加密运算,生成的一个唯一的包含存款人身份信息和支付信息的密码数据。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各行社营业机构开立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推广初期开立基本账户和自身有需求的客户第六条支付密码器是存款人用于采集支付凭证信息编制电子支付密码的工具。

第七条电子支付密码系统实行统一管理省联社负责,分级实施行社负责本行社该项业务的推广及与当地人行沟通,各司其职.安全规范的原则。

统一管理,省联社统一负责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设计.建设及推广应用,统一负责电子支付密码的核验.业务管理与系统运行维护。

分级实施,省联社负责组织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实施及相关事项的处理.相关参数的设置.维护;行社负责本行(社)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推广应用.业务管理,并负责与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相关事项的协调。

各司其职,各级会计结算.科技部门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管理。会计结算部门负责营业机构的业务培训.指导及电子支付密码业务的管理.监督;科技部门负责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安全规范,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业务操作与系统控制严密.规范。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与规范,业务操作与系统管理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及省联社有关制度规定。

第八条处理电子支付密码业务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营业机构应将其纳入会计档案管理,与存款人开销户资料一并妥善保管。

第九条使用电子支付密码的结算账户,电子支付密码经确认后,支付指令可确保真实,并实时处理。原印鉴仍需加盖第二章基本概念

第条密码器的发行。存款人申购密码器时,营业机构通过联机方式,将空白支付密码器编号登记到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然后将产生的解锁密钥写入空白支付密码器,并登记表外账务。比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第一条密码器的注册。当存款人要求使用非本系统发行的支付密码器时,营业机构在电子支付密码系统中登记密码器编号。

第二条密码器的停用。营业机构根据存款人要求,将已在本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登记过的支付密码器置为停止使用状态。支付密码器停用期间编制的支付密码,将不能核验。

第三条密码器的启用。营业机构根据存款人要求,将停用未超过30天的支付密码器,状态重新置为正常。支付密码器启用后可正常使用。

第四条密码器的注销。营业机构根据存款人要求,将已在本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登记过的支付密码器置为注销状态。注销后该支付密码器不能重新启用,同时,该密码器在本系统将不能再使用。

第五条解锁密钥。当支付密码器主管密码遗忘或连续输入错误造成机具被锁定时,由该支付密码器中所加载账号的任意开户行,对此支付密码器进行解除锁定的密钥。

第六条密码器解锁。营业机构根据存款人要求,用解锁密钥将支付密码器主管密码重新置为初始状态,并解除密码器的锁定。

第七条账户密钥。电子支付密码系统根据账号和密码器编号等信息生成的,用于生成支付密码的密钥。

第八条签名密码器。同一账号增发支付密码器时,用于对新增支付密码器进行授权的密码器。系统默认第一次加载账号的支付密码器为签名密码器。一户多机时,存款人可要求指定该账号下某支付密码器为签名密码器。一个账户只允许有一个签名密码器。

第三章支付密码器管理

第九条空白支付密码器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营业机构应严格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及系统处理要求,逐个销号使用。

第二条支付密码器的发行.账户加载.密钥更换.停用.启用.解锁以及账户的增加.减少或变更等管理类操作,必须联机进行,并确保支付密码器与业务终端通讯正常。

第二一条存款人申请本办法第二条所述支付密码器的各项管理类操作,应向开户行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并按开户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二条营业机构办理本办法第二条所述支付密码器的各项管理类操作前,必须确认存款人的合法身份,核对正确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授权管理规定。

第二三条存款人领购支付密码器时,应向其开户行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开户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支付密码器发行手续。

第二四条存款人支付密码器丢失.损坏,应出具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向密码器中加载账户的任一开户行申请停用或注销。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经办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密码器停用或注销手续。

密码器的停用或注销即时生效。

第二五条支付密码器在停用期间,营业机构不得对该支付密码器进行除启用.注销.删除账号及解锁外的其他操作。支付密码

器停用后30天内存款人不办理启用手续的,系统自动将该支付密码器注销。

第二六条支付密码器注销后,营业机构不得进行对该支付密码器进行除删除账号外的任何操作。营业机构应提醒客户慎用。

第二七条停用未超过30天的支付密码器重新使用的,存款人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向原停用行申请启用。原申请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支付密码器启用手续。

第二八条停用或注销的支付密码器,停用或注销日前该支付密码器签发的支票在其有效期内有效;从停用或注销之日起,该支付密码器签发的全部凭证一律无效。

第二九条支付密码器账户密钥更改,存款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向该账户开户行申请变更。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开户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密码器账户密钥变更手续。

从密钥更换日起,用原密钥签发的支票在其有效期内核验;用原密钥签发的除支票以外的其它凭证一律无效。

第三条存款人遗忘支付密码器最高级别口令或支付密码器被锁后,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向该支付密码器中加载账户的任一开户行申请解锁。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开户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支付密码器解锁手续。

第三一条支付密码器中增加.减少或更换账户时,存款人可以向该账户开户行提交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开户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二条支付密码器发生故障时,存款人应向其领购银行提出更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经办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收回“故障机”,并对该密码器做注销处理。

经办行对更换的新的支付密码器做发行处理。更换前签发的票据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第三三条收回的“故障机”营业机构应妥善保管。“故障机”的处理由行社与支付密码器厂家联系解决。

第三四条存款人办理销户,还必须申请将该账户在所有已加载的支付密码器中删除。

第四章业务处理

第三五条电子支付密码的使用范围为支票.银行汇票申请书.本票申请书.汇兑凭证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支付凭证。

第三六条凡在级营业机构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均可申请使用电子支付密码。

第三七条存款人申请使用电子支付密码时,须与营业机构签订《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协议书》(见附件2),约定采用电子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票据金额的依据,承诺以电子支付密码作为必要支付依据并承担票据责任。

第三八条存款人申请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后,在将票据或结算凭证提交银行前,除必须按照《票据法》的规定签章外,还必须将支付密码填写在票据或结算凭证的指定位置,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款项的依据。

第三九条电子支付密码应用碳素墨水或墨汁书写,不得涂改。支付密码填写涂改的不予受理

第四条存款人使用电子支付密码后,在签发票据和规定的结算凭证时,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只有签章无支付密码,或只有支付密码无签章的,营业机构均不予受理。

第四一条存款人签发支付密码正确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但签章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营业机构不予受理。

第四二条出票人签发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营业机构应予退票,并按退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屡次签发错误支付密码支票的,营业机构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第四三条营业机构受理使用支付密码的票据或结算凭证时,除按原规定审查有关要素及票据本身真伪外,在提交支付指令时

还必须输入电子支付密码及票据或结算凭证的签发日期,在电子

支付密码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支付。新版票据号码16位,支付密码器系统中输入后8位。

第四四条行社应加强对存款人使用电子支付密码的宣传辅导人行为防范结算风险,统一推广,督促和引导其正确使用电子支

付密码。

第四五条行社要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权限管理规定,业务主管和业务经办的具体权限为:

(一)业务主管1.密码器发行;2.注册柜员;3.注销柜员;4.对用户信息.密码器信息.客户账号信息.日志等进行查询。

(二)业务经办1.密码器停用;2.密码器启用;3.密码器解锁;4.密码器注销;5.密码器账号增加6.密码器账号删除7.密码器同账号增发8.更换账号密钥9.对用户信息.密码器信息.客户账号信息.日志等进行查询。

第五章中心管理

第四六条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中心管理,主要是指在省联社科技中心进行对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相关设置.维护和管理,从而确保电子支付密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

第四七条省联社科技中心负责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负责电子支付密码系统密钥设置.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的重启与关闭等。

第四八条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系统管理人员的具体操作权限为:

(一)修改自身密码;

(二)启动.关闭支付密码系统服务程序;

(三)更新密钥;

(四)系统设置。

第六章附则

第四九条本办法由省联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各行社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但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第五条本办法自印发自日起执行。

供货.款项结算问题:代销方式,供应商先发货,行社发售后与供应商结算,供应商支付的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记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其他子项”。

大家新年好,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晚年!新年初始,省联社财务会计处就组织了这次培训,标志着支付密码系统上线已提上日

常。现在我对今天的培训做个小结,讲的不到之处,请饶经理补充:

1.明确目标,积极准备,认真做好支付密码系统的推广.宣传.和解释工作:因该系统的推广是在全省商业银行间同时进行的,

不论是从发展中间业务收入角度,还是稳住客户资源角度,我们

都应该积极响应。而推广的前提是我们自已要对业务很熟悉,知

晓其利弊,比如安全性和授权限制等。才能进行宣传。凭证和收

费标准省联社会有相关规定。联社将会拿出具体的推广方案和培

训方案。

2. 新凭证启用

3. 中午在中桥就餐。

行社组织柜面人员培训,如何使用.维护密码器及其功能。掌握操作要点,业务处理内部控制的管理。各行社结合省联社下发

的管理办法细化流程,明确责任,建立指导督促检察机制,及时

发现推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培训班标志系统正式启动,进入重

点推广阶段(2月1日-6月30日),确定开立基本账户的重

点,新开基本账户100%推广,陈量客户30%,7月4日前上报总结材料报办事处。

7月1日-12月31日,普及推广阶段:新开基本账户95%,陈量客户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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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铁路局安全信息监督 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运用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切实强化安全监督检查、现场作业控制、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安全责任制落实,促进管理规范化、检查整治常态化、现场作业标准化建设(简称“三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托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构建的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具有检查量化任务下达、检查信息管理、问题管理、安全考核、安全谈心、统计分析等功能,能广泛应用到局、站段、车间(班组),实现安全信息共享。 第三条路局机关有关部门、各运输站段、非运输企业、运输辅助单位、建设指挥部(包括局管合资铁路公司)、铁路办事处均应充分应用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三化”建设,促进安全持续稳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安监室牵头负责系统建设、运用管理和基础数据维护,协调科研所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指导督促各系统用

好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安全分析、考核,及时加强全局安全风险预警提示,促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和安全风险控制。 第五条科研所负责信息系统的具体建设、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升级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满足运用需要;信息技术所负责系统主机、存储、网络、机房等计算机设备购置、更新、维护工作。 第六条业务处室负责本系统信息系统运用、管理和本部门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干部履职尽责,及时分析本系统“三性”问题,组织抓好问题整改,促进系统安全稳定,切实深化“三化”建设。 第七条站段单位负责信息系统在本单位的运用、管理和有关基础数据维护,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安全分析、考核功能,强化现场控制、问题考核追究,深入分析突出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阻断风险发展,切实解决具体问题及背后的管理根源,促进“三化”建设落到实处。 第八条人事、监察、宣传、教育、总工、劳卫等综合部门应运用信息系统,加强对各系统、各单位干部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管理、岗位准入等指导,切实强化安全保障。 第三章安全检查管理

电子支付与安全

电子支付与安全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练习: 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具体表现之一是:作为国际间的购买手段,用于购 买外国商品。对 狭义货币:指流通中的现钞和存款货币。对 金属货币向信用货币形式转化是货币的形式演变三个阶段之一。 对 确定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是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之一。对 贵金属充当交易媒介。这种支付制度存在缺陷:货币重量过大,导致运 输困难,资源数量有限,不能适应商品交易大规模的发展. 对 广义货币:除现钞外,还包括非现金形式的货币对 支票制度也有缺陷:一是运送支票需要时间,特别是异地付款需要比同 地付款更长的时间。支票存入银行也不能在当日进行支付,往往需要几 个工作日之后才能使用这笔存款。二是处理支票的费用较高。对 铸币的质量不断下降,重量减轻,成色下降是货币制度的形成原因之 一。对 “创造发明说”“保存财富说”是中国古代提出的。错 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具体表现之一是: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由一国转 移到另一国。对 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具体表现之一是:国际市场上的支付手段,用于平 衡国际收支差额。对

确定本位币和辅币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是货币制度的构成要素之一。对 随着电子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支付制度正朝着电子化方向发展。 电子货币充当主要的媒介,社会正朝着无现金社会迈进。对 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的媒介是货币的()职能流通手段 货币的形式演变大致分为()阶段。货币的现在与未来——电子货币 第一代ETF/POS系统既可用借记卡,也可用信用卡。错 支付清算系统一般由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组织建设、运营和管理,各家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共同参加。对 支付服务系统包括公司业务系统。对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应用系统中,HVPS指的是小额批量支付系统。错 金融支付系统是金融业生存、发展、参与竞争的重要基础。对 支付清算系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错 POS系统结账清算处理功能是指:用借记卡交易时,从持卡人账户扣除消费额,并以联机方式或批处埋方式将账款转入特约商店账户中去。错POS系统授权处理功能有联机处理和脱机处理两种方式。对 ATM终端的种类包括大堂式、穿墙式、室外方式。对

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和密钥管理

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和密钥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网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管理内容和工作要求,以及信息系统口令、密码和密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信息网络、应用系统及设备和用户所有层次的口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99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273号令商用密钥管理条例 1998国家保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2000国家保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2003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06公司信息网防病毒运行统计管理规范(试行) 2006公司信息网用户行为规范(试行) 3术语与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是用系统思想建立起来的,以电子计算机为基本信息处理手段,以现代通讯设备为基本传输工具,且能为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的人机系统。即,信息系统是一个由人和计算机等组成的,能进行管理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 3.2 密钥 密钥是一组信息编码,它参与密码的“运算”,并对密码的“运算”起特定的控制作用。密钥是密码技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密码系统中,密钥的生成、使用和管理至关重要。密钥通常是需要严格保护的,密钥的失控将导致密码系统失效。 4职责 4.1信息中心职责 4.1.2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网系统的服务器、网络设备的口令、密码和密钥的设置和保管,指导相关部门设置应用系统的口令、密码和密钥;指导各用户设置开机口令。 4.2信息中心各专职职责 4.1.3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保管网络设备及相关安全防护设备(系统)的账号、口令的设置和更改。 4.1.4主机管理员负责主机、数据库系统的账号、口令的设置和更改。 4.1.5应用系统管理员负责应用系统的账号、口令的设置和更改。 4.1.6网络信息安全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检查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参加信息网系统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信息网安全事故上报及督促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以及网络系统各类分析、统计报告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主机与网络设备(含安全防护系统)口令、密码管理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 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信息 账 户、密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避免 信息系统权限的滥用以及机密信息的泄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上所使用的全部操作系统、应 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OA系统、HR系统、NC系统、ERP系统等)以及各类网 络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所有人员。 3.名词解释: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特指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类用于系统身份识 别的账户及密码。 4.职责: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 总部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制定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初始化生成。

总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其他部门及全体员工: 负责员工个人的系统帐户、密码的使用及管理,并对该帐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5. 管理制度: 帐户、密码的管理: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制定并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密码管理制度、策略及具体落实。 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分为管理员账户、密码以及普通用户账户、密码两类。总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账户的命名、建立、分发以及初始密码的设置;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复核。 总部信息管理中心授权各分公司、事业部系统部负责辖区内信息系统账户命名、建立以及分发工作,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总部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进行不定期审计。 账户、密码的使用及维护: 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的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与分发,并授权相应的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与维护,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制度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系统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的使用范围授权严格受限,所有系统中必须开启超级用户的使用日志审计功能。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规定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承担有关监督 管理工作。 第三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第四条 采用密码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系统(以下 称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使用商用密码。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应当由具有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资质的单位承建。 第五条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所需密钥服务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规划的密钥管理系统提供。 第七条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应当在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建设完成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三)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安全性审查相关技术材料,包括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安全性设计报告、安全管理策略和规范报告、用户手册和测试说明; (四)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测试相关技术材料; (五)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物理环境符合电磁屏蔽、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密码管理局。 第九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组织对电子认证服务系统进行安全性审查和互联互通测试,并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安全性审查和互联互通测试所需时间书面通知申请人。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安全性审查和互联互通测试的,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发给《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并予以公布;未通过安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信息处理设施,防止资产遭受未授权泄露、修改、移动或销毁,以及因操作原因造成的业务活动中断。 2 适用范围 需要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访问、操作及维护信息处理设施的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移动介质:是指存储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刻录设备等。 4 职责和权限 公司所有员工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使用本公司的信息处理设施均因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5 相关活动 5.1 信息系统操作原则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各种信息处理设施的有关使用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信息系统,已授权用户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信息系统,不得使用其他员工的权限操作系统,更不得恶意使用系统。 对信息系统设施和系统的变更、维护都应有明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 5.2 设备管理 各部门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消耗材料均由DXC一配备和管理。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到公司外使用,如确实需要,须经公司领导层同意并明确归还日期后方能借出,归还时要重新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将按购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为保证每台计算机的完整性,各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挪换计算机内、外部配件,计算机更换部件须经DXC同意。

使用中出现技术性故障,应及时分析,对于人为操作不当或非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问题由DXC技术人员协助排除;对于硬件本身或非人为因素所造成大型故障由技术人员报DXC 给予解决。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DXC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保管。 计算机机房必须配置防火、防雷电、火险报警及空调等设施。并对性能进行经常性检测,建立相关的应急措施。 对与计算机应用有关电源接口、通讯接口等设备由DXC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5.3 使用管理 操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ID和口令登录系统,保持桌面清洁和离开锁屏等良好习惯。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 重要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输入到信息系统的数据是正确恰当的,同时,对使用添加、修改和删除等对数据的更改要设置权限;对输出的数据也要验证,确保是正确、完整的。 5.4 安全管理 计算机一些内部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不得保存与工作有关的机密性的文件与资料。 涉及工作秘密的文字材料或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网络管理人员要控制诊断和配置端口的物理和逻辑访问,一般情况下这些端口应设置为禁用或取消。 5.5 移动介质管理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移动介质。若需要使用,仅限使用公司配发的移动介质。严禁将私人的移动介质带入公司使用。 移动介质由DXC统一编号,建立“移动介质配发使用登记表”。一般情况下移动介质不允许存储机密级信息,存储有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严禁带出办公场所。确应工作需要,需将存储由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 (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 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关公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在系统开发过程中,应当按照不同业务的控制要求,通过信息系统中的权限管理功能控制用户的操作权限,避免将不相容职责的处理权限授予同一用户。 应当针对不同数据的输入方式,考虑对进入系统数据的检查和校验功能。对于必需的后台操作,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流程制度,对操作情况进行监控或者审计。 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设置操作日志功能,确保操作的可审计性。对异常的或者违背内部控制要求的操作,应当设计系统自动报告并设置跟踪处理机制。 第八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组织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与各科(所)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督促开发单位或开发人员按照建设方案、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编程工作。 第九条统计中心应根据配备的硬件设备和系统软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相应的硬件厂家或软件开发商的技术人员入场安装调试。对于关键的软硬件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记录整个安装调试过程;在完成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后,应注意做好有关文档的验收及归档保存工作。 第十条信息系统上线前,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等保定级,没有定级的信息系统不能正式上线。另外,信息统计中心都应当切实做好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包括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等,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转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

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分析

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分析 一、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活动。电子商务有巨大的市场与无限的商机,蕴含着现实的和潜在的丰厚商业利润。狭义的电子商务也称作电子交易,主要利用web提供的通信手段在网上进行的交易活动,也通过In ternet买卖商品和服务。广义的电子商务还包括企业内部的商务活动以及企业间的商务活动,它不仅仅是硬件和软件的组合,还是买家、卖家、厂家和合作伙伴在 In ternet、Intranet和Extra net上利用互联网技术与现有的系统结合起来开展业务的综合系统。 二、电子支付的基本概念 电子支付,是指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通过信息网络,使用安全的信息传输手段,采用数字化方式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相比,电子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电子支付是采用先进的技术通过数字流转来完成信息传输的,其各种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数字化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的;而传统的支付方式则是通过现金的流 转、票据的转让及银行的汇兑等实体是流转来完成款项支付的。 电子支付的工作环境是基于一个开放的系统平台(即因特网)之中;而传统支付则是在较为封闭的系统中运作。 电子支付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如因特网、Extra net ;而传统支付使 用的则是传统的通信媒介。电子支付对软、硬件设施的要求很高,一般要求有联网的微机、相关的软件及其它一些配套设施;而传统支付则没有这么高的要求。 电子支付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用户只要拥有一台上网的PC 机,便可足不出户,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整个支付过程。支付费用仅相当于传统支付的几十分之一,甚至几百分之一。 三、电子商务的电子支付安全要求 目前电子商务工程正在全国迅速发展。实现电子商务的关键是要保证商务活动过程中系统的安全性,即应保证在基于In ternet的电子交易转变的过程中与传统交易的方式一样安全可靠。从安全和信任的角度来看,传统的买卖双方是面对面的,因此较容易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和建立起信任关系。但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买卖双方是通过网络来联系,由于距离的限制,因而建立交易双方的安全和信任关系相当困难。电子商务交易双方(销售者和消费者)都面临安全威胁。电子商务的电子支付安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定

信 息系统密码管 理规定 为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保密工作,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保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业务数据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和用户 越权访问,防止公司重要信息的丢失、泄漏和破坏,建立科学、规 范的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员密码; 应用系统服务器、数据库、网络系统,自身包含有完整的多级权限 管理体系。这些系统的最高权限分配的其他权限的密码,也需遵守 本规定; 密码必须包含字母(a-z,A-Z ))数字(0-9 )、特殊字符(!@#$%八& 中 的两种;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系统密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公司所有业务系统普通用户密码(包括 NG 即时通讯、上网行为、邮 箱、视频会议等业务登录密码) 2. 公司所有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员和系统运维管理员密码(包括业务系统、 网站系统、邮箱系统、安全审计系统、备份系统、虚拟化系统、防病毒 安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存储系统等后台管理密码) 3. 应用服务器管理密码(包括运行业务系统服务器、网站服务器、邮件服 务器、安全审计系统服务器、备份系统服务器、虚拟化系统服务器、防 病毒安全系统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登录密码) 4.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密码; 5. 其他网络应用及网络系统(路由器、交换机、上网行为、 VPN 等)管理 第三条 第四条 公司业务系统普通用户的密码设置规范要求如下: 1. 密码长度不得低于6位; 2.

3.密码必须6个月更换一次,并且新密码不得与原密码相同; 第五条对以下密码: 1. 司所有业务系统权限管理员和系统运维管理员密码; 2. 应用服务器管理密码; 3. 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密码; 4. 其他网络应用及网络系统管理员密码; 其设置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密码不得低于8位; 2.密码必须包含大小写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 3.密码必须每3个月更换一次,并且新密码不得与原密码相同; 第六条信息系统密码设置规范的系统控制: 1.应用系统应控制密码的有效期,通过设置,强行要求用户定期进行密码 修改,减少密码被盗用的可能性; 2.用户密码唱的和编码规则限制。强行要求用户密码符合长度和复杂性要 求; 3.系统控制第一次登陆后必须马上更改初始密码; 4.设置用户密码输入错误次数。再密码错误输入三次后,系统锁定登录用 户。用火狐必须通知信息化部门解除锁定。 第七条公司引进、购买或者自主幵发的所有业务系统,均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要求,完善密码管理功能模块。 第八条所有业务系统各类用户可自行修改密码。密码应妥善保管,不得公幵或告知他人。如果遗忘,应及时联系信息化相关管理人员重新设 置。 第九条信息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管理员、系统数据库管理员和公司网络服务器管理员密码应由不同人员分别掌控。

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密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密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本单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三、管理规定 1、本单位计算机登陆帐号、密码管理工作由技术部负责。 2、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帐号、密码,是指登陆各应用系统、网络设备等各类 计算机软件、硬件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3、所有人必须提高安全认识,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留,不得泄漏或转 借他人使用,不得借用他人帐号;不得利用帐号、密码从事破坏计算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活动。 4、各类帐号的密码设置使用如下规则: 、密码字应超过8个字符; 、密码字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重要帐号不要使用仅由字母或者数字组成的口令字; 、避免使用姓名、生日以及其他常用的密码; 5、对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密码需部门负责人在场时 由系统管理员记录封存,由技术部负责保存。

6、技术部有权力检查封存密码的有效性。检查时须由部门负责人启封,并由系统管理员登陆验证。 7、密码及口令要定期更换(视网络具体情况),口令更换周期不得长于三个月,更换后系统管理员要销毁原记录,将新密码或口令记录封存。 8、如发现密码及口令有泄密现象,系统管理员要立刻报告技术部负责人,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记录,需接到上级批示后再更换密码和口令。 9、遇到安全问题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及时解决。 10、任何人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密码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11、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12、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给予行政处分;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集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确保信息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稳定、安全的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所属各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包含各类软件系统、即时通讯软件等,包含现有正在使用及将来预计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 第四条系统帐号管理 系统帐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至具体责任人。 1、各信息系统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遵守《集团信息人员保密管理规定》、《集团关键信息系统平台帐号集中管理办法(A)》。 2、账号开通:信息系统用户实行一人一帐号,各应用系统账号开通由使用人员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按流程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如使用者为决策层成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下同。 3、权限增加:各应用系统操作权限的增加须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应用系统管理员予以开通。 4、岗位调整:人员岗位调整后,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撤销该账号原有权限。财务、审计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其它岗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通知撤销工作。 5、账号关闭:人员离职前,原岗位直接上级领导要通知应用系统管理员,关闭离职人员的账号,注销其权限。 第五条如果系统需要登记完整的用户个人信息,使用人员要及时、完整地登记、更新个人信息,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账号为公用账号,需要登记该账号的使用人员范围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系统使用人须认真学习与遵守系统的操作手册,严格按照系统运行要求及时处理业务并录入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如有不明事项应当咨询系统管理员。 第七条如果其人员需要使用易遨或商海导航等业务系统,人资和信息部门要严格控制权限。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规定

信息 账 户、密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管理,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避免 信息系统权限的滥用以及机密信息的泄漏,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上所使用的全部操作系统、 应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系统、OA系统、HR系统、NC系统、ERP系统等)以及各类网 络设备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2.2发布范围:国美电器总部各中心、各大区所有人员。 3.名词解释: 3.1 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特指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信息系统中所使用的各类用于系统身份 识别的账户及密码。 4.职责: 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 4.1总部信息中心负责规划和制定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管理的相关流程和制度。 4.2总部信息中心及分部IT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帐户、密码的初始化生成。

4.3总部信息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的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其他部门及全体员工: 4.4负责员工个人的系统帐户、密码的使用及管理,并对该帐户的所有行为负责。 5. 管理制度: 5.1帐户、密码的管理: 5.1.1 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负责制定并管理信息系统账户密码管理制度、策略及具体落实。 5.1.2 信息系统账户、密码分为管理员账户、密码以及普通用户账户、密码两类。总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账户的命名、建立、分发以及初始密码的设置;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复核。 5.1.3 总部信息管理中心授权各分公司、事业部系统部负责辖区内信息系统账户命名、建立以及分发工作,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总部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安全部将进行不定期审计。 5.2账户、密码的使用及维护: 5.2.1 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的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由信息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与分发,并授权相应的系统管理人员使用与维护,但必须遵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制度的要求,确保其安全性。 5.2.2 系统管理员账户(超级用户)的使用范围授权严格受限,所有系统中必须开启超级用户的使用日志审计功能。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信息系统密码管理办法

1.0目的 为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阻止黑客攻击或非法用户越权防问,防止敏感信息的丢失、泄漏或破坏,保证公司的利益。 2.0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应系统、网络设计以及网络终端的密码管理。 3.0定义 4.0职责 4.1 IT部:IT部负责本规范的制定和维护;IT负责本规范的执行与监督。 5.0规范内容 5.1每个系统管理员、维护人员或用户的帐号和密码必须是一一对应的。 5.2 密码最长期限:密码的有效期限根据系统特点在系统内设置,当密码的使用时间达到 或超过此期限时,系统会自动要求用户更改密码。用户应及时按提示更改密码,否则 系统会将用户账号锁定。 5.3强制密码历史:密码不应与原有密码相同,否则就失去了密码期限限制的作用。域用 户只有在更改过3次密码后,才能再次使用以前的密码,但不可使用IT部门交付的初 始密码 5.4 密码最小长度:密码最小长度为6位字符,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的密码长度至少 为8位字符。 5.5密码复杂性要求密码至少应包括以下四种字符中的3种:

5.5.1大写英文字符 5.5.2小写英文字符 5.5.3阿拉伯数字 5.5.4特殊符号(如!/$/#/%等) 5.6用户密码不能包含用户名称中的3个或3个以上字符。 5.7以下情况发生后,帐号将被锁定: 5.7.1连续五次输入错误的密码后; 5.7.2超过密码最长期限仍未更改密码; 5.7.3计算机黑客攻击。 当出现用户账号被锁定的提示时,用户应联系IT部处理。 5.8 每个密码所有者都应该确保密码不被他人所知,一旦密码被他人获得,应及时更改密 码或者通知IT部处理。 5.9Active Directory的Administrator用户必须在改名后,由风控组系统管理员保管, 各系统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使用各自的授权用户名。 6.0 相关表单 7.0附则 本办法由IT部拟定并负责解释,经EMT审批后下发实行。 8.0附件 无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2020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2020 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2020年) 为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避免操作权限失控,并防止一些用户利用取得的权限进行不正确的操作,特制定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操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严格的管理,并按照各用户的身份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我院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用户帐号: 登录信息系统需要有用户帐号,相当于身份标识,用户帐号采用人员工号的编排,规则如下: (1)采用员工工号编排。 工号以人事部按顺序规定往后编排提供信息科。 1.2密码: 为保护信息安全而对用户帐号进行验证的唯一口令。

1.3权限: 指在信息系统中某一用户的访问级别和权利,包括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所能访问的数据。 二、职责与分工 2.1职能部门: (1)权限所有部门:负责某一个模块的权限管理和该模块的数据安全; a.财务处负责财务收费系统和部分资产系统权限; b.护理部负责病区护士管理系统权限; c.医务部负责医生工作站管理系统的权限; (2)负责指定一个部门权限负责人(建议为科室负责人),对涉及本部门负责权限的新增,变更,注销进行签字审批; (3)本部门人员申请本部门负责权限,需要部门权限负责人签批,签批后由系统管理员设置; 2.2单位权限负责人 (1)负责签批部门间的权限的授予;

公司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的安全管理,提高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下属子公司的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不包括应用系统客户口令管理和用于保护文件共享等非登录计算机系统用户的口令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密码)是指在登录计算机系统过程中,用于验证用户身份的字符串,以下简称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 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主要为静态口令、动态口令等。 静态口令一般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有效,需要用户记忆保管的口令。 动态口令一般是指根据动态机制生成的、一次有效的口令。 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主要包括: 主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系统用户口令;前端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应用系统用户口令;桌面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 第四条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的安全管理遵照统一规范、重在意识、技术控制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持有人应保证口令的保密性,不应将口令记录在未妥善保管的笔记本以及其他纸质介质中(密码信封除外),严禁将口令放置在办公桌面或贴在计算机机箱、终端屏幕上,同时严禁将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借给他人使用,任何情况下不应泄漏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一旦发现或怀疑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泄漏,应立即更换。 第六条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必须加密存储计算机系统中,严禁在网络上明文传输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在用户输入口令时,严禁在屏幕上显示口令明文,严禁计算机信息系统输出口令明文(密码信封除外)。 第七条计算机系统用户口令持有人应保证口令具有较高安全性。

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 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管理办法规定了XX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息系统的变更和发布管理,变更和发布管理作业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确保变更需求的受理 符合业务的优先需要,并使变更和发布过程规范化,控制变更对银行业务和 已投产系统安全运行的不利影响。达到降低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风险的目 的。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XX银行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行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 第四条定义 (一)软件产品:泛指信息技术开发的生产业务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项目。 (二)生产业务系统:指我行从事金融服务的应用网络系统,包括综合业务系统、国际业务系统、支付系统等银行对外营业的各种核心业务系统。 (三)管理信息系统:指我行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具体指OA办公系统、信贷管理、报表系统等用来进行内部管理的应用软件系统。 (四)业务部门:指我行总部相关业务部门。 第五条遵循原则 (五)监督制约原则:针对信息系统变更和发布管理工作中各个环节,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 (六)计划性原则:信息系统发布应纳入每年计算机应用计划,确保全行计算机系统资源、应用环境、维护力量、操作技能能满足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 (七)可行性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八)风险控制原则: 若为新项目或新业务功能变更和发布,需进行以下风险分析:

1.备份机建设情况; 2.应用系统投产后的集中监控方案; 3.生产数据备份方案; 4.程序及系统备份方案; 5.数据库建库/建表/建索引方式等; 6.对其他系统的影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职责划分 (一)需求部门: 1.提出需求,并确认《用户需求说明书》; 2.用户测试阶段确认用户测试计划、记录用户测试问题、确认用户测试报告; 3.接受用户培训并提出反馈。 (二)科技信息部安全科: 1.在需求阶段审阅和提出IT风险控制、IT合规和IT稽核方面的要求,在项目开发阶 段对有关IT风险控制、IT合规和IT稽核方面的测试结果进行审阅; 2.在项目实施后审阅阶段对有关IT风险控制、IT合规和IT稽核要求的实施效果进行 审阅。 (三)科技信息部运行维护中心: 1.负责受理所有变更和发布需求,会同IT其他相关部门(IT软件开发中心、安全科 等)对变更和发布需求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向IT部门领导、业务部门领导汇报沟通,获取所需的授权; 2.在详细设计阶段审阅和提出网络、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方面的配置和容 量要求; 3.在设计与编程阶段提供网络、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参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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