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检尺、测温安全管理标准

油罐检尺、测温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罐检尺、测温的管理职责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2 职责

***是本标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负责与检尺、测温有关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

***负责按标准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油罐检尺、测温人员的工作着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严禁穿带钉子鞋、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物。

3.2 油罐检尺、测温作业人员,严禁携带手机、MP3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仪器。

3.3 油罐检尺、测温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环境状况,遵守进入危险区域的所有规定,按规定的路线行走,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4 量油尺、测温盒、采样绳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限内。

3.5 检尺、测温人员上、下油罐前,应先观察罐梯、护栏、平台、扶手等是否完好;是否有积雪、结冰、油污等不安全因素,防止发生跌滑损伤等人身事故。

3.6 检尺、测温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先消除身体静电。

3.7 污油罐及带硫化氢等有毒气体油罐的检尺、测温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护器具,并有人监护,还应站在上风向,防止发生中毒等事故。

3.8 检尺、测温作业时,量油尺、测温盒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米/秒,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0米/秒。

3.9 油罐在进行了进油、转油、循环作业后,油品应静置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

3.9.1 50米3及以下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3.9.2 50米3~2000米3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9.3 2000米3以上油罐静置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4 检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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