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以及麻醉药品应用

处方以及麻醉药品应用
处方以及麻醉药品应用

处方以及麻醉药品应用

第一部分:麻Z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认定考试

单位:姓名:得分:一.填空题:(28×1分=28分)

1、麻Z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能的药物。

2、“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使用麻Z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用量,控(缓)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日用量,其它剂型处方一次不超过日用量。

3、麻Z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的注射剂不得超过常用量,片剂,糖浆剂,酊剂不得超过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天。

4、麻Z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右上角标注。处方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处方必须保存年。

5、常用疼痛的评估方法有、和三种。

6、三阶梯止痛必须遵

守、、、和五个基本原则。

7、阿片类药的种类可分为:、和三种。

8、晚期癌症治疗的主要目的:

9、目前中国公布的口服吗啡片剂的最大剂量是每日。

10、当患者口服吗啡疼痛无缓解时,则按照~递增,直到疼痛完全缓解,若经化疗后疼痛缓解,则按照~递减,逐渐停药。

二、判断题(6×2分=12分,在正确的后面打“√”,错误的打“×”)

1、只有在患者疼痛剧烈时才用止痛药。()

2、癌症患者长期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容易成瘾。()

3、癌痛治疗使用度冷丁是最后的选择。()

4、医师在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

方。()

5、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Z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6、最新颁布执业医师法第37款第七条规定,凡是不按照规定使用麻Z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单选题(5×2分=10分,在正确的后面打“√” )

1、最近调查表明:在我国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各项癌症病人中,伴有不同程度的比例占:

①100% ②14.5% ③89% ④

51.5%

2、只要正确地遵循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能够很好的控制疼痛比例占:

①100% ②20% ③80% ④90% ⑤65.5%

3、吗啡的临床应用原则正确的是:

①只要病人有需要,任何医生都可以开具。

②无论何种原因的疼痛,首先使用本药给病人止痛。

③本药连续使用3~5日即产生耐受性,1周以上可致信赖性,仅用于疼痛原因明确的急性疼痛且短期使用或晚期癌性重度疼痛。

④本药缓释片和控释片可用于任何情况的镇痛。

4、在疼痛治疗方式中,首选的方式是:

①注射给药②直肠给药③口服给药④贴敷给药⑤舌下含服

5、精神药品是指:

①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

②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

③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抑制作用的镇静催眠药或具有兴奋作用的中枢兴奋药物。

④可引起全身麻醉作用的药物。

四、填图题(10分)

请在下面的三阶梯图例中标出相应的阶梯的药物种类

五、问答题(10分×4=40分)

1、你如何理解止痛药物“天花板效应”?哪些阶梯药物会有“天花板效应”?

2、在癌症疼痛治疗中,为什么说口服给药方式是最佳途径?

3、患者口服吗啡后出现恶心时应如何处理?请详细说明。

4、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

第二部分:《处方管理办法》试题

科别: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

1.《处方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是()、()、()、()。

2.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并注明(),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否则应重新开具。

3.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以示处方完

毕。处方已达()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4.一些临床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或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代码。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 )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5.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处方。

6.医师处方时,须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用法、()、()、()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7.只有()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可将麻醉药品注射剂()使用。

8.执业医师经有关麻醉、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并考核()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分别在本院(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麻、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9.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癌症病人慢性疼痛不提倡使用

()。

10.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 )、( )、( )、镇静和催眠等作用,主要适应证(焦虑),还有失眠、惊恐发作、癫痫、酒精戒断等。

11.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释制剂,可同时使用()麻醉药品,以缓解病人的剧痛。

12.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数字书写。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以()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

二、选择题:

1.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于( )实施。

A. 2007.1.1

B. 2007.5.1

C. 2007.4.1

D. 2007.10.1

2.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原则。

A. 安全、经济

B.安全、有效

C. 安全、有效、经济

D.安全、有效、经济、方便

3.西药和中成药(),但要保证能在一个药房取出处方所列的全部药品。

A.必须分别开具处方

B.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4.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种。 A. 3 B.

4 C.

5 D. 6

5.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A.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药品监督管理局

C.执业地点

D.医院

6.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种. A.1 B.2 C.3 D.4

7.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经处方医师在“诊断”栏注明有效期限的不得超过()天.

A.2

B.3

C.5

D.7

8.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日用量.

A.1

B.3

C.5

D.7

9.为门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A.1 B.2 C.3 D.5

10. 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并限制其处方

权。 A.2 B.3 C.4 D.5

11.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A.1 B.2 C.3 D.4

12. 医师开具处方不能使用( )

A. 药品通用名称.

B. 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C. 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

D. 药品的商品名或曾用名.

13.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要在()栏注明理由。 A.处方空白处;B.临床诊断;C.处方底部(处方后记)。

14.我院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日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经处方医师在临床诊断拦内注明理由后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至()日用量。

A.7;B.14;C.3。

15.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日常用量。

A.3;B.7;C.1。

16.盐酸哌替啶处方均为()次常用量,药品

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A.3;B.7;C.1。

17.为门/急诊一般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A.3;B.7;C.5;D.1。

18.布桂嗪为中等强度的镇痛药,对皮肤、黏膜和运动器官的疼痛有明显抑制作用。属第()阶梯镇痛药。

A.2;B.1;C.3。

19. 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是():A.二氢埃托啡;B.吗啡;C.哌替啶。

三、简答题:

1.请写出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2.对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如何处置?

3. 简述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4. 简述疼痛治疗初期药物剂量调整过程?

一.填空题:1. 规范处方书写,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2全名、修改日期、两处;3斜线、5;4标准疾病、不能确诊;5儿科;6适应证、用量、禁忌、不良反应;7长期、带出医院;8培训、合格;9即释、盐酸哌替定(度冷丁);10抗焦虑、抗惊厥、肌肉松弛;11即释;12阿拉伯、克(g)、浓度。二.选择题:1 B;2 C;3 B;4 C;5 C;6 B;7B;8D 、B;9 C;10 B;11 B;12 D;13 B;

14 A 、B;15 C ;16 C;17 D、B、A;18 A;

19 A、C。

三.问答题:

1.麻醉药品:芬太尼针、瑞芬太尼针、哌替啶针、吗啡针、可待因片、吗啡缓释片、布桂嗪针一类精神药品:丁丙诺啡注射液、氯胺酮针.

二类精神药品:苯巴比妥钠、阿普唑仑片、艾司唑仑片、地西泮、咪达唑仑针.

2.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开具处方时,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并且应当要求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3. 根据WHO癌痛三阶梯治疗指南,癌症疼痛治疗有五项基本原则:

(1)首选无创途径给药:如口服,芬太尼透皮贴剂,直肠栓剂,输液泵连续皮下输注等。可依患者不同病情和不同需求予以选择。

(2)按阶梯给药:指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由轻到重选择不同强度的镇痛药物。

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阿司匹林为代表;

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重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两类药合用可增加阿片药物的止痛效果,减少阿片类药物的用量。

三阶梯用药的同时,可依病情选择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类药等辅助用药。

(3)按时用药:是指止痛药物应有规律地按规定时间给予,不是等患者要求时给予。使用止痛药,必须先测定能控制患者疼痛的剂量,下一次用药应在前一次药效消失前给药。患者出现突发剧痛时,可按需给予止痛药控制。

(4)个体化给药:阿片类药无理想标准用药剂量,存在明显个体差异,能使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即是正确的剂量。选用阿片类药物,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直到缓解疼痛又无明显不良反应的用药剂量,即为个体化给药。

(5)注意具体细节:对使用止痛药的患者,应注意监护,密切观察疼痛缓解程度和身体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4. 如患者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需根据个体耐受情况不断调整追加药物剂量,增加药物幅度一般为原用剂量的25%~50%,最多不超过100%,以防各种不良反应特别是呼吸抑制的发生。对于因其他辅助性治疗使疼痛明显减轻的长期应用阿片类患者,可逐渐下调药物剂量,一般

每天减少25%~50%,药物剂量调整的原则是

保证镇痛效果,并避免由于减量而导致的戒断反

应。当出现不良反应而需调整药物剂量时,应首

先停药1~2次,再将剂量减少50%~70%,然

后加用其他种类的镇痛药,逐渐停用有反应的药

物。

一、填空题:

1、执业医师应当使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

的规定。

2、镇痛药物的选择应依疼痛程度,轻度疼痛首选第一阶梯非甾体类抗炎药,以

为代表;中度疼痛:选弱阿片类药物,以为代表,可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重

度疼痛:选强阿片类药物,以为代表,同时合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3、开始阿片类药物治疗后,患者应至少每周就诊次,以便调整处方。当治疗情况稳

定后,可减少就诊次数。经治医师要定期随访患者,每次随访都要评估和记录镇痛效果、镇痛改善情况,。

4、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由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

5、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或达到;24小时内突发

性疼痛次数小于次。

6、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

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由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吊销其执业证书。

7、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指

定,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

8、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

对,并作记录。定期交到销毁。

9、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

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10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

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

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

二、选择题: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

刷用纸为,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A淡红色B淡黄色C淡绿色D白色

2、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

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

过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日常用量。

A 3

B 7

C 15

D 1

3、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

为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医师负责监督使用。

A一次B一日C三日 D 7日

4、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

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A一次B两次C三次D四次

5、疼痛治疗初期有一个药物剂量调整过程。如患者突发性疼痛反复发作,需根据个体耐

受情况不断调整追加药物剂量,增加药物幅度一般为原用剂量的,最多不超过100%,以防各种不良反应特别是呼吸抑制的发生。

A 25%~50%

B 25%~50%

C 50%

D 25%

三、问答题:

1、who癌症疼痛三阶梯治疗基本原则

2、在镇痛治疗中医师的权力和责任

麻精处方点评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2014年1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点评 2014年1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共计188张,其中麻醉、精一药品处方58 张,精二药品处方130张,合格处方170张,处方合格率%。 一、麻醉、精一处方共计58张,其中不合格处方10张,合理处方 48张,处方合格率%。 不合理原因: 1、医师方面: 1)4张处方患者家庭住址不详细,为了使麻醉药品的使用具有可追溯性,避免滥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规定,对处方前记内容应该完整清晰填写。处方医生:任维军(2张)、许坚(2张) 2)5张处方用法项具体给药剂量不详。处方医生:许坚(5张)例:布桂嗪注射液×1支用法:肌注 《处方管理办法》要求用法处必须能明确标示出给药剂量及给药方法。 2、药师方面: 1张处方后记审核处无药师签字。《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处方后记药师签名处必须全项,以示从各方面对本张处方调剂负责。处方药师:李志菊(1张)

二、二类精神药品处方130张(包括6张麻黄素注射液处方),不合 理处方8张,合理处方124张,处方合格率%。 不合理原因: 1、医生方面: 1)处方用量超过规定:4张处方给患者开具14天药量,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处方医生:郝志强(1张)、齐汝全(2张)。 例:艾司唑仑片1 MG×14# 用法:1毫克一日一次口服 2)药品剂量错误::例1:阿普唑仑片1 MG×14# 用法:1毫克一日一次口服而实际上阿普唑仑每片剂量是 MG。处方医生:王之江(2张)、张一峰(1张)。 三、根据以上情况提出建议: 1、麻、精药品处方点评结果在科主任会上通报。 2、医生方面:反馈科室、个人,整改并上报职能科室检查表。 3、药剂科通过汇总不规范处方的各类问题,医务科定期组织医生及相 关科室有针对性地进行麻、精药品知识讲座,面对面交流与沟通, 促进相互用药知识水平的提高。 本次点评有临床药学室实施,最后结果由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评定。 药剂科:临床药学室 2014年2月27日

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扬州市江都妇幼保健院 麻醉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8、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

XXX人民医院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确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权管理制度。 一、处方权。 1、具有本院处方权的科室正、副主任,已在本院注册的高级医师,在手术麻醉科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方权。 2、具有药学专业任职资格的药师,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调剂权。 3、具有本院处方权的科室正、副主任、已在本院注册的高级医师、在手术麻醉科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具有药学专业任职资格的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培训考核工作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审核通过后,由医务科下发通知至有关科室(临床科室、药剂科、收费科)存档备查。

4、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和调剂权的药师应在医务科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于医务科、药剂科、收费科备案。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处方调剂及使用原则,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临床用药指导原则》及《精神药品临床用药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6、凡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规定的,医院将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取消处方权。情节严重者,由医务科上报县卫计局按相关规定处罚。 7、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辞职、调离、私自离岗医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自动停止。 8、退休药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剂权。辞职、调离、私自离岗药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剂权自动停止。 9、具有本院处方权的科室正、副主任任免情况由院办通知医务科。已在本院注册、退休、辞职、调离、私自离岗的高级医师和在手术麻醉科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医务科。 二、处方书写要求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2)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 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 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量控制管理 委员会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处方点 评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点评组成员如下:组长:张怀东 副组长:药剂科负责人 成员: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 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 处方进行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 点评的范围和内容。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 的书面记录,并通报当事人。 5.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 时通知质量控制管理委员会和药剂科。 四、处方点评的结果 1.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2.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532张麻醉药品处方调查分析

532张麻醉药品处方调查分析 目的:促进医院麻醉药品的合理应用。方法:抽查广东省中山市大涌医院2008年全年麻醉药品处方共532张,进行年用量及用药比例统计、分析,并以限定日剂量、用药频度及药物利用指数为指标分析其合理使用情况。结果:本院常用麻醉药品有4种,使用频率从高到低依次为盐酸吗啡注射液,为57.9%;盐酸哌替啶注射液为27.44%;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0.1 mg)为13.16%;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0.5 mg)为1.5%,4种麻醉药品的DUI都小于1。结论:本院麻醉药品使用基本合理。 标签:麻醉药品;使用频率;药物利用指数;合理应用 麻醉药长期使用容易产生依赖性,因此法律对麻醉药应用的剂量、时间、适应证、禁忌证及储存方式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虽然本院是一所一级甲等医院,但是依旧坚持麻醉药物“五专”管理,按照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严格执行麻醉药物使用规定。现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对本院患者麻醉药品处方进行了统计与分析,为临床使用麻醉药品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随机抽查2008年本院患者麻醉药品处方共532张,统计各种麻醉药品的名称、规格、全年使用数量、使用频率等项目。采用限定日剂量(DDD)表示成人平均日剂量[1-2]。用用药频度(DDDs)来衡量使用频率;药物利用指数(DUI)作为判别临床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 2 结果 收集麻醉药品处方共532张,涉及麻醉药品4种,全都是注射剂型,各种麻醉药品应用情况分析见表1。 3讨论 盐酸吗啡注射液使用频率最高,用量较大,主要用于剖宫产术后麻醉镇痛,其次是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吗啡为纯粹的阿片受体激动剂,对各种疼痛有镇痛、镇静作用,同时也有镇咳作用,因可成瘾而慎用于临床,主要用于外科手术,外伤性剧痛、晚期癌症剧痛、心绞痛发作时止痛和镇静。本院主要用于剖宫产后硬膜外腔持续镇痛。吗啡连用3~5 d即产生耐药性,1周以上可成瘾,需慎用。本院吗啡用于癌痛患者占10%。中重度疼痛患者及癌症晚期严重呕吐、不能进食、无法口服药物患者,可采用镇痛泵深静脉持续定量给药。止痛药的给予遵循按需给药的原则,用于突发性疼痛。镇痛泵是持续小剂量给药,不良反应少,不易产生耐药性,使用方便,可广泛应用于晚期癌痛患者。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1次。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3部分组成: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1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 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范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 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a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6.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处方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处方管理制度 1.总则: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卫生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建立由分管院长董国托负责,医务科徐忠相、药剂科叶玉芬、护理部周艳珍、保卫科鲍加俊、麻醉科李季等临床备用科室等部门参加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指定专职人员季群花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科室和临床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药剂科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6.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

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领用管理 (1)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由药剂科编制计划,在指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填写并凭《印鉴卡》向本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并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3)购进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 药库人员以购药发票(供货单位、开票日期、凭证号)、印鉴卡为依据:认真检查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单位、药品价格、外观及包装(查有无变质、破损、缺数、内外包装及品种是否一致、特殊标识),并按批号逐批检查,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后记录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记录专簿与进出库专用帐册,按购药发票及时完成电脑录入,打印入库验收单,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签字后保存。并及时将发票交药品会计进行财务验收按规定办理药品付款工作。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及时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我院门诊麻醉药品使用分析

我院门诊麻醉药品使用分析 发表时间:2013-06-06T08:36:09.840Z 来源:《医药前沿》2013年第10期供稿作者:廖永忠陈映辉[导读] 在麻醉药品专用卡中,发现有部分处方超过有效期限或在期限最后的一天还在继续使用,而且剂量较大,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廖永忠陈映辉(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医院 362400) 【摘要】目的:调查我院门诊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和用药结构。方法:对我院计算机管理系统2011-2012年麻醉药房使用麻醉药品数据统计,对麻醉药品处方进行分析。结果:我院麻醉药品用量呈上升之势,用药结构不尽合理。 【关键词】麻醉药品阶梯止痛应用分析 【中图分类号】R9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10-0383-01 麻醉药品是一种特殊药品,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可使疼痛患者减轻痛苦,尤其是癌症患者,可以得到临终关怀;另一方面,使用和管理不当易危害社会治安。我院执行新的《癌症病人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该规定放宽了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剂量限定。为此,本文通过调查我院门诊癌症病人麻醉药品的用药情况并进行分析,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与来源我院2011-2012年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门诊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及麻醉处方。 1.2 统计方法记录麻醉药品处方日期、药名、用量、用法、病人性别、年龄等信息,计算麻醉药品使用的处方数,对各药的年消耗量进行排序,计算各药用药频度,参照以WHO药物使用研究小组建议的限定日剂量(DDD)方法,确定各药的DDD单位,对总用量进行排序,分析各药的使用情况 2.结果 收集处方共4055张,其中男性处方2158张,所占比例为53.2%,女性处方1897张,所占比例46.8%,平均年龄为49岁。应用麻醉药品共6种,依次为盐酸哌替啶,盐酸吗啡,美施康定,奥施康定,可待因,芬太尼透皮贴剂。如下表﹔ 从上表中,奥施康定用量增长较快,盐酸吗啡消耗量比上年有所减少,而芬太尼透皮贴剂价格比较贵,使用不是很多。盐酸哌替啶主要用于急诊用药。可以看出,我院麻醉药品的用量呈上升之势,其中缓控制剂呈一定比例增长。 3.讨论 3.1 我院用于癌症病人的止痛药物均为阿片类,适用于中度疼痛的癌症患者,美施康定作为用于中度癌痛的代表药物,是我院癌痛病人消耗量最大的品种,用药频度居各药之首,这符合麻醉药品用药趋势[1],临床用药比较合理,这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癌痛治疗使用麻醉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盐酸吗啡针剂用量2012年虽有所下降,但也存在较大的比例和不合理应用。芬太尼贴剂是近年来应用的新剂型,较传统阿片类药物不良反应少,药效维持时间长达72小时,镇痛效力为吗啡的80—100倍,使用方便,其临床应用前景广阔,特别适用于不能口服的中晚期癌症疼痛患者[2]。可待因作为癌症止痛疗法中第二阶梯的代表药物,主要用于镇咳,并没有很好用于癌痛的治疗。 3.2 我院镇痛药物的应用情况表明,在癌痛病人长期用药中尚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3.2.1 异地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存在的问题。 我院属于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分别设有肿瘤内﹑外科,部分是邻近市县的病人,此类癌症病人在我院办理麻醉药品领取时,个别可能在户籍所在地医院领取,出现了病人家属换取麻醉药品空瓶批号与药房登记的批号不一致,建议各医院应建议癌症病人信息和计算机联网,防止重复办卡和滥用药品。 3.2.2 加强医生处方权的管理 按规定癌症病人的麻醉处方应由肿瘤专科医生或门诊专职医生开取。然而在我院2011-2012年的处方中,发现有其中一部分处方有其他科室医生开取,医生只是根据病人家属的要求和平时的用药习惯,尚不能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医务科应加强麻醉药品这方面培训和处方权方面的监督,明确职责,药房人员应认真审核医生处方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从严把关。 3.2.3 药房应认真审核《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效期限 在麻醉药品专用卡中,发现有部分处方超过有效期限或在期限最后的一天还在继续使用,而且剂量较大,存在管理上的漏洞。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责任感,提醒病人家属及时补办麻醉专用卡,避免麻醉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造成流失和差错事故的发生。 实践证明,癌症病人长期使用麻醉性镇痛药后,成瘾性发生的比例不大,应继续推行“三阶梯止痛法”原则,严格只需麻醉药品管理法,加强培训,使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加合理应用麻醉品。 参考文献 [1] 孙燕,顾慰萍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M],第二版,北京医科大学出版社,2002,70-73 [2]林能明、林昀、姚安娜,麻醉性镇痛药用于晚期癌症分析[J],中国药师,2003,2﹙6﹚∶103-104

我院门诊癌痛患者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我院门诊癌痛患者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发表时间:2010-05-18T11:08:26.750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0年第1期供稿作者:王颖[导读] 了解我院门诊晚期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的应用及其合理性,为临床合理选择和应用麻醉药品提供科学依据。 王颖 (北京市第六医院药剂科 100007) 【中图分类号】R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0)01-0069-02 【摘要】目的了解我院门诊晚期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的应用及其合理性,为临床合理选择和应用麻醉药品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以本院2009年1~12月“麻醉药品逐日登记表”为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汇总,采用限定日剂量(DDD)和药物利用指数(DUI)为指标对门诊癌痛患者用药情况进行分析。结果 6种麻醉药品中,4种DUI≤1.00,2种 DUI>1.00。结论我院癌痛患者麻醉药品使用基本合理,但还应该进一步加强用药管理,使麻醉药品的使用更趋于安全、合理、有效。 【关键词】麻醉药品处方分析癌痛药物利用指数 癌痛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对其有效地进行镇痛治疗,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综合规划的重点之一,早在198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就制定了“三阶梯止痛”的治疗原则,并提出“到2000年让癌痛患者无痛”。国家卫生部(1993年5月14日)再次发布“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笔者对本院2009年度癌痛患者麻醉药品的运用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和评价“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在本院的推行情况。 1 资料和方法 1.1 资料来源收集我院2009年1~12月门诊癌痛患者麻醉药品处方193张,对用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1.2 方法以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DDD),指数(DUI)为指标,参考2005年版《中国药典》,《新编药物学》(第16版) [1]以及药品说明书和临床常用的常规剂量,确定各药的DDD 值,并计算用药频度(DDDs)和药物利用指数(DUI),当 DUI≤1为合理用药。计算公式:DDDs=药品消耗总量/该药DDD值,DUI= DDDs/用药总天数。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我院麻醉药品处方共301张,共使用7种麻醉药品。其中用于癌痛的处方193张,占处方总数的64.12%。癌痛处方中男性104张,占癌痛处方数的5 3.89%,女性89张,占癌痛处方数46.11%。调查显示我院癌痛患者中:无40岁以下患者、40~49岁为1人、50~59岁为1人、60~69岁为8人、70岁以上为113人。 2.2 麻醉药品的种类我院门急诊共使用7种麻醉药品,其中针剂2种,片剂2种,缓控释制剂3种。调查中显示用于癌痛患者镇痛治疗的共6种。 2.3 6种麻醉药品的DDD、DDDs和DUI结果见表1。 3 讨论 3.1 由一般情况可以看出我院麻醉药品的使用,男性高于女性,可能和男性有更多不良的生活习惯有关,从年龄使用分析,以70岁以上组最高,其次为60~69岁老年组(共占癌痛处方的62.69%)。可看出,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患癌症的风险逐渐增大。 3.2 在我院使用的麻醉药品中,有4种麻醉药品的DUI≤1.00,方法评价为合理用药;有2种的麻醉药品DUI>1.00,方法评价为不合理用药。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癌症病人使用吗啡极量问题的通知》对癌症患者镇痛使用,盐酸吗啡控释片应由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和病人的耐受性而作出决定剂量,缓、控释片应坚持q12 h的给药方案。但每次用药量不受极量限制,应该说凡使病人疼痛得到缓解的剂量都是正确的用量。就麻醉药品的DUI值来说 DUI>1,应理解为日处方剂量大于DDD值,而并不能说此药用法不合理[2]。 3.3 盐酸吗啡缓释片止痛效果好,维持时间长,成瘾性低,是癌症三阶梯治疗的推荐药物之一,WHO将医用吗啡的用量作为癌痛的治疗标尺。该药在我院的使用率远大于其他药品,长期口服吗啡仍是癌痛治疗的推荐方案。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的作用类似吗啡,其镇痛强度为吗啡的1.5~2.0倍,主要用于缓解持续的中度到重度疼痛,由于该药镇痛效果好,作用时间长,副作用少,近年来其使用率也在增加。盐酸羟考酮控释片正是我院今年引进的新型癌痛治疗药物。 从以上的分析结果表明,我院的临床医师已理解和执行了根据 WHO提出的“让疼痛患者不痛,并提高其生活质量而实施的癌痛三阶梯止痛疗法”的治疗原理,该原理在我院癌痛患者的镇痛治疗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3],并减轻了患者的痛苦。我院的门急诊癌痛患者麻醉药使用情况基本合理。 参考文献 [1] 陈新谦,金有豫.新编药物学[M].第 1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171-181. [2] 林小春.我院门诊麻醉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海峡药学, 2008,20(7):129-131. [3] 邱迎华,刘洋.2005~2007年麻醉药品应用分析[J]实用全科医学,2008,6(6):638.

处方点评分类

四、判断为不规范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五、判断为不适宜处方情况 【点评标准】 1. 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六、判断为超常处方情况 超常处方点评方法参照“专项处方点评指南十一-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点评指南”【点评标准】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四、领用人要妥善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作废处方要交回,空白处方要按编号使用,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医院保卫科、医务科、药库,由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进行处理。

麻醉药品各类管理制度.pdf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录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0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0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0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0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0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06)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07)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0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笺管理制度 (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区储存管理制度 (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病历管理制度 (1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16) 临床科室(护理部门)责任人职责 (17) 药剂科主任职责 (18) 药库保管人员职责 (19) 调剂部门责任人员职责 (20) 调剂人员职责 (21)

处方医师职责 (2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管理 (24)

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一、管理机构 1、建立(并发文)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由分管院长负责,医 务科、药剂科、护理部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 2、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药库、病区药房、病区、)都应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 工作。 3、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4、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 检查(规定定期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 题和隐患。 6、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1、执业医师、药师经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 核合格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调剂资格(由上海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 情况及时报院部备案。 3、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名 留样应在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房备案。

处方制度及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制度及处方点评制度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处方管理办法》及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处方评分标准,特制定医院处方及处方点评制度。 1、处方应由合格的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医师在处方开具过程中应遵循诊疗常规、药品使用要求等。医师书写处方、药师调剂处方等过程均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处方管理办法》及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要求,同时需符合下面第4条处方评价标准的要求。 2、处方评价的形式:对处方格式、书写规范的评价和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不合格处方数为格式、书写规范有误的处方数和非合理用药的处方数的总和。 3、处方用药合理性的评价依据:各种文献资料及药品说明书,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以药品说明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并经相关专家评价其合理性。 4、处方评价的标准。处方开具中凡存在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不合格处方。 (1)处方格式 1)前记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或医嘱领药单印刷顺序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暂不能下诊断时为写上初步印象),开具处方日期”等栏目有缺项。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除以上栏目外,缺少必须的患者身份证件编号和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编号; 2)正文无Rp或R标示,或未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栏目; 3)后记中“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师双人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等栏目有缺项; 4)处方用纸颜色不符合要求(急诊处方、普通处方、麻醉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黄色、白色、淡红色、淡红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标注)。

某某医院精、麻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某某中医医院精、麻药品处方点评制度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处方评价要求 1、本规范适用于与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2、处方包括精一、精二、麻醉药品处方; 3、医务科、门诊部、药学部共同完成对全院处方书写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评价内容 (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

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精一、精二、麻醉药品处方颜色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精一、麻醉药品必须为专用的红色处方。 7、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9、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特殊情况患者需要的注射剂量,小于药品最小规格标示的剂量,其多余部分应在两个医务人员监督下丢弃,并在处方中注明。;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8、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中应当

门诊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门诊麻醉药品处方分析 【摘要】目的调查门诊麻醉药品使用情况。方法以门诊患者麻醉处方和麻醉药品登记簿为依据,对麻醉药品的用法用量及用途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门诊常用麻醉药品有盐酸吗啡缓释片及吗啡注射液、芬太尼透皮贴剂等6个品种,其中吗啡制剂使用频度(DDDs)最高。结论门诊麻醉药品的使用基本合理。 【关键词】麻醉药品;癌症3阶梯止痛;DDDs;分析 我院是一所综合性医院,月门诊量达10万人次左右。门诊常用的麻醉药品有盐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控释片(美菲康),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芬太尼透皮贴剂(多瑞吉),盐酸可待因片,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等。为了解我院门诊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确保麻醉药品安全使用,现就我院2006年6~12月门诊麻醉药品处方进行统计分析,为进一步规范我院门诊麻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提供依据。 1资料和方法 1.1资料对照麻醉药品使用登记薄,收集我院2006年6 ~12月门诊患者麻醉药品处方599张,分别记录药品名称、处方数、用药剂量等。 1.2方法根据我院门诊麻醉药品的消耗量,以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DDD)、DDDs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各药的DDD值参考《新编药物学》、《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品说明书[1,2]。DDDs=用药总量/该药的DDD,DUI=DDDs/用药总天数。 2结果 我院门诊现有麻醉药品6种,使用情况见表1。由表1可见,吗啡制剂处方最多,占处方总数50.6%。按DDDs排序,吗啡制剂的DDDs占到了强阿片制剂总数的85%以上,其中使用频率最大的是吗啡控释片,其次分别是吗啡注射剂、芬太尼透皮贴剂、芬太尼注射剂、哌替啶注射剂。芬太尼注射剂主要用于无痛内窥镜检查及无痛人流手术的强化麻醉。盐酸哌替啶针在门诊主要用于尿路结石、肾绞痛、胆结石等引起的剧烈疼痛,每人仅限1支(50~100 mg)。多数麻醉药品处方的用量和用法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只有少数麻醉药品处方存在一些问题,如无结束符号和签字不清楚等。 3讨论 3.1麻醉性镇痛药仅限于剧烈疼痛患者的短期使用和晚期癌性疼痛患者,属于须严格管理的药物之一,若滥用会造成严重药物依赖和社会危害。为了加强这类药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等领域的管理,保证其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我国在2005年8月以442号国务院令颁布了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执行。门诊使用麻醉药品的对象是非住院病人,对这部分病人,医院对其麻醉药品合理使用的管理存在一定难度。为了充分满足癌痛患者对麻醉性镇痛药的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防止麻醉药品滥用或流入非法渠道,医院应按照相关法规加强对医师的培训考核,使医师合理合法地使用麻醉性镇痛药。

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绥棱县人民医院依据: 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法性): 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 2005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药品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 2007年《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1年《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 2016年《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麻醉、精神药品2016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点评方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门(急)诊麻醉、精一处方20张,处方基本信息、诊断、药物通用名、规格、用法用量、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每六个月对临床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时包括的内容有处方是否严把关、专用帐册登记是否完全、专册登记是否完整、管理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回收情况是否良好、帐物批号是否相符、出入库管理是否严格、报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销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值班时是否巡查、各个岗位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等。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现场记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2016年9月

绥棱县人民医院依据: 2010年《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合法性): 2007年《处方管理办法》 2005年《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药品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合理性): 2007年《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1年《成人癌痛临床实践指南》 2016年《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麻醉、精神药品2016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麻醉、精一药品专项点评制度。 点评方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每月对药房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取门(急)诊麻醉、精一处方20张,处方基本信息、诊断、药物通用名、规格、用法用量、处方量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每季度对临床科室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时包括的内容有处方是否严把关、专用帐册登记是否完全、专册登记是否完整、管理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回收情况是否良好、帐物批号是否相符、出入库管理是否严格、报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销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值班时是否巡查、各个岗位人员是否尽职尽责等等。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现场记录,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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