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

一般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
一般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申请企业名称: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金华市支会

填表人郑重声明

本企业了解本注册登记表内已填的全部内容,所有内容及呈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并保证做到: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和《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项下的产品进行管理,使之符合我国原产地标准。

(二)出口产品在中国工厂加工,生产并完成最后检验及出口包装。

(三)在新产品申请办理原产地证明书之前,向签发机构及时申报。

(四)随时准备接受签发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如有违犯上述保证,本企业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的产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和《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接受惩处。

填写本表格前,请仔细阅读封底的《填表指南》。

(申请企业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委派书

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出口产品清单

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

核查表

调查时间:年月日企业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的地规则》及其《实施办法》第五条“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发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的规定。请申请单位正确如实地填写注册登记表,如有不明,请拨打电话82468447,82468449咨询。

一、基本内容:

1、企业名称栏:必须按营业执照及进出口资格证书填写本企业的中英文全称。

2、企业地址栏:填写本企业的注册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传真。

3、市区办事处地址栏:指因企业在郊区或外地,日常为方便进出口业务工作,而在市区设立了办事机构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传真。若办事处地址等发生变动,务请及时告之,以便联系。

4、贸易方式和企业性质栏:完全由国内资金构成的企业根据本企业从事的具体贸易方式,在中资企业栏里打上“√”;独资、合资、合作及享有外资企业待遇的股份制企业性质的单位则在外资企业栏里打上“√”。

5、工商执照号码栏:填写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及有效期限。

6、批准经营出口机构名称栏:填写批准本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有关发证机构名称。

7、批准经营出口文件号码栏:填写有关批准机构签发的进出口资格证书或批文上的文号和有效期限。

8、经营范围栏:按进出口资格证书上所核准的本企业经营范围填写。

9、中方负责人和外方负责人姓名栏:中资企业通常填写本企业法人代表,合资、合作企业,中、外方负责人均需填写,独资企业可只填外方法人代表。

10、一般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栏:手签人员通常指本企业具体负责进出口贸易业务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手签人员须经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方可代表本企业在证书中签名。手签人员必须接受我会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若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我会并办理注销和增补手续,凡没有在我会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得代表本企业在证书上签字。

11、申请单位签署证书印章栏:此栏所盖本企业的中英文印章须与营业执照上中英文名称一致。印章在此表中备案后,在今后申请产地证书时必须使用备案的印章。若有变更,须及时到我会重新登记备案。凡刻有分管部门名称的印章(不具法人资格),一律不可在证书上使用。

二、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委派书:

申领员必须由本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委派,代表本企业到我会办理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和其他相关事务,表中申领员可以同时担任手签人员,具体人数视本企业业务开展需要确定。申领员必须接受我会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上岗。若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我会并办理注销和增补手续,凡没有在我会注册登记的人员,不得代表本企业办理申请签发证书等业务。

三、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产品清单:

企业需将申请原产地证书的出口商品逐一登记备案。H.S.编码指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所列各商品的编码(应与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一致),要求填写前6位。

四、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

1、加工工序栏:指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主要和生产加工流程中的具体操作名称。

2、工厂出厂价:(1)外资企业——本企业出厂价或销售离岸价(FOB);

(2)收购制外贸公司——支付货源收购价,包括厂利润与税金,不包括外贸公司管

理费、外销利税;

(3)代理制外贸公司——委托外销的工厂销售价,包括厂利润与税金,不包括外贸

公司应获的代理费;

(4)出口生产企业——本企业出厂价,包括厂利润与税金。

此表格要求用钢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晰,连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出口资格证书(复印件)交我会出证认证部存档,如有内容发生变更(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进出口资格证书等等),须及时到我会办理手续。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金华市支会会员申请登记表中国国际商会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1 “原产”与“非原产”的概念 通俗地讲,商品的原产地即商品的“国籍”。 “原产”是指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为中国;反之,“非原产”即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是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当于“进口”的含义。如果货物的所有原材料均为中国原产,即称之为“完全原产”。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通关时获得关税减免的凭证,有利于进口商降低进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拓展国外市场。 目前,临沂辖区出口企业可到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的产地证类别包括: ⑴一般原产地证书(C.O.); ⑵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 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⑷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E); ⑸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F); ⑹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⑺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⑻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⑼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⑽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⑿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⒀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⒁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⒃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 ⒄其他。 3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就是各国为了确定商品的“国籍”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或措施。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出口产品都一定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需要符合两个条件:①商品HS编码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给惠列表内;②含进口成分或经过加工制造,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还须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特定原产地判定标准。 各进口国家或地区给惠列表可登陆“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浏览或查看。 4 业务指南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 4.1 原产地企业备案 自2016年4月1日起,试实行原产地企业备案无纸化。 请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上填写企业电子备案信息,包括以下五部分: (1) 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各项资料。联系电话禁止填写无效号码,一旦发现,立即暂停签证资格。 (2)产品信息 指申请企业需签发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各项出口商品。生产型企业建议尽量详细填写该部分,以免日后引起其他问题;贸易型公司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填写该部分。 具体填写要求: ①HS编码:填写10位编码,并明确产品中文名称,不允许直接提交HS 类别名称(如无法修改可尝试删除整条产品信息后重新添加); ②成本明细: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如实填写“成本明细维护”模块; ③输往国家:每项产品均须录入输往国家,目前系统自带的“产品出口国”栏目只能按备选项模糊选择,不够明确,因此请将输往国家录在每项产品的“备注”栏目中。要求:若涉及自贸区签证的国家,不可简略填写地区名称,而应

主要原产地证申请流程及样表、填写说明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出口国政府有关机构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地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它主要用于进口国海关实行差别关税,实施进口税率和进口配额等不同国别政策的依据。原产地证书一般分为一般原产地证书(CO)、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 一、各类原产地证书如何申请 1、一般原产地证书如何申请 (1)申请资料 A.《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B.《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一式四份: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C.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D.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含有进口成分产品成本明细单》; E.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如何申请 (1)申请资料 A.《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 B.《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英文缮制) C.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D.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含有进口成分产品成本明细单》; E.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 F.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3、我国可以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的机构 A.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最多,基本涵盖所有种类); B.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可签发一般原产地证书) C.各地商务局、外经贸委(可办理输欧盟、土耳其纺织品专用原产地证书、实施输欧 盟、美国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的纺织品的产地证) 4、异地采购的货源如何在公司注册地办理原产地证书 A.异地供货的生产厂家先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产地证处申领异地产品原产地调 查结果单;(只有生产厂家才能申领到异地产品原产地调查结果单,经销商不可以。) B.采购方可持本公司出具的委托书正本(委托异地供货的生产厂家办理异地产品原产 地调查结果单)、异地产品原产地调查结果单、采购方公司出具的出口产品的商业 发票和装箱单正本、生产单位填写的产品成本明细单和原材料采购发票及其他必须 的单据,到本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产地证处办理原产地证书。 5、《一般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样表 一般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注册号:证书号: 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被正式授权代表本企业办理和签署本申请书。 本申请书及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所列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接受签证机关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如下:

原产地证明(精选多篇)

原产地证明(精选多篇) 第一篇:原产地证明 办理原产地证明(商检局) 一、原产地注册证书 1、办理机构:上海市出入境检疫局(商检局); 2、过程: (1)办理原产地证注册 地址:中山东一路81号 (2)提供的资料: a.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贸批准证明 b.填写表格(20元),指定手签人并贴一寸照片一张,加盖中英文公章 c.电脑录入注册(100元) (3)当天取证(大约半小时),划归办理具体事务的分局(按办公地址划分) 二、开具的原产地证明 a.每个国家都有一个限定办理的时间(以航班日期为准),如逾期办理,写情况说明(逾期),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b.办理及领证人员登记,提交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产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中英文公章。(首次或以后有更改) c.至商务中心填写、录入(录入费用40元),提交:

箱单 提单 发票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商品名称多,在反面填写:中英文名,h.s编码,毛重,金额,箱数) 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预录补充申请书(两个申请书,2元/套)以上复印件及申请表均需盖章(带好公章及印泥) d.校对无误找海关人员审核、盖章 e.在原产地证上盖公司公章(一式三份)及签名,公司拿两份 第二篇:原产地证明 原产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oforigi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原产地证书,又称普通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总局出具。 (一)原产地证书的申请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20151211

C15 中澳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 C15.1 签证国家:澳大利亚 C15.2 证书编号规则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编号共16位,按以下规则编制:“A”+年份(2位)+原产地申请人备案号+流水号(4位) C15.3 各栏填制要求 a)第一栏:注明中国或澳大利亚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b)第二栏:生产商名称、地址、国别 填写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 - 如证书中包含不止一个生产商的货物,应列出其他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包括国家)。 - 如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其信息保密,可注明“应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要求可提供”(A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uthorised body upon request)。 - 如生产商即为出口商,请在栏中填写“同上”(SAME)字样。 - 如生产商未知,可在栏中注明“未知 "(UNKNOWN)。 c)第三栏: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 注明澳大利亚进口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d)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如已知),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编号以及装货和卸货口岸。

e)供官方使用栏 - 如果原产地证书是后补发的,则应在此栏注明“补发”(ISSUED RETROACTIVELY)字样。 - 如果原产地证书是经核准的副本,则应注明“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日期)经核准的真实副本”(CERTIFIED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Origin numberdated)字样。 f)第五栏:备注 - 本栏可填写客户订单编号或者信用证编号,以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事项。 - 如发票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应在本栏注明开具发票的经营者名称、地址及国家等信息。 g)第六栏:项目号 注明商品项号,项号应不超过20项。 h)第七栏:唛头及包装号 如有唛头及编号,则注明包装上的唛头及编号。 i)第八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描述 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发票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IN BULK)。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j)第九栏:HS编码。 对应第8 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6位)。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填写说明 1、申请单位(盖章)栏:申请原产地证的出口企业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注册号:填写申请单位在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签证部门注册的注册号。如:14g001。 3、证书号:根据签证机构的编号规则,对应于每批申证货物的编号。不得重号或跳号。 如g/14g001/001。 4、生产单位:申请原产地证的出口企业。 5、生产单位联系人电话:填写申请单位的联系电话。 6、商品名称(中英文):填写商品品名的中英文,并且与发票证书的商品名称一致。 7、h.s税目号(以六位数码计):商品的hs六位数编码,海关统计编码前六位。 8、商品(fob)总值(以美元计):根据申报的出口货物出口发票上所列的金额以fob 价格填写(以美元计),如出口货物不是以fob价格成交的,应换算成fob价格。 9、发票号:填写正式出口发票的号码,并与随附发票相一致。 10、最终销售国:即货物即将运抵的最终销售国。 11、证书种类:在此证书种类栏划“√” 12、货物拟出运日期:如实准确填写货物离开起运口岸的当天日期(年、月、日)。 13、贸易方式和企业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划“√”。 14、包装数量或毛重或其他数量:填写该批出口货物的箱数、毛重或个数等。 15、原产地标准:根据提示及货物实际情况选择1-4项如实填写。 16、本批商品系:根据货物运输路线的起运港、中转港及目的港填写本批商品运输路线, 无转运港的填写“***”。 17、申请人说明:填写具体说明,如果没有则填“***” 18、领证人:填写领证人姓名、电话及日期。 篇二: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证书号:注册号:88559966 a所列货物,擅改证书,自愿接受签发机构的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现将有关情况申报 如下: 现提交中国出口商业发票副本一份,普惠制产地证明书格式a ( form a )一正二副,以 及其他附件一份,请予审核签证。 注:凡有进口成份的商品,必须要求提交“含进口成份受惠商品成本明细单”。篇三:原 产地证明书申请书新版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产地证注册号:证书号码:(请填 写是今年第几份)申请人郑重声明: 本人是被正式授权代表单位办理原产地证明书和签署本申请书的。 本人所提供原产地申请书及所附单据内容正确无误,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充证书所列货 物,自愿接受签证机 1 注: 1.所有法检产品必须填报检单号。 2.东盟、亚太、智利、巴基斯坦、秘鲁、新加坡等区域优惠原产地证必须填写确切的船 名航次、出运日期。 2.“进口成份”指产品含进口成份的情况,如不含进口成份,则填0%, 若含进口成份,则填进口成份占产品出厂价的百分比。 4.请提前2-3天传真填写完整并盖公章的的申请书至我处。证书在确认后1-2个工作日

原产地证 附样本

原产地证 C/O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的简称,意思为“原产地证书”,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二、原产地证书的类型 根据签发者不同,原产地证书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类: ①商检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出具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GSP FORM A);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②商会出具的产地证书, 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出具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贸促会产地证书(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的产地证书;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提供哪种产地证明书,主要依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一般对于实行普惠制国家出口货物,都要求出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如果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产地证书的出具者,那么银行应该接受任何一种产地证明书。现在我国多数出口商习惯于使用贸促会出具的证书。 三、原产地证书的申请 根据我国的规定,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见附页)此处显示一份《一般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图5-1(国际商务单证103)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③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FORM A 产地证填写规范

第一栏(Exp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外公司名称时可填写。但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O/B)或CARE OF(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格式为“FROM...TO...BY...(VIA...)”。多式联运要分阶段说明。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a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出口发票上所列唛头的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 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H.S Code):商品编码 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 第九栏(Quantity):数量和重量 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以重量计算的要填注毛重或净重。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多种商品,则量值的填打必须与7、8栏中商品名称、商品编码相对应,有的还必须填写总数。 第十栏(Number):发票号与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必须按照所申请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填写。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11和12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 第十一栏(Declaration by the exp orter):出口商声明 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手签人的签字与印章不得重合。同时填定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 第十二栏(Certification):签证机构注明 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

各类原产地证证书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格式 A (FORM A)填制规范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采用联合国贸发会统一规定的证书格式,一正二副。正 本为绿色,印有扭索图案底纹,第一副本为白色,第二副本为黄色。证书用英 文或法文填制,证书共有12栏,各栏填制要求如下: 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在证书横线上方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国内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需再填打。) 第1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例: ZHEJIANG TEXTILES IMPORT AND EXPORT GROUP CO., LTD. NO.165 ZHONGHE ZHONG ROAD, HANGZHOU, CHINA (杭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ZHEJIANG(浙江)、HANGZHOU (温州)等等。 州)、WENZHOU 第2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此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 收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盟、挪威、瑞士对此栏非强制性要求,如果货物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 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则可不填详细地址,但须填:TO ORDER。 第3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例: ON/AFTER JUN.26, 2012 FROM HANGZHOU TO LONDON, U.K. BY AIR. 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例ON/AFTER JUN.26,2013 FROM SHANGHAI, CHINA BY SEA V IA HONG KONG, THEN IN TRANSIT TO S WITZERLAND. TO H AMBURG, GERMANY 第4栏:供官方使用(官方声明)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 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补发”证书时,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填制说明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CO证书)共有十二栏, 各栏的填写方法如下:产地证标题栏(右上角),填上签证当局所规定的证书号。具体规定如下: A、证书号码示意图如下: 例如:证书号C063800000050045是注册号为380000005的单位2006年办理的第45票CO证书。 B、签证当局已经签发的证书,申报单位如需要更改,须提出更改申请,并退还原签发证书。更改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C、如原签发的证书遗失,经签证当局同意重发证书,重发证的号码与新证的编码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 第一栏: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国别 例如:NINGBO SKYLAND GROUP CO.,LTD. ROOM 1209,FT MANSION,93 EAST ZHONGSHAN ROAD NINGBO CHINA 注意:此栏是带有强制性的,应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出口商必须是已办理产地证注册的企业,且公司英文名称应与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的一致。若中间商要求显示其名称,可按如下方式填写:“出口商名称VIA 中间商名称”)。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别 例如:JENSON & JESSON, LANGE MUHREN 9, F-2000, HAMBURG, GERMANY 注意:一般应填打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收货人,如果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打发票抬头人。为方便外贸需要,此栏也可填上TO ORDER 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已知)

例如:SHIPMENT FROM NINGBO TO HAMBURG BY SEA 注意:运输路线始发地应填中国大陆最后一道离境地,如系转运货物,应加上转运港,如:FROM NINGBO TO PIRAEUS,GREECE VIA HONGKONG BY SEA。运输方式有海运,陆运,空运,海空联运等。 第四栏:目的地国家(地区) 指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或地区,即最终进口国(地区),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所在国家(地区)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第五栏:供签证当局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申请单位应将此栏留空。签证当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下有关内容: 1.如属“后发”证书,签证当局会在此栏加打“ISSUED RETROSPECTIVELY”; 2.如属签发“复本”(重发证书),签证当局会在此栏注明原发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DATED……WHICH IS CANCELLED,并加打“DUPLICATE”。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 例如:JENSON, ORDER NO。325952065 L/C E766896505 C/N 1-270 此栏按实际货物和发票上的唛头, 填写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唛头中处于同一行的内容不要换行打印。 注意: 1.唛头不得出现"HONGKONG", "MACAO", "TAIWAN", "R.O.C."等中国以外其它产地制造字样; 2.此栏不得留空。货物无唛头时, 应填"N/M"。如唛头过多,可填在第7、8、9、10栏的空白处。如唛头为图文等较复杂的唛头或内容过多,则可在该栏填上" SEE ATTACHMENT ", 并另加附页。附页需一式四份,附页上方填上“ATTACHMENT TO 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证书号码),参照CO证书, 附页下方两边分别打上签证地点、签证日期和申报地点、申报日期,左下方盖上申报单位签证章并由申报单位申报员签名。附页应与CO证书大小一致。 3.此栏内容及格式必须与实际货物的外包装箱上所刷的内容一致。 第七栏: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说明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_2

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 第一篇: 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 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 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的申报 申请单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 权的企业; 2.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申请注册登记程序 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 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人员的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证书申领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

有申领员证。 2.申请签证:申请单位应至少在货物出运前3天,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下列文件: 一般原产地证申请书一份; 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人员手签和加盖公章 的一般原产地证一式四份; 出口商的商业发票副本一份; 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3.申请签发"后发证书":原产地证一般应在货物出运前签发,但如属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申请签证,签发机构可酌情办理"后发证书"。 4.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如果已签发的证书正本被盗、遗失或损毁,从签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单位可申请重新签发证书;申请单位在申请签发"重发证书"前,应首先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除应提交重新缮制的证书以外, 还应填写更改申请书并提供商业发票副本。 5.申请签发"更改证书":如果申请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已签发证书的内容时,应填写更改申请书,申明更改理由和提供依据,退回原签发证书,签证机构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签发新证。 6.凡进口商要求我官方机构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 单位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凡进口商要求我民间机构 签发一般原产地证的,申请单位应向贸促会申请办理;未明

普惠制产地证(FA)样本及填制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的填制 ①一般情况 “普惠制产地证”填制说明 普惠制产地证书标题栏〈右上角〉,填上检验检疫机构编定的证书号。在证头横线上方填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必须填打英文全称,不得简化。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国内印制的证书,已将此印上,无须再填打。〉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例:CHINA ARTEX (HOLDING) COPR. GUANGDONG CO. NO.119, LIUHUA ROAD, GUANGZHOU, CHINA 注:此栏带有强制性,应填明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门牌号码等。中国地名的英文译音应采用汉语拼音。如GUANGDONG (广东)、GUANGZHOU (广州)、SHANTOU (汕头)等等。 第二栏: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国家。 该栏应填给惠国最终收货人名称(即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或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可填发票抬头人。但不可填中间转口商的名称。 欧洲联盟、挪威对此栏是非强制性要求,如果商品直接运往上述给惠国,而且进口商要求将此栏留空时,则可以不填。 第三栏:运输方式及路线〈就所知而言〉 例:ON/AFTER NOV.6, 2000 FROM GUANGZHOU TO HONG K0NG BY TRUCK, HENCE TRANSHIPPED T0 HAMBURG BY SEA. 注:一般应填装货、到货地点〈始运港、目的港〉及运输方式〈如海运、陆运、空运〉。转运商品应加上转运港,如VIA HONGKONG。该栏还要填明预定自中国出口的日期,日期必须真实,不得捏造。对输往内陆给惠国的商品,如瑞士、奥地利,由于这些国家没有海岸,因此如系海运,都须经第三国,再转运至该国,填证时应注明。例ON/AFTER NOV.6,2000 BY VESSEL FROM GUANGZHOU TO HAMBURG W/T HONG KONG,IN TRANSIT TO SWITZERLAND. 第四栏:供官方使用 此栏由签证当局填写,申请签证的单位应将此栏留空。正常情况下此栏空白。特殊情况下,签证当局在此栏加注,如:〈1〉货物已出口,签证日期迟于出货日期,签发“后发”证书时,此栏盖上“ISSUED RETROSPECTIVELY”红色印章。〈2〉证书遗失、被盗或损毁,签发”复本”证书时盖上”DUPLICATE”红色印章,并在此栏注明原证书的编号和签证日期,并声明原发证书作废,其文字是”THIS CERTIFICATE IS IN REPLACEMENT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NO. …DATED…WHICH IS CANCELLED”。 第五栏:商品顺序号 如同批出口货物有不同品种,则按不同品种、发票号等分列“1”、“2”、“3”……,以此类推。单项商品,此栏填“1”。 第六栏:唛头及包装号

一般原产地证申领流程和单据认证

一般原产地证申领程序 一、企业注册 (一)企业登录杭州贸促会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a1695846.html,,点击“出证认证”一栏,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侧“新企业注册”,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表格各项内容需如实填写,并盖好公章、中英文条形章和法人条形章。 2、手签员授权书。表格上需留有手签员的签名笔迹,盖有公章以及法人盖章或签字。 (二)同时递交以下材料: 1、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自营进出口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或进出口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书》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证件提供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三)窗口现场办理注册审批 1、企业提交注册所需的上述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我支会办证窗口会告知余杭区贸促支会编号及企业注册号码。 2、企业需登录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a1695846.html,/),在左侧“用户注册”录入企业信息,三个工作日内,网络公司将办理网上签证所必须的帐号和密码发送至企业的注册邮箱。

二、申领一般原产地证的简易程序 1、下载IFORM无纸单证系统组件。企业登录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5a1695846.html,,点击左上角IFORM无纸单证系统,按提示下载IFORM组件。 2、安装下载的组件。安装完成后,电脑桌面上会生成IFORM图标。 3、下载网站右下角“业务介绍”栏下的“企业网上申办产地证操作指南”。 4、登录IFORM系统、制单。双击桌面上的IFORM图标,出现登录界面,按照“企业网上申办产地证操作指南”新建一般原产地证书,确认无误后发送至我余杭区贸促支会,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前往我支会窗口领取一般原产地证书。 三、贸促会单据认证 1、在余杭区贸促支会申请办理过相关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单据认证。 2、一般的商业单据可以以直接盖章的方式予以认证。可以直接认证的单据有商业发票(需提供保函的正本、预录入单正本作为佐证材料)、提单正本、重量单、装箱单、运费发票。 3、以上文件若有描述性语言、声明性语言,需要制作成证明书形式进行认证,具体要求见证明书认证规程(商业发票的认证要求可祥见贸促会网站上的《重要公告》)。 4、所认证单据需盖章清晰,符合直接盖章要求。

6-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以及填制说明 Original

附件:原产地证书格式以及填制说明Original

Page 2 of

Overleaf Instruction Certificate No.: Serial number of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signed by the issuing body. Box 1: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exporter and the exporter should be in the beneficiary country. Box 2: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producer and the producer should be in the beneficial country. If more than one producer’s good is included in the certificate, list the additional producers, including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If the exporter or the producer wishes the information to be confidential, it is acceptable to state “Available to the authorized body upon request”. If the producer and the exporter are the same, please complete field with “SAME”. If the producer is unknown, it is acceptable to state "UNKNOWN". Box 3: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consignee, and the consignee should be in the customs territory of China. Box 4: Complete the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nd specify the departure date, transport vehicle No., port of loading and discharge. Box 5: Any additional information such as Customer’s Order Number, Letter of Credit Number, etc. may be included. Box 6: State the item number. Box 7: State the shipping marks and numbers on the packages. Box 8: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shall be specified. Provide a full description of each good. The description should be sufficiently detailed to enable the products to be identified by the Customs Officers examining them and relate it to the invoice description and to the HS description of the good. If goods are not packed, state “in bulk”. Whe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is finished, add “***” (three stars) or “ \ ” (finishing slash). Box 9: For each good described in Box 9, identify the HS tariff classification of China to six digits. Box 10: If the goods qualify under the Rules of Origin, the exporter must indicate in Box 10 of this form the origin criteria on the basis of which he claims that his goods qualify for preferential tariff treatment, in the manner shown in the following table: Box 11: Gross weight in kilograms should be shown here. Other units of measurement e.g. volume or number of items which would indicate exact quantities may be used when customary. Box 12: Invoice number, date of invoices and invoiced value should be shown here. Box 13: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and dated by the exporter for exports from the beneficiary country. Box 14: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dated and stamped by the issuing body. Box 15: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dated and stamped by the Customs authority of the beneficiary country. In case where there is not enough space on the first page of a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 multiple lines of goods, additional pages can be used. The Certificate number will be the same as that shown on the first page.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box 6 to box 15 will be presented, together with the stamp of the issuing body and the Customs authority of the beneficiary country.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证明文件,即证明有关出口货物是中国的天然产品或是在中国经过了主要和最后的制造加工工序的产品,且该制造加工工序使用的主要原料的外形、性质、形态或用途产生了实质性的改变。 二、原产地证的申请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申请办理原产地证。 三、办理注册登记: (一)符合原产地证申请资格的企业可向所在地贸促会原产地证签证机构(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书面申请及单位介绍信。(二)填制下列表格:(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2)《含进口成份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3)《原产地证明书手签人员授权书》; (三)外贸企业申请注册登记时,还应按签证机构要求,提供货源企业及其产品的有关材料。 (四)经注册登记的企业,须按签证机构的要求,建立出口货物进料、生产、出货记录等。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上述材料,签证机构给予保护。 四、申请办证: (一)申请时间:(1)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特殊情况(非申请单位过失)可在货物装运后一、二天之内申请原产地证,超过三天的,按后补证处理。(2)申请后补证应提交下列文件:A.提交解释迟交申请的证明文件,填写补发证书申请书;B.货运单据或报关单。经签证机构审核上述文件后,可酌情办理补证:A.在原产地证第五栏加注“后发”(“ISSUED RETROSPECTIVEL Y”)印章。B.在第十二栏签署补发日期,如特殊情况可以根据结汇有效期签署签发日期。 (二)提交文件:申请单位来我会办理原产地证须提交下列文件:(1)填制好的;填制申请书时,HS编码取前六位,FOB总值和拟出运日期要准确无误,要加盖申请企业印章,并由申领人签名;(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3)出口货物的商业发票一份;对含有进口成份的货物,必要时还须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合同/信用证影印件和签证机构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证件;(4)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5)企业可委托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货运代理公司代理申领原产地证,货运代理公司须持由申请单位签署的委托书和上述文件,按规定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及有关单证,原产地证须由被代理企业填妥并签署。 五、审核、签发原产地证: (一)审核:签证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规则、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上述文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下列要求方接受申请:(1)资料必须齐全、有效,单证填写完整、正确,文字清晰,印章(正,副全部加盖)和签字无错漏;(2)原产地证内容

中智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样品及填制说明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样本及其填制说明 Certificate of Origin * A Certificate of Origin under China-Chile Free Trade Agreement shall be valid for one year from the date of issue in the exporting country. — 1 —

Overleaf Instruction Box 1: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exporter. Box 2: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producer. If more than one producer’s good is included in the certificate, list the additional producers, including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If the exporter or the producer wishes the information to be confidential, it is acceptable to state “A vailable to the competent governmental authority upon request”. If the producer and the exporter are the same, please complete field with “SAME”. If the produ cer is unknown, it is acceptable to state "UNKNOWN". Box 3: State the full legal name, address (including country) of the consignee. Box 4: Complete the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nd specify the departure date, transport vehicle No., port of loading and discharge. Box 5: The customs authorities of the importing country must indicate (√ ) in the relevant boxes whether or not preferential tariff treatment is accorded. Box 6: Customer’s Order Number, Letter of Credit Number, and etc. may be included if required. If the invoice is issued by a non-Party operator, the name, address of the producer in the originating Party shall be stated herein. Box 7: State the item number, and item number should not exceed 20. Box 8: State the shipping marks and numbers on the packages. Box 9: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 shall be specified. Provide a full description of each good. The description should be sufficiently detailed to enable the products to be identified by the Customs Officers examining them and relate it to the invoice description and to the HS description of the good. If goods are not packed, state “in bulk”. When 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is finishe d, add “***” (three stars) or “ \ ” (finishing slash). Box 10: For each good described in Box 9, identify the HS tariff classification to six digits. Box 11: If the goods qualify under the Rules of Origin, the exporter must indicate in Box 11 of this form the origin criteria on the basis of which he claims that his goods qualify for preferential tariff treatment, in the manner shown in the following table: Box 12: Gross weight in Kilos should be shown here. Other units of measurement e.g. volume or number of items which would indicate exact quantities may be used when customary. Box 13: Invoice number, date of invoices and invoiced value should be shown here. Box 14: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and dated by the exporter. Insert the place, date of signature. Box 15: The field must be completed, signed, dated and stamped by the authorized person of the certifying authority. The telephone number, fax and address of the certifying authority shall be given. — 2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