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及人员职责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及人员职责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及人员职责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及人

员职责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制度

一、以家庭医生为主,社区护士、公卫(卫技)人员为支持的家庭医生小组为辖区居民提供契约式服务,即有需求的居民在签约团队中自主选择家庭医生,与卫生服务机构及家庭医生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家庭医生为其家庭和个人提供健康管理。

二、家庭医生小组为签约居民提供的服务项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和专业技术服务规范。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家庭医生小组主动了解签约家庭健康状况,制定健康计划,对慢性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实施有效的健康干预。

五、与村委会召开联络会,联合制定工作计划并落实。

六、开展签约家庭基本医疗服务,及时联系双向转诊服务。对重特大疾病签约人员,每月定期至少三次开展主动访视及巡诊工作。

七、定期开展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掌握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理念。

八、团队负责人应对家庭医生小组各个成员进行定期考核,结合服务质量、居民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接受上级绩效管理部门的考核。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职责

一、家庭医生

主要负责诊疗、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咨询服务:

(一)承担辖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传染病的诊治,负责院外急救与转诊;

(二)进行双向转诊;

(三)承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二、三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四)开展辖区诊断,根据本乡镇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进行评价;

(五)承担辖区健康人群与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六)建立、管理辖区居民健康档案;

(七)组织并指导辖区护理、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指导等卫生服务工作;

(八)配合精神科专业医生开展精神卫生服务;

(九)开展辖区卫生服务科研与教学活动;

(十)承担辖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工作。

二、家庭护士

(一)参与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定期为辖区居民重点人群体检。

(二)参与诊断,根据本辖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实施护理计划;提供以人群为对象的护理服务;

(三)正确执行医嘱,熟练掌握各项护理技术操作;开展护理服务;

(四)根据居民需求,进行促进健康、预防疾病、防治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对患者家属进行必要的护理技术指导;

(五)参与辖区老年护理、辖区康复、精神卫生、慢性病预防与管理、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营养指导等工作;

(六)完成辖区护理科研、教学工作;

(七)协调辖区内居村委会、居民、医务人员、志愿者等各方关系;

(八)完成家庭医生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公共卫生人员

(一)承担辖区居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管理、健康教育及促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服务;

(二)承担辖区开展的妇幼保健工作;

(三)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以及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四)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七)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与康复指导;

(八)配合家庭医生开展相关的卫生服务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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