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

一、一般规定

(一)应用范围

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施工、生活污水和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水土保持、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农田复耕与植被恢复等。

(二)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照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2、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线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必须尽力加以保护。承包人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及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责任。

(三)主要提交件

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承包人在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合同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

(1)承包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2)施工生产废水(如基坑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机修废水等)处理措施;

(3)施工区粉尘、废气的处理措施;

(4)施工区噪声控制措施;

(5)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6)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7)本工程存料场、弃渣场的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

(8)施工辅助生产区(如混凝土系统、砂石加工系统的生产区及加工场等)、工程枢纽施工区、施工生活营地等所有场地周边的截、排水措施,开挖边坡支护措施、挡护建筑物的排水措施等;

(9)施工区边坡工程的水土保护措施;

(10)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

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开工后14天内,将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计划以及维护系统的运行措施等生产废水处理的专项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

3、验收报告和资料:

(1)环境保护措施的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

(2)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

(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4、引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引用标准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4)《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6)《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 17-2004);

(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15773-2008)。

上述标准有最新版本的按最新版本执行。

二、施工环境保护

(一)生活供水及生活废水处理

1、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2006的规定。

2、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应符合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规划规定的排放要求,或应遵守相关标准、规程及规范的规定,不得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入河流水体中,或造成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

(二)生产废水处理

1、基坑排水的排放口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靠近河流中的流速较大处,以尽量满足水质保护要求。基坑的经常性排水,应在基坑排水末端设沉淀池,排水量视沉淀池水的浑浊程度而定,做到蓄浑排清。尽量控制水体pH值接近中性时排放。

2、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生产系统等的废水处理应实行雨污分流,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将各生产系统经常性排放的废水统一收集处理。

3、废水处理系统排出的污泥需进行必要的脱水(或沉淀)处理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防止污泥进入排水系统或排入河道。

4、机修及汽修系统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应建立专用的废水收集管道,对含油较高的机修废水应选用成套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水分离,不得任意设置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污口。

5、混凝土浇筑面的冲洗、冲毛废水,以及灌浆工作面冲洗岩粉的污水和废弃浆

液应由专设的沟道集中排放,严禁污水漫流。

(三)施工区粉尘控制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制定除尘实施细则,提交监理人批准。

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除尘实施细则,随时进行除尘措施的检查和检测。检查和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

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空气中允许粉尘浓度限值控制在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范围内。

4、承包人制定的除尘措施,应遵守国家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做到:

(1)施工期间,除尘设备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2)选用低尘工艺,钻孔要安装除尘装置;

(3)混凝土系统配置除尘装置,及时更换和修理无法运行的除尘设备;

(4)承包人不得任意安装和使用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以及使用易产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

(5)承包人应经常清扫施工场地和道路,向多尘工地和路面充分洒水;

(6)施工场地内应限制卡车、推土机等的车速以减少扬尘;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篷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应配备挡板。运输粉尘物料应用干净的雨布加以遮盖。

5、承包人应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确保施工现场满足我市扬尘管理有关要求。

(四)施工区噪声污染控制

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降低噪声的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噪声的检查和监测,检查和监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

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控制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地点噪声级卫生限值。

3、生活区噪声声级的限值应遵守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五)固体废弃物处理

1、承包人应负责对其施工场地以及生活区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填埋,并应设置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及时清扫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指定地点。

2、生产垃圾中的金属类废品,应由承包人负责回收利用。

3、承包人应按指定的渣场弃渣,弃渣场应采取碾压、挡护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

4、对施工中难以避免滑入河道的渣土、因施工造成的场地塌滑与泥沙漫流等问题,应根据监理人指示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

5、废弃混凝土应运至专设的弃料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任意弃置。

(六)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

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应遵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

三、生态环境保护

(一)陆生动植物及资源保护

1、承包人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砍树、清除表土和草皮时,必

须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进行。

2、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发现国家保护级的鸟巢、受保护动物和巢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

3、承包人在施工区附近的水域,发现受保护的鱼类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在施工区以外的保护林区捕猎野生动物。

(二)景观与视觉保护

1、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附近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温泉等的景观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

2、承包人应做好生活营地周围的绿化和美化工作,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修建的各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水土保持

(一)执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负责实施本合同责任范围内(包括施工开挖的场地、生活区、施工道路和渣场等)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工程结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整治。

(二)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1、承包人应做好场内道路上下边坡水土流失的防治工程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和渣场的冲刷。

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做好料场、渣场的挡护、排水

等工程措施和植物种植保护措施,并负责料场和渣场施工期的维护管理工作。

3、承包人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堆放开挖料和弃渣,并在其堆放场地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

4、承包人应保护施工场地周边的林草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水库、渠、塘坝、梯田和拦渣坝等),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工程

1、临时堆土区编织袋土方围挡和尼龙布覆盖

用于回填的临时堆土表面使用尼龙布覆盖,尼龙布均采用易降解易风化的材质。

2、施工生产生活区周围布设排水沟

施工期间,在施工营地周围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并与主体工程防水与施工导流排水沟结合布置,与已有沟道相连接。排水沟的规模应满足现场排水要求。

3、施工道路区周围布设排水沟

施工期间,在施工道路一侧布设临时土质排水沟,并与主体工程防水与施工导流排水沟结合布置,与已有沟道相连接。排水沟的规模应满足现场排水要求。

五、环境清理

(一)环境清理措施计划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制定一份环境清理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应包括:

1、环境清理范围(包括本合同施工场地及施工场地以外遭受施工损坏的地区);

2、环境保护辅助工程设施;

3、植被种植措施。

(二)环境清理

1、在每一施工作业区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拆除各种临时建筑结构和各种临时设施(包括已废弃的沉淀池和临时挡洪设施等)。

2、完工后,承包人应按计划将所有材料和设备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它生产垃圾应按环境规划要求和(或)监理人指示的方式处理。

3、对防治范围内的排水沟道、挡护措施等永久性水土保持设施,应在撤离前进行疏通和修整。按合同要求拆除和撤离的其它设施和结构应及时清理出场。

4、承包人应有责任保证其种植的林草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林草恢复期”内成活。

5、占用耕地的料场,应在开采前将剥离的耕植土妥善堆存保管,完工后将其返还摊铺,还田复耕。

六、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投入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为上述检查和验收提供以下资料:

1、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

2、各项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布置图;

3、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4、生活和生产供水水质、污水和废水处理水质,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效果等的检验和实测资料。

(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为环境清理修建的永久性设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承包人应为上述永久性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提供以下资料:

1、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各项工程布置图;

2、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3、植被种植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检查验收记录;

(三)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

上述条款所列的全部永久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项目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向发包人提交要求对全部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进行完工验收的申请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共同进行完工验收。承包人应为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供以下资料:

1、各项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竣工图及其有关的竣工资料;

2、各项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鉴定成果;

3、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验收资料。

七、计量和支付

(一)施工临时设施的废、污水(或废油)处理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应分别包含在与本技术条款第2节“施工临时设施”各自相关的施工临时设施项目中。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废、污水(或废油)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施工期水质监测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费”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二)施工场地和生活区的其它零星污水、零星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理费用,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和声环境保护措施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费”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三)列入《工程量清单>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项目,按施工图纸计算或监理人确认的有效工程量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相应项目单位进行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支付。

(四)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承包人完成这些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施工期监测等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费”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五)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专项列报的“环境保护专项措施费”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应按计划实施并经监理人检查确认后,由发包人按项支付。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方案

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方案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1-2004-ISO14001:2004和本工程招标文件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项目法人和监理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2环境保护 本节规定适用于标段内施工期的水环境防治、环境空气质量、噪声防护、生产和生活废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置、人群健康保护等内容。 2.1环境因素确定 根据本标段施工的特点,为了有效地管理各施工工序的环境因素,我部按照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本工程特点,统一对项目总体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针对各分项工程中所识别的特殊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管理。确定的环境影响因素共17项,详见表10-1。 表10-1 环境影响因素

将以上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纳,最后确定重要环境影响因素如下: 表10-2 重要环境影响因素

2.2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主要污染包括: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垃圾污染及施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厕所排污物等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我们针对本工程的情况和环境要求,项目部在进场的同时,指定具有专业水准的、审查合格的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建立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环保施工领导小组,下设文明环保施工办公室,按照“谁施工、谁居住、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分解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控制目标。从生产、生活区域抓起,横向问题找部门,纵向问题找个人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网络,进而来保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总体目标的实现。 主要的防护措施有:废污水处置、大气保护和除尘、施工噪声防护、固体废弃物处置、水环境保护和人群健康保护等。 2.2.1废污水处置措施 a、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工区食堂、洗浴、厕所等的生活污水,在没有采用隔油池、化粪池或经同意的其他处理方法之前,不得排入河流、水渠或其他地表水中。排放的生活污水应经污水处理,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后排放。 在生活区内建污水处理设施,地面设置砖砌排水沟,地下埋设排污管,生活污水经场内过滤沉淀池处理后,集中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或监理人指定地点。 隔油池、沉淀池和化粪池采用砖砌结构,其形式、尺寸应满足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规定;排水沟采用梯形断面,其断面尺寸不小于 0.5m2。 b、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包括混凝土系统冲洗水、机械车辆冲洗水、施工排水。上述废水,在经过沉淀池、隔油池等处理之前,不得排入河流、水渠或其他地表水中。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及保证措施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体系及保证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对容易引起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各种渠道严格控制。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 2.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2.1防止大气污染 路用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细颗粒及混合料在运输、堆放时遮盖以减少扬尘;注意粉性材料拌合场位置的选择,尽量远离居住区。使用先进的拌和及摊铺设备减少混合料烟气排放。施工过程中通过清扫、洒水等方式进一步降尘。 2.2防止水污染 防止油料等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制定污水处理措施,生产生活污水必须集中处理后达标后才能排放。 2.3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使用先进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工况;进行适当围档;

在靠近村庄进行作业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2.4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 施工过程中一般固体废弃物运送到指定的处理场所进行处理;可加收固废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回收;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特殊固废,经检测对环境无危害后及时清理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处理。做到固废分类收集处理,最终实现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河道、沟渠及道路上堆积物,及时清除临时工程及废弃物,弃土充分利用,废方回填洼地、修建改移的地方道路、修补地方已损坏的机耕道路或是用以平整互通立交绿化场地等,以少占农田。 3.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3.1合理安排施工用地,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树木进行移植,保护施工场地和临时设施附近的植被。 3.2对易产生坍塌病害的路堑地段,尽量避免雨季施工;路基土石方及支护工程协调紧凑,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工程施工,以防止边坡坍塌、水土流失。 3.3施工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废碴和建筑垃圾按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堆放和运至指定位置。杜绝随意排放和倾倒。 3.4施工完成后及时清除临时工程和设施及建筑垃圾,对取、弃土场进行植物防护,以免水土流失。 3.5施工场地和道路硬化处理,周边和两侧设排水沟,防止排水引起水土流失。 3.6施工现场生产区和生活区种植树木花草进行绿化,保持水土同时又美化施工环境。 3.7在项目清耕过程中,应做好清耕表土的储存工作,为项目后期中分带、互通区景观绿化以及复垦储备耕植土,以利于植物的早期成活和生长。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XXXX高速公路XX合同段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一、综述 1、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保证环境资源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的根本。我们在施工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本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建立管理体系,对我单位公路施工活动范围内环境予以认真保护。 2、结合本合同段工程实际和自然环境保护特点,制定具体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贯彻落实。 3、无条件地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和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改进环保、水保中存在的问题,文明施工。 4、借鉴我单位以往施工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5、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环境保护 实施计划》,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教育,提高全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 6、工作安排时,永临结合,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7、保护野生动、植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 8、加大奖罚力度,坚持“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 二、管理体系及组织机构 1、建立专门机构、配齐专业人员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专职管理部门,配齐专业管理人员,聘请一名环保专家指导本标段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部设环境保护室,专人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检查、督促各施工队依法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杜绝污染。详见《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资料

济祁高速公路路基01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文件编号:JQLJ01—环保—06—2012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济祁高速公路路基01标项目部 2012年11月

目录 1、总则 1.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目的和依据 1.2、环境保护盒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1.3、环境保护适用的环境法规、标准 1.4、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指标 2、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2.1、施工准备阶段 2.2、施工阶段 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4、环境保护措施 4.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规划 4.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制度 4.3、水环境保护措施 4.4、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4.5、噪音环境的保护措施 4.6、振动环境的保护措施 4.7、固体废弃物 4.8、水土保持措施 4.9、文物保护措施

1、总则 1.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目的和依据 本合同工程施工规模大、周期长,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我们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安徽省相关环保规定的要求,针对工程施工期面临的敏感环境问题、敏感点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依照国家、地方环境及相关法规和对工程环境保护的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具体的工作安排,使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1.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借鉴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系列标准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方法,编制与施工运作程序相吻合、满足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便于业主管理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系统地贯穿施工的全过程,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环境法规、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原则见表1。 1.3 环境保护适用的环境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8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4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与上述法规相对应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环保局等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 1.4 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指标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程序,规范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分部门、分级管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应做到定员、定编、定岗、定职、定责,实行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与水保”和环保与水保“三同时”原则。 三、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属各施工队应把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纳入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到实处。 第二章环境方针与目标 一、项目的环境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二、项目的环境目标是:确保国家、地方政府及业主有关环保要求得到有效识别,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环境投诉处理率100%,争创环保先进单位。

第三章环保与水保相关部门职责 一、项目安全环保部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工作受项目部领导指导,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管理手册》和《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一体化体系程序文件》规定,识别并获取适用于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建立和完善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 3、协助最高管理者制定企业环境方针和目标; 4、了解掌握各施工队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动态,定期对环保与水保工作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掌握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状况,参加工程项目的最终检验,对不符合环保与水保要求的工程,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环保与水保投诉的处置。负责环保与水保工作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交流。 二、设备部、材料部分别负责对机械设备、物资的采购和使用管

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19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文明施工 19.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文明施工目标 19.1.1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格遵守和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编制好环境保护计划;防止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污染水源;做好噪音、粉尘、废气和有毒气体的防治工作;保持施工区、生活区清洁卫生;确保开挖边坡和碴场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达到国先进水平。 19.1.2 文明施工目标 施工人员遵章守纪,施工场区道路畅通,施工材料置放有序,施工机械定点停放,作业场地工完场清,场区安全标识齐全,生活区域清洁卫生。 本工程文明施工达到国先进水平。 19.2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项目部拟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施工工区负责人组成的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决策、处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工地综合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大检查,全面整治工地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秩序; 2)定期召开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例会,听取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施工队有关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情况汇报,掌握工程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动态,研究当前突出的重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问题; 3)实行日常小组成员现场轮流值班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日常施工中突发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问题。

项目部设立项目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安全环保科,负责项目日常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制订项目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2)深入施工场所检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状况,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和人员的不文明行为,并对不文明现象提出整改意见; 3)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尘、毒、噪、放射性进行检测; 4)做好日常文明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分类建档,及时上报有关文明施工资料; 5)负责对项目部所属各单位的年度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19.3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工作项目和容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容:生产废水处理,包括经常性排水及地下洞室施工废水排放的水环境保护;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区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施工场地区的水土保持;施工结束后的场地清理。19.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 项目部在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同时,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其具体容包括: 1)施工弃渣、废旧器材的利用和堆放; 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披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施工生产废水(洞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等)处理措施; 4)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5)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的治理措施;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7)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粪便、垃圾的治理措施;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目录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一、工程概况: 1.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不含先期开工段)站前工程JQGTSG-7标段,正线起讫里程DK160+095.27(不含725#墩)~DK189+531(潍坊特大桥青岛台),线路长度29.44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潍坊特大桥0.5座,长29.44km。标段共有连续梁12处,其中(32+48+32)m连续梁6处;(40+56+40)m连续梁1处;(40+64+40)m连续梁2处;(48+80+48)m连续梁1处,(60+100+60)m连续梁1处,(62+112+62)m连续梁1处。运输及铺设CRTSⅢ型板10882块。 2.潍坊西制梁场承担预制架设箱梁860孔施工任务。 3.4号拌和站,承担潍坊特大桥DK160+095.27~DK189+531段(29.44km)860片箱梁混凝土施工任务。该拌和站设1套HZS120和1套HZS180拌合机,占地26.8亩,由配料机、皮带传送机、拌合机、拌合控制室等组成。本段混凝土拌合总量为26.8万方。 二、重大危险源分析: 可能导致的事故主要有:固体废物对环境、扬尘污染;污染水体、取弃土场的水土保持;烟尘大气污染;施工噪声、交通对环境的污染;地表植被保护等。 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认真贯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具体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

环境保护体系见下图。 四、水土保持措施 1.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搞好水土保持方案,无水土保持方案不得开工。 2.工程开工前,先做好各项工程的临时排水设施,防止开挖部位被冲蚀或建筑垃圾冲入河道或既有沟渠。 3.采用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路基施工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同时防止水土流失淤塞河流、沟渠和农田。 4.主体工程措施 为保证水土稳定和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防护工程、排水系统工程。 5.取(弃)土场防护和恢复措施 在取土场取土前先在角落开挖取土形成取土场面积约5-10%的小取土 坑,然后将取土场余下面积的表土以及附近路基部分剥离的表土一并推入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 一、综述 1、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是保证环境资源持续发展和有效利用的根本。我们在施工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本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和当地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建立管理体系,对我单位公路施工活动范围内环境予以认真保护。 2、结合本合同段工程实际和自然环境保护特点,制定具体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并贯彻落实。 3、无条件地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和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改进环保、水保中存在的问题,文明施工。 4、借鉴我单位以往施工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全面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执法、综合治理、合理利用、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5、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教育,提高全员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 6、工作安排时,永临结合,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7、保护野生动、植物,严禁施工人员猎杀野生动物。 8、加大奖罚力度,坚持“谁污染,谁负责,谁治理”的原则。 二、管理体系及组织机构 1、建立专门机构、配齐专业人员。 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设专职管理部门,配齐专业管理人员,聘请一名环保专家指导本标段的环境保护工作。项目部设环境保护室,专人负责本合同段工程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检查、督促各施工队依法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杜绝污染。详见《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框图 2 进场后,积极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了解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合理的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立环保、水保管理体系。详见

第六章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六章环境保护 6.1公路工程及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等 6.1.1线形设计以曲线为主,注意技术指标的协调性 根据地形条件,灵活运用公路工程技术指标,使平、纵、横组合后的立体线形圆滑平顺、美观和谐,路线线形设计基本与地形、地物、景观相协调。 在平面线形中,多数情况下直线难以与复杂多变的地形条件相协调,易造成工程量的增大。从心理学上看,长直线属于一种景观单调、呆板的线形。因此,本段高速公路平面线形设计以曲线线形为主,仅在反向和同向曲线间设置合理的直线段。以曲线线形为主可很好地与复杂地形相协调,线位对自然景观的破坏程度较小,保持自然景观的连续性,较好地避绕村庄、不良地质,减少高填深挖程度。同时控制路基土石方平衡,以减少破坏路线周围原有的地貌﹑植被和其它地物。 6.1.2避开环境敏感点,不能避开时,进行必要的防噪设计 路线尽可能远离较大的环境敏感点,如风景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以降低汽车噪音和废气的影响。 未能避绕时进行必要的防噪设计。本路段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在K95+430~K96+480葛付屯路段。因距离路线较近,需设置声屏障。同时,设计还考虑在路线与葛付屯的居民区之间种植林带,降低汽车噪音对周围群众的干扰,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乔木、灌木、花草等,以达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减少噪音和吸收部分路面辐射等。使高速公路能保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沿线良好的生活环境。 6.1.3主体工程设计与景观设计综合考虑 本路段是新建公路,填挖土石方量较大,构造物较多,对工程进行多种美化设计,包括路基防护的多样性,构造物形式的多样性及沿线植树、种花、种草绿化等,减小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同时在自然景观中再现优美的人文景观。主要措施如下: (1)绿化防护设计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护龙青高速土建九标段工程沿线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强化环保、水保意识,降低环境污染,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公路环境保护与水土流失的质量和水平,依照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是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莱西至城阳段工程建设管理手册》三、工程概况 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第九标段起讫桩号为K129+750-K140+150,主线总长度为10.4公里,标段内共设有互通立交两处,分别为龙泉互通立交和即墨东互通立交,设有即墨停车区1处。全线共有分离立交桥4座,匝道桥3座,中桥1座,通道桥(小桥)11座,天桥6座,盖板涵27道、圆管涵19道、箱涵1道。 四、实施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 ⑴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①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取土场、弃土场、生活办公区、水池、油库等建设用地。 ②堆料场远离饮用水源地、河、渠、池塘等地标水体。混凝土拌合场、预制场、机械加工点均宜远离居民集中点,距离不得小于三百米。混凝土拌合站、堆料场、材料加工场应设在居民区下风方向。当无法满足时,应采取适当的防范和隔离措施。 ③划出标志明确、醒目的施工用地界线,禁止越界施工。 ⑵加强施工管理,尽最大可能保护施工沿线的地表植被、土地和沿线生态环境。 ①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施工场地、弃渣场尽量站用荒山、荒地,不占、少占良田。 ②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禁止超范围砍伐施工界线外的植被,确有必要时应取得所有者和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明确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最大程度的避免对周围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③确定征地范围后,应聘请林业技术人员识别在征地范围内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对影响范围内所有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树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并做好标记。对需要迁移的树木,应先选好移栽位置,并采取措施确保成活。 ④为避免机械设备碾压农田、破坏林地和地表植被,应

水利工程与环境保护

水利工程与环境保护 我国是个水利大国,国家对水利工作历来很重视,特别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颁布,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高到了重要的战略地位,极大地鼓舞了水利工作者的士气。一号文件中还提到了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尽快建设一批骨干的水利工程。可见水利工程是一项推动水利发展的重要工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水利工程在防洪、发电、灌溉、航运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与经济效应,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兴建水利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而且这种矛盾是客观存在的。 水利工程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对河流生态环境的影响: 1、水利工程的修建破坏了河流长期演化成的生态环境,使得河流局部形态均一化和非连续化,从而改变了河流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2、改变了河流的自然形态,引起局部河段水流的水深、含沙量等的变化,进而影响河流上游及下游的水文泥沙发生变化; 3、水利工程的建设影响到河流的水温、水质、地质环境以及局部地区的气候。 二、对陆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1、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破坏大量的林地、草丛、农田等植被; 2、水利工程建设造成大量的植被被破坏,进而影响陆生动物的栖息地; 3、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不经处理直接向河道排放,从而改变了河道的理化性质,恶化了河道岸边的爬行动物的生存环境; 4、水利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污染使大量的动物被迫迁移,结果导致该区域某些种群数量的减少; 5、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会影响栖息于该区域的鸟、兽的生活范围,被迫向其他地区迁移。而且水利工程的建成也会阻碍动物的迁移,大大影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 三、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1水利工程的兴建必然使一些人失去原有的土地、田地,迫使他们不得不离开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doc

xx高速公路路基01标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文件编号:JQLJ01—环保—06—2012 中国xx工程局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路基01标项目部 2012年11月

目录 1、总则 1.1、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目的和依据 1.2、环境保护盒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1.3、环境保护适用的环境法规、标准 1.4、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指标 2、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2.1、施工准备阶段 2.2、施工阶段 3、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4、环境保护措施 4.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规划 4.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制度 4.3、水环境保护措施 4.4、大气环境的保护措施 4.5、噪音环境的保护措施 4.6、振动环境的保护措施 4.7、固体废弃物 4.8、水土保持措施 4.9、文物保护措施

1、总则 1.1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目的和依据 本合同工程施工规模大、周期长,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我们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安徽省相关环保规定的要求,针对工程施工期面临的敏感环境问题、敏感点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依照国家、地方环境及相关法规和对工程环境保护的评估,确定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及具体的工作安排,使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1.2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原则 借鉴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系列标准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方法,编制与施工运作程序相吻合、满足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便于业主管理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规范、系统地贯穿施工的全过程,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达到相关环境法规、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原则见表1。 1.3 环境保护适用的环境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8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4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与上述法规相对应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环保局等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 1.4 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指标

水利工程施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施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对国家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起着积极作用。而水利项目施工中,由于多种因素存在,在改善城市供水及农田灌溉等同时,其施工过程及后期实施中难免对周边环境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对于此,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好施工控制与预防措施对保护环境及促进生态发展具有一定价值。文章结合辽宁省凌源市水利项目施工为例,就水利工程施工中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为后期项目有效施工提供依据。 1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1.1正面效益分析 就长远利益来讲,水利工程对经济发展及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①兴修水利可对发电意义重大;如水利发电主要是利用水位差所产生动能推动叶轮机转动而发电,避免了传统火力发电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②航运问题,如水利工程的修建可使上游水位抬高,可形成较高的深水巷道,增加了通航船舶的吨位及载重率,使得原不能通航的河流实现了通航可能性。③有利于减少洪涝灾害,如水库具有消洪减灾作用,在减免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减轻了人们人力、财力损失,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如凌源市某地区常年内涝严重,对社会经济及居民生产带来了极大损失,而水库的修建加大了洪涝期蓄水能力,减免及预防了洪涝期灾害损失的发生。④灌溉效益,如水利设施的修建,极大改善了灌溉区生态条件,提高了农业

产能,增加了居民生活水平。⑤水利工程的调水作用缓解了城市供水环境,减少了城市及工业用水短缺情况,拉动区域发展的同时,也减少了地下水开采量。⑥水利工程对恢复水质及减免水土流失也有积极促进作用,如水利工程运行有利于净化水质及促进水体富氧化,可推动经济发展。 1.2负面影响分析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及实施运行,其在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①一定程度上对河流起到了阻隔作用,某种程度上阻断了水生生物活动。②对水体生物群落具有一定影响,如水库蓄水后,区域水温逐渐下降,泥沙含量也逐渐降低,同时还伴随着河流径流量改变,江水中氧气含量发生变化,导致鱼类大量死亡及鱼类种群发生结构性改变,使得鱼群总体呈小型化及幼龄化变化。③兴修水利及调水工程使得入海径流量发生变化,导致入海径流减少,水体营养物质降低,对河口鱼类繁殖造成影响,而同时,河流中污水的大量带入使得水体富营养化严重,引发各类藻类大量繁殖,影响生物生存。④水利工程大量集中修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周边的地理环境及地壳情况,增加了地震发生的可能性,该理论已被大量实例所证实,影响不得忽视。⑤水库得以修建后,库区水位发生较大变化,对区域气候发生较大变化,如降水、气候等变化,对水利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时应作为主要因素进行考虑。⑥水利工程项目修建在对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较多隐患,如水库蓄水后会增加部分传染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 1.工程概况、工作方针与目标 1.1.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局承建的兰新铁路甘青段LXS-7标段位于青海省门源县和甘肃省山丹县境内,线路里程为DK328+819~DK345+155,全长16.336km。设大梁隧道和祁连山隧道两座、硫磺沟大桥一座,地处大梁中高山区及祁连山中高山区,区间有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极为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2.工作方针 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 1.3.工作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是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水体功能、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野生动物迁徙不受影响,噪声、振动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原生态线路。 2.环保工作原则 2.1.工作原则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保水保工作的好坏作为工程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

2.2.工作重点 地表水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森林植被及牧区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自然景观保护、沿线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节约用地、临时用地恢复和施工废弃物的管理。 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制定全面而系统的符合国家、铁道部、甘青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见表一。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4.1.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表二。 组长:郭育红 副组长:王永顺石鸿江王流宝 组员:安维杰谢江胜唐林裴崔举吴信军 王亚然王得军张宏邵江飞张金星 封海鹏王小战何元度喻志良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经理部的安质环境保护部。负责对各分区环保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各分区相应成立环保水保小组,负责对所辖架子队和拌和站

水土及环境保护措施

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雷山县苗岭风电场项目 水土及环境保护措施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建卓越管理管理有限公司 雷山县风电场项目 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施工控制措施 (3) 四、排水系统布置原则 (7) 五、绿化施工管理 (7) 六、环境保护管理 (8) 七、环境保护措施 (9) 八、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11) 九、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11)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4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1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9.5MW。风电场内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并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永乐110kV升压站,线路长度约13km。三条集电线路,线路长度约30KM.升压站占地面积3274㎡。 工程地点:雷山县达地水族乡大坪山。 地质及地貌情况:贵州雷山县达地水族乡县境内,风机分布于大坪山周围。地势属山区地带,地势变化较大。 二、编制依据 (1) 雷山县苗岭风电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澄清及变更文件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2) 主要法规、标准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DL/T 5024-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2014) 《水土保持检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 15773-2008) 三、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的施工控制措施 1、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措施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措施,见表3-1。 表3-1 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措施表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重大危险源分析: (1) 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1) 四、水土保持措施 (2) 五、环境保护措施 (3) 六、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3) 七、水环境保护 (4) 八、粉尘防治 (4) 九、控制噪声 (4)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措施 一、工程概况: 1.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不含先期开工段)站前工程JQGTSG-7标段, 正线起讫里程 DK160+095.27(不含 725#墩)~DK189+531(潍坊特大桥青岛台), 线路长度 29.44 公里。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潍坊特大桥0.5 座,长 29.44km。标 段共有连续梁 12 处,其中 (32+48+32)m 连续梁 6 处; (40+56+40)m 连续梁 1 处;(40+64+40)m 连续梁 2 处; (48+80+48)m 连续梁 1 处, (60+100+60)m 连续梁 1 处,(62+112+62)m 连续梁 1 处。运输及铺设 CRTSⅢ型板 10882 块。 2.潍坊西制梁场承担预制架设箱梁 860 孔施工任务。 3.4 号拌和站,承担潍坊特大桥DK160+095.27~DK189+531段( 29.44km)860 片箱梁混凝土施工任务。该拌和站设1套 HZS120和 1 套 HZS180拌合机,占 地26.8 亩,由配料机、皮带传送机、拌合机、拌合控制室等组成。本段混凝土 拌合总量为 26.8 万方。 二、重大危险源分析: 可能导致的事故主要有:固体废物对环境、扬尘污染;污染水体、取弃土 场的水土保持;烟尘大气污染;施工噪声、交通对环境的污染;地表植被保护等。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认真贯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成立水土保持和环境保 护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具体负责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 持工作的规划、措施制定、方案实施以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检查与监督。 环境保护体系见下图。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doc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 1.工程概况、工作方针与目标 1.1.工程概况 中铁二十局承建的兰新铁路甘青段LXS-7标段位于青海省门源县和甘肃省山丹县境内,线路里程为DK328+819~DK345+155,全长16.336km。设大梁隧道和祁连山隧道两座、硫磺沟大桥一座,地处大梁中高山区及祁连山中高山区,区间有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水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极为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2.工作方针 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 1.3.工作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是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水体功能、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野生动物迁徙不受影响,噪声、振动对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努力建设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高原生态线路。 2.环保工作原则 2.1.工作原则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方案把环保水保工作的好坏作为工程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 2.2.工作重点 地表水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保护、森林植被及牧区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自然景观保护、沿线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节约用地、临时用地恢复和施工废弃物的管理。 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制定全面而系统的符合国家、铁道部、甘青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坚持施工过程中对环保工作的持续监督和检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图见表一。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4.1.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项目经理部成立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领导小组。环保水保管理组织机构框图见表二。 组长:郭育红 副组长:王永顺石鸿江王流宝 组员:安维杰谢江胜唐林裴崔举吴信军 王亚然王得军张宏邵江飞张金星 封海鹏王小战何元度喻志良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1、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 在整个施工期间和施工范围内,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做到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变害为利。正式开工前半相关措施提交监理工程师等审批。 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体系 1、水土保持措施 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速度,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尊重自然,依靠大自然的力量。 加强基础工作建设: 1)抓规划,加强水土保持前期工作。 2)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建设。 3)尊重职工意愿,解决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2、环境保护措施 1)制定环保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2)加强监测力度,将污染扰民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3)设专项环保基金,提供经济基础。 4)降低施工噪音、白色污染、机动车噪音等。 二、加强检查和监控工作 要加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粉尘、噪声、废气的监控工作。与文明施工现场管理一起检查、考核、奖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粉尘、废气和污水的污染。 三、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 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声、粉尘的污染和采取技术措施制烟尘、污水、噪声污染。另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凡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 四、施工过程中水保、环保措施 1、施工废水处理 1)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排污渠道,将废水排到自挖的蒸发池内,蒸发后的废渣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或当地认可的地点。 2)施工时,做好表面排水,使路基上的雨水能顺利排到边沟内。 2、防止水土流失 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从施工中开挖或冲刷产生的材料在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合理安排,尽量避免水土流失。 3、生态保护 1)施工造成值被破坏的面积要严格控制,除了不可避免的工程占地、砍伐以外,不得再发生其他形式的人为破坏。 2)建美好家园,创良好环境,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同时,在生活区周围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生活环境。 3)保护野生动物,施工期间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 1.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目标 创建水土保持优良施工工地。 水土保持保证体系 1.2.1建立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项目部设水土保持管理领导小组,水保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或安全环境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各施工队负责人组成;安全环境部负责具体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的运行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水保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实施。在各部门和各工区内设专兼职水保管理体系内审员,内审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部门落实各项水保措施,保证项目水保目标的实现。 有效贯彻执行,有责任持续改进本项目的水保绩效。 1.2.2.2 项目经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项目水保管理体系的第三责任者,对本项目的水保措施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 制定本项目的水保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组织开展及落实与并项目相关的水保管理工作。

(3)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水保保护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水保管理程序要求; (4)组织进行项目重要水保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定期对水保管理绩效进行评价,保持水保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5)定期组织水保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分析,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资源浪费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2.2.3 项目副经理职责 (1) 依据工程局的水保管理体系要求,组织制定本项目的水保保护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本项目各部门对水保保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 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水保污染问题; (4) 遇有特别紧急的水保污染情况,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着手进行处理工作; (5) 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项目部各部门的水保管理工作。 1.2.2.4 安全环境部职责 (1) 负责组织对项目部水保管理体系的运行与实施并对其绩效进行监视和测量,负责定期监督环境目标、指标与水保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负责联系并协助检测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 (2) 组织项目部水保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组织制定水保目标、指标与水保管理方案; (3) 负责内、外部水保信息交流工作,负责与水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确认及使用管理,负责监督执行水保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水保管理制度; (4)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部水保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水保事故隐患制订防范措施并执行; (5)协助工程局做好水保管理体系运行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对任何部门和个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行为有权检举和制止; 1.2.2.5 各施工作业队水保职责 (1) 贯彻执行本项目对水保保护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本项目水保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落实; (2) 做好水保保护的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全员做好岗位水保保护培训学习,熟练掌握操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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