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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

【篇一: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的通知】中共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

关于全面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监察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

高效、协调、规范、有序运转,局党组会议就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作

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

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按照规章规则办事,全面提高安监系

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抓作风、强执行、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

二○一○年九月六日

《五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党组会议。每周一上午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

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参加,必要时召

开扩大会议,吸收各科室、大队负责人列席参加。主要议题:(1)

汇报交流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工作;(2)研究部署本

周工作;(3)讨论需要由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办公室负责同志记录。

2、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议题:(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2)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记录。

4、党务会议。按党章规定,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会,会议内

容按党章规定和有关党内制度要求确定。

5、严肃会议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讨论决定有关问题,坚决反对会上

不讲、会后乱讲和随意扩大宣传范围等自由主义,共同维护党组集

体领导,对违反纪律现象视情责任追究。凡参加全县有关会议或视

频会议的人员,要按时参加,不得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会议纪律

的现象。否则,视情扣发工资和责任追究。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日,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纪检组长召集

和主持,按照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学习内容。

2、学习内容要紧扣政治理论、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要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本,撰写学习心得。

3、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讲座、以案讲评、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4、集体组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需请

假者,须持请假条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

5、建立学习考勤制度,集体学习由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考勤,做好

集体学习记录。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

学习,一次罚款50

元,连续违反学习制度3次以上,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说明原因、作出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

6、办公室负责同志负责对每月学习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送交财务,由财务负责根据出勤情况进行罚款。

7、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多动脑、勤思考,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和思路,学以致用,推动工作。每

人每季要撰写一篇有价值的业务理论、调研文章,并进行汇报交流,评选优秀作品。同时,每年要组织一次考试,检验学习成果,考试结

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树优的一项依据。

三、请示报告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请示报告要逐级请示、逐级负责,除特殊情况外,

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人员向科室、大队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

科室、大队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

请示报告工作。

2、各项工作请示报告要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做到事先有请示,事结有回音,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事项,在办理过程中要随时报

告进展情况。

3、对重大、紧急事项或超出自己工作职责范围权限的事项,要主动

做好汇报和衔接工作,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

四、协调调度制度

1、各科室、大队等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从服务于

全局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办公室统一调度。

2、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决不允许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以各种

借口推诿、拖延和上交、转交,其工作事项确需办公室承办、牵头

或参与办理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

3、全局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凡发生调度中断联

系现象,视工作影响情况给予罚款和责任追究。

五、请销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凡因事因病请假一律持“请假条”经分管领导、主要

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离岗,请假期满后要随即向分管领导销假。

2、凡经审批后的“请假条”要统一送交局办公室备案。

3、因突发性病情,可先治病、后补假,属于一般病情要按程序请假。

4、全年请假天数公开公示,并与年终有关补贴挂钩,

六、上下班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出

满勤、干满点。

2、上班要提前10分钟到岗,当日值班人员要提前15 分钟到岗,

积极做好上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上班时间要一律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串岗聊天,不准进行任

何形式的娱乐活动。

4、分管领导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

发现违规现象一次罚款10元;发现违规现象二次罚款50元,在全

局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一年之内三次以上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的,调整岗位负责专职值班或离岗学习,学习期间扣发全

年一切补贴。

5、凡被县作风检查组查处的人员,在县里责任追究的基础上,一是

扣发50%的当月工资;二是全局工作人员会议书面检讨。

七、值班制度

1、坚持局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在办公室坐班,负责

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不定期抽查。值班地点:机关二

楼值班室,值班时间根据季节变换随时调整。

2、值班时间从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实行领导带班、分组循环值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固定全年、依此类推,春节和国庆节值班

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要按时上下岗,严格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到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脱岗、不空岗,不误岗,保证24小时在岗

值班、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全面掌握和按时

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加强请示汇报工作,做到请示工作全面及时,

落实工作认真迅速,保证不拖、不压、不误事。

5、严格值班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人员,要自己协调替班

人员并经带班领导批示,带班领导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要向

主要领导请假。

6、夜间值班人员离岗时,务必做好公共卫生的清扫和卷帘门的关闭。因值班期间履职不到位造成的各类影响和后果由当日值班全体人员

负责,出现严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7、值班人员不能擅自脱岗、漏岗、离岗、睡岗、醉岗,发现一次,当事人罚

款30元;每迟到、早退、中途离岗一次罚款30元,每空岗一次罚款100元,并视情责任追究。

八、车辆调度燃修管理制度

1、党组成员因公在城区内用车要向办公室说明去向,城区以外要经主要领导审批。

2、所有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同志统一调度和管理,任何人不得私约驾驶员出车。办公室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统筹安排。私事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示安排。

3、工作人员日常到市局办理业务,原则上乘公交车,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4、星期天、节假日一般不安排车辆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与办公室联系,报主要领导审批。

5、严格执行出车记录,超出派车里程部分由带车人和驾驶员负担全部费用,私自出车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6、各车司机要认真负责车辆保养,对车辆需要维修、更换配件等情况,必须先经办公室分管同志审核签字后填写“车辆维修单”,经主

要领导审批后办理,其维修费用由修车点凭派修单和维修发票进行

审核结算。

7、车辆用油实行百公里定额耗油考核和派车里程考核双重控制管理。每季度按实际行驶里程和实际耗油数核算出百公里耗油数。办公室

设立派车(里程)登记簿、燃油数量登记簿、行车里程登记簿、车

辆修理费用登记簿;车辆加油由办公室专人持卡随车到加油站一起加油,本车驾驶员在加油本上签字确认。各车司机要厉行节约、实事

求是,如发生弄虚作假现象一次扣发当月工作50%,并通报批评。

8、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交通规则,端正服务

态度,保持车辆整洁,全天候通讯联络畅通。凡因违反交通规则等

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及赔偿等一律扣发个人工资。凡工作时间结束

后,车辆要停放在办公楼院内,一律不准带车回家、更不准出借他人。

9、办公室存放执法车辆【le9863】全套钥匙,实行专人保管,确保应急出车。

10、办公室分管同志每月将车辆百公里耗油考核结果分别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

【篇二:如何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管理制度2】

花园社区如何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

管理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签状单位要根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定期检查,检查评比采取自检与抽检结合的办法。

1、定期组织自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年终总检,兑现责任状结、评比表彰。

3、综治办半年进行一次初检,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督促、指导各签状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及开展。

4、年终由综治委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检查。

5、年终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制度:

1、党委、政府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每两月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各成员单位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及联席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治安状况,安

排部署、督促、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

4、遇有临时性工作,及时召开各级会议,安排部署指导工作。社

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全责(即第一

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符合下列要求,工作成绩显著的

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给予政治荣誉、

晋职晋级的主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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