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淮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淮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淮北师范大学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切实贯彻“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英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大学英语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英语课程要求》),结合我校学分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全校除外语专业和艺体类专业以外的所有本科专业学生。

二、分级教学要求

1.我校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设置三级,即Ⅰ级、Ⅱ级、Ⅲ级。其中Ⅰ级是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必须达到的目标,Ⅱ级、Ⅲ级是英语起点水平较高、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够达到的目标。

2.我校除外语专业和艺体类专业以外专业学生在毕业之前都必须达到《英语课程要求》规定的一般要求(包括四个级别,共14学分)。学有余力、英语基础较好的学生,可通过选修后续课程达到《英语课程要求》规定的较高要求或更高要求。

3.课程设置:参照《英语课程要求》,我校大学英语教学共设六个级别课程,即:《大学英语Ⅰ》、《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大学英语Ⅴ》、《大学英语Ⅵ》,以分别达到《教学要求》所规定的一般要求和较高要求。

4. 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修读四个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第一学期以Ⅱ级或者Ⅲ级为起点,提前修完《大学英语Ⅳ》的学生,可以选修《大学英语Ⅴ》、《大学英语Ⅵ》或大学英语拓展课程。

大学英语课程修读表

三、分级教学安排

大学英语课程班级设置分为三类:Ⅰ级班、Ⅱ级班、Ⅲ级班,均按四个学期安排教学,每个学期为学生提供一个级别的学习任务。原则上以学生所在学院为单位设置班级,如人数不足一个教学班时,与其他学院交叉编排班级。

四、分级办法及级别变动

1.分级。新生入学后,根据其高考英语成绩或入学后的统考成绩分别编入不同起点级别的英语教学班级。各级班原则上控制在:Ⅲ级班设2个班,Ⅱ级班按余下学生数30%左右组班,其余学生编入Ⅰ级班。

2.升级。原则上学生必须逐级通过考试。学生在某一级就读,应当参加该级别的课程考试。课程成绩及格者,随所在英语班级升入高一级就读;经重考后课程成绩仍不及格者,必须重修原级课程,直到成绩及格方可升级。

3.跳级。对于学习成绩优秀(上一级课程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且以往各级别课程无补考记录)的学生,除参加本级课程考试外,在期末考试前三周,经个人申请、外国语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可以提前参加高一级课程考试。

(1)参加两种等级英语考试中的本级课程成绩和高一级课程成绩,卷面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者,获得跳级资格。

(2)参加两种等级英语考试中的本级课程成绩及格而高一级课程卷面成绩不及格的,其高一级课程成绩不作记录,该生应当和原班级一起升级。

(3)参加两种等级英语考试中的本级课程成绩不及格的,其高一级课程成绩无效,只记载其本级课程成绩,该生在下一学期应当继续修读本级英语课程。

4.留级。不能升级的学生,下一学期统一安排编入新的英语班级,在新编入的英语班级重修原级课程和参加考核,并在开学初办理退、补选课程手续。在原级修读的学生,如遇与其他课程时间冲突等原因无法听课的,须向外国语学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免听或部分免听。

5.降级。新生入学分级时,对于已编入较高级别课程班级学习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确有困难的,在学期开课的前三周内,经个人书面申请、教师同意、外国语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可编入低一级课程班级学习。每学期学生修读的大学英语课程级别一经确定不得中途变更,必须参与该级别的相关教学活动,不得用其他级别的教学活动替代。

五、课程成绩与学分记载

1.Ⅰ级班连续修满四个级别,考试合格即获得14学分。

2.初始级别被编入Ⅱ级的学生,当学期Ⅱ级课程成绩及格者,大学英语Ⅰ学分自动获得,其Ⅰ级成绩为Ⅱ级成绩乘以1.2(计算后四舍五入取整数记录),相乘后的最高成绩限定为95分;当学期Ⅱ级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其Ⅰ级成绩暂按当前成绩记录,经重考和重修及格后,其Ⅰ级成绩方可获得,Ⅰ级和Ⅱ级成绩均按60分记。Ⅲ级班学生成绩与学分以此计算。Ⅱ级、Ⅲ级学生选修《大学英语Ⅴ》、《大学英语Ⅵ》或大学英语拓展课程学分记为公共选修课学分。

3.跳级者所跳过级别的课程成绩按跳级考试成绩记录,同时取得该级别的学分,并在所跳过级别的课程成绩栏中注明“自修”字样。

六、本办法自2013级普通本科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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