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管理)结算与现金产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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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结算与现金产品之

(产品管理)结算与现金产

品之

结算和现金产品之-----个人网银结售汇

壹、开发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留学、旅游、移民人员不断增加,客户兑换外币需求日益旺盛。目前,我行结售汇业务尚未实现全网点覆盖,客户或是不了解那个网点能够办理结售汇业务,或是不清楚关联外汇政策,受网点分布、营业时间等因素制约,影响了我行外汇业务的持续发展。

二、产品概述

为满足客户结售汇需求,工商银行凭借网络优势、结算优势,为我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提供网上自助本外币兑换(购汇\结汇)业务。境内个人年度总额(等值5万美元)以内经常项目结售汇均可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办理。

三、产品优势

1、减少往返银行。客户能够于网上银行自助办理结售汇业务,无需再到银行营业网点辗转奔波,或于柜台排队等待。

2、降低兑换成本。客户能够自行判断市场汇率走势,选择合适时机进行结售汇操作。

3、资金迅速到账。客户交易资金实时清算、即时到账,当日可多次交易,提高资金效率。

四、介质及币种

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理财金卡和活期存折均能够进行结售汇操作。

客户能够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的结售汇币种为九个,包括美元、港币、

日元、欧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和瑞士法郎。

五、操作指南

客户登录工商银行网站(.cn),选择“个人外汇业务”,按需选择“小额购汇”或“小额结汇”,网上银行即显示您当年可购汇或结汇的额度,客户输入本次购汇或结汇的额度,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资金来源”即可购汇或结汇。

六、注意事项

1、网上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以客户为单位,按年度对客户额度进行管理。目前年度个人结汇和售汇额度分别为等值5万美元。

2、个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只能办理经常项下的非运营性的结汇和售汇交易。

3、自助添加的网银注册卡不能办理网银结售汇操作。

工行私人银行业务

私人银行业务是工行国际化、综合化运营的战略选择,是我行大个金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提升个人金融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内于要求,也是服务高净值客户的必然趋势。

中国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壹脉相承工行诚信稳健的运营理念,以“诚信相守、稳健相传”为运营宗旨,以“想所未想、创所未创”为服务理念,专为个人金融资产于800万元人民币之上的高净值个人客户,提供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资产管理为核心、以顾问咨询为重点、以信息管理为保障的个性化、专业化财富管理服务。

(壹)财务管理服务。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目标,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制定个性化的财务管理计划,实现个人、家庭和企业的健康、持续的财务管理目标,且可提供专享远程委托服务。

(二)资产管理服务。尽职审慎管理金融资产,为客户提供私人银行客户专享的“精-赢系列”产品,且于全球范围内遴选合适的金融产品,进行资产多元化配置、个性化产品设计、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实现客户资产保全、增值或特定目标。

(三)顾问咨询服务。基于工商银行卓越的行业专家团队和强大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顾问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咨询、信托咨询、税务咨询、艺术品鉴赏咨询、专业咨讯服务等。

(四)私人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各项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打造高品质的私人生活,包括子女财富管理教育、商务和社交活动安排、私人商务办公服务、私人健康安排、投资和文化讲座、时尚生活安排等。

(五)跨境金融服务。依托工行集团优势,联动工行境外的分支机构,为您提供跨境金融咨询和安排、跨境投资协助、留学金融服务等。

4008295588白金卡贵宾专线正式开通

为进壹步提升高端客户服务水平,满足客户用卡需求,我行于2010年10月23日正式开通了4008295588白金卡贵宾专线。该专线是特为白金卡客户精心打造的白金级专属服务专线。于新专线宣传期间,金卡贵宾专线(4006695588)和白金卡贵宾专线(4008295588)同时为白金卡客户提供服务。

白金卡贵宾专线服务亮点,壹是多样的接入方式。白金卡客户可通过卡号、身份证号或手机号多种接入方式进入专线,同时仍创新了客户使用预留手机号进入专线的自动接入方式,方便客户第壹时间接入贵宾专线。二是强大的自助服务。白金卡客户可根据日常用卡需要设置个性化专属菜单,自助服务全由客户掌控,让客户尽享个性化信用卡服务。三是贴心的人工服务。白金卡客户的来电将优先由上次服务该客户的座席接听,使客户倍感亲切,体验专属客户经理服务。人工服务新推出了白金卡客户机场预约服务,白金卡客户可通过白金卡专线座席预约机场贵宾室。

用卡前需要做的工作

检查签名

收到信用卡后,请立即检查卡面上的姓名拼音和称谓(Mr./先生,Ms./女士)是否正确,且于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栏上签上本人姓名(签名请和申请表上的签名保持壹致)。

卡片启用

于使用前,请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贵宾专线(4006695588)或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启用您的信用卡。

妥善保管卡片、密码

请妥善保管卡片,不要将卡片、身份证件、密码放于壹起或将卡片密码泄露给他人,不要将卡片、密码、网银登录或支付密码等信息储存于电脑上,防止账户资金被他人盗用。

避免将卡片置于手机等磁场附近,避免卡片折损或磁条刮坏。请定期检查卡片是否遗失,不要将卡片借给他人使用。

为进壹步推动基金定投业务发展,提升代理基金业务的服务品质,工商银行决定自2009年2月26日起于全行开办261支基金的定投升级业务,业务名称为“基智定投”。

壹、“基智定投”简介

所谓“基智定投”,是对现有每月首个工作日、固定金额的普通基金定投产品的升级:主要增加了俩种投资方式,壹种是客户能够每月固定日期、固定金额进行定投(简称“定时定额定投”);另壹种是客户能够每月固定日期、且根据证券市场指数的走势不固定金额进行定投(以下简称“定时不定额定投”),实现对基金投资时点和金额的灵活控制。之上俩种定投违约均不进行补扣,连续违约三次后自动撤消定投协议。

二、“定时不定额”基智定投

“定时不定额”基智定投指的是客户指定于每月固定的日期(T 日),根据T-1日某证券市场指数和该指数均线的比较情况,于T 日自动增加或减少基金定投金额。

(壹)产品要点

1、客户自主选择每月定投日期:和现有普通基金定投每月首个工作日定投扣款不同,客户能够选择于每月固定的日期定投扣款;

2、系统灵活确定每月定投金额:

系统灵活确定每月定投金额。和现有普通基金定投每月固定定投金额不同,客户于申请“定时不定额”基智定投申购计划时,能

够确定每月定投扣款的基准金额,每月实际扣款金额将根据选择的指数和均线种类最终确定,能够选择的指数包括沪深300、上证综合、上证180、深证成份、深证100和巨潮300,均线为180日均线。于证券市场指数低于该指数均线时,增加每月扣款金额,获得更多的基金份额;于证券市场指数高于该指数均线时,减少每月扣款金额。

3、成本平摊效果更好:于证券市场指数低于该指数均线时,增加每月扣款金额;于证券市场指数高于该指数均线时,减少每月扣款金额。即于基金净值较低时,增加投资金额,获得更多份额;于基金净值较高时,减少投资金额,从而降低申购成本。

4、原有基金定投计划的升级:对于持有原基金定投申购计划的客户,通过修改“投资方式”、“每月定投申购日期”,能够升级为“定时定额”、“定时不定额”基金定投申购计划。

(二)业务特点

除了具备普通基金定投产品每月投资、复利增值、长期投资、平抑波动、抵御通胀的特点外,“定时不定额”基智定投仍具备以下优势:

1、进壹步降低定投申购成本。“定时不定额”跟踪指数均线,且于市场指数低于指数均线水平时,加大基金定投金额;于高于指数均线水平时,减少基金定投金额,更加摊平了长期申购成本,降低了投资风险。

2、更加智能的投资。“定时不定额”自动按照客户指定的日期、指数、均线按照壹定比例的金额进行每月定投申购,既提升了基金定投申购的功能,又提高了效率。

三、“定时不定额”投资的注意事项

(壹)客户壹次能够最多签订四个“定时不定额”基金定投协议,根据自我风险承受力及投资偏好选择基金、指数和均线,根据个人收支情况确定基金定投扣款日、基准金额,坚持长期投资,最终实现财富梦想。

(二)客户设置每月基金定投扣款日为T日,如遇当月T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壹个工作日扣款,且以实际扣款日的基金净值确认。如遇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基金定投申购的确认以基金管理公司为准。

(三)客户由于账户资金不足导致连续三次定投扣款失败,“定时不定额”基金定投计划将被终止,需要重新签订定投计划。为此,客户需于每月基金定投扣款日(T日)的15:00前保证账户资金足额。

(四)客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书》、《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且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情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力相适应。基金定投且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本说明书内容涉及的产品及服务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详情请咨询95588。

“品牌金积存”业务

品牌金积存是指客户于建立品牌金积存账户的基础上,对我行如意品牌金进行主动积存和定期积存(定期定额和定期定量)。对于积存的品牌金,客户既能够选择赎回,获得现金,也能够到我行提取实物。

我行“品牌金积存”交易时间为:黄金交易日的9:00-22:30,积存的黄金将于第二日上账,积存当天可选择撤单。

我行“品牌金积存业务”具有如下特点:

投资门槛低:仅为1克黄金或200元人民币起

购金价格低:可享当天1000克金条的报价,比20克、50克、100克的金条的报价低2

元/克。

无保管风险:客户积存的黄金是保留于积存账户上的,满足最小提金规格随时能够到本地任壹提金网点提取实物黄金,免去了日常保管的风险。

投资渠道广:通过工行网银、网点等渠道办理黄金积存业务。

投资方式灵活:可选择主动积存和定期积存俩种方式进行品牌金的积存。

分散投资风险:定期定量投资,可避免黄金价格波动风险。

品牌金增添“如意金钱”新产品

自2007年9月,我行推出第壹款品牌金产品—“如意金条”后,市场反映强烈,销售工作持续火爆,多次出现供不应求的“脱销”场面。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需求的投资者,总行于2008年7月又推出了我行自行设计的首款限量版投资收藏类品牌金产品—“如意金钱”,我行也是中国第壹家发行限量版具有收藏价值花钱的商业银行。

如意金钱取意于中国古代花钱之吉祥图案花钱,以现代工艺手法,将中国古代钱币文化和时代生活理想相融合,重新演绎古代花钱之意蕴。“如意金钱”正面图案左上方为壹只蝙蝠,右下方为祥云图案,取“万福祥云”之寓意且配以精美的篆体字“戊子”,蝙蝠、祥云交相生辉,整体观之呈福通运转之势,吉祥富贵之象;背面图案:中

国工商银行字样“中国工商银行”字样更加表达了中国工商银行的祝福,实乃馈赠、收藏之佳品。

目前,如意金钱共有三种规格,分别为1/2盎司(15克)、1盎司(31克)和如意金钱套装(46克)。

巧投货币基金让储蓄不打盹

目前银行活期存款的利率仅为0.5%,转投银行理财产品的话,又无权提前赎回。有没有流动性堪比活期存款,但收益却比活期存款高的现金管理工具,帮投资者唤醒沉睡的资金,让储蓄不再“打盹”?

货币基金凭借高安全性、高流动性、且收益高于活期等优势,成为投资者打理闲置资金的首选投资工具。

壹般而言,货币基金投资于现金、壹年以内(含壹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央票以及央行、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其投资品种中平均到期期限被严格控制于360天以内,不仅完全隔离了股市的波动风险,而且由于其投资品种具有极强流动性,也能够有效地规避利率市场风险。央行今年连续6次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也使市场资金面变得较为紧张。资金面的逐渐收紧,导致市场利率逐步提高,货币基金直接受益。

建 行 现金管理

建行 现金管理是指我行通过整合运用各项金融产品、金融工具与技术,依托银行结算手段以及先进电子网络平台,为您提供收款、付款、流动性管理、资金保值增值以及相关的信息服务等。现金管理的实质在于为客户提供适应其自身经营和财务管理模式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满足客户提高财务流动性及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 现金管理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对收款、付款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安全、方便、快捷的资金归集与划转;资金的集中统一运作和高效管理;富余资金保值增值;解决暂时的资金短缺;账户资金交易信息及时传送与查询,为客户经营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实现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的有机结合。 建设银行现金管理的特点和优势在于:遍布全国的网点以及强大的系统联动能力;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较强的产品创新以及个性化服务能力;优秀的现金管理人才队伍;先进的电子银行服务平台(尤其是与中外流行ERP系统的直联能力);与外资银行的合作服务平台的建立。 具体办理流程: 1、申请。您向我行提出现金管理的业务申请,并提出具体的业务需求; 2、我行提交服务建议书。根据您的具体需求,我行为您量身定做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3、签订协议。您与我行签订现金管理合作协议; 4、上线准备。您与我行共同进行电子网络平台的接口开发与安装调试、账户开立、账户授权、人员培训等上线准备工作。 5、正式运行。 现金管理涉及的利率和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由您与我行协商确定。 农行 现金管理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各级机构依托现金管理系统,以协助客户提高资金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为目的,以资金流动性管理为核心,以多种产品组合为内容,将账户管理、收付款、融资理财、风险管理、信息服务等进行有机组合,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资金管理综合方案服务。 现金管理系统是指以农业银行综合应用系统为基础,以主机、前置、交换中心、客户服务端为运行环境,集成面向集团客户、中小客户的服务功能,具有开放性和扩展性的电子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现金管理业务的服务渠道包括营业网点、银企通平台(专线或公网)、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 服务对象: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已办理年检、在农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均可以申请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现金管理业务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收付款、多级账簿、资金归集、资金池、通存通兑等业务。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包括账户开销管理、账户收支管理、账户余额管理、信息服务等。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1.doc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 办法1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是以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为基础,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相配套的,保证财政性资金及时支付与清算,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发展需要的银行支付清算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银行支付清算。 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是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资金汇划系统,将财政性资金由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划拨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以下简称收款人)账户,以及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账户之间资金划拨的行为。 第一节银行支付清算的一般要求 财政性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必须遵循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银行在办理支付清算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一、财政资金账户管理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省财政厅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财政零余额账户;省财政厅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 上述账户体系中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和特设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基本账户管理。 (二)国库单一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为省财政厅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该账户按收支类型设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与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色专 户进行清算。开户时,省财政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提交开户申请报告并预留印鉴。开户申请报告应说明开户依据或开户理由,包括新开账户的名称、用途、使用范围等情况。 (三)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与财政零余额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1、代理银行根据省财政厅的书面通知,依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9月1日起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省财政厅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 (1)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与财政零余额账户、

(完整版)贵金属结算管理办法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三章结算机构 第四章托管银行 第五章结算业务 第六章违规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贵金属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市场 风险,根据《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会员和客户交易涉及的保证金、交易盈亏、交易手续费、延期费等款项进行 核算的行为。 第三条贵金属现货延期交收交易采用保证金方式进行。会员和客户须将足额的保证金预先存入交易所专用保证金账 户,以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会员在交易所专用保证金 账户中存入的,用以控制会员的结算风险的资金为风险 保证金;客户在交易所专用保证金账户中存入的,用以 确保交易履约的资金为交易保证金。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结算原则 第五条交易所实行统一、即时的结算原则。 “统一”是指交易所统一对会员和客户进行结算; “即时”是指交易所对会员和客户每笔交易所产生的实

际盈亏、手续费及资金使用情况实时进行核算。 第六条交易所采用实时结算与日终结算并行的方式。 日终结算在每日的凌晨4:00am—6:00am休市时间进 行。 交易所在日终结算后将交易系统的结算数据发送给托管 银行。 第七条交易所负责向会员和客户提供交易结算明细数据。 第三章结算机构 第八条交易所的结算部作为具体的结算承办部门,负责交易资金的统一结算、管理并防范结算风险。 第九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管理客户的保证金和会员的风险保证金; (二)办理结算业务; (三)控制结算风险; (四)为会员和客户提供数据查询和数据核实的服 务; (五)跟踪问题数据的处理过程,直至处理完毕; (六)汇总、统计、分析、报告结算数据; (七)保管结算资料及相关凭证、表单,保证其真实与 完整,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 第十条会员必须有专职部门(或专人)负责结算工作,专职部门(或

商户管理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

商户管理管理办法结算管理办法 商户管理制度、结算制度商户管理制度 一、因特殊情况老板需要进店经营者,身份等同导购员,必须服从商场统一规定。 二、人员规定:专柜导购员由商户自行选择,如商户在寻找导购员方面有困难者,本商场可以代为招聘,但最终选择权由商户决定。导购员基本工资、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商户承担,导购员的基本工资由商场统一规定,奖金、提成以及相关补助由各商户根据各品牌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本商场对导购员进行统一管理,商户必须配合商场的管理;(具体细则见专柜人员管理)。 三、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四、为了节约成交时间,提高销售效率,本商场实行明码表价,禁止讨价还价; 五、本商场严格禁止商户私收货款等走单行为,一经发现,罚款元;当月内累计发生二次走单或私收货款的,本商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无需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六、举报规定:凡对走单、私收货款行为进行举报的顾客,持商品举报,一经证实,商场将对举报人给予元的奖励并且所购商品免单。 七、柜内照明费:公照明由商场统一负担,二次用电部分,按实际用电量由商户自行负担,收费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电费标准执行。 八、商户之间相互有争议,应和气协商,拒绝争吵,解决有困难,

应找商场管理人员帮忙处理。 九、商户经营商品应符合商场整体定位与档次,禁止“三无”产品上架。 结算管理制度 一、结算流程说明 1)、商场规定每月日、日为结帐日,按合同约定商场与各商户结算当期的货款。 2)、各商户在每月6日、日到商场财务部领取对帐单。如有异议应在接到对帐单之日起5日内与财务对清账目。如到时无法对清,本月账款移至下月结算。 3)、本商场每日早晨与各商户就上一个营业日的销售进行对帐,商户必须认真严格对清每日账款,如因总结算金额不一致导致结帐延误,后果由商户自负。 4)、双方对帐清楚后,商场将应结款项打至商户银行卡上或发放现金。 二、结算的一般原则 1)、销售、单位产出排名靠前的品牌,优先结算。 2)、属商场的代表性品牌优先照顾。 3)、能与我商场友好合作、互谅互让、创优异业绩的商户,优先结算。 4)、新入驻品牌予以优先照顾。 5)、有培养前途的品牌优先照顾。

现金管理业务介绍

农业银行现金管理服务 现金管理服务是中国农业银行为协助客户有效进行资金管理而提供的账户管理、收付款、流动性管理、投资理财、短期融资、风险管理等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组合方案。 农业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雄厚的资金实力、专业的服务团队、先进的技术支持、庞大的网络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资金管理和理财增值解决方案,旨在协助客户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收益、加强风险控制,有效提升客户价值。 农业银行现金管理服务渠道丰富,可以满足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包括覆盖中国境内所有县域的24000多个营业网点,灵活为客户定制功能的银企通客户平台,安全便捷的企业网上银行,能够与客户的ERP/财务/资金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银企互联平台,能够与银行同业系统有效对接的银银互联平台等。 主要产品和服务内容: 一、账户管理服务 账户收支管理 根据客户财务管理要求,农业银行协助集团客户对下属成员单位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成员单位收入账户用于收款,资金只能划转集团指定上级账户;支出账户只能接收上级下拨资金,用于对外付款。 支付对象管理

客户为保证账户资金安全,可申请对结算账户通过电子渠道付款的支付对象进行控制,约定收款账户范围,农业银行协助客户限制向非指定账户的电子支付。 支付限额管理 客户为加强对付款的管理,可申请对结算账户的单笔或一定时期的支付金额进行控制,农业银行协助客户限制超过限额的借记交易。 多级账簿 根据客户需要,农业银行可协助客户对结算账户资金进行分类别、分层级管理,在单一账户下开设多种类、多层级的明细核算账簿,实现账户资金管理精细化。 可按客户要求提供资金分类统计、支付限额控制、账簿分别计价、利息自动分配等服务。 二、收付款服务 通存通兑 客户在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后,可在全国任一综合网点办理异地现金存入、异地转账收付业务,资金实时入账,提高收付款效率。 漫游汇款 客户通过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汇出款项,收款人可在农

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研究报告(doc 7页)

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研究报告(doc 7页)

将日常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子公司。这种资金管理体制与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的利弊正好相反。 3.综合型 综合型资金管理体制是以上两种资金管理体制的有机统一。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总部在对分支机构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分支机构对一切具体的经济活动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这种体制的优点是有利于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调动下属单位的积极性,这种折中方式要求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的具体因素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相应的选择和安排。缺点是分权程度不易掌握和控制,在实践中往往难于把握,操作难度较大。 二、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从具体实践来看,主要有报账中心、结算中心/内部银行、财务公司和现金池管理等几种模式,这些模式从其功能上来说,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了内部资本市场的作用,都是内部资本市场发挥作用的组织载

体。 1.报账中心模式 这种模式下,现金管理高度集中,一切现金收支活动都在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进行,通过报账中心完成统一收支、统一报账的核算业务。这种方式更适合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对于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成员单位则不适合该模式。 2.结算中心模式/内部银行 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集团内各成员或分支机构现金收支和往来结算业务的、独立运行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设立内部结算账户,办理集团内部往来结算;结算中心统一制订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规范结算行为;结算中心根据成员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现金筹措和现金调度。在集团内资金借贷关系中,结算中心也可以看作是集团的内部银行。 3.财务公司模式 财务公司是人民银行批准的一种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独立法人地位的特性决定了其除能担任集团结算中心的角色之外,还可以对外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与其他资金管理模式相比,财务公司不仅能实现企业集团资金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 理办法 (2019年10月16日第六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2019年10月30日〔2019〕90号文件发布,修订部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维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限仓制度、交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境外经纪机构应当辅助其委托交易结算的期货公司会员做好境外客户的强行平仓、大户报告、风险提示等工作。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将涉及境外经纪机构客户的《强行平仓通知书》、强行平仓结果、风险提示函等及时通知境外经纪机构。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 各品种1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1各品种中,普通小麦简称“普麦”,优质强筋小麦简称“强麦”,一号棉花简称“一号棉”,精对苯二甲 酸统称“PTA”,菜籽油简称“菜油”,油菜籽简称“菜籽”,菜籽粕简称“菜粕”,鲜苹果简称“苹果”, 干制红枣简称“红枣”。

第五条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时间分期间依次管理,除苹果、红枣外,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苹果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红枣期货合约各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见下表: 第六条交易过程中,当日开仓按照该期货合约前一交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当日结算时,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当日结算价收取相应标准的交易保证金。 第七条某期货合约所处期间符合调整交易保证金要求的,自该期间首日的前一交易日闭市起,该期货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新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相应的交易保证金。

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下属公司多头开户,收款信息不透明、缺乏及时性;●内部资金盈缺失衡无法互补,急需资金或存在富余资金;●下属公司几乎完全独立对外筹资,外源融资成本过高,财务风险过大;●内部异地资金结算效率低、资金在途时间长,票据传递成本高且不安全●签发票据需消耗过多的保证金或其他担保资产;●收到的票据和需要支付的票据在金额上不匹配;●下属公司投资随意性大,可控性差,流动性风险大,影响公司信誉…… 我们可以为您提供的服务 交通银行专业化的团队可以为您提供以蕴通账户为核心,以企业网银、银企直联及网点柜面围渠道的全方位现金管理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定制账户●本/外币现金池●收/付款服务●票据池●流动资金投资…… 我们产品的特点及优势 ●组合功能灵活定制 我们为您组合所有账户,建立本外币现金池、票据池,我们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全面的业务处理渠道可以让您根据需要灵活选择,个性化定制方案进行流动资金投资,明确收付款方式与进程等。●集团账户集中管理

在我们为您建立的组合账户里,您可以及时清晰地了解各下属成员的存款、贷款、投资等账户信息及账户交易明细,方便您把握集团资金的整体动态;为您加强资金预算、预测能力,增强您决策的准确性。同时对所有的票据实行集中管理,使您一目了然、统筹使用,及时掌握各下属成员应收票据到现金的转化情况。●统筹资金增收节支您可以灵活调拨集团内部资金,加速收付款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且通过上划、下拨及付款控制的各种组合,实现针对不同下属企业的不同资金管理需求;为集团成员间资金的融通提供清晰的内部核算;由此可以增加您的主动投资,实现资金流动性与盈利性的有机统一。●网上网下相得益彰 我们的现金管理支持网上银行和银企直联,满足不同的财务管理平台需要;7*24小时满足您的需求,为您定制专属网银功能菜单,提供一体化的现金管理服务;当然我们各地网点也支持多项付款控制处理,为您提供多层次的服务渠道。●多种模式个性服务我们针对集团资金管理的不同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行业特性,提供不同的定制功能;我们提供资金集中监控应用模式、统收统支模式、收支计划拨款模式等,竭力全方面满足您的要求。 我们可以帮助您达成的目标 ●对企业现金流进行有效的预测、监控及管理,以最合理的成本增加可用现金头寸,降低和控制交易风险;●建立理想的现金余额并

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报告

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要明确报告出自何种角度,必须站在乡政府的高度来写,行文语气、叙述方式要适合当地政府的角色。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支付结算管理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行高度重视,积极和人民银行沟通,对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工作考核办法》认真梳理,解释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结算工作的检查期间为XX年1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根据要求我行认真组织了综合管理部、综合业务部的相关人员对我行的支付结算业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包括综合管理、支付系统管理、结算管理、银行卡管理、账户管理。经自查,我行辖内点能够依法经营,内控制度健全,并能按照相关法律和人民银行要求办理各项业务,未出现重大的操作性错误。 (一)综合管理 1.我行积极参加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会议,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会议要求准备相关会议资料,会后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学习相关内容,贯彻执行支付结算法律法规,保障支付结算活动正常进行。 2.我行按时报送年度支付结算工作总结,涉及支付结算工作的重大事项及重要案例及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并根

据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完成年度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报告、支付通讯等支付结算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3.加强支付结算人员新业务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 (二)支付系统管理 1.我行严格执行支付系统清算纪律,加强支付系统安全管理。按照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系业务处理办法、手续办理各项支付业务。规范直接参与者地方押密钥的领用、登记和保管,制定支付系统地方押密钥管理岗位职责并合理设置人员岗位。 2.加强支付系统流动性管理,建立了清算账户和同城清算备付金账户资金头寸的日常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了支付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作和各项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的业务顺利开展。 3.按时报送支付清算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业务测试、模拟运行、业务需求及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相关材料,搞好支付结算综合反映。 (三)结算管理 我支行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制度、业务处理手续和实施办法组织结算业务管理。规范支付结算工具创新业务、有关票据结算凭证的印制和结算印章的刻制,以及对票据、重要结算凭证、结算印章、银行汇票密押、数字签名等安全措施应

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2

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交易资金、交易参与者相关其它资金的结算顺利进行,特制定交易所资金结算管理规则,简称“本规则”。 二、凡是本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易经纪代理费或服务费等,以及交易参与者应向本交易所缴纳的其它各类资费的结算等,均应当适用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规则未规定或未详细规定的与资金结算相关的事项,凡本交易所规则其它部分或相关交易细则有相关规定的,应当适用相关规定;本办法未规定或未详细规定,且本交易所规则其它部分或相关交易细则亦无相关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财务通则与会计准则处理。 四、严格按照交易所的结算规则执行资金收付的结算。 五、办理交易所的结算事项的期日与时间等,均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则及相关交易细则中的规定,不得延误。结算中所发生的任何延误均应当记录引起延误的主要原因。 六、有关交易业务资金的结算,应当符合相关交易细则所规定的该宗交易业务及其结算的流程。 七、凡交易所办理结算事项所使用的结算单据,均应当由交易所规定格式及统一印制,不得使用其它形式的单据。 八、凡交易所办理结算事项所使用的结算单据,均应当使用电脑机打出具,并应当有交易所或交易所结算部门的印章。

九、为保证本交易所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办理结算事项并为保证所办结算单据正确无误,应当经常检查办理结算单据有关的电脑、网络、线路、打印设备等的状态,严防交易所结算环节出现差错。 十、交易所的资金账户实行分类开立、分类使用、分类管理。即对本交易所在所选定的商业银行分别开立交易所自有资金账户、交易保证金账户等,分别予以使用和管理。 十一、要严格按照资金归属、性质与通途等对资金进行结算管理。严禁将交易所自有资金和应归属交易所的资金、交易保证金、交易相关的业务资金等混同。办理不同类别、归属、性质与通途的资金的收付结算,均应当使用专门的单据凭证。 十二、处于不同种类资金账户中的资金的利息归属与清分结算,应当遵循交易所规则和相关交易细则的规定。 十三、由交易所进行的所内结算及单据制单和出具等项工作均应当及时、准确进行。 十四、交易所办理结算单据等事宜,应当由制单人、分管负责人等签章,并对所办单据事项等负责。 十五、交易所结算单据均应分类制表、作帐并存档管理。 第二章非标准产品结算规则 非标准产品的定义,参照本交易所规则。 十六、一般规定 (一)结算应符合规范性、有效性、资金分户专管专用等原则。

企业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货款结算管理规定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财务系统 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财-货款结算001 撰写单位: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4年4月1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22页正文页数:11页 附件个数:6个 制度正文目录:

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货款结算工作,加强总部对各分部结算工作的统一管理,为结算 人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采销中心;分部财务及采销部门。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财务中心;采购中心;各分部。 3. 名词解释: 无 4.职责: 无 5.作业内容: 5.1结算服务规范 A. 热情服务、细心指导 对来公司结算的供应商代表应态度热情,对不熟悉本公司结算流程的供应商代表 要细心指导,杜绝生、冷、硬、蛮的态度; B. 一视同仁、按规办事 严格遵守公司的结算操作规则,配合供应商代表的结算工作,不可因人而异,给予不同的态度对待; C. 准确及时、廉洁公正 在工作中耐心细致,按工作流程及时准确的进行结算核对,合理安排,按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得无故拖欠或延期支付供应商货款,不得吃、拿、卡、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D. 全面维护公司利益 每个工作人员应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高度负责,发现有与公司规章制度相背离的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5.2结算准则

5.2.1公司购进货物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结算组统一管理、集中结算:公司所有 货款的用款计划编制与结算由分部财务部结算组专门办理,其他部门不再与 供应商办理结算事宜; 5.2.2供应商进行货款结算必须与公司签有合同,才能办理货款结算事宜。供应商合 同期满未签定新合同的,可按旧合同约定事项延期执行;如无约定的,则停 止付款,或者按无合同付款流程向总部报批; 5.2.3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进行货款结算必须遵守公司的税票回收制度: A. 代销商品结算:必须有增值税发票才能支付货款,不开或错开增值税发票的 不予结款。 B. 经销商品结算:不管同城、异地结算的供应商税票必须坚持“一手钱一手票” 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收回税票的,由采购人员提出申请,说明理 由并给出交付日,必须报总部采购中心、财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能支付。针 对一个供应商只能进行一次特批,累计有两笔税票未能收回的结算组必须立 即停止对该供应商任何款项的支付,结算人员要给予严格控制。 C. 先款后货:同城中的供应商,规定3天的回收期;异地的供应商,规定7天 的回收期。时间从货款付出后第二天算起,由相关采购人员负责,同时财务 部门必须及时提醒、监督。 5.2. 4货款结算后应付账款余额不得小于残次、退货、各项应收收入及合同约定 的铺底金额之和,清退的要留有足够账面金额 结算会计要控制供应商的结算款项,对残次、退货较多的、或欲清退的供 应商要保留足够的账面余额。合同约定有铺底额的供应商,结款后余额不 得小于铺底金额; 5.2.5按合同约定账期结算,不允许提前支付货款:结算会计结款时必须审查货款 的账期,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账期进行结算,禁止提前支付货款; 5.2.6 严格实行按计划付款制度,超计划拒付,或者按计划外付款流程向总部报批; 5.2.7严格按照公司授权权限落实审批手续,审批手续不全的拒绝付款; 5.2.8对于返利、降价、退残的收回,允许账扣,对其他各项应交营业税项目的收 入,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收取,采用账扣方式进行结算的分两种情况处理; A.供应商提供全额税票的,公司按净额支付,公司给供应商开具服务业发票。

《支付结算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第十一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第十二条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第十三条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位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 (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三)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四)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五)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六)对会员进行监管; (七)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八)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九)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从事: (一)新闻出版业; (二)发布对证券价格进行预测的文字和资料; (三)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020年最新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一、内部现金管理制度 1.钱账分管制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出纳人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2.现金开支审批制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 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人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重点数核对相符。它包括以下几点: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3)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属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的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总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心、指挥协调中心、管理控制中心”的管理职能,规范和加强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是根据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在总公司内部设立的,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的内部监督、服务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的运行应遵循“资金集中管理,帐务分帐核算”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各法人企业的财务核算由其内设的财务部独立核算。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隶属于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其业务受财务资产管理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 二、结算中心的任务和职能 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和融通,监督和控制企业的资金收支,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收益。资金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资金融通为以企业整体的名义进行的外部融资和在成员企业之间的内部资金融通。 第七条.结算服务职能:统一办理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经济业务结算工作。按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及时、准确、优质的做好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结算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所有成员单位所涉及到的货币资金收入、支出以及成员单位之间往

来结算等经济事项。 第八条.监督控制职能:结算中心办理每一笔结算业务时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等手段来监督、控制各成员单位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杜绝不正常开支,以促使各单位有效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内部资金调配职能:调剂总公司内企业资金余缺,减少企业外部贷款,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条.外部融资功能:发挥企业整体规模效应,开拓筹资渠道,获取授信优惠和扩大授信额度,以联合授信的名义统一管理企业外部贷款,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职能: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长期战略决策所确定的投资计划和长期资产构建计划,筹集资金进行投资。 第十二条.信息反馈职能:结算中心通过日常的核算资料,准确的反映各单位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及时为总公司和各单位的各级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和资金信、贷信息。 三、结算中心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再在兰开设一般账户统一交由结算中心管理,成员各单位可以保留本单位基本结算户和预储税款账户,用以满足各单位备用金限额内的日常支付和税款的支付,但是基本结算户和预储款账户的来源只能从结算中心账户按照规定划转,除此之外成员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开设新的账户。 第十四条. 现金管理:各成员单位取得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结算中心一般户中。现金的支出只能从各单位基本结算户中支付并且必须经由成员单位主管

劳务费结算支付管理制度

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均使用本办法。 (二)制定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劳务费结算支付要求 (一)按国务院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事应监督劳务分包队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二)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分包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人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 二、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 (一)开立劳务费支付预留账户,归企业所有,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公司人事部负责监督和考核企业个项目部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支付预留账户”设在企业财务部。财务部要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用工企业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 三、劳务费预留标准 (一)公司按产值的12%预留

(二)凡工程款回收后,公司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包工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劳务费,同时及时完成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 四、劳务费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 (一)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 1、合同是规定总分包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支付的依据。个项目部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分包合同就允许分包企业进场施工现象。 2、签订分包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 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单位要按月结算劳务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应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资,做到总分包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饮酒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请款填报《公司劳务费支付单》,附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表报公司审核。 2、总师办负责审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支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在《公司劳务费支付单》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负责审核《公司劳务费支付单》以及分包企业工资发放表,确定无误并签认后,从劳务费预留户中按规定向分包企业支付劳务费。 4、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单位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查看。 5、人事部对各项目部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中小商业银行如何发展现金管理业务

中小商业银行如何发展现金管理业务 2008-10-30 0:00:00 现金管理业务就是指银行利用自身的网络系统,将传统的结算业务、投融资业务、账户管理等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加以组合,为不同类型客户设计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的综合解决方案,主要目标是为帮助客户减少闲置头寸的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减低财务风险。现金管理业务已经是国际银行业一项比较成熟的公司业务,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欧美地区商业银行面向优质客户的支柱型业务之一,自1999年开始在中国推广至今,逐渐成为国内商业银行重点投入和发展的业务,极具发展潜力和空间。 国外先进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从国际范围上来看,最优秀的现金管理服务提供者都是知名的大银行,从包括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 渣打银行及荷兰银行等国际大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经营情况看,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银行通常将该项业务部门作为行内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有独立的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在会计 核算系统中可以很清楚看到每项产品营业收入和每位销售经理的销售收入,并以此作为对产品经理和销 售经理激励的依据。 其次,银行服务的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某一地区,一般都提供跨国服务,先进的欧美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 业务能够做到查询全球分支机构的各银行账户信息,如账号、借/贷情况等详细信息,支持跨行收款和 信息报告,以便客户进行自动对账。 第三,银行服务手段高度电子化和自动化,以德意志银行为例,通过为公司客户提供功能强大的现金管 理核心平台—— DB-Direct,可以为集团企业的最高决策者提供针对所有地区/国家、所有机构、所有 业务、所有银行、所有账户、所有货币的财务最优化调节方案,以及最佳的实施路径,并负责完整的自 动化执行。 第四,组织结构相对固定。与国内银行许多不同层次客户经理对应客户不同层次的分支机构的常见做法 不同,国外银行通过一位集团客户经理或一个经理小组来提供该客户所需的全部现金管理服务。 国内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现状 在中国,现金管理业务是随着外资银行在中国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和大型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向中国迁移, 而为国内商业银行界所熟知的,促使中资银行开始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推出自己的品牌,但这也仅限于 几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极少数领先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2002年开始,中资银行陆续全面抢滩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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