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可研

小区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可研
小区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可研

1. 总论

1.1项目概述

1.1.1 项目位置

XXXX坐落在XXXX市西城区,位于黄河路以北,西三路以西,属胜中社区管辖。

1.1.2项目概况

XXXX地块总面积1.62万平方米,小区内现有瑕余园、和趣园、石榴园等小游园,游园内缺少休闲活动空间,原有景观植被碱化严重,小区内原有公共设施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为了改善小区内的生活环境,提高环境绿化品质,创建和谐社区,需对场地内景观绿化及公共配套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

1.2编制依据

1.2.1 胜中社区“关于编制集翠苑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书

1.2.2XXXX现状的现场调研;

1.2.3胜中社区物华物业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1.2.4胜中社区小区安防工作的要求及小区安防现状。

1.2.5胜利石油管理局有关设计规程、规范。

1.3编制原则

1.3.1贯彻集团公司深化社区服务系统改革精神,完善社区基础设施,贯彻胜利油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营造出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1.3.2遵循国家安全、环保政策,消除安全隐患、节能降耗,提高管理水平;

1.3.3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设计规范、标准;

1.3.4合理利用已建设施,降低工程造价;

1.3.5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设计标准、规范

1.4.1建筑

⑴《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⑵《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

⑷《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CJJ 67-95

⑸《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

⑹《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2001

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08年版) GB 50011-2001

⑻《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2002

⑼《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 GB 50009-2001 ⑽《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2002

1.4.2电气部分

⑴《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

⑵《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⑶《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95

⑷《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⑸《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1.5基础资料

1.5.1地理位置

XXXX坐落在XXXX市西城区,位于黄河路以北,西三路以西,属

胜中社区管辖。

1.5.2气象、水文及地质资料

XXXX市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其气候特点是:

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气温年变差(最热月与最冷月平均

气温差)较大,年降水量少,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冬夏风变化有

明显的季风特征,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多大风天气。地理纬度北纬37o27

平均气压101.64 kPa

平均气温 13.6 ℃

极端最高气温 39.7 ℃

极端最低气温-18.1 ℃

平均年降雨量612.8 mm

最大日降雨量 137.6 mm

最大风速21.1 m/s

最大积雪深度170 mm

最大冻土深度 630 mm

地耐力 80kPa

2. 现状

XXXX始建于1986年,占地16.2万平方米,由航空部第四设计院规划设计。小区内建有住宅楼34栋,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非住宅楼20栋,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小区内现有住户792户,小区内住户大部分为集输公司职工。

2.1公园现状:

小区现有瑕余园、和趣园、石榴圆园,园内缺少休闲活动空间,缺少景观设施,植被碱化严重,无观赏价值。

2.2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公共设施年久破损缺失严重,多处已成安全隐患,如路灯、大门,广场地砖、围墙,智能监控等。

3. 存在问题及建设必要性

3.1存在问题:

3.1.1小区广场上路灯稀少,不利于居民晚间活动,且不是节能灯。

3.1.2小区内缺少供居民休闲娱乐的设备设施。

3.1.3小区内电缆老化严重,存在电路安全隐患。

3.1.4大门及围墙年久破旧,存在安全隐患。

3.1.5缺少一体化收费大厅。

3.2.6小区内缺少必要的安全监控设施。

广场地面破损严重,路灯稀少。

现有围墙破损严重。

3.2 建议必要性分析

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方面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原有的基础设施老化,不仅影响了社区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而且加大了社区服务管理的难度。通过对XXXX 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整体改造,全面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为社区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集翠苑广场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方案

4.1改造原则

4.1.1小区整体改造依据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因地制宜,确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

4.1.2设计标准与小区实际需要相结合,与经济技术相结合。

4.1.3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有序安排施工顺序。

4.2改造设计

4.2.1公园改造。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瑕余园、和趣园、石榴园进行改造,提升小区公园整体水平。

4.2.2大门及围墙改造。重建两个大门及门卫室,更新围墙1050米。

4.2.3路灯改造。敷设路灯电缆1499米,更换路灯29盏,庭院灯14盏。

4.2.4智能监控。布设智能监控点,数据及电力控制线。

4.2.5新建50平方米一体化收费大厅及周围场地硬化。

具体调整见详图

4.3主要工程量

胜中社区XXXX改造工作量详见表4-1

表4-1 XXXX改造工程量

5.效益分析

5.1增量效益

XXXX改造后,可以美化小区环境,增加小区绿化面积,可以为居民提供高品位的文化和休闲娱乐场所,通过改造照明、监控系统,可以有效的提高小区的安全性,更好的保证小区居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5.2社会效益

近几年,国家提出了建立和谐社区和节约型社区的方针政策,集团公司又提出将社区建设成为油田勘探开发的大本营和打造上游“长板”重要基地,通过对XXXX进行改造,解决小区因公共服务设施老化严重带来的环境污染、交通出行困难等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响应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号召。

6. 安全、环保

6.1安全

6.1 编制原则

(1)改造部分与周围环境的安全距离内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本工程功能明确,采用成熟的技术,对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各种危险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及安全对策措施。

(3)本工程严格遵守国家与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

6.2环保

6.2.1 主要污染源

一、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扬尘、粉尘。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这类垃圾基本上不溶解(或溶解度很小)、不飞扬、不腐烂变质,若管理不当,随意丢弃,将会影响环境。

二、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基本上不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对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不会造成污染。

(3)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项目拟将这些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处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2.2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防护措施

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A、封闭施工场所,以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C、采取一些有效而简便的扬尘防治措施,如建立临时简易仓库,将水泥、石灰等粉状物料置于其间;及时清运建筑余泥;设置建筑防护屏障等,减少施工扬尘对场地周围环境的影响;

D、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E、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2)污水处理措施。

工程施工所产生的污水采用污水隔渣泥浆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道。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且施工周期短,附近的交通干线沿线又有市政污水管网,故该施工污水可用临时排污管接至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3)固体垃圾处理措施。

余泥及建筑垃圾除用来回填外应及时清运,在运输时应确保不产生洒漏,注意路面的清洁。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

卫部门处理

6.2.3环卫绿化

绿化的基本原则是: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绿化为主。小区内环境绿化要因地制宜,根据现状和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与生活居住区域相适应的绿化品种。环境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生长的树木花草。

7.投资估算

7.1估算依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7月;

(2)《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1)

(3)《胜利油田石油地面建设投资估算指标》(胜油公司发[2008]103号)

(4)《石油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95)中油基字第79号;(5)《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95)中油基字第79号。

7.2投资估算

依据主要工程量,按照2011年物价水平及类似项目对该项目工程投资进行估算,XXXX改造工程总投资估算见表7-1

表7-1 XXXX改造工程总投资估算表

8.研究结论

8.1.胜中社区XXXX改造工程,符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深化社区服务系统改革指导意见》必要性充分。

8.2. 改造方案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地方规划条件,项目实施后,可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改善XXXX居民的居住环境,切实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社区的平稳发展。

8.3. 建设方充分利用已建设施,尽量减少新建设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合理优化方案,控制工程造价。

8.4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717万元。

9.附图

(1)总平面现状图

(2)改造范围总平面图

(3)暇余园平面图、定位图

(4)和趣园平面图

(5)和趣园定位图

(6)平面改造图、定位尺寸图

(7)南大门标高1.500处平面图、屋面排水平图

(8)南大门南立面图、北立面图

(9)南大门剖面图、东立面图、西立面图

(10)东大门标高1.500处平面图、标高4.100处平面图

(11)东大门东立面图、南立面图

(12)东大门西立面图、北立面图

(13)东大门1-1剖面图

(14)东大门标高4.100处平面图、屋面平面图(15)围墙改造及总平面图

(16)南区西侧照明平面图

(17)北区、南区东侧照明平面图

(18)新建一站式服务大厅平、立、剖面图

小区公共设备设施管理方案

设备设施管理方案 一、目的保证设施设备及场所处于良好的状态,以提高优质服务的需要。 二、验收管理 1、组织工程维修部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与验收,做好接管工作。 2、验收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资料图表、竣工验收和相关资料;设备的随机技术资料和安装施工中形成的资料; (2)设施设备及场所的质量检查,设备空载运转试验、负荷实验。 3、验收合格后,资料全部归档,交付使用管理部门。 三、设备设施分类根据各类设备设施的功能、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分A、B、C三类: A类:监视系统设备,配电房各屏柜,生活、消防水泵,消防报警系统,电梯。 B类:排风设备,水箱(池),灭火器材,排污泵。 C类:房屋本体照明设施、室内外插座、各式灯具、水龙头、排水设施、室内空调架、道路。 四、设备的运行管理 1、对A类设备,配备专职运行操作员,根据业主委员会要求,专人定岗值班或巡回方式对设备进行管理。 2、设备运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熟悉所管理的性能、特点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上 岗操作。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及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检查,作好运行 记录和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4、各设备主观人员根据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每月检查监督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旅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注意设备运行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检查运行就、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后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设备问题应详细填表报告,工程维修部主管监督整改情况。 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1、工程维修部负责所管辖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各班长负责组织本班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设施保养分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及年检维护保养3个层次。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是巡视检查和清洁方面的工作;定期维护保养主要工作就是性能状态检查和计划性能修理的内容;年检维护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整。 (2)日常维护保养通常由设备运行操作,值班人员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由维修人员负责操作,值班人员进行配合,有些设备外聘专业公司进行。 (3)维护保养工作的项目由各类设备具体规定,各设备主观根据规程并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况,做出年度、月维护保养计划,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设备年检维护保养,由委托年检单位实施。维护保养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主管。 六、设备设施维修 1、设备设施的维修分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两类 (1)计划维修是自在设备设施没有发生问题之前,对其劣化和缺陷部件进行预先维护和修理; (2)故障维修是对设备设施受损设备故障后其失效、损坏部件进行针对性维修。 2、设备设施维修采用委托维修和派工维修两种形式

小区项目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措施方案

编号:SM-ZD-90904 小区项目公共秩序维护管 理措施方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小区项目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措施方 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安全形式分析 XX.凤凰城地处城郊结合部,在治安防范方面存在以下一些难点和重点,如: *在入伙期间小区内将存在大量的临时装修施工人员。 *周边多个新近开发的小区和小型工厂、出租屋等,闲杂人员及外来务工的流动性大、数量多。 *小区建筑密集,在消防方面的管理压力大。 *公共设施的安全使用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上述不利因素的存在,给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此,我们将在安全护卫员的素质培养、安全防范体系的设定等方面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小区内的安全秩序。 二、安全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1、努力保证安全护卫员的综合素质

*素质管理。对护卫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采用我们在实践中总结的一整套安全人员管理程序,做到“五统一”“三集中”,即统一作息、统一出操、统一上岗、统一着装、统一装备以及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 *意识培养。努力培养护卫员的服务意识,树立“业主需要就是工作”的观念,改变原来护卫员单一的护卫功能,使我们的护卫员成为“护卫员、迎宾员、服务员”的有机统一体。 2、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我们将采用固定岗和机动巡逻岗相结合的方式对小区进行安全管理。机动巡逻我们重点在小区内死角的巡逻,确保管理不出现盲点。 *在巡逻上,采用电子巡更系统,通过科技手段保证巡逻工作效果。 *在防范的策略上强调与周边小区的联防联动。 *强调全员安全管理。我们要求管理处其他员工亦应担负起安全管理和防范的义务,建立起“安全护卫为主,全员联动支援”体系。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 1 总则 为在城市建立完备、安全、便捷、高效、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南京城市规划建设水平和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吸取有关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建设的成熟经验,参照同类城市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南京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南京城市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并为公共设施实施和运营管理提供参考。新建地区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标准》提出的标准和布局形式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新建地区进行具体的建设管理时,应按编制的规划和本《标准》控制预留用地,保证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

在进行已建成区的更新改造时,应结合人口情况和实际需求,在既有设施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鼓励功能混合、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设施配套的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保障房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要根据人口规模和结构进行针对性核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性。 基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遵循公益性设施优先、集约节约用地、复合利用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公共设施配套规划。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衔接各类相关专项规划,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辖区及其管理要求、各类设施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和设施情况等,设施项目、规模及布局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本《标准》提出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中涉及用地的为刚性规定,新建地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已建成区尽量通过用地盘整达到标准。用地上配套公共设施的开发建设强度,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和人口规模做适当调整。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保障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维护小区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泰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居住小区。 第三条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和市政公用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总建筑面积,下同)开发完成5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 第四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符合规定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第二章权属界定与管理 第六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第七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成本适宜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除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外,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登记,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第八条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第九条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地下车库、地下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第十条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具体内容、指标等一般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城乡规划部门提供规划条件时应作为土地出让条件之一进行明确。 第十一条对于分期建设的居住小区,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和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对每期工程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名称、功能、位置、权属、指标等进一步核定。同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注明与住宅同期进行验收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二条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工程达到下列要求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方可申请竣工综合验收: (一)按照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且经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合格。(二)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已经明确产权、管理权及其关系,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责任。 第十三条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完成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且未通过城乡规划部门竣工核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docx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改造整治提升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属地负责,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主要目标 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八个有”,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实施、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分为基本型和提升性,在改造过程中优先进行基本型改造,结合实施条件和示范要求实施提升性。基本型小区整治是将影响居民生活的渗漏、危楼加固、下水道疏通、道路、消技防设施、维修、照明、绿化补植、停车场复建、物业管理等作为基本内容,有条件实施墙体出新、配套体育设施等;提升性整治是在满足基本型改造后,增加节能改造或“适老化”改造内容。 (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注重改造老旧小区的整体环境,改造水、电、排污等生活配套设施,既要对小区环境进行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等,又要注重日常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实现建管并举、标本兼治。 (三)政府主导、居民参与。在综合整治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 1.清除违章搭建。小区内搭建的一切违章建筑要在项目施工前全部拆除,私占的用于种菜、养家禽等的公共用地要求居民在项目实施前自行恢复原状。 2.修整、翻建小区道路。小区道路达到城市居住区道路建设规范标准,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有条件的小区应符合无障碍通行要求。 3.疏通、翻建地下管网。更换破损窖井盖,清理、整修、补建化粪池。实施雨污分流,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试行) 青岛市规划局 2010年5月

青岛市规划局 关于发布施行《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编制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于2010年5月10日施行。凡青岛市市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以及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试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编制说明 青岛市规划局曾于2007年编制了《青岛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及组团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试行)》,并作为控规及相关规划编制、管理的参考资料,对强化新区、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控制和配套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更加突出,节约型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民生问题获得广泛关注;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市又不断出台了一些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规范、标准、规定等。为了使全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更加合理、系统、均衡,更加符合青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市规划局对现行相关标准、规划进行了综合研究,编制完成《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省、市和部门的相关规范及标准为基本依据,结合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情况及城市发展要求,并参考国内相关城市做法研究制定。本标准由青岛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执笔起草。在起草和修改完善过程中,市规划局多次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研讨、论证,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汲纳这些意见和建议,使本标准在合法的基础上,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实用。 本标准自2010年5月10日起施行。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建议或疑问,请及时向青岛市规划局反映。市规划局将适时组织对本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不断加强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进一步优化完善本标准。 本标准包括条文及条文说明两部分,均由青岛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v1.0 可编辑可修改杭州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目录 编制说明 1 总则 (3)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3) 3 市级和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规划导则 (4) 4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9) 附录:术语、用词说明及参考文献(规范) (18) 《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条文说明

1 总则 【目的和依据】为突出以人为本,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科学合理地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使用城市土地资源,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考虑城乡发展需要,制定《杭州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中心城区(指七区)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城市旧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依据本标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进行必要的调整,以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切实可行,并达到应有的标准和服务水平。 杭州市辖县级市的中心城区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城市特殊功能区域,如风景名胜区、前湾保税港区、港口、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的相关内容,另行规定。 【配置原则】本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与相关规划,应遵循系统、兼容、创新、继承以及适度超前或相对稳定的原则。 【强制性要求】本标准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内容或规定应为强制性要求,在城市规划实施时,须优先安排并与其它建设工程同步予以落实;当公共服务设施无独立占地要求时,其建筑面积应作为强制性要求予以落实。 【相关法规】本市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并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分级和配置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按其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本标准将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七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4)体育;(5)商业金融;(6)社会福利;(7)行政办公;将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综合考虑建设规模以及投资、布局方式等,可将公共服务设施分为五级: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居住组团级。

无锡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设计标准 (征询意见稿) 无锡市规划局 2007年11月

1.总则 1.1 为使无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更切合当前实际,适应未来发展需求,满足居 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全面提升无锡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 化、规范化,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参照相关标准与指标,按 照以人为本、分级配套、分级落实、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 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 标准是无锡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技术标准,江阴和宜兴市可参照执行。 1.3 标准适用于市(区)级以下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计;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由相关的专项规划确定配置要求。危旧房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1.4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用地情况、周边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对配置标准可作适当调整;新建地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严格执行本标准;,老城区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项目依据本标准,各项设施的配置水平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 1.5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无锡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条例。 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和分类 2.1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级 2.1.1对应社区的管理体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街道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两级配置,控制规模及对应行政、规划管理应符合附表2-1的规定。 附表2-1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行政规划管理一览表 2.1.2街道社区由交通干道和自然地理边界围合形成,人口规模一般为5万人左右;对应行政管理中街道的管辖和规划管理中控规编制单元的管理。 2.1.3基层社区是由城市支路以上道路或自然地理边界围合形成,人口规模一般为1~1.5万人;对应行政管理中居委的管辖和规划管理中街坊的管理。 2.2分类与控制要求 2.2.1按照使用功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 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 (市规划局 2011年9月) 1、总则 1.1为了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立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而制定。 1.3本指引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高配套标准和服务水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

筹、社会公平、运行高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行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行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行版本更新。 2、术语 2.1农村地区 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一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 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人口规模一般在 2 万人以上。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行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虽已撤销行政建制但规模较大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2.4新社区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

附表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指标(居住人口3-5万人) 类别序 号 项目名称 千人指标一般规模 配置规定 服务规模 (万人/处) 备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用地面积 (平方米) 教育1 幼儿园 281-310 420-450 8班2100 12班2800 8班3000 12班4200 招收2-6岁儿童,占居住区总人口3.0%,就近入园率90%,并 考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30座/千人;建筑9.38-10.32平 方米/座,用地14-15平方米/座,每班25座。 0.7-1.0 2 小学403-441 510-568 “九年一贯 制”学校 18班800 27班12000 36班15000 “九年一贯 制”学校 18班11000 27班16000 36班21000 小学学龄7-12岁,占居住区总人口3.6%,入学率100%,并考 虑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40座/千人;建筑10.08-11.03平 方米/座,用地12.76-14.20平方米/座,每班40座。初中学龄 13-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100%,并考虑10%的 外来人口因素,合20座/千人;建筑12.71-13.82平方米/座, 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0座。“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龄7-15岁,占居住区总人口5.4%,入学率100%,并考虑10% 的外来人口因素,合60座/千人;建筑10.89-12.67平方米/ 座,用地14-16平方米/座。(千人指标:建筑面积653-760平 方米,用地面积840-960平方米) 1.2- 2.4 小学:18班规模建筑7500平方米,用地9500平方米; 服务规模1.8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0000平方米,用 地12500平方米;服务规模2.4万人/处。24班以下学校 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60米的直跑道。 初中:18班规模建筑9500平方米,用地1300平方米; 服务规模3.6万人/处。24班规模建筑12500平方米,用 地17000平方米;服务规模4.8万人/处。30班规模建筑 15600平方米,用地21000平方米;服务规模6万人/处。 24班以下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100米的 直跑道,25班以上学校应设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和 100米的直跑道。 “九年一贯制”学校设置200米环形跑道和10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应设置400米环形跑道,同时应保证设置足够的 蓝、排球场地。 中学:30班规模建筑16000平方米,用地22000平方米; 服务规模3万人/处。高中应设不低于400米的环形跑道 和100米的直跑道, 3 初中 254-276 334-382 4 高中 217-233 317-363 24班13000 30班16000 36班19000 24班19000 30班23000 36班28000 高中学龄16-18岁,占居住区总人口1.8%入学率98%,并考虑 10%的外来人口因素,合19座/千人;建筑11.42-12.28平方米 /座,用地16.70-19.12平方米/座,每班45座。 6-8.5 小计 1155-1260 1581-1763 一般小校(园)采用高限,大校(园)采用低限,标准较 高大校(园)可采用高限。 医疗卫生5 社区卫生服务站24 300 0.7-2 含卫生服务中心的居住区不再设置卫生服务站。 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 75 2500 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范围设置,可设综合病床。3-5 小计 74 75 文化体育7 室内文体活动中心 200 可包括文化娱乐(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等),图书阅览,科 技活动,青少年活动,康乐(健身房、旗牌室、室内体育活动 等)等设施。 0.7-1 可结合商业服务设施或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综合设置。 8 室外文体活动场 20 400-450 可包括户外娱乐、集会、露天表演、儿童游戏、综合健身、篮 球、门球等场地。 0.7-1 宜设于公共绿地附近,兼有避难场所的功能。 小计220 400-450 商业服务9 菜市场20 1000-2000 1500-2000 3-5 10 其他商业服务 680 可包括便利店、餐饮、综合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银行储蓄 所等 3-5 再生资源回收点可与密闭式清洁站结合布置,其它可设于 沿城市支路的住宅底层。 小计700 社区管理服务11 社区服务中心 20-30 1000 可包括优抚服务、社会福利、咨询服务、婚姻服务、计生宣传 咨询、家庭劳务服务等及相应管理用房和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 心。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集中布置。 12 街道办事处30-40 50 1200-1500 1500 含工商、税务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 13 派出所及巡察30-40 36-50 1200-1500 1500-1800 3-5 14 社区居民委员会20-30 190 还可包括其他便民服务项目0.3-0.9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15 社区卫生监督所 5 3-5 可与有关项目组合或设于住宅底层。

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养护方案

小区公共设施管理养护方案 1、公共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保养服务内容 (1)供配电 1)总配电室专人值守,每2小时检查1次设备运行状况,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查抄;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它低压配电室每周巡查1次。 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 3)配电室安全标识、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4)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 (2)公共照明 1)院落、楼道照明巡查每周1次,不定期巡视,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 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亮灯率100%;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满足使用要求。 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控制柜工作正常,无损坏组件;灯具无损坏、无变形、无锈蚀,完好率100%。 (3)电梯 1)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电梯设备运行情况每天巡查2次。 2)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

好,轿厢内整洁。 3)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贴《年检合格证》,并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 4)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1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治;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4)给排水 1)生活供水 ①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1次;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周1次。 ②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保证正常供水;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 ③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并对水质进行化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④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安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 ⑤泵房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蛇鼠等小动

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

前言 为了与新颁布的《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相协调,与各专项规划相衔接,指导杭州市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根据杭州市规划局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指令和要求,编制《杭州市城市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规定》。该规定的编制是根据《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近年新编的城市专项规划的内容和规定,对《杭州市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送审稿)》(2004)进行修编,同时新增加城市公共设施的配置规定和要求。 本次规定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城市公共设施体系进行分级和分类设置;对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设施的设置进行修编;对公益性设施、经营性设施进行分类,并采用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区别控制;增加新旧区的差别化配置等条款。 本规定在城市级公共设施设置要求中不包括市政设施的设置规定,只在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中,包含市政公用设施(居住区及居住区以下级)配置规定。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公共设施布局原则 (3) 4 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要求 (4) 5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12) 5.1设置要求 (12) 5.2旧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差别配置 (14) 附表一:杭州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 (26) 附录A 本规定用词说明 (27)

1 总则 1.0.1 (目的和依据)为合理进行城市级公共设施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有效地使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根据《杭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参照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和相关专项规划,修编《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新编《城市公共设施设置规定》,并将二者合并制订为本规定。 1.0.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设施和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在对建成区进行更新改造时,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或实行差别配置,确保配套设施达到标准、服务体现水平。 1.0.3 (设置原则)公共设施的设置应贯彻可持续发展、节约用地和资源共享的原则。 1.0.4 (设施分级)城市级公共设施指为城市(区)服务的公共设施;城市片区级公共设施指为外围独立城市组团、居住片区(大型居住区)等服务的城市区域性公共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一般分为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表1.0.4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户数(户)10000—16000 5000—7000 1500—2000 人口(人)30000—50000 15000—20000 4500—6000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三级结构、居住区—基层社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两级结构及相对独立的基层社区等基本类型。 1.0.5 (设施分类)城市级、城市片区级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社会福利、行政办公等七类设施;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九类设施。 1.0.6(设施属性区分)根据各类设施基本服务属性的不同,公共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设施和经营性公共设施两类。 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配置要保持严格刚性管理;经营性公共设施的配套可保持一定的弹性和灵活度,以应对当前市场逐步完善和用地功能混合布局的发展趋势。 1.0.7 (指标分类)公共设施的指标控制分为控制性指标和指导性指标。公益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控制性指标;经营性公共设施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指导性指标。 1.0.8 (规划落实)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根据城市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分别在规划管理单元中落实。通过规划管理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明确相关设施的建设规模和位置。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1.0.9公共设施的设置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10本规定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 总则 1.0.1为提高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科学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项公共设施用地,集约和节约用地,创建和谐、优美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 1.0.3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依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划分标准 1.0.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表1.0.5的规定。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6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

1.0.7有专项发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应的公共设施规划用地标准若突破本规范的规定,需经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 1.0.8城市公共设施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 2.0.2行政办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休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 政管理机构和其它办公设施用地。 2.0.3商业金融用地com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用地。 2.0.4文化娱乐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2.0.5体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级和区级体育场馆及训练场地等设施用地。 2.0.6医疗卫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医疗、保健、防疫、康复、急救、疗养等设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设计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范围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研 和勘察设计院所、信息和成人高等培训学校等设施用地。 2.0.8社会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市规发〔2006〕384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公共 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的通知》(京政发〔2002〕22号)中的指标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本《指标》是指导规划设计人员编制本市居住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的规划设计工作。 本《指标》已于2006年1月25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6月1日起执行。我委将依据有关规划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居住地区规划设计中执行本《指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并请有关部门按照本《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文本 1 总则 1.1为保证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设置,提供适宜的居住生活环境,不断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指标。 1.2本指标适用于北京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城镇地区新建改建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特殊地区因地制宜,具体研究。 1.3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贯彻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尽量综合设置。 1.4居住人口规模和用地范围,应依据城市规划确定。 本指标按居住人口规模(或建设规模)分四级。 每户平均居住人口计算值为2.8人,每户(套)住宅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标准计算。 1.5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在符合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总指标的条件下,可根据城市规划,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安排、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 本指标是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设置的最低基本标准。 1.6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性质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社会福利、交通和市政公用等八类。 1.7居住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附表1、2、3、4设置。

重庆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精心整理8??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8.1??社区定义与分级 ?社区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本导则将城市社区分为社区街道与社区居委会二级。社区街道服务人口和范围基本与居住区对应,社区居委会服 务人口和范围基本与居住小区对应。 ?社区街道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是社区服务中心,其他设施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老年公寓、菜市场等。? 社区居委会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是社区服务站,其他设施还有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警务室、托老所、体育活动场、菜店等。? 镇社区与街道社区同级。? 农村社区专指农村聚居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本导则专指人口大于0.1万人的大型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村庄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和商业服务等六类。? 8.2??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 ?8.2.1??社区服务中心选址应设臵在社区街道地理中心,方便服务居民,服务半径为1000m,其办公用房宜独立占地,可与同级别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臵,形成集中的中心,也可相邻设臵或独立设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将其与其它社区管理、服务或文化活动设施组合设臵,应满足交通便利、服务地区位臵适中的要求。 ?社区服务站办公用房宜与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组合设臵,服务半为400m。?

8.2.4??社区卫生服务站宜结合社区服务站设臵,居民步行时间不宜超过15分钟。? 派出所宜布臵在辖区中心区域且交通便捷的地方,至少有一面与市政道路有便捷的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 在主要城镇道路的路口旁。 ?大型村庄公共服务设施,除学校和卫生室以外,宜集中布臵在位臵适中、内外联系方便的地段。有条件的农村应规划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老年公寓选址宜在环境绿化条件较好、市政设施较完善,交通便利的地区。 ?新建菜市场,提倡与社区中心或者其他适当的公共建筑合建,有条件的也可独立设臵,原则上不宜直接设于住宅底层或裙房,菜市场应当与住宅保持适当的距离,确保安静卫生的居住环境。新建菜店应与社区中心或者其他适当的公共建筑合建。在居住区保留的原有菜市场如设臵在住宅裙房内,则应严格管理,处理好菜市场与住宅之间的关系,尽量降低市场噪音,加强卫生环境管理。室内菜场应设在运输易进出的相对独立地段,并有停车卸货场地。 ?村五保家园应布臵在环境好,相对安静的位臵,有条件的可与相邻村联合设臵。 ?8.3??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 8.3.2??新建住宅按照每100户必须提供15㎡以上社区办公用房。 ?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规模宜为3~6万人,服务半径为1000m,配臵标准为建筑面积30㎡/千人,占地面积50㎡/千人,每处建筑面积新区不得小于1200㎡,旧城区不得小于1000㎡。? 社区居委会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按照“一站一场”设臵。服务站服务人口规模宜为0.45~1.5万人,服务半径为400m,配臵标准为建筑面积50㎡/千人,每处建筑面积新区不得小于500㎡,旧城区不得小于300㎡。

老旧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实施方案

新疆兵团第七师124团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6-2018年) 实施方案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设单位:新疆兵团第七师124团 项目编制单位:奎屯农七师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编制时间:2016年05月

建设地点:第七师124团高泉镇 项目建设单位:第七师124团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杨建(团长) 项目编制单位:奎屯第七师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编制单位法人:桂军荣(董事长) 项目总负责:王振(副总经理) 技术总负责:焦玉峰(总工程师) 项目编制负责人:顾卫东(主任)(高级工程师)项目编制人员:任蒸(工程师) 江祥盛(助理工程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背景及基础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编制的重点对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建设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的必要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社会效益..................................... 错误!未定义书签。 、范围和期限................................... 错误!未定义书签。 、改造规模.....................................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总投资估算................................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现状需求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单位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棚户区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棚户区、危旧住房存在的问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建设风险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技术经济指标和改造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年度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棚户区改造建设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理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规划总体布局................................. 错误!未定义书签。 、改造的总体任务及年度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改造规划管理规定、实施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改造规划管理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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