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的起源和发展

方志的起源与发展

李晓平

一、方志起源的几种说法

中国历史文化悠长博深,作为记载社会历史文化的重要文体的地方志,也同样源远流长。

方志到底起源于那里,历代有很多说法,详统不下数十种,最主要的有如下几种。

1、《九丘》说。元代集贤殿大学士许有壬言:“九州岛之作,谓之《九丘》。……志之由来当矣。”(《元一统志·序》)明代陈霖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称:“古者,九州岛之志,谓之《九丘》。丘,聚也。言九州岛所有,土地所生,风气所宜,聚此书。…而外史镇志·序》)

2、《山海经》说。当代方志学家傅振伦先生认为:“我国方志源远流长,早在战国时期就有记载古代地理的《山海经》和《禹贡》。前者记载山川、形势、土性、物产、古迹,恰似今天的地文地理。后者记载方域、地质、物产、贡赋、政治,略似今天的人文地理志。后世的地方志,即胚胎于此。”

3、《禹贡》说。元代学者张铉在其修纂的《金陵新志》后的《修志本末》中指出:“古有九州岛有志尚矣!书存《禹贡》,周纪《职方》,春秋诸侯有国史,汉以来郡国有图志。”清人

邹汉员在《黄阳山水图记·叙》中也言:“《禹贡》一书,为千古地志之祖。”当代目录学家王重民先生,在《中国地方志》一文中指出,《禹贡》是一部最早的全国性区域志书。当代档案学家刘光禄先生认为:“《禹贡》是战国时期的作品,它记述了全国的区划,将全国分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岛,在每州之下,记载了该州的山川、土壤、田等、物产、贡赋、交通等。按照行政区划,记述一地的山川、贡赋等,就地方志书的体例来说,《禹贡》已经是基本上奠定下来了。”(《略谈我国古方志体例的演变》)

4、《周官》说。宋代史学家司马光最早提出志书源于《周官》。其在《河南志·序》说:“《周官》有职方、土训、通训之职,掌道四方,九州岛之事物,以诏王知其厉害。后世学者为书以述地理,亦其遗法也。”(《司马温公集》)

5、百国春秋说。汉代郑玄谓“志,记,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榛杌》”(《周记注疏》)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亦持其说。其在《湖北方志叙例》中说:“百国春秋,实称方志。”近代文豪梁启超赞同此论,并作出进一步阐述:“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

子》所称晋《乘》、楚《榛杌》、鲁《春湖南地方志日多2012年第4期秋》,墨子所称周之《春秋》、宋之《春秋》、燕之《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着,则一府州县志而已。”(《饮冰室文集·清代学者整旧学之总成绩一方志学》)

6、《国语》《战国策》说。近代学者金毓黻认为:中国地方志“启于《国语》、《国策》以国列为史,继于《华阳国志》,大成于各省州县方志。”(《文心雕龙·史传篇证》)。氏著《越绝书》,两书专记本地典故,开方志之先河。”

7、汉代图经说。历史学家谭其骧先生认为“地方志的渊源,确乎也可以追溯到汉朝。从《华阳国志·巴志》里可以看到,东汉恒帝时,定郡太守的疏文里提到《巴郡图经》,可

见在此以前已有图经。图经就是一方的地图加上说明,这就是方志的前身。”(《地方史志不可

偏废旧志数据不可轻信》)

8、《畿服经》说。清人谢启昆《广西通志·叙例》谓:“晋挚虞依《禹贡》、《周官》作《畿服经》,其州郡及县分野、封略、事业、国邑、山陵、水泉、乡亭、城、道里、土田、民物、风俗、先贤、旧好,麾不具悉,凡百七十卷(以上为谢录《隋书·经籍志溯,实后世方志之祖。”

9、《华阳国志》说。清代学者刘光漠称:“方志之书,始于吾蜀。《华阳国志》其鼻祖也。”(《章石斋文钞·县志分篇议》)

上述方志的起源说,都源于方志界大家或著名的历史学者,而且都立言有据,是我们今天研究方志起源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资料。

二、方志的萌芽期

方志到底发端何时,根据现有文字记载,史学界一般认为周朝和春秋战国时期是方志的萌芽期。

方志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周王朝。《周礼》(也称《周官》)记载,周代两职史官所掌,“小史掌邦国之志”,类似后代全国性的志书;“外史……掌四方之志”,类似后代分区性的志书。所谓四方之志,即地方志,亦称方志,可以肯定,方志最迟起源于周朝是没问题的。这段文字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周朝已设立了掌管方志的官吏,即“小史”、“大史”。二、周朝已有了志书,即“邦国之志”和“四方之志”。孔子周游列国,得见“百二十国宝书”,也应是这类方志。具体到各列国,名称却有不同,《孟子·离娄(下)》云:“晋之《乘》、楚之《祷杌》、鲁之《春秋》,其实一也。”就是说,虽然几大诸侯国的史籍命名不同,但其同为史籍的性质是一致的,

都是记载这些郡国的地方类的史书。周代的所谓国,其实是各个诸侯的封域,相当于后世郡县的各个政区,所以《乘》《祷杌》《春秋》等“百二十国宝书”,其实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方志。

春秋战国时期,还有诸如《禹贡》《山海经》等舆地图经,也是方志的一类。据顾颉刚等历史学家考证,《禹贡》约成书于战国时期。从内容上看,《禹贡》采用分区之法,将全国分为九州岛,记述了当时黄河流域的区域、地质、物产、土贡、田赋和风俗等,内容虽然简明,但记述范围广褒。《山海经》共有18篇,由《山经》《海经》《大荒经》三部分组成。据考其中14篇为战国时作品,《海经》4篇为西汉初期著作。内容记载了山川、形势、土性、古迹及道里、民族、药物、物产、祭祀等。这两部是春秋战国时期侧重于记述地理方面内容的方志,是后世方志中地记、图经类地理书的发端。

三、方志的形成期

方志的发展,经过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之后,到宋元进入形成期。

秦统一中国,为加强统治,曾颁令全国,要求地方将舆情详细上报,便于朝廷掌握各地情况,作为加强统治的参考。据《史记·萧相国世家》载,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入关,诸将争掠咸阳金帛府库,独丞相萧何先取秦府图籍,因而“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各地上报秦廷的舆地详情,既有图,又有文字记载。由此可见,秦朝的方志其内容包含地理形势、民俗、户口、物质、经济等情况,较之以前的《周官》等方志和《禹贡》、《山海经》等地理书,在体例内容上有了很大发展。

汉朝为了掌握全国经济、地理和地方向朝廷输运贡赋情况,命令各地方政府把记载当地物产、贡赋和交通等资料随同天下计书上交朝廷由太史令收藏,副本还要送丞相府作为行政参考。其后由地方文献汇集编录,这类图籍随后发展成为地志、地记。汉朝撰写地志、地记的人较多,书名亦很多。如《三秦记》《上党国记》《上党记》《代都明记》《三晋记》等等。较著名的有两部,即《越绝书》和《吴越春秋》。《越绝书》15卷,由会稽人袁康、吴平所撰,是记越国复仇之书,记述了春秋战国时期越国的地方历史沿革、城市、山川、人物、特产和风俗习惯等内容。《吴越春秋》为东汉人赵晔撰,记叙春秋时期吴国和越国的兴衰始末。全书15卷,今存10卷。该书只记人物,不载地理及都邑、特产等,对方志发展的影响而言,不如《越绝书》大。故清代方志学家洪亮吉说“一方之志始于《越绝》”(《重修澄城县志·序》)。

魏晋南北朝由于两汉期间的独尊儒术思潮开始衰落,代之以学术上的百家争鸣,尤其是史学,十分繁荣,出现了8家《后汉书》、l9家《晋书》,还有家乘、族谱、行状、志铭等。方志方面则涌现出地志、地记、图经、风俗、异物、山川等多个门类,与史学、地理学相互影响,竞相发展。但由于兵焚水患频繁,文籍损佚惊人,仅陆广微《类地记》等数种粗保原貌,其余仅有目录记载于《隋书·经籍志》。

用我们现在的标准看,魏晋南北朝时期比较标准的志书应首推西晋挚虞撰《畿服经》和东晋常璩撰《华阳国志》。《隋书·经籍志·序》记载,《畿服经》不仅记述了地理,而且还记述了特产、风俗、人物等内容,是一部综合性的志书。可惜原文已失。《华阳国志》12卷,

门目分为《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公孙述、刘二牧志》《刘先祖志》《刘后祖志》《大同志》《李特、雄、寿、势志》《先贤士女总赞记》《后贤志》《三州士女目录》等。其时限上起远古、下迄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年),该书详细记述了地方政权的兴亡,其余如地望、物产、风俗、人物、道路、关隘、民族、大姓等皆有记述。从内容上看,《华阳国志》史实、

地理、人物三结合。从体裁上说,是地理志、编年史、人物传三贯通,为中国方志编纂之首创,成为西南地区考史之重要依据,可算的上现存最早最典型之方志。

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个独特的现象,自东汉开始,就有一些私人撰书的州郡地志。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地志的数量激增。甚至出现郦道元《水经注》这样传世不朽的地理志著作。

隋唐时期方志由私撰一举成为官修。官修制度极大促进了方志的发展。《隋书·经籍志》记载:“隋大业中(605年?617年),普诏天下诸郡,采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隋代虽历史较短,却有《诸郡物产土记》151卷、《区宇图记》129卷、《诸州图经集》100卷,卷帙之众、内容之多,是前朝任何时期都比不上的,也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纂修志书创立了格局、奠定了基础。

唐代,皇帝下诏,各州府每3年一造图经,送尚书省兵部。于是不仅有当朝史官、名臣亲自撰写方志,而且各郡府也相继撰写了一大批反映地方地理、政治、人文等概貌的地方志。这些志书不仅取材较以前广泛,而且在详略适中、记叙有法、内容真实等方面也非前志能比。应该说,方志到唐代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了。

唐代纂修的第一部地理总志是《括地志》550卷。全面记载了各地的建置沿革、山川名胜、河流汇集、风俗物产、往古遗迹以及人物故事等等。唐太宗赞其:“博采方志,得于旧闻,旁求故老,考于传信,内婵九昭,外报八方,简而能周,博而尤要,度越前载,垂之不朽。”而后唐德宗贞元年撰修的《海内华夷图》和《古今郡图道县四夷述》两书,又有一个独特的发展,有说有论,图说并行,并以图闻名于世。唐代全国性总志的代表作是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图志》,全书40卷,以唐制分别记述各府州县户口、沿革、山川、道里、贡赋等,卷首并附图。南宋时图亡佚,书名从此改称《元和郡县志》。由于作者为唐朝两任宰相,精于地

理,熟悉各方面的情况,故所著“详细集中,记叙有法”。此书不仅是魏晋以来保留下来的最古的一部全国性总志,也是最好的一部。史学界一般把汉晋隋唐称为方志的形成时期。

到了宋代,地方志发展得很完备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此时,地方志著述取材更为广泛,分类更为详密,体例更为完备。张国淦在《中国古方志考·叙例》中指出“方志之书,至赵宋而体例始备。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使、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可见,宋代的地方志编纂已经完全摆脱了隋唐以前多分别单行、各自为书,门类只限于地图、山川、风土、人物数种的简单体例,从而奠定明清以来一般地方志的体例。

宋太祖赵匡胤即位后,曾三令五申,要求各州郡编造图经、纂修志书。据《宋史》记载,宋太祖在建国后不久,即下令规定:“凡土地所分,风俗所当,具古今兴废之图,州县之籍,遇闰岁造图以进。”后又命大臣卢多逊等人重修天下图经。宋真宗在位时,下诏由李宗谔等负责,纂修《祥符州县图经》1566卷。宋徽宗时,朝廷设置了“九城图志局”,是最早的官方专门修志机构。

两宋时期的优秀的志书很多。如李宗谔的《祥符州县图经》、乐史的《太平寰宇记》、王存的《元丰九域志》、欧阳修的《舆地广记》、祝穆的《方舆胜览》、王象之的《舆地纪胜》以及宋敏求的《长安志》、朱长文的《吴郡图经续记》、潜说友的《临安志》、范成大的《吴郡志》、周应合的《景定建康志》、罗愿的《新安志》等等,都是著称于世、颇具影响的名著佳志。

宋代由于方志盛行,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并将这些经验经过总结上升成为方志理论。宋代方志理论研究风气浓厚,纂修方志的人多在志书的“序”、“跋”中阐述自己的修志主张

和见解。内容一是关于修志的目的和意义,二是如何编撰方志。对于前者,宋代志书编撰之

人认为,方志在“资政”方面,“有补于世”,可以“告后之为政”,能起到“前有所稽,后有所鉴”的作用;在“教化”方面,则可借先哲往事使后人砥砺名节,正风定伪,有楷模和警策的作用。而宋代在方志理论贡献最大的是方志的编撰方法和体例问题。如周应合提出在方志编修过程中,必须做好“定凡例”“分事任”。再如,罗愿反对把志书简单地变成数据大汇抄,主张要经过编修者的加工,而这种加工,必须是有观念有取舍的雕琢。宋代的这些方志理论,对明清方志学的形成,起到了先驱的作用。即使在今天,其中不少见解仍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元代区域性方志无论从质量和数量都不如宋代,见于著录者约160种,今存10种。但元代方志的突出贡献,是开创中央政府编撰全国性一统志之先河。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命虞应龙主持编撰了《大一统志》,共750卷。元顺帝至正六年编《大元一统志》,共1300卷。此书大类分十一省,每省分路或府;再下分州,大多以一州为一卷;每州则分建置沿革、方廓乡镇、里至山川、土产、风俗、形势、古迹、官迹、人物、仙释十目。内容包括汉唐以来古图经成份,异常闳博周密,堪称方志典范。史学界一般把宋元称为方志的成熟时期。

四、方志的兴盛期

明代是方志更加成熟和修志制度正式形成的阶段,到清代则进入方志的兴盛期。

明代修志的成就很大。据《中国地方志综录》载,明代地方志770种,10087卷。这个时期官方对修志十分重视,正式颁令修志条例。明太祖洪武三年,下诏编《大明志书》。明洪武十七年复编《大明清类天元分野之书》24卷。明洪武二十七年,又诏编《寰宇通衢书》。明成祖永乐十六年,诏修天下郡县志书,紧接着两次颁发修志条例。条例规定郡县志书门目二十一卷,正式确定了官方修志制度和体例。但依此条例编纂的志书,或早佚或未成,至今

难觅其踪。

明代方志最大贡献应是大行政区的省志成其体系。明代由于承袭元代行中书省的行政区划,分全国为十三大行政区,但人们仍习惯简称为“省”,故称其“省”志。据《明史·艺文志》载,十三布政司无不有方志。而且称省志为通志者的较多,故清代沿袭,其省志概名通志。

清代可以说是方志发展的兴盛时期。清廷重视修志超过前朝。早在清顺治十八年,清廷就命令河南巡抚贾汉复督修方志。清康熙十一年,保和殿大学士卫周祚奏报,诏令各地设局修志。并将清顺治期间河南巡抚贾汉复主修的《河南通志》颁发全国,统一格式,对地方志纂修提出既严厉且明确的要求。康熙二十二年礼部奉旨催各省,限三个月完成通志。康熙二十九年,河南巡抚亦曾通令所属府、州、县编修志书。同时颁发牌照,提出凡例二十条,对时代断限、材料取舍、文字详略、史实考订、叙事先后以及地图绘制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清雍正六年,诏令各省重修通志,并于二三年内成书,上于史馆。不久又令各州、县志,每60年一修。

正是因为清廷对修志如此重视,清代地方长官,常常招聘厚学能文之士,领衔修志,造成浓厚的官修志书风气。目前留世的清代方志达5768种,占中国历史方志总数的三分之二强。其数量浩瀚,范围博广,成果累硕,堪称中国历史之最。

清代三次兴修《大清一统志》。分区性的省志即通志编修全面铺开。畿辅(河北省)、盛京(辽宁省)与18个省全部撰志。其中当以章学诚主撰的《湖北通志》最优。府、厅、州、县的志书编修也非常普及。这些方志,若以今天标准衡量,虽然缺陷仍多,但与明代志书相比较,考校审慎,文词雅驯,且各有特色:或详建置、或详沿革、或详河渠、或详物产、或详财赋、或详教育、或详文献,对地方行政裨益有助,为后人修志撰志之借鉴楷模。

清代不仅是中国方志发展的鼎湖南地方志目少2012年第4期盛时期,而且也是方志学

形成的重要时期。清代修志的兴盛和长期持续,积累了丰富的修志经验。清代方志学的形成源于清初,繁盛于干、嘉时期。清代方志学的形成,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在整理研究地方志的基础上,撰写《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开综合研究和利用地方志之路。其于《营平二州史事序》里,总结历史研志经验,对修志提出五个方面的要求。即:修志之人一定要有学识;网罗天下志书作参考;实地调查研究、反复勘对;有充

足的时间;文字要通俗易懂。康熙时期的卫周,提出了史者应具“才、学、识”的三长理论,后引申为修志者也应具“正、虚、公”的三长论点。雍正时期的方苞在《与一统志馆诸翰林书》中,阐明修志必须体例统一,反复校勘,由博返约,以简明为贵、以冗杂为戒等主张,切中撰志要约。正是清初著名学者这些对方志理论的卓越见解,为干、嘉时期清代方志学的确立打下基础。

五、方志的辉煌期

新中国是方志的辉煌期。

中华民国时期,由于政局不稳,方志纂修工作一直未入正轨。民国政府成立初期,曾向全国下达纂修志书命令,但成效不大。民国十八年(1929年),政府内务部颁行《修志事例概要》二十二条,作全国修志之准绳。其在体例门类方面较旧志进步,删除了如祀典等旧事项,增添了如实业等新内容。《修志体例概要》的颁行,对督促推动各地纂修志书起到了一定作用,使全国普遍开展了具体的修志工作。目前所见民国的志书,大都出于1929年至1938年这一阶段。据王燕生先生统计,包括通志在内的民国地方志书,凡1462种,其中90%以上

为县志。1937年后抗日战争的8年期间,全国修志停顿。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国民党政府,为粉饰太平,于民国三十八年重颁《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省志30年一修,县志15年一修。但此时的国民党政府已经摇摇欲坠,多数地方视法规于空文,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4年间,志书编修更是卷寒数寡。

研究整理中国历史方志目录,创立方志目录学,使其成为方志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国期间对方志学的重大贡献。民国时期研究整理方目录始于1913年,先后有缪荃孙编纂《清学部图书馆方志目》,著录志书1618部。故宫编《故官方志目》,翌年又编《故宫方志目续编》。谭其骧辑《国立北平图书馆方志目录》26卷,次年谭氏又辑《续补馆藏方志目录》,二书民

国时期对古志辑佚也做出了相当成绩。其中不乏大家学者。如鲁迅先生即辑录了多种《会稽记》、赵万里先生辑录了《析津志》、张国淦先生辑录了《武昌记》等。

民国时期除在方志目录学上作出巨大贡献外,在方志理论研究,也有所进展。梁启超于1923年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设《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成绩一方志学》专题,系统

地记述了中国地方志的历史和现状、理论和实践,首次提出“方志学”的概念。梁启超对方志学中包括的方志的渊源,嬗变和发展;方志的性质、意义和价值;方志的体例、篇目和章法;方志的主流和支流;方志作品的优劣和得失;方志史料的搜集、整理和鉴别;修志的方法和技巧:修志者应具备的德、学、识、才等等有关方志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的回答和初步探索,并认为方志应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立足于世。因此,梁启超“方志学”概念的提出,对“方志学”形成独立学科和科学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在梁启超之后,还涌现一批对方志体例、形式和理论有所创新的方志学家和方志学理论专著,如:李泰橥在《方志

学》提出:“方志者,乃记载及研究一方人类进化现象”的论断,首次提出了方志应以发展的观点研究一方之史,较之以不变应万变的旧志记载方法是一大进步。

新中国成立后,方志工作进入辉煌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地方志的编纂与利用。编纂新方志的工作在毛泽东主席的关怀和倡导下开展起来。1956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制定《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时,提出编写地方志的任务,将编修地方志列为20个重点项目之一。规划委员会下成立了地方志小组,以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1958年3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毛泽东主席一到成都,立即调阅《四川通志》、《华阳国志》、《灌县志》等志书,并选辑其中部分内容,印发给与会领导,提倡利用地方志提高领导水平,倡议各地编修地方志。同年8月,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关于整理善本书的指示》中指出:要系统整理县志及其他书籍中的有关科学技术的资料,做到“古为今用”。10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地方志小组向全国发出了《关于新编地方志的几点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方志是我国一项独有的文化遗产”,“历代续有编修”,新方志可分为省、市、县、社4种,修志的组织应在各省、市、县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新方志应贯彻执行厚今薄古的原则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关于地方志编纂原则的第一个纲领性的文件。同时,地方志小组起草了《新修地方志体例(草案)》、《县志编纂条例草案(讨论稿)》下发征求意见。到1960年,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30多个县建立了修志机构,250个县完成了志书初稿。至1966年,全国有20多部志书正式出版,如《湖南省地理志》、《北京植物志》、《甘肃气象志》、江苏的《泗阳县志》、广东期的《惠阳县志》等。“文化大革命”中,各地修志工作被迫中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第二代领导核心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摸清、摸准我们的国情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为新方志编修指明了方向。1983年4月,经中央同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

组成立,具体负责指导全国的修志工作。指导小组召开了全国首次地方志规划会议,

会上草拟并原则通过了《1983~ 1990年中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及设想(草案)》和《中国旧方志整理规划实施方案》两个文件。1985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85]33号文件,转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加强全国地方志编纂工作领导的报告》,要求各地对地方志编纂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问题。这个报告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表明地方志工作已正式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标志着全国修志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第五次会议讨论通过《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发各地试行。

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人,更加重视新方志编修。江泽民同志1987年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明了新方志编修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他特别强调,在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修志工作是一项不容易引起重视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要把修志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并且切实抓好”。在他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后,仍十分关心新方志编修工作,委托中共中央办公厅的负责同志听取全国新编地方志工作汇报,亲自为一些新志书题写书名,还把新志书作为珍贵礼品赠送给贵宾。2002年,经中共中央有关部门批准,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重新发表。为了进一步加强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领导,1995年6月,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李铁映出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副院长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王忍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国家档案局局长王刚担任副组长;在指导小组成员中增加了一些省市主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各学科的著名专家学者,充分体现了党

中央和国务院对新编地方志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1996年5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地方志第二次工作会议。李鹏总理在中南海接见全体代表,并作了重要指示:“新编地方志是社会主义文化建志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主要是省、市、县三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职责,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坚持“一纳入”“五到位”,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中。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修志、三审定稿制度。李铁映同志还指出:“方志事业要连绵不断,代代相济”,“一届志书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届志书开修之时”。在这次会议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6147号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通知》指出:地方志一般分为省、市、县三级,每20年左右续修一次。《通知》的发布,极大地鼓舞了全国的地方志工作者,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地方志事业的发展。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通知》精神,对试行多年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制定出《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颁布施行。2006年5月,国务院又正式颁了《地方志工作条例》,把修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形成了政府主导,依法修志的工作格局。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修志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先设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要认真做好。”李铁映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后建立了三级修志机构,省一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一般由省(自治区、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担任,市、县编纂委员会主任也由市、县主要领导人担任。省、市、县三级均设专门修志机构。如此完备、系统的地方志编纂组织机构前所未有。在全国逐步形

成了一支人数可观的修志队伍。目前,全国省、市、县三级修志机构的专职修志人员有2

万多人,各地先后直接参与修志的兼职修志人员总数在10万以上。这是一支来自各行各业、具有较高政治和文化素养的修志队伍,其中不少具有高级职称和硕士、博士学历,不乏各行各业知名的专家、学者。

据统计,经过20多年的辛勤耕耘,至2004年,正式出版和完稿的新志书,仅省、市、县三级就有5 000多部,40多亿字,还有12 000多部乡镇志、部门志、专业志、厂矿企业志、学

校志,1 500多部地名志,以及相当数量的年鉴、地情书。如此众多的成果,为地方经济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系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邮编:410003) 摘自湖南地方志2012年第4期18页至23页

您好,欢迎您阅读我的文章,本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也可以直接打印。阅读过后,希望您提出保贵的意见或建议。阅读和学习是一种非常好的习惯,坚持下去,让我们共同进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