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及登高扑救场地的设计复习进程

消防车道及登高扑救场地的设计复习进程
消防车道及登高扑救场地的设计复习进程

消防车道及登高扑救场地的设计

《住宅建筑规范》G B 50368-2005 2006-03-01实施

9 防火与疏散

9.1.一般规定

9.1.1 住宅建筑的周围应为灭火救援提供外部条件。

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9.8 消防救援

9.8.1 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规范条文说明及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摘要:

住宅建筑周围设置适当消防水源,扑救场地以及消防车和救援车辆易达道路等灭火救援条件,有利于住宅建筑火灾的控制和救援,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住宅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直接影响到火灾时建筑内人员疏散的难易程度,外部救援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大小。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与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直接相关联。对不同建筑高度和面积的住宅应区别对待,可解决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矛盾。

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要求设置的消防车道可为环形,也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进行设置,考虑到住宅建筑火灾特点,本条要求较“高规”要求有所放宽。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0045-95(2005年版)1995-11-01实施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1.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

5.00 m,进深大于4.00 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规范条文说明:

作这样原则规定,是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容易蔓延和疏散、扑救难度大,往往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伤亡事故。

在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要迅速靠近起火建筑,消防人员要尽快到达着火层(火场),一般是通过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出入口,从楼梯间进入起火层,开展对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扑救作业。

登高消防车功能试验证明,高度在5 m,进深在4 m的附属建筑,不会影响扑救作业。

1/4周边长度的理由是,目前有些高层建筑平面呈方形(如商住楼住宅部分、办公楼、旅馆等)根据基本满足扑救需要,也照顾到这些实际情况而定。

无论是建筑底部留一个长边或1/4周边长度,其目的要使登高消防车能展

开工作。

4.3 消防车道

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 m或总长度超过220 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 m。

4.3.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 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4.3.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3.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 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00 m,消防车道上空4.00 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不宜小于15 m×15 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 m×18 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的压力。

4.3.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00 m。

4.3.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规范条文说明:

根据各地消防部门的经验,对高层建筑作了在其周围设置环形车道的规定,但不论建筑物规模大小,一律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会有困难,为此作了放宽。

据调查, 高层建筑的长度一般为80~150 m,也有少数高层建筑,使用功能广面积大,其长度超过200 m.会给扑救带来不便,故规定总长度超过220 m的高层建筑,要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对干设有环形消防车道的高层建筑,可以不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3条作了相应规定。人行通道也可利用前后穿通的楼梯间。因为高层建筑如没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发生火灾时不仅影响人员疏散,还会妨碍消防扑救工作。

高层建筑内院和天井,其短边长度超过24 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能进去,有回旋余地,还能掉头出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0016-2006 2006-12-01实施6 消防车道

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 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 m或总长度大于220 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 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6.0.3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 m。

6.0.4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6.0.5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大于3000 m2 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8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6.0.9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00 m, 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 3﹪。

消防车道与厂房(仑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6.0.10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道路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 m×12 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 m×18 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规范条文说明:

由于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 m左右,且一般都设置在道路两旁,故将消防车道间距定为160 m。

大体量或超长的建筑物,在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采用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来满足灭火要求,但建筑物的进深一般应控制在50 m以内。

计算建筑长度时,其内折线或内凹曲线,可按突出点间的直线距离确定;其外折线或突出曲线,应按实际长度确定。

消防车道路面及回车场、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设置的管道(直埋)和暗沟(管线沟或排水沟)要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各种大型消防车的满载(不包括消防人员)总重量(kg)详P264 表23

表23 各种消防车的满载(不包括消防人员)总重量(kg)摘录:

水罐车大型 SHX5350 ;GXFS160 35300;SG120 26000。小型SH5140 4000。泡沫车大型 PM120 26000; PM80,PM85 18525;小型CPP181 2900。供水车大型 GS150ZP 31500,GS180ZP 31500 小型东风144 5500. 干粉车大型GF60 2600 小型 GF30 1800. 干粉泡沫联用车 PF45 17286, 小型PF110 2600. 登高平台车大型 CDZ53 33000, 小型 CDZ40 2630. 举高喷射车 CJQ25 11095。

抢险救援车SHX5110,TTXFQJ73 14500。

通讯指挥车CX10 3230,FXZ25 2160,FXZ25A 2470,FXZ10 2200。

火场供应车大型 5300。

大型消防车如大型水罐车最大载重量为 35300kg(标准荷载20 kN/m2)如“火鸟”曲臂登高消防车(进口)车长15.7 m

成都市高层建筑火灾消防设备数量及分布状况如下:(成都晚报资料)特勤一中队泡沫车高喷消防车特勤二中队云梯车(二台)最高升至54 m

特勤三中队云梯车最高升至78 m(78/3=26层)

特勤四中队泡沫车高喷消防车特勤五中队云梯车最高升至54 m高喷消防车二队云梯车最高升至54 m

十队云梯车最高升至54 m泡沫车

十一队云梯车最高升至32 m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2009 居住小区端头式道路(含消防车道)长度不宜大于120 m,应设置回车场。

回车场的设置:多层住宅小区不应小于12 m×12 m;

高层住宅小区不宜小于15 m×15 m;

大型消防车不宜小于18 m×18 m;

内院或天井消防车的转弯半径:轻型消防车不应小于9-10 m

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12 m

供消防车停留操作场地宽度不应小于5-8 m

场地坡度不宜大于 3 ﹪

山地不宜大于 5 ﹪

单块停留操作场地平面长宽尺寸不应小于15.0m×8.0m 当体育建筑因各种原因,消防车道不能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2)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3)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4)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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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消防车道(条文说明)

2007-12-12 13:21

6.0.1 本条主要针对城市区域内建筑比较密集、消防车展开灭火困难的情况提出的要求。

由于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在150m左右,且室外消火栓按规定一般设在道路两旁,故将消防车道的间距定为160m。

沿街建筑有不少是U形、L形的,从建设情况看,其形状较复杂且总长度和沿街的长度过长,必然会给消防人员扑救火灾和内部区域人员疏散带来不便,延误灭火时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在满足消防扑救和疏散要求的前提下,对U形、L形建筑物的两翼长度不加限制,而对总长度作了必要的防火规定。因此,规定当建筑物的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对于近几年出现的许多大体量或超长建筑物,包括工业厂房,一般均有较大的间距和开阔的地带。因此,这些建筑只要在平面布局上能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为便于建筑设计,可在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的确困难时,采用设置环行消防车道的方式来满足灭火需要。但根据从扑救火灾和保护人员需要,建筑物的进深一般应控制在50m以内。对于空间较大或进深、面宽或长度都较大的建筑物,应设置能满足消防车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或进出建筑内部的出入口。

另据调查,目前在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小区内道路宽度、承载能力或净空不能满足消防车

通行需要的情况,给消防扑救带来不利影响。为此,小区的道路设计要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需要,住宅小区内的主要道路口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设施。

计算建筑长度时,其内折线或内凹曲线,可按突出点间的直线距离确定;其外折线或突出曲线,应按实际长度确定。

6.0.2 当建筑内院较大时,应考虑消防车在火灾时进入内院进行扑救操作,同时考虑消防车的回车需要,但如内院太小,消防车将无法展开,故规定内院或天井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6.0.3 实践证明,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如没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当发生火灾时也会妨碍扑救火灾的工作。为方便街区内疏散和消防施救,在建筑沿街长度每80m的范围内设置一个从街道经过建筑物的人行通道或公共楼梯间是必要的。

本条所指街道为城市中建设的各种供人员和车辆通行的道路。

6.0.4、6.0.5 本条规定在于保证消防车快速通行和疏散人员的安全。在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人员或车辆进出的开口、开向车道的窗扇等。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体积大、占地面积大、人员多而密集,为便于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要求尽可能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6 工厂或仓库区内各种功能的建筑物多,通常采用道路连接,但有些道路并不能满足消防车的通行和停靠要求,故规定要求设置专门的消防车道以便扑救火灾。这些消防车道可以和厂区或库区内的其他道路合用。

据各地反映,较大型的工厂和仓库火灾往往一次火灾延续时间较长,在实际灭火中用水量大,消防车辆投入多,如果没有环形车道或平坦空地等,必然造成消防车辆堵塞,靠不近扑救火灾现场,车辆再多也不能发挥战斗作用。对此,在平面布局设计时,应引起充分重视。

6.0.7 本条规定了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消防车道的设计要求。

1 据调查,有的甲、乙、丙液体及可燃气体储罐区的消防道路设置不当、道路狭窄简陋、路面坡度大、车辆进入后回转困难,对扑救罐区火灾不利。储罐区重大火灾扑救实践证明,环形消防道路能有效地保证消防车顺利通行,有利于扑救火灾。

2 露天、半露天堆场一旦着火,火势猛、燃烧快、辐射热强。一个大面积堆场没有分区,四周无消防车道,车辆开不进去,消防人员就无法扑救,造成巨大损失的实例和教训不少。对于堆场、储罐的总储量超过本规范表6.0.7规定的量时,则要求设环行消防车道。当一个可燃材料堆场占地面积超过30000m2时,则宜在堆场中增设与四周环形车道相通的纵横中间消防车道,其间距不宜超过150m。有关可燃物品的堆场区设置纵、横中间消防车道的具体面积规定,是根据实地调查确定的。

6.0.8 据调查,有的工厂、仓库和可燃材料堆场与消防水池距离较远,又未设置消防车道,采用河、湖等天然水源取水灭火的情况更为突出。当发生火灾时,有水而消防车不能靠近取水池,延误取水时间,往往扩大灾情。因此,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设置消防车道是十分必要的。

6.0.9 本条规定了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等通行要求。

1 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定为不小于4m,是根据目前国内所使用的各种消防车辆外形尺寸、按照单车道并考虑消防车速一般较快,穿过建筑物时宽度上应有一定的裕度,便于车辆快速通行确定的。对于一些需要使用或穿过特种消防车辆的建筑物、道路桥梁,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防车道的宽度与净空高度。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 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一、定义: 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 3、回车场: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

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 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5、消防车道: 供建筑消防时消防车辆出入使用的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 二、消防登高面的设置意义及设置标准(部分地方规定):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1、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回车场、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面规定: (1)回车场:

消防登高场地规范

消防车道设计要求 高层(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设计要求: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 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 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8、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x8m。 9、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没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染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10、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道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计算应考虑消防登高车的重量。 生态消防通道基层设计要求: (1).地基土应分层夯实,密实度应达到85%以上:属于类同淤泥层的,应先抛填块石或换填连沙石并碾压至密实,密实度应满足一般混凝土消防车道基础的承重要求(注:参照当地消防车通行设计标准)。 (2).设150mm厚砂石层。具体作法为:中粗砂20%、20—35mm直径碎石70%,泥土10%混合拌匀,摊平碾压至密实(或当地连砂石也可以)。消防车道的碎石层、石粉稳定层做法应参照当地消防车道设计标准。 (3).设置80mm厚稳定层(兼作养植层)做法为:60%的小碎石、10%粗河砂、30%泥土并加入适量的有机肥,翻拌均匀,摊铺在经碾压密实的承重层上,碾压密实、即可作为植草板的基层。 (4).如果在基层上撒上少许有机肥,人工铺装植草板,外形尺寸可根据消防通道选择适应的产品类。 (5).完成植草板铺装后应在草格的凹槽内铺填略高于草格6mm种植土。 (6).在植草板种植土层上铺草皮或撒草籽,铺草皮时需将草皮压实于植草板面层土上,浇水养护待草成活后车辆即可通行。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与消防登高场地 一、定义: 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就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得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她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 3、回车场: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 4、3、2条中得第三条规定: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双车道道路得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得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 ②当尽端式道路得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得回车场地: 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得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条中得第三条规定: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得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得回车场地;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 长度超过35m得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得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得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条中得第三条规定: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得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3、5条中得第三条规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得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一、定义: 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 3、回车场: (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 4.3.2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 2.5m; 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 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8.0.5.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 ×12m的回车场地;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 3.2.1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6.0.10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 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5、消防车道: 供建筑消防时消防车辆出入使用的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 二、消防登高面的设置意义及设置标准(部分地方规定):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1、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回车场、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面规定: (1)回车场: 3.3.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8m。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15m。 (2)消防车道: 3.3.2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 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之一的规定:(可与高规 4.3.1对照) ①应沿建筑群设置环形消防道或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 ②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点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62783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 点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 点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

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扑救场地

一,消防车道的宽度和高度: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7条,消防车道净宽和净高不小于4米。 二,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文解释: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故一半按照登高车转弯半径12米来设计。 转弯半径定义:依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2.0.2汽车最小转弯半径(Minimumturn radius of car)汽车回转时汽车的前轮外侧循圆曲线行走轨迹的半径。又依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1.10条图示(如下图)故按照12米的转弯半径,其车行道按照4米宽计算。

具体的图纸绘制有条件时可以按照车道内半径12米,外半径16米来计算。 条件不好时可以按照车道内半径9米,外半径13米来计算。 条件较好时可以按照车道中线半径12米,车道内半径10米,车道外半径14米计算。 三,消防车的长宽: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文解释,消防车的宽度大都为3.5米。普通消防车的长度为9米左右,大型消防车的长度为12米左右,特大型消防车的长度为15.7米左右。四,消防车回车场: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0.10条文解释,普通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X12米。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X18米。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3.5条以及条文解释,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5X15米,大型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8X18米。 五,消防扑救场地 依据讲座,消防主扑救面,至少设置一块消防扑救场地,场地尺寸15X8米 六,消防车道和建筑的距离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4.3.4图示1,和4.3.6图示4,消防车道和建筑之间距离不小于5米,之间不能有树木,架空管线等作为障碍物。

消防登高作业面及场地

消防登高作业面及登高作业场地 关于消防等高面及等高场的详细解释可以参考上海市的住宅设计标准(2006年版) 以下是上海市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解释:一、关于消防车道 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15×15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消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14m-道宽)的方法进行校核。 3、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4、消防车道应合理布置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相冲突。 二、关于登高立面 1、高层的塔式建筑可留1/4周边作为消防登高立面,其他高层建筑至少应留有一长边,消防登高立面应有楼梯间或住户的室内阳台、主窗。 2、若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仍可作为消防登高面。 3、消防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三、关于登高车的操作场地 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应在其登高面一侧整边布置8m宽的登高场地。 2、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 3、设有坡道的登高场地,其坡道不应大于15%。 4、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和作业。 四、关于操作场地的承载 1、一般市政道路和小区道路能满足非经常通行的大型消防车。但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难以承受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 2、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时,地下建筑的屋面楼板应能承受消防登高车的重量。消防登高车的荷载一般按照最不利点由后支撑两点各承载10吨作用于楼板上,每个支撑点作用面积340mm×280mm,两支撑点间距为4.6m的设计模型设定。 上海对登高立面和登高场地的规定十分详细, 一般省消防部门都会根据省里的具体情况,发布一些防火设计的特别规定, 首先根据省消防部门发布的文件进行设计, 如果没有,那就按国家的两本防火规范,并参考上海的要求来做, 上海的规定中再加上建规中的 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

消防登高场地规范

消防登高场地18*18M须均在高层建筑登高面上 我只记得消防登高场地据登高面有距离要求,似乎是5米(水平),为了满足设攀梯等,同时登高面上的任何一点到登高场地水平距离不得大于10米(离开设计院一段时间了,记不大清楚了),一般就以登高面的两端为圆心画10米的圆,都必须与场地有交点,而且,登高场地只有最小面积尺寸限定,无最大限定。所以经常是为了满足要求将场地沿建筑面加长些或是一个较长的登高面有几个登 高场地的。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 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到达着火层,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 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 响。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 或洞口。 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必须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确保登高车对屋顶疏散平台及 避难层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救援。 5.登高面应避免设置大面积的广告牌。 6.可以允许退台式立面作为登高面,但应处理好退台宽度与层高之间的关系。为此,每层退台宽度不应大于建筑层高的n倍,系数n则要根据不同城市不同的登 高车辆的最大上倾角而定。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设计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沪消(防)字[2001]65号 各区、县防火监督处(科)、机关各有关业务处: 为了适应本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和《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7956-1998)等有关规范及技术标准的精神,结合本市消防装备配备情况和消防登高车的实际工作性能,本着确保消防安全和经济实用的原则,对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中涉及消防扑救场地设计的几个问题明确以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消防车道 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15×15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消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14m-道宽)的方法进行校核。 3、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4、消防车道应合理布置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相冲突。 二、关于登高立面 1、高层的塔式建筑可留1/4周边作为消防登高立面,其他高层建筑至少应留有一长边,消防登高立面应有楼梯间或住户的室内阳台、主窗。 2、若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仍可作为消防登高面。 3、消防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三、关于登高车的操作场地 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应在其登高面一侧整边布置8m宽的登高场地。 2、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登高面消防救援场地和灭火救援窗

第一章登高面消防救援场地和灭火救援窗 建筑的消防登高面、消防救援场地和灭火救援窗,是发生火灾时进行有效的灭火救援行动的重要设施。本节主要介绍这些消防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 一、定义 (1)消防登高面。登高消防车能够靠近高层主体建筑,便于消防车作业和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进行抢救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称为该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也称建筑的消防扑救面。 (2)消防救援场地。在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一侧,地面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和供消防车停靠并进行灭火救援的作业场地,该场地就称为消防救援场地或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3)灭火救援窗。在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面一侧外墙上设置的供消防人员快速进入建筑主体且便于识别的灭火救援窗口称为灭火救援窗或称为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厂房、仓库、公共建筑的外墙应每层设置灭火救援窗。 二、合理确定消防登高面 对于高层建筑,应根据建筑的立面和消防车道等情况,合理确定建筑的消防登高面。根据消防登高车的变幅角的范围以及实地作业,进深不大于4m的裙房不会影响举高车的操作。因此,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 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

高操作场地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方便救援人员快速进入建筑展开灭火和救援。 三、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一)最小操作场地面积 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考虑到举高车的支腿横向跨距不超过6m,同时考虑普通车(宽度为2.5m)的交会以及消防队员携带灭火器具的通行,一般以10m为妥。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10m,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二)场地与建筑的距离 根据火场经验和登高车的操作,一般距建筑5m,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举高车的额定工作高度确定。一般如果扑救50m以上的建筑火灾,在5~13m内消防登高车可达其额定高度,为方便布置,登高场地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三)操作场地荷载计算 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由于需承受30 -50 t举高车的重量,对中后桥的荷载也需26 t,故从结构上考虑应作局部处理。虽然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不会影响消防车荷载,但为安全起见,不宜把上述地下设施布置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内。同时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应按承载大型重系列消防车计算。 (四)操作空间的控制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点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928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点正式样本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 点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 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 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 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 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 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 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 和人员伤亡。因此,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 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

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笔者认为,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到达着火层,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响。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 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必须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确保登高车对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内的人员进

消防车道规范要求

高层(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设计要求: 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有些地方是9米)。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 一般消防车的唱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 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8、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x8m。 9、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没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染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10、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化粪池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道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计算应考虑消防登高车的重量。

消防车道及登高扑救场地的设计复习进程

消防车道及登高扑救场地的设计 《住宅建筑规范》G B 50368-2005 2006-03-01实施 9 防火与疏散 9.1.一般规定 9.1.1 住宅建筑的周围应为灭火救援提供外部条件。 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9.8 消防救援 9.8.1 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规范条文说明及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摘要: 住宅建筑周围设置适当消防水源,扑救场地以及消防车和救援车辆易达道路等灭火救援条件,有利于住宅建筑火灾的控制和救援,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 住宅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直接影响到火灾时建筑内人员疏散的难易程度,外部救援的难易程度以及火灾可能导致财产损失的大小。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与建筑的高度和面积直接相关联。对不同建筑高度和面积的住宅应区别对待,可解决安全性和经济性的矛盾。 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要求设置的消防车道可为环形,也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进行设置,考虑到住宅建筑火灾特点,本条要求较“高规”要求有所放宽。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0045-95(2005年版)1995-11-01实施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1.1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 5.00 m,进深大于4.00 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规范条文说明: 作这样原则规定,是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容易蔓延和疏散、扑救难度大,往往造成严重损失和重大伤亡事故。 在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辆要迅速靠近起火建筑,消防人员要尽快到达着火层(火场),一般是通过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出入口,从楼梯间进入起火层,开展对该层及其上下层的扑救作业。 登高消防车功能试验证明,高度在5 m,进深在4 m的附属建筑,不会影响扑救作业。 1/4周边长度的理由是,目前有些高层建筑平面呈方形(如商住楼住宅部分、办公楼、旅馆等)根据基本满足扑救需要,也照顾到这些实际情况而定。 无论是建筑底部留一个长边或1/4周边长度,其目的要使登高消防车能展

关于消防登高面场地的解释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目前规范虽然对登高面的设置作了规定但不甚详尽,建审人员对规范的把握也有一定的难度。《高规》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这是规范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基本要求。显然,对于高层建筑的灭火扑救来说,除了有较好的登高面以外,必须具备足够大的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以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而大多数设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规范,比较单纯地在建筑总平布局上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做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登高面之间、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造成了消防车无法到达作业场地、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车登高灭火救援的尴尬局面。为了确保在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消防部队拉得出、打得响,在防火设计审核过程中应对高层建筑的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予以重视。笔者认为,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响。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而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造成“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造成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加火灾的扑救难度和危险性。另外,玻璃幕墙的破裂,给新鲜空气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易造成轰燃或加速蔓延,因而在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架构架或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小于登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使得登高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内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的长度应适合实际情况,且不宜太短、太零碎。在登高操作面的立面上应尽可能地设有阳台或较大的开窗。 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必须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确保登高车对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救援。登高车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把屋顶疏散平台和避难层的人员解救到地面上的任务,但目前较多的建筑追求立面设计的效果,在屋面设置各种形式的屋架和玻璃棚,这样,既不利于人员的安全停留,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登高救援。

消防登高面及作业场地教学内容

试论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及作业场地的确定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且目前规范虽然对登高面的设置作了规定但不甚详尽,建审人员对规范的把握也有一定的难度。《高规》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这是规范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基本要求。显然,对于高层建筑的灭火扑救来说,除了有较好的登高面以外,必须具备足够大的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以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而大多数设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规范,比较单纯地在建筑总平布局上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做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登高面之间、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造成了消防车无法到达作业场地、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车登

高灭火救援的尴尬局面。为了确保在高层建筑火灾发生时,消防部队拉得出、打得响,在防火设计审核过程中应对高层建筑的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予以重视。笔者认为,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响。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而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造成“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造成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加火灾的扑救难度和危险性。另外,玻璃幕墙的破裂,给新鲜空气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易造成轰燃或加速蔓延,因而在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架构架或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小于登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使得登高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内撤出,

消防登高场地设置的原则

1、最小尺寸为15m×8m 2、距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宜大于5m小于10m; 3、尽量利用道路少占用绿化;消防登高场地可以种草, 但不得种树木及设计置任何其它的构筑物; 4、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楼梯间阳台窗等来设置; 5、消防登高面的门厅或者裙房进伸不得大4m且不得高于5m,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消防车道设置的原则 一、基地出入口设置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2、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50m; 3、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不小于 4m×4m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上空 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二、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三、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四、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00m,多层可做到 3.5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00m,距多层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 3.00m, 五、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对多层可做到12m×12m。 对高层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对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约30吨。 2、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车通行道路的最小转弯半径为12m。

消防登高场地设置的原则

消防登高场地设置的原则 1、最小尺寸为15m×8m 2、距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宜大于5m小于10m; 3、尽量利用道路少占用绿化;消防登高场地可以种草, 但不得种树木及设计置任何其它的构筑物; 4、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楼梯间阳台窗等来设置; 5、消防登高面的门厅或者裙房进伸不得大4m且不得高于5m,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消防车道设置的原则 一、基地出入口设置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人口,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2、机动车道对外出人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50m; 3、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二、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三、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四、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多层可做到3.5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距多层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3.00m, 五、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对多层可做到12m×12m。 对高层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对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1、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约30吨。 2、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车通行道路的最小转弯半径为12m。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点实用版

YF-ED-J38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要点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应把握的 要点实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指登高消防车靠近 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和消防队 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 的建筑立面。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 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高层建筑的平面布 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 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 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 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 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消防登高面和作

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此,笔者认为,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 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到达着火层,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响。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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