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引

2018年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引
2018年四川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引

附件

2018年度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

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农畜新品种及标准化种养殖。

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水产新品种(配套系)、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优质、抗病虫、抗逆、高产新品种:粮油作物突破性新品种、经济作物突破性新品种、林木突破性新品种、畜禽水产突破性新品种(配套系)等。

2.规模化良种生产与繁殖新技术:良种快繁技术、新品种标准化和规模化高效测试技术、种子加工与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化种植技术、健康养殖技术等。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配送。

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果蔬茶精深加工:多用途直投式功能菌剂制备、非热力灭菌、高低倍果蔬茶浓缩汁加工、果蔬茶新产品保鲜与配送、果蔬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

2.肉蛋奶精深加工:中央厨房川菜精品加工关键技术、低成本高效灭菌、功能性包装和冷链保质、副产物及废弃物再利用等。

3.粮薯豆精深加工:功能性粮薯豆食品加工、粮薯及杂粮方便食品加工、粮薯豆传统加工食品升级、生粉(及熟粉)与配粉(及专用粉)加工、粮薯豆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

4.林产品精深加工:核桃、花椒、油橄榄采收、贮运、保鲜及精深加工、特色资源树种加工利用、林产品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环保型人造板加工、绿色新型低/无醛胶粘剂/阻燃剂等。

5.蚕桑精深加工:桑蚕茧丝精深加工及高品位生丝/高档丝绸面料/家纺用品、自动化智能化蚕桑机具及茧丝加工、桑叶桑果桑枝蚕蛹高附加值新产品加工、桑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等。

(三)绿色农业与土壤污染防控。

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土壤污染防控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农业高效用水:节水新产品、节水灌溉新设施等。

2.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新型化肥、新型农药、化肥农药减施配套新产品及新装备等。

3.健康养殖绿色投入品:新型饲料,新型兽药等。

4.土壤污染防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预警新技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新技术及新产品、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新技术、矿区工程土壤污染防控新技术等。

(四)农机装备及设施。

支持农机新装备、农业新设施等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和产业化示范。重点支持:

1.粮食作物生产机械:粮食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设备、设施,农业废弃物利用新设备、设施等。

2.经济作物生产机械:经济作物生产各环节新设备、设施,经济作物园区智能管控新设备、经济作物绿色保鲜与储藏新设备、设施农业新装备等。

3.畜牧机械设备设施:畜牧水产养殖各环节新设备、设施,畜牧水产养殖智能化环境管控新设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设备、饲料(草料)生产加工新设备等。

三、考核指标

(一)农畜新品种及标准化种养殖。

示范新品种1—2个,推广标准化种养殖技术2—3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2个。主要粮油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50亩以上;特色经济作物及林木产业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林木良种年繁育规模5万株以上;畜禽水产示范基地: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家禽、兔年出栏1万只以上,特色水产等养殖核心区示范水面50亩以上。示范基地核心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

示范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1—2项(个),建立中试生产线、示范生产线1—2条,培育2—3个拳头产品,新产品实现年产值500万元以上。

(三)绿色农业与土壤污染防控。

示范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2—3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2个。主要粮油作物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50亩以上;特色经济作物及林木产业示范基地核心区面积100亩以上;畜禽水产示范基地:猪年出栏20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牛年出栏100头以上,家禽、兔年出栏1万只以上,特色水产等养殖核心区示范水面50亩以上。示范基地核心区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较当地平均水平实现节本增效10%以上。

(四)农机装备及设施。

示范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1—2项(个),建立中试基地1个、产品生产线1—2条,推广大型农机50台(套)或中型农机100台(套)或小型农机1000台(套),设施农业核心区示范面积100亩以上。

四、申报说明

1.拟支持重点项目5项、每项支持专项经费80万元;支持一般项目32项、每项支持专项经费5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年,经费一次性拨付。

2.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成都市3项,其他市(州)(含扩权试点县)2项/市(州),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其

中:扩权试点县至少1项;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3项,其他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各不超过2项。

3.优先支持在4大连片贫困地区88个贫困县实施转化的项目。

4.项目拟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3年(2015年以来)形成的成果,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及以上。涉及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省以上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及科技成果评价。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17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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