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书》更适用《企业法.doc

《劳动合同变更书》更适用《公司法-

事件回放:宋某和吴某分别为北京某制药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监,二人与公司依法签有《劳动合同》。2006年11月1日,公司因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免去宋某总经理职务,同时免去吴某人力资源总监的职务。2006年12月,宋某与吴某分别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额外补偿,并分别出具了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书》,按照合同变更书内容的约定,公司应一次性给两人分别支付人民币500万元(税后)、300万元(税后)。经该公司最终确认,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并不知悉这两份《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存在。2007年4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制药公司支付宋某违约金500万元(税后)、支付吴某违约金300万元(税后)。制药公司不服,于2007年4月26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该公司透露,《劳动合同变更书》虽然有董事长的签名,但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原股东、董事会并不知悉《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存在。有可能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签订的。2006年9月,制药公司原董事长离职。

专家说法:对于该案件,业内专家认为,首先《劳动合同变更书》规定的内容,实质是高管解聘的条件,不应该属于《劳动法》与《劳动合同》调整的范围,应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宋某和吴某都属于公司高管,在《公司法》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

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其次,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变更书》约定的高管人员解聘事项,应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因此该《变更书》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未形成任何决议,因而从实质上和要件上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是无效的。(杨薇薇)

《老农民》电视剧视野中的乡土中国-

电视剧《老农民》将叙事窗口置于黄河边的一个小村庄“麦香村”,展现出肇始于土地改革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乡土中国。全剧以老农民“牛大胆”为叙事起点,描画出中国当代农民的艰难奋斗历程,扎实、质朴地建构出中国农村演进背景下农民世界的完整图景。纵观全剧,切口虽小,却颇具史诗气质,对严肃题材电视剧进行了一次冷静且丰沛的呈现。

该剧由高满堂担任编剧,是其“工农商”三部曲的收官之作。在漫长的时间跨度中,这部作品对农村变革、农民历史的平视,殊为难得。故事从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讲到农民取得土地使用证,其间正视了诸如三年自然灾害、文革等敏感时期对这段历史的影响,几乎没有回避任何节点地对60年变迁加以呈现。这部作品既“见证”中国农村的巨变,也是中国农民命运的集体记忆。

由该剧所引发的思索是,电视剧究竟该如何严肃、深刻地呈现乡土中国?

谈及农民,不可避免地要展现土地。该剧围绕着“土地中的农民”这一话题,重新再现了与农民息息相关的中国乡土全景。在这幅图景下,电视剧成功塑造了一批鲜活的农民形象,他们真切地感受着土地对于自身的全部意义,也经历了由土地种种变革所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剧中老实巴交的农民牛大胆(陈宝国饰),贫穷、执拗,在土改后获得了一个好的“成分”。这一核心人物的塑造,也表现出其多样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牛大胆凭借“质朴的智慧”顺应抑或躲避政策,最终目的都是为保护土地,并希望能够过上“好日子”。而父亲被划为地主成分的马仁礼(冯远征饰)与牛大胆“欢喜冤家”的过往,也将农民对土地的渴望缩影在人物矛盾上。加之剧中乔月(蒋欣饰)与灯儿(牛莉饰)两位女性形象,虽在道德空间中遭遇不同的评判,但在男性气质剧集主导下,其存在也铺展了作品细腻的情感线索。

就播出情况而言,电视剧《老农民》一度获得同时段收视冠军。作为一部现实题材的严肃剧集,收视与口碑俱佳缘于其对“真实”的呈现。在戏说历史泛滥的当下,能够对历史细节锱铢必较的作品本就难得。编剧高满堂于访谈中提到,“太相信空调和咖啡,对农民的判断是无知而浅薄的”。用五年时间深入农村创作得来的“有态度”的作品,梳理一番或许是部极好的中国当代农民乡村志。

当雷剧热播成为一种潮流,人们似乎总是在过度想象中忘却自己的生存根本。源自土地的中国农民,以血和汗铭记着这一段历史的变迁,也完成了自身的转变。在“乡土中国”这一宏大命题下,该剧厚重且细腻地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期冀,《老农

民》会在中国农民叙事题材电视剧中获得应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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