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

禁用药: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斑蝥、牵牛子、大戟、甘遂、芫花、商陆、麝香、水蛭、虻虫、番泻叶、藜芦、干漆、蟾酥、蜈蚣、水银、砒石、木鳖子、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雄黄、轻粉、硫黄等。

慎用药: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制附子、贯众、桃仁、红花、大黄、枳实、干姜、肉桂、益母草、法半夏、常山、天南星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孕妇不宜”的

中成药

一些西药会引起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因而中成药受到了孕妇的喜爱,其实一些中成药毒性也很大,也会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或胎死腹中。一般来说,下列中成药孕妇不宜使用。

1.清热类: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祛湿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怀孕早期服用可能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易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后果。而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因其攻下、泻下之力较强,易致孕妇流产,如牛黄解毒丸、片子癀、犀黄丸、败毒膏、消炎解毒丸等。

2.祛风湿痹症类: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其中活血之牛膝有损胎儿。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活络丸、天麻丸、华佗再造丸、伤湿祛痛膏等。而抗栓再造丸则因大黄攻下、水蛭破血,故孕妇禁用。

3.消导类:即有消食、导滞、化积作用的一类中成药,如槟榔四消丸、清胃和中丸、九制大黄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等,都具有活血行气、攻下之效,故易致流产。

4.泻下类:有通导大便、排除肠胃积滞、或攻逐水饮、润肠通便的中成药,如十枣丸、舟车丸、麻仁丸、润肠丸等,因攻下力甚强,有损胎气。

5.理气类: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之功效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十香止痛丸、

气滞胃痛冲剂等,因其多为下气破气药,行气解郁力强而被列为孕妇的禁忌药。

6.理血类:即有活血祛瘀、理气通络、止血功能的中成药,如七厘散、小金丹、虎杖片、脑血栓片、云南白药、三七片等,因其祛瘀活血力过强,易致流产。

7.开窍类:具有开窍醒脑的中成药。如冠心苏合丸、苏冰滴丸、安宫牛黄丸等,因为内含麝香、辛香走窜,易损

伤胎儿之气,孕妇用之恐致堕胎。

8.驱虫类:具有驱虫、消炎、止痛功能,能够驱除肠道寄生虫的中成药,为攻伐有毒之品,易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等,如囊虫丸、驱虫片、化虫丸等。

9.祛湿类:凡治疗水肿、泄泻、痰饮、黄疸、淋浊、湿泻等的中成药,如利胆排石片、胆石通等,皆具有化湿利水、通淋泻浊之功效,故孕妇不宜服用。

10.疮疡剂:以解毒消肿、排脓、生肌为主要功能的中成药,如祛腐生肌散、疮疡膏、败毒膏等,含大黄、红花、当归,为活血通经之品;而百灵膏、百降丹,因含有毒成分,对孕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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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用药安全

妊娠期用药安全 孕妇罹患疾病需积极、合理地用药治疗,否则病情发展会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然而所用药物又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这种影响程度与药物本身及用药时的胎龄密切相关。 1.妊娠期药动学特点 妊娠期妇女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其身体系统会出现一系列适应性的生理变化,这些变化导致此时的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都可能出现与非妊娠时有所不同。 吸收 妊娠时胃酸分泌减少,胃肠活动减弱,使口服药物吸收减慢,达峰时间滞后,生物利用度下降。而潮气量、肺泡换气量增加及局部皮肤、粘膜血流量增加,可使经肺或皮肤粘膜吸收的药物吸收加快并增多。 分布 妊娠期妇女血浆容积增加约50%,体重平均增长10~20kg,体液总量和细胞外液都有所增加,故妊娠期药物分布容积明显增加,此外药物还会经胎盘向胎儿分布。因此,药物同等剂量下,妊娠妇女的血药浓度低于非妊娠妇女,这一影响如果没有其他药代动力学变化补偿,妊娠期药物剂量应高于非妊娠期。 代谢 药物代谢的主要器官是肝脏,而妊娠期肝药酶系统功能变化,使肝脏生物转化功能下降,容易产生药物蓄积中毒。故孕妇在应用经肝药酶代谢的药物需格外谨慎。 排泄 妊娠期肾血流、肾小球滤过率和肌酐清除率均有增加,使药物经肾脏的消除加快,这对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有重要意义。如氨苄西林、红霉素等抗菌药物的血药浓度在妊娠期有所降低,为了达到所需的抗菌浓度,需要适当增加给药剂量。2胎盘与药物转运的关系 胎盘附着于子宫壁上,建立起母体和胎儿两套血液循环,两者互不相通,藉由胎盘屏障进行母体与胎儿间的物质交换。大多数药物以被动扩散的方式通过胎

盘,药物的脂溶性、分子量、离子化程度,母体与胎儿体液中的ph不同都会影响药物的通透速度。脂溶性高、分子量小、离子化程度高的药物容易透过。值得指出的是,若孕产妇患感染性疾病,感染、缺氧能破坏胎盘屏障,能使正常情况下不易透过胎盘屏障的抗生素变得容易通过。 3药物对妊娠期不同阶段胎儿的影响 妊娠早期 受精后18天左右为细胞增殖期,此阶段胚胎的所有细胞尚未进行分化,对药物无选择性表现,致畸作用无特异性地影响细胞,其结果为胚胎死亡、流产或成活发育成正常个体,因此在此期间几乎见不到药物的致畸作用。 妊娠3周至3个月是胚胎器官的分化时期,胎儿心脏、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四肢及生殖系统相继发育。此时如受到药物影响可能产生形态或功能上的异常而造成畸形。这一时期的药物致畸作用与器官形成的顺序有关:妊娠3~5周,心脏、肠、骨骼、肌肉等均处于分化期,致畸药物在此期间可影响上述器官或系统。如沙利度胺可引起胎儿肢体、耳、内脏畸形;叶酸拮抗剂可导致颅面部畸形、腭裂等;氮芥类药物可引起泌尿生殖系统异常,指趾畸形。 妊娠中后期 妊娠3个月之后,器官形成过程已大体完成,而牙、中枢神经系统及生殖系统还在继续分化发育,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在上述各个系统。如妊娠5个月用四环素可使婴儿牙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全,骨骼生长障碍;服用镇静、催眠等抑制中枢神经的药物,可抑制胎儿神经活动,甚至影响大脑发育;使用华法林或长期服用阿司匹林可导致胎儿严重出血甚至死亡;分娩前应用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循环障碍和灰婴综合征。 4药物妊娠毒性分级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将药物分为A、B、C、D、X五个级别,A~X级致畸系数递增。其中A级为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如各种水溶性维生素,正常剂量的脂溶性维生素A、D、枸橼酸钾、氯化钾等。B级为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C级为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不良反应,但在人类利用中无对照资

(仅供参考)2017妊娠期感冒治疗用药安全

流行性感冒——全身症状重 指南意见:2011年ACIP 《流感的 抗病毒治疗和药物预防》: 治疗重点:抗病毒+退热 孕妇是流感并发症的高风险人 群,对于疑似或确诊为流感的 妊娠患者应尽早使用抗病毒药 物(应早于病原学结果)。 病 毒 感 冒 普通感冒——上呼吸道症状重自限性疾病 指南意见:2012年《普通感冒规范诊治的专家共识》指出: 应以对症治疗为主,药物有: 1、退热剂; 2、减充血剂、抗组胺药; 3、镇咳、祛痰药 妊娠期心血管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改变会导致心率和耗氧量的增加及肺容量的减少,而免疫系统的变化会导致细胞介导免疫功能降低。

抗流感病毒药物——C级 离子通道M2阻滞剂——仅对甲型流感有效 金刚烷胺/金刚乙胺 目前,大多数流行的流感病毒株对金刚烷类药物耐药——不建议单独使用 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甲、乙型流感均有效 奥司他韦(达菲,口服):应用较早,治疗优选药物。 扎那米韦(依乐韦,吸入剂):可能是妊娠妇女的首选预防性药物(Grade 2C)。哮喘患者禁用。 帕拉米韦(静脉)

退热剂 过热(包括发热):是流行性感冒的常见临床表现,并且也是某些出生缺陷及其他婴儿不良结局的危险因素。分娩时发热是新生儿癫痫发作、脑病、脑性瘫痪和新生儿死亡的危险因素。 发热的治疗药物有: ?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 ?非甾体抗炎药(NSAIDs):阿司匹林、布洛芬 ?其他:复方制剂、中成药

退热剂 解热镇痛药:妊娠期间短期药物治疗首选的疼痛缓解剂/退热剂(Grade 2C) 对乙酰氨基酚(C级)——无抗炎作用 有个案报道提示,妊娠期间经常使用本药可能与幼童时期的哮鸣和哮喘、后代隐睾症(用药时间>2周)有关。 美国新生儿缺陷预防研究机构(NBDPS)的一项病例对照研究显示,发热的妊娠早期妇女单药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并不会导致新生儿缺陷风险增加(11610 : 4500),还可能会减少因发热导致的神经管缺损、唇裂、腭裂等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用药疗程未做推荐。说明书指出: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宜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

妊娠禁忌中药

妊娠禁忌(中药) 妊娠禁忌(中药) 中国药典(2000年版)和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1992年)[注意事项]中规定的妊娠禁用药和慎用药品种 1、妊娠禁用药:马钱子。 2、妊娠忌用药:天仙子、轻粉、斑蝥、雄黄、三棱、莪术、水蛭、关木通、土鳖虫、川牛膝、千金子、千金子霜、巴豆、巴豆霜、甘遂、芫花、京大戟、牵牛子、商陆、丁公藤、芒硝、玄明粉、阿魏、猪牙皂、益母草、麝香、附子、虻虫、天山雪莲花、鳖甲胶、陆英。 3、妊娠慎用药:蟾酥、华山参、硫黄、干漆片、姜黄、急性子、瞿麦、制川乌、制草乌、番泻叶、白附子、枳实、三七、大黄、王不留行、西红花、红花、肉桂、苏木、虎杖、卷柏、漏芦、禹州漏芦、穿山甲、桃仁、凌霄花、牛膝、蒲黄、郁李仁、枳壳、天南星、冰片、草乌叶、禹余粮、常山、赭石、关白附、干蟾、菊三七。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

孕期禁止服用的三类中药

孕期禁止服用的三类中药 我么每个人都会出现疾病,药物是治疗疾病的最佳选择,但是孕妇用药一定要谨慎行事,虽然重要副作用较小,但也要提高警惕,下面就为孕妇介绍孕期不能服用的中药。 我国古代医家将孕妇禁用和慎用的40种中草药,编成了一首歌诀,叫《妊娠禁忌歌》: 芫斑水蛭与虻虫,乌头附子及天雄, 野葛水银既巴豆,牛膝薏苡并蜈蚣, 棱莪赭石芜花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砒石硝黄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兼通草,矍麦干姜桃木通, 硇砂干漆鳖爪甲,地胆茅根与庶虫。 这首歌诀所总结的禁忌药可分为大三类: (1)绝对禁用的剧毒药:芫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2)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鳖爪甲、麝香。 (3)慎用药: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星、槐花、蝉蜕等。 此外,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下列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瓜蒂、藜芦、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全蝎、枳实、红花、五灵

脂、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川乌、草乌、延胡索、细辛、白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苇、洋金花、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蜣螂、土鳖虫、红娘云、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 孕妇应禁用和慎用的中药,概括起来为大多为活血化瘀药、凉血解毒药、行气驱风药、苦寒清热药。 在孕期生病需要服药的时候,一定要平衡利弊,就医时咨询医生的意见,不要擅自用药。

妊娠禁忌(中药)

妊娠禁忌(中药) 中国药典(2000年版)与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1992年)[注意事项]中规定得妊娠禁用药与慎用药品种 1、妊娠禁用药:马钱子、 2、妊娠忌用药:天仙子、轻粉、斑蝥、雄黄、三棱、莪术、水蛭、关木通、土鳖虫、川牛膝、千金子、千金子霜、巴豆、巴豆霜、甘遂、芫花、京大戟、牵牛子、商陆、丁公藤、芒硝、玄明粉、阿魏、猪牙皂、益母草、麝香、附子、虻虫、天山雪莲花、鳖甲胶、陆英。 3、妊娠慎用药:蟾酥、华山参、硫黄、干漆片、姜黄、急性子、瞿麦、制川乌、制草乌、番泻叶、白附子、枳实、三七、大黄、王不留行、西红花、红花、肉桂、苏木、虎杖、卷柏、漏芦、禹州漏芦、穿山甲、桃仁、凌霄花、牛膝、蒲黄、郁李仁、枳壳、天南星、冰片、草乌叶、禹余粮、常山、赭石、关白附、干蟾、菊三七、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得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得功效减弱,但又就是一种可以利用得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得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得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得配伍禁忌,有“十八反"与“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得状况,与《本经》“相畏”得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得“十九畏”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得。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得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得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得问题较多,各地得实验条件与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得毒性试验大多得

妊娠禁忌

妊娠禁忌 ■ 妊娠禁忌包括妊娠禁忌用药和慎用药 ■ 妊娠禁用药:剧毒或性能峻猛的中药,绝对不能使用——共计31种 ■ 妊娠慎用药:活血祛瘀、破气行滞、攻下通便、辛热及滑利类 妊娠禁用药歌诀 雄黄青草饿八川——雄黄、轻粉、草乌叶、莪术、巴豆、制川乌 草子悬命急忙盯——黑种草子、玄明粉、京大戟、芒硝、丁公藤 土鳖上路扮男性——土鳖虫、商陆、斑蝥、天南星 天仙随父至公社——天仙子、甘遂、附子、水蛭、蜈蚣、麝香 雪莲造霜喂千牛——天山雪莲、猪牙皂、巴豆霜、阿魏、牵牛子 三员千金马前闹——三棱、芫花、千金子、马钱子、闹羊花 毒性药分类 ■ 矿物类:红粉、轻粉、雄黄、砒石、砒霜、水银、白降丹 ■ 动物类:斑蝥、蟾酥、天仙子、青娘虫、红娘虫 ■ 植物类:闹羊花、洋金花、生马钱子、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雪上一支蒿、生 白附子、生半夏、生天南星、生巴豆、生千金子、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
常见的处方应付实例 (1)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 ,需调配清炒品,如紫苏子、莱菔子、谷芽、麦芽、王不留 行、酸枣仁、蔓荆子、苍耳子、牛蒡子、白芥子等。 (2)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 ,需调配麸炒品,如僵蚕、白术、枳壳等。 (3)处方直接写药名(或制) ,需调配炮制品,如草乌(水制) 、川乌(水制) 、天南星(矾 制) 、附子(炮制) 、吴茱萸(甘草水制) 、远志(甘草水制去心) 、厚朴(姜制) 、何首乌等。 (4)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或炙) ,需调配烫制品,如龟甲、鳖甲、穿山甲等。 (5)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煅) ,需调配煅制品,如花蕊石、钟乳石、自然铜、金礞石、青 礞石、瓦楞子等。 (6)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或炭) ,需调配炭制品,如干漆、炮姜、地榆、侧柏叶、蒲黄 等。 (7)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或炙) ,需调配蜜炙品,如枇杷叶、马兜铃等。 (8)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或炙) ,需调配醋炙品,如延胡索等。 (9)处方直接写药名(或炒或炙) ,需调配盐炙品,如补骨脂、益智仁等。 特殊煎药方法 ■ 先煎 1.矿物、动物骨甲类饮片:生蛤壳、生龙骨、生龙齿、生寒水石、生石膏、生石决明、 生瓦楞子、鳖甲、龟甲、鹿角霜、生磁石、生牡蛎、生赭石、自然铜; 2.有毒饮片:生川乌、生草乌、制附子。 ■ 后下 1.气味芳香类:降香、沉香、薄荷、砂仁、白豆蔻、鱼腥草; 2.久煎后有效成份宜被破坏的饮片:钩藤、苦杏仁、徐长卿、生大黄、番泻叶。 ■ 包煎 1.含粘液质较多的饮片:车前子、葶苈子;

中药妊娠禁忌

中药妊娠禁忌 禁用药: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马钱子、蟾酥、川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大戟、芫花、牵牛子、商陆、麝香、干漆、水蛭、虻虫、三棱、莪术等。 慎用药: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牡丹皮、枳实、枳壳、大黄、番泻叶、芦荟、芒硝、附子、肉桂等。 黄不留行:活血痛经,下乳,消痈,利尿通淋。5-10 用于产后乳汁不下及乳痈等证。产后乳汁不通常配穿山甲,气血亏虚,乳汁稀少 常配黄芪、当归或配当归、猪蹄,治乳痈常配瓜蒌、蒲公英等。 关木通:利尿通淋,痛经下乳。3-9 用于经闭乳少,湿热痹痛。 用于乳汁短少或不通可与王不留行、穿山甲、漏芦等同用,或于猪蹄炖汤。 通草:清热利湿,通气下乳。5-10 用于产后乳汁不下或不畅。常与猪蹄、穿山甲、川芎、甘草配伍,如通乳汤。 泰山磐石散:益气健脾,养血安胎。 人参3 黄芪6 白术6 炙甘草2 当归3 川芎2 白芍药3 熟地黄3 川续断3 糯米6 黄芩3 砂仁1.5 宫外孕Ⅰ号方:丹参15 赤芍15 桃仁9 每剂含蒲公英9g、漏芦9g、冬葵子12g、王不留行9g、通草3g。用于乳腺分泌多而流不出时。 气血虚弱型:通乳丹 黄芪15克,党参15克,炒白术10克,当归12克,生熟地各15克,通草6克,桔梗10 肝郁气滞型:解郁下乳汤 柴胡10克,当归12克,白芍12克,丹参15克,川芎6克,青皮6克,漏芦10克,细木通6克,穿山甲10克,王不留行10克,丝瓜络12克,桔梗6克,甘草4.5克。 气血虚亏而兼有肝郁气滞者:通乳涌泉汤: 黄芪30克,西洋参10克当归15克,炒白芍15克,川芎10克,熟地20克,柴胡15克,青皮15克,天花粉15克,漏芦15克,桔梗10克,通草5克,白芷15克,穿山甲20克,王留行子15克,路路通12克,甘草5克。 回乳法: 1.全身治疗:生麦芽60克,蝉蜕12克,水煎服;生枇杷叶15克(去毛),生麦芽60克, 水煎服;生麦芽60克,山楂30克,神曲30克,煎汤代茶饮,均每日一剂。 2.局部治疗:取皮硝300克,装入布袋中,待排空乳汁后,敷于乳部并扎紧;或取明矾6克, 溶于1500克开水中,待水温后,用此水揉洗乳房3分钟,然后再用洁净毛巾浸明矾水在乳房局部做湿热敷15分钟,每晚一次,连用3天。乳汁即会明显减少,乳房胀痛消失。 3.乳汁本来就不多的妇女,只要停止哺乳,同时再少吃些有下乳作用的食品,乳汁即会逐 渐减少并完全停止。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药物的致畸性与胎儿生长发育阶段有关,一般认为妊娠初期头3个月是形态发育期,亦称畸形临界期,为产生畸形的主要阶段,此阶段应用有致畸毒性的药物,可导致器官结构(如外观、形态、组织重量)的异常和缺陷。为防止诱发畸胎,在妊娠头3个尽量避免服用药物,特别是已确定或怀疑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如必须用药,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选用通常认为无致畸作用的药物,对致畸性尚未完全认识的药物,尽量不要服用。在妊娠中、后3 个月是胎儿体内酶形成及完善期,该阶段使用某些药物可引起酶形成不足或导致基因突变,会使物质代谢停滞于某阶段而发生机体功能的缺陷。致畸药物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和器官结构的完整性,尤其是脑的发育。妊娠期安全、合理、恰当地使用药物,需具备下述条件: ●用药指征明确 ●已证明对灵长类动物胚胎是无害的。 ●处方前要清楚妊娠周数。 ●选用对药物体内过程有清楚说明的药物。 药物妊娠期分级概念 1979年美国FDA(食品与药品管理局)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将其分为以下5级,并用符号“♀”来表示,如妊娠期A级显示为:“(♀=A)”。 A级:在设对照组的药物研究中,在妊娠头3 个月未见到药物对胎儿产生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在其后6 个月具有危害性的证据),属于该类的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甚微,是最安全的一类。 B级:在动物繁殖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或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发现药物有不良反应,但这些不良反应并未在设对照的、妊娠头3 个月的妇女中得到证实(也没有在其后6 个月有危害性的证据),多种临床用药属于此类。 C级:对动物及人均无充分研究,或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畜有危害性(致畸或使胎盘死亡),但没有对人类的有关观察报道,这类药物临床选用最困难,而很多常用药都属于此类,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 D级:有明确证据显示,药物对人类胎儿有危害性,但尽管如此,孕妇用药绝对 有益(例如用该药来挽救孕妇的生命,或治疗用其他较安全的药物无效的严重疾病)。 X级:已证实对胎儿有危害,妊娠期禁用的药物。 常用药物妊娠期分级 抗微生物药

妊娠禁忌(中药)

妊娠禁忌(中药) 中国药典(2000年版)和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1992年)[注意事项]中规定的妊娠禁用药和慎用药品种 1、妊娠禁用药:马钱子。 2、妊娠忌用药:天仙子、轻粉、斑蝥、雄黄、三棱、莪术、水蛭、关木通、土鳖虫、 川牛膝、千金子、千金子霜、巴豆、巴豆霜、甘遂、芫花、京大戟、牵牛子、商陆、丁公 藤、芒硝、玄明粉、阿魏、猪牙皂、益母草、麝香、附子、虻虫、天山雪莲花、鳖甲胶、陆英。 3、妊娠慎用药:蟾酥、华山参、硫黄、干漆片、姜黄、急性子、瞿麦、制川乌、制草 乌、番泻叶、白附子、枳实、三七、大黄、王不留行、西红花、红花、肉桂、苏木、虎杖、卷柏、漏芦、禹州漏芦、穿山甲、桃仁、凌霄花、牛膝、蒲黄、有B李仁、枳壳、天南星、冰片、草乌叶、禹余粮、常山、赭石、关白附、干蟾、菊三七。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 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 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 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

妊娠期用药同意书

妊娠期妇女因病治疗用药知情同意书 依据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建议,孕期中的用药共可分为A、B、C、D、X五类: A: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 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等都是B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类药。 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温馨告知 1、限于目前医学水平所知,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是绝对安全的。 2、如有可能,建议怀孕的前三周及妊娠期间尽量不要使用任何药物。 3、药物不仅可以在妊娠母亲身上发挥作用,也会在胎儿身上发挥作用,可能会带来难以预测的不良后果;中草药配伍处方因其所含生物碱成份复杂,其产生的后果更不能预测。 4、女士怀孕时的药物代谢将比非怀孕的时期明显要慢。 5、孕妇您现患有疾病,如果不用药治疗,也会因疾病本身及其发展而对母体和胎儿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危及母子生命安全。 孕妇及家属在医生的解释下,已清楚理解上述内容,决定: ①同意并要求使用药物治疗。 ②同意并要求使用药物治疗,并要求应用中草药配伍处方治疗。 ③不同意使用药物治疗。 孕妇本人签字:年月日孕妇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与孕妇的关系年月日经治医师签字:年月日

妊娠禁忌中药研究概述

妊娠禁忌中药研究概述 目的:为妊娠禁忌中药的合理应用提供依据。方法:以“妊娠禁忌”“中药”“抗早孕作用”“引产作用”“致畸作用”“研究进展”等为关键词,组合查询1985年3月-2017年4月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读秀学术搜索等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以及古今的本草书籍和专著,对妊娠禁忌中药的历代医家记载以及作用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结果与结论:共检索到相关文献110余篇,其中有效文献40篇。我国从古至今记载的妊娠禁忌中药达156种,201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记载有99种,《中药学》中列出的有101种,并分类为孕妇慎用、忌用、禁用3种情况;但各种记载中部分中药如当归、马鞭草、山楂、血竭、合欢皮、大血藤、鸡血藤、桃枝以及银杏叶等没有明确表明是否为妊娠禁忌中药。妊娠禁忌中药的作用主要包括抗早孕、引产、致畸,如红花、半夏、莪术、牛膝、马鞭草、紫草、益母草、水蛭、牡丹皮等具有抗早孕的作用,桃仁、红花、三棱、当归、川芎、赤芍、丹参、芫花、牛膝以及天花粉等具有引产作用,地龙、芦荟、生草乌、朱砂、白术等具有致畸的作用。由于目前对妊娠禁忌中药的作用及机制研究相对较少,建议加强对妊娠禁忌中药作用及机制的研究,并建立健全妊娠期中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评价体系。 关键词妊娠禁忌;中药;抗早孕作用;引产作用;致畸形作用;研究进展 一直以来,“中药安全无毒”的传统观念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然而“是药三分毒”,中药亦不例外。因此,“中药安全无毒”的说法是不科学的。加之孕妇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即使只是服用中药也并非一定安全,一般药物是可以通过胎盘进入到胎儿的体内,特别是长期超剂量使用时[1]。随着近年来中药及其制剂不良事件接连发生,如20世纪90年代日本厚生省发现的肝病患者使用小柴胡汤而致间质性肺炎甚至死亡的“小柴胡汤事件”[2],新加坡的孕妇服用黄连而致新生儿出现严重黄疸的“黄连事件”,比利时的中年妇女服用中药制剂减肥引起肾衰的“马兜铃酸事件”等[3],使人们尤其是孕妇对服用中药或中药制剂后所发生的不良反应产生恐慌。而现代药理学实验对中药毒性的作用及机制研究尚浅,尤其是妊娠禁忌中药。所谓妊娠禁忌中药[4],是指某些具有损害胎儿或者导致孕妇流产甚至可以导致胎死腹中等副作用,并且在妊娠期间需要严加注意并慎用或避免服用的中药。鉴于人们对妊娠期间中药和中成药的使用越来越关注,尤其是妊娠禁忌中药,而近现代对这方面的作用及机制研究较少。故笔者以“妊娠禁忌”“中药”“抗早孕作用”“引产作用”“致畸作用”“研究进展”等为关键词,组合查询1985年3月-2017年4月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读秀学术搜索等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以及古今的本草书籍和专著。结果,共检索到相关文献110余篇,其中有效文献40篇。现对妊娠禁忌中药的历代医家记载以及作用进行分析、归纳与总结,以期为妊娠禁忌中药的合理应用提供依据。 1 妊娠禁忌中药的古今记载 1.1 古代经典医籍记载情况

妊娠期用药同意书

妊娠期用药同意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妊娠期妇女因病治疗用药知情同意书 依据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建议,孕期中的用药共可分为A、B、C、D、X 五类: A: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 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等都是B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类药。 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温馨告知

1、限于目前医学水平所知,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是绝对安全的。 2、如有可能,建议怀孕的前三周及妊娠期间尽量不要使用任何药物。 3、药物不仅可以在妊娠母亲身上发挥作用,也会在胎儿身上发挥作用,可能会带来难以预测的不良后果;中草药配伍处方因其所含生物碱成份复杂,其产生的后果更不能预测。 4、女士怀孕时的药物代谢将比非怀孕的时期明显要慢。 5、孕妇您现患有疾病,如果不用药治疗,也会因疾病本身及其发展而对母体和胎儿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危及母子生命安全。 孕妇及家属在医生的解释下,已清楚理解上述内容,决定: ①同意并要求使用药物治疗。 ②同意并要求使用药物治疗,并要求应用中草药配伍处方治疗。 ③不同意使用药物治疗。 孕妇本人签字:年月日孕妇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与孕妇的关系年月日经治医师签字:年月日

妊娠服药禁忌歌

妊娠服药禁忌歌 芫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硵砂牛膝蟹甲爪,地胆茅根都忌用。 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因损害胎元或对孕妇有不良作用,属妊娠用药禁忌的范围。根据中成药对孕妇不良反应程度的不同,有禁用、忌用,慎用之别。这些中成药大多具有通经祛瘀、行气破滞、泻下逐水等作用,为数很多,必须引起重视。 妊娠禁用的中成药有: 牛黄解毒片(丸)、木瓜丸、丁公藤风湿药酒(禁内服,可外擦患处,但忌擦腹部)、小金丸、小活络丸、开胸顺气丸、木香槟榔丸、化症回生片、玉真散、失笑散、七厘散、九气拈痛丸、九分散、大黄蟅虫丸、再造丸、当归龙荟丸、红灵散、苏合香丸、阿魏化痞膏、纯阳正气丸、冠心苏合丸、紫雪、活血止痛散、益母草膏、跌打丸、跌打活血散、痛经丸、暖脐膏、暑症丸、痧药、醒消丸、鳖甲煎丸等。妊娠忌用的中成药有:三黄片、牛黄清胃丸、大活络丸、云南白药、梅花点舌丹、控涎丸、清宁丸、紫金锭、礞石滚痰丸等。 妊娠慎用的中成药有: 黄连上清丸、凉膈散、祛风舒筋丸、三妙丸、万氏牛黄清心丸、万应锭、女金丸、天麻丸、五虎散、牛黄上清丸、分清五淋丸、龙胆泻肝丸、伤湿止痛膏、安宫牛黄丸(散)、防风通圣丸、妇科分清丸、沉香化气丸、鸡血藤膏、栀子金花丸、通关散、清肺抑火丸、清胃黄连丸、舒肝丸、舒筋活络酒、附子理中丸、尪痹冲剂等。 凡属禁用的药物,不能用;属忌用的药物,原则上也不能用, 属慎用的药物,以不用为好,但若有必要,可依《内经》“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的原则,根据孕妇的具体病情,酌情使用。若因特殊需要对孕妇使用妊娠禁忌药时,应加强观察和护理,以防万一出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孕妇禁用的中药

孕妇禁用的中药有: 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中药有具有通经祛瘀、行气破滞、辛热、滑泄作用的药物,如干姜、枳实、红花、厚朴、牛膝、吴茱萸、五味子、酸枣仁、辛夷、大黄、桃仁、薄荷、半夏、附子、芒硝、牡丹皮、麻仁、薏苡仁等。 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唯一的孩子承载着父母的全部希望,因此保障胎儿的健康成了头等大事。为了避免造成胎儿畸形或影响胎儿健康,孕妇使用药品需要格外注意。通常人们认为中药比较安全,副作用较小。但孕妇使用时仍然要小心谨慎。 孕妇绝对要禁用的中药总体来说就是活血化瘀药、凉血解毒药、行气祛风药、苦寒清热药。例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 而下面这些通凡是具有活血祛瘀、理血通络、止血等功能的中成药,如七厘散、小金丹、虎杖片、脑血栓宁、云南白药、三七片等,容易导致孕妇发生流产。 具有清热解毒、泻火、燥湿等功效的中成药,如六神丸在怀孕早期服用可引发胎儿畸形,孕后期服用则容易导致儿童智力低下等;含有牛黄等成分的中成药,如牛黄解毒片、败毒膏、消炎解毒丸等,容易引起孕妇流产。 以祛风、散寒、除湿止痛为主要功效的中成药,如虎骨木瓜丸,由于其中的牛膝具有活血作用,川乌药性辛热,容易引起胎儿发育障碍。类似的中成药,还有大小活络丸、天麻丸、虎骨追风酒、华佗再造丸、伤湿去痛膏等。抗栓再造丸中的大黄具有攻下作用,水蛭则能破血,因此孕妇应禁用。 有润肠通便等作用的中成药,如十枣丸、舟车丸、麻仁丸、润肠丸等,有损胎气,容易引起孕妇流产。 有消食导滞、消痞化积作用的中成药,如槟榔四消丸、九制大黄丸、清胃中和丸、香砂养胃丸、大山楂丸等,都具有活血、行气、攻下之效,容易导致孕妇流产。 具有疏畅气机、降气行气之功效的中成药,如木香顺气丸、气滞胃痛冲剂、开胸顺气丸、十香止痛丸等,因下气破气、行气解郁力强而成为孕妇的禁忌药。 具有开窍醒脑功效的中成药,如冠心苏合丸、苏冰滴丸、安宫牛黄丸、行军散等,因含有麝香,孕妇用之易致堕胎 祛瘀、行气破滞、辛热、滑泄的药物也要慎用,例如干姜、枳实、红花、厚朴、牛膝、吴茱萸、五味子、酸枣仁、辛夷、大黄、桃仁、薄荷、半夏、附子、芒硝、牡丹皮、麻仁、薏苡仁 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药都不能服用。孕妇根据自 己的身体情况,也可以对症遵医嘱服用中药。例如: 孕妇感冒可以用虚证用桂枝汤、香苏散;实证用 葛根汤;重症用麻黄汤。有咳嗽的肺血虚燥热,用麦门 冬汤可具有滋润疗效(但此方中有半夏,不可使用时间过 长)。 孕妇呕吐可以用小半夏加茯苓汤、半夏厚朴汤、 半夏泻心汤及五苓散治疗。有精神烦躁及精神症状者, 可用半夏厚朴汤。以上四种药均含半夏,不可长期使用。 有大量水样呕吐者用五苓散。 妊娠中毒症基本以饮食疗法、降压利尿治疗为主, 以减少子宫的灌流量。按病情可用中药当归芍药散、五 苓散、防己黄芪汤等。中药可单用或与西药合用。中药 不会影响电解质平衡,效果慢。用中药预防妊娠中毒症 有一定效果。 妊娠贫血妊娠中全血量应增加30%~40%,否则容 易发生贫血。因为水滞留造成血虚,用当归芍药散可利 水及补血,还可用归脾汤,同时补充铁剂。 妊娠便秘:妊娠便秘多为虚证的习惯性便秘,可用桂 枝加芍药汤及小建中汤。顽固的便秘使用大黄、芒硝时 应慎重(如大黄甘草汤、麻仁丸、润肠汤等)。泻下药大 部分应慎用,因为可引起子宫肌肉紧张及盆腔充血。 妊娠中的膀胱炎:对症处理主要用当归芍药散;有尿 道痛时有五淋散、猪苓汤等;有尿闭者用补中益气汤及 五苓散。 产褥期及哺乳期可用的中药:子宫复旧不全者可用十 全大补汤、补中益气汤、四物汤、芎归胶艾汤、桂枝茯 苓丸等。产后阵痛用当归芍药散、芍药甘草汤等。产后 精神烦躁、失眠,用桂枝加龙骨牡蛎汤、加逍遥散等。 便秘时可用润肠汤、麻仁丸。大黄可引起盆腔脏器充血、 阴道出血量增加,并且还会移行到乳汁中使乳汁变黄, 因此哺乳期不宜用大黄。产门不闭、骨盆底会阴肌肉松 弛给予十全大补汤、补中益气汤等。促进乳汁分泌用八 珍汤(四物汤加四君子汤合用)、补中益气汤、葛根汤、 桂枝茯苓丸等。 中医认为,凡峻下滑利、祛痰破血、耗气散气、大辛 大热、大苦大寒、重坠及一切有毒之品,均可能导致胎 萎不长、畸胎及胎死腹中等不良后果,被认为是妊娠禁忌药。这些药物 如巴豆、大戟、芜花、瞿麦、茅根、意苡仁、半夏、天南星、斑蟊、水 蛭、蜈蚣、牛膝、麝香、乌头、干漆、雄黄、地胆、牛黄、赭石、粉锡 (胡粉)、干漆、水银等。 孕妇慎用的中药凡活血行气、温热燥火或泻下利水等药,用之不当 可以伤胎,故宜慎用。如桃仁、红花、丹皮、苏木、三棱、莪术、附子、 肉桂、桂枝、吴茱萸、大黄、芒硝、番泻叶、木通、马鞭草等,但如病 情需要亦可适当选用,惟要注意用法用量和配伍,并要注意"衰其大半 而止"。 药物对胎儿的毒害及其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药物的种类、性质、 剂量和用药持续时间,以及给药的途径,和胎儿的易感性。一般来说, 用药时间越早,持续时间越长,剂量越大,及注射用药对胎儿造成不良 影响的机会增多。但孕妇生病,还是要请医生诊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不能贻误病情;如延误病情,不但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或发生畸形,而且 由于延误治疗,孕妇的健康也得不到保障。 怀孕时,准妈妈”所吃的东西会对胎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药物更是 如此。为了宝宝的身体健康和将来的幸福,孕妇应特别小心用药。我国 古代医家将孕妇禁用和慎用的中草药,编成了一首歌诀,叫《妊娠禁忌 歌》:“螈斑水蛭与虻虫,乌头附子及天雄,野葛水银暨巴豆,牛膝薏 苡并蜈蚣,棱莪赭石芫花麝,大戟蝉蜕黄雌雄,砒石硝黄牡丹桂,槐 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兼通草,瞿麦干姜桃木通,硇砂干漆鳖爪甲, 地胆茅根与蔗虫。” 这首歌诀所总结的禁忌药可分为三类: 1、绝对禁用的剧毒药:螈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 葛、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红砒、白砒。 2、禁用的有毒药: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 鳖爪甲、麝香。 3、慎用药: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 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皂角、生南 星、槐花、蝉蜕等。 此外,人们在实践中还发现以下中药也是孕妇应慎用的:瓜蒂、藜芦、 胆矾、郁李仁、蜂蜜、甘遂、赤芍、朱砂、全蝎、枳实、红花、五灵脂、 没药、雪上一枝蒿、莪术、商陆、当归、川芎、丹参、益母草、桃红、 血竭、穿山甲、泽兰、乳香、毛冬草、吴茱萸、砂仁、豆蔻、厚朴、木 香、枳壳、金铃子、黄莲、栀子、龙胆草、山豆根、大青叶、板蓝根、 苦参、丹皮、生地、玄参、紫草、犀角、茅根、槐花、川乌、草乌、延 胡索、细辛、白芍、白芷、甘草、酸枣仁、海龙、海马、芦荟、洋金花、 天南星、太子参、王不留行、硫黄、樟脑、玄明粉、蟾酥、土鳖虫、红 娘云、阿魏、猪牙皂、路路通、八月木、柴胡、天仙子、马鞭草、白附 子、麻黄、冬葵子、蓖麻油、番泻叶等。

妊娠禁忌中药说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c13763648.html, 妊娠禁忌中药说 作者:蔡媛珍郭亚群 来源:《健康护理》2019年第17期 孕妇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不论是西药还是中药,妊娠期用药都应该注意用药禁忌,要慎之又慎。因为许多药物可以通过胎盘进入到胎儿的体内,特别是长期超剂量使用时,有可能造成流产、胎儿畸形发生。 妊娠禁忌中药是指某些具有损害胎儿或者导致孕妇流产甚至可以导致胎死腹中等副作用的,在妊娠期间需要严加注意,孕妇慎用或避免服用的中药。根据中药对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中药妊娠期禁忌用药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两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慎用药包括活血化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类等中药。 一、妊娠禁忌中药的古籍记载 关于妊娠禁忌中药,中医在长期的临床实践早就有所认识,如《神农本草经》最早出现堕胎药的记载,书中记载了牛膝、水银等6种具有堕胎作用的中药,率先提出注意孕期药物使用的问题;宋代陈自明的《妇人大全良方》在前人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妊娠禁忌歌诀;明代李时珍在其《本草纲目》中列举了牛膝、巴豆、厚朴、大戟、天南星、通草、红花、水银、乌头、桃仁等80多味妊娠禁忌中药;而元代医家李杲编成的《珍珠囊补遗药性赋》中所记载的妊娠禁忌中药歌诀在坊间流传最广,《妊娠用药禁忌歌》云: 蚖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 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 三棱芫花代赭麝,大戟蝉蜕黄雌雄。 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 半夏南星与通草,瞿麦干姜桃仁通。 硇砂干漆蟹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对应的中药分别是:孕妇禁用中药芫青(青娘虫)、斑蝥、天雄、乌头、附子、野葛(钩吻)、水银、巴豆、芫花、大戟、硇砂、地胆、水蛭、虻虫、蜈蚣、雄黄、雌黄、牵牛子、干漆、蟹爪甲、麝香。以及孕妇慎用中药:白茅根、木通、瞿麦、通草、薏苡仁、代赭石、芒硝、牙硝、朴硝、桃仁、牡丹皮、三棱、牛膝、干姜、肉桂、生半夏、大皂角、猪牙皂、生天南星、槐花、蝉蜕等。

妊娠期用药同意书

妊娠期用药同意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妊娠期妇女因病治疗用药知情同意书 依据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的建议,孕期中的用药共可分为A、B、C、D、X 五类: A: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分类A等级的药物极少,维生素属于此类药物,如各种维生素B、C等。 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分类B等级的药物亦不很多,可喜的是日常用的抗生素均属此类。如所有的青霉素族及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类药物都是B类药物,常用的氨苄青霉素、头孢拉定、头孢三嗪和重症感染时抢救用的头孢他定等都是B类药。另外,洁霉素、氯林可霉素、红霉素、呋喃妥因也是B类药。 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温馨告知 1、限于目前医学水平所知,没有任何一种药物对胎儿是绝对安全的。 2、如有可能,建议怀孕的前三周及妊娠期间尽量不要使用任何药物。 3、药物不仅可以在妊娠母亲身上发挥作用,也会在胎儿身上发挥作用,可能会带来难以预测的不良后果;中草药配伍处方因其所含生物碱成份复杂,其产生的后果更不能预测。 4、女士怀孕时的药物代谢将比非怀孕的时期明显要慢。 5、孕妇您现患有 疾病,如果不用药治疗,也会因疾病本身及其发展而对母体和胎儿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危及母子生命安全。 孕妇及家属在医生的解释下,已清楚理解上述内容,决定: ①同意并要求使用药物治疗。 ②同意并要求使用药物治疗,并要求应用中草药配伍处方治疗。 ③不同意使用药物治疗。

10.中药禁忌

中药禁忌 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配伍禁忌· 《本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但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 果不一样。相恶配伍可使药物某些方面的功效减弱,但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为害,甚于相恶”,可能危害患者 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篓、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五代后蜀韩保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者六十种,相反者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相畏为中药 七情之一,内容已如前述。但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本经》“相畏”的原义相悖。作为配伍禁忌 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对于十八反、十九畏作为配伍禁忌,历代医药学家虽然遵信者居多, 但亦有持不同意见者,有人认为十八反、十九畏并非绝对禁忌;有的医药学家还认为,相反药同用,能相反相成,产生较强的功效。尚若运用得当,可愈沉疴痼疾。 现代对十八反、十九畏进行了药理实验研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十八反、十九畏牵涉的问题较多,各地的实验条件和方法存在差异,使实验结果相差很大。简单的毒性试验大多得到负结果或互相矛盾的结果。早期的研究结果趋向于全盘否定;近年来,观察逐渐深入,“不宜轻易否定” 的呼声渐高。此外还有的实验证明,十八反、十九畏药对对人体毒副作用的大小,与药物的绝对剂量及相互间的相对剂量有关。 总的说来,由于对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尚处在初期阶段,目前决定其取舍还为时过早,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故凡属十八反、十九畏的药对,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一般不应使用。 二、妊娠用药禁忌 妊娠用药禁忌,主要讨论妊娠禁忌药。妊娠禁忌药专指妇女妊娠期除中断妊娠、引产外,禁忌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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