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渔业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渔业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渔业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水利局长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稳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认真组织实施渔业“321”规划,完善渔业区域布局,推进东、中、西特色渔业均衡发展,实现水产品总产量23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超过137亿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渔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优化养殖区域布局,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专项督查,通报进展情况,确保年底前各市州、县市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和政府发布工作。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组织制定实施方案。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个全国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和10个以上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二)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制定稻渔种养增收工程新一轮3年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全省建立10处以上核心示范区,推广稻-鱼、稻-蟹、稻-鳅、稻-虾等养殖模式,落实养殖面积65万

亩以上,较2017年扩大40%以上。

(三)培育休闲加工等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壮大休闲渔业新业态,支持品牌建设,发展精品休闲渔业,组织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力争新增省级、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处以上。做大做强以珲春海产品加工为代表的水产加工业,力争年产值达到100亿元。扶持查干湖、松花湖、二龙湖、新立城水库等地发展大银鱼、池沼公鱼生产加工,力争年内加工量达到5000吨。

(四)突出发展冷水渔业和净水渔业。继续推进特色冷水渔业提档升级,扩大三文鱼养殖规模,加大科研及推广力度,年内冷水鱼生产规模达到500吨。加大城市水源地、西部泡沼、河湖连通新增水面等水域的鲢鳙等滤食性鱼类投放规模,发挥渔业净水作用,发展生态友好型增养殖业。

(五)做好渔业扶贫工作。根据渔业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扶持相关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发展生态渔业,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增收。

二、着力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一)组织实施“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发布2018年禁渔通告,划定松花江、嫩江、鸭绿江、图们江等自然水域禁渔区和禁渔期。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松花江、辽河实

施全面禁渔管理的调研和方案制定工作。组织相关县市针对大江大河、大型湖库、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开展打击“三无渔船”、“绝户网”、电力捕鱼等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行为。加强边境水域管理,开展鸭绿江、图们江渔政联合执法活动。

(二)加强增殖放流活动管理。在6月6日放鱼节,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严格规范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检验检疫、现场交接等监督管理,保证放流苗种数量和质量,严禁向自然水域投放外来种、杂交种等。扩大图们江大麻哈鱼等洄游性鱼类放流规模,进一步巩固鱼源国地位。

(三)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落实,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强化证后监管,加强对水族馆、海洋馆、动植物园等展演场馆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和渔业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水域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完成图们江、松花江、辽河等水域渔业资源调查数据汇总工作。抓好第二次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部署,做好普查员选聘、培训,入户普查,成果分析汇总等具体工

作。

(五)提高渔业保护区管护能力。推进落实工程生态补偿措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管护水平。组织开展鸭绿江上游国家级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科考报告修编前期工作,做好救护中心移址迁建前期工作。

三、着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一)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围绕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省与县市主管部门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市县主管部门与养殖企业签订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书,落实各方属地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全面启动“农业质量年”活动,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督促指导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禁限用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残留专项整治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三项记录”等生产要求。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组织企业自检、县市速检、省级抽检、国家交叉检等多层次的抽检活动。组织开展渔业“双打”及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打假护渔成效。

(三)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省级实验室建设,按期通过检测能力验收。推动市县水产品质量快检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快检筛查评估作用。选择具备条件的县市和企业,探索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监管能力。

四、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

(一)加强水产应用技术研究。加快渔业科研项目立项和实施,加强生态健康养殖、渔业产业化配套、生物资源养护、质量安全、污染防治等方面技术研究。强化国家大宗淡水鱼和省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创建和完善联合攻关和产业化集成新模式。

(二)大力推广渔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加强推广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程序,严格检查验收,组织实施好三文鱼、南美白对虾等养殖品种和稻渔综合种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生态养殖、盐碱水养殖等技术的推广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和送科技下乡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做好渔业技术服务工作。探索推进官方兽医制度落实,加强水产养殖病害和水生动物疫情监测防控,从源头控制疫病传播。加强渔业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应用地方标准,提高渔业生产标准化程度。落实农业部无公害认证工作改革意见,抓好“三品”

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加强对省级水产良种场和水产苗种的管理。

五、着力提高保障支撑能力

(一)加强渔业设施装备建设。重点组织实施好水产种质资源场、渔政执法船艇、渔港、增殖放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渔政管理、省级水产专项、油补统筹资金等项目建设,通过督导检查、绩效考核、进度调度等措施,保证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

(二)加强渔政和推广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资格考试,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和渔业行政执法督察活动,力争创建1-2个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实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加强水产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渔业船舶检验,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继续组织渔船水上应急演练,加强对渔民和渔业船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防治各类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创建1-2个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四)加强渔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现代渔业”深度融合,引导渔业生产主体与电商平台对接,开展“智慧渔场”

建设试点,推进水产养殖物联网应用推广。加强渔业统计和渔情信息采集,更新水产养殖单位和苗种生产单位数据库,完善渔政指挥系统。

(五)加强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继续开展渔业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加强考核结果应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