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XJJ036— 2007)简介

一、规程介绍

建筑工程资料,是反映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以及监理、检验检测、质量验收等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基本数据、测试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也是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情况的真实记载。为了使我区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义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了这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编制的目的和原则是:规范行为、落实责任、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本规程规范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资料编制、管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各个主要环节,规定了工程资料著录填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共十三章;附录部分收录了建筑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组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施工阶段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范围及目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使工程资料用表统一,实现填写标准化和便于计算机录入与管理,编制组收集整理了常用的工程资料配套用表表式,供建筑工程执行本规程时参照使用。

二、监理资料的有关要求

1.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

《规程》3.4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

3.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对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4.2 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工程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并符合有关要求。

3.4.3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编制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监理工地会议纪要等监理文件,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存档。

3.4.4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由监理机构和人员签认的各类资料组织验证并签署意见,不得于事后补办、补签。

3.4.5 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应及时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并报建设单位,同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并存档。

3.4.6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移交列入城建档案馆归档范围的监理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2.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3.竣工验收阶段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竣工验收阶段资料管理工作流程

4.监理资料的相关内容

1.《规程》4.1.2 本规程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工程建设参与方撰写、收集、整理资料的要求,将建筑工程资料的类别分为A、B、C、D 四大类:A类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属于建设工程前期关于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相关的专项报建与审批、工程招标与发包和建设项目管理等形成的文件;B类为监理资料,属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形成的资料;C类为施工资料,属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验收和施工记录等形成的资料;D类为工程后期归档资料,属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以后形成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其它归档资料。

5.工程资料分类表(监理资料部分)

工程资料分类表

6.监理管理资料、监理记录、报告、总结类资料编制要求

6.1监理规划

《规程》7.2.2 监理规划内容包括:

⑴监理规划(B1-2)

①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形成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监理规划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②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③监理规划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编制完成后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④监理规划封面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监理实施细则(B1-3)

①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②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分部、分项工程特点、施工要点和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③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

④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⑤监理实施细则封面应有编制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⑶旁站监理方案(B1-4)

①旁站监理方案应依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

②旁站监理方应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旁站监理人员及其职责等;

③旁站监理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④旁站监理方案封面应由编制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⑤旁站监理方案应抄送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⑷项目监理机构其它控制计划文件(B1-5)

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工作需要所作的控制计划、方案等。

6.2监理记录

《规程》7.3.2监理记录(B2-2)内容包括:

⑴监理日记(B2-2-1)

①监理日记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所监理工程施工建设期间每日记录气象、环境、施工状况、监理工作及有关事项的日记。

②监理日记应使用统一表式的《监理日记》记载。

③监理日记由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

④当天日记须当天完成,不得补记,不得隔页或拆页,以保持其原始、真实和完整。

⑵旁站监理记录(B2-2-2)

①旁站监理是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监督的活动。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详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②施工企业根据监理单位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计划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开始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③旁站监理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地作好《旁站监理记录》。

④旁站监理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现场质量检查员须共同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量检查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监理月报

《规程》7.9.1 监理月报(B8-1)内容包括:

⑴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就工程实施情况和监理工作每月定期向建设单位所作的报告。

⑵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2.1条的要求。

⑶监理月报封面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

6.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规程》7.9.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B8-3)

指项目监理机构对所监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技术文件。

⑴《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需在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工程预验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⑵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章。

补充说明:《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编制时间,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预验后、竣工预验存在的问题处理完毕并经监理人员核查存在的问题处理结果符合要求后,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编制。

6.4监理工作总结

《规程》7.9.4 监理工作总结(B8-4)

指监理单位对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性总结;

⑴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3.1条的规定;

⑵监理工作总结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编写,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批;

⑶监理工作总结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1份监理工作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单位报送。

(完整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185-2009T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等(A )类。 A. 5 B. 6 C. 7 D. 8 2. 商务文件属于( A )。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B. 监理资料 C. 施工资料 D. 工程竣工文件 3. 工程竣工文件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等(B )类。 A. 3 B. 4 C. 5 D. 6 4. 以下关于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错误的是( B )。 A.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 B. 竣工图可直接在施工图上修改并加盖竣工图章形成 C. 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D. 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5. 以下关于工程资料编号说法正确的是( C )。 A. 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待会可不写 B.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施工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照施工顺序填写 C. 竣工图宜按规定的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D.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号应填写在表格左上角的编号栏中 6. 以下关于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的说法错误的是( C )。 A.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B. 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C. 竣工图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 D. 电梯应按不同型号每台电梯单独组卷 7. 下列关于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 A. 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B. 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C.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城建档案馆归档 D. 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8. 由( A )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A. 建设单位 B. 监理单位 C. 施工单位 D. 代建单位 9. 某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按规定送审就擅自施工,对此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是( A )。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施工单位 D. 监理单位 10. 决策立项文件不包括( B )。 A. 项目建议书 B. 项目概算书 C. 可行性研究报告 D.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 11. 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来源于( B )。 A. 勘察单位 B.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C. 测绘部门 D. 设计单位 12. 商务文件不包括( D )。 A. 工程投资估算资料 B. 工程设计概算资料 C. 工程施工图预算资料 D. 工程结算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内业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记录资料,是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工作的基本依据。认真收集、妥善管理内业资料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二条必须建立内业资料管理责任制,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制度,并责任到人。 第二章内业资料 第三条资料可按照细目分类管理,建立文件清单、受控文件有效文件、作废文件目录、在文件上进行标示。 内业资料范围: 1 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参考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和各种规范、验标等。 2 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分部工程评定、测量资料、施工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账等。

3 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水保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竣工文件相关资料、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 4 工程试验资料,设专门资料档案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成品及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原始检查试验资料、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等。 5 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技术资料。 第四条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 资料的收集应真实及时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施工专业分类分阶段收集,资料的整理可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 第五条内业资料的管理 1 设计文件 对上级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进行查收、使用和保管。 2 施工设计核查资料 负责管理本单位组织核查的技术资料以及上级单位下发的全部核查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大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大全 (最新版) 序言 多年来,在全国各地建筑市场的检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各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得比较混乱,尤其是在资料的详实方面及各种表格的格式设计、内容涵盖、规格尺寸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城市建设档案的质量,给城市未来的改造建设,尤其会给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对已建成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改建扩建时的工程档案资料的检索、查询工作带来更多的不便。因此,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必要性 1.做好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认真贯彻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4),确实加强建设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体现。 2.建筑工程资料是城建档案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结构及安全卫生可靠程度,认定工程质量等级的必要条件。因此加强管理,使其能够全面客观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3.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技术依据。 4.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可以督促每个单位和个人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工作、工程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 5.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保存管理应按有关程序和约定执行,工程竣工后,参建的各方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为未来的建设提供参考、积累经验,是指导未来工程建设的重要信息。 因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无论是参与新建、改建还是扩建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单位,均应做好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停工报告 工程复工报告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word格式文档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 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早。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

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 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2017年施工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山东省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与结构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72-2016)和《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与节能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37/T 5073-2016)已于2016年9月1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同时废止。(鲁建质(2016)10号文件) 规程目录 一、总则 二、术语 三、基本规定 四、管理职责 五、分类与编号 六、施工资料内容与要求 七、竣工图编制 八、组卷与归档 附录A竣工图绘制及图纸折叠方法 附录B主要建材进场复验试验项目与取样表 附录C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组成目录 附录D施工表格 (1)建筑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2)建设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3)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4)桩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钢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9)屋面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10)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附录E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格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管理要求 3.1.1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组卷和归档等工作。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整理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料,其资料应当保证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和归档。 3.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纸质资料应为原件,相关证件不能为原件时,可为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原件所持有单位公章;电子资料应保证原始性、安全性和持续可读性,涉及电子签名文档的必须由本单位以授权书的形式认可。 3.1.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字迹、图像、声音、影像等信息应清晰有效,资料中的签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应齐全。 3.1.4 鼓励应用计算机等智能化工具来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一.建设单位职责 4.1.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与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程部资料管理制度(草案)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档案归档要求及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 2.3工程立项文件: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登记备案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意见、变更会审纪要及变更批复、相关会议纪要等。 2.4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人防、消防、环保、防雷等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设计施工图、节能设计备案文件(含计算书)。 2.5职能部门审批文件:规划方案批准意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报告及环保审批意见、人防部门批复、消防建审意见、防雷部门意见、绿化审批、质监登记、施工许可证等。 2.6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订货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及其他合同。 2.7监理文件:监理规划、监理大纲、监理月报、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总结等。 2.8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各专业工程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联系单、材料设备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测试及调试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2.9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综合竣工图及各专业竣工图等。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材〔2009〕527号日期: 2009-09-28 00:00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7〕14号),加大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使用监管力度,进一步做好建材设备使用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实施。 一、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工作是建材设备使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强化建材设备使用监管、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首次用于本省建筑工程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地一定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开展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加以落实。 二、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下列建材设备,应进行备案: (一)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包括:各类墙体(屋面、地面)保温材料及辅料(界面剂、网格布、EPS 板、XPS板等)、建筑幕墙、建筑门窗及型材和中空玻璃、中央空调设备、风机盘管、节能照明灯具、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热量表、温控阀、建筑采暖散热器。 (二)环保型建筑墙体材料(非黏土类建筑砌块、多孔转、空心砖、隔墙板等)、建筑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建筑胶粘剂、混凝土外加剂。 (三)涉及使用安全的建筑管道。包括:建筑给排水管道、地板采暖用管道和燃气管道。 (四)建筑设备。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吊篮)、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建筑钢筋联接件及加工机械、建筑给水设备(含水泵)。 (五)建筑安全电工产品。包括:建筑用低压配电设备、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建筑绝缘电工套管。 以下产品不再进行备案:建筑构配件、粉刷石膏、建筑排风烟道、卫生洁具、建筑石材、塑胶地板、水泥、建筑钢筋。 三、严格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申报资料审查。 (一)首次申请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附件1),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产品执行标准和河北省及以上型式检验报告; 3、产品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技术评估)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书,施工工法,检验或验收方法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培训资料(一) 一、填空题: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2、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 3、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4、凡列入报送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档案,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由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5、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6、总包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 7、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8、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合同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套数和完成时间,进行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整理工作。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套数,则每个工程竣工资料不得少于两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若合同中没有约定完成时间,项目经理部应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的组卷归档工作。 9、项目专职资料员应熟悉施工资料管理业务和管理规定,经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10、施工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同步。 11、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各相关责任人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12、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的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13、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有关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14、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审批和监督,降低项目管理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管理主要职能 (一)按材料采购计划,组织材料采购供应工作。 (二)认真做好材料的验收、领发工作。 (三)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材料现场管理和仓库管理工作。 (四)组织供货方评价,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登记台帐,编制报表。 二、材料管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并实施管理《采购工作程序》,对物资、产品的标识和防护管理实施控制。 (二)负责制定公司材料管理制度,对公司材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三)对公司材料人员实施管理,做好材料管理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 三、材料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及指标和有关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二)对项目所需材料进行管理,确保所有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 (三)协同保管员做好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工作,建立材料台帐,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配合质检员、试验员做好材料检验和抽样复试工作,及时提供材料的有关质保资料。 四、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确保工程材料、物资、半成品的质量。 (二)对进场材料的搬运、贮存、保管、防护、标识、发放工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三)负责办理材料进场、入库手续,建立材料(物资)收、付台帐,验证进场、进库材料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并认真做好有关质量记录。 (四)对进场、进库材料物资做到分门别类、堆放整齐,合理准确地做好标识,准确发放各类材料物资,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物资。 (五)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五、采购员、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采购人员必须及时掌握信息,处处以降低材料成本为原则,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采购供应工作。 (二)严肃财经纪律,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具备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采购完毕及时与财务科结帐。 (三)购进材料,一律由保管员验收入库,验收单必须有经手人、保管员、证明人签字、手续具全方可报销记帐。 (四)特别注意工程装饰材料的采购,特殊材料的采购一定以实物样品会同经营计划科、顾客共同签定认可后,方可按规格、数量采购,如采购的材料与样品规格、质量要求不一,影响工程使用造成库存积压,则分别视情况追究采购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仓库管理,经常对仓库进行检查,严禁白条付货,保管员必须按手续齐全的领料单或材料调拨单发货,否则不予发放。 (六)公司的综合检查组每月对仓库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帐物卡相符,帐帐相符,仓库和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仓库物资挂好标签,施工现场材料挂好标识牌,做到文明施工。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一、填空 1.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2.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生产的原则是指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四不放过、五同时等五项原则。 4.“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6.在管理方面,一项基本的原则是,要致力于对事故本质的分析,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事故的后果、伤亡及损失方面。 7.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禁止吸烟禁止靠近禁止吊兰乘人可动火区8.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当心火车当心爆炸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安全帽9.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当心触电当心坠落必须系安全带当心滑倒10.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必须戴遮光护目镜当心夹手应急避难场所禁止伸入 1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12.工程建设标淮包括国家标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13.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4.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5.施工员对所管辖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6.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的制度,并建立安全检查小组。 17.各施工班组在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 18.围挡的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笆或安全网等。 19.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做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物。 20.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保证项目有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 21.“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2.“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 2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24.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 类。 25.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 类。 26.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27.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8.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29.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30.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31.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3.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3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35.监理会议纪要指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会议纪要,它包括工地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 36.旁站监理记录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所见证的有关情况的记录。 37.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一名具备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监理人员担任见

XX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XX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目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 一.适用范围和目的 (1) 二.实施作用 (1) 三.管理内容 (2) 1.工程建设文件 (2) 2.机电安装竣工图 (3) 3.杆塔竣工图 (3) 4.内部工程资料 (4) 四.资料管理要求 (4) 1.发放 (4) 2.记录、使用 (5) 3.汇编 (5) 五.文件立案归档 (6) 六.工程档案移交 (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和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东坡东坡500kV双回线路工程(施工IX标)项目的工程资料管理。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管理的完整、准确、真实并符合资料管理标准的规范要求。 二.实施作用 1.负责工程施工的图纸、记录、技术资料的发放、整理、保管,及时传递,正确使用。 2.收集、整理物资供货厂家、供应承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合格证书、复试检验报告及工程材料使用情况跟踪表等工程资料,并分类编目保管,及时传递,正确使用。 3.妥善保管受项目法人委托办理的工程建设性文件、地方协议、“红线”批准文件、施工许可证、土地征用等文件资料。 4.妥善保管房屋拆迁、青苗赔偿、树木砍伐及其它赔损等单据、资料,同时必须列表登记赔偿清单,注明赔偿项目、对象单位、姓名、性别、年龄、地属、地址、金额、经办人及有关备注。该赔偿清单在工程竣工时提交建设单位备案作为追溯查阅资料。 5.工程完工后向监理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应与施工建设同步进行,施工开始即应同步开始竣工资料的形成、积累与审查,及时

征求监理的意见,做到图纸与实物相符,数据准确可靠,其内容能真实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三.管理内容 1.工程建设文件 1.1凭证、协议、合同: 施工合同、塔基占地、树木砍伐等政策处理协议书、合同、路径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等协议或备案文件;工程协调会纪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征用协议书及付款收据复印件;房屋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通讯线、电力线拆除、跨越赔偿)协议书、赔偿清单及付款收据复印件;青苗赔偿协议及清单、付款收据复印件、树木砍伐许可证、赔偿协议及清单、付款收据复印件等。 1.2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更改、材料设备代用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 1.3杆塔及基础施工文件: 开工报告、基础及杆塔施工记录、砂、石、水检验报告、钢材质量证明书及复检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砼试块试验报告及跟踪记录、钢筋焊接试验报告、铁塔、螺栓、地脚螺栓等出厂质量证明书。 1.4机电安装文件: 架线施工记录、接地施工记录、导、地线出厂质量证明书、金具、绝缘子出厂质量证明书、导、地线液压连接强度试验报告、线路参数测试报告。 1.5竣工文件: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1、基本总则 1.1为加强建筑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工程档案的归档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公司权属所有项目部。 1.3本办法中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如与项目部所属建设、监理、质监站等要求有冲突,以所属建设、监理、质监站要求执行。 2、基本规定 2.1 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2.1.1 在工程开工前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进行明确,至少留出一套完整资料在建筑公司工程部归档; 2.1.2 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2.1.3 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资料,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后,方可移交至建筑公司。 2.2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专业分包的,资料员应汇总各专业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城建档案馆)移交,验

收认可后,资料员应将分包单位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移交至建筑公司。 3、归档要求(移交建筑公司) 3.1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3.1.1 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3.1.2工程开工前期资料如: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报监手续等。 3.1.3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按地方要求执行)。 3.1.4工程获奖的奖杯、牌、文件资料等。 3.2 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3.2.1 归档的工程文件尽量为原件,有个别资料实在是无法获得原件的,复印件也可,如试验报告、原材合格证等。 3.2.2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2.3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J11433-2009 DB34/T918.1-2009 安徽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Anhui Proyincial Specifi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第一分册 2009—6—10发布2009—8-—1实施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资料…………………………………………………………4.1 建筑工程准备阶段及开工审批资料…………………………………………4.2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技术资料…………………………………………… 5 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资料………………………………………………………5.1 监理管理资料…………………………………………………………………5.2监理过程资料………………………………………………………………… 6 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资料………………………………………………………6.1 施工组织设计…………………………………………………………………6.2 现场质量管理资料……………………………………………………………6.3 施工合同……………………………………………………………………6.4施工许可证…………………………………………………………………… 6.5 工程开工报告…………………………………………………………………6.6 施工日志……………………………………………………………………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

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提要: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 源自物业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 1.总则 施工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邯郸市市建委、集团及公可的有关管理文件要求。 2)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按集团规定建立工程档案室(公司档案室设在经理办公室,负责工程档案的接收及归档后的档案管理工作)。公司技术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均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施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所需表格按邯郸市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T01-41-2002)及有关规范规定的相应格式认真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规范,无未了事项。 4)公司经营管理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项目经理部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分包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资料及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份数、移交期限以及编制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5)施工资料原件不得少于2套,其中移交建设单位l 套;公司保存1套(交公司档案室保管),保存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不少于5年。 ;进口钢材、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好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b.水泥 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厂家28天强度结果检验报告;用于承重结构和装饰装修的水泥应进行现场复试;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水泥,进行有害物含量检测。 c.砂与碎(卵)石 用于承重结构中的砂石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按规定需要预防碱一集料反应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碱活性检验报告,并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详细版)提要:施工技术资料是企业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当存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 源自物业论文 满足相应要求(注:D种高碱活性集料严禁使用于Ⅱ、Ⅲ类工程)。 d.外加剂 外加剂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

《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T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甘肃省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统一全省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着录的准则,结合甘肃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着录规范》GB/T50323-2001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甘肃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和重要部位的加固、维修工程的资料管理。 1.0.4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着录应与工程验收同步进行,使用统一制式表格。 1.0.5 工程资料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 工程建设过程中从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立项、征地、测量、勘察、设计的开工前准备阶段和开工后监理、施工及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信息的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资料、监理资料和竣工图。

2.0.2 资料员(data persknnel) 施工现场负责人收集、汇总、整理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人员。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资料(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4竣工验收文件资料(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5勘察、设计文件资料(engineering prospecting design document)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设计变更以及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过程提供的其它文件。 2.0.6 监理资料(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 2.0.7 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document) 工程竣工验收后,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9工程档案(building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的历史记录。工程资料档案着录(description of building docrment) 提取工程资料档案信息,对工程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编制工程资料档案目录的过程。

DB11 T-695-2017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编号:DB11/T695-2017 备案号:J×-201×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2017-06-29 发布2017-10-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 编号:DB11/T695-2017 备案号:JXXXX-201X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 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 年10 月01 日 2017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 [2015]22号文要求,由北京 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修订而成。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工程资料管 理的经验,依据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考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并与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等进行了协调。 本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对原规程第一、三、四章的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 2、将原规程第五、六、七章合并为“工程资料”一章,并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 3、根据管理规定,增加了工程质量承诺书等作为工程资料内容; 4、根据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和推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理念,增加了电子资料和电子档案的要求; 5、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对相应的资料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本规程共 七章和八个附录,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分类与编号、 工程资料、编制组卷、移交与归档、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 和附录H。其中:附录A、附录B、附录C 和附录D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附录G 和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组织实施,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本规程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不断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西里七号院,邮政编码:100053,电子邮箱:bc p ma@126.c om,电话:8312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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