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系列标准目录(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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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06系列标准释义(十) 通用要求部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 ● 33 通用要求部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续接本刊2007年第4期第32页)标准原文(摘录)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8.1 器具的结构和外壳应使其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的防护。 通过视检和通过8.1.1-8.1.3适用的试验,并考虑8.1.4和8.1.5确定其是否合格。 [释 义] 1基本要求: ①器具不应将“危及安全”的表面、部位、部件暴露到可触及的程度,包括在拆除可拆卸部件和打开盖、门、罩后; ②器具上的孔洞、缝隙不应过大,并具有适当的抗变形强度。 2 应特别关注并理解“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可拆卸部件”、“易触及部件”、“带电部件”、“全极断开”、“器具或其结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部件”等术语或概念; 3 本标准为判断器具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提供了3种试验: ①IEC61032的B型试验探棒(8.1.1、8.2),即旧标准的“有关节试验指”; ②IEC61032的13号试验探棒(8.1.2),即旧标准的“试验销”; ③IEC61032的41号试验探棒(8.1.3),即旧标准的“图3的试验探棒”。4 3种试验工具的使用方法、适用条件各 不相同: ①IEC61032的B型试验探棒适用于所有器具和器具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类型(Ⅲ类器具和Ⅲ类结构除外)。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和仅用清漆、釉漆、普通纸、棉花、氧化膜、绝缘珠或密封剂来防护的带电部件,必要时,在无关节试验指(施加20N的力)配合下试验; 电热元件)。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 GB4706系列标准释义(十) Illumination on GB4706 Series Standards 余暇Yu Xia Part of General Requirements——Protection against access to live parts 栏目责任编辑/张 磊/ sthea_zhanglei@126.com ②IEC61032的13号试验探棒适用于0类、Ⅱ类器具和Ⅱ类结构。不能触及到带电部件; 5 注意,本标准的某些特殊要求可能还会增加试验工具或对通用要求中的试验工具的规格加以改变。 标准原文(摘录) 8.1.1 8.1的要求适用于器具按正常使用进行工作时所有的位置,和取下可拆卸部件后的情况。 注:不允许使用不借助工具便可触及到的螺纹型熔断器以及微型螺纹型断路器。 只要器具能通过插头或全极开关与电源隔开,位于可拆卸盖罩后面的灯则不必取下,但是,在装取位于可拆卸盖罩后面的灯的操作中,应确保对触及灯头的带电部件的防护。 用不明显的力施加给IEC61032的B ③IEC61032的41号试验探棒适用于Ⅱ类器具以外的、带有可见灼热电热元件的器具(通过一次开关动作而全极断开该

GB4706系列标准释义通用要求部分-试验的一般条件(精)

标准●检测●认证 GB4706系列标准释义 通用要求部分——试验的一般条件 有第6章~第8章、第20章~26章以及第28章~第29章中的绝大部分内容。“结构性要求”多为对器具的结构的要求及验证方法。 ①它规定了器具应该如何设计其结构,是“试验性要求”合格性的基础; ②反映到器具上多为直观可见的;③其合格性的验证一般通过观察或通过必要的工装、工具,依据标准的规定和对标准的理解,直接进行判断; ④其结果一般不以数据形式表现。如标志内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可拆卸部件的合格性;Y 连接的符合性等。 第二类可称为“试验性要求”,它们有第9章及以后、除上述以外的各章中的绝大部分内容。“试验性要求”对器具的内在安全特性做了规定,是对器具结构合格性的验证,对这类项目的试验多依赖于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一定的程序来完成,项目的合格性多依据试验的定量结果进行判断。 第三类可称为“复合型要求”,是介于上述两者之间或兼有上述两方面内容的要求,如电动器具的耐久性、爬电距离电气间隙的要求、电源线的抗弯曲性能等。 标准原文

5.2各项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能够经受所有有关的试验。但第20章、第22章(22.11和22.18除外~第26章、第28章、第30章和第31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几台器具上进行。22.3的试验是在一个新的器具上进行。 Illumination on Normal Condition of Testing of GB4706Standards of Part of General Requirements 余暇Yu Xia,毛旭春Mao Xuchun (续接本刊第12期第35页标准原文 5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按本章的要求进行。 [释义] 本章的内容是对本标准涉及的试验和评价方法的原则性指导。本标准涉及试验、评价方法的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许多都可以在本章找到答案。因此试验人员对本章内容的熟悉程度最好达到了如指掌的程度,并能灵活运用。 标准原文 5.1按本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注:例行试验已在附录A 中描述。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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