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润文、何文彪与顺德市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doc

何润文、何文彪与顺德市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上诉案-

(2003)佛中法民二终字第14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何润文,男,汉族,一九六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横岭村民小组。

委托代理人邱建平、陈巧萍,广东商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何文彪,男,汉族,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七日出生,住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村桂华一巷14号。

委托代理人邱建平、陈巧萍,广东商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顺德市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社,住所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永兴桂华路。

法定代表人欧炜荣,主任。

委托代理人陈常德,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淑媚,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职员。

上诉人何润文、何文彪因与被上诉人顺德市陈村镇永兴股份合作社(以下称永兴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2002)顺法经初字第36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二○○三年三月四日受理后,于同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何润文、何文彪及其委托代理人邱建平、陈巧萍,被上诉人永兴社的法定代表人欧炜荣及委托代理人陈常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查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原顺德市陈村镇永兴村横岭股份合作社(以下称横岭社)与何润文和何文彪签订了一份《股份社农业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何润文和何文彪从二○○○年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承包经营九尾沙砖厂1、2、3号鱼塘及2-3号塘地,每年承包款33600元,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缴交当年承包款,逾期则每日罚滞纳金千分之五等。合同签订后,何润文和何文彪交纳了按金10290元给横岭社。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横岭社扣取了何润文的分红款2400元

以抵偿二○○○年承包款。二○○一年六月一日,原顺德市陈村镇人民政府发出陈府发[2001]13号《关于设置顺德市陈村镇永兴村股份合作社的通知》,将永兴村设置的充美、横岭、镇北三个股份合作社撤销,合并为永兴社。二○○一年七月二日,永兴社经原顺德市人民政府登记并核发了广东省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二○○二年一月七日,永兴社再次扣取何润文的分红款1694元以抵偿二○○○年的承包款。因何润文未向永兴社支付承包费,永兴社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何润文、何文彪支付承包费63106元及利息(从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至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并负担诉讼费。

另查:何文彪、何润文自二○○○年一月至今仍在顺德区陈村镇永兴居民委员会九尾沙(沙尾田)鱼塘和花地使用顺德陈村供电公司农电管理总站永兴分站提供的电力,并以何文彪在顺德陈村农村信用合作社永兴分社所开的帐户交纳电费。

在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各股份合作社发包土地过程中,均实行投标承包,中标者签订合同和交纳按金后,视为承包者在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自动接受了中标的土地。

案经原审法院审理认为:永兴社与何润文、何文彪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永兴社、何润文、何文彪应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因双方在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标的物具体交接方式,而各股份社的习惯是将发包的土地实行招标,中标者签订合同和交纳合同按金后,视为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期内自动接受了中标的合同标的物,故按交易习惯,何润文、何文彪已实际在承包期内接收了合同标的物,应予确认。何润文、何文彪应负清偿责任,永兴社扣收何润文、何文彪的股金分红,是依照股份合作社章程去扣收的,而章程是经股份社的股东通过的,虽非何润文、何文彪主动缴交,但应视为永兴社收取何润文、何文彪承包款4094元,故何润文、何文彪尚欠永兴社二○○○年度、二○○一年度的承包款63106元。何润文、何文彪提出其胞姐何群弟从二○○一年一月一日起霸占了承包的合同标的物,而何群弟又于二○○二年九月把合同标的物上的耕作物转让给何润文、何文彪,因九尾沙1、2、3号塘及鱼塘基地的扣费是在何文彪帐户上扣收的,若不是何润文、何文彪承包经营,而是何群弟霸占经营,则不可能在何润文、何文彪的帐户上扣款,何润文、何文彪以何群弟霸占合同标的物不缴交承包款的抗辩理由,不予采信。永兴社请求何润文、何文彪支付二○○○年度、二○○一年度的承包款及利息有理,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七条的规定,判决:何润文、何文彪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给付永兴社承包款63106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计至判决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410元,由何润文和何文彪负担。

上诉人何润文、何文彪不服原判,向本院上诉称:何润文、何文彪虽与永兴社签订了承包合同,但永兴社并未在承包日将鱼

塘及塘地交给何润文和何文彪经营,而是由何群弟抢先占用了,根本无法进行所谓的合同标的物的所谓自动移交和接收。何润文和何文彪就此多次向梁志添反映,但永兴社一直未予解决,反而无理扣收何润文和何文彪应得的分红款。何群弟于二○○二年九月才将鱼塘及塘地交给何润文和何文彪经营。因此,何润文和何文彪没有拖欠永兴社二○○○年一月一日至二○○ 二年一月一日的承包款。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永兴社的诉讼请求。

上诉人何润文和何文彪对其陈述的事实未提供新的证据。

被上诉人永兴社答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正确,请求予以维持。

被上诉人永兴社未为其辩解提供新的证据。

根据上述当事人确认的证据、事实以及对当事人争议的证据的认证,本院因此确认了本院以上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横岭社与何润文、何文彪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因双方农业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双方又无补充协议,且本案承包合同签订后至承

包期开始时,并无他人妨碍何润文和何文彪合法占有使用所承包的鱼塘和塘地,各股份社的习惯也是承包者签订合同和交纳合同按金后,视为接受了合同标的物。据此,应认定何润文、何文彪在交纳按金后已实际接收了鱼塘和塘地;何润文、何文彪在九尾沙鱼塘及花地使用电力并交费的事实则进一步证明其二人对承包的鱼塘及塘地已实际行使承包经营权。因此,何润文和何文彪对所欠的承包款63106元及利息应予清偿。何润文的上诉请求因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410元,由上诉人何润文、何文彪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温万民

审判员张秀丽

代理审判员夏新洪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书记员梁碧姬

农业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农业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xx县 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平乡建设 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乡(镇)村。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亩,建设等。 (四)建设周期:个月。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协调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 位于xx县乡村亩(以实地丈量为准)租赁给乙方使用,第一承包期 自年月日至20xx年3月1日止,承包期满后资金评估及补偿问题由 双方协议解决。如出租方继续出租,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 不需要延租,则需恢复土地原貌。 2、负责将路、电、水等配套设施铺设到项目所租土地内指定地点。保障乙方用电用水价格享受当地生活用电用水待遇,不得收取 任何价外费用。配合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生产生活用电用水设施。 3、项目上缴省、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经营性收费按最低标准 收取,免收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地方行政性收费(工本费除外)。 4、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项目建设期间提供“一条龙”服务和 “一站式”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办各种证照手续。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申报等农 业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将项目一期租用土地第一年租 金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金交付甲方。 2、享受《xxx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五十条规定(试行)》相 关优惠政策。 3、享受国家和省、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 4、乙方在甲方完成清场1个月内进场动工建设,超过3个月不 动工,本协议自行终止。 5、乙方依法享受承包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 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6、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合理利用所承包土地,享有对属甲方所有 的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所租赁 土地上建设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必须的相关设施,但必须遵守国土 资发【20xx】155号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 施农用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7、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的权利、义务与乙方相同。届时,由第三方依本合同向甲方 支付土地租赁费,项目转让的其他收益由乙方享有。 8、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正常的施工条件后,按照项目建 设计划进行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工程进度。如达不到上 述约定内容,优惠政策另议。 9、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一般为18个月)完成全部投资。 10、乙方在建设和经营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整体规划。 四、租赁费用与交付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均价按斤小麦(按每年7月1日国家小麦挂牌价折合人民币支付租金,每斤小麦价格低

土地承包合同详细版

土地承包合同详细版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6608

土地承包合同详细版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4篇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4篇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4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帮大家整理的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

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

如何正确认识和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的逐步推进,农业承包合同制度迅速在各地得到普及,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正确认识和审理农业承包合同,对保障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概述 1、农业承包合同的概念。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为完成一定的农业生产任务,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任务下达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承包经营法律关系的事实和文件。 2、农村承包合同的特征。农业承包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又具有自身的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称《农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从合同主体看,发包方是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同主体关系具有两个主次的属性,其一是平等关系,其二是隶属关系。(2)从合同内容看主要是利润分配,群众通俗的说法是: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的是自己的。但根据2000年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承包方按规定交纳有关税收和承包费外,其它都属于自己的。(3)从合同客体看,主要是农、林、牧、副、渔等。(4)从所有制看,合同确定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因承包合同而转移,承包人只是在合同所规定的承包期内取得了集体的生产资料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发生原因及其特点 (一)从近年来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看,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 1、合同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薄弱,随意变更合同引起纠纷,由于这种原因引起纠纷的,从发包方看主要是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手段来随意处置合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农村的实施,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也不断更换,法定代表人更换了,而合同尚未期满,新上任村干部往往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从承包方看,认为自己是与上届领导签的合同,合同的义务履行不履行无所谓。他们都不了解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双方的关系,即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双方均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和均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等关系。 2、合同形式简单。所订合同条款不完备或有的条款含义不清,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写进去或合同条款不具体,含义不清,责任不明确,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引起纠纷。 3、合同内容不明确,在审判中发现有许多承包合同在签订时,发包前未作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凭着少数人粗浅的实践体会,或者对市场的变化因素估量不足,合同确定的承包费等内容过高或过低,高者可能影响承包者的生产积极性,导致合同难以全面履行,低者易引起“红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农业项目承包合同

农业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公司农业项目承包,切实维护农业项目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 一、农业项目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农业项目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秋收结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注:先期承包年限为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如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无调整则后延;如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国家对承包经营政策调整,则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合同双方约定,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___亩。土地前五年的租金按每亩____元支付;后期租金按每亩____元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现金支付,每年一付。乙方每年公历元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甲方年土地流转费:转让费总额按每户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 (二)合同双方约定,公司按照乙方承包农业项目土地面积或其它经营项目收入收取管理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按照公司规定,统一规划、指导和管理经营农业项目。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经营权,提供帮助池塘、坝库与流转土地配套,使用,调解本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入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自土地流转正式实施之日起,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和收益权;具有享受国家各种惠民政策补贴、扶持、奖励权及国家征用土地付属物补偿权等。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各自承包经营范围内的风险和责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付清土地承包费和公司管理费用,对承包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公司授权,禁止任何承包人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禁止私自转包土地经营权或其它经营业务,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该承包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未经公司授权,禁止承包人参与经营与本公司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公司支付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0倍的违约金。 3.除公司协议另有约定意外,承包人不得同本公司合作单位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该____倍赔偿。 4.承包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1承包人未经公司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公司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承包人,则按违约处理。

林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林业承包合同(农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东至__。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六条^奖惩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

农业种植合同范本

农业种植合同范本 合作意向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就葛根种植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葛根种植及种苗培育示范基地 二、合作地点 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里仁村大茨塘(+++++++++++有限公司++苗圃基地) 三、占地面积:100亩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1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合作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适合种植葛根的土地100亩。 2、甲方100亩葛根首期育种种苗,品种为,预计每亩株,共计株。 3、在葛根种植育种期内,由首期葛根种苗枝条培育的后期种苗销售收入,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5:5分成。 4、由乙方种植的葛根块根,甲方根据甲方的收购价格定向收购,该葛根块根销售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 (1)、产品质量:以云南省农科院检测标准确定产品等级和质量,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2)产品的收购方式: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车到乙方海口基地收购,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首期100亩种苗供应及相关的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所得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全部作为葛根种植专项款,由甲乙双方协商支配。 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培训种植技术骨干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基地范围内葛根种植管养技术日常业务指导。 3、甲方对项目的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监督。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按时组织人员完成种植。 2、乙方负责购买相应的农机,产权归乙方所有。 3、乙方对葛根种植和育苗进行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4、乙方负责具体的采收工作,把好采挖质量关。

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涉及农业和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法律文件众多,有些内容相互之间还不配套,加上有的农业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制作得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拿着生效的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时,法院却因为仲裁书、调解书的内容与配套的法律规定有冲突,或因裁决书、调解书制作不规范等原因而无法执行,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以河北赵县为例,2012年该院执行局共受理申请执行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的案件5件,全部因种种原因不能立案执行,往年的情况也大致相同。这样很容易引起当事人的误解,甚至被认为是故意刁难,不但引起当事人的申诉、上访,法院为此类案件制作审查意见、驳回裁定和做当事人说服工作也浪费了大量精力。造成农业承包合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无法进入执行程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因当事人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不能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民事诉讼包括审理和执行活动,执行程序是审判程序的延伸,某类案件不能进行诉讼程序,自然也就不会产生执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土地承包户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取得承包经营权的要件,而不是以一般想象中实际耕种该土地为要件。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土地承包形式分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两种,家庭承包经营权依法获得物权方式保护,不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要件,给承包土地发证的登记行为仅起公示、证明的补强作用。而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时还须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之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

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 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

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

土地承包合同书样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 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农业技术承包合同

农业技术承包合同 农业技术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律师文集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常见问题的处理 XX冉缤律师文集 冉缤律师,XX精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1997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在十数年的律师生涯中,代理诉讼及非讼作品七百余件,广泛涉猎婚姻家庭、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民商事、建筑及房地产、刑事辩护等各门类法律事务后,逐渐形成并建立起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济合同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优势化、差异化的特色办案服务。其所代理的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XX《东方卫视》、《法制日报》、XX《文汇报》、《XX晚报》、《XX晨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并就房地产纠纷、劳资权益纠纷、婚姻法最新解释等方面,分别接受上XX方卫视、XX电视台财经频道等电视媒体的专题采访。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日益突出,因土地承包诉至法院的纠纷骤增,笔者在代理多起这一类纠纷时,发现此类纠纷普遍具有理论复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解决不好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并影响社会稳定。正确处理好这一类纠纷,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主要情况 当前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以本集体经济组织为原告,起诉外地承包者为被告。诉讼请求是要求确认原承包合同

无效,或者合同有效,要求承包者支付承包费。2、以外来户承包者为原告,本地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告,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合同。3、外来承包户起诉本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方)无偿收回承包地或强行收回承包地、毁坏农作物、农具、房屋等侵权行为,请求赔偿损失。4、本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更换,现原承包合同违反XX 议定原则为由,请求确认原告合同无效。5、承包方拖欠承包费纠纷。上述纠纷主要呈现的特点有:一是纠纷的多元性、复杂性。具体体现在当事人多元性、承包方式多样性和承包纠纷的复杂性上。二是纠纷的群体性。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中,呈群体性的特点非常明显。一案里所涉及的当事人少则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甚至几百人,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会牵涉到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法院审理此类案件难度大、压力大。三是纠纷的激化性。农民文化知识普遍不高,法律知识较为淡薄。同时由于原来的土地承包过程不够规X,承包主体、程序、权利义务关系及解决争议的机制不够明确和健全,加之受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或受一些不懂法的村民的煽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经常采取过激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二、律师代理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关系及流转效力的认定。 家庭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中,承包方要求流入方返还承包土地而提起诉讼时,流入方往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转让进行抗辩,而承包方则为双方之间属于代耕或者转包关系。对此应当如何认定?由于在这类纠纷中,当事人之间多未签订书面合同,且多是由流入方负担附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趋势与政策建议 摘要]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着技术( 融资、税收、监管、运营) 、制度( 外部、部) 、文化( 定位、评价、宣传) 三个层面的问题,呈现出从户间合作向社际联合迈进、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从横向合作向纵向合作深化、从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变、从百花齐放向产业分化过渡、从弱外部性向强外部性延伸的趋势。基于此,应采取以下对策: 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分类指导,生成长驱动,利用社会资本,上下系统支持。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 问题; 趋势; 政策建议 《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以下简称《合作社法》) 颁布实施后,宽松的法律与政策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迅猛发展。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上半年,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4. 6万个,比上年增长17. 66%,是各类市场主体中增长最快的( 资企业增长5%,外资企业增长0. 15%,个体工商户增长4.29%) ;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达0. 57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 12%。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44 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0.36%,出资总额为0.11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5%。我国目前实有入社农户数量为3750 万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 3%。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农村各个产业领域,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民基本权利、增强农业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快速发展过

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文拟以近期调研数据为基础,力图归纳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其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很多,有来自外部的,也有合作社生的。我们可以尝试从三个层面来透视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依次是技术层面( 现实问题) 、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 ( 一) 技术层面 1. 融资问题。当前,合作社融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束缚着合作社进一步成长壮大。其实,在银根紧缩的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所有的市场主体几乎都面临着融资难问题。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具有其特殊性。按融资渠道来分,合作社融资问题又可以细分为外部融资问题和部融资问题。外部融资问题主要是因为银行、信用社等信贷机构还不太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市场主体,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较为宽松的成立条件和运行机制有关,所以很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去贷款。另外,由于《合作社法》对持股比例的限制,合作社的部股权融资渠道也受限; 如果无视股权设置,则往往出现一股独大现象,有违合作社的“人合”本质。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标准: 订立合同双方: ——————县——————乡————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 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 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电子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 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土地类型)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经果林种植和养殖及相关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培训、服务。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五、地上物的处置 乙方有权处理承包区域内现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亦为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电路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在承包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协议书仲裁办法精编

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协议书仲裁办法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市政府令第41号(1992年8月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及时解决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保护农业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杭州市农业承包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第三条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专门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行使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权。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处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实行一次裁决制度。第五条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第二章组织第七条市、县(市)、区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委员若干人。仲裁委员会组成人数必须是单数。第八条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的县 (市)、区仲裁委员会成员应向市仲裁委员会备案。第九条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同级农村经济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十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配备专职仲裁员若干人,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担任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务时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十一条仲裁员的资格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定,符合条件者,由市仲裁委员会发给仲裁员书证。第三章管辖第十二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发包方所在地的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管辖。发生在县(市)、区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以及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市仲裁委员会管辖。第十三条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有权办理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案件交县(市)、区仲裁委员会办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条例》范围内的合同纠纷;(二)当事人一方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或仲裁已经终结,当事人又申请仲裁的。超过仲裁时效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般不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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