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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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后就能订立相关合同,而有关合同订立的形式,我国规定了有三种不同的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推定形式。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规定。本文针对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为大家做详细讲解。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

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

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2)车票、保险单

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合同确认书。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

清责任。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三、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的,合同成立。例如商店安装自动售货机,顾客将规定的货币投入机器内,买卖合同即成立。

虽然合同订立的形式有三种,但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比如劳动合同,我国则明确规定了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在一般合同订立的时候,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合同形式选择口头订立或书面订立或推定订立。法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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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合同成立.

篇一:合同法试题与答案 合同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c )。 a.承诺生效的地点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担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 c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 )。 a. 研究开发人所有 b. 委托开发人所有 c. 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国家所有 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a )。 a.当事人 b. 代理人 c. 居间人 d. 利害关系人 11.合同法不适用于( b) a.出版合同 b.收养合同 c.土地使用权合同 d.质押合同 12.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c)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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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规定。劳动报酬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月工资为月份______元,试用期(熟练期、见习期)满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不低于最低工资_________元。乙方工资调整、资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执行。劳动保险福利待遇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2、乙方因工死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省或《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4、在合同里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纪律甲方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纪律方面的规定。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1)经考核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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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规定的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标准版)的形式种类

合同编号:YT-FS-3710-56 合同(标准版)的形式种类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合同(标准版)的形式种类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这里填写您企业或者单位的信息 Fill In The Information Of Your Enterprise Or Unit Here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外,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按照其订立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采用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具有简便、迅速、易行的特点,是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合同形式,如消费者在市场购物时与商店营业员之间产生的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就是典型的口头合同。但是口头合同由于没有必要的凭证,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往往举证困难,容易产生推卸责任,相互扯皮的现象,不易分清责任。而书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文字记载,能够提示当事人适时地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当发生合同纠纷时,也便于分清责任,正确、及时地解决纠纷。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具有合同标的额大,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较长等特点,为慎重起见,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为此本条特别明确规定。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在实践中,较大工程建设一般采用的是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通过合同书,当事人写明各自的名称、地址,工程的名称和工程范围,明确规定履行内容、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工程承包合同,还应当明确承包的内容以及承包方式。勘察、设计合同,还应当明确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内容。施工合同,还应当明确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内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有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参照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论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论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容提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在现实的劳动就业市场中,劳动力供大于求,许多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为规避法律义务,往往不愿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就业压力大的状况下,为抓住就业的机会,往往也被迫放弃订立书面合同的权利,从而导致事实劳动关系的大量存在。我国执法部门对大量存在的无书面形式的事实劳动关系的纠纷,因无法可依,不能形成统一的处理规则,有的只能进行强行调解,有的则干脆不予受理。这显然不利于我国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发展。事实上,用什么样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并不能影响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四个基本特征,就不是劳务等其它关系,而是劳动关系。因此,我认为应在法律上作出修改,承认书面、口头和默示多种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并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 关键词: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形式 一、关于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应理解为:人们劳动过程中,不仅与自然发生关系,而同时也发生在劳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非常广泛,并不是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均有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调整,如民法中的承揽关系等等。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动有着直接关系,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和实质。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能力和智力劳动能力,劳动使用者提供劳动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条件,双方在直接的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各自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劳动者提供劳动能力,要求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工作条件;经营者为获得经济利益,将要求包括降低人工成本的经济利益。 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隶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三)劳动关系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角度,劳动关系可以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分类,可分为用人单位与正式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与临时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按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同分类,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劳动关系、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按劳动关系规程度划分,可分为规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等等。(四)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买卖合同交货方式

买卖合同交货方式 篇一:买卖合同形式 篇一:买卖合同格式样本 买卖合同 买方名称: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南昌昌北国际机场 邮编:33011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卖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释义(除非文本另有不同要求)

1、文中“双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2、文中所涉及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3、文中“年、月、日”均指公历年、月、日。 第二条合同标的 1、甲方向乙方购买: 2、设备描述(产地、型号、规格、牌号或商标): 3、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设备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售后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条合同价款 1、单价及总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本合同设备货款总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第四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安装,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货款一次性付清,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2、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余款(货款总额的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支付。 第五条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商品运输的包装方式,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商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商品移交手续。 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国际机场 2、交货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 第七条安装及检验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文档2篇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文档2篇Formal documents of labor contract conclusion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文档 2、篇章2:劳动合同订立的时间文档 篇章1: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文档 1、书面形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关系。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迟迟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利于劳动关系的法律保护。

为解决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范。 (1)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 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有哪些[工作范文]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可见,合同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书面形式就是以文字方式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的最大特点就是便于保存,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方便举证,有利于当事人主张权利,也便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审判、裁决。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价款或报酬数额较大的合同,当事人最好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合同除合同书外,还有数据电文。体现了现代科技的要求,这一规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书面形式又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现合同内容外,还要对合同进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证、审批、登记。 公证:当事人约定公证和法律规定公证(如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中的抵押贷款,企业须与中国银行签署抵押文件,抵押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 审批:如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采石油

天然气资源合同、技术引进、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 登记: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一般情况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都是有效的,但有两种情况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就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对于某一种合同特别规定应当用书面形式。如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270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992年的《海商法》第165条规定:“海上拖航合同应当书面订立。”还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关于合同形式与合同效力的关系,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而当事人又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的效力,既不能一概认定无效,也不能一概认定有效。应当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补充。如果一概认定无效,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成立一般情况下意味着生效。(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合同形式有哪些主要形式

合同形式有哪些主要形式 核心内容:合同形式有哪些主要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公证形式、批准形式、鉴定形式和登记形式。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通过各种形式来表现合同内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口头形式的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口头形式”的对称。当事人采用文字形式所为的意思表示。它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据可查,便于预防和处理纠纷的优点。并可作如下分类: (1)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前者指行为人采用普通文字形式进行意思表示。如书面合同,授权委托书、书信和电报等。后者指行为人除采用普通文字进行外,还须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形式,才能完成意思表示。如经公证、鉴证、审核、登记等。 (2)法定书面形式和约定书面形式。前者指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以文字形式进行意思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 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是仅仅只有一种,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双方承认,那么,该合同就成立,也同时具有了法律效力,至于具体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些,如果想要了解的话,可以跟小编一起往下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第16条和第19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是“必须”的含义,也就是说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并具有劳动合同的要件形式,才能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法理,这应该属于强制性条款,意味着我国现行《劳动法》只承认书面劳动合同而排除口头劳动合同。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以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主要的受理与不受理的依据,因此,书面劳动合同才是双方当事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合法形式。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是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当事人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灵活、简便,但不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发生劳动

争议时,往往因空口无凭而难以处理。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明确,便于履行和监督、检查,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当事人举证,也便于有关部门处理。因此,许多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使用劳动力,增强企业活力,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有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劳动权是劳动者获得职业的权利。它是劳动者生存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法律形式。它可以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变为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权的实现,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获得有保障的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

合同的签订形式

合同的签订形式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自然人或法人)关于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此类合同是产生债权的一种最为普遍和重要的根据,故又称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经济合同,属于债权合同的范围。合同有时也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的协议,故又称契约。 合同的签订形式有以下三种: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建立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中国的合同形式有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经公证、鉴证或审核批准的书面合同等。 口头合同 是以口头的(包括电话等)意思表示方式而建立的合同。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和分清责任。不少国家对于责任重大的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限制使用口头形式。 书面合同 即以文字的意思表示方式(包括书信、电报、契券等)而订立的合同,或者把口头的协议作成书契、备忘录等。书面形式有利于分清是非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中国法律要求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其他国家也有适用书面合同的规定。

经公证或审批的合同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合同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及合法性所作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可作为法院判决或强制执行的根据。对于依法或依约定须经公证的合同,不经公证则合同无效。 合同鉴证是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经济主管部门,应合同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进行的鉴证。鉴证机关认为合同内容有修改的必要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双方予以改正。鉴证机关还有监督合同履行的权利,故鉴证具有行政监督的特点。中国合同鉴证除部门或地方性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鉴证。 合同的审核批准,指按照国家法律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某类合同或一定金额以上的合同,必须经主管机关或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时,这类合同非经上述单位审核批准不能生效。例如,对外贸易合同即应依法进行审批程序。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

三种劳动合同形式

第五节三种劳动合同形式 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限规定中,有劳动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意:大学生一毕业快马加鞭去报到签好了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们注意,“不要离开校门后到处疯玩,得快马加鞭到单位去报到。《劳》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报到了劳动合同才生效,要是在离校和单位报到期间出了意外,学校和单位都不

会管,那就惨了。”黎建飞举例:一名服装学校的女生,毕业离校之后未及时到单位报到,结果期间查出患上血癌,医疗费学校和单位都没有义务负担,只能靠社会救济,“同学们千万不要轻易脱离组织。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二种合同形式争议不多,最多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概念: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案例

吴某于2008年1月1日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公司又与吴某续签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吴某提出要求订立,双方发生。 本案中吴某与公司已经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吴某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在合同到期后吴某提出签订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 (二)条件: 1、案例: 小李与用人单位先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0天,在试用期合同结束后,用人单位认为60天无法全面考察小李是否合格,于是又同小李签订了一次30天的试用期合同,后小李转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5c950502.html,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后就能订立相关合同,而有关合同订立的形式,我国规定了有三种不同的订立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推定形式。不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规定。本文针对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为大家做详细讲解。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

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合同必然由文字凭据组成,但并非一切文字凭据都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为书面合同的文字凭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有某种文字凭据,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字凭据上签字或盖章,文字凭据上载有合同权利义务。 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 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效力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效力 一、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属书面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数据电文属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数据电文的证据形态——电子数据 由于数据电文的载体、传送方式、存储形式等与传统的书证有很大的区别,因此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订时在书证、物证等七种证据类型之外,新增一个证据种类,即“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三、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 (一)具备要约和承诺两大要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买方向卖方发送一封订货邮件,载明了订货数量、单价等内容,即表示买方向卖方发出了要约。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卖方收到订货邮件后,同意以邮件载明的订货数量、单价等将货物出售给卖方,并通过邮件形式回复买方,即完成承诺,承诺到达买方,则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1合同条款的概念 2合同条款的种类 答:第一、提示性的合同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宅 标的 质量和数量 价格或酬金 履行的期限 履行的地点或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方法 第二、合同的要紧条款:是指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欠缺它,合同就不成立。合同要紧条款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有时是法律直截了当规定的,也能够由当事人约定产生。 第三、合同的一般条款;是指合同要紧条款以外的条款它包括以下类型: (1)法律未直截了当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要紧条款的合同条款(如包装物反还的约定和免责条款)。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英美合同法称为默示条款) (3)专门待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合同条款留待以后谈判商定,或由第三人确定,或按照具体情形加以确定,它不阻碍合同的成立。 3合同条款种类之间的异同。 4合同条款的草拟 5合同讲明的概念:

答:是指对合同及其有关资料的含义所作的分析和讲明。对此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合同讲明的主体 其二、合同讲明的客体 其三、合同讲明的效力 6合同讲明的原则 答:合同讲明有以下几点其一、文义讲明原则、以合同文意为动身点,客观主义结合主观主义原则。其二、体系讲明原则,即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个合同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总体联系上阐明当事人争吵的合同用语的含义,或者填补欠缺的合同条款。其三、历史讲明原则,要求讲明合同不能掐头去尾,而应斟酌签定合同时的事实和资料,加以讲明。其四、符合合同目的原则,要求确定合同用语的含义乃至整个合同内容自然须适合于合同目的。其五、参照适应或惯例原则,即在合同文字和条款的含义发生歧异时,按照适应或惯例的含义予以明确;在合同存在漏洞,致使当事人的权益义务不明确时,参照适应或惯例加以补充。其六、合法原则。其七诚实信用原则。 7合同漏洞的补充 合同漏洞:关于合同中的某事项应有的规定而未作出规定的 答:合同漏洞产生的缘故: 当事人对非必要之点未经表示。 当事人对非必要之点虽经表示,然未获协议,同意保留于合同成立后再行商量。 合同的部分条款因违反强行性规范或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而无效合同漏洞的补充原则: 答:第一、双方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适应补充,仍不能确定条款内容时,按照法律的规定。 第二、是《合同法》分则中有关填补漏洞的具体规定。 第三、是《合同法》总则中有关填补漏洞的具体规定。 8格式条款的讲明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和主体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会在劳动合同中注明“无固定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订立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法定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的; 解释:连续工作满l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合同用工形式

篇一:劳动用工形式 劳动用工形式 最佳答案一、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 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 2. 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的期限。 二、从聘用劳动者的身份来分,有固定用工、临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3种方式。 1. 固定用工,称为固定工,用工手续完备,签订劳动合同,享有全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2. 临时用工,称为临时工,有的单位叫外聘工,用工手续不完备,一般不签劳动合同,规范点的签订劳务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与固定工相差一大截,同工不同酬,没有社会保险。此种情况虽然违法,却大量存在。 3. 非全日制用工,称为小时工,在用人单位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即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或者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工资按小时计发,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会保险。 三、从工作制度来分,有标准工时工作制用工,不定时工作制用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用工3种方式。 1. 标准工时工作制:适于工作时间固定,即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人员。例如行政人员。 2. 不定时工作制:适于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或工作,执行弹性工作时间的人员。例如推销人员等。 3.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于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需要连续作业或工作的人员。例如铁路、航空、旅游等行业的人员。 四、还有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关系在用人单位。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等费用。篇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定 一是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规定只有依法设立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且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以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的公司法人才能专门从事劳务派遣经营。 二是对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作出特别规定。尤其是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从而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联合起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益。 三是针对存在劳动关系三方主体的特殊情形,除了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用人单位义务外,还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用工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协议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四是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

合同形式有哪些

合同形式有哪些 合同形式有哪些 导读:本文介绍了合同形式有哪些。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文章通过相关知识的解读,为你介绍了合同形式有哪些。 (一)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

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用人单位只使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 (二) 按照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录用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在国家劳动部门下达的劳动指标内,通过公开招收、择优录用的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录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收普通劳动者。目前,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特点是:用人单位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劳动者;应招者根据用人单位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合同,也叫聘任合同,它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向特定的劳动者发聘书的方式,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如企业聘请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 3.借调合同,也叫借用合同,它是借调单位、被借调单位与借调职工个人之间,为借调职工从事某种工作,明确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借调合同一般适用于借调单位急需作用的工人或职工。当借调合同终止时,借调职工仍然回原单位工作。 (三) 按照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来划分,劳动合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者个人同用人单位签订;另一种是集体合同,一般是指在中外合资企业中,由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同企业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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