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本市棚户区改造完成52490套

2020年本市棚户区改造完成52490套

2020年本市棚户区改造完成52490套

原标题:今年本市棚户区改造完成52490套提前并超额完成年度

计划

在日前中央和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市重大办对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及落实

情况进行了介绍.截至9月底,全市已完成52490套(户)城镇棚户区

改造任务,为年度计划的122%,提前并超额完成了计划任务.

2015年,共有27个中央单位棚改项目列入本市棚改工作计划(包

括12家央企的15个棚改项目),其中列入实施计划的项目有8个,全

年计划完成居民安置4474户.目前这些项目均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

8月底完成居民安置1030户.

东城、西城在会上汇报相关工作.据了解,东城区加快办理综合整治项目的行政审批,大大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间,在招投标和施工许可

手续方面可以节省15个工作日.西城区目前已经协助配合中直系统、国管局系统的20余个综合整治项目,大部分项目进展明显.2015年,

中直系统的2.3万平方米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完成前期手续,即将开工;国管局系统住宅楼整治已实现开工44.98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方面,西城区共承担52个项目,涉及3.7万户居民.截至9月底,已累计完

成5000余户居民和单位产权项目的改造工作,其中包括百万庄北里、菜园街、光源里等中央机关和央属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项目.

市重大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列入北京市棚改计划的中央项目,各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按照国务院

要求,北京市政府对本地区棚户区改造负总责,市属部门及区县政府

要按照“四个服务”的要求,对纳入地方棚改工作的中央项目要全力

支持、主动跟进,切实做好属地保障工作.(张茜岚)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一、科学确定“六改一建”改造政策。武汉市委、市政府站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2004年9月正式拉开了城中村综合改造的序幕。在借鉴广州、北京、珠海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武汉市下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明确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标任务是“六改一建”,即“经济组织改制”,改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模式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户籍改登”,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村改居”,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改保障”,村改按月发放福利为一次性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改性”,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村湾改造”,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公共设施;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文明社区。 “六改一建”较之全国其他城市城中村改造,有很多创新,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是一项“长治久安”的“善政”。“长治”表现在政策的前瞻性、系统性,充分考虑了村企业的发展以及村民融入城市等问题;“久安”表现在永久性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两年实践证明,这种设计是很科学的。 二、试点先行。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武汉市将城中村分为ABC 三类,A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亩、小于0.5亩的村,C 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同时确定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办试点;第二步是以试点为基础,全面推进AB 类村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政策解读

“城中村”改造政策全解读 文章来源:更新时间:2009-11-18 10:58:34 字体显示:【大】【中】【小】 “城中村”素描 ■何为“城中村”? 答: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下少量农村用地,农民已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 ■我市有多少个“城中村”,涉及多少人? 答:我市“城中村”主要分布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6个区,共有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土地总面积为21381.82公顷。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 ■“城中村”改造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五个转变”。即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实体;农业户口变为城市户口;撤消村委会,建社区居委会;将变为居民的村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改变“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文明社区。 ■我市“城中村”改造步骤是什么? 答:二环线以内52个村是近期改造的重点,总人口1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6万人,土地总面积4835.2公顷,先期选择15个村进行试点。 ■15个试点村是哪些? 答:分别是竹叶山村、新荣村、航侧村、鲩子湖村、贺家墩村、罗家墩村、汉西村、前进村、十里铺村、沙湖村、紫阳湖村、徐东村、团结村、井冈山村和洪山村。 村集体改为企业 ■村里的资产怎么处理? 答:对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处置要分三步走,一是制定资产处置方案,二是确定量化资产,三是明确资产量化对象;对水利、供水、道路、桥梁、涵洞等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市政有关部门统一管理;资源性资产主要是山林,在不改变林地性质和林地用途前提下,林地产权属改制后的企业所有。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怎么改? 答:对已组建了公司制企业的“城中村”,对村委会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权进一步明晰权属;对非公司制企业的“城中村”,依据《公司法》进行公司制改造,对暂不具备条件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可选择股份合作制,待条件成熟后再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对没有成立企业经济实体的“城中村”,可结合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方案,由村民会议决定选择适合的改制形式。 ■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享受哪些优惠? 答:现有的优惠政策包括村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房屋土地变更登

人居环境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_以武汉市为例_陈双

37 【摘要】以武汉市城中村人居环境系统特征为例,发掘城中村在其自组织演化过程中,所承担的特殊城市社会功能。纯粹市场化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忽略了其已有的良性社会功能,因而在发挥市场效率的同时,也容易忽视大量弱势群体的公平发展机会,不利于营造多样化、富于活力的城市社会生态环境。应以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新审视并适时调整市场化改造城中村的策略及相应规划技术,以适应转型期城市空间的社会需求。【关键词】城中村;人居环境;复杂系统;社会功能;武汉市 URBAN VILLAGE RENOV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UMAN SETTLEMENT EN-VIRONMENT THEORY: A CASE STUDY OF WUHAN CHEN Shuang; ZHAO Wanmin; HU Sirun ABSTRACT: With the environment characteristics of urban villages in Wuhan as examples,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special social function of urban villages in cities during its self-organization process. It argues that the urban village renovation in a totally market-led situation would reduce its positive effects on the society and therefore could not provide the disadvan-taged group the same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as the other groups. It would be against developing a diversified and vigorous urban social environment.With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human settle-ment as a target it is necessary to re-examine and adjust the existing strategies of urban village renova-tion and planning techniques to adapt to the social demand for urban space in transitional period.KEYWORDS: urban village; human settlement; com-plex system; social function; Wuhan 城中村已成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不容回避的普遍性的城市问题,近些年来,各地城市纷纷选择以市场化改造作为城中村改造的首选模式。该模式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率,但同时也会去除城中村的社会良性功能,这是地方政府在制定城中村改造政策时容易忽视的方面。 1 城中村市场化改造模式的成因及其社 会经济效应 城中村改造的模式无外乎3种:以政府为主导、以村集体为主和以社会力量为主。一般认为,城中村改造如果涉及到社会公益性目的的项目建设,则以政府为主导的改造为宜。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操作,规范运行,实现较理想的整体效应 ;如果未涉及到社会公益项目,则以村集体为主的改造更可行。通过土地和房产所有人——村民的直接参与,产权的重新划分由村集体内部协调,既能充分体现村民利益,又可避免村民与政府间的博弈与摩擦,使城中村改造在自组织中完成。然而,现实中这两种改造模式的成功案例极少,相反,越来越多的城市正以社会力量为主、市场化为导向的城中村改造模式作为主流改造方式。究其原因,多数情况下前两种模式往往难以承担改造所需的巨额资金。因而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城中村改造,纷纷成为各地政府的首选,既解决了改造所需的资金问题,又引进了专业的开发力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 【作者简介】 陈 双(1963-),女,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大学副教授。赵万民(1955-),男,博士,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思润(1971-),女,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讲师。【修改日期】2009-06-28 【文章编号】1002-1329(2009)08-0037-06【中图分类号】TU984.11+4【文献标识码】A 人居环境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以武汉市为例 陈 双 赵万民 胡思润 *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区域规划与城市 土地节约利用关键技术研究”(2006BAJ14B00);“城市旧区土地改造利用关键技术研究课题”(2006BAJ14B06);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大城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研究—以武汉市为例”(07JA630091)资助。

武汉“城中村”现状及改进措施研究

武汉的“城中村”现状及改进措施研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在一些城市的边缘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大一些算得上是城市居民聚居地,但是这些聚居点却在居民区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的生活水平上却和以前作为农村时候的情况似乎区别不大,像这样的一些地区,我们现在赋予了他们一个新的名词——“城中村”。那么,“城中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城中村,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因此,为了推进城市化的更好地进行,改造和建设城中村很有必要。在这里我们以武汉为例。 武汉目前的“城中村”主要分布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6个区,共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的单位,土地面积为21381.82公顷,设计认可35.66万人口,其中农业人口17.1万。这些“城中村”的存在不少的问题:第一,挤占了城市的空间,武汉目前的城中村面积为213.8平方千米,约占武汉市面积的1/4;第二,便是建设方式落后,城中村的局面大多采用“自给自足”的自建式住房(大多未经审批规划,属于无证建房),由于缺乏社会化的生产和协作,因此所见住房质量普遍不高,而且秩序混乱,导致环境较差,不符合城市化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第三,规划落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配套不齐全,原有的城中村中村民住房的水、电、气以及道路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得不到完善,导致城中村无法发挥应有的城市功能,同时还严重的影响了城市规划的实施。第四,没有或者只有少量的第一产业用地。村民的主要生活来源为第二第三产业和集体房地产出租的收入以及村民自由房屋出租的收入,也就导致人口杂乱,治安问题堪忧,大多外来人口租住村民的私房,是这些地方否认人口构成十分复杂,成为”黄、赌、毒“和”超生游击队“的藏身之所,给社会统一管理的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第五,村民的总和素质相对较低。村民的小农意识还相对较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多从事对文化程度要求较低的工厂企业的操作车间的工作,就业相对较困难,较难适应城市快速化发展的要求。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等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37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市城中村改造整村拆迁的验收工作,兑现还建面积奖励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拆迁验收范围 城中村改造整村拆迁验收范围为:各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确定的还建用地、开发用地、规划控制用地、储备用地等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要求实施房屋拆迁的用地。 经批准实施分包挂牌的,可以分包进行验收,其拆迁验收范围为:挂牌条件确定范围内的还建用地、开发用地、规划控制用地、储备用地等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要求完成房屋拆迁的用地。 二、奖励政策 自开发用地挂牌成交之日起,半年内完成整村拆迁的,按照还建规模的20%奖励还建面积;1年内完成整村拆迁的,按照还建规模的10%奖励还建面积。 三、拆迁验收程序 (一)区级自查 各村在完成整村(整包)拆迁工作后,应当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区国土规划分局及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区城管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进行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的,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机构向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整村(整包)拆迁的自查验收情况报告和书面申请; 2.各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批复和布局图; 3.土地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用地的供地附图; 4.各类用地拆迁完毕后修测的1:2000地形图(图中注明各类用地范围); 5.各村的储备用地、控制用地等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或接管单位分别达成的土地储备协议或接管协议; 6.土地征、转用涉及的相关费用支付情况及单据; 7.规划控制用地尚未完成征地工作的村配合完成征地工作的承诺书。 (二)市级验收 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办自收到各区拆迁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国土规划局、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及各控制用地使用单位组成市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对各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或者挂牌条件确定的还建用地、开发用地、规划控制用地、储备用地的房屋是否拆迁完毕进行确认;对各村的申请验收资料进行核实。

浅论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一)

浅论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一) 【论文关键词】城中村经济武汉市【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已经成为我国城市质量提高过程中急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其改造难度越来越大,改造成本也越来越高,已经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从经济视角阐述了城中村拆迁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武汉市城中村拆迁改造为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城中村及存在的经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经济基础日益增强,城市化进程也在不断加速。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急剧扩张,一些距离城市较近的村庄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内,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由于各种制度原因,城中村因其存在的各种经济问题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 1、较少有相应的集体企业等经济增长点 城中村居民主要靠出租房屋获取租金、征地补贴、城中村拆迁改造补偿费用等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因此,城中村房屋出租成为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城中村的违章建筑物极大的影响了城市形象,阻碍了城市化发展的道路。 2、城中村土地利用率低,缺乏规划 城中村的违章建筑多,结构复杂,市政管网、城市功能不能延伸到其中的很多地方,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或规划执行力度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原因,致使城中村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拆迁改造成本增加。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主要表现为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呈现出城市景观与农村村落景观共存的现象。 3、城中村房地产二级市场活跃 城中村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例如,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等),导致由于城市规划实施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另外城中村建筑在拆迁改造过程中不仅造成建筑材料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还大大增加拆迁改造的补偿费用,增加拆迁改造成本,使国家整体利益损失严重。因此,经济视角的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否则成本将更高,代价将更大,国家资产的损失将更惨重。 二、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现状 1、武汉市城中村 根据武汉市的界定,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二环线以内共有147个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改造范围),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农业人口17.10万人,土地总面积21381.82公顷,相当于全市规划中2020年建成区面积的1/4。2004年底武汉市开始城中村的综合改造工作,根据实际拥有耕地现状,武汉市将全市城中村分为三类:A类村,人均农用地小于或等于0.1亩的村;B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1小于或等于0.5亩的村;C类村为人均农用地大于0.5亩的村。并确定了首批进行综合改造的16个试点村,A类村由改制后的村经济实体自行改造;B类村以项目开发的方式改造;C类村以统征储备的方式改造。在先行试点并借鉴其他城市改造经验的基础之上,武汉市探索出了一条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 2、武汉市城中村改造实践 (1)创新理念,转变政府职能。城中村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实际是城市发展中多重原因造成政府职能缺失的历史欠账。进行城中村综合改造,促使都市“洼地”早日崛起,是城市政府责任和使命,更是坚持城市科学、持续、协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在武汉市城中村的

武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践与探索——以武昌沙湖村为例

武汉“城中村”改造规划的实践与探索 ——以武昌沙湖村为例 (张翼峰黄广生武汉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湖北武汉430014) 【摘要】本文以“武汉市沙湖村城中村综合改造方案”为基础,从规划层面来论证武汉的“城中村”改造政策的现实意义,进而总结提炼出“城中村”改造的改造模式、筹资策略以及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经验,并试图指出一条各方利益平衡共赢的“城中村”改造之路。【关键字】城中村;改造规划;沙湖村 Practice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reconstruction plan of urban-village in Wuhan——A case study of Shahu village in Wuchang/ Zhang Yifeng, Huang Guangsheng [Abstract]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synthetic reconstruction plan for Shahu village, Wuhan, firstly demonstrates the meaning of Wuhan urban-village-reconstruction policy at the point of urban planning, and then sums up some experiences in rebuilding mode, financing tactics, relocating and compensating for demolition. And it attempts to point the way for urban-village-reconstruction with a benefit balance among each side. [Keywords] Urban-village; reconstruction plan; Shahu village 0 引言 “城中村”是我国许多城市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经济和规模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城市建设向郊区不断蔓延、郊区农村进入快速城市化发展阶段。城市向郊区拓展形成的城市建设景观和郊区农村不断城市化形成的农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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