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形成性考核册部分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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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劳动法学形成性考核册部分答案作业2

作业2

一、单选。

1-5:CADAB 6-10:DBDDC

1、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出现的形式( C )。

A.工会立法

B.政府立法

C.工厂立法

D.议会立法

2、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而从( A )。

A.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

B.传统经济法中独立出来的

C.传统行政法中独立出来的

D.传统社会保障法中独立出来的

3、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方针是( D )。

A.劳动者自主择业

B.市场调节就业

C.政府促进就业

D.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

4、劳动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A )工资的标准支付。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5、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 B )。

A.按件计酬

B.按小时计酬

C.按天计酬

D.按月计酬

6、《集体合同规定》第11条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 D )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994年后废止此项)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7、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B )的工资报酬。

A.150%

B.200%

C.250%

D.300%

8、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节日不属于全体人民共同的法定节假日的是( D )。

A.中秋节

B.元旦

C.国际劳动节

D.解放军建军节

9、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的保护范围包括( D )。

A.基于劳动合同而提供的劳动过程

B.劳动过程除去加班加点过程

C.劳动过程及其他相关过程

D.劳动过程

10、我国《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 C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第二级

B.第三级

C.第四级

D.第五级

二、多选。

1、ACD

2、ACD

3、ABCD

4、ABCD

5、CD

6、AD

7、ABC

8、ABCD

9、ABD 10、ABCD

1、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主要指( ACD )。

A.国际劳工组织章程

B.国际劳工宪章

C.国际劳工公约

D.国际劳工建议书

2、下列关于劳动法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CD )。

A.劳动法和民法的调整对象都可能既是财产关系也是人身关系。

B.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及主体权利义务都不相同。

C.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相同,但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同。

D.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的内容具有一定的交叉性。

3、我国目前职业培训的种类主要有( ABCD )。

A.学校教育和培训

B.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C.劳动预备制度培训

D.学徒培训

4、下列各项义务中属于劳动派遣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义务的是( ABCD ).

A.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B.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C.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D.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并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5、根据集体合同签订的程序不同,可划分为( CD )。

A.一揽子合同

B.专门合同

C.自由合同

D.强制合同

6、津贴的具体作用有( AD )。

A.补偿作用

B.激励作用

C.奖励作用

D.调节作用

7、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况有( ABC )。

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D.应债权人请求代扣欠款

8、我国现行工时制度形式有( ABCD )。

A.标准工时制

B.计件工时制

C.缩短工时制

D.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9、我国《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BD )。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验收

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0、对妇女生理机能变化过程中的保护包括( ABCD )。

A.经期保护

B.孕期保护

C.产期保护

D.哺乳期保护

三、名词解释

1、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

3、公平就业:指所有的人都有以业绩、能力和潜力为基础去工作和发展的权利。

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5、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四、简答题。

1、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答:关于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学界还存在争议。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法有三个基本原则,即社会正义原则、劳动自由原则和三方合作原则。”;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劳动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和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第三种观点认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可以表述为以下各项: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等,在此,采第三种观点进行分析。

①劳动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②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这我国《劳动法》第1条就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说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是《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落实宪法中的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到全面、平等的保护。

③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亦即劳动力资源配置的社会形式,说明劳动法也是劳动力资源配置法,因此,其应以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己任。

2、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哪些?

答:就业问题关系到所有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促进就业和治理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这不仅是国际社会的共识,也是世界各国政府执政的重要目标,在我国,更是各级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就业促进法》对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

二是制定实施有利于就业的经济和社会政策。

三是推进公平就业。

四是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

五是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六是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七是开展就业和失业调查统计工作。

八是发挥社会各方面促进就业的作用。

五、论述题。

试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答: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在我国《宪法》第二章的一系列规定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在第一条就明确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在我国,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落实宪法中的规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平等的保护。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劳动法主体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主体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

六、案例分析题。

张某于2006年7月份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张某不服,诉至区人民法院。

试分析:1、张某与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是否有效?

2、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答:(1)张某与某食品机械厂关于工作时间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属无效条款。《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将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修改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本案中劳动合同约定“每周5天,每天10小时”的工作时间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属于无效条款。

(2)我国《劳动法》第1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如果合同某些无效条款的内容与合同其他内容具有可分性,合同的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无效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则该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第二,如果合同目的违法,或根据交易习惯或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无意义或不公平合理时,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具体到本案,工作时间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其余条款合法,该不合法的条款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同时,造成工作时间条款约定无效的原因在于用人单位而不在于劳动者。既然其余条款均符合国家法律规定,除将工作时间的条款改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外,其余条条款仍须继续执行。

该劳动合同仍为有效合同,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不正确,应予更正。

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B

4.D

5.A

6.C

7.A

8.C

9.C 10.D

1、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 A )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

2、在劳动法的渊源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 C )。

3、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健康歧视,还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4、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中,劳动关系双方约定试用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我国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一年召开一次。

6、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婚、丧假工资。

7、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的探望配偶的待遇。

8、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

9、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应建立档案。档案资料应当至少保存3年。

10、我国《劳动争议调查仲裁法》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二、多项选择题

1.CD

2.CD

3.ABCD

4.AC

5.ABCD

6.BCD

7.ABD

8.ABCD

9.CD 10.ACD

1、劳动法的调整一般包括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2、劳动法体系中的劳动关系协调法包括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5、集体协商一般要经过的阶段有集体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进入谈判准备阶段、正式进行谈判阶段、签订集体合同。

6、以下关于职工加班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劳动者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用人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7、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安排工作岗位之前、工作满一年、年满十八周岁,距前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8、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哪几种?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不必缴纳的保险费有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10、对下列各项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仲裁庭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裁决先予执行的是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工伤医疗费金、追索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三、名词解释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谈判行为,它是签订集体合同的前提条件。

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延长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职业病: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有害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长期影响所造成的人体器官疾病。

四、简答题

1、简述工会法的特点。

答:1、工会法的本质属性或内在特点,是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的;

2、工会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确定工会的义务;

3、工会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

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法律关系的不同而异;

5、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调整集团劳动关系是其主要特点。

2、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

答: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待遇包括以下两项:

1、工资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发给工资。

2、探亲路费的承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处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论述题

试述工作时间法律规范的特别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利用工作时间制度,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关系,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这一必然联系和互助性,使得我们可以通过工作时间制度的改革,间接实现工资合理化改革目标。

2、促进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以人、物、时间为基本要素,工作时间构成了正常劳动秩序的基本前提。

3、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的实现,通过工作时间的立法,不仅使劳动者的休息权有了具体的尺度,而且也是反映一个国家社会文化和政治进步的标志。

4、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矛盾,促进社会就业,工作时间除了在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方面发挥作用之外,国家还可以通过制定工作时间标准调节劳动力供需之间的矛盾。六、案例分析

王某于2008年4月2日与某制造厂签订了劳动合同。……王某认为某厂每月扣除的工资过高,对此处罚不服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予以仲裁。试分析:

1、某制造厂是否可以扣除王某的工资?

2、王某认为某厂扣其工资过高是否有法律根据?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1、王某工作失职造成损失1万元,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

2、王某认为某厂扣其工资过高有法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同时还规定,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本案中,厂方每月扣除王某的工资超过了20%的标准,这部分不合法,应当按照最高限额20%即400元予以扣除,多扣部分依法退还。

作业4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B

5.C

6.C

7.A

8.A

9.C 10.D

1、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是以工厂立法的形式出现的。

2、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宪法

3、下列各项中关于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说法中,错误的是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兼具营利性与公益性的特征。

4、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按小时计酬。

5、地方总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6、下列各选项中属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的是婚、丧假工资。

7、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有养老保险费。

8、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9、某女职工生下一对双胞胎,其产假应不少于105天。

10、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二、多项选择题

1.CD

2.ABC

3.ABC

4.ACD

5.BCD

6.ABC

7.BCD

8.ABCD

9.ABC 10.ACD

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般包括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2、劳动法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在于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

3、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劳动就业的方针是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4、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5、《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上、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6、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况有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7、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延长职工工作时间不受限制的情形是发生重大事故,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需紧急处理的、交通运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抢修的、发生地震、洪水,需紧急救援的。

8、在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中,劳动者的权利主要有获得各项保护条件和保护待遇的权利、拒绝危险作业权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知情权、监督安全权。

9、针对劳动违法行为的监察程序主要有立案、调查、处理。

10、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名词解释

残疾人: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对遭遇劳动风险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补偿和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职工福利:是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职工及其家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劳动法监督检查:是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四、简答题

1、简述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即特殊群体保护制度只适用于特定的劳动者,而非所有劳动者。

2、制度内容的特殊性,表现为特殊群体劳动保护制度的内容,与特殊群体的身体结构、生理特点等密切相关,是对特殊群体特殊需要的特别保护。

2、简述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时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答:1、知情权;2、独立调查权;3、要求建议权;4、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权;5、参与事故调查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权;6、支持举报控告权;7、舆论监督权。

五、论述题

试比较职工福利与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答:职工福利与工资和社会保险都是国民收入于分配的重要形式,它们都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产生,都以劳动者提供了社会劳动为享受的前提,职工福利与工资和社会保险从不同的角度,并在不同的程度上,共同为满足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推动社会生产发展,发挥各自独特的保护功能,三者具体区别主要为:

1、工资是对劳动者劳动的报酬,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即工资差别与劳动者所提供劳动的数量多少和质量好坏有关;社会保险是对劳动者以往所提供劳动的补偿,主要按照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进行分配;职工福利虽然要求以劳动者提供劳动为前提,但不要求与劳动量对待,而是按照需要和可能的原则进行分配,因此职工福利是工资和社会补偿的补充形式。

2、工资由用人单位从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职工个人可以自由支配;社会保险待

遇主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以货币、服务等方式给付,仅货币部分由享受者自由支配,职工福利主要由行业或单位以举办公用设施、提供集体服务等形式给付,仅发给职工个人的补贴,实物才可由者自由支配。

六、案例分析

2007年5月某木材厂招收了农民合同工50名并与之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经过调解,双方没有达成协议,该仲裁委员会于2008年10月26日作出裁决,裁定木材厂应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答:1、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书8日后才做出受理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2、本案中,仲裁委员会指定李某独任审理,没有组成仲裁庭,违反了这一程序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此案属于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3、在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用了67日才结束案件的审理,不仅超过了法律规定的45日的期限,也超过了可以延期的最长期限,因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教育法学形考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领导和管理教育活动的权力,称为()。 选择一项: A. 教育行政权 B. 教育立法权 C. 国家教育权 D. 教育司法权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选择一项: A. 规章 B. 行政法规 C.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 法律 3.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选择一项: A. 个人 B. 社会组织或个人 C. 社会组织 D. 公民 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选择一项: A. 工作准则 B. 基本要求 C. 行为规则 D.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的规定,体现了教育法的()原则。 选择一项: A. 公共性 B. 终身性 C. 平等性 D. 方向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规定,属于()性规范。选择一项: A. 授权 B. 平等

C. 义务 D. 法定 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及其规律。 选择一项: A. 教育法律现象 B. 教育法律义务 C. 教育法律意识 D. 教育法律权利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的规定,体现了我国教育的()原则。 选择一项: A. 平等性 B. 公共性 C. 终身性 D. 方向性 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被称为()。 选择一项: A. 系统思考法 B. 自学法 C. 调查研究法 D. 比较研究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法律。 选择一项: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由于制定机关不同,教育法的生效领域也不同。由(),适用于全国范围。但其中明确规定了生效范围的,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生效。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 B. 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制定的教育规章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和教育法律 D. 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学习教育法学是()的需要。

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8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合同法作业一 一、单选: 1?下列合同中,应当无条件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 ?有效成立 B. —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C .通知主义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出卖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C 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B ?承担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 ?研究开发人所有 1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A ?当事人 二、多选: 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D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 ?平等、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C.合法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E?保护公 序良俗原则 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赔偿损失D ?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

措施 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 土地所有权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 ?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6?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B为双务合同C为有偿合同D为诺成合 同E为要式合同 A ?可行性论证合同 B ?技术预测合同C.专题技术调查合同 D ?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8.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 A ?可以是托运人B?在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E.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9?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D ?为诺成、双务合同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10?居间合同的特征有()。A?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B?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C?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D ?居间合同具有非要式性E?是有偿合同 三、名词解释 1、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 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附生效期限的合同: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的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 止的合同。 4、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表见 代理相关报纸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5、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

“2020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形成性考核册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 1、19世纪初期颁布的劳动法规出现的形式工厂立法。 2、在劳动法的渊源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宪法。 3、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健康歧视,还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歧视。 4、从教育目的角度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比,普通教育的特点是基础性。 5、我国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6、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按小时计酬。 7、地方总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8、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及于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 9、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10、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工资的支付形式是法定货币。 二、多项选择题 1、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ACD): A.国际劳工大会、 C.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 D.国际劳工局 2、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ABD)。 A.劳动法律关系主体B.劳动法律关系客体D.劳动法律关系内容 3、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就业特征的有(ABCD) 4、公共就业服务包括(ABCD) A、职业介绍 B、职业指导 C、就业训练 D、社区就业岗位开发服务 5、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有(ABC)。 A.劳动合同期限B.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C.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BCD)。

B.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上C.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D.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7、世界各国职工民主管理与民主参与的形式主要有(ABCD) A、机构参与 B、代表参与 C、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 D、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8、集体协商一般要经过的阶段有(ABCD) A、集体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 B、进入谈判准备阶段 C、正式进入谈判阶段 D、签订集体合同 9、目前我国的工资形式包括(ABCD)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奖金 D、津贴(补贴) 10、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的工资的情况有(ABC)。 A.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B.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C.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三、名词解释: 1、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P9 2、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P24 3、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 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P48 4、职业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与,劳动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 管理信息有知情权。P70 5、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 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作报酬。P91 四、简答题: 1、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P18 答:第一,劳动法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 第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法的主体,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2017《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 一、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X 公刑字拘(2014)X 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 王某,男,23岁,1994年6月 中学读初中; 2015年5月至2017年 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理由如下: 11日出生于某市。 2001年至2008年在XX 小学读书; 3月在 XX 工厂工作,为该厂临时工,住该厂员工宿舍 2008年至2011年 123号。 XX 2017 年3月 16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在其所在厂子经理江某家门口, 王某因工资结算事宜和江某纠结 一直未果,在江某门口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门口,扬言要烧死江某,小区保安闻迅赶来并将王某制服, 并从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随即江某与保安将王某扭送至 XX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 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放射 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经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条规定: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 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80 承办单位:XX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承办人:许某 2017年3月16日 二、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14)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00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XX 县XX 乡XX 村。系XX 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某的侄子,2016年前在XX 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16年下半年到XX 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16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 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 4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某家的屋后, 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某喊徐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某家大门边的土堆旁,趁徐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徐某洗澡。但徐某将水端回来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织毛衣。这时,朱某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米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某的背后吹熄了蜡烛,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 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 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 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某交出的衣服、 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 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 经对比,朱某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60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 97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形成性考核作业一答案

联系实际讨论政府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以及公平与 效率的选择 个人题纲: (一)政府经济与公平 经济公平,是指有关经济活动的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合理。 经济公平不是无需前提的绝对概念,以按资分配为例,在无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传统体制条件下,它是不可能存在的,也是不公平的; 公平或平等不等于收入均等或收入平均,经济公平的内涵大大超过收入平均的概念。从经济活动的结果来界定收入分配是否公平,只是经济公平的涵义之一。即便是我们平时讲结果公平,至少也有财富分配和收入分配两个观察角度,财富分配的角度更为重要。况且,收入分配平均与收入分配公平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不应混淆 (二)政府经济与效率 人类的任何活动也都有效率问题。经济效率,是指经济资源的配置和产出状态。对于一个企业或社会来说,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处于最优配置状态,从而使特定范围内的需要得到最大满足,或福利得到最大增进,或财富得到最大增加。经济效率涉及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领域,涉及到经济力、经济关系和经济体制各个方面。 (三)政府经济与公平和效率的选择:提高效率,兼顾公平 谁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和操作技艺 收入和财富的差距并不都是效率提高的结果,其刺激效应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具有递减的趋势,甚至出现负面的效应 高效率是无法脱离以合理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公平分配的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 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 (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这

《教育法学》形成性02任务B、C、D答案完整版

一、判断题(共5 道试题,共10 分。)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教育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 A.错误 2.教育法律事实可按照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B.正确 3.无论是广义的解释还是狭义的解释,教育法的适用都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实施教育法律规范的活动。 B.正确 4.广义上讲,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B.正确 5.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成为我国职业教育走上法制轨道的基本依据。 A.错误 1. 要成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即要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 正确 2. 立法程序是指国家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法律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步骤。 A. 错误 3.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B. 正确 4. 《职业教育法》中规定:“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 A. 错误 5. 成人教育,是指通过业余时间、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公民进行的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岗位职业知识与技能的教育。 B. 正确 1.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B. 正确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 A. 错误 3. 法律草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草案正式表示同意与否的活动。 A. 错误 4. 教育法的遵守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权限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A. 错误 5. 《教育法》中规定,“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A. 错误 二、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20 分。) 1.下列各项中,()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

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网上作业形成性考核三

2017年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三 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C)。 A. 法定代表人变更 B.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C.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D. 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或作为当事人一方的法人终止满分:2 分 2. 根据我国《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不适合作为提存的标的物的有( B )。 A. 票据 B. 农副产品 D. 黄金首饰 C. 提单 满分:2 分 3.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抵销( D )。 A. 可以附条件 B. 可以附期限 C. 可以附条件和期限 D. 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满分:2 分 4.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A )。 A. 因混同而消灭 B. 因混合而消灭 C. 因抵销而消灭 D. 因免除而消灭 满分:2 分 5. 在一般情况下,我国合同立法主要体现了违约责任的( B)。

A. 惩罚性 B. 补偿性 C. 制裁性 D. 赔偿性 满分:2 分 6. 某开发公司与某科研单位,订立了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开发经费为10万元,违约金为开发经费的10%,后开发公司因故违约,给科研单位造成1.2万元的实际损失,开发公司应支付给科研单位的违约金是(D )。 A. 10万元 B. 5万元 C. 1.2万元 D. 1万元 满分:2 分 7.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一般为( B )。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满分:2 分 8. 下列合同中适用买卖合同规范的是( B )。 A. 甲将其土地使用权转让于乙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B. 甲将其房屋出让于乙的房屋买卖合同 C. 甲将其商标权转让于乙的商标权转让合同 D. 甲征用乙的土地而与乙签订的土地征用合同满分:2 分 9. 甲向乙购买某特种型号的钢材500吨,乙如期向甲交付该钢材,但未交付有关单证,对此,甲可行使的权利是( D)。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合同解除权

劳动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年春季劳动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11 作业2008年9月,某工艺厂与吴某签订合同,约定由工艺厂提供原材料和花样图案,吴某为工艺厂制作藤编工艺品,工艺厂每月按照吴某交付的工艺品数量给付报酬,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履行六个月之后,因为市场上的藤编工艺品,滞销,工艺厂单方面解除了与吴某的合同,吴某为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请分析: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2、吴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工艺厂应当承担怎样的后果? 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加工承揽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2、吴某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因为其与加工厂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故工艺厂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吴某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作业3 一单选择题:1、C 2、A 3、D 4、A 5、B 6、D 7、B 8、D 9、D 10、C 1

、6 CD 、4、ABCD 5 、、二多选题:1ACD 2、AD 3 ABCD ABCD 10 、、9ABD 、AD 7 ABC 8 、ABCD 三名词解释: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1、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2 事有一定劳动报酬的社会劳动。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3、 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4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职业安全卫生:又称劳动安全卫生,即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5、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保障。 四简答题: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1、 世纪初大工业生产答: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原因为:2 )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主要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1 部门无法包容的。)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主体关系(2 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独

2017年电大法律文书 形考 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李××,男,28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2007年1月31日深夜, ………… 这一部分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 2007年×月×日 二、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人民检察院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2答案

电大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电大天堂【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电大天堂【宪法学】形考作业一:(第1—3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20分 1、B 2、B 3、A 4、D 5、C 6、B 7、B 8、A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CD 2、ABD 3、AC 4、ABCD 5、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爱国统一战线: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之一。 2、宪法:所谓宪法,就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使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3、刚性宪法:所谓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4、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为了获得最广泛的同盟军已壮大自己的力量而同其他阶级异己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群所组成的政治联盟。 5、成文宪法:指以一个或几个法律文件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宪法。 6、民定宪法:指由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方式通过的宪法。 四、填空题:每题1分,共10分 1、司法机关监督立法机关监督专门机构监督 2、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3、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4、138 五、简答题:每题6分,共12分

1、宪法和普通法的区别。 答:一、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 二、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三、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宪法实施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审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 二、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合宪性。 三、审查政党、社会团体等行为的合宪性。 六、论述题(13分) 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 人民民主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一致的,主要表现在: (1)从领导权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政权,工人阶级是通过自己的政党来实现对国家政权的领导的,在我国即通过中国共产党来实现。(2)从阶级基础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3)从国家职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一样,有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在对内职能方面,有政治职能即民主和专政的职能,也有经济文化职能,在对外职能方面,都担负着保卫国家,抵御外来入侵和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国际友好合作的任务。 (4)从历史使命看,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使命一样,都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剥削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教育法学试题

教育法学期末试题 一、填空题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3.《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这是对未成年学生(隐私)权的保护。 4.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5.我国《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6.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包括:(国籍要求、思想道德要求、业务要求、学历要求或资格考试要求) 7.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诉、申诉受理和申诉处理)三个环节。8.教育法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9.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三个层面。 10.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三种规范。其中,授权性规范是指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11.根据宪法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件和单行条例、规章几种。 12.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和家庭教育权四种教育权。其中,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育活动的权利。 13.受教育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14.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它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5.教育法律权利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它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行为权、要求权、请求权。 16.广义的教育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教育法律文件的活动。 17.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教育立法程序可分为法律方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分布四个步骤。 18.学校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具体规定着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9.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20.我国学校目前实行的内部领导体制主要有: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标准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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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 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 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 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 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 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其他人发言摘要: (1)蒋凯: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岀 解释。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 同标的理由。 (2)李更华: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 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3)张春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 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4)贾新刚: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 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 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 发言提纲: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 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代位权主要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撤销权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 其他人发言摘要: (1)李更华:代位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代位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皆源于法律的规定。( 2)张春霞: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产生的法律后 果应归属于债权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债权人的债权受到限制,即摘取人不得再对自己的债权行使处 分权。 (3)贾新刚:债权人的撤销权一经法院以判决确定,即对债务人、债权人和第三人发生效力。债务人的不 当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视为自始不存在,应着手恢复原状。 (4)蒋凯:债务人的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即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而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债务 人;不能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已向债务人支付了代价的,克同时请求债务人返还对价。 主要观点概括: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共同点都是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因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引起 的。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处分 行为必须依靠人民法院才能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劳动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精)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 案例分析 2003年6月,张某作为农民工与一家印刷厂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中一条规定是“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签合同时由于张某生活窘迫,十分渴望得到这份收入较高的工作,考虑到自己年轻力壮,只要谨慎小心就不会出事,所以便怀着侥幸心理在合同上签了字。2003年12月,张某在*作切割设备时,左手的四个手指不慎被切断。事故发生后,张某先后住院治疗60多天,花去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6700多元。伤愈出院后,张某所在的印刷厂表示“企业只负担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用由职工自付”。 对此,张某及其亲属多次找印刷厂要求支付医疗费,该厂则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支付。 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 1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印刷厂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2、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印刷厂与张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受我国《劳动法》的调整。 2、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有效。其中一条“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条款无效。

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一条同时也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法的原则和宗旨之一。而本案中,印刷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中,都利 用本身优势,将此条款强加予劳动者,这很明显是违法的,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劳动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3、张某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这符合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应先行调解,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说服其依法给予张某工伤保险待遇,如调解不成,应裁决印刷厂向张某支付其花去的6700多元在内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拖欠民工工资的症结及法律思考 许许多多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却因拿不到辛苦一年的血汗钱,不得一次又一次推迟归乡的日期。到底是谁给了黑心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胆量?拖欠工资问题到底有没有彻底解决的方式? 众多农民工的交谈中最多一句话就是“大老板我们见不到,工程是转包的。”的确,预先垫资、层层转包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众多的案例来分析,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在层层转包的过程中,出现的“猫腻”是非常多的,一些有关系的人从开发商手中拿到工程,转手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把活分给农民工做。这样一层层下来,一个工程可以转四五个圈。中间转手的大多是“皮包公司”,靠转包牟取暴利,出现问题就一走了之。而农民工是“工程金字塔”的最底层,一旦承包商出现资金困难或携款逃跑,最终倒霉的还是农民工。 预先垫付工程款的行为让可以垫付一定资金的工程队能揽到活,而不能垫付资金的工程队被排除。这不仅损害了工程招标平等的要求,违反建筑法规,而且发包方

2014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2014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李XX,男,1978年10月20日出生,民族:汉族,原籍贯XX省XX县,现住址XX县XX乡XX村民,职业:农民。 简历:XX年至XX年在XX乡XX村小学读书; XX年至XX年在XX乡XX中学读书; XX年XX月XX日在XX市打工与工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XX年至案发时在XX乡XX村务农。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2007年1月31日深夜,XX市XX县XX村女村民叶XX母子被残忍杀害。经侦查鉴定,犯罪嫌疑人李XX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并在李XX家炕席下提取了李XX的蓝布男西装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与死者叶XX血型相同,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XX进行了监视。 李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XX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X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王XX、刘X 2007年×月×日二、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 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 一、起诉书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案情]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了教务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一事。邵校长说: “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 “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晚上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 “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力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哪些思考? 答: 李老师因男学生上课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而将其撵出教室是属于侮辱学生人格和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教师法》第八条中规定: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将学生撵出教室是不尊重学生人格的表现。《教育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 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尽管学生上课讲话,在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做得不够,但作为教师应当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是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邵校长的做法很好,既保证了学生的学习权益,又对学生作出了适当的教育和纠正了李老师的违法行为。 有关的思考略,可以结合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阐述。 女中学生状告班主任侵权案 【案情】 去年暑假,北京某中学王雪的母亲邱女士发现女儿近来电话比较频繁,还有个男孩常在她家楼下徘徊,便找到女儿的班主任苏某反映情况,没想到这却将女儿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当苏某发现王雪与班里的一名男生关系比较密切后,便在课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王雪的书包、日记以及给其他同学的信件,还不许同学和她说话。原本性格活泼的王雪顿时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远离她,不敢和她说话。王雪在日记里写道: “苏老师经常侮辱我,逼我转学。我一想起这些就害怕,夜里常做噩梦……”由于无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于去年10月4日离家出走。4天后,当邱女士接到女儿电话,在南京找到她时,王雪哭着请求妈妈搬出北京。而在王雪出走后,学校和班主任苏某却对此事漠不关心。回家以后,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压抑,后来被诊断患上了忧郁症。邱女士特为女儿联系了一所新学校,但因原校提供的学籍卡被涂改过,转学手续迟迟没有办妥。对此,邱女士一家人认为这是学校在故意刁难他们,间接剥夺了王雪的受教育权。为此,去年12月1日,王雪将班主任苏某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诉讼的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2013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小论文 合同的相对性及其突破 引言: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121条确定了合同相对性的归责原则,这里的合同相对性,又称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是合同关系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传统的合同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然而,随着现代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商业贸易空前繁荣,严格恪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越来越难以满足平衡社会利益,体现司法公正,社会经济生活对合同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1]为了适应现实的需要,提高社会经济运行的效率,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扩张了合同的效力范围,表现在立法和司法上,受合同效力影响的第三人范围越来越宽,合同相对性原则也逐渐受到了冲击,出现了许多合同相对性的例外情况,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相对性的突破”,本文将从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和突破表现对其略作探讨。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突破 正文: 一、合同相对性的历史演进

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学理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目前比较权威的解释是以王利明先生给的定义: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合同债权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护。在大陆法系中,合同相对性源至罗马法的“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债是当事人一方请求他方为给付行为的法律关系,债权是只能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请求权。这种由特定权利人向特定义务人请求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性,就是“债的相对性”。而合同是债的形式之一,因此,具体到合同的效力范围上,这种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含义是:合同仅于缔约人之间发生效力,对合同外第三人不发生效力;合同缔约人不得以合同约定涉及第三人利益的事项,任何一方缔约人不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合同无效。这一规则对现代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很大影响,理论上,都将其视为债权自身性质所决定的一种当然原则。 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表现: 合同相对性确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现代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立法对合同相对性规则已有所突破,合同相对性理论也同时得到发展和完善。 (一)第三人侵害债权 所谓第三人侵害债权一般是指合同外的第三人明知合同债权的存在,仍然故意以损害他人债权为目的,实施某种侵权行为,致使债权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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