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

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
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

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

——“天宝系”案例解析银行业监管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狭义上讲,银行业监管是指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组织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总称。广义的银行业监管则不仅包括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管或他律监管,也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监管或自律监管。

为了与本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宏观调控手段、金融体制、金融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各国确立了各自不同的银行业监管体制,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监管体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简称“银监会”)会作为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依法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案例中,审计署发现问题后向上报告后,问题交由银监会进行全面了解和警示信贷风险,由此可见银监会在我国的银行业监管中的作用。银监会作为专门的银行业监管机构行使银行业监管职能,中央银行不行使对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目前,中国银监会机关设15个职能部门:办公厅、政策法规部、银行监管一部、银行监管二部、银行监管三部、非银行监管机构监管部、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统计部、财务会计部、国际部、监察局、人事部、宣传工作部、监事会工作部。其中,主要业务部门按照监管对象进行职责分工:银行监管一部,主要负责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银行监管二部,主要负责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信用社的监管;银行监管三部,主要负责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监管;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要负责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要负责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管。

中国银监会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并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目前,中国银监会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厦门、深圳、宁波5个计划单列市设银监局。中国银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银监会的授权范围内,对本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办中国银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案例中提到9家已经上报排查结果的银监局中,北京、上海、辽宁、吉林和安徽银监局所辖银行风险相对严重,随即银监会召集9大证监局开完自查会后,要求各大银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追回资产,充分体现了银监会派出机

构对辖区的监督管理作用。

中国银监会的基本职责是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授权,统一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我国如何实施证券业监管

——IPO企业被否案例分析证券监管是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矫正和改善证券市场的内在问题(市场失灵)为目的,政府及其监管部门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参与证券市场各类活动的各类主体的行为所进行的引导、干预和管制。在证券市场监管方面,政府与证券自律监管组织之间存在着相互协作的关系。主要表现在:第一,执法上的协作。双方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和协调机制,定期举行联合会议以及签订谅解备忘录等。第二,二者互为补充,互相为对方提供监管条件。第三,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证券监管体制仍然是目前的主流,有效的自律监管体系必须在政府监管的框架内定义。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经历了一个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第一阶段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1992年证券市场才开始成为全国性市场,证券市场的监管也由地方监管为主改为中央集中监管,并通过不断调整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逐步走向证券市场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1998年,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工作改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并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地方证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从而形成了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2005年颁布《证券法》,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监管。

新《证券法》对违法违规的监管措施既明确又具体,有利于证监会加强对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其监管措施具体如下:针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措施主要有: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它权利;撤销有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它机构托管、接管或撤销等;针对证券公司股东的监管措施主要有:责令转让股权;限制行使有关股东权利;针对证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措施主要有: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撤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责令更换或者限制其权利;通知

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境;申请司法机关禁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移、转让或者以其它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等。

综合案例来看,拟上市企业的盈利能力、主体资格、独立性的问题是被否的三大主要因素,另外还表现在企业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经营模式等方面。但我国证券业监管体制自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诸如监管机构对市场的直接控制较多,政府集中监管具有体现监管权威、防止相互扯皮的作用。但是,由于在证券市场创设之初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集中监管往往体现为监管机构对市场进行全面而直接的控制。关于证券发行与上市的联动机制就是一个例证。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够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自律组织及市场参与主体始终置身于市场之中,在监管者监督下的行业自律往往更具有效率。另外,在证券发行中,实质审核、证券承销的通道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之后,同样执行实质性审查,监管机构“内部掌握”的发行标准仍然存在。这些都是政府对市场的直接控制。

总之,只有认清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足,正确树立监管理念,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敢于监管、善于监管,依法监管,确保市场的公信力不受侵害,采取适度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效用,才能促进市场逐步壮大,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性 今冬第二场大雪让北京市东城区海运仓胡同1号瀚海海运仓大厦办公的白领们感到阵阵寒意。比天气更冷的是投资者王敏(化名)的心。去年7月份,他在这里购买了中元宝盛的一年期产品,至今仍未兑付,而中元宝盛相关负责人已经“失联”。 11月2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在官方网站公告一份包含12家私募基金公司的失联(异常)名单,其中10家私募基金为无产品管理的公司,部分采用自有资金运营,部分属于空壳公司。这12家私募分别是:华天国泰、中融坤瑞、中元宝盛、融易融、银河瑞盈、中投华融、万弘基金(苏州)、湖北奥信创业投资、幸汇财富、洲海鸿润、北京幸福财富投资以及深圳中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扰乱基金行业生态 基金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失联的情形包括通过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同时协会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通知机构在限定时间内未获回复。一旦可能“失联”,协会将通过网站发布“失联公告”催促相关机构主动与协会联系,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与协会联系的,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 在这些失联私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无产品的私募,即便部分公司有产品也是通过“路边的理财公司”或所谓的财富管理公司等形式吸引客户。这些“路边的理财”公司从业人员往往是从房地产中介、汽车中介等转行而来,对财富管理行业和理财产品的认知度较低,对

代理销售的私募基金产品更无从了解。其手段无非是两条:一是口头承诺刚性兑付和高收益,公开宣传保本保息;二是“补贴”营销,将基金的年化收益拉高8%至10%,有的借助互联网等新型传播手段,公开宣传年化收益率可达50%以上。 “融美众筹系统”表示,公布失联私募说明监管部门有警示风险之意,在备案制下淘汰空壳私募机构的努力正在发挥效力。 其实,在2014年就已有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因过度宣传被罚的先例。如数米基金网因宣传“数米胜百八”活动,存在“最高可享8.8%年化收益”等不当用语,收到浙江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天天基金网因在官网宣传“活动年化总收益10%”“欲购从速”“100%有保证”等,且未充分揭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风险,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1月17日,上市公司新华百货(30.68, 0.00, 0.00%)发布公告称,其第二大股东上海宝银被有关部门处罚。基金业协会就此表态:上海宝银发表的一封公开信有关内容构成对上海宝银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业协会重申,私募基金行业不是法外之地,无论何种理由,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 一路财富副总经理刘嘉认为,不规范的营销和代理活动导致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吃罚单”是迟早的事,因为依靠补贴和高收益吸引客户不仅不是长久之计,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行业“生态”。

论国际银行业统一监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论国际银行业统一监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摘要: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银行业发展迅速,机构跨国化,业务多样化以及创新工具不断涌现,金融危机频发,急需一个有效的国际统一监管体系。巴塞尔委员会自1975年成立以来,对国际银行统一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文章就巴塞尔协议这35年以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研究,并试图找出新协议的缺陷和仍需继续改进的地方,提出进一步完善的重点。 关键词:国际银行监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风险管理 一、国际银行业统一监管体系建立的背景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频发的金融危机,暴露出国际金融体系及其监管系统存在诸多不协调处。这些不协调之处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1 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的不协调。银行已充分国际化,但大部分的监管活动仍集中在国家主权范围,监管主体的权利局限于一国境内,而监管的客体的业务却早已跨越国境,银行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与发展业务。这种不对称的监管体系导致的结果是监管效率的低下及出现监管盲区,为次贷危机的发生与国际传导创造了条件。 2 国际监管合作困境。各国监管主体为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在制定本国金融监管政策时,必然从本国利益角度出发,参与国际监管合作。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纳什均衡对松散组织下各国参与积极性进行分析: 在集体理性中,无论是A国还是B国,从个体理性角度出发,纳什均衡为(W,w),也就是如果在国际监管合作中,如无明确时间表敦促参与国实施相关政策,参与国都会采取观望态度拖延实施或者不完全实施相关合作监管政策。 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由于国际统一监管体系的缺位,各国监管政策存在差异,而跨国银行往往倾向于选择监管较松的国际和地区拓展业务,而金融业在主要西方国家的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使政府为了本国利益在过去三十年内争相放松监管。即使在达成监管合作协议后,仍有国家试图拖延相关政策的实施以为本国金融业谋求额外的利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本在20XX年颁布并要求十国集团于20XX年实施,但新协议在美国却获准推迟执行,导致欧盟银行强烈不满,认为美国获得额外的准备时间不利于公平竞争,有损于银行业监管的国际合作。而事实证明美国此举对欧盟的影响远远不止恶化了银行业的竞争环境。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国际银行业监管体系的建设

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几点思考

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的几点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长沙金融监管办事处特派员 蒋民生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实施,我国银行业监管不断强化,中央银行监管在组织体系、法律框架、运作程序、监管手段、队伍建设等许多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我国目前银行监管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银行业稳健运行和持续发展的要求,银行监管基础较差、成本高、效果不尽如人意。提高银行监管效率,不仅是当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的现实需要,也是应对银行国际化,迎接?入世#挑战的迫切要求。因此,构建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系统,切实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成为当前监管工作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从总体上看,要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必须适应现实需要,借鉴国际惯例,着力提高监管组织的独立性、监管法律的权威性、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操作体系的务实性。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对银行风险监管 对银行机构的风险监管是人民银行监管工作的重点,也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难点。中央银行在风险监管过程中,以什么样的权责结构和方式,来处理和安排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关系,达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目的,是当前经济和金融领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加强风险监管,首先,要明确银行风险监管目标。一方面要采取断然措施妥善化解已经出现的风险和处理已面临支付困难的银行机构,最大限度减少震荡,维护银行业整体安全与稳定。另一方面必须利用先进的技术手 段和充分的信息披露,正确分析和判 断金融创新趋势及其风险领域,建立 起风险的早期识别和预警系统,及时 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防止风 险的积累、扩大和突然爆发。其次,要 建立有效公正的风险控制责任制。当 前我国银行机构风险的形成是多方面 因素造成的,有政策原因,也有历史因 素,将全部责任归咎于现任负责人既 不合理也难以实施。要从实际出发, 澄清底子,新老划断,明确责任,建立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责任制和新增风险 的责任追究制。当前,国有独资商业 银行已经分别建立了资产管理公司, 收购不良贷款,明确追收不良贷款责 任制。对于城乡信用社以及中小银行 类机构在追收不良贷款方面,要尽快 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加大处理 不良资产存量的力度,以改善资产质 量和财务状况,加快化解已形成的金 融风险。第三,要正确处理好金融监 管与金融创新的关系。金融创新是当 前国际银行发展的主流,创新出效益、 出效率,也会产生新的风险。有效的 银行监管制度,一方面必须能够适应 金融竞争格局的变化和金融产品创新 的要求,为创新营造趋利避害的环境, 激发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另一方面 又必须能够应对金融创新的风险因 素,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所形成的 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 定。总体上讲,我国的银行监管制度 给金融创新留有很大的空间,特别是 最近几年,各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和 金融工具创新很快,可以肯定,我国银 行业在?入世#之后将迎来一个金融创 新的高潮。因此,放松金融管制与强 化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金 融风险,是当前银行监管面临的重要 挑战。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有效监 管,首要的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现行金 融法规体系,适当超前考虑我国银行 业未来改革方向,借鉴国际社会通行 的法律规定和成熟的经验,适当补充 有效性监管的内容,以风险监管为突 破口,强调风险监管在法规中的地位, 提出适合风险监管的有效监管措施, 以体现法规的规范性和导向性作用, 使银行业的改革开放和金融创新一开 始就遵循一定的模式或朝着特定的方 向发展,以减少创新成本,规避创新风 险。第四,要健全银行危机处理机制, 防范系统风险。当前,着重要建立银 行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存款保险 制度,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危机的处理, 既要通过重组联合的方式,提高风险 防范能力,追求市场潜在收益,又要果 断地对积重难返的机构实施市场退 出,防止诱发系统性风险。在选择银 行危机处理模式上,要因时、因地、因 对象不同相机抉择,坚持越快越好、维 护信用、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看准时机,果断决策,多采用经济办 法,少运用行政手段。 二、完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有效的银行监管,有赖于外部监 管和内在约束两个方面。从国际国内 大量的银行动荡或危机,尤其是银行 破产倒闭案中,我们看到,尽管成因多 样,但几乎无一例外地归咎于银行内 部控制制度这一根本性、基本性因素, 24 金融监管中国金融2000?7

中国银行业监管新框架体系解读

中国银行业监管新框架体系解读 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标杆,其出台必将引发国际金融监管准则的调整和重组,影响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在我国,最近公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强调“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提升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合时代 应该说,巴塞尔协议Ⅲ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全面提升银行业风险控制水平。金融危机之后,银监会提出需要对金融危机的教训进行深刻反思的同时推进全面改革,在金融监管国际场所,银监会也强调监管改革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并在资本定义、反周期超额资本、流动性监管、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和过渡期安排等重大问题上,提出了我国的明确观点。而在国内,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划分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进行差异化监管。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形成的一个广泛共识是,“大而不倒”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需要建立起事前和事后的一整套解决措施。为此,国际监管界引入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概念,要求将其放到国际的平台上监管,由国际组织进行运行稳定性评估、同行评议。目前,针对我国实际情况,银监会正在研究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具体的监管方法。这项工作所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银监会将改变目前按照资产规模划分银行为大中小型银行的做法,转而在银行资产规模的基础上,再考虑复杂性和内外关联性等,将银行划分为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部门针对两类银行分类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如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相应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实施新监管工具要求、过渡期要求等将会实行更严格的监管。此前业界传闻各国有大型银行、中信、招商银行等被划分为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从严等,虽然这一消息随后被否认,但银监会统筹考虑,将对不同系统重要程度的银行实施差异化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的思路已然确立。实际上这些工作一直在进行。如从2010年起,银监会对大型银行新增了附加资本的要求,高于小银行;另外,未 来新的监管规定,如扩大风险资产的覆盖面等,将首先在大行上推进,大行的时间表要先于小银行;以及对大银行设立控股子公司,对大银行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过分复杂进行监管等等。这些监管举措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于大而不倒”机构的监管思路和安排,将对不同规模和类型银行的经营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提升资本充足率要求,实行全新的资本监管制度。应该说,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资本协议确定8%的资本充足率,并不是基于最优资本结构理论计算的结果。本轮国际金融危机显示,银行按照8%计提的资本远远不能覆盖吸收危机期间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更不能充分反映银行被动地应对外部冲击带来的社会成本,包括倾销资产的连锁反应、信贷收缩阻碍经济复苏等。金融危机后提高银行资本监管标准已成为国际共识。目前,英国、新加坡及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将资本充足率标准提高至12%~16%。“十二五”期间,我国银

银行业监管规定课后测试满分答案

银行业监管规定关闭 课后测试 如果您对课程内容还没有完全掌握,可以点击这里再次观看。 观看课程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为多头监管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不用接受()部门的监管:√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地方政府 D财政部 正确答案: D 2. 在下列行为中,中国人民银行无权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的是:√ A执行有关人事用人规定的行为 B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C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D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正确答案: A 3.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内予以回复:√ A10日 B20日 C30日 D40日 正确答案: C 4. 银行业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具有:√ A功能监管权 B机构监管权 C行政监管权

D执法监管权 正确答案: B 5. 银监会设立的初衷不包括:√ A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 B规范监督管理行为 C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 D保护银行业的利益 正确答案: D 6. 以下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惩罚措施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限制招聘新员工 B限制资产转让 C限制分配红利和其它收入 D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正确答案: A 7. 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 A监管、接管 B重组、撤销 C破产、监管 D重组、监管 正确答案: B 8.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的权力不包括:√ A监管客户信息 B监督管理谈话 C强制信息披露 D非现场监管 正确答案: A 9. 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叫:√ A接管 B重组 C破产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制度 篇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黄人杰 20xx-04-1616:04:45来源:《中国证券期货》(京)20xx 年9期 2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地区性市场到全国性市场的巨大转变,现在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取得巨大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促进了经济和企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阻碍市场发展、缺乏监管有效性的许多突出问题,表现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市场经常暴涨暴跌,市场参与者和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监管政策常常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监管活动和过程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因此,研究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问题,识别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对于发挥监

管的应有作用和实现监管目标,确保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 自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来,有关方面就一直强调加强监管。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在保证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二十年的努力,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在驾驭市场、管理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监管有效性逐步提高。这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科学规律有了初步的认识;初步认识到监管制度应当符合市场规律的问题,考虑到如何通过符合市场的 规律来加强监管的问题,逐渐认识到确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监管新思路,强调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上;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的监管目标。这表明监管部门已开设确立了比较科学的监管理念,并开始用新的思路指导对市场的监管。 20xx年监管部门根据法律实践的需求,对1999年开始实施的《证券法》进行了修订,保证了比较完整的资本市场法律框架体系和集中统一的监管架构的形成,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已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监管部门也开始拥

我国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题目:我国银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山东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山东财经大学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山东财经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士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 指导教师签名: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我国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经济一体化加深,金融全球化飞速发展,金融混业化的趋势在逐渐加强,区域性及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一再发生,诸如债务危机、次货危机、冰岛破产、希腊债务危机等事件,对世界各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都产生了负面影响。在此形势下,许多国家都将银行监管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对我国银行业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银监会成立至今,我国的银行监管体系在不断地得到完善,但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难以适应当今的金融环境,因此改革银行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关键词:银行监管问题对策 Our country Bank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existence question and countermeasure ABSTRACT In world economics fast development today, the economic integration deepens, the financial globalization rapid development, the finance mixes industry the tendency is strengthening gradually, the regional characteristic and the worldwide basis economic crisis occurs repeatedly, such as the debt crisis, the substandard goods crisis, Iceland go bankrupt, events and so on Greek debt crisis, has all had the negative influence to the various countries economy continually development. Under this situation, many countries all place bank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in the important position, also set a higher request to Our country Banking industry's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Can establish from the silver jail until now, our country's bank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ystem in obtains the consummation unceasingly, but still has many problems, adapts to the now financial circumstances with difficulty, therefore reforms the bank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ystem imperative. Keywords: Banking supervision The problem Countermeasures

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农信讲堂]中国商业银行的各类监管指标及内部管理指标总结大全 2016-05-11 农信之声 在一般客户或者银行员工眼里,银行似乎只是在吸收存款、寻求融资需求客户,管理信贷风险,并从中赚取手续费和利差。但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远没有真正体会到在如此简单的操作流程背后,银行要面临的各类监管和风险指标约束。正如以下的情景案例。 某银行客户经理小明想帮客户申请一笔贷款,从银行角度除正常信用风险审核之外,还需审查以下内容:①是否有足够的个人或公司存款支撑,即是否符合存贷比,资产负债委员会;②是否有足够的央行根据合意贷款规则核准的信贷额度;③是否有足够的银行资本支撑这样的风险资产扩张,即须符合计财办或巴办的资本充足率要求;④银行净资本是否足够大,确保该笔贷款占净资本比例不超过10%(单一贷款集中度,信审部);⑤需要审查该客户所在集团的整体授信是否超过银行净资本的15%;⑥如果该客户是关联方,对该关联方的授信又不能超过银行净资本10%; (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 ⑦如果是并购贷款,则不能超过并购价款的60%,且单一借款人并购贷款余额不超过一级资本的5%;⑧如果吸收存款,大额人民币存款在月末或季末,恰巧又是小银行,可能得问问财务这边存款偏离度;

(3%)⑨如果是外币,而且又是境外个人或公司的存款,需要首先看看本行有没有足够的短期外债额度,而且该额度通常都是使用率非常高,剩余空间非常小。 尽管上述只是一个案例,看得有些眼花缭乱,实际管理过程中并不是都像小明一样一个个跑部门自己核对,但总体管理逻辑大致如此。鉴于这些基础概念的重要性,且近期网上一份严重过时的“100个银行有关会计指标及其计算公式汇总”广为流传,里面信息错误百出,借此文希望能够给予纠正。 1、存款准备金率:存放央行款项÷各项存款余额×100% 存款准备金,分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构成是存放央行及现金,不包括存放同业资金)。目前法定存款准备金是:5大行最高,其次一般商业银行(股份制、外资),最后涉农涉小微银行(农商行,城商行)。 大额清算系统在工作日17:00关闭以后,账户余额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银行总行法人所在地央行开立)的部分就是超额备付金,如果清算账户和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是分开管理的,则还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超过应缴部分。 目前银行业超额备付金率平均在1.5%-2%之间,一般大行最低,城商行最高,主要因为超额备付金是银行短期流动性管理工具,用于日常清算必要头寸,具有一定刚性。大行的支付体系发达,多数支付甚至可以行内系统轧差,相对预留的支付头寸比例较低。超额备付金率反应一家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效率,也是银行间支付系统必不可少的润滑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体会

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体会 为全面、切实提高我行人员的监管法规意识、法制观念及综合素质,根据省银监局要求和省分行《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法规学习培训实施方案》要求,我认真学习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我对监管政策执行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完善金融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国银行业一部全新的专门法律,与《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构成我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三部基本大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定,适应了新形势下改革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银行业监督管理的需要,也为我行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它的颁布,是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它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决策层依法治国的决心,凝聚了中国银监会党委依法监管的心血,寄托了社会各界对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希望,是做好银行业监管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我国金融业监管体制向着法制化改革进程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今年以来,金融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和数量均“双升”,涉案手段更具有多样性、隐蔽性、分散性,银行从业人员牵涉民间借贷、企业骗贷、中小银行票据大案、外资银行员工违规买卖外汇、银行人员私下收取佣金、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等案件层出不穷。归根结底只有两点,那就是由于有章不循和监管不力而造成的。作为一名支行行长,我深知银行是经济案件的高发部位,制度是我们的生命线,每一项制度的出台,每一次流程的改进,都是对漏洞隐患的修复与加固。学法、懂法、守法,时刻绷紧风险这根弦,是走好人生每一步棋的最基本保证,否则在大是大非面前终究会迷失自我。按理说,我们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很全面,很细致,不同岗位都有针对性的内控和案件防范知识、业务操作流程、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实际执行中就打了折扣,因此就出现一些员工违规经营、违章操作、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首先,学习监管法规,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并监督日常的经营行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理念、原则、措施、手段和方法提出了许多新的内容,这对我们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不只是一般政策要求和努力 1

银监会设立和中国银行业监管对策

银监会设立和中国银行业监管对策 内容提要:“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监管演进的新阶段,它将促进央行的独立决策和银行业监管的进一步专业化、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加快商业银行的民营化进程并加强监管。但目前我国银行业监管仍存在一些问题,为充分发挥银监会的作用,继续完善监管体制,应大力完善金融法规、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并解决原监管体制的遗留问题。 银监会的设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银监会的设立将会对中国银行的管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新成立的银监会将有其相应的监管重点和对策。 一、“银监会”的设立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 1.银监会的成立将促进央行的独立决策和银行业监管的进一步专业化 银监会设立前,我国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的分业监管模式,而中国人民银行兼具监管银行和制定货币政策的双重任务。从现实来看,央行担任的双重角色(既是货币政策制定者,又是银行业监管者)的预期目标有可能发生冲突,央行有可能在调整利率和制定货币政策时,站在银行业监管者的角度去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现在国有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导致资金流动不畅、金融运行与实体经济运行脱节,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有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通过其在央行内部强大的政策影响力对某些改革的进行施加影响,这一点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上最为明显。这样既影响了央行的监管能力,又制约了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发挥。 目前,各国金融监管模式主要有四种模式:第一,欧洲中央银行成立后,欧元区国家中大多数国家将银行监管职能从央行中剥离出来。第二,英国、日本、瑞典、丹麦、澳大利亚将银行、证券、保险监管等职能统一集中在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第三,美国由美联储作为伞式监管者,负责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银行、证券、保险则分别由其他监管部门分别监管。第四,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仍由中央银行统一负责。但从总的趋势看,越来越多的国家金融监管采用了与央行货币政策职能相分离的模式。从这种意义上讲,我国成立单独的银行监管机构,符合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也和国际上银行监管发展的总趋势是一致的。

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具体措施

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具体措施 随着金融全球化的不断深化,金融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同时金融行业风险加剧, 金融危机时有爆发,美国次级贷款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就更值得警醒。金融危机的破 坏力和传染力之强,使我国必须谨慎处理各种危机。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据金 融资产的绝大部分。因此我国政府应该把对金融业尤其是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作为重中 之重。 银行监管指政府对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银行遵守各项规 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目前最为普遍的分类是将银行监管分为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营监管、市场退出监管等几个 方面。 (1)市场准入监管。市场准入监管是指银行当局根据法律、法律的规定,对金融机构进入市场进行管制的一种行为。按照经济学的含义,一个行业机构数量的变化对行 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市场准入监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对机构的审批,对注 册资本的审批,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对业务范围的审批。 (2)市场运营监管。市场运营的监管是指对银行机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的活 动。目前,市场运营监管任务更重,责任更大。概括起来说,市场运营监管的内容主 要包括:银行机构资本适度和资本构成、资产质量状况、支付能力和盈利状况等。 (3)市场退出监管。对有问题的银行进行兼并重组、救助,或者进行倒闭清算,对 经营管理问题的银行、发生支付危机、倒闭或破产的银行机构,监管机构就要采取一 定措施。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的主要措施有:资本约束监管、风险为本监管、法人公司治理 监管、激励相容监管。 资本监管就是指监管当局规定银行持有的最低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 部分。监管当局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制定并采取的一系列监管标准、方法和行动称为 资本监管。资本监管成为当今对银行业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通过运用风险预测、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等方法,预防、 回避、排除或者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资金的安全。 它有两方面涵义:一是收益一定条件下的使风险最小;二是风险一定条件下使收益最 大。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这两个目标(收益目标和安全目标)经营目标是一致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文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文档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文档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资本监管新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资本监管新规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中国银行监管部门加大审慎监管力度,密集出台资本管理新规,以强化资本约束并推动银行业务转型,本文对相关资本监管政策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进行了分析阐述,并提出应对策略。关键字: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资本监管;影响;对策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深入推进,中国银行监管部门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状况,积极推动巴塞尔Ⅱ、Ⅲ的实施,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监管部门明显加大了审慎监管力度,密集出台一系列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新规,以强化资本约束并推动银行业务转型。 一、资本监管政策的主要变化及影响 (一)资本监管新标准正式出台,资本数量和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 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2011年5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国版巴塞尔协议Ⅲ正式启动。新标准确定了最新资本监管框架,提出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率、杠杆率、流动性比率等四项审慎监管新工具。天之信新标准将监管资本从现行的两级分类(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修改为三级分类(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一级资本和总资本分别不低于5%、6%和8%,同时引入逆周期资本监管理念,资本留存资本2.5%,逆周期超额资本0-2.5%,并增加系统重要性银行1%的附加资本要求。在达标时限上,新标准自2012年初开始执行,系统重要性银行1应于2013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1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已被列为系统重要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可能入选。

性银行2016年底前达标。新监管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为11.5%,非系统重要性银行为10.5%;若出现系统性的信贷过快增长,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从影响来看,资本监管新规更强调普通股在监管资本中的主导地位,对核心一级资本实行更加严格的扣除标准2,因此在融资方式上,原来依靠较低成本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的方式不得不向较高成本发行股票筹集核心资本的方式转变,商业银行将面临更高的资本成本。 2011年6月初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着重调整资本充足率和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方法,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新办法采用差异化的信用风险权重方法推动银行提升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主要变化有:(1)非按揭零售业务的风险资产权重从100%下调到75%;(2)同业业务的风险资产权重从0至20%上调到20%至50%;(3)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提高至150%;(4)铁路、公路及其他基建项目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提高至110%;(5)提高长期贷款的风险权重天之信其中5年期以上长期企业贷款由100%提高到150%至300%;(6)评级在BB-以下的企业债权风险权重由100%上调至150%。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风险度量和资本分摊。该办法目前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最终出台的政策可能有所变化,但从趋势来看,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率日趋严格的要求已不可逆转,这些政策将限制未来银行资产业务的快速扩张,同时驱使银行对其资产结构进行调整,一定程度 2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全额在核心资本中扣除;有赎回权的次级债需银监会批准后才能计入核心资本。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黄人杰 2013-04-16 16:04:45 来源:《中国证券期货》(京)2012年9期 2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地区性市场到全国性市场的巨大转变,现在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市场之一。取得巨大发展的中国资本市场作为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促进了经济和企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中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阻碍市场发展、缺乏监管有效性的许多突出问题,表现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普遍,市场经常暴涨暴跌,市场参与者和公众的满意度不高,监管政策常常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监管活动和过程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因此,研究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问题,识别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对于发挥监管的应有作用和实现监管目标,确保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资本市场监管的现状 自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来,有关方面就一直强调加强监管。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在保证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经过二十年的努力,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监管部门在驾驭市场、管理市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初步具备了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的能力,监管有效性逐步提高。这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发展和运行的科学规律有了初步的认识;初步认识到监管制度应当符合市场规律的问题,考虑到如何通过符合市场的

规律来加强监管的问题,逐渐认识到确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监管新思路,强调把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加强市场监管上;明确提出“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监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的监管目标。这表明监管部门已开设确立了比较科学的监管理念,并开始用新的思路指导对市场的监管。 2005年监管部门根据法律实践的需求,对1999年开始实施的《证券法》进行了修订,保证了比较完整的资本市场法律框架体系和集中统一的监管架构的形成,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已开始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监管部门也开始拥有一定的执法权限。这些工作和成绩,对进一步明确证券监管部门的工作思路,提高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有效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0年发展的巨大成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所取得的初步成绩。实事求是地说,2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有效性有了初步的增强,除了前面所介绍的,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总体上保持了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局面。这些还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市场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一是通过贯彻执行《证券法》和修改制订与《证券法》相配套的有关行政法规,使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得到了初步改善;二是通过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等举措,使上市公司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运作逐步规范。 第二,执法力度逐年加大,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办法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6号)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4年8月2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5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银行业统计管理,规范银行业统计行为,满足银行业监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下文称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监管统计,是指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为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组织实施的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要对象的各项统计活动。银行业监管统计是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检查。 第五条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六条银行业监管统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银监会是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全国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银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内银行业监管统计工作。 第七条银行业监管统计制度、报表和数据实行归口管理,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统计部门具体负责。

银监发〔2005〕28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28号2005年6月6日) 各银监局: 为加强对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银监会制定了《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意见》。现将这两个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将这两个意见转发给辖内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二○○五年六月六日 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 为促进农村合作银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现就加强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管原则与目标 (一)监管原则 按照“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和“明确目标、区别对待、分步提高”的基本原则,2007年以前,参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标准对农村合作银行实施监管,参照商业银行监管标准实施影子评价。从2007年起,在风险监管领域,按照商业银行监管标准与要求,对农村合作银行实施监管;在部分监管指标及监管指标计算口径方面,要考虑农村合作银行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实施有效监管。 (二)监管目标 1.2006年底以前,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试行)》口径计算,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应始终保持在8%以上;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比例实现“双降”,按五级分类口径,平均不良贷款比例达到8%以下。 2.2007年底,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以上;按五级分类口径,多数农村合作银行不良贷款比例达到5%以下。 3.2007年底,其他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基本达到商业银行监管要求;在全国银行系统综合评级中处于良好水平。 各级监管部门应督促农村合作银行测算主要经营指标,制定分期达标规划与措施。监管部门应每半年就达标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资本监管 (三)强化资本充足率考核 资本监管是增强农村合作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约束资产扩张冲动、控制风险程度的有效手段,是防范金融风险、增强社会信誉、完善市场约束的必经之路。农村合作银行应按“五级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步骤,对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2号)、《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银发〔2002〕98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资本充足率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通〔2004〕18号),完成各项工作,达到资本监管要求。考虑到农村合作银行资金运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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