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P考试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第一章节知识点所得税

AFP考试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第一章节知识点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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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所得税

所得税是指以个人或法人的各种所得为课税对象的多个税种组成的课税体系。

所得税类的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税收制度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

第一,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税收上的具体体现。在确定税收管辖权时,通常有两个原则:一是属人主义原则,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无论是来源于本国境内还是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都有权征税,由此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称为;另一是属地主义原则,即一国政府对于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无论是本国纳税人还是外国纳税人获得的都有权征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根据属人和属地原则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

第二,所得税的税基。所得税的税基是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之后的余额。如果是对个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计征个人所得税,须考虑扣除个人和家属的基本生活费用;如果是对个人经营活动获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则需考虑扣除其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及税金。

对企业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准予扣除项目主要包括经营中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因此,所得税确认税基“应纳税所得额”,最关键的是规定征税所得范围宽窄和费用扣除项目及标准。

第三,所得税税率。各国所得税通常采用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形式。企业所得税以比例税率为主。个人所得税按征税模式不同,税率形式有所区别:在实行综合税制的国家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如美国;在实行分类税制的国家则采用比例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相结合的形式,如我国。比较普遍地运用超额累进税率,是因为各国政府都力图通过对高收入者多征税,对低收入者少征税或不征税来调节人们税前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

2.1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内容以及相关情况,在AFP资格认证培训阶段已作系统介绍,这里不再赘述。需注意的是,在AFP资格认证培训阶段,我们主要学习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筹划也主要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展开,筹划案例比较简单。而在CFP资格认证培训阶段比AFP资格认证培训阶段大大扩展了税收法律法规学习的范围,这样,一方面,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仍然是我们进行筹划依据的重要法律规范;另一方面,筹划方案将涉及更多的税种,须考虑税种与税种之间的关联关系。

2.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企业所得税收入为5545.88亿元,占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14.73%。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收入为1534.82亿元,占税务部门组织收入的4.08%。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颁发第5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企业所得税现行税制

2.2.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2.2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2.3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5%。

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①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②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2.2.4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货币形式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收入形式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讯、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资产取得的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5)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债利息等收入;

(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赠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9)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再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部分准予扣除项目具体标准:

(1)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3)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4)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6)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例题:

某企业200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营业外收入15万元。该年度该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17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7×60% =10.2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00+300)×5‰=12万元

不得税前扣除:

17-10.2=6.8万元

2008年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2100+300+200+15-10.2)×25%=656.3万元

如果该企业当年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其它条件不变)则:

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25×60%=1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00+300)×5%=12万元

不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3万元(25—12=13)

(8)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该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9)企业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10)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例题:

某企业2006年9月1日发生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业务,租赁期10个月,租赁费10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列支租赁费10万元。2006年税前允许扣除额:10÷10×4(月)=4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1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捐赠,以及非公益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即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2.2.5亏损弥补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关于这项规定应注意:第一,所称可以弥补的年度亏损额是指按照税法调整后的亏损额,而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记录的会计利润。第二,弥补期以亏损年度的下一年算起,连续计算五个自然年度,五年中即使是亏损年度仍视为一个弥补年度,而且先亏损先弥补,逐年计算。第三,在弥补期又发生亏损,以各亏损年度的下一年算起。

例题:

某企业从2000年至2006年盈亏情况如下表:

年度00 01 02 03 04 05 06

按税法规定调

-165 -56 30 30 40 60 60

整后的亏损额

2000年亏损额:2001~2005年为弥补期

尚有未弥补的亏损5万元,由于已经超过五年弥补期,故不得弥补。

2001年亏损额:2002~2006年为弥补期

56万元的亏损额全部弥补,2006年弥补亏损后有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应据此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2.6税收优惠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企业从事蔬菜、谷类、薯类、油料等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草药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畜牧家禽的饲养等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4)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企业获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7)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8)企业安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范围的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9)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题: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

刘敬于2008年初投资500万元成立一个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果2009年初对前一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具体情况如下:

全年取得业务收入62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4.1万元;由于拖欠缴税,缴纳滞纳金3万元;原材料成本300万元;公司共有职工50人,支付职工工资总额16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分别为工资总额的14%、2.5%、2%;支付业务招待费16万元;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200万元,使用1年支付借款利息4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7.47%;请计算该公司2008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解:

五年中即使是亏损年度仍视为一个弥补年的内还是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收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王国平(501)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东营276摘要: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每个公民都有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少缴税的权利。本文以个人所得税为例,对纳税人的各种纳税行为进行事前的规划,在不违法税法的前提下,达到节税的目的。关键词:纳税筹划税负临界点股票股利股票期权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前对税收负担的税提供了筹 划的空间。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遵守税法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利用000股的股票,股票现行的例如:股东甲拥有A上市公司100税收法则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选择机会,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股价为每股6元。A上市公司将对股东进行股利分配,现有两种财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分配方案,第一种是每十股配送两股本公司股票,股价变为每股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选择性 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5元;第二种

是每股分配现金股利1元,下面对两个股分配方式的一种理财行为。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比较。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等于计税依据乘000X0股票股利的个人所得税为:100.%40-0:2×2-00以相应税率。因此,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即纳税人、000X02=000转让股票收入为:100.X5100:计税依据和税率,对纳税人的判断决定其是否负有纳税义务,在按照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判定为纳税人的情况下计税依据越小,税率越低,应纳税额也越60元 股东甲的税后实际收入为900。小。本文主要从计税依据和税率两个方面对个人所得 税进行纳税000X1×2%=00:现金股利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200筹划。000—200800。股东甲现金股利的税收收入为:10000=00元由上例可见,实行股票股利政策可以大大减轻股东的个人所一、年终奖金的税务筹划得税负担,增加股东的实际收入。另外实行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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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第1章绪论 1. 1研究背景与意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收入或所得征收的税,它于1799年为英国所首创,此后各国先后开征。目前,个人所得税己被全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所采用,在各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己成为发达国家首屈一指的主要税种。199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72个亿,到2004年,达到2700多亿,坐上了中国第四大税种的交椅。其增长势头之迅猛可见一斑。 1935年,英国上议院汤姆林勋爵在《国内税务局专员与威斯特公爵诉讼案》中提出:“任何人都有权根据恰当的法律来安排他的事务,使缴纳的税收比没有这样安排要少。"1947年,美国法官汉德:“法院一直认为,人们安排自己的活动以达到低税负的目的,是不可指责的,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纯粹是侈谈。”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较晚。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率先在国内开设了纳税筹划课程,《中国税务报》从1999年开始推出《纳税筹划》周刊。中国加入的WTO和OECD组织赋予国民八项权利,其中便有纳税人的筹划权。我国理论界对于税收筹划内涵的界定一直存在分歧,狭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只限于节税,节税是为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而进行的纳税优化,它不仅仅合法,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广义派观点认为:税收筹划是采用一切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进行的纳税方向的策划和做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它包括节税和避税。本文本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采用广义派观点。即:税收筹划包括节税和避税两方面。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是在现行税制条件下,通过合理利用各种对自已有利的税收政策和合理安排税务行为,以获得最大的税后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其意义体现在: (1)有助于税法知识普及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为税收筹划的组成部分,具有最广大的人群———几乎所有的公民在其一生当中都会或多或少的与个人所得税相关联。而纳税人要想进行税收筹划,熟悉相关税法知识就是其基本的前提条件。 (2)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 居民纳税意识包括三个层次: 一是纳税意识淡薄,纳税人通常采用偷税、逃税、漏税、抗税等非法手段来减免税负; 二是依法纳税,接受监督; 三是运用税法知识,维护自身利益。该缴纳的税一分不少,不该缴的税一分不能多。因此,合理运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正是纳税人税收意识增强的表现。 (3)有助于纳税人维护自身利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本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提出多个纳税方案,然后通过比较,选择税赋最轻的方案。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量,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的目的。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的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正是税收筹划所要达到的目的。 (4)有助于国家不断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是针对税法中未明确规定的行为及税法中优惠政策而进行的,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充分利用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的反馈信息,可以完善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改进有关税收政策,从而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税法和税收制度。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将个人的十一项所得作为课税对象,如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这些项目分别规定了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不同的税率和不同的计税方法,这就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潜在的空间。正确引导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对纳税人及税收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9年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范文资料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 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 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

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案例 应纳税额=9200×20%-375=1465元 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 1465-825=640元 后者比前者节税640元。 利用分次申报纳税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都是明确应谅按次计算征税的。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从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准确划分"次",变得十分重要。 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横,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某人在一段时期内为某单位提供相同的劳务服务,该单位或

最新《税务筹划》试题二(含)答案

税务筹划试题二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0题,每题2分) 1.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税收政策、计税方法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税负最低为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选择行为称作() A.避税 B.节税 C.税负转嫁 D.推迟纳税 2. 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以压低生产要素进价或降低工资、延长工时等方法转移给生产要素提供者负担的税负转嫁方法是() A.后转 B.消转 C.税收资本化 D.前转 3. 在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负债筹资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筹资费用和利息支出均可在税前扣除 B.在权益筹资的过程中,股息不能作为费用税前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 C.在负债比例未超过一定的界限时,权益资本收益率及普通股每股收益额随负债比率的上升而下降 D.在息税前利润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权益性筹资方式要比负债性筹资方式多缴纳企业所得税,表明债务筹资具有节税功能 4. 金融企业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时,超过部分产生的利息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A.2:1 B.3:1 C.4:1 D.5:1 5.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所得税优惠税率为() A.10% B.15% C.20% D.25% 6. 下列各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中药材的种植 B.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C.林产品的采集 D.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7. 对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再以后()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A.10%;3 B.10%;5 C.20%;3 D.20%;5 8.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A.3% B.7% C. 13% D.17% 9.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处于免税期间的企业,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免税带来的好处,应该选择的存货计价方法是() A.后进先出法 B.先进先出法 C.移动加权平均法 D.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 10.购销差价是税务筹划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果商品的购进成本较高,企业应采用哪种促销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A.打折销售 B.赠送商品 C.赠送购物券 D.返现金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5题,每题4分) 11. 税务筹划可能为企业带来相应的风险,包括() A.投资扭曲风险 B.经营损益风险 C.税收负担风险 D.税款支付风险 12. 根据筹划的着力点不同,可以把税务筹划原理分为() A.税目筹划原理 B.税率筹划原理 C.税额筹划原理 D.税基筹划原理 13.下列有关增值税中“增值率”的公式中,正确的有() A. 增值率=增值额/不含税销售收入 B. 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 C. 增值率=应纳税额/进项税额 D.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14.税务筹划的原则包括() A.守法性原则 B.保护性原则 C.实效性原则 D.整体性原则 15.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税务筹划包括() A.销售方式的税务筹划 B.销售结算方式的税务筹划 C.销售价格的税务筹划 D.销售地点的税务筹划

最新电大税收筹划形考测试题库15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电大税收筹划形考题库158题[含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我国公司制企业适用税率一般是 25%,其中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5% B.5% C.10% D.20% 正确答案: 20% 2.国际税收协定规定,只有在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实际受益人是缔约国另 一方居民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税率。这体现了()。 A. 利润最大化原则 B. 成本收益匹配原则 C. 独立交易原则 D. 受益所有人原则 正确答案:受益所有人原则 信息文本 3.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是指() A.纳税主体 B.征纳双方 C.纳税主体 D.征税主体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收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另一方面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在华虽然没有机购、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正确答案:征纳双方 4.税务筹划的主体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税收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在

税法规定中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正确答案:纳税人 5.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累进税率形式的是() A.定额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将征税对象按照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税率。定额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正确答案:定额累进税率 6.税收筹划的目标是() A.成本最小化 B.企业价值最大化 C.税负最小化 D.企业利润最大化 评价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标准,是能否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是某一时点、某一项目带来的税收成本的节约。 正确答案:企业价值最大化 7.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A.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实际分配利润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租金收入,依照承租人实际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D.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正确答案: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加计扣除的是()。 A.广告费 B.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C.企业支付给残障职工的工资 D.环保专项资金 正确答案:企业支付给残障职工的工资 9.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错误的是()。 A.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用先分后税的原则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 收的一种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据统计,1991年,全世界20多个低收入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平均比例为9.3%,个别发达国家达40%以上,而我国1998年仅占到3%左右。因此,人们普遍认为,个人所得税是我国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发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

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免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90日的,简称90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免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美国总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帮助筹建某工程。1996年度内,曾

纳税筹划试卷及答案

纳税筹划试卷及答案 课程:企业纳税筹划闭卷年级及专业 一、单项选择题(1`× 20) 1.纳税筹划的主体是() A.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避税最大的特点是他的() A.违法性 B.可行性 C.非违法性 D.合法性 3.相对节税主要考虑的是() A.费用绝对值 B.利润总额 C.货币时间价值 D.税率 4.适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组织形式是()。 A.公司制企业 B.合伙制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个体工商户 5.下列税种中属于直接税的是()。 A.消费税 B.关税 C.财产税 D.营业税 6.判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高低时,()是关键因素。 A.无差别平衡点 B.纳税人身份 C.适用税率 D.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 B.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 C.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酒水 8.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 A.卷烟 B.烟丝 C.黄酒 D.白酒 9.娱乐业适应的营业税税率为()的幅度税率,由各省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A.3%-20% B.15%-20%. C.5%-15% D.5%-20% 10.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下列哪类企业?() A.国有、集体企业 B.联营、股份制企业 C.私营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1.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得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是() A.职工福利费 B.广告宣传费 C.公益性捐赠 D.赞助费支出 12.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的是() A.国债利息 B.股票红利 C.储蓄利息 D.保险赔款 13.下列金融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有( ) A.金融机构直接向国外借入外汇资金,再贷给国内企业的业务 B.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对企业贷款的业务 14.下列货物中只免税但不退税的项目有( ) A.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B.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C.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执普通发票的渔网渔具 D.计划内出口原油 15.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 )。 A.电影发行单位取得的片租收入 B.个人出租白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C.军队空余房产的租赁收入 D.高等学校利用学生公寓为社会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 1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的不含税销售额税负平衡点的增值率为()。 A.35.29% B.23.53% C.17.65% D.23.08% 17.甲乙两企业合作建房,甲提供土地使用权,乙提供资金。正确的是() A. “合作经营”方式下,甲应纳营业税200万元 B. “以物易物”方式下,甲不缴营业税 C. “合作经营”方式下,甲不纳营业税 D. “以物易物”方式下,甲应纳营业税200万元 18.某机构制造企业为盈利企业,上年度发生技术开发费200万元,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为215万元,增长幅度为7.5%。该企业若享受加扣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则技术开发费至少应()。 A.再增加5万元 B.再减少5万元 C.增加0.25% D.减少0.25% 19.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 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C.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20.纳税人在承包工程时,如果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其承包收入按建筑业 适用()的税率。 A.3% B.4% C.5% D.6% 二.多选题(2`× 10) 1、下列征收消费税的有( ) A、汽车 B、鞭炮、烟火 C、家用电器 D、烟酒 2.根据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阶式不同,增值税分为() A.生产型增值税 B.消费型增值税 C.增长型增值税 D.收人型增值税 3.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是与()的区别。 A.逃税 B.欠税 C.骗税 D.避税 4.纳税筹划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A.意识形态风险 B.经营性风险 C.政策性风险 D.操作性风险 5.税率的基本形式有() A.名义税率 B.比例税率 C.定额税率 D.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学员姓名黄玲玲学号20081320050735 入学时间2008 年秋季 指导老师樊炜职称高级讲师 试点学校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海门分校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单位的纳税支出(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个人自身的偷税漏税 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纳税意识,实现诚信 纳税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现状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三)稿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四)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五)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文章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税务筹划-员工福利补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4年6月6日

目录 PART ONE 员工福利与补助案例分析 ●案例1:餐费补贴 ●案例2: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 ●案例3:辞退补偿 ●案例4:私车公用 ●案例5:过节礼品及过节费 ●案例6:职工旅游福利 ●案例7:生活补助费 ●案例8:差旅补贴 ●案例9:销售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案例10:职工宿舍 PART TWO 互动问答 ●问题一:通讯费报销 ●问题二:境外派遣个税

员工福利与补助案例分析 案例1:餐费补贴 A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由餐饮店送餐,餐饮店定期提供发票与公司 结算餐费,公司在帐上在福利费中列支,A公司是否需要为员工申报个人所 得税?如果需要,但是分不清员工到底谁吃了多少,是否要按平均数分摊并 入员工工资申报? 交通费、餐补、通讯补贴、误餐费是否计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2年4月11日接受在线提问 有网友提出,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计征个税?每月通 讯费补贴是否也是如此? 卢云说,根据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计征 个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 计征个税。 本案例中,工作餐是由餐饮店送餐集体发放的,且不可分割,并不是以现金 的方式发放给员工的,符合以上的条件,原则上是不应计征个税的。 假设工作餐不是由餐饮店送餐,而是员工在企业的食堂中用餐,员工以每餐 5元的价格购买。此类工作餐也符合上述的三个条件,原则上也不计征个税。 有些企业每个月给每个员工发放餐补,此类的餐补就是需要计征个税的。而 有些企业以午餐费的名义发放餐补,这种筹划方法不可行。 卢云说,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 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税; 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计征个税。 根据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 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税。 但是由于税务总局没有制定相关的标准,而是由各地自行制定,因此各地的 执行口径和操作空间都不同。通常情况下,如果直接按照标准发放,并不是 凭发票报销的餐补,一般情况下都要交个税。 案例2: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 G公司由于搬迁至郊区,职工上下班必须乘坐交通工具,公司按出勤天数每 天发放20元的交通补贴。如果企业每月按职工人数和出勤天数来报销交通费,那工作量非常大;如在工资里发放上下班通勤补贴,是否能免交个税?这部 分补贴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果在工资中按照出勤天数发放交通补贴,并且是以现金的形式,这就属于 福利,均应计征个税。

2020年整合纳税筹划试题及答案名师精品资料

试卷代号:1334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纳税筹划试题 2013年1丹注意事项 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将每题 4 个选项中的唯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1. 纳税筹划的主体是()。 A 纳税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务机关 2. 按()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A. 不同税种 B.节稳原理 c.不同性质企业 D.不同纳税主体 3. 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A. 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 B. 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 c.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酒水 4. 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A. 保险费 B.装卸费 C. 运输费 D.其他杂费 5. 适用消费税定额税率的税目有()。 A.卷烟 B.烟丝 C.黄酒 D.白酒 6. 下列各项收入中可以免征营业税的是()。 A.高等学校利用学生公寓为社会服务取得的放入 B. 个人销售购买超过 5 年的普通住房 C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 D. 单位销售自建房屋取得的收入 7.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下列哪类企业? ()A.国有、集体企业 B.联营、股份制企业 C. 私营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8. 下列适用个人所得税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是()。 A.劳务报酬 B.工资薪金 c.稿酬所得 D.个体工商户所得 9. 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程人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离境。 A.一次不超过40 日 B. 多次累计不超过100 日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学员姓名黄玲玲学号20081320050735 入学时间2008年秋季 指导老师樊炜职称高级讲师 试点学校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海门分校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单位的纳税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个人自身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现状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三)稿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四)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五)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文章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09-10-2学期期末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学生姓名:武雷 学号: 0910940415 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 班级:电科094 学校天津工业大学 2010年6月

【摘要】:个人所得税可以说是目前中国税制体系中与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税种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逐渐向个人倾斜,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也逐年上涨。但各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具有很大的困难,因为大多数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纳税人不了解税法造成了一些本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没有避免,“多”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纳税项目以及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并用生活中的实例加以分析说明。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实例分析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 (4) (一)工资、薪金所得 (4)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4) (三)劳务报酬所得 (4) (四)稿酬所得 (4)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 (六)财产租赁所得 (5) (七)财产转让所得 (5) (八)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5)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7) (一)尽量将劳务报酬分次计算 (8) (二)将不同劳务报酬项目分别计算 (8) 三、合理选择兼职收入形式 (9) 四、高工资者可以通过注册公司实现税收筹划 (10)

一、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 我国的各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的制度,各人的全部收入被划分为11类,分别课税,下面将简单介绍其中的几种。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聘而去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16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年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分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去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影视、录音、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的收入额减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纳税人的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以每次收入额扣除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的收入额扣除有关费用厚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有关费用”的扣除标准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相同。

税务筹划试题与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季度终了之日起()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A、10 B、15 C、7 D、5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 A C 3 A B C D 4 A、 C、 5 A、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C、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12% D、20% 7、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C、二 D、十 8 A C 9 A B C D、 10 A B C D、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10% 11、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进行分摊。 A、独立交易原则 B、公平交易原则

C、方便管理原则 D、节约成本原则 12、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全额 B、减半 C、加倍 D、加计 13 A B C D 14 A、3 C、5 15 A B C、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D、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分,每小题2分) 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居民企业的有()。

15.1纳税筹划试卷

15.1纳税筹划试卷

试卷代号:1334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秋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纳税筹划试题 2015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将每题4个选项中的惟一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每小题2分,共20分) 1.按( )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A.不同税种 B.节税原理 C. 不同性质企业 D. 不同纳税主体 2.适用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组织形式是( )。 A.公司制企业 B.合伙制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个体工商户 3.我国增值税对购进免税农产品的扣除率规定为( )。 A.7% B. 10% C.13% D. l7% 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 )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

扣除。 A.保险费 B.装卸费 C. 运输费 D.其他杂费 5.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的税目有( )。 A.卷烟 B.烟丝 C. 黄酒 D.白酒 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下列哪类企业( )。 A.股份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法人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7.个人所得税下列所得一次收入过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 A. 稿酬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红利所得 D.偶然所得 8.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 )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A. 超过部分金额 B.扣除项目金额 C.取得收入全额 D. 全部增值额 9.房产税条例规定:依照房产租金收。人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为( )。

C.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D.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13.适用消费税复合税率的税目有( )。 A. 卷烟 B.雪茄 C.薯类白酒 D.粮食白酒 14.营业税按日(次)计算和按月计算的起征点分别为销售额( )。 A.300元 B.300~500元 C 500~2000元 D.5000~20000元 15.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的项目有 ( ) A. 偶然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D.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三、判断正误(正确的在括号内划√,错误的划X,每小题1分,共 10分) ( )16.顺法意识的避税行为也属于纳税筹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3.财税〔2006〕1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4.个人所得税7级税率表 5.同行业工资薪金水平 二、纳税筹划方案 1、工资和年终奖发方方法策划 例:某企业管理人员年薪(扣除“五险一金”后)合计为18万

元。我们尝试用几种不同的发放方式计算全年应该缴纳和税收。第一种:按月平均发放,即1至12月平均每月发15000元,则:每月纳税:(15000-3500)×25%-1005=1870(元),全年纳税合计1870×12=22440(元) 第二种:年终奖金18000元(适用税率3%),剩余平均每月发13500元,则:每月纳税:(13500-3500)×25%-1005=1495(元),年终奖纳税=18000×3%=540(元),全年纳税合计:1495×12+540=18480(元)。 第三种:年终奖54000元(适用税率10%)剩余平均每月发10500元,则:每月纳税:(10500-3500)×20%-555=845(元),年终奖纳税=54000×10%-105=5295(元),全年纳税合计:845×12+5295=15435(元)。 上述三种不同的发放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最为节税。根椐测算,我们可以模拟测试出一个工资与奖金的最优发放数,详见附表1 表1:工资表与年终奖最优分配表

备注:当工资薪金总额处于上表中各级次“年薪范围”的起点数与中位数之间时,先确定年终的起点数,剩余再按月平均确定月工资数;工资薪金总额处于各级次的“年薪范围”的中位数至终止数之间时,应先确定月工资的终止数,剩余再确定年终数额。年终奖临界点 税率的临界点导致“多给少拿” 据了解,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刚刚超过两个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发生“多给少拿”的情况。而年终奖18000元刚好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一级税率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过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级税率10%计税。 比如A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B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A的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再看B,因为18001/12已经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极端的情况,是年终奖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况,由于960001元意味着将对应最高级也就是45%的税率,9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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