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工牌的通知及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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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及规定

为了维护和塑造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现要求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牌,不得有议。现将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强调和重申,希望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一、第一次办理工作牌有公司免费办理、工作证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

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二、佩戴工牌必须正面朝外悬置于前胸。不得悬挂于腰际或其它位置,不得

以外衣遮盖。

三、如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工牌之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罚并交由财务作为“快

乐基金”:

1、上班时间未佩戴工牌者,忘带或未带给予20元/次的罚款。

2、丢失工牌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同时必须及时补办理新的工作牌。

3、未正确佩戴工牌者,三次提醒后给予10元/次的罚款。

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严格督促本部下属员工执行以上规定。

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时对各部门员工佩戴工牌情况作随检,检查中如发现有员工违反规定的,人力资源部将给予相应的罚款,敬请大家配合!

五、该规定将于年月日起开始试行,年月日起正式实施执行,其中10天时间为公司考虑实际情况,给大家的适应过渡时间。以上各项规定请全体员工相互知悉、相互监督。特此通知!

年月日

主题:关于办公室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呈送:总经办

抄发:各部门

员工工装及工牌管理规定

员工工装及工号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树立公司员工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员工的着装及工号牌佩戴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1、综合部负责员工工装、工号牌的制作、配置、收发及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所有工装的着装及工号牌佩戴的管理。 四、工作程序 1、工装的发放及退回规定 (1)员工入职时,由公司物资管理员根据员工《入职申请表》,按该岗位的工装配置标准发放,并做好《个人领用登记标》记录; (2)员工离职时,需将配置的工装退还公司综合部物资管理员处,退还前应检查工装是否完好、整洁; (3)员工工装配置分为冬装和夏装; (4)公司全体员工配发工作服及工号牌。 2、着装标准 (1)冬装标准:管理层、协管类员工统一着公司配发的深色西服,衬衣,男员工系领带;工程类、保洁类、酒店管理部、洗衣房人员统一着公司配发的长袖工作服; (2)夏装标准:管理层、协管类人员:男性员工统一着公司配发的短袖上衣,深色长裤,系领带;女性员工统一着配发的短袖上衣,深色齐膝短裙;工程、保洁类人员统一着公司配发短袖上衣,长裤。 3、着装要求 (1)工装为工作时间使用,员工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着工装,就餐时间可以不着工装,下班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得穿着工作服外出(因工作需要除外); (2)员工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平展、整洁、配套,领、袖口扣好,不得挽起袖子或

卷起裤脚(特殊岗位需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可酌情处理); (3)男员工着衬衣时应打好领带;女员工着裙装时,裙长不得短于膝盖以上15公分,应着肉色透明丝袜,丝袜袜口不得裸露在裙子外面,且无破损; (4)员工着装时的鞋、袜要无异味,鞋面保持洁净;除有特殊要求外,公司内不得穿拖鞋及拖鞋式凉鞋; (5)工作以外时间,凡是代表公司出席的重要场合,如:会议、对外接待、商务谈判以及招商等工作,参与活动的员工均需着职业装,并佩戴胸牌; (6)行政人员周五可着便装(有特殊接待任务除外); (7)冬季因天气原因,特殊情况下由综合部统一安排着装规范。 4、换装时间 (1)冬季、夏季的季节变换时须更换服装,每年的5月1日、10月1日分别更换夏装和冬装。公司各部门须保证着装的统一性; (2)如因天气变换等特殊原因,需临时性更换冬、夏季服装的,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但须保证部门着装的统一性。 5、工号牌的佩戴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配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号牌,工号牌位置与工装左上边口袋上沿平行,齐于口袋内侧线。如工装无口袋,可参照衬衣第二颗纽扣左上边高度。 因工装洗涤,部分岗位无法着工装在岗时,也需佩戴工号牌。 6、冬装洗涤规定 (1)保洁、工程一线员工每周洗涤一次,每周五中午11点钟前为收衣时间,请将待洗涤的工装交到领班或主管处,由领班或主管统计好数量后告知库管收取。(工装上需写上自己的姓名); (2)行政人员、协管、车管西服每半个月洗涤一次,衬衫每周洗涤一次,每周五11点钟以前为收衣时间,协管、车管工装由中控室统一收取,行政工装自行交至公司库管员处(工装上需打标签并写上自己的姓名); 7、夏装洗涤规定:夏装的洗涤由员工自行负责。 8、离职人员工装洗涤规定:离职员工的工装由员工自行洗涤干净后退回库房,如未洗涤的,将扣除洗涤费用。 9、酒店管理部、洗衣房员工工装由部门自行统一安排洗涤。

员工工号管理办法

员工工号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地促进团队建设、宣扬企业文化、突出企业品牌、树立企业形象、增强职员荣誉感、提高员工使命感。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原则 员工工号牌实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发放,员工自行保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工号牌编号 1.工号牌编号为6位数,第1位是所处中心编号, ◆总经理室编号:NO.1ⅩⅩⅩⅩⅩ ◆行政中心编号:NO.2ⅩⅩⅩⅩⅩ ◆营销中心编号:NO.3ⅩⅩⅩⅩⅩ ◆运营中心编号:NO.4ⅩⅩⅩⅩⅩ - - - - ◆物流中心编号:NO.9ⅩⅩⅩⅩⅩ 2.第2-3位是所处部门编号. ◆人力资源部编号:NO.201ⅩⅩⅩ ◆行政部编号:NO.202ⅩⅩⅩ ◆培训部编号:NO.203ⅩⅩⅩ ◆品牌部编号:NO.301ⅩⅩⅩ ◆营销部编号:NO.302ⅩⅩⅩ - - - - 3.第4-6位为个人编号; 个人编号按员工报到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五、特殊号码管理

1.总经理室 总经理 NO.100001 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NO.100002(副总经理) NO.100003(副总经理) NO.100005(总经理助理)公司编号除上述职位为固定号码外,其他都以进入总部报到时间顺序为准进行编号。 六、工号牌管理 1. 员工自进入公司试用之日起,即领取工号牌,工号牌编号以报到时间顺序为准;员工档案号即员工工号牌编号;工号牌编号是员工在公司的唯一身份认证号码。 2.员工离开公司须上缴工号牌(如不上交将承担50元人民币的赔偿),同时此工号牌作废,工号牌号码也相应的作废;如工作岗位调整,则工号牌及工号牌号码也随之调整,原工号牌及工号牌号码作废。 3.公司于每年1月进行工号清理,清理对象为解聘、辞职、退休人员,清理的档案也相应的进行废档处理;清理出的编号,将作为有效编号,重新启用。 4.工号牌一律挂于胸前,不得佩带至腰部或其他部位,不得以外衣遮盖。 5. 员工遗失工号牌,须及时主动向人力资源部提请补办,并交纳5元工本费。因公损坏时应及时报请上级主管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补发。职员自行制作员工牌,一经发现,处以20元罚金。 6.工号牌是员工在企业内的“身份证”,不可外借、不得佩带他人工号牌、或利用工号牌在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行为一经查处属实者,每次则扣发当月工资的1%;情节严重者,将会导致解聘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 7.各部门主管应督促所属员工配挂工号牌,并由人力资源部或各门店负责人、负责检查追踪工号牌的配戴;并将其列入平时考核范围。 8.公司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培训等非员工休息时间,也需佩带工号牌。 七、本办法自2010年月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工装、工牌管理制度(上墙)

员工工装、工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工装和工牌的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南乾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三、主管部门 员工工装、工牌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其职责是: (一)员工工装、工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察。 (二)员工工装、工牌的定制、配发和管理。 四、工装管理规定 (一)工装的发放 公司正式员工统一配发工装。发放工装时,人力资源部核实发放工装人员名单,员工在工装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由财务部组织发放。 (二)着装标准 (三)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着工装(女员工怀孕不能着工装时除外),未领取工装的员工,应穿着与工装颜色、款式相近的服装。 (四)员工对配发的工装有保管、修补的责任,因员工保管、使用不

善,造成工装遗失、损毁的,应向行政管理部申请补发,费用自行承担。补发工装的使用年限可按原工装计算。 (五)员工离职工装处理办法 员工离职时,工装不再收回,视情按比例收取成本费用。具体是: 1.在领用工装六个月之内离职的员工,需交纳70%工装成本费。 2.在领用工装六个月(含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离职的员工,需交纳50%工装成本费。 3.在领用工装十二个月(含十二个月)以上离职的员工,不交纳工装成本费。 五、工牌管理规定 (一)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牌。 (二)工牌应佩戴在胸前衣服正前方,正面向上。严禁将工牌佩带在非指定位置。 (三)员工应妥善保管工牌,不得涂改工牌内容,保持其完好、整洁。 (四)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行政管理部办理补办手续。因个人原因造成工牌损坏或遗失,每个工牌需缴纳成本费20元。 (五)工牌是在职员工身份的象征,员工离职或解除合同者,必须把工牌交回财务部。 六、罚则 (一)违反以上规定者,交纳互助基金20元/次;累犯不改者,视情节轻重,停止其晋级、晋职;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二)将工牌转借他人从而影响公司形象、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将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工服工牌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服、工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服和工牌的使用和管理,树立公司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现就有关工作服、工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本部工作的全体员工,分支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服着装的通用规范 第三条公司为转正后的员工统一配备工作服,试用员工原则上不发放工作服,特殊岗位配备工作服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工作服是员工精神面貌的一种体现,每位员工穿着时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并不得擅自更改工作服的款式和穿着方法。 第五条着装标准: 1) 按工作纪律办法中的正常出勤人员,周一至周六应按本规定标准着装;非正常出勤,可自由着装;未领取工作服的员工,应按《*************有 限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着装。着工作服或自由着装都应注意仪容仪表得体、大方、整洁。 2) 夏装着装标准为:男性员工统一着短袖衬衣,深色西裤,衬衣下摆扎到裤子里面;女性员工统一着职业套装。 3) 春秋装着装标准为:统一着深色西服,内着白衬衣,深色皮鞋。(男女区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照不同的季节规定穿着工作服,配相应的鞋,一律不得穿拖鞋及旅游鞋,未按要求着装的罚款10元/次。 第七条因员工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工作服遗失、损毁的,应向管理中心申请补发,费用自行承担。补发工作服的使用年限可按原工作服计算。 第八条对员工不按要求穿着工作服、严重污损工服等违纪行为,将按相应制度处以重罚。 第九条离职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含试用期),离职时工服归本人

所有,不承担工作服补偿费用。不满一年的,按以下标准承担工作服补偿费用,工作服归本人所有。员工离职时,由管理中心根据工作服使用年限及补偿费用金额,并通知财务部执行。 工作服补偿费用= 成本费–成本费×使用月数÷12 第十条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三章工装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第四章工作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工作牌由管理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并实行签收手续,领取时不收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应妥善保管工作牌,保持其完好、整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管理中心办理补证手续,每张收取工本费50元。 第十三条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佩带工牌,未按要求佩带工牌的罚款10元/次。 第十四条工牌应挂在左胸前衣袋正上方(工牌下沿与衣袋上沿保持平行并接缝),正面朝上。 第十五条严禁将工牌佩带在指定以外的部位,不得故意涂改、损坏工牌。 第十六条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的象征,为加强管理,员工离职(岗)时须交还工作牌,如未交还者,处以100元罚款。 第十七条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处分或送检察机关: ⑴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或非法事情的; ⑵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的; ⑶无正当理由的未佩戴工牌者; ⑷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由此而影响公司形象的。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十八条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内部资料】 **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 时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 工 本费。以上处罚金额一律从员工工资中提取并划入员工基金池账号中。 人力行政中心将安排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登记公示,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公司将依据以上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乐捐处罚。请各中心部门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物流部操作人员名单》

人力行政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佩戴工牌通知 主送:各中心 抄送:公告栏 印发:人力行政中心印发时间:2014年10月10日批准:校对:起草:共印:1份 【内部资料】 **公司文件 **人发 [2014]第005号签发人:关于重申员工佩戴工牌的通知 各中心部门: 近期发现有部分员工未按要求佩戴工牌,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维护办公纪律。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现对员工佩戴工牌事宜进行重申,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牌佩戴要求: 1、工牌是公司员工身份、职务的标识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工作区域内、工作 时间内正确佩戴工作牌(物流部操作人员因工作性质原因,佩戴工牌不便于其工作操作,且易刮破物品,故物流部操作人员不在要求范围内,操作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2、工作牌佩戴须正面朝外悬置于胸前,不得悬挂于腰际或者其他位置; 3、工牌实行一人一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私自涂改; 4、工牌应妥善保管,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报备人力行政中心申请补办,同时应缴纳2 元/次的工本费。 二、未按要求佩戴处罚: 1、员工上班时间未按要求佩戴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2、员工私自将工牌转借于他人或私自涂改者,将给与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 3、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工牌者,将给予责任人10元/次的乐捐处罚并提交2元/次的 工

公司员工工装工牌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工装工牌 治理规定 一、目的:为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增强治理力度,展示职员的精神面貌,统一职员的着装治理,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三、内容 3.1 制服标准及制作 依照职员的工作岗位需要,职员制服的发放由行政部按、岗位要求,分职级制定着装标准和数量。制服的款式由公司策划部门依照岗位要求设计提出方案,经报批采纳后,由公司采购部门选择供应商统一制作,按照材料领用治理规定由使用部门办理制服领用手续。 3.2 换季时刻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3 工作服的使用与发放 3.3.1 凡本公司所属职员在职期间,都有权利享受使用公司统一订制的工作服,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均要求统一着装,可按岗位发放制服,由职员自行保管。

3.3.2 职员制服款式按其工作岗位和着装要求发放。要紧包括西服、西裤、衬衫、裙、领带、围身及鞋、帽等,由行政部在职员入职报到时发放。礼宾人员穿着除冬、夏两季规定的制服外,还统一配置执勤穿的警用鞋,训练用的迷彩服、布鞋只适宜在训练及下班期间并在金海湾区域活动时穿着。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公司治理层,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工作服的发放数量、规格和使用年限按3.1的要求进行。 3.3.3 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3年(其中:西装、西裤使用期限为三年;其他服装使用期限为二年),使用期限自职员领用之日起计算。新入职职员,在试用期十五个工作日后发放工作服。 3.3.4 在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将由使用当事人自己负责重新购置,并由行政部统一补做工作服。 3.3.5 假如职员离职,包括试用期内的辞退/辞职和合同期内的辞退/辞职,一律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从工资中折价扣回工作服款,不再收回工作服(专用的礼宾部、服务部、工程部、绿化部专用的服装,职员离职前退回行政部专人回收、洗涤、保管再用,不作折旧扣费。礼宾部职员的警用鞋使用期为半年一换,如礼宾员在未满使用期而离职,则按警用鞋价格的70%折旧比例扣费)。 所扣金额计算方法为:

员工工服及工作着装管理制度(定)

员工工作着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提升企业文化,构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展示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订本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各项目公司全体员工 二、着装管理 (一)办公区着装 1、已发放工服的员工,在工作期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服,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如遇冬天气温较低时,可以在工服外穿深色长大衣或者羽绒服,款式以庄重整齐为标准;着工服时,应搭配与工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不得穿拖鞋、凉拖和旅游鞋,或不穿袜子。工服必须保持整洁,不得出现破损、污渍、掉扣、脱线等现象。 2、尚未发放统一工服的员工,工作期间自行准备正装,着装应合理搭配颜色、款式,提倡职业装,要求与公司总体职业形象协调一致,不得穿颜色过于艳丽,夸张的服装。正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出现破损、污渍、掉扣、脱线等现象。 男员工着装要求:(1)整体服装颜色主色为单色、素色(可有暗纹),不得过于鲜艳或色系过多;(2)上装:短袖或长袖浅色、单色有领商务衬衣(可不穿西服外套),西装应选择与工服一致的颜色,质地良好,熨烫平整,冬季可以在衬衣外穿着深色、单色、V领或圆领羊绒(毛)衫或颜色搭配合理的马甲、罩衫;(3)下装:长西裤系皮带(裤子须盖至鞋面),颜色与工服一致,款式庄重得体;(4)鞋袜:深色、单色商务皮鞋搭配深色、单色袜子,袜子长度应在坐下时,不露出腿部的皮肤为宜;(5)饰物:除手表和一只戒指外不宜佩戴其它饰物。 女员工着装要求:(1)着装的面料、颜色、款式应与日常工作

环境、职业气氛相适宜,整体服装颜色为单色(或含少量搭配色)、素色(可有暗纹),不得穿着过于艳丽或样式夸张的服饰;(2)上装:清爽、整洁为主,可不穿西服外套,西服应内搭长袖或短袖浅色、素色有领衬衫,服装颜色与工服保持一致,不得穿着艳丽及色彩过多的服装;单独穿着衬衫时,不得穿着无袖衬衫及过于暴露过于透视的服装;冬季可以在衬衣外穿着深色、单色、V领或圆领羊绒(毛)衫或罩衫;(3)下装:可穿着西服裙或长西裤(西裤应系皮带),颜色与工服保持一致,不得穿短裙(即站立时裙边不得在膝盖以上)、短裤(含七分裤等);(4)鞋袜:深色、单色皮鞋、半高跟鞋,不得穿颜色、款式夸张的鞋袜等;(5)饰物:饰物的佩戴不宜超过三样,体现大方、得体的职业形象,不得过于夸张、招摇。 3、员工着装时必须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应佩戴在左胸上方工服口袋外侧,工号牌顶端应与口袋边缘线对齐,不得佩戴在西装外翻领上,工号牌佩戴须自行检查,不得歪扭。 (二)工地现场人员着装 1、工程技术类人员在办公区着装,工作期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服;未发放统一工服的人员,工作期间自行准备正装。 2、工程技术类人员在工地现场时着装不作要求,但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相关要求作好安全防范措施,统一佩戴带安全帽,同时要在上衣外穿有警示效果的荧光背心。 (三)现场营销、客服及安保、保洁人员 1、现场营销人员和客服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正装,具体可参照办公区着装要求; 2、安保、保洁人员上岗时必须按照岗位要求,着公司统一发放的保安及保洁服装,着装要整齐不得混穿。 四、仪容仪表 (一)着装 1、工作时间着装,上衣(衬衣)外兜不宜放多余物品; 2、穿衬衣时,必须将衬衣束腰,不得随意解开衬衣纽扣;

医院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员工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弘扬医院的企业文化、展示我院形象,规范员工工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工牌是我院员工在工作中应佩戴的唯一有效证件(工作证)。 3.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 第二条、工牌的办理 1.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党政办制作临时工牌,相关岗位信息资料必须以人力资源部提供为准;员工个人不得擅自提供或更改工牌内容。 2.党政办负责联系员工正式工牌的制作单位,并监督及时完成制作任务后,统一交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凭临时工牌到人力资源部换取正式工牌。 3.员工工牌的主要内容:医院名称、员工照片、姓名、工号、所在部门、岗位及职称等。 第三条、工牌的佩戴 1.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证明(即工作证),由员工本人保管。在工作期间,员工必须佩戴工牌,未佩戴工牌者不得上岗。 2.工牌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涂改、损坏。 3.医护人员工牌应置于工作服左侧口袋,忌在工牌上粘贴饰品,违者以未佩戴工牌处理。 4.如有员工未佩戴工牌上岗,一经发现,参照《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奖惩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条、工牌的更换与补办 1.因职称聘任等原因发生的工牌批量更换,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准确信息,党政办联系工牌制作单位统一办理及更换;因其他偶然性原因,需要更换工牌的,员工应在OA办公系统内填写《工牌制作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党政办制作。 2.员工工牌不慎遗失或损坏,本人应及时报至人力资源部办理挂失手续;补办工牌时,员工需到财务部缴纳工本费40元,凭财务收据及《工牌制作申请单》到党政办办理。 3.故意损坏员工工牌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将本人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遗失或不交的,按照扣款40元处理。 第五条、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工装管理制度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 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 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内勤负责保管,行政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 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在入职领取工服前需向财务部缴纳工服押金,押金缴纳金额为领取工服样式购 买价格的50%。 3.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凭借财务开具的“工服押金”票据进行退款。在退 款前需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

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部进行登记。 4.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 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5.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 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6.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 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7.工服清洗标准: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 洗一次; 2)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 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8.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 卷起裤脚。 9.试用期员工若是自行添臵职业装的,在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或被辞退者,均不报销服 装费用; 10.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

工号、工作证管理规定

工号、工作证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工号、工作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的所有人员。 3 职责权限 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员工工号编排、工作证办理以及管理、注销工作,制定本制度并督导实施,各部门应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严格执行。 4管理制度 4.1工号管理 4.1.1 公司员工的工号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依据工号编排原则统一编制、分配、管理以及注销。 4.1.2 公司员工的工号以部门名称汉语拼音的缩写前两个字母+流水号编制,如XZ001,XZ表示行政 部,001表示序号。 4.1.3 ZJB、XZ、CW、PZ、PMC、CK、YF、GC、CG、YW、SC分别代表总经办、人力资源行政部、财务 部、品质部、PMC部、仓库部、研发工程部、工程设备部、采购部、业务部、生产部。 4.1.4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工号以 XXX+流水号编制。 4.1.5 工号是公司员工在公司内身份识别符号,员工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否则,视同损坏公司形象, 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之一。 4.2 工作证管理 4.2.1 工作证是公司员工在期间在公司内身份识别证,属于公司财产,员工不得擅自涂改、损毁或 转借他人。 4.2.2 员工工作证仅限于员工在职期间在公司范围内以及代表公司从事对外事务时使用;严禁利用工 作证在社会上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2.3 工作证由考勤卡、厂牌、厂牌外套三部分组成。 4.2.4 厂牌分正反两面,正面用于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员工姓名、职务、部门、工号等;反面 记录厂牌的使用规定信息。 4.2.5 厂牌的使用规定信息包括: 4.2. 5.1 厂牌属于公司财产,员工不得擅自涂改损毁或转借; 4.2. 5.2 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证返回人力资源行政部注销,否则,扣除工本费20元; 4.2. 5.3 员工工作证若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行政部申请补办; 4.2. 5.4 工作证版式分二种,生产车间员工为横式、办公室人员为竖式。 4.2.6 公司员工进入厂区必须按要求佩戴工作证,否则,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并记录其姓名报请人力资源行 政部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给予适当的处罚。

地产公司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装工牌管理 规定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地产公司工装工牌 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统一员工的着装管理,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 三、内容 3.1 制服标准及制作 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需要,员工制服的发放由行政部按、岗位要求,分职级制定着装标准和数量。制服的款式由公司策划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设计提出方案,经报批采纳后,由公司采购部门选择供应商统一制作,按照材料领用管理规定由使用部门办理制服领用手续。 3.2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3 工作服的使用与发放 3.3.1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都有权利享受使用公司统一订制的工作服,按照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均要求统一着装,可按岗位发放制服,由员工自行保管。

3.3.2 员工制服款式按其工作岗位和着装要求发放。主要包括西服、西裤、衬衫、裙、领带、围身及鞋、帽等,由行政部在员工入职报到时发放。礼宾人员穿着除冬、夏两季规定的制服外,还统一配置执勤穿的警用鞋,训练用的迷彩服、布鞋只适宜在训练及下班期间并在金海湾区域活动时穿着。所有在职人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工作服的发放数量、规格和使用年限按3.1的要求进行。 3.3.3 制服的使用期限为2-3年(其中:西装、西裤使用期限为三年;其他服装使用期限为二年),使用期限自员工领用之日起计算。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十五个工作日后发放工作服。 3.3.4 在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将由使用当事人自己负责重新购置,并由行政部统一补做工作服。 3.3.5 如果员工离职,包括试用期内的辞退/辞职和合同期内的辞退/辞职,一律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从工资中折价扣回工作服款,不再收回工作服(专用的礼宾部、服务部、工程部、绿化部专用的服装,员工离职前退回行政部专人回收、洗涤、保管再用,不作折旧扣费。礼宾部员工的警用鞋使用期为半年一换,如礼宾员在未满使用期而离职,则按警用鞋价格的70%折旧比例扣费)。 所扣金额计算方法为: 夏装:服装购置费-(服装购置费 X工作月数)

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实行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站: 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宣扬内部文化、突出管理规范、树立医院形象、增强职员荣誉感、提高职工使命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八月八日 在职职工工号及工号牌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地促进建设、宣扬内部文化、突出管理规范、树立医院形象、增强职工荣誉感、提高职工使命感。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原则 职工工号及工号牌实行由总务设备科统一制作发放,职工自行实行和保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全体在职职工。 四、工号编号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实行工号制度,工号编号为4位数,即为0101,其中第1-2位为进入本单位工作年份,第3-4位为进本单位当年人数的顺序号。按此规律对以后进入本单位职工进行工号编号。 五、工号及工号牌管理 1、全体职工自进入单位试用之日起,即赋予工号与工号牌;职工档案号即本人工号编号;工号编号是职工在单位的唯一身份认证号码。 2、职工在离开本单位时,须上缴工号牌(如不上交将承担00元人民币的赔偿),同时此工号牌作废,工号编码也相应的作废。 3、工号牌一律挂于胸前,不得佩带至腰部或其他部位,不得以外衣遮盖。 4、职工遗失工号牌,须及时主动向总务设备科提请补办,并交纳20元工本费。因公损坏时应及时报请总务设备科和医院办公室,由总务设备科进行补发。职工自行制作职工牌,一经发现,处以100 元罚金。 5、工号牌是职工在单位内的“身份证”,不可外借、不得佩带他人工号牌、或利用工号牌在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上行为一经查处属实者,处以300元的罚金。 6、各科组长、分管领导应督促所属职工配挂工号牌,并由医院办公室、总务设备科或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检查工号牌的配戴;并将其列入平时考核范围。 7、单位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培训等非员工休息时间,也需佩带工号牌。

工装管理制度3篇教学内容

工装管理制度3篇 工装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

工装工牌管理制度

工装工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强化企业管理,提升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要求穿工装的人员必须按照企业下发的当前着装要求,统一穿着工装,佩戴工牌上岗;不要求穿工装的人员日常办公着个人商务装,佩戴工牌,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公司统一活动时着单位要求服装。 3)按要求穿工装时,应搭配与工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裤子、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等。 4)工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5)禁止将工装工牌转借或转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 6)员工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 2、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不过膝短裤。 3、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 4)因公外出或上班化妆时宜化淡妆,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四、工装工牌配制说明: 1、员工在人资部办理入职后,行政部按照部门主管申请发放工装,工牌;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工牌费用时,按服装工牌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装工牌费用,服装归个人,工牌上交公司行政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工装费用,服装归个人;被辞退时,收取工装费用,服装归个人,工牌上交行政部。 3、工装工牌由公司统一安排购买或订做统一款式和颜色,由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名单和数量,签字确认后交至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汇总,经由总裁办批准后方可执行。(工装工牌的款式根据公司宣传主题结合其岗位工作性质而定)。

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 4、着西装时,须着衬衣,衬衣,不得挽袖或不系。 5、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现象。 6、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夸张。 7、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不得留长头发;不得剔光头;不得留。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背心及短裤。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 倡化,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不得太夸张。 4、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 三、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入职后,可发放工作牌、工作装。 2、工装总价值为xxx元从员 3、员工入职一年后工装归个人所有 4、离职(辞退)收取工装费用时,按工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辞职(辞退) 时,不收取工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三个月以上者,辞职(辞退) 时,按比例收取工装费用(工作满三个月以上者计算方 0000/12*12-3)以此类推。 (4)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两个月者,辞职(辞退) 时,收取工装10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工作时间未佩戴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5次 以上者,除罚款外直接降低岗位等级。

商场商户员工工牌及工装管理规定

商户员工工牌及工装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商场工作人员管理,维护商场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着装及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工牌管理: 1、所有商户员工工牌由商场统一制作配发,工牌取代原出入证; 2、佩戴要求: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于上装左侧胸口,保持端正及清洁;若商户有店铺工牌,则商场工牌应佩戴在店铺工牌上方。 3、工牌办理: (1)商户员工入职时,经过商场入职培训后,在商场人力行政部办理工牌; (2)准备资料:商户备案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餐饮商户)、商户员工应知应会; (3)人力行政部查验资料,按程序填写《备案流程登记表》,进行员工入职登记,开具缴款单; (4)商户员工凭缴款单在财务部缴费(工牌押金50元/个,工本费20元/个,押金在离职退牌时退还,工本费不退),凭收据至人力行政部领取工牌。 4、工牌补办/更换: (1)工牌丢失/损坏须及时向工牌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更换 (2)准备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3)人力行政部查询相关办证记录无误后,填写《备案流程登记表》,开具缴款单,工号使用原号; (4)补办/更换工牌缴纳工本费20元; (5)出入证更换工牌适用本程序,但需退回出入证,押金收据由人力行政部备注转为工牌收据。 5、工牌退还: (1)员工离职时办理工牌退还; (2)准备资料:商户注销介绍信、工牌原件、押金收据 (3)人力行政部查验资料,按程序填写《注销流程表》,进行员工离职登记,收回工牌,开具退款单; (4)商户员工凭退款单及收据至财务部退还工牌押金。 二、工装及仪容仪表 1、工装申报:商户员工需着工作服,商户制服需在着装前三天申报,填写《商户员工制服申请表》至营运部签字确认后交至公司人力行政部存档备查; 2、着装及仪容要求: (1)工作时间内,商户员工必须着工装,不得穿私服; (2)头发保持干浄,不可留夸张的发型或发色;

公司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工装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工装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工牌管理办法

工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便于识别员工及来访人员的身份,规范工牌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二级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工牌包括工作证、来宾证。 第二章工牌的管理 第四条工牌办理、发放: (一)集团公司招聘的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新员工的信息资料(如照片、姓名、部门、工号等)报行政部办理工牌; (二)各二级子公司招聘的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各子公司人事主管填写《工牌办理通知单》,提交到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将统计结果交给行政部集中办理。 第五条工牌的佩戴和管理: (一)工牌在公司内起标识作用,对外属无效证件,员工不得利用工牌做毁坏公司名誉的事情,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工牌必须佩戴在胸前显眼处; (三)员工在进出公司(含:属于公司的各区域大门)时必须正确佩戴工牌; (四)工牌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五)集团公司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工牌上缴行政部。二级子公司员工离职,其工牌由该公司人事主管收缴。 第六条工牌的更换和补办: (一)如工牌统一更换时,由行政部通知人力资源部及各二级子公司

人事主管统一收取本部门员工信息资料(如:姓名、照片等)统一办理,在发放新工牌时旧工牌现场收回; (二)员工应爱惜工牌,若工牌出现破损,经其所在公司人事主管同意后,可按照程序到集团行政部进行调换; (三)员工岗位进行调动时,由调入部门(子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出具证明,员工在两周内携调动证明和原有工牌到(邮寄)行政部重新办理工牌; (四)员工工牌遗失,应在48小时内申请补办,经部门(子公司)人事主管签字证明,员工本人到财务部(科)交纳50元补办费,凭“补办证明”和财务部缴款收据向行政部申请重新办理; (五)每人只限一个工牌,任何人不得假借遗失之名重新办理,违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六)员工补办新工牌后,若找回原来遗失的工牌,应主动交还集团行政部或员工所在公司人事主管,如发现两证同时使用则对当事人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章来宾证管理 第七条来宾证的管理: (一)公司客户、来宾等非公司人员进入集团公司或子公司时前台工作人员在证实对方身份后方可发放来宾证,并要求正确佩戴好来宾证方可进入(政府官员、重要来宾除外); (二)来宾证应佩戴于胸前显眼处,不得将其放在衣袋或公文包内; (三)来宾离开公司时,应将来宾证交还到门卫室,并登记离开时间; (四)若来宾证损坏或丢失,来访者须到公司财务室交纳20元工本费作为赔偿。

公司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着工装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公司定于2016年6月1日起全面加强全体员工着装规范管理,公司各部门员工每周上班时间、外出办事、参加各种活动、培训、会议等,必须统一着工装,并佩戴工作牌。试用期员工须自行准备与公司标准工装颜色相近服装。 着装管理办法,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自觉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详见附件: 签发人: 行政人事中心 2016年5月24日

重庆市巴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着装管理办法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体现团队精神,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着工装体现的是员工本人仪容、仪表,反映个人的素养,同时还体现着公司形象,传递着优秀的服务理念和浓厚的企业文化内涵。为此,我公司员工应按本办法的要求着工装。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 三、着装管理。 ㈠、上岗时,必须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牌。 ㈡、公司有统一活动时,各部门必须按行政人事中心通知的着装要求着装。 ㈢、外出参与活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洽谈业务三人以上(含三人)须着工装出席。 ㈣、着装时必须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㈤、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服装、鞋袜的洁净得体和整齐; ○2、衣、裤口袋尽量不装物品,以免变形,影响美观; ○3、员工不允许穿拖鞋。 ㈥、工作牌佩戴,应用绳带等方式将工作牌挂在脖子上。不得将工作牌揣在衣兜内或用手把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一经发现,按未佩戴工作牌处理。 (七)、女同志怀孕期间,可以不着工装。 (九)、着装必须得体、大方、整齐、清洁,不得穿着破损或不整洁的工装上岗。 (八)、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日常着装的监督检查,并会同财务部对不按规定着装的人员,进行以下处罚:上岗不着工装或未佩戴工作牌,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三次加倍处罚。其他不按规定着装的行为,比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工装。 五、工装折旧 1、工装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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