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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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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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协作履行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全面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A.自己

B.债务人

C.第三人

D.代理人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

A.故意

B.过失

C.过错

D.恶意

5. 甲市外贸局下属的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与甲市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外贸商品商行和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述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未作安排。现乙企业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

A.甲市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 B.甲市外贸局

C.甲市外贸商品商行或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 D.甲市外贸商品商行和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6.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划分,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 D.主债和从债

7.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个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C.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数人请求其履行部分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8、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9.连带债务中一个债务人履行完全部债务之后,( )。

A.连带债务消失,也不会产生新债

B.债权人还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履行

C.连带之债消灭,该债务人对其他债务人有迫偿权

D.以上都不对

10.甲向同村的乙买木材,当初没有说明价格,后来到了交货和付款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和乙对价格有异议相持不下,这时,价格应当按照()

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B.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11.债的标的为( ).

A.特定行为 B.特定行为、物

C.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

D.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其他利益

1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A.撤销权

B.追偿权

C.先诉抗辩权

D.诉权

13.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住债0务人履行期满之日起()。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2年

14.债的转移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发生变化。

A.债的主体

B.债的客体

C.债的内容

D.债的标的

15.债的发生、变更、消灭须有一定的()。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件

C.法律事实

D.法律的规定

16.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16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17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法( )。

A.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18.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首选的措施是( )。

A.当事人就此补充协议

B.按照合同目的确定

C.按照国家标准确定

D.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19.在交付不动产的买卖中,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明确约定,应当在何处履行?( )

A.买方所在地

B.卖方所在地

C.不动产所在地

D.以上都可以

20.甲公司于4月11 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 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 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问: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

A.5月l 日 4月11 日 B.5月8 日 4月14 日

C.5月9 日 4月14 日 D.5月10 日 4月14 日

21.如果合同双方对债务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好,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B.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C.既然没有约定时间,就可以在任何时候要求立即履行不得迟延

D.合同任一方可以自行决定履行时间然后通知对方给予适当准备时间

22.张某和李某约定,张某向李某买500斤大米,由张某的儿子小张付款,后来小张拒绝向李某付款,谁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A.张某

B.小张

C.张某和小张各承担一半

D.张某和小张承担连带责任

23.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物品以后依法享有包换、包退和包修的权利,对包换、包退和包修的选择权一般应由谁行使?( )

A.消费者

B.商场

C.消费者或者商场

D.消费者和商场

24.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50万元,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抵押,甲公司遂以本公司的豪华轿车进行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轿车

价值100万元。乙公司还不放心,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人,甲公司遂找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担保未约定范围。有关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论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对1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 B.丙公司对10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

C.丙公司对50万元主债权承担保证责 D.丙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25.债务人实施了有害债权的行为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成立的法律要件之一,下列哪些情形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

A.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无偿担保

B.债务人以超出市场价格的一倍的价格购买他人房屋

C.债务人免除他人的债务的

D.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

26.1997年甲借给乙20万元并签定了书面借款合同,丙公司为该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还款期限为两年;10个月后,乙因资金紧缺又向甲借了10万元,约定欠款与前一笔借款同时还清。到期后,乙经几次催告还款,因无甲的音信,于是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内请求丙偿还所欠30万元债务,后乙丙就还款数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你认为丙应该偿还的借款数额为( )。A.20万元 B.30万元 C.25万元 D.10万元

27.下列关于保证合同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书面要式合同 B.有偿合同 C.诺成合同 D.单务合同

28.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于9年3月1 13支付,丙为担保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的价款的支付与甲订立了保证合同,但并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到期后,乙无清偿能力,过了半个月,甲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项观点正确( )。

A.丙得以先诉抗辩权对抗甲的请求权

B.丙得以保证期间届满为由而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C.丙应向甲清偿合同价款,后取得对乙的求偿权

D.丙得以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经过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29.保证人的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

A.从保证责任履行完毕时起算2年

B.从保证责任履行完毕时起算1年

C.从主债务到期之日起2年

D.从主债务到期之日起1年

30.甲与乙订立了一买卖合同,价款100万元,甲要求乙向其支付15万元定金,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对方10%的违约金。因甲不能履行合同,引起违约,乙向甲要求返还数额最多应为( ).

A.30万元

B.25万元

C.10万元

D.40万元

31.下列组织体中,绝对不具有作为保证人资格的是( )。

A.某公司 B.某出版社 C.某合伙企业 D.某中学

32.某分公司未经授权为某企业的债务提供书面保证担保,因该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某分公司对该债务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B.某分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某分公司对该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D.某分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33.甲企业与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债务同时提供保证担保,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依法应承担( )。

A.一般保证责任 B.连带保证责任 C.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

D.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

34甲企业为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现丙企业将其债权转让给丁企业,甲企业是否仍承担保证责任?( ) .

A.甲企业一般应承担保证责任,除非事先约定丙企业转让债权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B.甲企业应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

C.甲企业一般不承担保证寅任,必须经过其事先同意后才承担保证责任

D.甲企业一般不承担保证责任,必须经过其事后追认后才承担保证责任

35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还款期限为2001年12月。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未约定期限)。后甲企业与乙银行就还款期

限作出了变更,还款期限延期为2002年.12月。到期因甲企业无力还款,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

A.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还款期限的变更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B.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C.应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人丙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应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丙享有先诉抗辩权

36.甲企业为乙企业对丙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为止。对该约定,依法( )。

A.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B.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C.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D.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

37.甲企业向乙企业订货枷吨,并向乙企业预付定金20万元,后因乙企业只向甲企业履行了300吨货的交付义务,双方就定金返还

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不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按预付款处理,冲抵货款

B.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40万元的货款

C.部分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30万元的货款

D.部分适用定金罚则,甲企业预付的定金20万元冲抵28万元的货款

38.下列关于债的移转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债的移转是债的主体发生变更 B.债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种类型

C.债的移转使债内容的统一性发生变化

D.债的移转不同与债的变更,前者是债的主体发生变更,后者是债的内容发生变更

39.下列哪一项是可转让的债权( )。

A.雇佣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 B.专为特定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

C.最高额的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 D.借款合同中的债权

40.债权让与后债权人须履行登记手续的债权为( )。

A.转让火车票 B.票据背书 C.转让电影票 D.记名股票转让

41.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名称仍为甲公司。乙公司丁公司,的债权和戊公司的债务由甲公司承受,这种债的变更在法律上被称为( )。

A.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B.债务移转

C.混同

D.债权让与

42.下列哪一当事人的主债务可以代为清偿?( )

A.技术服务合同中提供服务的债务

B.雇佣合同受雇佣者

C.买卖合同的买方

D.加工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

43.甲和乙签定了一项加工合同,由甲负责加_IiL的西服套装,加工费为1000元。甲欠乙1000元钱。问下列哪种情形甲的债权可以和

乙的债权抵销?( )

A.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甲的债权已到期,乙提议抵销的

B.乙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而甲的债权已到期,甲提议抵销的

C.乙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甲的债权未逾诉讼时效,乙提议抵销的

D.甲的债权已逾诉讼时效,乙的债权未逾诉讼时效,甲提议抵销的

44.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提存部门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45.下列关于免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免除是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B.免除是无因行为

C.免除是处分行为

D.免除需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46.债的产生是基于()或法律的规定。

A.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合同的约定

D.无因管理

47.债务人能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是()。

A.履行不能

B.拒绝履行

C.履行迟延

D.加害履行

48. 债的保全是债对于()发生的效力,是债的相对性的一种例外。

A.债权人

B.债务人

C.第三人

D.债权人和债务人

49. 抵押、质押、留置属于()。

A.人的担保

B.物的担保

C.信用担保

D.金钱担保

50. 债的转移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发生变化。

A.债的主体

B.债的客体

C.债的内容

D.债的标的

51. 债的发生、变更、消灭须有一定的()。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件

C.法律事实

D.法律的规定

52. 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53. 遗赠扶养协议:(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54.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上称作什么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54.中秋节即将到来,甲商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月饼供销合同,约定在农历八月初一履行合同,后因乙公司人事上有大的变动,迟迟未能履行合同。甲商场一等再等,终于在农历八月十三向乙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商场无权解除合同

B.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C.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甲商场单方解除合同,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55.合同中未约定标的,则合同:( )

A.两个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 B.因违法而无效

C.可撤销D.可解除

56.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57.甲、乙订立买卖一幅国画的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缔约责任:( )

A.甲方到期拒绝付款

B.乙方到期拒绝交付该国画

C.乙方国画被盗后,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致使到期不能交付

D.甲方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解除合同

58.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 )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 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59.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好朋友赵某。李某第二天恰逢赵某便将此事告知,赵某遂携款5000元前去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拒绝。( )

A.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成立 B.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

C.张某对要约有撤销权 D.张某对要约有撤回权

60.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61.甲、乙订立买卖一幅国画的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缔约责任:( )

A.甲方到期拒绝付款 B.乙方到期拒绝交付该国画

C.乙方国画被盗后,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致使到期不能交付

D.甲方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解除合同

62.下列合同的分类符合一般的分类标准:( )

A.双务合同与有偿合同 B.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C.要式合同与经批准、登记的合同 D.无效合同与撤销的合同

63.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A.示范文本与格式合同是同一概念

B.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是同一概念

C.示范文本可供参照,当事人能够改变其中的内容

D.对示范文本有不同理解的,应对提供示范文本的一方作不利的解释

64.装修公司甲介绍乙、丙订立技术转让合同,从双方各收取10万元。但甲的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中介业务。甲、乙的中介合同法律效力如何?( )

A.属于有效法律效力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65.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摄影老板知道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持定

D. 可变更或撤销

66.甲、乙订立一房屋租赁合同,租期5年,从1997年3月1日起,每月5日付当月租金。2002年3月1日后,甲(房客)未搬出,乙(房主)亦未催甲搬出,到2002年3月5日,甲照往常一样交租金,乙照收不误。问:甲、乙之行为于法律上有何效力?

A.等签订书面协议时生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使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67. 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

A.按重大误解处理 B.按合同解释处理

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 D.按无效合同处理

68.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我国合同法上称作什么权利?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69.中秋节即将到来,甲商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月饼供销合同,约定在农历八月初一履行合同,后因乙公司人事上有大的变动,迟迟未能履行合同。甲商场一等再等,终于在农历八月十三向乙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商场无权解除合同

B.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C.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甲商场单方解除合同,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70. 甲、乙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于7月18日前乙提供50吨钢材。7月15日,甲所在地发生水灾,一直持续到8月初。在此期间,甲未履行合同,也未向乙说明受水灾之事。乙不得不高价从丙处购得所需钢材,多花费了2万元。乙欲追究甲的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可因不可抗力免责 B.甲公司只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若能提供水灾证明即可免责 D.甲未及时通知乙受灾事由,应承揽万无的赔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之间( )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有:( )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3.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做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4.合同的形式有:( )

A.口头 B.书面 C.其他形式 D.默示推定

5.债的构成要素包括( )。

A.债的主体 B.债的标的 C.债的规范 D.债的内容

6. 债权具有()的特点。

A.相对性

B.设立的任意性

C.对世性

D.排他性

7. 债的不履行主要有()。

A.履行不能

B.拒绝履行

C.履行迟延

D.加害履行

8. 债权人保全的权利有()。

A.抗辩权

B.代位权

C.撤销权

D.解除权

9. 债的担保方式主要有()。

A.保证

B.预付款

C.留置

D.定金

10. 依其性质来说,债的转移的原因有()。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实

C.法律的直接规定

D.法院的判决

11. 债的消灭的原因有()。

A.清偿

B.提存

C.抵销

D.混同

12. 债的发生原因主要是()。

A.合同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行为

13.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

A.债权人

B.债务人

C.受益人

D.第三人

14. 保证主要有()的特点。

A.从属性

B.独立性

C.补充性

D.无偿性

15. 债权让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A.须意思表示真实

B.须有有效债权的存在

C.须所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D.须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生效

16. 提存的原因包括()。

A.债权人下落不明

B.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收

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

D.法律的规定

17下列担保中,属于担保之债的是( )。

A.保证担保 B.定金担保 C.抵押担保 D.质押担保

18.下列那些人可以为保证合同中的债权人提供保证?( )

A.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自然人

B.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C.从事经营性活动的事业单位

D.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担保的国家机关

19.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丙企业对此进行了保证担保。甲企业以该款偿还了以前所欠乙银行的贷款。甲企业向丁银行贷款

500万元,戊企业对此进行了保证担保。甲企业以该款偿还了所欠丁银行的贷款,该贷款戊亦曾进行了担保。因甲企业到期不能向乙银

行、丁银行还款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对乙银行的500万元贷款,丙应承担保证责任

B.对乙银行的500万元贷款,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C.对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戊应承担保证责任

D.对丁银行的500万元贷款,戊不承担保证责任

20.某分厂经总厂授权为甲企业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甲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某分厂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某分厂不具有保证人的资格

B.某分厂应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某分厂得到了总厂的授权

C、如若某分厂承担保证责任,应以其经营管理的财产首先承担保证责任

D、如若某分厂承担保证责任,只能以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21.关于履行的原则可以包括(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情事变更原则

22.甲公司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其债务人丁公司在未接到该分立通知的情况下可依法( )。

A.中止履行债务 B.可将标的物提存 C、可免除其债务 D.可不履行其债务23.有关法定抵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抵销权为请求权,满足法定抵销的条件即可

B.抵销权为形成权,满足法定抵销的条件即可

C.抵销权为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附期限

D.抵销权为形成权,可附条件和附期限24.下列行为属于债务承担的有( )。

A.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的

B.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合同的

C.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后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D.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

25.甲企业因对乙企业享有50万元货款,遂将其欠丙企业的50万元的债务转让给乙企业,并取得了丙企业的同意。因乙企业到期向

甲企业支付了50万元货款,甲企业受领。受领后甲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无效,因为甲企业事后受领了乙企业的50万元货款

B.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但乙企业因向甲企业履行了债务而免除对丙企业50万元的债务承担

C.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企业向甲企业履行债务不免除其对丙企业50万元的债务承担

D.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债务承担协议有效,乙企业可申报破产债权

26.要约发出以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即不发生效力,或消灭其效力:( )

A.要约被撤回 B.要约被拒绝

C.要约的有效期限届满 D.要约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7.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28.张某欲卖一头牛,他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是否可以?下列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表述是否正确?( )

A.要约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当事人的,因此,张某不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只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邀请

B.要约既可以针对特定的当事人,也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当事人,张某可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C.要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

D.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留给要约人自己

29.甲向乙发出要约,乙的下列哪些行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 )

A. 乙附条件地接受要约 B.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因送达的原因后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未及时将该情况通知承诺人

D.承诺被依法撤销

30.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

A.要约、承诺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B.解除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撤销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D.权利的抛弃,书立遗嘱是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31.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 )

A.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B. 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

C. 无效承揽合同

D. 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

32.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及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时,出现了下述哪种情况,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A.对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B.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C.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履行合同;

D.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标的灭失;

33.下面哪些合同无效?

A.A和B订立了一辆赛车的买卖合同,但当时该车已经被盗

B.9岁的甲将遥控玩具车以100元卖给8岁的乙

C.中学生刘某与万某在为争夺自己喜爱的女孩子而决斗之前约定,如有死伤后果自负

D.钱某因赌博输给葛某6万元,因当时无钱而写下的欠条

34.无效合同当事人之间财产后果处理的办法有:( )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支付报酬 D.支付违约金

35.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合同事由的包括:( )

A.超越经营范围

B.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以及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

C.超越资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

三、简答题

1. 法定抵销的条件是什么?

2. 简述定金合同的成立要件。

3.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4. 免除的债务承担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5. 债主要有哪几种?

6. 保证有哪些特征?

7.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含义。

8.债的履行原则有哪些?

9.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和消灭的事由有哪些?

10.什么是债权?债权具有哪些特点?

四、案例分析题

1.A公司因资金紧张,向B银行提出贷款100万元用于扩大生产规模。B银行同意贷款,但要A 公司提供担保。于是A公司便以自己的厂房作为抵押物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签订了贷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A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归还B银行的贷款B 银行诉诸法院,请求就A公司的厂房优先受偿。

(1)B银行对该厂房是否拥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

2.张某和李某订有大米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张某就交付了大米贷款,约定5天之内来提货.。但是;5厌后仍不见张某来o、盾在报纸上看到张某的亲属登的寻人启事,李某找到张某的亲属其提货;张某的家属拒绝提货,:于是其到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提存这批大米。提存机关认为大米不宜保存,因此要求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提存大米的价金。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扣除了保管费用后的余款向当地公证部门提存。

(1)李某的提存行为符合法律吗?为什么?

(2)提存期间的利息归谁?为什么?

(3)如果5年后张某仍不出现的,提存的现金的所有权人是谁?为什么?

3.甲从乙处借了5万元钱约定等甲有钱后再还。但是,直到乙去世也投有还。”‘甲生前与李某要好,李某的老伴早已去世只有÷个儿

子,却不孝顺.于是乙将仅有的一套房子赠给了王某,总价值为5万元。

(1)乙的儿子可否以继承的5万元债权主张抵销李某赠与给王某遗产,

(2)如果乙把自己的全部遗产都赠与给甲,甲可否主张债的棍同?请说明理由。

4.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为什么?

5.A、B、C三人订立协议:三人各出资1万元共同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三人依约出资买下一台卡车,由A驾驶,B,C负责装卸货物,长期给前公司运输货物。某日,A\B、C三人酒后运送货物,途中A操作失当发生车祸,致使卡车毁坏,所运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损失。前进公司向三人索赔时、B、C称此车祸系A不慎驾驶所导致,因此发生的货物损失应由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辩称该车系自己同B、C二人共同购置,因车祸引起的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进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B、C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A.B.C三人系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2)前进公司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根据何在?

6.甲、乙、丙于2000年8月各出资1万元买得一幅古画。约定甲保管。10月,A愿购买此画,甲即将画作价4.5万元卖给A。事后,甲告诉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画的款项,甲便分别给了乙、丙各1.5万元。A买到该画后,12月又将该画以5万元卖给B。二人还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A即将画交付给B,但A欲持此画参加展览,所以双方约定该画交付后如果半年内该展

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B。依此约定,A将画交付B,B亦先期支付价款4万元。2001年3月份B的朋友C以6万元的价格从B处买了此画,C买到之后将画送到装裱店装裱。由于C 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装裱店通知C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C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其差额补偿给了C。C不同意装裱店的这一作法。后A因需要借款又于2001年2月将该画抵押给朋友D,D早就知A有此画。后来D在装裱店看到此画,进行调查才发现画已卖给B,而B于2001年4月份因遇车祸不幸身亡。其财产已由其妻与其子继承,遂找A说理。A得知后,找到Q要求C或者返还该幅画,或者支付B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现问:

(1)本案有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甲是否有权出卖该画?

(3)A对B的债权,应由谁来承担?

(4)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5)B是否有权出卖该画,C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6)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7)A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D借款,D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8.甲乙为兄弟关系,父母早亡,另无兄弟姐妹,均未结婚。甲外出经商,托乙照看房屋,乙因赌博欠债,无力还款,竟以自己名义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5月9日一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5月5日甲因他事回家,知晓此事,未表示反对,但因心脏病突然发作,不治而亡。5月6日,丙因另外购买了便宜的房屋,欲不履行与乙的买卖合同,提出该房屋不属于乙所有,故买卖合同无效。遂与乙发生争议。

[问题]

(1)在甲死亡以前,乙与丙所签订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9. 甲乙订立合同,将甲所有的平房两间出售给乙,价款为58万元。为了少缴税费等原因,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印制的《房屋买卖契约》时,将上述房屋的买卖价格定为30万元。随后,双方另外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契约》,明确两间平房的买卖价格为58万元,乙应向甲预付购房款30万元,甲收到预付款后2日内向乙交付房屋钥匙,其余28万元房款在一年内付清。该契约还载明:交至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房价为30万元的买卖契约只是为了应付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之用,不作为双方买卖房屋的正式契约,无任何法律效力。乙在付清预付款后,拿到了房间钥匙,余款经数次给付后,尚有15万元没有付清。甲多次催讨不得,遂诉至法院,要求乙付清余款。乙则主张,双方之间存在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获得房产部门的批准,为无效合同。甲多收的13万元款项为不当得利,要求甲如数返还。

[问题]

(1)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契约效力如何?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债权法练习题

债权法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多数人之债中,依照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情况,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2.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依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适应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协作履行原那么 B.老实信用原那么 C.全面履行原那么 D.经济合理原那么 3.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A.自己 B.债务人 C.第三人 D.代理人 4.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 A.有意 B.过失 C.过错 D.恶意 5. 保证应当采纳〔〕形式。 A.口头 B.书面 C.推定 D.沉默 6.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A.撤销权 B.追偿权 C.先诉抗辩权 D.诉权 7.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住债务人履行期满之日起〔〕。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2年 8. 债的转移是指在债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下〔〕发生变化。 A.债的主体 B.债的客体 C.债的内容 D.债的标的 9. 债的发生、变更、消灭须有一定的〔〕。 A.法律行为 B.法律事件 C.法律事实 D.法律的规定 10、以下观点是正确的:( )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明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11、遗赠扶养协议:( )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12. 依照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和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 A.主合同和从合同 B.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D.预约合同和本合同 13、合同中未约定标的,那么合同:( ) A、两个意思表示不一致而未成立 B、因违法而无效 C、可撤销 D、可解除 14、甲公司于2月5日以一般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一般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

最新债权法期末整理复习资料

债的概念和要素 1债的含义 (1)债”的含义的扩张。 (2)两个特定”特定当事人与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3)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债的客体一一特定行为(给付:交付财物、支付金钱、转移权利、提供劳务或服务、交付工作成果、不作为)。 3、债权的特征一一与物权相对比 (1 )请求权; (2 )相对权;债的相对性:主体、内容、违约责任;债的相对性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合同的保 全、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等。 (3)相容性与平等性; (4 )期限性。 4、债权的三项权能: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 5、债务 (1 )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合同关系固有、必备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无独立意义,仅补助主义务的功能,如《合同法》第266条承揽人保密义务、空调的安装义务等) (2 )附随义务(依诚信原则,随合同关系发展而产生);以卖车为例,交车并转移所 有权为主给付义务,提供必要材料(如保险单)为从给付义务,告知该车特殊危险为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具有辅助和保护功能,违反之,债权人不能通过诉讼强制执行,也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3)不真正义务(《合同法》第1佃条、158条的规定); 【参考法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4)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 债的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意定:合同与单方允诺 2、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1)区分标准: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 (2 )区分意义:替代履行;所有权、风险转移。

民法总则测试题库

一、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民法债权试卷3A2答案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A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个4分共20分) 1、附随义务——是指基于诚实信用原则,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 义务。 2、给付——是指债权债务指向的对象,或者说是债务人根据债的标的应为行为之抽象。 3、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以拒绝清偿的权利。 4、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 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单方实施或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5、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从事贸易活动,并收 取报酬的合同。 二、单项选择(每小题1分共20分) 1—5:D D C B B 6—10:C B C D B 11—15:C C B A B 16—20:D B C C C 三、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20分) 1、ABDE 2、ABC 3、ABCDE 4、ABC 5、ABC 6、BDE 7、BCD 8、ABC 9、ACD 10、BCE 四、简答题(共20分)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务人须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标的。 得代为行使的债务人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不得为债权人代位行使。(2分)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是指应行使并且能够行使而 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行使,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且若不及时行使该债权,则权利将有消灭或丧失的可能。所谓能行使,是指不存在行使权利的任何障碍,债务人在客观上有能力行使其权利。所谓不行使,即消极地不作为,是否出于债务人的过错,其原因如何,则在所不问。(1分)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满履行期。若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而怠于行使其权利,且又无资力清偿其债务,则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此时已发生保全债权的必要。(1分) 4、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所谓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依债的内容 获得清偿的危险,因而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便实现债权的必要。保全债权的必要性或给债权造成损害的判断标准是客观的,即债权人只要证明两个债权均已到期,且债务人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即可。(1分 (二)不安抗辩权的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1分)

2020年新编法学院级本科生债权法试题与参考答案(葛云松)名师精品资料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5级本科生债权法期末考试 (开卷考试) 任课教师:葛云松 一、判断正误 请判断下列命题的正误,并对错误命题(包括表述不准确的命题)说明其错误原因。可以不必援引所需适用的法条(援引更好)。本题共16分,每题2分。 1.合同是债的一种形式。 2.甲走路时发现不相识的乙昏倒路边,于是好心将其送往路边电线杆上所贴广告上所载的“老军医”处诊治,乙因被误诊而死亡。甲的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 3.甲在某超市购买了两个玻璃杯,在结帐后拎着刚刚离开超市大门,就因为超市提供的塑料袋有破损而导致杯子漏出并摔碎在地。甲无权要求超市赔偿损失。 4.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预售商品房时发布的广告称:本小区的绿化率将达到50%,但是注明“本广告为要约邀请,以将来的实际状态为准”。乙在看到广告后与甲公司订立预售合同(其中未约定绿化率问题),可是房屋实际交付时发现绿化率仅为30%,因此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5.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有权就次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优先受偿。 6.甲公司因开发房地产,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虽然不具备承建此类建筑物的法定资质,但是工程最终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由于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约定的工程价款。 7.甲与乙以及其他人一起进行足球比赛时,乙的一个铲球动作被裁判判为犯规,并导致甲的腿部骨折。甲有权要求乙赔偿损失。 8.过春节时,甲、乙、丙三人一起轮流燃放炮竹取乐,其中甲所燃放的一个“二踢脚”平飞出去并导致行人丁的一只眼睛被炸瞎。丁有权要求甲、乙、丙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二、合同设计 本题14分。 注意:(1)回答本题时不必考虑《公司法》上关于股权转让、一人公司等的特别规定,假定双方的股权买卖合同本身完全有效即可,仅仅需要以民法总论中所了解的法人制度的基本知识为基础来回答。(2)股权买卖的价款与公司净资产的数额之间,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因为股权买卖是在公司人格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由新、旧股东达成的交易,股权买卖的价款由新股东支付给旧股东,而非公司。当然,净资产数额可能作为双方谈判时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3)不必具体援引法律条文和依据,只需要说明大体的思路即可。 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A、B、C三人。现A、B、C拟将自己的股权一并出卖给D。 经过查阅公司帐簿,D认可甲公司现有的总资产为200万元,对外负债为50万元。D 认为,公司帐面上的净资产虽然有150万元(总资产200万元减去负债50万元),但是,自己不能确定公司是否还有其他没有记载在帐簿上的债务。 因此,D所希望的交易价格是:以公司净资产150万元为估价基础,自己向A、B、C支

债权法复习提纲试题教案资料

债权法复习提纲试题

债权法复习提纲 债权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和种类 一、债的概念 债是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债的关系又可称为债权债务关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 1、债的主体 债的主体指参与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债权人是权利主体,债务人是义务主体。债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双方主体特定,是债的一个基本特征。债原则上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效,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债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2、债的内容 是债权、债务。债权为请求权,而非支配权 3、债的客体 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习惯上又可称为债的标的。通说认为债的客体是债权债务所确定的特定行为,又称给付,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交付货物的特定行为即是买卖关系的客体。在这里,货物只是交付的对象,在民法学上称为标的物。 作为客体的给付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合法,二是可能,三是确定。 二、债的种类 2、特定物之债和种类之债。种类之债有可替代性。 3、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几个债权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等分或不等份)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之间有连带权利义务关系的债。任何一个债权人或债务人不得单独退出债的关系。 连带之债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合伙债务 (2)、企业法人联营中的债务。 (3)、委托代理授权不明时的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时的责任、第三人明知他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时的责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相互知道对方违法而不表示反对时的责任。 (4)、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连带责任。 (5)、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根据债的给付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债的给付只有一种,当事人无可选择的债是简单之债。在数种给付中,当事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的债,是选择之债。选择权属于债权人的,是选择债权;选择权属于债务人的是选择债务。有选择而未指明选择权归属的,一般认定为选择债务。选择之债一经选定,便转化为简单之债。选择之债规定的数种给付行为都不能履行,选择之债因此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

债权法练习题

债权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捐赠给乙图书馆一百本书C.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D.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遵循(),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A.协作履行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全面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3.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债权人以()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A.自己 B.债务人 C.第三人 D.代理人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 A.故意 B.过失 C.过错 D.恶意 5. 甲市外贸局下属的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与甲市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外贸商品商行和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分立时,对上述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未作安排。现乙企业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 A.甲市外贸进出口服务公司B.甲市外贸局 C.甲市外贸商品商行或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 D.甲市外贸商品商行和甲市进出口服务公司 6.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划分,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C.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D.主债和从债 7.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 A.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个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B.只能向全体债务人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 C.只能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数人请求其履行部分债务。 D、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同时或先后请求其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 8、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9.连带债务中一个债务人履行完全部债务之后,( )。 A.连带债务消失,也不会产生新债 B.债权人还可以向其他连带债务人请求履行 C.连带之债消灭,该债务人对其他债务人有追偿权 D.以上都不对 10.甲向同村的乙买木材,当初没有说明价格,后来到了交货和付款时木材价格上涨,甲和乙对价格有异议相持不下,这时,价格应当按照() A.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B.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C.履行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确定D.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11.债的标的为( ). A.特定行为B.特定行为、物 C.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 D.特定行为、物、智力成果、其他利益 12.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卷答案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2分) 1、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 2、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完成其义务,从而实现债的内容的行为。 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 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4、附随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在当事人之间逐渐产生的诸如照顾、协 助、保护、通知、保密等义务。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20分) 1—5:CDCBD 6—10:BCBAA 11—15:BDBAA 16—20:AAADB 三、多项选择(每题1.5分共15分) 1. ABCDE 2. ABCDE 3.ABCDE 4.ABC 5.ABCDE 6. ABC 7. ABDE 8.BDE 9. ABCDE 10.ABCD 四、简述题(16分) 1.不安抗辩权的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1分) 2)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1分) 3)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4.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1分)4)不安事由危及对方债权的实现。(1分) 2.抵销的条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1分)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因为只有给付的种类相同时,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目的才一致,通过抵销才可满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要。(1分)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因为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时才可抵销。(1分)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抵销的债务须为可以抵销的债务。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1分) 3.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如同在租赁合同中一样,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所负担的最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2分) 2)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2分) 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较强的融资性,因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系由承租人,而不是由出租人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4.债权人撤销权之要件 (1)客观要件。(2分)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2)主观要件。(2分)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才成立,受益人为恶意时,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

民法总则试题库(含答案与解析)

WORD 格式可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题库 单选题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 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 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 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 十周岁 B. 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 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 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 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法律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A 10、(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 律,不得违背()。 A.合法合理原则 B.公序良俗 C.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D.相关行政法规 正确答案: B 11、(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了()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A.自然人 B.民事主体 C.公民 D.公民与法人 正确答案: A 1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 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同意。 A.法人或者单位 B.个人或者组织 C.单位或者组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民商法学专业民法总论、债权法、破产法方向考博真题导师分数线内部资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民商法学专业民法总论、债权法、破产法方向考博真 题导师分数线内部资料 一、专业的设置、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院系(招生人数) 专业 (招生人数)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 501 法学系(19) 030105 民商法学 (3) 02民法总论、债 权法、破产法邹海林 ①1001英语、1002日语、1004德 语选一②2032民法学③3049商法 学、经济法学 注:跨学科考生初试时,须加试法学综合考试。 二、导师介绍 邹海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教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金融专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涉外仲裁员等。学术研究领域是破产法、保险法、担保法以及物权法和债权法,发表诸多论文和著作。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解析:考博如果能够提前联系导师的话,不论是在备考信息的获取,还是在复试的过程中,都会有极大的帮助,甚至是决定性的帮助。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经过这些年的积淀可以协助学员考生联系以上导师。 三、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考博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柒柒,贰陆柒捌,伍叁柒,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paper,读哪一些、怎么去读、读完之后应该怎么做,这些也会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分数。

债权法期末考试复习提纲

债权法复习提纲 名词解释 1、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法院予 以撤销的权利。 2、债权人的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 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3、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 前有权拒绝对方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4、先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 或者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负有后履行抗辩义务的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同利益,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 5、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 不能履行义务,或者存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或危险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其合同义务。 6、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 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权利。 7、缔约过失: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 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导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受损的情形。8、提存:在一定条件下,清偿人以消灭债为目的,将给付物提交有关机关保存 的行为。 9、抵销:二人互负同种类的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抵所负债务之清偿,而使双 方的债务在等额内相互归于消灭的行为。 10、行纪合同:一方接受另一方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为另一方从事贸易活动, 并收取报酬的合同。 11、居间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 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2、委托合同:委任合同,一方委托他方为其处理事务,他方允若处理事务 13、行纪人的介入权:具有市场定价的受托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意思表示 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委托人的相对方买入或卖出受托商品。 14、侵权责任: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15、过错推定责任:在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损害与侵权人的行为有因果关 系的情况下,如果侵权人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就推定为有过错,由侵权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16、公平责任:是指在当事人双方对于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根据法律不能 适用无过错责任,如果适用过错责任,受害人遭受的损害则得不到赔偿,在这种显然有失公平的情况下,裁判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定双方分担损失。 17、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事实。 18、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自愿 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债权法,合同法期末复习要点提示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债权法,合同法期末复习要点提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名词解释部分 1、按份债权:每个债权人按照各白的份额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2、连带债务:债务人为多数,任何一个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为全部给付的义务。 3、债权让与: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4、债务承担: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其负担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负担。 5、代物清偿:以他种给付替代原来给付的清偿。 6、提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清偿人以消灭债为目的,将给付物提交有关机关保存的行为。 7、债权人的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以白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8、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白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9、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并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0、先履行抗辩权:又叫后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为了保护白己的合同利益,可以拒绝履行白己相应的义务。 1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 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 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12、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 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1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 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1、主体欠缺完全行为能力;2、代理人无权代理(本来无权或者越权代理);3、处分合同的主体

债权法习题精编

债权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从乙商场购买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甲要求该商场进行修理。甲与该商场之间存在的债 是( )。 A.法定之债B.简单之债 C.选择之债D.多数人之债 B 2.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上看,债的主体( )。 A.双方都是不特定的 B.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D.双方都是特定的 D 3.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债可以分为( )。 A.按份之债和特定之债。 B.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C.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D.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D 4.在下列情形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管理 C 5.甲拾得乙遗失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欲交给公安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钱包和拾得钱包一起被盗,则甲( )。 A.对拾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拾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A 6.甲厂与乙厂签订一份水泥买卖合同,甲厂向乙厂购买水泥10吨,双方约定在乙厂所在地交货。在乙厂装货时,乙厂工作人员装了12吨,甲厂提货员也未发觉。在返回甲厂途中。汽车翻入河中,水泥全部灭失,甲厂应向乙厂支付( )吨水泥的价款。 A.12吨 B.10吨 C.6吨 D.甲厂无须支付价款,标的物风险尚未转移 B

7.甲将对乙的10万债权转让给丙,在乙获得让与通知前,乙将10万元清偿于甲,甲接受,则丙得( )。 A.向甲请求返还10万元 B.向乙请求给付10万元 C.请求甲、乙连带负责 D.请求甲通知乙给付 A 8.甲将走失山羊一只带回家中饲养。两月后以40元卖给乙。在回家路上,羊主人丙认出,向乙索还,二人争执不下,告到法院。根据法律规定,( )。 A.山羊归丙,甲退乙40元钱;丙付给甲两月饲养山羊费用 B.山羊归丙,丙付40"元钱给乙 C.乙将山羊退还甲,并索还40元 D.乙将山羊退还甲,并索还40元,甲给丙40元 A 9.陈宅不慎失火,幼子被困于室内,其父陈某从院内铁丝上揭取邻家晾晒的毛毯浸湿后冲入屋内救出孩子,毛毯被烧坏。邻居要求赔偿损失100元,陈某以紧急避险为由拒赔。邻居起诉,法院应( )。 A。判决陈某赔偿100元 B.驳回邻居请求 C.判决陈某和邻居各承担50元 D.判决陈某赔偿50元 A 10.公民甲捡到了一头走失的母猪饲养起来,并花钱配种生了一窝小猪,后失主找到公民甲要猪,则( )。 A.失主无权要回他的猪 B.母猪还给失主,小猪甲留下 C.母猪、小猪全还给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D.母猪、小猪全都归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但不付配种费 C 11.下列关于合同义务转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通知债权人 B.合同义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C.合同义务转移后,新债务人应承担主债务及一切从债务 D.合同义务转移后,原合同即变更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B 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负责加工成家具,后由于甲公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问下列哪种转让行为有效?( ) A.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B.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C.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但需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毋须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民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1、(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清算义务人 B.利害关系人 C.主管单位 D.登记机关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 )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A.遵守法律法规 B.尊重被监护人意愿 C.权利义务对等 D.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 A.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B.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C.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D.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B

4、(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的( )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A.财产和人身关系权利 B.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C. 被宪法赋予的权利 D.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B 5、(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五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 B.八周岁 C.十四周岁 D.六周岁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B.民政部门 C.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正确答案:A 8、(单选题)《民法总则》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其近亲属或者有关组织 B.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有关组织 C.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组织 D.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 正确答案:D 9、(单选题)《民法总则》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A.民事行为能力 B.人格尊严 C.民事法律能力 D.民事责任能力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卷标准答案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 卷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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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债权法试题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2分) 1、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 2、债的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完成其义务,从而实现债的内容的行为。 3、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 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4、附随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在当事人之间逐渐产生的诸如照顾、协 助、保护、通知、保密等义务。 二、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20分) 1—5:CDCBD 6—10:BCBAA 11—15:BDBAA 16—20:AAADB 三、多项选择(每题1.5分共15分) 1. ABCDE 2. ABCDE 3.ABCDE 4.ABC 5.ABCDE 6. ABC 7. ABDE 8.BDE 9. ABCDE 10.ABCD 四、简述题(16分) 1.不安抗辩权的要件 1)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1分) 2)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1分) 3)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严重丧失商业信誉;4.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1 分) 4)不安事由危及对方债权的实现。(1分) 2.抵销的条件 1)须双方互负有债务,互享有债权。抵销是通过冲抵债务,使双方的债权在同等数额内消灭,因此,抵销必以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对立的债权、负有对立的债务为前提。(1分) 2)须双方债务的给付为同一种类。抵销的债务以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为必要。因为只有给付的种类 相同时,当事人双方的经济目的才一致,通过抵销才可满足当事人双方的利益需要。(1分)3)须双方的债务均届清偿期。因为抵销具有清偿的效力,因此只有债务已届清偿期时才可抵销。(1分)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为可抵销的债务。抵销的债务须为可以抵销的债务。对于依法律规定或者债务的性质不得抵销的债务,不得抵销。(1分) 3.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如同在租赁合同中一样,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所负担的最主要义务是支付租金。(2分) 2)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2分) 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较强的融资性,因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系由承租人, 而不是由出租人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4.债权人撤销权之要件 (1)客观要件。(2分) 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2)主观要件。(2分)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若为有偿行为,则须债务人为恶意,

债权法-合同法期末复习要点提示

债权法期末复习要点提示 一、本次期末考试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三、名词解释部分 1、按份债权:每个债权人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2、连带债务:债务人为多数,任何一个债务人都负有向债权人为全部给付的义务。 3、债权让与: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移转于第三人享有。 4、债务承担: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其负担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负担。 5、代物清偿:以他种给付替代原来给付的清偿。 6、提存: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清偿人以消灭债为目的,将给付物提交有关机关保存的行为。 7、债权人的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8、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9、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并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0、先履行抗辩权:又叫后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届期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的情况下,负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同利益,可以拒绝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 1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12、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 1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 1、主体欠缺完全行为能力;2、代理人无权代理(本来无权或者越权代理);3、处分合同的主体

《债权法》期末考试重点

债权法 债:是指特定民事主体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务: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债的发生原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失、单方允诺、其他(如法院判决)。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损害行为 缔约过失: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或存在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害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一般为社会公众)做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利益的意思表示 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构成要件:1.管理他人事务。包括对他人财物的保存、利用、改良、处分等,以及为他人提供劳务服务。必须不是专属于本人处理的事务2.具有为他人利益而管理事务的意思。管理人为他人利益的目的,并不妨碍有为自己谋一定利益的意思和结果3.无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无法定的义务和无约定的义务 法律效果:管理人的权利:请求本人偿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管理人的义务(1)适当管理义务。(2)通知义务。(3)报告与计算义务 .本人的义务(1)偿还必要费用及利息。

(2)清偿债务。3)赔偿损害。一般情况下,管理人不享有管理报酬请求权。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利益,致他人受有损失的事实。 构成要件1、一方获得利益。这种利益仅指财产利益,不包括精神利益等不能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包括财产利益的积极增加与消极增加。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的积极损失和消极损失。3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或合同上的原因,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性条件 类型:根据不当得利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给付不当得利和非给付不当得利两种基本类型。 法律效果:不当得利之债中受害人是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受益人是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和内容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债。根据法律规定的债的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法定之债又分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因缔约过失所生之债。 意定之债是指依当事人的双方或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的债。意定之债包括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 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一人的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债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各自按照自己确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承担债务的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主体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主债是指在两个相互联系并存的债中,能够独立存在,不以其他债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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