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支付申请书

质保金支付申请书

保利民爆新疆分公司:

我公司于2012年6月 19日与贵公司签订的《视频监控与红外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是壹拾陆万柒仟零叁元整(¥16.7003万元)。我公司截止目前共收到合同款的95%,即壹拾伍万捌仟陆佰伍拾贰元捌角伍分(¥15.865285万元)合同款,目前尚有5%合同款(质保金)捌仟叁佰伍拾元零壹角伍分(¥0.835015万元)未支付,现质保期满,设备无故障现象,申请支付质保金。

单位名称:新疆易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南巡支行

账号:0000005611121800019884

联系人:孙志文

联系电话:132********

新疆易为创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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