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23.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24.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三、会议活动

25.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26.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27.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28.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29.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30.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31.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2.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33.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3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

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5.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

36.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37.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

38.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9.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40.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41.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公务出差

42.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43.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44.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45.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46.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47.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48.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49.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0.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临时出国

51.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52.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53.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54.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55.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56.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57.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8.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59.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60.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

61.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62.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63.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64.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65.出访团组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

66.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六、公务用车改革

6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68.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69.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70.各单位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71.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七、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

72.各级党政机关自2013年7月23日日起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73.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74.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75.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76.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77.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

78.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79.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

80.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八项规定中有关财务行为的80条规定

八项规定中有关财务行为的80条规定 八项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财务行为是怎么规定的?这里有80条禁止的财务行为,涉及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

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者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橫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违反八项规定整改措施

违反八项规定整改措施 篇一:甘洛乡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甘洛乡关于开展党员干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县有关规定,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各支部各部门开展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内容 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的有关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党员干部以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一)党员干部公款旅游、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请、公款赠送土特产、违规收送节礼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问题。 (三)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或工作时间参与以钱为注变相赌博活动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中旬开始,至20XX年8月20日结束,分宣传动员、监督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22日前完成)。各支部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作风建设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8月7日前完成)。各支部各单位要围绕治理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各支部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纪检监察、财务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财务检查,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突出节假日时间节点,深入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各支部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案件情况要及时报乡纪检组。乡各部门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表请于7月31日前交市局监察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各支部各单位要通过现场纠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党员干部限期整改到位。要注重总结提高,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升为制度,对发现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 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各支部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于8月22日前报乡纪检组。

最新-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及治理对策 精品

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及治理对策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特别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级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刹风肃纪,全国上下顿时面貌焕然一新,呈现风清气正良好局面。但是,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心存侥幸,变着花样吃喝玩乐,给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本文以基层为视点,就当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探析,并提出治理对策措施。 一、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存在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公款吃喝隐蔽化。正出现一股兴办食堂之风,象征性交百十元可以吃一个月,原来的领导接待变成了集体挥霍;公款吃喝出现了从高档餐馆向食堂、向小饭馆、向郊区、向农家乐、向“家宴”5个转移;大单发票化小、矿泉水瓶装高档酒、吃喝款向企业下属单位转嫁。 (二)私车运转公家养。节假日、餐馆处、风景区等公车不敢用了,私车公用公家养现象出现了;有的长期租私车,有的巧立名目将公款化为私人购车款,还有的将公车落户私人账户。 (三)公款送礼变花样。节日不送节后送,“购+快递”大行其道,现金送礼不再时髦,电子化、络化送礼正成为趋势,余额宝、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品等成为送礼新宠,需要何种名目的发票都可以开。 (四)赌博地上转地下。部分党员干部,玩心重、赌瘾大。地上茶室、会所风声紧,及时地上转地下,纷纷向家庭、向小区、向宾馆、向流动车船等转移;有的跟随地下赌场,赌场搬到哪里就跟到哪里赌;还有的以外出学习、考察之名到国境外赌博。 (五)公款旅游玩造假。有的花钱买邀请,项目搞编造,护照用因私,花钱搞摊派;有的玩“自费”旅游,有的“遁形”旅游,有的以学习、培训、研讨、考察之名行旅游之实。

“八项规定”中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涉及到财务的80项禁止行为

“八项规定”中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涉及到财务 的80项禁止行为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

2019-2020年XX工程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2019-2020年XX工程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可执行的实施细则。公司党委、纪委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下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已经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做了更细致的安排。中央抓八项规定落实和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主要管理对象分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部。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指公司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 一、改进调查研究。围绕公司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和职工群众开展调研,提高决策水平,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工程公司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赴国内基层调研接待工作规定》(XX公司制〔2013〕59号)、《XX工程公司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实施办法》(XX公司制〔2017〕14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二、严控会议活动。除集团公司和XX公司统一安排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组织、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展览、评奖、论坛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要按照《XX工程公司总部机关会议管理办法》、《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工程公司举办和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的管理规定》、《XX工程公司党政会议制度》规

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精简文件简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讲话视情况印发通报,原则上总经理、党委书记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10期,其他班子成员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6期。具体按照《XX工程公司党政工作规则》(XX公司制〔2016〕5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实际,按照必要、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安排出国(境)。外事接待、因公出国(境)要按照《XX工程公司总部外事接待实施细则》(XX公司制〔2012〕39号)、《XX 工程公司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2〕42号)、《XX 工程公司因公出国费用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7〕25号)等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五、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从简从严报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一是压缩报道数量和字数。总经理、党委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篇幅分别不超过2000字和1000字,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二是改进报道方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出席的公司全局性重要会议活动,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各类报道中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六、厉行勤俭节约。一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严格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配置、公务接待标准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公司党〔2013〕25号)、《XX工程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4〕17号)、《XX工程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根据《20xx年xx区直(市驻x)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部署和根据《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干部作风队伍建设和严格控制“三公”支出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xx纪通〔20xx〕2号)的通知精神,根据《xx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季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方案》要求,区机关事务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对第二季度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无不良现象发生。现将机关事务局第二季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区机关事务局借助第一季度监督检查好的方式方法,认真开展第二季度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在改进调查研究方法上。区机关事务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一是轻车简从深入到挂点的东龙镇龙扶村调查研究,与“结一联五”和“结一联三”的困难党员群众亲切交谈,向他们宣传国家政策,请求他们帮助查找本局党员在“四风”中存在问题,鼓励群众多找致富门路。二是到区机关事务局干部挂任第一书记员挂点的三里镇吉塘村开展“清洁乡村”工作,60多名干部职工克服炎热夏天,清理垃圾脏物35桶,极力地改善了该村乱、脏、差环境。(二)精简会议活动方面。心得体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做到该开的尽量开短会不拖延时间,不该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召开。而且无空话、套话,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三)在精简文件简报上。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中央列出违反八项规定清单80条》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XXXXX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 实施办法 XXXX: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县委关于印发《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及要求,现结合教科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转变服务意识。 1.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无事不随便串岗,工作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股室间、同事间不互相推诿扯皮,按时高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3.注重师德修养和师风形象。工作时间穿戴整洁、仪表端 - 1 -

庄;对待来访者语音文明、礼貌待人,热诚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超出职能范围的主动请示上级部门并配合解决;讲学习、比进步,谦虚谨慎,不盛气凌人;工作之余加强业务学习,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效率和服务教科的能力。 4.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5.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的宴请、钱物。杜绝利用职务办私事、谋私利。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切实改进调查研究。 6.完善调研制度。要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的全过程,教科局班子领导、各股长坚持经常性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充分听取基层学校师生的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学校校长要坚守岗位,多看多思、督查检查、一心谋求学校发展。 7.注重调研实效。教科局班子领导每年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选定1-2个调研课题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开展好的学校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基础边远学校、乡村点校去调研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真实情况;调研要有利于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创新示范,有利于推动全局工作,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 2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常见表现形式 一、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及接受宴请等问题 1、公务接待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大吃大喝。 2、违反原则上同城不接待的规定,同一辖区内部门、单位之间公务活动用公款相互宴请。 3、违反“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准。 4、接待用餐超标准;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或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省内公务接待用酒,外事、招商接待用酒没有履行审批手续。 5、在居民小区无营业执照的“一桌饭”、历史建筑、风景区内或“农家乐”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进行公务接待。 6、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工作餐名义公款吃喝或提供超标准接待。 7、接待费用报销凭证不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审批单;审批单不如实填写,审批单未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标准、费用、陪同人员姓名、领导签批等内容。 8、以举办会议、培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列支、转移、

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违规将购买土特产、礼品等各类物品费用、发放津补贴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 9、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0、公款报销本人、家人及亲友的吃喝费用;将休假、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 1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 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1、婚丧喜庆事宜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备。 2、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人员及有利害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 3、以配偶、子女等其他亲属名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避检查、借机敛财。 4、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 6、用公务车辆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问题 1、违反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及以下、价格18万

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好抓实,按照立说立行的要求,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统领自查整治工作。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的一次检验。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展自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办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自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负责人和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组, 从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的推进,较好的发挥了主体责任。各支部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作用,明确专门力量负责整治工作,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各支部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 办机关党委将专项整治文件转发至各支部后,各支部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和是否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等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并形成支部自查材料报送机关党委。针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各支部都认真分析原因,拿出过硬措施立即整改、严改实改、彻底改。 (三)强化监督责任开展重点督查 办机关党委在各支部自查的基础上,要求机关纪委委员,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查。通过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确保了专项自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重点针对三个方面逐一开展自查自纠 (一)倡导节约朴素禁大吃大喝 在规范公款吃喝方面,我办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热情不铺张,周到不奢华,实用不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宴请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较好地杜绝了铺张浪费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外出开展检查的接待。今年我办承担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就达8项之多,在检查过程中我办坚持做到同城检查,午餐原则上回单位食堂用餐;跨区域异地检查,严各尊守接待标准,住宿、用餐、交通三不超,坚决谢绝超标准的接待安排。三是切实规范其他公款消费行为。在举办会议、培训,组织考察、调研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此外,严把年末、年初重点时段关,以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为重要节点,加强对干部的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公款送礼、吃喝浪费之风。

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收集整理了八项规定出台后“两办”、中纪委和财政部印发的相关文件,从经费管理、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国、公务用车改革、停建与清理办公用房7个方面,梳理并编发的。那么这80条财务“红线”都有哪些?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为您解答。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21.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 22.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讲解

一、经费管理 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 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7.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18.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20.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

个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查报告

个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 的问题自查报告 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我街道办事处配合县委要求,对照八项规定,在办事处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自查总体情况较好:一是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我们深刻认识到:街道领导班子与成员的优良工作作风,为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提供了重要保证,但客观总结,街道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部分班子成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不讲效率,拖三拉四,有懒惰思想。个别干部抓落实力度不够大、执行力不够强。 2、少数干部工作纪律观念涣散,部门服务意识、大

局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强,缺乏上进心。工作中强 调客观多,主观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个 别干部纪律松弛,甚至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3、少数机关干部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宗旨观念淡薄,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不够。在群众工作上,向群众解释不够,以及向群众宣传党的 方针、政策不够。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4、部分基层干部管理理念落伍,仍然存在用传统的落伍的管理手段管理群众的问题,宗旨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有时态度粗暴,不注意用说服教育、引 导示范的方式开展工作。有些干部不注意自身形象,不 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表率作用差,干群关系存在不和谐 现象,群众不信任干部,干部不理解群众的现象还时有 发生。 二、下步整改措施。 1、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 实行个人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体 学习每周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要求充分认 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 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身体力行,在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中央八项规定全文_参考资料最新版

《中央八项规定全文》 参考资料一: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全文 关于改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善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状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 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善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 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善文风,没有实质资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善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状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善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务必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理解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 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状况发生。

学校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

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学校特制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养。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学习型校园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每周一次的领导、教师集中学习;开展读书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读书交流研讨活动。积极鼓励教师认真学习,丰富知识,开拓视野。 二、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校领导要深入级组、部门、班级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学校领导要蹲点年级,要上课、听课、评课,走访学生家庭,走访家长,走访社会,带领教师积极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三、改进文风会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完善会议制度。学校要坚持例会制度,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合理处理公文,提高办事时效,对于要求的事项要时办理,令行禁止。 四、规范公务接待,建设节约型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勤俭行政的传统。学校的公务接待,必须按规定,必须由校

办公室安排 1.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为了防止端午、中秋节期间有教职工违规违法出现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出现,我校强调广大教职工要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利用假节日出现违规违法行为。所以我校没出现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的情况。 2.收受礼金、礼品和各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卷和贵重物品;据调查,我校无干部职工收受礼金、礼品和各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卷和贵重物品。 3.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在公务接待方面,我校严格按照各级公务接待条例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开支,实行“一支笔”管理,一切公务接待必须由校长授权和指派,其他工作人员不得签单挂账。经调查,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干部职工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 五、热心接待家长。对于来访家长要热情接待,首问负责,对于教师和家长的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随时排查矛盾,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六、推进校务公开,提升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学校要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有关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使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最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_县纪委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探析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贯彻实施以来,房县纪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1件,问责223人,其中立案152 件,立案数连续4年在十堰市名列第一,成效非常明显,“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提升,干部群众反响强烈,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从目前情况看,许多问题只是在面上得到了遏制,树倒根在,打擦边球、隐形变异违规或是借各种名义规避监督等问题是当前的主要问题,给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带来困难。 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从大的方面来看,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公务接待上存在“四单不全”不规范,公款吃请、请吃隐形变异与奢侈浪费问题;二是“人情风”没有得到彻底根治,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大操大办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私车公养现象在基层站所仍然存在;四是财务票据核销不规范,使违规津补贴发放、公款送礼与购买土特产、吃喝等违规消费支出等违规问题“穿上隐身衣”;五是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特别是怕担责问题比较严重。六是文山会海问题在基层还是比较突出。在表现形式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采取“瞒天过海、混水摸鱼”的方式来变相公款吃喝。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有意采取一些隐蔽手段,规避上级的检查、群众的监督。如在公务接待上变地点、变名目、变标准、变包装,有的将饭局搬到了“机关食堂”,从宾馆转移到了居民住宅小区和“农家乐”,美其名曰“工作餐”,实则是公款请吃、吃请,以规避检查等。将大额消费化整为零,将高档消费变换名目来进行核销。 二是采取“无中生有、偷梁换柱”的方式来变相核销违规支出。主要通过编造假会议、假接待(主要是编造假的上级检查、调研等)、假办公经费支出(主要是假的办公文印、耗材、维修、易耗物品等)来核销一些违规性支出,虚报的资金用来发放加班费及其他津补贴、核销公款吃喝中高档酒菜、违规购买香烟、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和购物卡公款送礼、私车加油维修等,这些问题非常难以核实,难以界定,查处难度很大。 三是采取“化整为零、转移视线”的方式来变相大操大办。少数党员干部在操办人情宴过程中,通过将客人化整为零来分批次小范围进行宴请,或将宴请地点由县城宾馆转移到城郊农家乐、转移到居民住宅小区,或转移时间节点等方式来规避群众监督,变相进行大操大办,给查处带来困难。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现形式认识不清晰,喜欢按照惯例决策、进行相关安排;少数领导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怕担责、不履责,对本地方、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提醒管理不够,对违规行为听之任之;仍然有少数人认为八项规定精神是一阵风,存在侥幸心理。 2、监督检查手段不够。重点是在财务票据的管理上,纪检机关日常监管由于缺乏相关手段,而无法延伸触角,无法做到经常性、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合力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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