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散税源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及有哪些相关对策

零散税源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及有哪些相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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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中,征管资源的分配和税收的取得具有相当大的反差,征管效率无疑是比较低的,但是从规范税收环境,维护公平正义的角度,加强零散税源征收管理又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税收管理作为重要的社会功能,不能像做生意那样追求“利润最大化”。

零散税源,在税法及较高级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尚无明确定义,在税收实务和理论界,通常认为是指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临时经营、个人劳务或经营行为、个人、楼宇散户所带来的零星分散的税收。

以市地税局为例,该局的零散税源户数多,规模小,税款少,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正常户22286户,占该局正常税务登记户77060户的29%,各项零散税源收入2011年、2012年分别为10.6亿元和11亿元,占该局2011年、2012年收入总额的2.2%。税源分布特点导致零散税源的管理呈现出户多、人少,投入大、产出小的特点。

零散税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不充分、不及时,使管理措施犹如隔靴搔痒。

税源信息是税务管理的基础,但目前的零散税源户,税务登记信息不完整,变更不及时,电子商务的应用又掩盖了很多实体交易痕迹,使税务机关掌握经营信息有限,导致很多经营业户逃避纳税义务。还有很多零散税源户是无证照经营,或因经营条件不符

一季度重点税源分析报告(精)

办税服务厅 二O O九年一季度重点税源分析报告 办税服务厅在汉滨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这一工作宗旨,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对内和谐聚人心,对外诚信优服务;不断创新工作理念,狠抓税源税种的管理工作,强化税收监控分析;落实工作责任制,与纳税人互签“承诺书”,强化两个体系的建设。今年一季度入库地方各项收入3748.92万元,其中监控管理的重点税源入库3285.44万元,较上年增长759.06万元。现将办税服务厅二00九年一季度重点税源监控和管理工作分析报告如下。 一、办税服务厅重点税源基本概况: (一重点税源分布特点 1、从办税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的税源分布情况来看,二00九年办税服务厅重点税源监控企业35户,重点监控企业集中在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力、邮电通讯、电力、烟草和制造业,其中房地产业6户、金融业4户、建筑业4户、邮电通讯业2户,商业4户,电力3户。从监控户数来看,各行业所占比重不同,房地产和建筑业户数最多,2个行业的重点监控户数占总监控户数的比重为35.71%。 2、重点税源分布经济类型以国有经济和股份制为主。 (二重点税源的监控级次 办税厅今年共监控重点税源户35户,其中省级监控7户,市区两级同时监控28户。 (三重点税源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 截止三月三十一日重点监控企业累计入库地方各税 3285.44万元,占办税厅一季度入库税收任务的75.39% ,较去年同期增加759.06万元。

分税种看: 1、营业税一季度累计完成1686.5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79.23万元。 2、个人所得税一季度累计完成572.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97万元。 3、土地使用税完成208.4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6.07万元。 4、企业所得税完成72.44万元,同比减少49.87万元。 5、城建税完成406.8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8.32万元。 6、车船使用税完成282.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8.77万元。 二、重点税源税收增减原因 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今年一季度税收任务总体小幅增长,其主要原因从客观上讲:一是我区经济持续稳健发展,带动了税收的增长;二是重点税源监控层级管理制度加强,促进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大幅增长;三是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幅度较大,致使土地使用税收入提 高;四是委托保险机构代征车船使用税,致使车船使用税收入大幅增长。重点税源监控企业今年一季度部分税种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税率降低原因所至;二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消费水平和购买力下降所至。 重点监控企业税收稳定增长除了以上一些客观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团结务实的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重要性。为抓住重点税管理这个“牛鼻子”,办税厅领导多措并举,狠抓对重点纳税企业的管理,闯出一条重点税源管理的新路子。 三、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重点税源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

税源管理科,工作总结

税源管理科,工作总结 篇一:征收管理科工作总结 征收管理科****年工作总结 征收管理科****年在市局征管科、法规科、稽查局和区局各位局长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在各兄弟科、室、所(分局)同志们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下,按照区局党组“树立三个理念、打牢三个基础、实现三个一流”工作思路,以纳税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实现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以税务信息化系统为依托的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征收管理科决策、监督、指导、协调的优势和能力,经过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征收管理科****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履顺程序,规范个体纳税人定额管理。 ****年1月份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原来的工业6%,商业4%统一下调到3%,同时也为了解决我局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执行期管理混乱,时常出现的未及时进行分月汇总申报造成的违章案源信息问题,达到规范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管理的目的,区局决定对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全部重新定额核定,统一将个体纳税人定期定额执行期止规定为12月31日。我带领全科同志克服了春节提前造成的时间紧、任务重,齐心协力,利用半个月时间完成了全局1146户个体纳税人

的定期定额重新核定工作(其中起征点以上474户,起征点以下672户)。4月份为进一步规范个体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强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税收征管理念,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规定,征收管理科对有关个体纳税人核定定额及停业管理程序重新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公布定额以及停业情况。各税务所(分局)利用新添置的定额公示板,张贴定额、停业公示文书接受广大纳税人监督。截止12月31日,我局公示、公布个体纳税人定额信息151户。其 。 础建设。 我们在工作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一条完善信息化系统基础建设的新路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税务信息化系统应用领导小组”,征收管理科负责制定了《××市××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信息系统应用领导小组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税务信息系统基础建设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的成立,不仅有效解决信息化系统运行中遇到的问题,使小组成员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业务能力共同提高,而且也提高了办税效率和纳税人的满意度,促进了全体税务干部对税务信息化系统的有效利用,更好地为税收征管工作服务。

企业银行借款管理办法

企业银行借款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财务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部应根据总厂生产经营需要,适时编制计划,按照金融部门关于申请借款的条件和程序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 第二条总厂向银行借款筹资的种类主要有:信用借款、担保借款、抵押借款、未到期票据贴现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管理。 第二章信用借款 第三条信用借款,是总厂凭借自己的信誉经过申请,银行审查同意发放的贷款,无须担保、抵押。总厂对于这部分贷款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做到到期及时归还,切实维护总厂的信誉。 第三章担保借款 第四条担保借款,是由总厂提出贷款申请,经银行同意的独立于借款人的第三方作担保取得的借款,贷款前总厂应根据实际贷款额度向资金状况良好的其他单位联系担保事项,并按照《担保法》的有关条款与担保单位签订担保合同,然后按银行的规定申请办理贷款。在该项贷款到期前,应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归还,以保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不会因总厂未按时还贷而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章抵押借款

第五条抵押借款,是总厂或为总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并可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一)办理该项贷款前,对于总厂用自己的资产准备作抵押的,先聘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应经总厂厂长审批确认。 (二)对于用为总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的资产抵押时,总厂应与第三方按《担保法》的规定签定《担保合同》。 (三)经银行审核同意进行抵押时,应与银行签定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用土地证抵押的到土地管理部门;以房地产抵押的到房管局;以企业的设备抵押的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车辆抵押的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到公证处办理。 (四)有关的抵押物在未还清贷款时,不得出售或再抵押,确保抵押物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未到期票据贴现 第六条未到期的票据贴现,总厂为了解决暂时的资金紧张,可以用未到期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取得银行资金,办理贴现时,必须经过总厂厂长的批准,并及时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提升信贷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起草制定。[1-2] 《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的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与审批、协议与发放、支付管理和贷后管理等相关规定,共分8章、47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于2010年2月12日由时任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文件形式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 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 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 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 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2]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税源分类管理经验

税源分类管理经验 【内容摘要】 一、实施分类管理的背景和内涵,河南省国税局通过分析税收征管流程,总结征管工作规律,认识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不仅是税款征收的基础,而且是稽查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行业分类为主,以信息化为依托,以行业规律为依据,以纳税评估为手段的税源监管方法,今年年初,河南省国税局按照“优化服务,分类管理,以查促管,管住管好”的整体工作思路,在全省确定了32个主行业,并由各市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分别确定市局、县局管理的重点行业, 二、实施分类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税源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1、税源管理模式由分户管理向分行业、链条式管理转变,(1)开展典型调查,探索行业管理规律,(2)建立行业评估数学模型,开展行业评估。 今年以来,新乡市国税局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根据本地税源大户少、中小企业多、行业分布较为集中的特点,实施了以分行业为主的分类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以分类管理为抓手,以电子档案为依托,全方位、立体型的税源管理机制。 一、实施分类管理的背景和内涵河南省国税局通过分析税收征管流程,总结征管工作规律,认识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不

仅是税款征收的基础,而且是稽查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针对征管基础薄弱、中小企业税负偏低及零负申报突出等问题,在今年初提出了依托信息化,实施分类管理,打牢征管基础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强对税源的管理。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以行业分类为主,以信息化为依托,以行业规律为依据,以纳税评估为手段的税源监管方法。主要内容是:通过对同行业企业进行典型调查,搜集整理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信息,综合分析、总结行业规律,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并在验证的基础上,建立行业税源管理信息电子档案;进而通过定期采集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动态信息,利用行业纳税评估数学模型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测算,与企业申报信息相比对,验证企业申报的真实性,如发现企业纳税申报存在问题则进行约谈举证或移送稽查部门查处。 今年年初,河南省国税局按照“优化服务,分类管理,以查促管,管住管好”的整体工作思路,在全省确定了32个主行业,并由各市局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分别确定市局、县局管理的重点行业。新乡市国税局结合本地税源特点,依据行业内在规律和行业规模,将全市29986户纳税人划分为30个大行业,286个子行业,并分市、县、所三级确定重点管理行业。 二、实施分类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税源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

重点税源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 2015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2015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 XXB表《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表《2015年月重点税源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2015年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2015年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B5表《2015年企业调查问卷(月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和“面积”指标为平方米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直接材料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一、XXB表《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5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共33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企业主代码:(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必填) 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GB/T4754-2011)。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

中国民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中国民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风险,根据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行内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我行流动资金贷款分为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和不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我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调查、风险评价和审批、合同签订、发放和支付、贷后管理、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规定的,适用我行相关规定。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一)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不得挪用; (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审慎确定借款人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及我行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三)按中国**银行集团客户管理的相关规定,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五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运转正常,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交经签字或签章证明真实有效的以下资料,我行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特殊规定执行。 (一)借款申请; (二)借款人有效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明、贷款卡、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三)借款人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四)借款人流动资金用途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如商业合同、订单等文件); (五)贷款担保或其他保障措施证明资料;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机构授信调查人员应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授信调查,发起借款人、保证人的信用评级,并形成授信调查报告。授信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行个人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操作,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向符合我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及其家庭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本办法中的特别贷款业务是指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我行储蓄存款、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保本型个人理财产品以及我行认可的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存单等作全额质押发放的个人贷款业务。除上述外的其他贷款业务称为一般贷款业务。 第三条贷款业务管理主要包括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贷款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五条单个客户贷款实行最高额度管理。采用循环贷款授信的,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贷款。采用自助方式放款的,在设定期限和额度范围内可自助循环发放贷款。

第六条经营机构负责贷款营销、受理、调查、放款审核、收贷收息、贷后检查维护等。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营销管理、客户经理管理、档案管理、产品开发、业务培训等。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贷款的审查审批、放款复核、五级分类、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预警、资产保全、信贷系统管理等。 第七条为鼓励信贷业务产品创新,分行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可开展贷款业务的组合和创新,报总行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贷款种类 第八条贷款按用途分类,分为个人消费性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消费性贷款,指我行发放的借款人及其家庭用于购房、购车、购买大额消费品、装修、旅游、医疗、教育助学及其他消费性支出的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经营性贷款,指我行发放的个人及其家庭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九条贷款按贷款期限不同,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贷款。 中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以下的贷款。 长期贷款,系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 第十条贷款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和信用贷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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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标 签】加强税源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6﹞149号 【发文日期】2006-09-28 【实施时间】2006-10-01 【 有效性 】全文废止 【税 种】征收管理 自2011年1月4日起,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 注释:参见: 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现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税发〔2006〕37号)和《》(国税发〔2006〕38号)要求,认真做好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要结合税务登记证换发工作,对比相关统计资料、工商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对辖区内的管户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摸清税源底数。要加强对各类企业、代扣代缴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未达起征点的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也要纳入管理,并将上述各类纳税人、单位、组织的有关涉税信息,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户籍管理档案。同时,加强对房屋、土地、车船等财产登记信息的收集和管理。要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纳税人资料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辖区内管户的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年检和换证工作,查找漏征漏管户,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变动情况。

税源管理科工作总结XX

税源管理科,工作总结,XX 篇一:税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 =个人原创,绝非网络复制,欢迎下载=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岗位所在的单位)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岗位所在的单位)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稅源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一、思想上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并用以指 篇二:市场管理科XX年工作总结 市场管理科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季度,市场管理科紧紧围绕中心三个三建设,在建设技术市场体系方面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有关技术市场管理的法规、政策,认真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统计系统的数据,从1月1日至3月31日,全省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17项,成交金额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为了加强对全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监督管理,完成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20亿元的目标任务,我们建立了年初有目标任务、年中、年末有总结、考核的管理机制,要求各机构严格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开展技术交易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技术市场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一季度,我们首先对全省4家行业技术合同登记站点进行了检查,提出了加强营改增税收政策宣传和继续挖掘潜力,扩大服务覆盖面等工作要求。 2、加强技术市场工作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新增部分基层技术合同登记站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享受国家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登记站的设立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方便登记的原则。为了扩大技术市场优惠政策的涵盖领域,真实地反映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状况,XX年拟新增设3家技术合同登记站点。一季度,完成了《关于增设省级技术合同登记站点的工作方案》的制定,并根据

农商银行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业务发展和满足客户需要,更好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以下简称“银行股权”),是指本行认可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非上市流通股权(上市流通股权质押按照《农商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执行)。银行类金融机构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第三人依法取得并合法持有的本行认可的银行股权为质押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四条本行接受的银行股权包括(如有变化,将另行下文通知): (一)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交行五家;

(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招商、光大、民生、浦发、华夏、兴业、深发、广发、浙商、恒丰、渤海银行十二家; (三)城商行:四川省内的城商行、被银监部门批准可以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的四川省外的城商行; (四)农商行及农信系统:北京农商行、上海农商行、天津农商行、天津滨海农商行、重庆农商行、武汉农商行、深圳农商行,江苏、浙江、广东省的农商行。 超出该范围的,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按照《农商银行金融同业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评级在C级以上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第五条用于提供担保的银行股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发行,出质人依法取得并持有,并符合本办法的第四条规定; (二)发行人(行)章程等内部规章、法律文件未对股权的质押、担保、转让做出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三)出质人应对其股权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用于提供担保的股权应当是未设立质押、质押已解除或未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借款人除具备《农商银行信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五)组织开展各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检查工作。 (六)考核评价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形成贷后管理工作报告,向主管行长汇报并报送上级行。 第七条个人信贷业务集中经营中心(以下简称个贷中心)是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枢纽,负责承担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批量监管和日常管理。其中,批量监管工作需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团队(岗位)人员分别承担。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批量监管。 1.批量监管客户信息风险,监测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及失联客户信息更新维护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2.批量监管贷款用途风险,监测贷款用途和支付方式的合规性。 3.批量监管合作机构风险,监测合作机构不良率、担保机构贷款代偿率等风险指标。 4.批量监管资产质量风险指标,开展停复牌管理。

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的几点思考 一、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征管的重要性 重点税源企业不仅是税务管理的重点,更是税收增长的重点。以税源二股为例,税源二股共管户96户,其中重点税源企业11户,占比11.46%。2015年1-6月共入库税款7296万元,其中11户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款6120.1万元,占全部入库税款的77.21%,数量不足15%的重点税源企业贡献了近80%的税收,由此可见,重点税源企业对税款的贡献是中小企业无法比拟的,所以,做好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征管,是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前提与保障。 二、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沟通不及时导致的税企信息不对称 税务机关为适应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建立了一系列税企网络沟通平台,比如税源二股建立了“和谐征纳”QQ群,通过QQ群,税务机关可以及时传达各项税收政策和需要企业配合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纳税人也可以在线向税务机关提出日常经营面临的有关税务的疑惑。但是,这种由于某项具体工作而传递的信息,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税务机关所获取的获取的信息往往是零散的、滞后的、单一的,并不能清晰、准确的反应企业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纳税服务的深度。 (二)涉税服务内容针对性不强 当前大型企业集团由于其跨地区经营而形成众多分支机构的经营形式,其内部管理模式多为跨地经营、总部决策、集中核算。税务机关缺乏针对此类型企业而形成的管理模式,比如由于分支机构与总部两地的基层税务机关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往往产生一些问题。 (三)税收管理模式与企业管理模式不适应 目前,重点税源企业平均每月固定报表7张,不定期报表5张,包括重点税源数据报表、大企业直报分析等。一方面,税务机关通过查看企业上报的各项报表及时便捷了解企业财务经营状况,加强管理;另一方面,重点税源企业自身由

税源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税源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税源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税源管理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税源管理一科在县国税局的统一领导下,真对所管辖的纳税户多,征管区域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分工,全体人员坚持依法治税,齐心协力,以税收收入为中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与时俱进,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县局下达的税收工作任务,使税收征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具体工作做法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为了确保税收收入的完成,管理一科及时将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户企业。 同时依托ctias等信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等情况,着力强化税收管理,全年一共组织税收收入5809.59万元;(其中增值税4793.26万元、企业所得税1016.33万元),代收个人利息所得税339.91万元。较去年比增长2236.44万元,(其中:增值税增长1391.85万元,企业所得税增长844.59万元),代收利息税增长37.37万元,全面超额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 二、合理分工,提高效力。根据税源管理一科管户广、企业分散等特点,年初根据县局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体系,工作任务等,结合每人的具体情况。

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使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明,细化分工,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作用。按照科长负责全面,管理员按南北区域划分、行业划分的原则。具体做出了较为合理的分工,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全科各项工作能及时、全面地完成。办事效力显着提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落实管理,坚持依法治税。 根据县国税局的要求,年初制订了管理一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科认真学习,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按照市局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要求,及时对每个纳税户每月的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提升,提高了征管“五率”。加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把住认定调查关,对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对未达标的企业,如企业的生产规模,财务核算不够健全,防伪税控的防盗设备不达标准等,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企业被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进行税收申报等业务,专管员及时进行辅导,使初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税收申报方面及时、完整不出错。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在年检时提出取消资格意见,XX年取消了二户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对服装针织企业实行验货制度,会昌晋昌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从XX年至今一直配合坚持验货,会昌县海鑫服饰有限公司由于财务混乱,通过半年多的辅导仍未改正,管理员入时提出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意见,取消了该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颁布时间:2010-02-12 15:42发文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 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业务行为,加强个人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 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经营个人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 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 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

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贷款人应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偿债比例控制机制,结合借款人收入、负债、支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对个人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与调查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 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会议发言)重点税源户应实施重点管理

重点税源户应实施重点管理 目前,从上到下都在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大家都认识到现在的税收管理员制度不是以往意义上的专管员的延续,而是对新征管模式的巩固和完善。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突出”管理”这一理念,即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户事结合、重在管事”,从而建立切合本地、操作性强、功能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其中管户多以分类管理为主,突出重点税源户管理。重点税源户管理到位了,以点带面,税收管理员制度才能全面开花,取得成效,由此可见重点税源管理在现代税收征收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这一点我们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下面就重点税源户税务管理工作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坚定的信心 重点税源管理就是以重点税源企业为具体对象,通过建立管理台帐、税源数据库,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分析、预测等管理。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能起到为整体税收管理提供信息服务,为税收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作用。事关重大,责任重大,工作千头万绪,工作事无巨细,基础要求夯实,管理要求到位,为此我们必须有坚定的信心,充分了解加强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能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对重点税源户管理,在第一时间内对重点税源户生产经营变化动态进行了解和分析,及时掌握经济税源变动情况,分析税收收入变化原因,预测税收收入发展趋势,提高税收分析水平和税收预测的准确性;三是通过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能促进税收计划编制和组织收入工作水平的提高,在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时,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掌握了计划落实的主动权,有利于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税收计划执行过程中,抓住了重点税源,就抓住了主要矛盾,有利于发现和解决组织收入中的主要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税收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重点税源户管理必须有专门的机构 1、重点税源户要有专门确定机制 重点税源户的确定应以先进的计算机系统为依托,利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对全体辖管户实行有机筛选,滚动确定重点税源户。我们可以从企业注册资本、经营收入、应交税金三个方面考虑,在税源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监控税源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或者征管相对薄弱、容易出问题的行业,如房地产行业等。重点税源户可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是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税源户:即按照上一年税收收入的多少排序选取,选择占税收总收入60%∽70%的企业进行监控。

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实施方案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准确把握重点税源企业的运行质态,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重点税源企业的涉税风险,不断提高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遵从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市国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及征管基础建设培训推进会精神,积极运用重点税源预警分析软件的信息资源,强化重点税源企业风险的预警预报,以切实有效的方式进行重点税源风险的识别排序、应对化解和质量评价,达到引导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遵从、防控重点税源企业税款流失、提升重点税源管理效能的目的。 二、工作步骤 (一)学习培训阶段(6月底前) 1、市局组织各单位分管负责人、计统部门人员参加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培训,掌握重点税源警分析指标内容、意义以及预警分析软件的操作应用。

2、各单位对基层税收管理员组织开展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培训。 3、市局制定《重点税源风险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风险识别、应对方式以及重点税源风险管理质量评价内容。 (二)全面实施阶段(6-12月) 在深入开展市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风险识别、控制、化解的基础上,在全系统推广应用重点税源预警分析软件。 ——市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识别、控制和化解 1、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做好市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申报表、附列资料和财务报表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以及存货购进成本、其他计入生产成本的水电燃料、职工工资、折旧、应发工资总额、水电费四项补充指标的采集工作。补充指标的采集可采取两种方式:(1)由责任区管理员在每月申报期内完成上述信息的采集及手工录入工作;(2)由纳税人在网上申报过程中填写上述信息,再由税务机关直接导入系统。 2、市局6月底前完成1-5月市级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的风险识别,分类风险排序定级,在税源管理联动平台上发布重点税源风险预警。

2018年税源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税源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税源管理一科在县国税局的统一领导下,真对所管辖的纳税户多,征管区域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分工,全体人员坚持依法治税,齐心协力,以税收收入为中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与时俱进,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县局下达的税收工作任务,使税收征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具体工作做法总结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为了确保税收收入的完成,管理一科及时将县局下达的税收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户企业。同时依托ctias 等信息,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变化等情况,着力强化税收管理,全年一共组织税收收入5809.59万元;(其中增值税4793.26万元、企业所得税1016.33万元), 代收个人利息所得税339.91万元。较去年比增长2236.44万元,(其中:增值税增长1391.85万元,企业所得税增长844.59万元),代收利息税增长37.37万元,全面超额完成了县局下达的各项税收任务。 二、合理分工,提高效力。根据税源管理一科管户广、企业分散等特点,年初根据县局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体系,工作任务等,结合每人的具体情况。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使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明,细化分工,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作用。按照科长负责全面,管理员按南北区域划分、行业划分的原则。具体做出了较为合理的分工,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全科各项工作能及时、全面地完成。办事效力显著提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落实管理,坚持依法治税。根据县国税局的要求,年初制订了管理一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科认真学习,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按照市局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要求,及时对每个纳税户每月的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提升,提高了征管“五率”。加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把住认定调查关,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及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本行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固定资产贷款按区域、行业及贷款品种等实行限额管理,且应约定明确、合法的用途及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使用,防止贷款被挤占挪用。 第四条小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原则上参照本办法执行,对本行无须承担任何信用风险责任的包括委托贷款不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贷款分类与额度 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基

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贷款等。 第六条不以用途划分的贷款产品,贷款用于或部分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贷款发放和支付。 第七条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管理。 第八条在满足固定资产贷款的前提下,可以串用固定资产额度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保函,短期授信业务用途与固定资产贷款额度相同的短期授信业务到期可以用固定资产贷款偿还。 第三章贷款条件、用途、金额与期限 第九条借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三)借款申请人及项目发起人无重大不良记录; (四)在本行辖内经营机构开立存款账户; (五)具备贷款项目的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发起人具备亦可); (六)本行要求的其他的客户准入标准。 第十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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