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B.自然科学类

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申请日期:

陕西省教育厅

二○○二年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是申报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依据之一,申请人必须仔细阅读、认真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地逐条进行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明全称。

二、本申请书为A4开本,一式二份,左侧装订;活页一式五份。第3页起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三、申请书中加粗的竖线内填写代码。

四、各栏目填写说明如下:

封面——编号栏由省教育厅填写;“所属学科”栏应填写“简表”中所属学科名称及代码;所在单位指学校,应填写全称。

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申请资助项目的研究内容,最多不得超过25个汉字。

项目类别——A.基础研究;B.应用研究。

所属学科——只可选择一个学科,如系交叉学科,请选择一个主要学科。Q.数理;R.化学与化工;S.生物技术与医药卫生;T.地球科学;U. 轻工、纺织、食品;V.机械、电工;W.建筑、冶金、材料;X.环境工程、水资源;Y.电子与信息技术;Z.管理工程;P.其它。

起止年月——申请资助年限一般在三年以内,起始年月一般从提出申请的次年一月算起,终止年月以半年的整倍数计。

所属专职研究机构名称——指各申报单位所属的各类研究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如系二人以上联合申报的项目,只填写第一人的情况。

定职时间——指表内所填“专业技术职务”获得时间。

总人数——应等于“高级、中级、初级、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之和。

参加单位数——指申请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

一、简表

4.新材料;

5.新装备;

6.论文、论著;

7.研究(咨询)报告;

8.专利。

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专著:作者.书名.出版社.年份

注意: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的姓名及所在单位

三、研究方案

四、应用前景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五、经费预算

刷费 5.租赁费 6.差旅、会议费 7.鉴定验收费 8.管理费 9.其它费用。

六、研究基础

3、项目组近三年承担项目的情况

七、项目负责人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情况

六、研究基础

3、项目组近三年承担项目的情况

七、项目负责人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情况

八、单位的审查与保证

社科规划项目申请书

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所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8年6月制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并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 三、数据表填写和录入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若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请与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联系。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五、报送地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2号,邮编:(150001),电话(传真):53607195,电子邮件:hljguihuaban@sina.com

教发2015第13号文件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教发〔2015〕13号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申报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5〕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组织,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提出申请,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学院择优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3个,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学院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于10月15日前发送至snzyjwc@https://www.360docs.net/doc/5e5387471.html,,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 三、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向教学一线导向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

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优先考虑培养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推荐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在学院网站上公示10日。 四、其他 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国家社科项目申请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类别 课题名称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2014年12月修订

课题负责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 二、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内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内具体说明。 五、《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如实填写。填表所用代码以当年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为准。 二、《数据表》中粗框内一律填写代码,细框内填写中文或数字。若粗框后有细框,则表示该栏需要同时填写代码和名称,即须在粗框内填代码,在其后的细框内填相应的中文名称。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职称或没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填写表五推荐人意见栏。 五、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超过40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设立。最多不超过3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类别——按所选项填1个字符。例如,选“重点项目”填“A”,选“一般项目”填“B”,选“青年项目”填“C”等。 学科分类——粗框内填3个字符,即二级学科代码;细框内填二级学科名称。例如,申报哲学学科伦理学专业,则在粗框内填“ZXH”,细框内填“哲学伦理学”字样。跨学科课题填写与其最接近的学科分类代码。 所在省市——按代码表规定填写。地方军队院校不按属地填写,一律填写“军队系统”。 所属系统——以代码表上规定的七类为准,只能选择某一系统。 工作单位——按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不能填成“北京师大哲学系”或“北师大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不能填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数技经所”或“中国社科院数技经所”,“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不能填为“北京市委党校”等。 通讯地址——按所列4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课题组成员——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人员,不含课题负责人。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可多选。例如,预期成果为“专著”填“A”,选“专著”和“研究报告”填“A”和“D”。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申请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申请数额可参考本年度申报公告。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 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 【发文字号】陕教人[2009]29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12.30 【实施日期】2009.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管理的通知 (陕教人〔2009〕29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岗位清理工作 在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完成后,各地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清理挤占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岗位的情况。将清查出来的岗位,优先调整到急需的学校用于新教师的补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

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期满不归队的,再给予一定期限的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聘(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聘(职)的,予以解聘(辞退)。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合理,编制数、实有人数和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规范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 二、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 要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关于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管理的规定,在“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下,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在空编、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等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 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陕教规范[2014]5号 【发布部门】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3.06 【实施日期】2014.03.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陕教规范〔2014〕5号) 各市(区)委组织部,各市(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

展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加快建立交流轮岗制度。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县域内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积极创新交流轮岗机制体制。各市、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新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通过转任交流、团队交流、跟岗学习、支教帮扶等多种方式有效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要突出重点。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 同时,各市要通过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促进县域间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附件一: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2010年1月25日

感谢你的观看 目录 第一章指引总则2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行业专用术语3 第三章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操守与应尽义务6 第一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遵守的服务操守 6 一、信息公示方面6 二、资料处理方面7 三、佣金与必要费用8 四、机构间合作8 第二节深圳房地产经纪人员应遵守的服务操守8 一、经纪人员的执业范围8 二、经纪人员的回避制度9 三、经纪人纪律与惩戒9 四、房地产经纪人违规执业的法律责任9 第三节房地产经纪活动中的禁止行为9 第四节深圳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的应尽义务10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应尽义务10 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应尽义务11 第四章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程序指引12 一、卖方放盘12 二、买方寻盘15 三、带买方实地看楼16 四、达成交易协议18 五、签署《深圳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买方缴纳定金19 六、银行监管买方购房款21 七、买卖双方与经纪机构结清佣金22 八、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23 九、剩余楼款结算25 十、交楼25 十一、售后服务26 第五章二手房租赁代理服务流程指引27 一、出租方放租27 二、承租方求租29 三、经纪人员带承租方实地看楼30 四、达成租赁协议31 五、签署《房屋租赁及经纪合同书》、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及首月租金32 六、经纪机构向出租方、承租方收取佣金33 七、出租方将物业交予承租方使用34 八、售后服务34 二手住宅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36 二手工商铺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81 二手住宅租赁代理服务操作示范文本129 二手工商铺买卖居间服务操作示范文本141 房地产经纪行业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与自律规范15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务请下载2012年12月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填写如打印时出现文字大小参差不齐现象,请在字库中添加华文中宋字体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选一)学科分类一级学科名称(交叉的可注主要涉及学科) 课题名称准确简明,不超过40个汉字,一般不 加副标题,课题名称长的,请合理分行 项目负责人我校正式员工,本人身份证姓名,不用笔名负责人所在单位南京大学(只填一级单位,不要填写学院、部门) 填表日期2014 年2 月* 日(与签名页一致) 操作注意:①填写时删除原表横线,输入汉字并使用下划线,以免出现横线间断 ②注意美观,横线两端对齐,文字居中排列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2年12月修订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课题负责人(签章)本人手写7 份不要漏签 年月日 (与封面时间一致) 填表说明 一、本表请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二、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新增)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原则上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会科学院报送本院科研局,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报送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邮政编码:100806。(注:请分别报送7套申报材料,供省规划办和学校存档)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 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科研工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省教育厅组织了2011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中,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评选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加教学成果评选。在各市(区)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选送的作品进行了认真评审,经研究,共评出801件优秀教学成果(文本类319项,网络和多媒体类205项,自制教(玩)具类248项,校本课程类29项,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具有以下突出特点:报送和获奖成果的学科分布不断趋于均衡,成果分布地区多、参与单位多,参加人员广泛,涉及了全省基础教育领域各个方面;报送的作品规范整齐,成果的整体质量有了显著提高;能抓住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应用价值强;网络抄袭现象基本消除;体育、音乐、美术、小学科学等薄弱学科申报和获奖成果数量有所增加。 但在评选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县(区)成果申报组织工作仍不够规范,存在获奖数量偏少甚至空白、学生作品数量少、质量不高等问题。请各地在今后的评选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健全成果评选机构,完善成果评选制度和机制,强化成果申报培训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加大成果审查和把关力度,努力提高成果申报质量。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成果在更大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真正把这些优秀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 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 (试行)》的通知 浙教人[2001]407号 各市教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其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一、《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办法(试行)》; 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办法(试行)》; 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四、《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办法(试行)》; 五、《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 六、《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浙江省内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四条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体按省语委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冉良霞等150名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冉良霞等150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 手”称号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教职[2014]2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12.16 【实施日期】2014.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授予冉良霞等150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决定 (陕教职〔2014〕25号) 各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职〔2014〕10号)要求,经过各市(区)推荐,省级评审并公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冉良霞等150名教师“陕西省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附件1),授予其中 17名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学能手”荣誉称号(附件2)并颁发荣誉证书。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教师,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以优

先晋职,并免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由学校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学能手津贴,可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按月发放。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号召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教学能手为榜样,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同时希望被授予教学能手称号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专业技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广大中青年教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我省职业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 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名单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 附件1: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名单西安市刘月晨(女) 陈萌萌(女)张心彧(女) 羽中豪李紫鹏周磊曹祯祯(女) 温倩(女)宋烨青(女) 郝淑周(女)赵苗(女) 代怡(女)王添刘红(女)杨雯(女) 周卓亚(女)李沁格(女) 佘朋森史怡磊(女) 胥欢(女)魏丹(女) 刘梦月(女)宋雨薇(女) 何婷(女)张倩(女) 杨柯吴雨亭(女) 武心怡(女)滕飞(女) 孙雨泓(女)秦煜张孙硕刘陈洋子(女) 崔鹏鹰冯帆吴少发刘佳鑫徐鑫孙妞妞(女)王家逸张嫚嫚(女)吉祎婧(女)白若然(女)马姣(女)马志毅赵悠然(女)刘卧龙李玮魏蕾(女) 汪文广胡乐乐焦轲谢瑾琢(女) 罗萌(女) 赵晴(女) 杜思瑞(女) 王小仑穆思雨(女) 王园园(女) 崔彤(女) 闫浩王梦瑶(女) 唐田烨燕

桐(女) 仝飞王以凡张舒月(女)刘拓白嘉怡(女)程成(女)付靖升刘丹(女)张键坤蒋婉萱(女)齐一榕(女)臧明晨宁宇飞张天捷胡琦飞郑闯王嘉炜(女) 宝鸡市罗荣(女) 彭晓亮常一民魏文华(女) 闫江云伟强张天蔚程亮杨阳邹晓博薛抗抗艾正杰郑雷杨帆(女) 魏瑞笛(女) 何兴武王敏哲王红(女) 咸阳市云斯琨(女) 延佳轩(女) 杨成梅(女) 王嘉敏(女) 李若凡(女) 张涵艳(女) 韩谨阳(女) 程宇頔吴晓雯(女) 王沪欧(女) 史铁拓王梦娜(女) 吴孟奇武亮成陈雁蓉(女) 薛猛席丹(女) 张嘉林鱼蒙胡聪(女) 李杰齐良傅宝林陈世兵谢佩媛(女) 杜鹏张一凡郭少岩(女) 吕萌(女) 牛梓潞(女) 朱照张祎瑾(女) 武子琨孟彤(女) 余钊赵济涛郭龙涛杨伟光寇丹(女) 韩青(女) 魏婷(女) 2 刘卓然邓华托杨晗海文涛张琨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 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文字号】湘教发[2013]1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05.27 【实施日期】2013.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湘教发〔2013〕17号) 各高职院校,成人高校: 现将《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7日附件 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高我省高等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动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1.近年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按照“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办学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在我省“四化两型”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强劲需求,广大人民群众让子女“上好学”的热切期盼,对职业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切实加强高等职业院校管理,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成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2.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教学有效作用于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关键。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时间不长,高等职业院校管理基础较弱,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在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教学常规管理、实习实训管理特别是校外实训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广大高等职业院校应站在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坚持系统思维,抓住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实现教育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强专业管理 3.学校专业(专业方向)设置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2018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模板填写指南

-- 注意:1.请下载2017年12月修订的《申请书》填写。 2.勿改变《申请书》现有字体。打印时如出现字体参差,请添加华文中宋字体。 3.封面横线填写文字居中排列。课题较长如需换行,请注意合理拆分词组。 4.《申请书》中共8表,排版分页请确保表格的完整性;表提示文字请勿删除。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书 学科分类填一级学科名称(交叉学科填主要涉及学科) 项目类别五选一: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 课题名称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容,一般不加副标题 不超过40字 申请人姓名本人姓名,中间不空格 申请人所在单位xx大学 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8年2月28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2017年12月

课题负责人承诺: 我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课题负责人(签章)(每份都要本人手 写签名) 2018年2月28日 填写说明 一、《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所用代码请查阅《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所有表格均可加行加页,排版清晰。 二、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数据表》的填写和录入请参阅《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相关问题可咨询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四、《课题论证》活页与《申请书》中“表二.课题设计论证”容略有不同,请参阅表具体说明。 五、《申请书》报送一式5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各省(区、市)报送当地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送兵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京中央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报送中央党校科研部,在京部属高等院校报送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系统管理-学校)

陕西省教育厅学籍系统(系统管理-学校) 用 户 手 册 2012年3月

目录 1、登录系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2、平台基础信息设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3、部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4、教职工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1单个添加教职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4.2批量导入职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5、用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6、角色管理(权限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1、登录系统 通过个人账号登录平台,点击“系统管理”子模块,进入系统管理子系统,可在右侧“工具”处修改密码,也可选择“帮助”查看系统操作说明。如下图所示: 2、平台基础信息设置 顶级系统管理员进行平台参数信息设置、微代码管理、异常数据处理以及日志管理。各下级教育局仅可查看。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平台参数设定】根据自身需求维护好各项参数信 息。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系统服务配置】可以查看相关信息。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微代码管理】可选择子系统,维护类型和微代码 类型,对具体微代码进行维护。 ◆进入【平台基础信息设置】,在【日志维护】可查看任意时间段平台的操作记录, 便于信息查询和责任追究。 3、部门管理 功能描述:为单位管理员提供建立本单位部门及其子部门,维护各部门信息的功能。方便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门管理,也是教职工信息录入的基础。 创建学校的各部门信息,下面以创建学校“人事部”为例,示范操作如下图: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 请书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往链点点通共享资源,了解更多请登录 A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评审书 项目类别:规划基金 学科门类:管理学 课题名称:股份制分配缺陷视阙下的我国企业制度创新研究 项目负责人:郑玉刚 所在学校:(盖章)宜春学院 学校代码:10417 申请日期:2007年7月12日 教育部社科司制 2007年6月 项目承诺书 1、本表填写的各项内容属实,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如获准立项,同意以本表作为协议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表中填 报的研究内容和时间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遵守教育部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监督管理。

4、同意在项目结项时将本表所列的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等提 交教育部并由教育部无偿使用。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所涉及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以下简称《国标代码》)填写。 2、封面“项目类别”:选择“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之一填写。“学科分类”选择下列之一填写:(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3、研究方向:按照《国标代码》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照二级学科填写。填写方法如“魏晋南北朝史 (770.3020)”。 4、研究类别:选择“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其中之一填写。 5、最终成果形式:按下列成果形式填写,最多填写2项:专着、编着、工具书、古籍整理着作、译着、系列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音像软件。 6、申请书(A表)及匿名评审表(B表)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A表、B表单独装订。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内容概述:校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科研管理、安全管理、校园管理、后勤管理、档案管理等。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的通知 苏教基[2006]3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江苏基础教育,加强新形势下学校的常规管理,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的管理水平,我厅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切实予以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合格学校重点工程,增添了大量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后勤设施,如何通过加强学校管理,提高这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也是当前摆在我省中小学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最近,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召开了加强中小学管理的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颁发的《管理规范》就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常规管理,指导广大学校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创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巩固发展合格学校建设成果,优化育人环境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工作,切实把贯彻落实《管理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抓好,全面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水平,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面开展培训,推动各地各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对做好学校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和各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范》的自觉性;明确《管理规范》的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分期分批开展对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各中小学校要对广大教师进行校本培训,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接受一次《管理规范》的专题培训。 三、细化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贯彻执行《管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和谐校园的部署要求,把中小学校贯彻执行《管理规范》作为我省“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制订创建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近两年内使全省所有中小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陕教生[2012]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4.18 【实施日期】2012.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陕教生〔2012〕8号) 各成人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成人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贯彻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2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一般不得转学。在籍学生有下列条件之一,可允许转学:

1.因学校招生规模小,无法开班的; 2.因工作变动、单位搬迁,就读地不方便学习的; 3.确有疾病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学校继续学习的。 二、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学: 1.由一般院校转入重点院校的; 2.在不同层次、不同学制和不同学习形式之间的; 3.由文科类专业转理科类专业(文理兼招除外)的; 4.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年级的; 5.应予退学的; 6. 在同市区内院校就读的。 三、学生申请转学的程序: 1.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学校在《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上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 2.学生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转入学校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负责受理转学事宜,由处务会议研究确定审批意见。学生转学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办理,即每年元月和7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集中办理。 4. 学生转学手续由转出转入学校到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办理,个人来办理手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学生转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书面申请;

(精选)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表——参考范本

A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项目类别:规划基金项目 学科门类:管理学 课题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校:(盖章)* * * * *大学 学校代码:***** 申请日期:2008年月日 教育部社科司制

2008年2月

项目承诺书 1、本表填写的各项内容属实,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如获准立项,同意以本表作为协议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表中填 报的研究内容和时间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遵守教育部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监督管理。 4、同意在项目结项时将本表所列的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等提 交教育部并由教育部无偿使用。 申请者(签章): 2008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本表所涉及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以下简称《国标代码》)填写。 2、封面“项目类别”:选择“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之一填写。 3、“学科分类”选择下列之一填写:(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申报“交叉学科/综合研究”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门类”栏用括号注明该课题主要涉及的其他一级学科。填写方法如“学科/综合研究(经济学)”。 4、研究方向:按照《国标代码》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照二级学科填写。填写方法如“魏晋南北朝史(770.3020)”。 5、研究类别:选择“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其中之一填写。 6、最终成果形式:按下列成果形式填写,最多填写2项: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著作、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或咨询报告、音像软件。 7、申请书(A表)及匿名评审表(B表)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A表、B表单独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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