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

五、工作量法下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5-9】假设某项设备原值为50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5000元,预计总工作量160000

小时,本月工作200小时,则:

单位小时折旧额=(500000-15000)÷160000 = 3.03(元/小时)

月折旧额= 200×3.03 = 606(元)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设置“累计折旧”账户。本账户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贷方登记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方

登记处置固定资产的折旧结转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本账户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累计折旧(1602)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知识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能正确地解释固定资产的概念;明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能清楚地说出固定资产的主要核算账户名称;能列举各种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后续支出的内容;学会固定资产增减业务的账务处理;采用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

能力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能正确确认不同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分别运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区别自营和出包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情感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增强学生对固定资产项目的感性认识,增强自觉维护和保养固定资产的意识,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教学安排:

10课时(讲授6课时,实训4课时)。

本章教学重点:

固定资产的概念、分类及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增减的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及其核算;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等。

本章教学难点:

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的原理、方法及运用;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运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一)平均年限折旧法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总在一年以上,且在折旧年限内仍不变更其物质形态,所以转作工程和产品成本的损耗价值,在固定资产未曾废弃以前,也就不易作精确的计算。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资料把多少价值转给或转移到它帮助形成的产品中去,要根据平均计算来决定,即根据它执行职能的平均持续时间来计量。” ①“根据经验可以知道,一种劳动资料,例如某种机器,平均能用多少时间。假定这种劳动资料的使用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只能持续6天,那末它平均每个工作日丧失它的使用价值的1/6,因而把它的价值的1/6转给每天的产品。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大全及例题解释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有四种方法:即直线法分(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分(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恰当的会计核算方法。就是说,在四种折旧方法中,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固定资产,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但是按照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种资产,一旦选定了某种方法,就不可以随意改变了。确需变更,应视为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为某一固定资产选择的折旧方法如与税法所许可的折旧方法不一致,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进行纳税调整。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定义: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相等.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其中:予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原价×100% 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 =—————————————×100% 固定资产原值 , 月折旧率=年折旧额÷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优点: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各个时期使用程度和使用效率大致相同的固定资产。(由于直线法通俗易懂,核算简便,同时根据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内各年度或月份提取的折旧额相等,使企业产品成本稳定并具有较强的可比性)。缺点:由于平均年限法只着重于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不考虑固定资产使用的强度和效率,因此,每期折旧费用总是相等的。如果某一年使用率高,生产的产品产量增多,那么每一单位的产品分摊的折旧费用势必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就下降:反之,则上升。所以用平均年限法分摊固定资产成本,看似各年平均其实并不均匀需要的满足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尤其忽略了折现因素,会给人以投入资本总额的收入率在不断提高的假象。 二、、加速折旧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所以优缺点一样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早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其递减的速度逐年加快,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目的是使固定资产成本在固计使用寿命期内加快得到补偿 2、年数总和法: 定义:又称合计年限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2)计算公式 ①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②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 ③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韶关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新)

韶学院〔2011〕121号 韶关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参考国内同类高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计算办法。 第二条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验(实践践)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辅导学生竞赛等。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按标准课时计算。 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计入个人业务档案。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五条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一)一般理论课程的教学工作量 标准教学课时数Z=S×X×Y。 其中: Z——标准课时。 S——实际教学时数(以下同),S≤计划教学时数。 X——班级或教学组织形式校正系数(以下同)。对于自然班或

合班,X =1;对于平行重复班,X =0.8。重复课是指在同一学期中开设二个或以上教学班,且计划学时数、课程代码相同的同一门课程。 Y ——授课学生人数系数(以下同)。授课学生人数 ≤3031-6061-8081-100授课学生人数系数Y 0.8 1.0 1.1 1.2授课学生人数101-120121-140141-160≥161授课学生人数系数Y 1.3 1.4 1.5 1.6注:对于招生数≤30的班级,Y=1。(二)双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含外语专业)双语教学课时数=标准教学课时数Z ×双语系数K 。其中:某位教师第一次授课时,K =3;第二次及以后,K =2。(三)全英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含外语专业)全英教学课时数=标准教学课时数Z ×全英系数Q 。其中:某位教师第一次授课时,Q =4;第二次及以后,Q =3。(四)对外汉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一般理论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五)外教课程翻译的教学工作量每实际担任1个教学课时的翻译,其教学工作量计1个标准课时。第六条 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一)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量=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综合性实验教学工作量+设计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其中: 单次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单次实验教学时数×(1+重复循环教学次数×0.8); 单次综合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单次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1.1; 单次设计性实验教学工作量=单次验证性实验教学工作量×1.2。 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指导时,各教师的工作量之和等于该实资料试卷方案。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新疆大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科研、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完成,在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我校几年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 教师应履行所任教师职务的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师资培养工作量,教材建设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及校、系委派的其它工作量。 2. 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法(以理论课授课学时为标准计算,标准学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反映,也是奖励的依据)。 3. 教学工作量指课堂讲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等)、课堂讨论、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指导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劳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直接面向学生的工作量。 4. 凡本校教师承担本校国家计划内学历教育任务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的教学工作,均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承担计划内成教生教学工作的也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5. 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院系来确定。 6.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至少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院、系(部)教研室应首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对教学任务少或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安排其它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或私自外出搞创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应按照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理。 7. 凡私下承担的教学任务,一律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 本专科生理论课程讲授(以实际授课时数计)包括备课、上课、实验等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见《新疆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课时=1标准学时 新开课 1课时=1.1标准学时 2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几种方法

如对你有帮助,请购买下载打赏,谢谢!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例1】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000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1-2%)/20=4.9% 月折旧率=4.9%/12=0.41% 月折旧额=5000000×0.41%=20500(元) 本例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其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2】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000公里,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000公里。该辆汽车的月折旧额计算如下: 单位里程折旧额=600000×(1-5%)/5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4000×1.14=4560(元)本例采用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例3】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折旧率=2/5×100%=40% 第1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400000(元) 第2年应提的折旧额=(1000000—400000)×40%=240000(元) 第3年应提的折旧额=(600000—240000)×40%=144000(元) 从第4年起改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4年、第5年的年折旧额=[(360000-144000)-4000]/2=10600(元) 每年各月折旧额根据年折旧额除以12来计算。 本例采用了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工作量计算(数学)

数学系工作量计算方法与考核要求 一、考核要求 工作量由教学、科研、服务工作三部分构成,其中教学满工作当量为240分(暂定),科研工作量按照岗位要求,具体见表1,服务满工作量为18分。在三部分中,当教学工作当量不够时,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富余的科研工作分值等值折抵,但是不得超过30%;当科研工作分值不够时,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富余的教学工作当量等值折抵;富余的科研工作分值以及在折抵教学工作当量不足的部分后仍剩余的科研工作分值均不记入超工作当量。服务工作分值可以等值替换科研工作分值和教学工作当量,但科研工作分值与教学工作当量不能折抵服务工作当量。 数学系按教师编制的职工每年必须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每年至少应完成教学工作当量的70%。另外,根据学院规定,每名教师每年必须指导至少一名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否则,在教学工作当量中扣除相应的工作当量。 服务工作包括:班主任、课群管理、专业管理、学科管理、引进人员试讲、负责举办讲座、非任课课程监考等。 未列入的特殊情况,由系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学校核算的结果,年末由系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工作当量奖惩措施。完成岗位工作的情况将作为定岗和提职的重要考虑因素。 表1 科研工作量要求

二、工作量计算方法 1. 本科教学工作当量计算方法 (1) 一般课(包含本科教学和试验课程): N = L×M×K1×K2×P/(30),其中: N讲授课程教学工作当量 L授课类型系数:双语教学、数学系各专业的《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为 1.2,数学实验课为1.1,其余为1

M授课学生规模系数见表2 K1 为批改作业系数:不批改作业为1,批改作业为1.2 K2学时数 P校区系数:良乡校区为1.2,中关村校区为1 表2 授课学生规模系数 (2) 本科毕业设计:每名学生合7个工作当量。 (3) 负责培养青年教师: 青年教师人数×5。 2、研究生教学工作当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及奖惩计算办法(10.9版)

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讨论稿) 为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保证系部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于《二级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和对近年系部教师工作量数据的分析,结合学院二级管理各项工作改革的要求,在确保教学质量、兼顾效益与公平的原则下,制定人员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第一部分:教师工作量经费分配方案 一、原则与分类 (一)基本原则 本部分方案适用于系部承担日常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在常规教学及延续教学工作量方面的计算及考核,主体是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全部教学任务和教学环节均需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结果需报送人事处备案。 (二)分类构成 1、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常规教学工作量+延续教学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根据学院要求,结合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的年工作量上限为880课时,下限为280课时。 (1)常规教学工作量: 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等。 (2)延续教学工作量: 非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规定的,主旨在于辅助教学或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非授课)而产生的工作量,统一按照延续教学工作量计算,具体包括: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加班、辅导、试卷出题及批改、顶岗实习等。 (3)其他工作量: 非常规阶段性或非经常性发生的工作量,如临时性任务各种确实对系部发展有巨大影响的事件等。 2、分类构成表 日常教学及其他工作量分类构成表如图所示: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工作量为:N1=(8×1×60/5 0)+(2××65/50)=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其作用是为学院内部工作量计算提供参考依据,为二级学院间工作量结算提供计算依据。 一、教师教学任务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 教师教学任务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理论课教学工作、实验课教学工作、实践教学工作(包含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研究生指导工作、学生竞赛与创新创业指导工作、面向学生的体育群体工作等。 二、理论教学工作量 112B L K K =?? 其中: B 1 ——每门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L ——理论教学时数;K 1——课程系数;K 2 ——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一)课程系数K 1,一般课程为1,双语课程为1.6,体育课为0.9,研究生课程1.3,集贤学院课程1.6,实验班核心课程为1.5。 (二)学生人数系数K 2

表2 学生人数系数K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教学班学生人数基数,通常为30人/班。若两自然班合班人数少于60人,则K 2按1.5计。 艺术、建筑等本科专业、研究生各专业的部分课程需要小班上课或辅导时,学生基数由学院提出,可按实际分班数确定工作量,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核定。 (三)学院间教学业务费按每行政班每学时5元计算,公选课暂不计算教学业务费。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实验教学工作量: 2 12B M M = 其中: B 2 ——课程实验教学工作量;M 1 ——实验课程教学时数; M 2 ——实验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表3 实验课学生人数系数M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实验课程学生人数基数,

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五: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35人左右,每班增学生10人,按比例增0.1系数。 1、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查、考试等) 工作量K1=计划学时数×系数M1 M1 =1+0.5×(班级数-1)+L1 说明: (1)L 1 =(学生数-班级数×35)/100 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10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 1 =1。 (3)无助教的主讲教师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4)有助教的主讲教师必须完成一个班的习题课和批改作业。 (5)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6)重复课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系数的0.9计。 (7)新开课(或开新课)工作量=1.2 K 1 。 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课。开新课,是指我校现行专业未开过的或内容与体系均不相同的课程。 2、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等) 工作量K 2 = 计划学时数×班级数×0.3。 说明: (1) 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2) 各助课环节系数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3、体育课教学 体育课按计划学时×体育教学班(含备课、课前准备、上课、测验考试等) 4、制图(除讲课的各项要求外,含课后的两小时辅导) 工作量=计划学时数×[系数M 2 +(班级数×0.2)] 系数 M 2= 1+ 0.5×(班级数-1)+L 2 说明: (1) L 2 =(学生数-班级数×35)/50

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5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 =1。 2 (3)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5、实验班(指单班授课的课程) 讲课工作量=工作量K ×系数系数=2 1 ×系数系数=2 助课工作量=工作量K 2 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6、双语教学 工作量=工作量K ×系数系数=2 1 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7、健康标准测试 工作量=0.15×学生数 说明:根据国家健康标准测试文件规定,每生需测5项(身高、体重、座位体前屈、800米(女)1000米(男)、立定跳远),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8、音乐系技巧课 每课时计0.75个工作量。 说明:音乐专业技巧课包括声乐主科、器乐主科、钢琴副修等专业课程,采用1对1教学模式。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实验教学工作量N 1 : (1)准备实验工作量N 11 =0. 40×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 N 11 : (2)仪器维护工作量N 12 =0. 012×配套组数×实验学时×重复次数 N 12 重复次数=实验人数÷每次人数 每次人数:在规定的实验时数内一次完成实验的学生人数。 : (3)协作实验工作量N 13 N =0.2×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 13 (4)指辅导实验工作量N : 14

实验技术岗位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验技术岗位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队伍建设,规范我系的实验室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的资源优势,进一步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结合我系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内容及定额 实验人员工作量包括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室管理工作量以及实验室建设奖励工作量等三大部分。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参照教师工作量定额,实验人员全年工作量按每年工作40周,每周5天,每天8小时计算,全年应完成工作量1600小时。为便于计算和考核,与教学工作量相一致,将此工作量折算为实验工作量,一个标准实验工作量约为7小时,一个实验人员全年工作量定额为228个。 第二条实验人员工作量的统计与考核 实验人员的考核办法参照《为了加强我系实验教学管理,客观评价实验技术人员的教学工作成绩和效果,依据《兰州城市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兰州城市学院教师职务岗位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我系具体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安排 1、成立化学系实验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每个学期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室工作考核。 2、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每年和教师同步进行,但每学期末须填写“实验教学任务统计表”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表”,一式叁份,一份本人自存,一份交教研室,一份交系办。 二、考核范围与内容 凡承担全校本、专科生、成教生(有学校计划正式下达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任务的实验技术人员均应进行工作量考核。 (一)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内容 1、实验教学:实验辅导、实验准备及实验室管理; 2、实验室建设:实验方法的改进、实验技术的研究、实验仪器设备的改进、实验教具、材料(图表、标本、组织切片等)制作; 3、实验室管理:实验材料的领用配制、整理、仪器设备的维修与管理,实验室清洁卫生的保持与环境优化等。 三、考核程序 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由系实验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与全系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具体考核程序 (一)实验技术人员考核 1、实验技术人员考核:本人应填写实验技术教学工作考核表,交实验室主任,由实验室主任召集相关专业的教研室进行工作质量测评与认定。 2、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及服务育人、工作态度及表现、实验任务完成情况、物资管理状况、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完好率、卫生状况、实验技能、实验室建设等。 四、考评结果的确定 1、系实验技术人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的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写出综合评语。 2、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确定被考核对象的相应等级,填写《兰州城市学院化学系实验技术人员教学工作考核表》一

2010工作量计算方法(正式稿)修订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请各学院(系、部、中心)严格按此办法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所有教师教学工作量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复核。 一、全日制本、专科教学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主要包括理论与实验教学、教学(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 (一)普通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 30—70人,不考虑人数差异,工作量=计划学时×1; 70人以上,单门课程工作量=计划学时×[1+(人数-70)×0.004]; 单门课程工作量总数=计划学时×[1+(总人数/头数-70)×0.004]×头数。 因专业、课程等特殊原因造成的多头课程教学班中有少于70人的,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不足70人的教学班按70人计算。 (二)本、专科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布置和批改要求 批改作业是正常教学的一部分,所有课程应按教学要求给学生布置作业,教师必须定期批改作业,一般平均每6学时应批改作业一次,每次批改作业人数不得少于70人。因排课原因学生人数不足70人的按70人计算。不另外计算工作量。 超过70人部分,计算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作业批改难度较大的课程,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一定的难度系数,计算超难度批改作业工作量。 2、超额和超难度批改作业工作量计算办法 (1)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 所有课程,任课教师超额批改作业,给予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均超过70本的,经各学院(部、中心)核查,教务处审定,可计算超额批改工作量,公式为:

超额批改作业工作量=0.01×(每次批改学生作业人数—70)×计划学时/6 (2)超难度作业批改工作量=计划学时×K(K为作业批改难度系数) ①数学、制图类,K为0.25 课程为:高等数学、概论率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运筹学;工程制图、机械制图、建筑制图、家具透视制图,不含CAD 。 ②力学类,K为0.15 课程为:理论力学、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工程力学、弹性力学。 ③物理、化学、公共计算机、机械基础、测量类、大学英语,K为0.1 课程为: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仪器分析、化工原理、食品化工原理、生物化学、大学物理、电工与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路分析、原理零件、工程测量、测量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C语言、Foxpro、液压传动。 (三)课程考核与试卷批阅 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应阅所任课程试卷70份。批阅其余试卷,单独另计工作量,每阅70份计1学时。集体阅卷,除任课教师应阅部分外,其余按此计算工作量。 (四)课程设计、课程论文、校内实习(实训): 按一个行政班计算工作量,超过38人的按(人数/38)计算系数 (不足38人的按38人计算): 工作量=周数×5(天数)×2×(人数/38) (五)机房类实验课程、非实验室内实验课: 按每批次38人标准计算: 工作量=计划学时×(人数/38) 人数说明: 无其他专业有同课程,不可能合班且单班人数少于38的按38 计算; 无其他专业有同课程,不可能合班且单班超过45人的可分班, 课时可参照理论课多头计算: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三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三种: 一、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配到各期的一种方法。 公式:年折旧率=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原值-原值*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 公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三、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 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以下是常用的两种。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帐面余额和 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 公式: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月折旧率 由于双倍余额递减法不考虑固定资产的残值收入,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帐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它的预计残值收入以下。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残值200元。按双倍余额法计算折旧。 双倍直线折旧率=2/5*100%=40% 第一年应提折旧额=10000*40%=4000元 第二年应提折旧额=(10000-4000)*40%=2400元 第三年应提折旧额=(6000-2400)*40%=1440元 第四、五年的年折旧额=(2160-200)/2=980元 2、年数总和法:也称合计年限法,将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 算每年的折旧额,分数的分子代表尚可使用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 年数字总和。 公式: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例: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额如下表:

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范文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老河口李河小学 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为适应新课程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特制定《李河小学教师工作量量化标准参考方案》。 一、适应对象 本方案适应对象为小学(1~6年级)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与依据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岗位职能并重体现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公平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第3条:工作量制定的依据。以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与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以及《老河口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作为教师工作量制定的依据。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4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5条: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按每周实际备课数,每备课1节,计算1课时工作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三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计算0.8课时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级的备课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跨学科备课,适当增计工作量。小学跨学科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初中跨学科每周计0.6课时工作量。 第6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分大、小班额两类制定。大班额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简称大班,以下同),小班额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简称小班,以下同),超或不足均以满5人为一段。 (2)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小学: 第7条:辅导工作量 (1)辅导课每节折合0.5课时 (2)早自习辅导、护导每节折合0.3课时,晚自习辅导每节折合 0.4课时 第8条:班主任工作量。 大班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小班每周计3课时工作量;村小班主任每周计2.0课时工作量。 第9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学校部门负责人员包括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卫生专干(或卫生老师)等。(1)校级干部每周10课时工作量。 (2)教导主任、教务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每周各计6课时工作量。 (3)年级组长、办公室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4)少先队(或共青团)辅导员,小校每周计1.5~3.5课时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办法

新疆大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科研、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完成,在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我校几年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 教师应履行所任教师职务的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师资培养工作量,教材建设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及校、系委派的其它工作量。 2. 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法(以理论课授课学时为标准计算,标准学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反映,也是奖励的依据)。 3. 教学工作量指课堂讲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等)、课堂讨论、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指导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劳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直接面向学生的工作量。 4. 凡本校教师承担本校国家计划内学历教育任务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的教学工作,均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承担计划内成教生教学工作的也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5. 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院系来确定。 6.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至少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院、系(部)教研室应首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对教学任务少或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安排其它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或私自外出搞创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应按照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理。 7. 凡私下承担的教学任务,一律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 本专科生理论课程讲授(以实际授课时数计)包括备课、上课、实验等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见《新疆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课时=1标准学时 新开课 1课时=1.1标准学时 开新课 1课时=1.2标准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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