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培训教程

合同培训教程

前言:

培训目的:强化相关员工的合同意识,明确概念,从基本层面提高员工对合同的认识,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打基础。

培训背景:基于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有关合同法的基本法律常识培训。

问题表象:合同签订地点为外地;合同保管方面的问题;合同传真件效力及字面清晰度问题;合同归档方面的问题;合同语言规范的表述问题;合同更改、签订方面存在怕麻烦、怕得罪的思想

基本概念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合同法的调整的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增与等合同关系;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之

间根据国家订货任务签订的合同;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的定义: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1、主体平等性

2、意识表示真实、一致性

3、内容的确定性

4、履行的强制性

名词解释

要约、承诺、要约邀请、标的、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重大误解、表见代理、利他合同、第三人负担合同、同时履行/后履行/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消权、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违约金、不可抗力(具体定义见下面内容)

合同的订立

1、订立的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口头形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默认形式(自动售货机)

2、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承诺,要约邀请。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般)。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1)根据法律规定---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2)根据当事人意愿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主要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加以确定4)根据交易习惯5)根据订约提议发出对象是否特定

3、合同包含内容

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

必备条款的确立标准:法律规定(担保法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币种)、合同类型或性质决定、当事人约定

4、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一般承诺生效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签字盖

章)。3)确认书形式。4)合同实际成立

5、格式条款

定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提请注意”及“说明”义务,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无异议没有道理)

6、缔约过失责任

定义: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情形:1、恶意磋商2、故意隐瞒或虚假提供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附条件、期限的生效。特征: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无效合同

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可撤销合同

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

一年期限,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变更的不得撤销。

重大误解定义:当事人因对标的物等产生错误认识,致使该行为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

4)、效力待定合同

定义: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一个月追认,默示拒绝;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

表见代理:有足够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代理有效。

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规则

一)、合同约定不明确事项的履行

约定不明确→协议补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的,按照

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交付适当==按调整价格

交付不适当==违约不利

三)、涉及第三人合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

利他合同(向第三人履行):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

债权人可以事先征得第三人的同意,也可以不告之第三人,但债务人在履行时应当通知第三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负担合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第三人同意履行又反悔的,事后征询第三人不同意的,瑕疵履行的,违约、瑕疵责任由债务人承担。

2、抗辩权的行使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

后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后果:导致中止履行合同。停止或延期履行合同,待对方当事人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相应担保后,恢复履行。合理期限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保全措施

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代位权: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消权: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

撤消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的,该撤消权消灭。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的担保

定义: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而设立的确保合同义务履行和权利实现的法律措施。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权/债务的担保、双倍罚则、书面形式约定交付期限,实际交付生效,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表现形式: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

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主体不变是变更,主体变是转让。

合同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法定解除):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债务相互抵消:互负到期债务,又互享债权,性质允许抵消的可以主张抵消,并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风险、费用债权人承担,5年不行使而消灭。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债权人依法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违约责任

定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继续履行的除外情形: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选择对方要求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3、赔偿损失: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得超过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措施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支付违约金。

定义: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或履行不当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不论是否有实际损失,都应支付。

违约金的调整:低于或过分高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调整。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只能选择一种。定金不足以补偿损害的,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违约责任的免除: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也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虽无过错也要承担。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典型案例

案例1

甲冶炼厂得知乙物资公司有1200吨优质铁矿石,便立即派业务员李某去联系购买,物资公司提出每吨700元,如果买,7天内来车提货。李某觉得价格偏高,说回去请示领导再定,如果7天内不来提货,铁矿石可以卖给他人。双方商定的第3天又有几家单位来乙物资公司购买铁矿石,乙公司便在几家单位中选择了给价最高的丙冶炼厂,以每吨740元的价格成交。第5天甲厂派人前来提货,但乙公司已无货可供,甲厂要求物资公司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物资公司

拒绝赔偿。

根据以上事实,思考:

1)、乙公司能否撤消其要约?根据是什么?

2)、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能。合同法第19条

成立。

案例2

甲乙两公司2001年3月签订1000吨化工原料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供方乙公司在当年5月31日前交货,总价款1000万元,约定违约金比例为该价款的5%。签约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25万元。由于乙公司计划不周,迟延至7月份才向甲公司交货,致使甲公司生产经营遭受经济损失80万元。

1)、乙公司应承担哪些违约责任?数额各为多少?

违约金、定金,都为50万。适用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适用定金,还可以就不足的损失请求赔偿。2)、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有效,未超过20%且实际交付。

下期培训内容

有名合同

民法基础知识

民事诉讼基础知识(证据、举证责任、管辖、基本程序等)

培训测试题

名词解释(8*5=40分)

承诺

标的

表见代理

代位权

撤消权

定金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简答题(5*8=40分)

1、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2、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情形?

3、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4、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5、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案例分析(20分)

甲乙签订广告承揽合同,约定:甲为乙制作一广告牌,并负责安置于乙地火车站客运入口处,费用1.2万元。乙预付3000元。数日后甲将广告牌制作完成,并安置于站内乘客检票处。乙发现后提出异议,认为甲应将广告牌安置于候车大楼外大门处,并表示如不照此办

理,则解除合同。甲则认为乘客检票处即为客运入口处,并提出合同约定的广告定作安置费用是参照检票处广告牌设置费用的标准收取的,现乙要求安置于候车大楼外大门处需加收1万元,且需承担1000元的搬移费。由于双方对合同约定的客运入口处的含义理解未达成一致,乙拒绝支付余下的费用9000元,遂起纠纷。

根据上述案例,请回答:

1)、本合同是否属于重大误解?为什么?

2)、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本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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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嘉兴良友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平湖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嘉兴良友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 工程地点:嘉兴市东升路二环西路口 工程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嘉开供()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总平面图内的工程总包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自承包方收到开工通知书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数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仟伍佰玖拾捌万元(人民币) (小写):¥元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按期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08 年 5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嘉兴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第二节通用条款 本工程的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

技术开发协议范本(完整版)

技术开发协议范本 技术开发协议范本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方法和路线: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其中: 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六条本协议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_________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少、风险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越显重要。企业应自觉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做好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维护企业的利益,增加企业利润。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更是与日俱增。近年来,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建设单位之间因经济纠纷导致的诉讼案件居高不下,尚有越演越烈之势。而在诸多承发包纠纷案件中,以工程款纠纷案件为数之最。近年来,由于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我国道路、桥梁、房地产、基地、开发区、工业园等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了前所未所的拖欠工程款事件。这些事件已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职工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和建筑市场的正常招投标管理秩序,引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现结合一起建设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案,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处理原则、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方式、实际施工人利益的保护途径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 一、案情介绍 2005年底,为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某省某市政府决定,控股成立了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A)。2006年3月份,业主A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将一条通往省外的高速公路以总承包施工的方式,发包给某施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B)施工建设。B承接整个工程的施工任务后,将其中的三个工区的工程项目转包给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2006年5月,B与C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方式为总承包,B配合C进行现场管理、技术管理,C全权负责现场组织施工;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实行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期内不作调整,工程量以业主A批复的工程量为准。B不向C预付工程款,每月底验工计价,扣除5%质量保证金。工程税金由B承担。C由于是家投资公司,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于2006年6月与施工班组(实际施工人)D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约定:C将承接高速公路桥梁工程项目承包给D施工,包工包料;合同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在此基础上下调6%作为C的管理费用,单价表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付款方式为,C按照D每月工程进度,由项目部报业主批复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90%支付,每月余额的10%在工程完工后付5%,余款5%作工程质保金,两年内付清。2006年12月,因各种原因,实际施工人D被迫退场。经D与C书面结算,本工程总工程款为1314178.3元,扣除材料款793267.8元,代付款81048元,借支款199000元,C拖欠D工程款392302元。2 007年底,因民工上访,业主A支付了D实际施工人班组5万元民工工资。截止2008年实际施工人D作为原告起诉之日,共被拖欠工程款342302元。因业主A、总承包施工人B、转包人C三被告拒绝支付剩余拖欠的工程款,遂致诉。 二、案例分析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非法转包、非法分包的处理原则

官方版劳动合同范本下载教程文件

官方版劳动合同范本下载 合同的签订,使所有的交易和活动都完美化,合法化,对社会的和谐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为法制的社会发展祈祷饿了重要的作用。 篇一: 用人单位(甲方):张家界华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为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 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至年月日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 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

加点,但每个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

解除劳动合同方法及实操要点--优质干货

解除劳动合同方法及实操要点优质干货 解除劳动合同方法及实操要点一、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务操作要点:1)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项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无需履行提前30日通知义务;2)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深圳规定);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注意事项:1)协商解除不受《劳动合同法》第42条约束性条款的限制,双方协商一致,属于双方行使各自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民事义务,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2)除非存在行为人对行为内容存在以下情形,可以变更或撤销:2.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2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2.3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的;二、由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

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务操作要点:1)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需履行提前30日通知义务;2)劳动者填写辞职申请书或者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劳动者离职后3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深圳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5)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注意事项:1)经由劳动者方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签订协议时用人单位应注意措辞的严谨性; 3)经由劳动者方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时需及时转向预告解除方式。三、由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实务操作要点:1)劳动者辞职无需说明理由;2)劳动者需履行告知义务即试用期满后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3)用人

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模板模板

合同编号:【】技术合作开发合同 【】公司 【】公司 【】年【】月【】日于【】

目录 第一条项目名称 (4) 第二条合同开发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4) 第三条合作开发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 第四条分工与合作 (5) 第五条经费和报酬 (7) 第六条验收 (9) 第七条技术成果归属 (10) 第八条风险责任 (11) 第九条保密 (11) 第十条违约责任 (14)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6)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7) 第十三条其他 (17)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甲乙双方合作进行【】项目的技术开发和相关设备 的研制工作。 第二条合同开发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合作开发技术的内容和范围见本合同附件【】。甲、 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之计划进行开发 研制工作。 2.2 本条所称之技术和相关设备的具体要求和应具备之功能、应达到之技 术指标和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合作开发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3.1 开发期限: 3.1.1 《开发研制计划》由乙方制订,甲方审核。乙方于【】年【】 月【】日之前完成《开发研制计划》的制定工作; 3.1.2 本合同第5.1款和第5.2款约定的技术小组(下称技术小组)负责实 施经甲方审核确认的附件【】并应于【】年【】月

【】日前完成开发研制工作并向甲、乙双方提交开发研制成果 (以下亦称“项目成果”或“工作成果”)。 3.2 开发地点:技术小组应在本合同第5.6款约定的地点进行本项目研发, 并在【】(地点)以【】方式向甲、乙双方交 付开发研制成果。 第四条分工与合作 4.1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技术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的技术开发和相关设 备的研制工作,技术小组的负责人由甲方委派,技术小组成员应服从 技术小组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4.2 技术小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人,乙方 委派【】人(详见本合同附件【】)。在开发研制 过程中,根据开发研制工作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技 术小组的人员进行增减和调整。 4.3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分别按照本合同附 件【】的规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设备并进行投资。上述资料 和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提供方,但本合同有效期内对方可以进行合理使 用,对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上述资料和设备。关于投资的回 收方式,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4.4 甲、乙双方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保证其提供的设

新劳动合同发操作指南《时代光华》

第一讲劳动合同概述(上) 从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即将全面施行。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在法律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夯实劳动关系基础的必然要求。 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1996年开始施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 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

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因此,直到2004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 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05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 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就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而《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 其中,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即《劳动合同法》究竟应该是平等保护劳资双方利益的“平等法”,还是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倾斜法”。 经过了四次审议之后,2007年的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当天参加表决的146人中有145人投了赞成票。尽管波折重重,《劳动合同法》最终还是以

劳动合同,课程

劳动合同,课程 篇一:《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 《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一、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在对《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的阐释基础上,详细解读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法律责任,并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本课程具有系统性、学术性、实用性、通俗性的特点。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使之认识到《劳动合同法》不仅有利于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对于初涉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谈判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之成为知识结构合理、就业能力强、具备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教学环节 系统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以现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重点将《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劳动法》的

相关条款进行比较,系统、准确地讲授法律变化的缘由及其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影响。 讲授过程注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系统性、科学性、超前性,运用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深化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的深刻理解及其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功能,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提高其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学习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法律专业课程,它是以《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探究劳动合同的基础关系、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无效等基本内容。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及基本制度,尤其要重点理解各法律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其变化的背景及其规律,并能够运用法律的规定解释现实经济生活的种种现象,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学习大纲中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有侧重点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学习过程中,完成了一章的内容,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做每章的课后习题,进一步掌握当中的重点、难点,根据重点掌握、一般了解、实际应用不同的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在对劳动合同法基本条款重点掌握的基础上,可适当选取案例进行分析,逐步学习如何运用劳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系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技术开发合同协议书

技术开发合同协议书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开发合同 项目名称:多功能应急救援装备开发 甲方(委托方):山东鲁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山东大学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签订日期:2015 年01月09日 有效日期: 2015年01月09日至 2018年01月08日 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多功能应急救援设备开发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乙方完成多功能应急救援设备中电控系统设计开发、机械机构有限元分析及动画模拟,协助甲方完成总体策划、结构设计和液压系统设计。通过合作开发,在甲方处试制第一台样机,使其具有多功能、轻量化和智能化的特点。 2、技术内容 (1)、电控系统的开发;利用C/C++等编程语言编写控制系统程序,采用CAN总线作为控制局域网总线,结合传感器、操作手杆和液压系统等硬件,实现叁臂的控制、支脚等位置的检测和生命探测等; (2)、机械结构有限元分析及动画模拟;根据甲方设计的机械机构建立三维模型,利用ANSYS、ADAMS等软件对模型展开有限元分析、优化及动画模拟; (3)、协助甲方完成总体策划、结构设计和液压系统设计。

3、技术方法和路线 通过对多功能应急救援设备的功能分析,协助甲方完成结构设计和液压设计,开发电控系统并进行有限元分析及动画模拟。 4、双方指定项目负责人: 甲方:赵修林(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乙方:万熠(副院长、副教授) 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叁年,地点为济南市。 三、工作进度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2015.1-2015.2完成对现有工程机械(如挖掘机等)电控系统调研,并将调研情况提交给甲方,完成电控系统硬件选型,细化研究计划和任务分解。(第一阶段) 2、2015.3-2015.7完成电控系统设计编程等,结合液压等硬件进行一系列实验,提供相关测试资料给甲方。完成机械结构有限元仿真及动画模拟。(第二阶段)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解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案例分解第一节工程施工合同效力一、施工合同无效?案例一 于萍、吕禹昕、吕家麒、吕坤、冯聪、吕飒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依据判决书整理(本案案号[2001]沈民初字第54号) 原告:于萍吕禹昕吕家麒吕坤冯聪吕飒被告: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原告诉称,吕洪杰(系于萍的丈夫,吕禹昕、吕家麒、吕坤、冯聪、吕飒的父亲,于2002年5月8日病故)与被告所属的沈阳市大东区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于1994年3月订立一份 口头协议,约定由吕洪杰承建沈阳市大东区东祥小区综合办公楼工程,包括住宅、网点及办 公楼三部分,总面积为15,090平方米,按二级取费标准计算。按约定吕洪杰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 至1996年末工程完工。按沈阳市建筑工程预算审查中心对双方争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工程总造价为11,191,823元,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实际拨付工程款为7,815,100元,尚欠工程款3,376,823元至今未付。因建民小区联建办公室是被告于1992年4月12 日以沈大东政办发(1992) 2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又于1995年9月22日以沈大东政办发(1995)45号文件撤销,因而该欠款应由被告承担,故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并赔偿利息损失。被告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未予答辩。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洪杰为原建民小区联建办承建综合楼的事实存在,但吕洪杰作为无 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的自然人,承建该项工程,双方行为违反了法 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确认为无效,造成本案纠纷,双方均有责任。鉴于该工程已实际建成,双方业已对工程造价经核算确定为9,635,988元,应按此金额结算。对于建民小 区联建办已付工程款、材料款,原告已自认无争议部分为7,815,249.60 元,但对建民小区 联建办已经支付的税金32,400元,水费2万元,电费415,437.28元,以房屋及车折款50 万元,原 告虽不予认可,但税金、水、电费系属实际发生,理应由原告承担的款项,而以房屋及车折款50万 元原告已承认系折抵其先行垫付的工程款,应视为建民小区联建办的投入, 故以上款项合计为8,783,086.88 元应为建民小区联建办已付工程款的金额。综上,原建民小区联建 办尚欠原告工程款852,901.12元应给付原告,并赔偿原告利息损失。因原建民小 区联建办系被告开办并已撤销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临时机构,故对该笔债务应由被告承担。吕洪杰因病死亡后,应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六原告继承。?案例二 兰太公司与鑫蓝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04年5月6日,兰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太公司)与鑫蓝建筑公司(以下简称鑫蓝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鑫蓝公司承建兰太公司名下的多功能酒店式公寓。为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兰太公司与大意监理公司(以下简称大意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合同签订后,鑫蓝公司如期开工。但开工仅几天,大意公司监理工程师就发现施 工现场管理混乱,遂当即要求鑫蓝公司改正。一个多月后,大意公司监理工程师和兰太公司 派驻工地代表又发现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大意公司监理工程师当即要求鑫蓝公司停工。 令兰太公司不解的是,鑫蓝公司明明是当地最具实力的建筑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多数质量优 良,却为何在这项施工中出现上述问题?经过认真、细致地调查,兰太公司和大意公司终于 弄清了事实真相。原来,兰太公司虽然是与鑫蓝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但实际施工人是 当地的一支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以下简称施工队)。施工队为了承揽建筑工程,挂靠于 有资质的鑫蓝公司。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挂靠的规定,该施工队与鑫蓝公司签订了所谓的联营协议。协议约定,施工队可以借用鑫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以鑫蓝公司 的名义对外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后,由施工队负责施工,鑫蓝公司对工程不进行任 何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提取工程价款5%勺管理费。兰太公司签施工合同时,见对方 (实际是施工队的负责人)持有鑫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便深信不疑,因而导致了上述

时代光华网络学习课程答案(100分):新劳动合同法操作指南(同名43781)

时代光华网络学习课程答案(100分):学习课程:新劳动合同法操作指南 单选题 1.下列哪些情形中,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回答:正确 1.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 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 D 以上都包括 2.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什么?回答:正确 1. A 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 2. B 劳动合同具有隶属性 3. C 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合同双方的当事人之间强弱对比悬殊 4. D 以上答案都包括 3.劳动合同的人身性会给人力资源工作带来哪些影响呢?回答:正确 1. A 增加复杂性 2. B 人身性带来了企业处理员工问题手段的单一性 3. C 劳动力的折旧 4. D 以上答案都包括

4.以下哪些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回答:正确 1. A 有关劳动报酬 2. B 有关工作时间 3. C 有关劳动安全卫生 4. D 以上答案都包括 5.员工频繁跳槽,损失最大的是: 回答:正确 1. A 员工自己 2. B 用人单位 3. C 公司老板 4. D 以上答案都不正确 6.企业固定期限合同太多,会导致以下哪些弊端? 回答:正确 1. A 短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造成员工不稳定 2. B 短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造成员工忠诚度低,跳槽频繁 3. C 确定合同期限后,企业就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去培养员工 4. D 以上答案都包括 7.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回答:正确 1. A 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 B 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 3. C 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 4. D 以上答案都包括

培训课程合作协议.doc

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由甲方销售和推广乙方系列产品,乙方负责向客户交付产品。 2、双方约定: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关于合作产品优惠、内容等的任何承诺。 二、合作方式 1、甲方直接举办推广销售课程或销售推广活动活动 (1)、甲方在(地点)举办销售推广活动(销售推广活动时间为1天1夜)。 (2)、甲方共举办场销售推广活动,举办时间为 。 (3)、单场销售推广活动的人数不低于人(企业家)。由乙方指派专家老师在甲方销售推广活动上销讲,在此次销售推广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讲师费及交通费用的约定 1)、讲师费 ①甲方举办三场以下销售推广活动活动的,讲师费为5万元/场。 甲方应在销售推广活动举办日期前20日支付乙方华红兵讲师费5万元,如更改销售推广活动日期需在开课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更改。如单场销售推广活动人数达到300名企业家以上,由收款方在该场销售推广活动结束后7日内退还3万元给甲方。

②甲方举办三场以上(含三场)销售推广活动活动的,讲师费为XXXXXX万元/场。 甲方应在销售推广活动举办日期前20日支付乙方讲师费XXXXXX万元,如更改销售推广活动日期需在开课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③甲方应将讲师费按约定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XXXXXX 卡号:XXXXXX 开户行: XXXXXX 若甲方取消举办推广销售课程的,经乙方同意后由收款方将讲师费退还给甲方。 2)、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 乙方专家讲师及其助理(2名)往返销售推广活动举办地点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讲师需乘坐头等舱,住宿需为四星级以上宾馆商务套房。随行人员经济舱,标间。甲方需为华红兵老师的全程活动提供安保服务,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合作产品及分成 产品名称价格服务时间甲方分成 比例 乙方分成 比例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XXXXXX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甲方举办的销售推广活动活动结束且双方付清对方款项后止。 五、结算方式 1、合作产品款项的收取及分成收益的支付 1)、合作产品款项的收取 全部合作产品的成交款项由乙方收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销售推广活动活动成交客户的款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分成收益支付 乙方在收到客户成交款项后将甲方的分成收益和奖励支付给甲方。 乙方在收到甲方等额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的分成收益给甲方,所涉税费由双方按分成比例各自承担。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 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 2.工作进度: 。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 2.工作进度: 。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 2.工作进度: 。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三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 第四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甲方: 。

建筑工程合同案例(含答案)

【案例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问题1:答: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问题2: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2: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责任难逃 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 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自工程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 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问题1:该合同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问题2:乙方应返还甲方多少钱?(多付的工程款和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 【案例评析】 (1)原、协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101.6-98.9+11.7) (3)被告偿付原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新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讲义.

{新劳动合同}新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讲义

新《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教材 李迎春律师/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 中国家具招聘网 2007年12月18日 规章制度操作实务 一、规章制度新旧法对比 二、规章制度未经法定程序的风险分析: 1、单方作出的规章制度无效; 2、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在仲裁诉讼中不能作为依据。 三、对策:

1、及时完成规章制度的重建; 2、组建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 3、做好规章制度的告知、公示工作,保留公示的书面证据; 4、公示方法:1)员工手册发放法;2)培训法;3)劳动合同约定法;4)考试法;5)传阅法;6)入职声明法;7)意见征询法。 5、尽量不用:1)网站公布法;2)电子邮件通知法;3)公告栏张贴法; 入职管理操作实务 一、劳资双方告知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注意:用人单位告知义务为主动告知;劳动者告知义务为被动告知。 二、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对策 1)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情况。签名确认。 2)劳动合同中声明。 3)避免劳动者欺诈:本人充分了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等资料真实是公司聘用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 案例一:谁承担不可预见的地质状况的风险 只有在一些一般公共工程的承包市场,地质状况的风险完全是承包商的风险,香港和马来西亚是这方面最典型的两个市场。在大多数市场上,或多或少地都对责任进行分担。但是在项目融资领域,一些项目,如FIDIC 银皮书所规定的EPC类型的项目就规定承包商完全负责现场及其地表和水文条件。 在香港公共工程合同中出现的风险分配,如EPC合同,反映了业主能够十分确定项目时间和成本的愿望。但是对这样做是否合理经常会出现争议,并且将此类风险完全交由通常是项目众多投标者之一的承包商承担会限制详细现场调查的方法和机会。很多人都认为如果让合同方承担一些事件的风险,而该事件又是该方无法控制且无法进行估量的,则这样的风险分配一般不会带来令人满意的结果。这样的风险分配方式可能是不经济的,而且会带来争议。香港政府对这些批评是很清楚地,但是仍然坚持这一方法,这一点让人感到惊讶。所以如果你们准备或正在香港政府项目中投标则必须加倍小心。 即使业主希望让承包商承担地质状况风险,这种完全承担设计责任的方法仍然会使业主面临一定的风险。 在一般传统承包模式下,完全设计责任由委托设计的业主承担,设计方被要求根据详细现场和其他调查就永久工程如斜坡和地基的设计进行优化。在另一方面承包商有义务使用根据其所获得的资料及其应当获得的其他资料而决定使用的方法来建设永久工程。他的合同性设计义务一般不会超过临时工程的设计,并保证临时工程不会对永久工程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对于不可预见的地质状况的风险可能会要求承包商对业主负责的永久工程进行重新设计,那这时承包商所负责的就不仅是临时工程和工作方法了。 业主关心的另一个不明显的风险是地下设施。关于地下设施的招标资料可能是不准确的并且这些设施可能会阻碍所设计的永久工程,因此此时就需要对设计进行修改或转移设施。如果选择转移设施,则会对工期有影响。并且,如果采取修改设计,则承包商将会就工期提出索赔。除了承担与工期有关的费用的风险,业主可能还要承担修改工程的直接成本或其他相关的直接/间接成本。 第三种风险分担的方法,也是不常见的是,适用承包商在“参考条件”的基础上制定的价格,但若出现更为不利的条件将按工量单增加付款。该方法对承包商最明显的好处在于承包商就其实际碰到的情况获得款项,而这会让业主尽可能准确的描述参考条件。该方法可能会导致重大的变更。变更的重大程度取决于该变更是由承包商还是由业主做出的,如果是由承包商做出的,是否在一开始就得到了业主或工程师的同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设计施工合同一般条款I方案第13条中,承包商就对参考条件做出了定义。 最近有一个地质状况风险分担的实际方法即使用风险分配方案,该方法在英国受到欢迎。该机制的目的是: 如果出现了这些明确定义的条件,则承包商所应当承担的经济和时间后果的分担和估价; 超过估价分担的经济和时间后果所引起的各方的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对所遇到的岩石不利条件所引起的费用估价可能是100,000美元。业主和承包商可能约定该风险按照50:50承担,即各方承担50,000美元。在这些情况下,由于不管风险是否发生,承包商对风险的承担价格都包括在了合同价格中,业主将就承包商所承担的部分进行付款,如果出现了额外的风险费用,则再支付费用的一半。所以如果风险没有出现,但承包商处理岩石条件所出现的费用(在公开帐簿的基础上进行估算)低于50,000美元,则承包商将无权获得额外的付款。如果风险出现,而承包商处理风险的费用超过50,000美元,则超过的部分将在双方间按50:50的比例承担。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与时间有关的后果。 那么承包商可以如何避免或减少地质状况的风险呢?我们很遗憾的说,在国际承包中对于业主的风险-特别是在传统的公共工程采购项目中是很难做到的。在英国的公私采购项目中,承包商实际上也是对项目公司就地质状况承

国开-00650-合同法-第三次考核--学习资料

合同法-第三次考核-学习资料 特别提醒:本课程每道题的出题顺序可能会被打乱,请仔细逐一搜索每道题在作答,请确保 本材料是您需要的资料在下载!! 第1题仓储合同可以终止的事由有()。 A. 提存仓储物 B. 仓储物灭失 C. 返还仓储物 D. 承受仓储物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返还仓储物, 提存仓储物, 承受仓储物, 仓储物灭失 第2题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B.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C.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D.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第3题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义务主要有()。 A. 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B.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C.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D.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 按照约定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损毁赔偿责任, 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保留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4题借款合同的担保形式有()。 A. 信用担保 B. 抵押担保 C. 质押担保 D. 保证担保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 第5题以下各选项中属于合同终止的原因的有()。 A. 提存 B. 抵销 C. 免除或混同 D. 清偿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清偿, 提存, 抵销, 免除或混同 第6题供用电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A.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B. 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C. 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D. 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提示:题目难度适中,请复习国开课程知识,完成相应作答 【参考答案】: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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