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消防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加强消防及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精神,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本地区消防安全法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及安全协议书,具体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号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根据谁用房,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将人民路173号、175号两间店面及周边范围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给乙方全责负责管理。

1、乙方在自己经用的所属房屋内,必须要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齐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2、乙方要严格使用国家及消防规定各种合格电器设备,使用期限,严格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装放在自己经营的范围内。

3、乙方对用电器材、电缆、电线、插座要严格按消防及安全部门许可规定使用,不得自己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电线、定期检查用电器材。

4、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及灭火。

三、甲、乙双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应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17年2月26日

整改通知书

接安全部门2月25日对人民路171号、172号、173号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对你们没有按“消防安全”规定,责令柒天内按消防安全规定自行整改,否则将停业整改。

特此通知!

收件人:

长泰县城关综合公司

2017

年2月

25日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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