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L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LPL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LPL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LPL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产品设计开发实行LPL制,分成D系统和E系统为中心的两个主要阶段。LPL全程负责项目的协调和推进,DPL和EPL负责两大阶段实施过程中相关资源的协调和项目推进。

LPL项目管理制人员结构

备注:DPL根据LPL参与开发设计的程度可由LPL兼任。

LPL来源:技术中心资深且人际协调能力强的高级工程师。

DPL来源:技术中心有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的主设计师或高级工程师。

EPL来源:制造部门有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

LPL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LPL项目管理制的核心在于突破职能部门界限,将不同部门的项目参与人组织成“流程工作小组”,将职能型组织转变成临时性的流程型组织,项目结束即解散。

?LPL负责从立项到新品市场跟踪改进的全程推进和协调,在项目中对DPL、EPL、MPL、SPL和QPL直接领导,负责对相关负责人项目奖励的考评。职能部门不配合、不支持而造成研发流程不畅甚至中断,可征得总

裁同意后对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进行处罚。LPL由总裁任命和充分授权,由技术总监考评。

?DPL(可由LPL兼任)是研发流程中D系统的一级节点,负责D系统内开发设计人员的工作协调和推进,在项目中对他们直接领导,并负责对他们项目奖励的考评。

?EPL是研发流程中E系统的一级节点,负责D系统内二级节点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推进,在项目中对二级节点人员直接领导,并负责对他们及所在部门项目参与人员的项目奖励进行考评。

–EQPL、EGPL、EBPL、EPPL是E系统内的代表各职能部门的二级节点,分别负责质量、工装、采购和生产部门的工作协调和推进,

分别对各自部门参与人员进行项目奖励考评和分配。

?DPL对研发设计人员以及EPL对二级节点部门的考核结果应经LPL同意。?各节点负责人由职能部门推荐,LPL、EPL有权否决和选择。DPL有权否决和选择开发设计小组成员,一年中经推荐但最终没人接收的设计开发人员自然淘汰。

?在LPL项目管理制中,职能部门领导的职责之一是协助部门PL(节点负责人)协调本职能部门工作安排,促进研发流程顺畅。职能部门领导对研发流程的贡献是年终考评的一项。

?在LPL项目管理制中,流程参与人员应明确自己在项目工作中的直接领导是PL而非职能部门领导。他们在流程工作中的利益由PL决定,而非职能部门领导决定。

?MPL、SPL、QPL分别是行政、销售和市场质量跟踪的三大节点。项目中不另行奖励。

?LPL项目管理制加强后,出现项目延期由LPL对节点人员和相关部门作阶段性考评,原部门间考核相应取消。

?LPL项目管理制加强后,每周LPL协调会数量可以逐步减少,范围可以逐步缩小。技术总监的精力应转移至公司研究和开发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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