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万家异常商品处理流程

华润万家异常商品处理流程
华润万家异常商品处理流程

流程编号:S-CG-O-2007-004-B

流程名称:异常商品处理流程

生效日期:2007年7月1日

一、内容与目的:

(一)内容:包括异常商品(虚库存商品、待处理商品、高库存商品、零销售商品、零库存商品)的定义及处

理规则,已冻结商品处理流程;

(二)目的:明确异常商品的定义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保证异常商品的处理效果和运作效率,加强商品

有效管理、加快已冻结商品库存处理进度。

二、流程涉及部门主要职责:

(一)门店:对门店续订的正常经营商品的进行补货,对可退的淘汰商品进行处理,对虚库存、待处理商品

进行盘点、单据核对、帐务调整;

(二)DC:负责DC冻结商品的清退,对虚库存、待处理商品进行报损、单据核对、账务调整;

(三)采购部:各品类部门负责采购续订的正常经营商品订、补货和不可退或账款不足的冻结商品进行处理,

DC良品区的不可退商品的处理,并协助门店处理可退的冻结商品的坏货;

1.华南供应商供货的商品和平湖DC的商品由华南总部负责;

2.区域供应商供货的商品由区域采购部负责,但需返配回DC的商品需报华南总部审核确定;

(四)财务部:负责库存盘亏时的账务调整;

(五)控制部:负责整理和提供各类异常商品报表;

三、异常商品处理:

(一)虚库存商品:

1.定义:门店在系统中有库存,但找不到实物或实物库存数量小于系统库存数量的商品;

2.处理要求:

2.1 分店跟进处理冻结商品、零销售有库存商品、高库存商品时,如发现虚库存商品必须于一周内进

行账实核查并盘点;

2.2 确定后原则上在三周内对系统内虚库存以盘亏单形式进行系统账目调整,确保账实相符;处理,具

体操作详见冻结商品、零销售有库存商品、高库存商品部分;

(二)待处理商品(负库存):

1. 定义: 系统库存为零,但由于实物库存大于系统库存而出现有销售记录的商品;

2. 处理要求:

2.1 门店必须对所有待处理商品进行单据的核对或抽盘,并报店总审批后进行系统账目调整;

2.2 有待货安装标识的商品不在此类商品处理范围内。

3.处理步骤

3.1.门店每周核实一遍待处理商品,由分店库审每周二打印待处理商品清单传商品部门;

3.2.商品部门在一周内完成单据核对及抽盘数据的确认;

3.3.分店库审在周一将处理结果及原因汇总,统一填写到表格中报店总审批;

3.4.传分店财务进行系统账目调整。

4.相关报表

待处理商品(日报)

备注:此部分商品不在《零销售零库存》及《有销售零库存》清单中;

(三) 高库存商品处理(U51实现后执行)

1.定义:门店已陈列销售,但仍连续30天库存周转天数大于N天且库存数量>MAX(1个包装规格,

最小陈列量)的非试销期的正常经营商品(不含零销售商品)。

1.1食品部——冻品(7、8类):N=15天

——散装食品、纸制品、饮料/奶制品(17、23、14)类的商品:N=30天

——酒、进口食品、个人护理2(10、19、21)类的商品:N=80天

——除以上类别外其它食品与日化类别的商品:N=50天

1.2SL部门的所有类别的商品:N=80天

1.3自营服装的所有类别的商品:N=120天

1.4HL部门——小电器(32、35、38类)商品:N=80天

——大电器(33、34、39类)商品:N=100天

2.确定高库存责任人的标准:按照最后一次补货人进行考核(不考虑订单是否验收),如商品最后一

次补货为系统管理,则高库存考核门店,如商品最后一次订货/分货为采购部某人,则高库存考核采

购部责任人。为避免对门店续订商品因营采重复订货造成高库存,确定采购分货范围包括:自采商

品、一次性买进、DM首单、高值酒、自营服装、新品首单、团购商品、季节性商品应季前备货。

3.处理规则:

3.1对高库存商品原则上不允许按非批发、团购因素原因补货,补货时系统给予提示但不限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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