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走读申请书家长承诺书
走读申请书家长承诺书
篇1:走读承诺书
甲方(学院):
乙方(学生):
为维护全校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对申请校外住宿走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针对有特殊情况要求校外走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的实际情况,各学院与经申请同意的走读学生就其人身安全、法律责任、遵章守纪等问题签定承诺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所在街道社区制定的有关公约和制度;履行社会公民道德规范,做文明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注意交通、途中、饮食等环节上的安全。走读在外住宿期间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上出现的一切问题和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3.认真遵守学校、学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自觉遵守《江苏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走读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修满规定学分。
4.自觉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承担学院团委、学生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注意保持与班主任和同学的经常联系。
5.本人校外住址或联系电话有变动,将及时到学院登记,定期向班主任汇报情况(一月一次),保证有事能联系到本人,否则,若因此误事,责任自负。
二.违反承诺的处罚:
乙方如不认真履行本承诺协议内容,违反“承诺协议书”,甲方将按校纪校规予以相应的处分,同时甲方将有权无条件取消乙方走读资格。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各保存一份。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申请走读之日起至学生毕业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
乙方家长:(签名)
篇2:走读生安全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离校时间分别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学部五年级以下8:20);
上晚修的同学由家长自行接送;
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我校将派老师在马路两侧负责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