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XX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XX县行政辖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水上水下设施,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从事水上交通、水路运输及服务、生产经营、船舶设计,制造与维修、航道、港口建设、维护,水上水下施工以及其它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活动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政府按照《XX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应抓好管船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乡镇管船

站职能纳入乡镇交管办统一管理,健全乡镇政府负责的乡、村、船舶安全责任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管船机构负责辖区航行、停泊、作业的自用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自用船的检丈、年检、核发、注销,负责标示船名号、用途和载重线。

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第六条

上交通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渔业船舶和水库生产工作船舶的水上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县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管船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县水务局负责渔业船舶的检验发证和安全监督管第十条

理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对水上违法和治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进行查处打击。

农业、建设、旅游、环保、体育等有关行政管理第十二条

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和各自法定职责,负责本行业和管理区域内的相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深化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履职,人大监督的安全机制,建立船主自治、船员自律的乡镇船舶安全生产体系,健全乡镇政府负责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交通行业船舶安全监管体系,强化海事对船舶的监督体系,加强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化管理。

第十四条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探索各级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及时管用的乘员自救、船舶互救应急机制,迅速有序、有效地组织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第十五条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的应急救援机制。县政府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配合,多学科技术支持,军警民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应急工作格局。

县政府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县水上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县海事处长担任。

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对发生事故的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利用现代科学手段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快速、高效地救助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充分履行政府公共职能。

第十六条县政府每年对应急预案进行研究并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要开展应急技术研究,加强培训和演练。每年汛期以前组织多部门、多科目的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实战水平。

第十七条建立涉水部门协调机制,切实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洪抢险、险情救助,有计划、有步骤、有准备的防洪能力。迅速、及时有效的控制险情,提高汛期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每年汛期到来之前,县政府召开安办、交通、水务、公安、海事、渔政、渡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制定当年汛期应急预案。汛期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水务部门要及时通报水情,预报汛期险情,交通、海事部门要靠前指挥,调度抢险船舶。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库区蓄放水机制。

水电站、水库管理单位或其他调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水情信息传递制度和通报制度,在因调水作业导致水位急剧变化,可能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区域内及时发布水情信息。

水电工程在调度计划方案使水位24小时变化达1.5凡水利、

米以上时,工程管理或经营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提前24小时通报到沿库区乡

镇政府和县海事处。沿库区有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知到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水电站、水库管理单位或者其他调水作业单位未及时发布水情信息,导致人员

伤亡和船舶设施损毁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第十九条健全完善规范化制度建设、认真抓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机构、人

员、经费、责任的落实,保持管船员队伍的稳定,规范管船站管理工作。建立年度

乡镇分管领导、管船员、签单员法制培训制度;建立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

立分管领导、管船员离任、接任交替述职制度;建立辖区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建立自用船管理制度;落实政府、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

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第二十条规范生产经营模式,客运船舶逐步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货运船舶

实行社会化经营管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运建设、渡口建设,管理实行公益化,

建设公益性渡口,解决惠民工程、安全工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十一条加强采石采砂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

发证、谁负责”,水务部门负责采石采砂船舶生产作业期间的安全管理,乡镇人民

政府对辖区内采石采砂船舶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县海事处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立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实施辖

区隐患分级治理、落实跟踪整改责任制,加强老大难挂牌隐患整治。对排查工作不

认真而产生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四章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

第二十三条船舶、浮动设施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航行和使

用: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船员。 (三

(四)参加营运的船舶应持有航务管理机构发放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和批准的航线;

(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必须投保的船舶应持有保险证明或文书;

(六)自用船舶所有人应当持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的自用船舶

登记证书;

(七)渔业船舶应当取得渔政管理机构发放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所有船舶应按规定设置废物回收袋(桶),不得向水域倾(八

倒垃圾污油、污水及其他废物;

(九)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

停航或者停止作业,并对船舶、浮动设施予以没收。

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

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

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四条船员应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上船工作

(一)经海事管理机构组织考试合格并持有海事管理机构发放的内河船舶船员适

任证书;

(二)船员应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注册并按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发放的有效船

员服务簿;

(三)船舶应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配备相应等级的技术船员,并持有海事机

构签发的船员最低配员证书。

(四)非机动船舶驾长、渡工应取得海事管理机构发放的XX省非机动船舶适任

证书;

(五)客渡船船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

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六)实行船员违法行为累计记分制度和强制安全学习培训制度。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在船上上岗;

(七)船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五条船舶、浮动设施所有人、经营人必须遵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规定。对所有的或者经营的船舶安全负责,并且应当做到: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认真履行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内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船员的安全教育,不得指使、纵

容、强令船员违法操作;

(二)对客运逐步实行公司经营化管理。旅客集中、船舶多的码头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售票、统一分配的“四统一”原则;

)应当根据船舶、浮动设施的技术性能、船员状况、水域(三

和水文条件。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载重线和乘客定额,合理调配船舶。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备和技术船员,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船舶不得超载航行;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第五章航行停泊和作业及通航保障

第二十六条船舶航行、停泊、作业、设置浮动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规定

的安全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和海事、航务、航道机构发布的通航安全规定。禁止无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及其它证件的船舶从事水上交通活动。除县政府批准设置的渡口所设置的渡船外,禁止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在非通航水域航行。禁止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浮动设施。

第二十七条在电站上游1000米处两岸设置禁(通)航标志,水面设置浮筒,由业主单位负责实施。禁航标志以下至大坝为禁航区,除电站工作船舶外,任何船舶禁止驶入该水域。

第二十八条渔业船舶、自用船舶、游乐船舶应当遵守有关

航行规定,禁止超过海事部门划定的范围航行、作业。

(一)航道港口水域不得设置固定网箱、网具和从事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

(二)严禁渔业船舶、自用船舶从事营业性运输;

)游乐船艇(筏)应在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范围内航行; (三

(四)自用船载人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在划定的区域航行;

(五)漂流船艇(筏)不得在通航水域、水库、湖泊从事经营性漂流活动。

第二十九条从事餐饮娱乐服务的水上设施,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航道、港口岸线管理规定申请办理岸线使用审批手续。按照《XX省餐饮娱乐船安全管理规定》经船检机构检验合格发放的船舶检验证书。配备相应的消防、救生、防污设备和船员,至少有一根锚链在岸上与船舶固定连接、设置方便人员通行的安全辅助设施。并按航务、海事管理机构划定的停泊区域方式和指定的泊位停泊。

第三十条船舶不得装卸、运输、储存剧毒危险货物和国家规定禁止船舶运输的其他危险品货物。

第三十一条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严禁船员在疲劳驾驶、超时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

(二)在停航封渡、航道水深不足或者对航道水文情况不明的情况下航行;

(三)能见度不良或夜间航行;

(四)船舶技术状况不良或者工具不齐的状况下航行;

(五)在禁止抛锚、停泊的水域抛锚和停泊;

)必须保证船舶安全有足够的值班人员状况下停泊; (六

(七)其它影响船舶安全的状况。

第三十二条船舶进出港口应按国家规定办理船舶进出口签证。客、渡船定期签证期不超过1个月、货船定期签证不超过3个月。

第三十三条单机功率22千瓦(30马力)以下不具备安装声响号笛的机动船必须按照《XX省小功率机动船信号管理办法》(暂行)配备红、白信号旗各一面,还应配备号锣和锣棒各一支,并按规定进行使用。

第三十四条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以安全航速行驶,驾驶人员应当随时用视觉、听觉以及一切手段保持正规了望,谨慎驾驶,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来船动态按规定用各种信号联系避让。双方避让意图统一后不得擅自改变。

第三十五条船舶在库区航道航行时,应按尽可能“沿本船右舷一侧航道行驶”的分道航法航行。船舶在追越过程中应在不妨碍他船航道行驶的条件下,从前船左舷追越。船舶横越时,横越船应给在航道上正常行驶的船舶让路,不能在顺航道正常行驶的船舶艏部强行横越。

第三十六条高速客船(艇)在港口及内河通航水域航行时应主动让清所有非高速船舶,高速客船之间相遇应靠右行驶。

第三十七条在航道、港口水域内进行观测、测量,地质调查、工程建设、航道养护、大型体育活动等可能影响通航水域安全的应当在事前向海事、航道管理机构申请发布航行警告、航道通告。

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向航道、港口水域内倾倒泥土、砂石、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确需在航道水域内采砂取石的船舶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经当地航务海事、航道管理机构批准,并按批准的水域范围作业,不得恶化通航环境。

因工程建设、施工或者挖砂采石造成航道碍航、断航或者航道、航道设施损毁的建设、施工或者挖砂采石单位应及时予以恢复或者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在航道,港口区域内进行下列可能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工程或活动应当在事前报航务海事、航道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抽水口管道、设施;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泵、缆桩等;

(六)港口航道、建设、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工程建设或活动期间应发布航行通告,设置通航、导航安全标志。结束后应及时清理遗留物和恢复原样,并申请通航验收。

在港口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需要使用港口岸第四十条

线的,应当向港口所在地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

第六章渡口管理

第四十一条渡口的设置,迁移、撤销或渡船的增减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

第四十二条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方便群众的前提下,应当在水位平缓,水深足够,视野开阔,适宜渡船停靠的地点;

(二)设立渡口守则,渡口界限标志(渡口上下各100米为界),设置安全通道,过渡须知告示牌,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

(三)禁止在通航水域设置缆渡,钟摆渡。经批准在非通航水域设置缆渡,钟摆渡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条件。

第四十三条渡口的管理和维护

(一)乡镇、村渡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由水库形成的封闭水域的渡口由水库管理机构或者水库的业主负责管理和维护,也可以由其与库区周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协商确定。

第四十四条渡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落实乡镇管船员、签单员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渡船应持有船舶检验机构发放的船舶检验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渡工应持有经海事管理机构发放的船员适任证书方可参加渡运。

第四十六条渡船禁止在遇有大风、大雾、大雪和水位或流量达到停航封渡的情况下航行。

第七章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

第四十七条从事船舶设计、必须取得省级航务管理机构发放的《XX省船舶设计资质证书》相应等级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等级的船舶设计。其设计图纸必须经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方准船舶建造。

第四十八条从事船舶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省级航务机构发放相应等级的《XX省船舶生产资质证书》,方能从事相应等级的船舶生产。

第四十九条从事船舶修造点生产经营活动应取得市级航务机构发放的《XX省船舶生产资质证书》,从事船舶维修生产工作。

第五十条建造船舶应经航务管理机构批准后,持有经船检机构批准的图纸和文件,方能交付具备相应船舶生产资质等级的船舶生产企业建造。

第五十一条未经船检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船舶,船检机构不予发证,航务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具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XX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重大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最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受县海事处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乡镇船舶管理机构在受委托的权限内,可以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行为实施处罚。

相关涉水部门和有船乡镇未按照《办法》履行各自职能职责,视情节,按渎职失职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于2014年9月24日起施行。

船舶管理制度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严格安全管理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管理 一、沙船、渔船业主要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20000元/年,如遇到船上工作人员、船舶业主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安全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二、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方能履行年审、检验相关手续。 三、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客渡船义工、渡工方能到财政办办理油料补贴。 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安排部署重大安全活动。 二、不定期召开船舶业主例会,镇安监办主持召开,全体船舶业主参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本季度工作,通报各类违法、违章情况,安排布置下季度工作。 三、船舶业主必须严格会议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报镇安监办。 四、船舶业主认真遵守会议规则,如有违反者将扣安全保证金50元/次。

检查制度 一、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不低于四次,镇安监办开展不定期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不低于五天,逢场天、重大节假日值班人员深入码头检查,遇到汛期、雨雾恶劣天气等不利通航条件及其解除时,船舶管理员利用电话、短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禁航、通航信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深入到各渡口、码头,抓好现场监管,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二、检查对象:镇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捕捞作业等的各类船舶。 三、检查重点:鱼鳞嘴、盐渠、黄堆码头的客渡船、在河上作业的采砂船舶以及辖区水域上的自用船和渔船。 四、检查内容:各类船舶的证书、证件、签单放行落实情况,违章违法情况,船舶的检验及年审情况,救生衣配备及穿戴情况。 五、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查出违章、违法的事件,应及时办理,根据情节进行查处。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施工船舶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交通部2011年5号令及水上安全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确保航道交通秩序的稳定,确保通航安全、吹填造陆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保障海上施工船舶、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海洋环境。特制定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1、项目部成立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付组长 成员 2、船舶安全管理由项目部机务部门负责。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包括目标责任书制度,船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的基础台帐,日常管理档案等。 2、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3、严禁施工船舶穿越南疆港区航道,保持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要求各施工船舶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船舶进场航行路线行驶,避免船舶互相碰撞。 四、水上安全检查

1、认真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依法实施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3、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按规定上报隐患和事故。 五、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 1、建立项目部水上交通事故预案。 2、及时处置各种水上交通安全险情。 3、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六、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船舶管理人员、船舶船主等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率达100%。 2、各类船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4、运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 七、事故控制目标 1、辖区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2、非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下列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 (一)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 (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四)打捞沉船、沉物; (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六)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清除水面垃圾; (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 (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和申请 第四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

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 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15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 第六条从事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一)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编号:SM-ZD-74870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 施方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时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我县拟于举行预案演练。为确保演练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标 (一)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二)检验应急系统的响应能力。包括: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二、演练类型 综合性全面演练。 三、演练内容 一艘载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舱突发火灾,主机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弃船逃生,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第一阶段: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

案,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二阶段:抢救落水人员,救治伤者,扑灭大火,打捞遇难者遗体,拖离遇险船舶。各单位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集中指挥下,按照分工,协作完成演练任务。 四、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初定4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海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参演人员: 1.指挥部成员单位。 2.风景区管理处、管理处轮船公司、轮船旅游公司、红枫发电厂经济发展公司、滴澄关船队、苗寨船队。 (六)控制人员: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2.县应急办。 (七)模拟人员:由海事处、镇政府、管理处等单位组织30名水性好的干部、职工、水手或群众组成。 (八)评价人员: 1.应急办,海事局。 2.县人民政府。 (九)观摩人员。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 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 2、夜间; 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

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 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 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 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 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 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 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 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一: 一、乘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乘船时要注意安全,不要把危险物品、禁运物品带上船。 不要乘坐无证船、人货混装船以及其他简陋船只。 遇到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最好不要冒险乘坐渡船或其他小型船只。 集体乘船,要听从指挥。上下船时,要排队有序地进行,不要争先恐后,以免落水、挤伤、压伤或造成船舶倾斜,甚至引起翻船。 船舶浮于水面靠的是水的浮力,其受载有一定的限度,如果超过了限度,船行时就会有沉没的危险。所以,同学们乘船时一定注意,不要坐超载船只。 船靠、离码头或驶过风景区时,不要聚集在船的一侧,以防船倾斜翻沉。遇到紧急情况,要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自作主张跳船。上船后要留心通往甲板的最近通道和摆放救生衣的位置。这样,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就可以争取时间。在船上要保持安静,不要吵闹,要仔细听清服务员的要求。 在联运线上旅行的人要注意按指定日期、时间向中转港、站、码头办理换乘手续,以免漏乘。 乘船时,自己一个人不要到甲板上去,大人在旁边时也要注

意抓牢扶手,以免掉入水中。 船上的许多设备,直接影响船舶的安全行驶,特别是一些救生消防措施,它们存放的位置有一定的规范,不能随意挪动。 二、翻船后的自救方法 当遇到风浪袭击时,不要慌乱,要保持镇静,不要站起来或倾向船的一侧,要在船舱内分散坐好,使船保持平衡。若水进入船内,要全力以赴将水排出去。 如果发生翻船事故,要懂得木制船只一般是不会下沉的。人被抛入水中,应该立即抓住船舷并设法爬到翻扣的船底上。在离岸边较远时,最好的办法是等待求助。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成的船翻了以后会下沉。但有时船翻后,因船舱中有大量空气,能使船漂浮在水面上,这时不要再将船正过来,要尽量使其保持平衡,避免空气跑掉,并设法抓住翻扣的船只,以等待救助,这也是一种自救的办法。 海上遇到事故需弃船避难时,首先要对浮舟进行检查,清点好带到浮舟上去的备用品,将火柴、打火机、指南针、手表等装入塑料袋中,避免被海水打湿。根据一般原则,在最初24小时内应该避免喝水、吃饭,培养自己节食的耐力。长期在海上随风漂流时,容易生水疽、皮炎和眼球炎症等。此刻,不要将水疽弄破,最好消毒后待其自然干燥。对于皮炎和眼球炎症,要避免阳光直射。坐在浮舟上时间过长,会感到不舒服,所以坐久时要活动活动手脚,使臂时和肩膀的关节、腿部的肌肉得以放松。同时,应注意保暖,不要被海水打湿身体。 水上交通安全小知识二: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 式版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渡运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省政府154号令和市、区政府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整体规划,结合我镇渡运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全面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为载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基

本原则,真正做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年内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1、每月召开一次水上交通领导成员、乡管员、涉及有渡口村的村书记及每渡口一名渡工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意在摸清安全隐患及时总结本月水上交通安全经验。传达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补充制定或下达的新的工作任务,布置我镇安全渡运工作任务,逐时提出新的工作任务及管理方法。 2、按照渡口座落位置,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渡运责任书,并且依据所辖范围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水上交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1.1编制目的 以保证人身、船舶安全为核心,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理水上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排除或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1.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部2002第5号令)以及《XX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1.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并指导XX系统各企业水上交通事件的应对工作。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2.2水上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四类

1) 船舶之间、船舶与排筏之间、移动平台之间互相发生冲撞、触碰、挤轧等,造成船体破损、沉没或人员受伤等严重后果; 2) 船舶因错走行道或受水流、风的影响偏离航路等原因,触碰或搁浅在碍航礁石上,致使船体直接受到损坏,严重时造成船舱进水影响浮力或失去动力、污染水域、甚至沉船、人员伤害; 3) 船舶遭受雷击、燃爆、火烧致船体或货物受损或人员伤亡; 4) 船舶交通事故、装卸货等原因,造成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放射性等方面的特性的改变成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 2.3危险程度 III级状态:大风(在风力达到9.4米/秒或五级以上风力时);大雾(能见度小于100米或能见度达划分浓雾标准时);航道水位异常(高于防汛水位或低于航道枯水水位);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等,需船舶及时避难。 II级状态:船舶因碰撞、触礁、搁浅、火灾、走锚等原因受损,但未发生沉船或人身伤亡事故;浮动式码头囤船受损或大型卸船机械损坏。 I级状态:发生人身伤亡(包括失踪)或沉船事故。

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xx公司企业标准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SE/HWE·C22-13-2003 版本状态:B/0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号码:总字 发布日期:2003-05-01 生效日期:2003-06-01 xx公司编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下列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 (一)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 (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四)打捞沉船、沉物; (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六)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清除水面垃圾; (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 (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和申请 第四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 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15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

学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实施方案

三台县向阳中学 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结合省、市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开展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活动。特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领导接到上级文件和通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讨论执行方案和活动措施,积极准备相关的人力和物力,为活动的扎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组长:何仕国 副组长:赵元贵 成员:羊旭刘海军江兵兰举宋小军赵军兰素芳蒋伯成 二、活动措施 1、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教育。 1)在学校行政坚强的领导下,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召开全校教职员工会议,学习文件和安排部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 2)采用年级负责制,利用学校网站、校讯通等加大对班主任的培训,发放专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资料包,要求每一位班主任备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备课,同时安排落实好“四个一”活动。

①上好一堂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课。 ②召开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主题本队会。 ③办好一起交通安全知识板报。 ④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2、搞好学生的知识宣传和交通知识的竞赛。 1)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各班通过预赛决胜出两名选手参加学校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2)在安办牵头组织下,12月2日中午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及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 3)各班要求和安排学生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亲戚和朋友当中进行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三、考核和要求 1、各年级部门负责同志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的安排和部署。 2、各年级各班活动的开展第一时间以相片形式公示和展出,特别优秀的班级报学校、学区表彰。 3、为使活动有实效和成功开展,学校安办将认真排查各班各年级开展情况,并纳入班主任考核。 三台县向阳中学 2013年12月2日

水上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作业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建立东江水利枢纽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结合本枢纽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船舶水上作业事件是指船舶在生产作业、航行、锚泊等过程中发生碰撞、触礁、搁浅或机械故障等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严重危及船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枢纽管理区通航水域发生的较大、一般水上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

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严格管理;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3)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水上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市、沿河各镇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水运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水运业户和船舶、船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水上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市水上交通安

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局老干部协理员 副组长:沿河各镇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副职 成员:沿河各镇船舶管理员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市地方海事处处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企业(业户)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业户)内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用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迅速、有用的处理水上交通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时间,尽可能的为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水上安全运输的优良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库尔勒天鹅河风景旅游带水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事件而发生的巨大安全隐患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水上突发事故。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指导思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企业要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提高以讲政治、保安定、促发展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严重思想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日常安全工作、节假日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整改上态度要坚决,错事要有力,行动要果断。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水上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沉船死亡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上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船主驾长负责制,把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生产的责任真正落实到船头和人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突发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危机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突发内河交通事故监控、报告、联动、响应、处置及保障等工作。 3及时报告、信息通畅。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简单的现场救援,并发出救援信号,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4科学决策、反应迅速。应急处置体现民主科学,发挥指挥部成员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行之有用。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水域。 5预防为主,平战高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采用优秀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六、水上交通安全预案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制度,是为了熟练掌握预案行动方案,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真正做到临危不乱、指挥有方、抢险有序,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伤亡。 、水上应急救援队(后附岗位职责分布图)1.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 度。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水上管理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全责, 安全员负具体的层层负责制度。 一、安全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现,要认真检查 督促船员、轮机员对船舶的维修、维护工作,对船员。轮机员提出的安 全隐患要严肃对待,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请示处理, 绝对不允许船舶带病营运。 二、轮机员在船舶出航前,必须对该船的机械、电路、没路等进行全面认真 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以工作不认真,发现异 常不报,擅自决定出航民,出现事故轮机员应该负全部经济责任,情节 严重的应负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主管安全的领导接到轮机员的报告后,应会同相关人员对异常现象进行 全面的检查,做出正确处理意见,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配成事 故,除赔偿损失外,同时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 任。 四、船员、轮机员饮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岗位,违者打第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同时停止当天工作。发现第二次每人罚200元,并停止工作待处理。

五、船员必须按规程操作,行驶中严禁打急舵等违规操作,往上船体倾斜, 造成乘客秩序混乱。领导接到乘客投诉后,应认真调查其原因,确属违规操作,应追穷当事人责任。 六、船员必须配手机出船时遇难到突发事件,首先维护好乘客秩序,同时向 主管领导报告,清楚说明时间原因和船只所在位置,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绝不台允许自作主张擅自处理,遇事不报出现后果,船员应负全部责任。 七、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船,一旦发现,除交付正常费用外,时时解除劳 动合同不再聘用。 八、生产用船下库作业拖船时,拖船也主船的连接严禁用金属制品。拖船动 牲畜时,周围做好防护栏杆,并且要有专人管理。拖船运载木材时,严禁超载,封捆牢固,严禁拖船上坐人。 九、客船:实行检票制度,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定员清点人数,儿 童也要顶人数,严禁超载营运。私营舞弊营运,每超一人罚安全员100元,情节严重调离停止工作待处理。 十、客船内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液体等物品乘船,一旦 发现乘客带有以上物品,必须将物品交码头售票处保管,如乘客不听劝阻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理。 十一、客船必须安全、整洁,按政府及地方海事处制定的线路航行,不准私自下线,特殊情况,主肤浅领导同意后执行。 十二、坚持报告“八不出航”制度,即: 1、超员超载不出航 2、风大浪大雾大能见度不足不出航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申景东 副组长:李世杰 成员:宋岳山李忠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渡船安全责任链。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是“五.一”到“十.一”漂流的重要时段及暴雨,山洪暴发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加大对船只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

海事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抢险应急预案

乐山市市中区地方海事处 201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抢险救灾应急 救援预案 为充分作好201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实现市中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结合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思想,充分作好应对大汛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工作方针,杜绝水上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确保汛期水上运输安全。 三、总体要求 层层落实汛期防洪抢险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各类船舶,重点是客渡船舶、餐饮娱乐趸船、挖沙采石船等船舶在停泊和作业

过程中发生险情、灾情的应急救援。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 为切实加强防汛抢险工作的领导,区海事处成立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处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副处长xx、xx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宋佳蔚、港监股股长xxx、运政股股长xxx、财务股股长xx组成。 2、水上交通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联络、交通警戒、事故调查和后勤保障等5个小组。 (1)办公室主任:xxx,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急救援决定,协调和衔接各小组抢险救灾救援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救助情况并作好信息传递和上报工作。 (2)协调联络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主要职责:按照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分队的部署和安排,向参加施救的船舶和人员下达行动指令,确保通讯联络渠道畅通,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3)交通警戒小组组长:xx,成员:xx、xx、xx。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安全警戒,保证过往船舶安全,防止其他船舶进入施救现场,必要时执行临时交通管制,保证求助工作有序不乱。 (4)事故调查小组:组长xx,成员:xx、xx、xx。主要职责:对事故船舶和事故现场进行查勘,重点是船舶当事所处环境,船舶受损情况,船舶具体位置、船舶和船员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并及时将事故处置的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分队。 (5)后勤保障小组:xx,成员:xxx。主要职责:根据

水上交通安全基本常识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水上交通安全基本常识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984-20 水上交通安全基本常识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水运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1)水运交通事故的定义 水运交通事故的概念源于“海事”的概念。关于海事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海事泛指航海、造船、海上事故、海上运输等所有与海有关的事务;狭义上的海事意指“海上事故”或“海上意外事故”,如碰撞、搁浅、进水、沉没、倾覆、船体损坏、火灾、爆炸、主机损坏、货物损坏、船员伤亡、海洋污染等,都属于狭义的海事。 由于我国不但有广阔的海上水域,而且还包括广大的内陆水域,因此,将狭义上的海事概念拓展为水运交通事故,它既包括发生在海上的交通事故,也包括内陆水域的交通事故。由此可见,所谓水运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海洋、沿海水域和内河通

航水域发生的交通事故。 2)水运交通事故的等级 根据事故船舶的等级、人员伤亡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可将水运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5个等级。 国务院于1989年1月3日通过并于同年3月29日发布施行了《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该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劳动部根据该规定的授权做出下列解释:水运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即为该规定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此外,1990年10月20日交通部交通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报告船舶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该通知将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船舶由于严重违章,操作人员过失,机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因素等,虽未直接造成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潜伏着极大险情,严重威胁船

某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在《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统一指导下,为快速、有效地做好淮安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干线航道畅通,防止内河水域严重污染,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淮安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实施,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我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监控、报告、报警、联动、响应、结束及善后等工作。 1.2.2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由市水上搜救中心和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在洪泽湖区设立前线指挥部,各县(区)突发水上交通事件在市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辖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2.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并建立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规范处置工作程序。 1.2.4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搜救中心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发挥搜救中心组成员和各相关专家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有效。启动应急预案后,

应急程序各环节要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水上交通事件水域。 1.3编制主要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3.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3.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1.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9《船舶载运散装油类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1.3.10《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 1.3.11《江苏省水上搜寻救助条例》 1.3.12《淮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4编制背景、现状及趋势 1.4.1编制背景淮安是水运大市,水网密布,航道通航里程和船舶通行密度居全省前列,航道里程达1487公里,2010年船闸船舶通过量达94.3亿吨,渡口年渡运量达270万人次,京杭运河淮安段又是船舶密集区,日均通过量达3000艘次,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均达350余艘次,水路运输极其繁忙,极易造成内河交通和水域污染事故,加之极端天气频繁,船舶和人员遇险等突发事件也经常发生。因此,对加强对我市内河交通突

水上应急预案

三、施工工况突发事故预警应急预案 a) 各施工作业队应对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进行事故预测 并加强 该环节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控制管理b) 施工作业点一旦发现险情 首先应采取一切有效方式控制险情发展 同时及时向项目部及建设指挥部报告。 c) 项目部组织抢险小组 做好人员伤情、机械受损、施工结构物损坏的 调查 抢救工作。 三、施工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a) 施工区域船舶发生碰撞等事故 须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方式向水上搜救 中心报告 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事故地点、船体破损、人员伤亡、货 物受损情况、危急程度及紧急求援事宜等。 b) 当事船舶立即检查并观察受损部位有无破损进水。一旦损漏 立即开 展填漏并启动抽水设备 仔细观察吃水变化以判断排水量是否大于进 水量。 c) 如船体破损严重、人员有伤、情况将趋恶劣 救助船舶立即救下所有 人员后撤离返港 并通告联系救护车到指定码头等候。 四、紧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a) 在本合同段内的施工区域突发安全事故 在接报后即启动紧急救援预 案 救援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投入抢救工作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 延。 b) 出现人员负伤 立即进行简易救护并拔打电话120 与急救中心联系。 五、救援所必备的硬件 a) 保持通讯畅通 紧急救援小组成员至少一人保持24小时电话开机 b) 财务室准备现金五万元以上 并不得挪作他用. b) 施工作业点一旦发现险情 首先应采取一切有效方式控制险情发展 同时及时向项目部及建设指挥部报告。 c) 项目部组织抢险小组 做好人员伤情、机械受损、施工结构物损坏的 调查 抢救工作。 三、施工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a) 施工区域船舶发生碰撞等事故 须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方式向水上搜救 中心报告 并向工程指挥部汇报事故地点、船体破损、人员伤亡、货 物受损情况、危急程度及紧急求援事宜等。 b) 当事船舶立即检查并观察受损部位有无破损进水。一旦损漏 立即开 展填漏并启动抽水设备 仔细观察吃水变化以判断排水量是否大于进 水量。 c) 如船体破损严重、人员有伤、情况将趋恶劣 救助船舶立即救下所有 人员后撤离返港 并通告联系救护车到指定码头等候。 四、紧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a) 在本合同段内的施工区域突发安全事故 在接报后即启动紧急救援预 案 救援小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投入抢救工作 不得以任何借口拖 延。 b) 出现人员负伤 立即进行简易救护并拔打电话120 与急救中心联系。 五、救援所必备的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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