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水上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市、沿河各镇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水运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水运业户和船舶、船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水上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市水上交通安

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局老干部协理员

副组长:沿河各镇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副职

成员:沿河各镇船舶管理员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市地方海事处处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企业(业户)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业户)内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2、是否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领取了合法的证照,有关证照的来源是否合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船舶运输的有关人员是否取得了相应的资质,各类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3、运输船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取得有关证照;是否存在违法运营的现象;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是否建立健全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安全营运的各项制度规定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是否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重大安全隐患跟踪排查治理的机构和责任人。

5、是否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建立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制定了有效防止超速、超员、超载、人与大牲畜共载等重大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是否依法设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影响水上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6、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是否制订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

预案;是否按规定如实上报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

(二)对沿河镇、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对辖区内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水运企业(业户)都列入了取缔名单,并实施了取缔;是否对不具备安全营运的水运企业(业户)都列入了停业整顿名单,并采取了停业整顿措施;是否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营运的水运企业(业户)加强了日常监管;是否对所有列入取缔、停业整顿的企业(业户)进行了公示。

2、是否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业户)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是否将水路运输经营工作纳入了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是否对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级管理部门“一岗双责”的水上交通安全领导责任体;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解决水上交通安全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

4、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重大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各项制度。

5、是否建立了能够适应当地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镇人民政府是否配齐了乡镇船舶安全专管人员;是否建立了本地区水上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是否落实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

6、是否建立健全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镇、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依法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整、各镇、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的方式进行,要做到对全行业、全领域、各级各类企业的全面覆盖。

(一)企业(业户)自查自整

全市水运企业(业户)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水上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并分类采取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水上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违法营运行为的,要立即停止非法违法营运行为,并主动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如实报告。凡不如实报告的,要对营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凡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营运安全。

(二)各镇、各有关单位及行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治

在水运企业(业户)自查自整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水运企业(业户)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许可,无任何证照,非法从事水路运输的要列入取缔名单,并实施取缔。

2、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水运企业(业户),要列入停业整顿名单,责令停业整顿。

3、对相关证照齐全、符合水路运输条件的企业(业户),列入正常水运企业(业户)名单,加强日常监管。

地方海事处(交通局)要将本辖区内所有水运企业(业户)按上述三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并经分管副局长、局长签字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要将以上三种类型企业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示。

五、专项整治和检查的步骤

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期1年时间,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半个月)

各有关部门要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单位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业户)自查自整和行业管理部门排查摸底阶段(2个半月)

所有水运企业(业户)都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要求,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自查自整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水路运输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三类水运企业(业户)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由单位一把手签字、局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6个月)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工作组的检查,按检查的要求进行再整改。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2个月)

为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业户)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来个回头看。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刻理解水上交通安全安专项整

治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市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镇一把手是本行政区域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通过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单位,落实到人。各水运企业(业户)要落实水上交通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企业(业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制订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按时按要求整改。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制订严密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专项整治的责任制,落实专项整治负责人和参与者的责任。要建立完善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要从专业技术角度对水运企业(业户)安全运营状况,做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

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于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不认真,敷衍塞责,要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加大对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

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表扬,对专项整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推动全市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监管、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推进科技创新、安全达标、建立长效机制为重要内容,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地方海事处、区运管所、区公路站、区航道站(港口局)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滕士明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

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制止非法运输现象,大幅度减少违章行为,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防止特大事故,减少重大事故。

(1)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企业、船舶经营资质审查,运输市场中无达不到规定资质条件的水运企业、船舶;“三无”船舶非法渡运、无证非法造船等得到有效遏制。

(2)船舶证书齐全有效达到95%以上;船舶技术状况适航,救生、消防、通信、防污设备齐全有效达到l00%;浮桥舟体技术状况及安全设施、设备符合规定要求达到l00%;船舶签证率达到100%;船舶超载、超定额载客、超航区航行、非载客船舶载客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乡镇船舶四级安全责任制签订率达到l00%。

(3)有效降低船员“人证不符”、“船证不符”等违规现象,船员持证上岗、实际操作与安全知识,安全应急应变能力明显提高,大力加强船员责任心、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影响。

(4)基本消除设置在内河航道及航道两侧规定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捕捞网具等碍航物;治理非法挖掘、各种破坏航道的行为,加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监管;使通航水域通航环境明显改善,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四、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对象是辖区到港船舶及辖区内船舶、港口、渡口及其经营者和乡镇船舶。坚决取缔达到报废年限的船舶、老旧船舶、载运危险品船舶和“三无”船舶。整治船舶秩序,严把船舶现场

监督和船舶检验关。

对船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制度。重点检查消防、救生、应急、防污染设备、应急演习和船员实际操作能力,严禁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对到港船舶区别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检查。对多次出现事故、故意违章、多次违章、列入“黑名单"等的船舶和公司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到港即查。对查出的问题,能在本港纠正的就在本港纠正,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缺陷的船舶,接程序实施禁止离港。

组织开展客(渡)船、渡口、乡镇船舶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船舶技术状况是否适航,救生、消防、通信、防污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系泊和联接装置是否牢固,救生、消防、安全栏杆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等。凡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一律进行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船检、海事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督管理,严格船舶签证制度,船舶签证率达到100%。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坚决打击船舶超载、超定额、超航区航行、非载客船舶载客等违法行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渡口、船舶、浮桥、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专门人员,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地区水域存在的“三无”船舶和非法渡运船舶坚决予以取缔,确保本地区水

上交通安全。

开展乡镇船舶及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区乡(镇)、乡(镇)与村、村与船主、船主与船员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规定,加强内河及其他封闭水域危险口货物运输的监督管理,严禁在内河运输剧毒化学品;严禁在湖泊、水库等封闭水域运输有毒有害危险品;严禁乡镇船舶从事危险品运输。

整治船员秩序。针对船员流动、分散的特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船员持证情况和“实际操作与安全知识”的检查,对“人证不符”、“船证不符”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船员,船舶安全检查中存在缺陷的当事船员或实际操作不合格的船员按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法规进行处罚,并对严重违法或屡次违法的船员实施强制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原职务证书限定的职务。严历打击租借船员证书、租借持证船员代办签证等行为。通过强制培训,大力提高船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应变能力,有效减少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事故的影响。

整治通航秩序。开展对辖区水域内的习惯航路、重要水道、锚地、禁航区、港区及定线制通航水域的使用范围、管理现状及其合法性的综合研究。

依法清除通航水域航道及航道两测规定范围内的水产养殖、捕捞网具等碍航物,治理非法挖砂和各种破坏航道的行为,改善和优化通航环境。加强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整治,主要对施工水域范围、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船舶技术状况、影响通航安全

等涉及安全的因素进行整治,严厉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船舶和船岸联系机制不畅通、施工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不符合要求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落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程船舶防污染措施。通过专项整治,保证水域通航秩序,保证施工水域清洁,杜绝工程船事故的发生。

五、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从3月1起至3月30日,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活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搞好组织发动,形成舆论声势。

2、治理整顿阶段。时间为4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开展对经营企业、民间渡口渡船;开展通航水域通航环境整治,对碍航的定置网具、违法挖掘护坡碍航船舶进行清理;开展船舶秩序整治,规范施工船舶严格按要施工作业,坚决取缔“三无”船舶。

3、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主要对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

船舶管理制度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维护水上交通运输秩序,严格安全管理职责,狠抓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管理 一、沙船、渔船业主要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20000元/年,如遇到船上工作人员、船舶业主有违法、违规操作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从安全风险保证金里扣除。 二、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方能履行年审、检验相关手续。 三、安监办签字确认船舶平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后,客渡船义工、渡工方能到财政办办理油料补贴。 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领导组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安排部署重大安全活动。 二、不定期召开船舶业主例会,镇安监办主持召开,全体船舶业主参加,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本季度工作,通报各类违法、违章情况,安排布置下季度工作。 三、船舶业主必须严格会议要求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报镇安监办。 四、船舶业主认真遵守会议规则,如有违反者将扣安全保证金50元/次。

检查制度 一、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不低于四次,镇安监办开展不定期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每月不低于五天,逢场天、重大节假日值班人员深入码头检查,遇到汛期、雨雾恶劣天气等不利通航条件及其解除时,船舶管理员利用电话、短信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禁航、通航信息。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深入到各渡口、码头,抓好现场监管,不得走形式、走过场。 二、检查对象:镇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捕捞作业等的各类船舶。 三、检查重点:鱼鳞嘴、盐渠、黄堆码头的客渡船、在河上作业的采砂船舶以及辖区水域上的自用船和渔船。 四、检查内容:各类船舶的证书、证件、签单放行落实情况,违章违法情况,船舶的检验及年审情况,救生衣配备及穿戴情况。 五、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查出违章、违法的事件,应及时办理,根据情节进行查处。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施工船舶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推进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按照交通部2011年5号令及水上安全有关文件的具体要求,确保航道交通秩序的稳定,确保通航安全、吹填造陆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保障海上施工船舶、施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海洋环境。特制定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1、项目部成立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付组长 成员 2、船舶安全管理由项目部机务部门负责。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建立项目部船舶安全管理各项安全制度,包括目标责任书制度,船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 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的基础台帐,日常管理档案等。 2、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执行《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3、严禁施工船舶穿越南疆港区航道,保持水域良好的通航环境。要求各施工船舶必须按照项目部指定的船舶进场航行路线行驶,避免船舶互相碰撞。 四、水上安全检查

1、认真执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2、依法实施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3、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按规定上报隐患和事故。 五、水上交通安全应急工作 1、建立项目部水上交通事故预案。 2、及时处置各种水上交通安全险情。 3、定期开展应急演习。 六、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船舶管理人员、船舶船主等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率达100%。 2、各类船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活动,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 4、运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水上交通安全宣传。 七、事故控制目标 1、辖区无水上交通死亡事故发生。 2、非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控制目标范围之内。

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江苏省水上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摸清水上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底数,辨明风险、排查隐患,着力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不断降低水上交通、港口事故发生率,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保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往年同期不增加。 二、整治范围 在江苏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港口码头、航运公司、桥梁建设经营单位等涉水企业。突出渡口、危化品、桥梁、船员等重点方面,突出渡船安全营运、危化品水路运输及船舶配员、桥梁防撞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化对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长期脱管、“三无”船舶非法载客及作业、以及恶劣天气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综合整治,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重点 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江苏内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江苏海事局承担长江江苏段及南通沿海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连云港海事局承担职责范围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企业承担港口危化品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安全生产的具体监管工作。渡运单位承担渡口运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承

担乡镇渡口管理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乡镇渡口渡运秩序的安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江苏海事局依据各自职责共同负责长江客汽渡的安全监管。 (一)开展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 1.危险货物货主(码头)要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严格执行选船检查标准。 2.交通运输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督促港口码头单位和船舶严格落实船岸界面检查制度,杜绝违规操作。 3.交通运输部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控,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禁止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2020年底前,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和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航行、停泊。长江水域危险货物船队被拖驳船不得超过5艘。 4.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强化危化品运输船舶现场监管,严厉查处谎报瞒报、非法洗舱、非法处置货物残余物等违法行为,对整治期间存有前述行为的船舶,实施重点监控直至禁航,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港口码头单位,限制直至禁止其在江苏港口装卸作业。 (二)开展港口危化品作业专项整治 5.落实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和装卸企业要配备至少1名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储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15%并逐步提高。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外部的距离必须满足设计建造时的《海港总体设计规范》《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油气化工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等标准要求,对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港口企业,属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到位。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下列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 (一)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 (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四)打捞沉船、沉物; (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六)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清除水面垃圾; (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 (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和申请 第四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

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 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15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 第六条从事本规则第二条第(十一)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编号:SM-ZD-74870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 施方案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时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我县拟于举行预案演练。为确保演练有序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标 (一)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暴露缺陷,整改完善。(二)检验应急系统的响应能力。包括: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设备等);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协调;提高应急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提高各级预案之间的协调性。通过演练不断形成及时、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起到科普宣传效果,增强公众应对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救援的信心和应急意识。 二、演练类型 综合性全面演练。 三、演练内容 一艘载有30人的客船在航行途中,客舱突发火灾,主机熄火,船舶失去控制,部分“乘客”弃船逃生,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第一阶段:海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预

案,通知相关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 第二阶段:抢救落水人员,救治伤者,扑灭大火,打捞遇难者遗体,拖离遇险船舶。各单位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集中指挥下,按照分工,协作完成演练任务。 四、演练时间、地点及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初定4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主办单位: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海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参演人员: 1.指挥部成员单位。 2.风景区管理处、管理处轮船公司、轮船旅游公司、红枫发电厂经济发展公司、滴澄关船队、苗寨船队。 (六)控制人员: 1.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 2.县应急办。 (七)模拟人员:由海事处、镇政府、管理处等单位组织30名水性好的干部、职工、水手或群众组成。 (八)评价人员: 1.应急办,海事局。 2.县人民政府。 (九)观摩人员。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游船的管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水域和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船配置的消防、救生、对讲机等有关安全设备的数量和存放位置应满足游船技术证书规定的要求,确保游船适航。 三、游船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取得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应的适任证书方可持证上岗,酒后及影响正常操作的带病人员禁止上岗。 四、根据湖区和公司实际情况,轮机和水手兼顾安全员或救生员。 五、船艇各种证书要随船放置或随身携带,以便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检查。 六、旅游码头及各安全设施要保证安全可靠,做到随时检查和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七、游船艇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出航: 1、非正常营运和接待; 2、夜间; 3、能见度不良的雨天、雾天;

4、风力、浪高均达到船艇检验证书规定的限制条件; 5、乘客超出载客定额; 6、海事部门认为不能保证安全出航的其他情况。 八、游船航行时应遵守以下制度: 1、船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航道,用安全航速行驶,航行时原则上靠右行驶,不得追逐、嬉戏强行,做到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2、船艇进出码头必须做到安全有序; 3、船艇必须做到在旅游码头上下游客,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游客上船后应掌握游客人数,并引导游客按座位均匀坐好,以保持游船平稳,防止游船倾斜; 5、游客乘坐快艇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否则不得出航; 6、游船在出航时船员应保持一切通讯设备畅通,形成船艇、码头、陆地三点连线。 九、公司要在上级部门的管理下,对游船的航行、停泊、作业安全负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事故应急救助预案; 2、组织所属游船及船员接受海事及上级安检部门的监督检查; 3、保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 式版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了加强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渡运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省政府154号令和市、区政府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整体规划,结合我镇渡运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以全面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为载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深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基

本原则,真正做到强化管理,消除隐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确保年内不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二、加强领导,健全网络 1、每月召开一次水上交通领导成员、乡管员、涉及有渡口村的村书记及每渡口一名渡工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例会,意在摸清安全隐患及时总结本月水上交通安全经验。传达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补充制定或下达的新的工作任务,布置我镇安全渡运工作任务,逐时提出新的工作任务及管理方法。 2、按照渡口座落位置,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签定安全渡运责任书,并且依据所辖范围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水上交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1.1编制目的 以保证人身、船舶安全为核心,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处理水上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排除或减少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1.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部2002第5号令)以及《XX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1.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并指导XX系统各企业水上交通事件的应对工作。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水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2.2水上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四类

1) 船舶之间、船舶与排筏之间、移动平台之间互相发生冲撞、触碰、挤轧等,造成船体破损、沉没或人员受伤等严重后果; 2) 船舶因错走行道或受水流、风的影响偏离航路等原因,触碰或搁浅在碍航礁石上,致使船体直接受到损坏,严重时造成船舱进水影响浮力或失去动力、污染水域、甚至沉船、人员伤害; 3) 船舶遭受雷击、燃爆、火烧致船体或货物受损或人员伤亡; 4) 船舶交通事故、装卸货等原因,造成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放射性等方面的特性的改变成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 2.3危险程度 III级状态:大风(在风力达到9.4米/秒或五级以上风力时);大雾(能见度小于100米或能见度达划分浓雾标准时);航道水位异常(高于防汛水位或低于航道枯水水位);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等,需船舶及时避难。 II级状态:船舶因碰撞、触礁、搁浅、火灾、走锚等原因受损,但未发生沉船或人身伤亡事故;浮动式码头囤船受损或大型卸船机械损坏。 I级状态:发生人身伤亡(包括失踪)或沉船事故。

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 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 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 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 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 政 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渔业生产 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贵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 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于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 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2. 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贵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 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 3.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 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 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 (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1. 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 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 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 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 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 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 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 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交通运 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1. 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 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署,突出可控 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 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 1 / 6

通航安全管理制度

xx公司企业标准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QSE/HWE·C22-13-2003 版本状态:B/0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号码:总字 发布日期:2003-05-01 生效日期:2003-06-01 xx公司编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今,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沿海和内河水域进行下列涉及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以下简称施工作业),适用本规定: (一)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二)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 (三)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四)打捞沉船、沉物; (五)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六)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七)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八)进行影响水土—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九)清除水面垃圾; (十)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石、抛泥沙石; (十一)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十二)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以下简称港监局)主管全国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港务(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和申请 第四条建设者或施工者(以下统称施工作业者)从事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施工作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施工作业所在地的港监提出施工作业通航安全审核申请(以下简称申请),接受港监的审核。 涉及多类型、多科目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或涉及多个施工作业者的工程,可由对工程总负责的施工作业者统一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由具体从事某一类型和某一科目的施工作业者就涉及本类型和本科目的施工作业分别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至(五)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在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20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从事本规,定第二条第(六)至第(十)、第(十二)项施工作业的施工作业者应于拟开始施工作业次日15天前向港监提出书面申请。 除第二条第(十一)项规定外,从事涉及本规定第二条中其它各项的突击性或临时、零星施工作业,其书面申请可与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一并提出。

学校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实施方案

三台县向阳中学 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结合省、市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认真开展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活动。特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学校领导接到上级文件和通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讨论执行方案和活动措施,积极准备相关的人力和物力,为活动的扎实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组长:何仕国 副组长:赵元贵 成员:羊旭刘海军江兵兰举宋小军赵军兰素芳蒋伯成 二、活动措施 1、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教育。 1)在学校行政坚强的领导下,在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之际,召开全校教职员工会议,学习文件和安排部署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 2)采用年级负责制,利用学校网站、校讯通等加大对班主任的培训,发放专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资料包,要求每一位班主任备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备课,同时安排落实好“四个一”活动。

①上好一堂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课。 ②召开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主题本队会。 ③办好一起交通安全知识板报。 ④举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2、搞好学生的知识宣传和交通知识的竞赛。 1)各班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各班通过预赛决胜出两名选手参加学校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2)在安办牵头组织下,12月2日中午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及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赛。 3)各班要求和安排学生积极参加“小手拉大手”活动,在亲戚和朋友当中进行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三、考核和要求 1、各年级部门负责同志都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的安排和部署。 2、各年级各班活动的开展第一时间以相片形式公示和展出,特别优秀的班级报学校、学区表彰。 3、为使活动有实效和成功开展,学校安办将认真排查各班各年级开展情况,并纳入班主任考核。 三台县向阳中学 2013年12月2日

水上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水上作业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建立东江水利枢纽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结合本枢纽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船舶水上作业事件是指船舶在生产作业、航行、锚泊等过程中发生碰撞、触礁、搁浅或机械故障等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严重危及船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枢纽管理区通航水域发生的较大、一般水上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

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一般事件(IV级)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严格管理; (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3)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主要职责:

水上交通、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海水淡化工程)

水上交通、水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 方案(海水淡化工程) 工程概况1二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方针及目标2三 安全保证体系3四 水上作业安全制度4 (一)编制水上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4 (二)进行水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4 (三)建立水上作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制度4 (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4 (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5五 确保水上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5六防洪渡汛的工作措施7七水上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81、应急救援系统的组成、职责及分工 82、发生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 93、事故应急救援信号及事故内部响应联络方法1 14、条件保障及资源配置1 15、应急救援组织的培训及学习1 26、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1 27、应急救援需要的物资1 28、高空作业、水上施工救援技术措施13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总取水量为200 万 m3/d,满足上海巴安水务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厂和首创阿科凌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厂海水需求量,即60 万 m3/d,预留取水量为140 万 m3/d。取水口位于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港池根部,西北角处。取水采用分建式岸边取水构筑物,取水头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矩形箱式取水头部,共设置两座,每座箱式取水头部在靠近码头侧设置4 个进水窗,每个进水窗尺寸为 2、2m(宽)

4、5m(高)。每座取水箱式取水头部后连接1 孔 2、8m 2、8m 引水箱涵至岸边的过滤间,箱涵长约93m。取水口后方的陆域设置1 座过滤间,过滤间地下部分尺寸为 19、5m(垂直水流方向)16(顺水流方向)15 (深),分3 孔,地上部分尺寸为 28、5m(W)15(L) 13、50(轨道顶标高)。过滤间前设置有进水前池 1 座,前池为梯形,进水边宽 14、6m,过滤间侧为 19、5m,长 7、135m,深15m。过滤间内设置3 套拦污栅及1 台移动式格栅除污机,3 套旋转滤网及配套冲洗设备,3 套液压钢闸门和 1 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本工程设置控制室、值班室和配电间、并预留加药间。过滤间区域占地面积约 59、8m38m 区域。过滤间后为 1 根 DN3400 自流管道,自流管道穿过港区规划的堆场,沿规划的港口纬六路至东疏港路,穿过东疏港路后沿东疏港路至首创阿科凌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厂附近,设置分水三通,采用 1 根 DN1600 管道至阿科凌海水淡化厂;上海巴安水务渤海新区海水淡化厂附近,设置分水三通,采用1 根 DN1600 管道至巴安水务,并设置闸门井为以后用户预留接口,干管长约2156m。取水口立面图取水口平面图取水口结构三维图 2、施工部位及主要工程量 2、1计划安排冬季施工项目取水口部分为现浇地下连续墙和灌注桩施工。(1)地下连续墙采用分幅施工,墙顶设置通长的冠梁将地下连续墙连成结构整体。单元幅地下连续墙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断面形式为矩形,槽段接头采用工字型钢接头。地连墙排列图见图连续墙排列图地下连续墙共17幅,其中“一”字型标准幅9幅,“﹥”字异形幅8幅,。墙体宽均为1000mm,顶标高+ 2、5m,底标高-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方案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水上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市、沿河各镇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非法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予以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具备水运条件的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专项整治,使水上交通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水运业户和船舶、船员等从业人员的管理得到明显加强,水上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实现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成立市水上交通安

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专项整治领导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市专项整治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市交通局老干部协理员 副组长:沿河各镇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副职 成员:沿河各镇船舶管理员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海事处,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跟踪了解全市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汇总、收集和处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市地方海事处处长 三、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对企业(业户)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市政府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制订了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配齐了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企业(业户)内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隐患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内河水上安全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采取有用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迅速、有用的处理水上交通运输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时间,尽可能的为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人员、船舶及其他设施设备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市水上安全运输的优良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库尔勒天鹅河风景旅游带水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突发事件而发生的巨大安全隐患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水上突发事故。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指导思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企业要牢靠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提高以讲政治、保安定、促发展的高度和实践“三个代表”严重思想的位置,深刻认识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的严重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日常安全工作、节假日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把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隐患整改上态度要坚决,错事要有力,行动要果断。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水上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沉船死亡事故的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水上

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船主驾长负责制,把水上交通汛期安全生产的责任真正落实到船头和人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源头。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由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根据突发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危机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应急资源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对突发内河交通事故监控、报告、联动、响应、处置及保障等工作。 3及时报告、信息通畅。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简单的现场救援,并发出救援信号,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4科学决策、反应迅速。应急处置体现民主科学,发挥指挥部成员的作用,决策果断,措施行之有用。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程序各环节体现反应的快速性,保证应急资源以最快速度到达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水域。 5预防为主,平战高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预防与应急工作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内河交通安全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采用优秀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水平,确保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六、水上交通安全预案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案制度,是为了熟练掌握预案行动方案,在遇到突发事故时,真正做到临危不乱、指挥有方、抢险有序,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伤亡。 、水上应急救援队(后附岗位职责分布图)1.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单位: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 水上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 度。辽宁良裕酒庄有限公司水上管理实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全责, 安全员负具体的层层负责制度。 一、安全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现,要认真检查 督促船员、轮机员对船舶的维修、维护工作,对船员。轮机员提出的安 全隐患要严肃对待,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请示处理, 绝对不允许船舶带病营运。 二、轮机员在船舶出航前,必须对该船的机械、电路、没路等进行全面认真 的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以工作不认真,发现异 常不报,擅自决定出航民,出现事故轮机员应该负全部经济责任,情节 严重的应负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主管安全的领导接到轮机员的报告后,应会同相关人员对异常现象进行 全面的检查,做出正确处理意见,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配成事 故,除赔偿损失外,同时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 任。 四、船员、轮机员饮酒后严禁进入工作岗位,违者打第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同时停止当天工作。发现第二次每人罚200元,并停止工作待处理。

五、船员必须按规程操作,行驶中严禁打急舵等违规操作,往上船体倾斜, 造成乘客秩序混乱。领导接到乘客投诉后,应认真调查其原因,确属违规操作,应追穷当事人责任。 六、船员必须配手机出船时遇难到突发事件,首先维护好乘客秩序,同时向 主管领导报告,清楚说明时间原因和船只所在位置,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理,绝不台允许自作主张擅自处理,遇事不报出现后果,船员应负全部责任。 七、不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船,一旦发现,除交付正常费用外,时时解除劳 动合同不再聘用。 八、生产用船下库作业拖船时,拖船也主船的连接严禁用金属制品。拖船动 牲畜时,周围做好防护栏杆,并且要有专人管理。拖船运载木材时,严禁超载,封捆牢固,严禁拖船上坐人。 九、客船:实行检票制度,安全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定员清点人数,儿 童也要顶人数,严禁超载营运。私营舞弊营运,每超一人罚安全员100元,情节严重调离停止工作待处理。 十、客船内乘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液体等物品乘船,一旦 发现乘客带有以上物品,必须将物品交码头售票处保管,如乘客不听劝阻时,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处理。 十一、客船必须安全、整洁,按政府及地方海事处制定的线路航行,不准私自下线,特殊情况,主肤浅领导同意后执行。 十二、坚持报告“八不出航”制度,即: 1、超员超载不出航 2、风大浪大雾大能见度不足不出航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安全稳定,根据朝阳市交通局、凌源市政府《2014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申景东 副组长:李世杰 成员:宋岳山李忠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渡船安全责任链。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是“五.一”到“十.一”漂流的重要时段及暴雨,山洪暴发等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认真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加大对船只的安全检查力度,发现安全

海事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抢险应急预案

乐山市市中区地方海事处 201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抢险救灾应急 救援预案 为充分作好2014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实现市中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总体目标,结合辖区水上交通运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思想,充分作好应对大汛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工作方针,杜绝水上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确保汛期水上运输安全。 三、总体要求 层层落实汛期防洪抢险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质到位、措施到位。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管辖权限范围内的各类船舶,重点是客渡船舶、餐饮娱乐趸船、挖沙采石船等船舶在停泊和作业

过程中发生险情、灾情的应急救援。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 为切实加强防汛抢险工作的领导,区海事处成立水上交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处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副处长xx、xx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宋佳蔚、港监股股长xxx、运政股股长xxx、财务股股长xx组成。 2、水上交通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协调联络、交通警戒、事故调查和后勤保障等5个小组。 (1)办公室主任:xxx,主要职责:按照领导小组急救援决定,协调和衔接各小组抢险救灾救援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救助情况并作好信息传递和上报工作。 (2)协调联络小组组长:xxx,成员:xx、xx。主要职责:按照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分队的部署和安排,向参加施救的船舶和人员下达行动指令,确保通讯联络渠道畅通,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3)交通警戒小组组长:xx,成员:xx、xx、xx。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安全警戒,保证过往船舶安全,防止其他船舶进入施救现场,必要时执行临时交通管制,保证求助工作有序不乱。 (4)事故调查小组:组长xx,成员:xx、xx、xx。主要职责:对事故船舶和事故现场进行查勘,重点是船舶当事所处环境,船舶受损情况,船舶具体位置、船舶和船员证书证照是否齐全,并及时将事故处置的情况报告应急救援分队。 (5)后勤保障小组:xx,成员:xxx。主要职责: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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