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及安全标志

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及安全标志
噪声职业病危害告知牌及安全标志

职业病危害告知牌

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Noise 噪声有害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

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

眠等全身性病症。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

规律,杂乱无章的声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注:1、职业危害告知牌尺寸60*40公分

2、必须佩戴护耳器指令标志40*30

3、禁止烟火标志可以做大,各车间、仓库门口张贴。

4、其它标志根据现场尺寸定。

噪声引起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噪声引起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8 页

噪声引起的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噪声危害的分布范围越来越广,人们接触噪声的机会受益增多。长期接触噪声会对人体多个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其中尤以对听觉器官的损害最为突出,严重时甚至会引起噪声性疾病。因此,对噪声危害的研究、治理和防护具有重要意义。 早发现早防治 我们曾接触过这样一位患者,他于1970年3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在修锻车间从事锻工作业,接噪职业史达35年。从1985年开始,他相继出现了记忆力减退、失眠、多梦、心悸、耳鸣、听力下降等自觉症状。1993年11月体检,在查纯音电测听时发现,他的双耳语频听阈高达35.4dB(正常人应为≤25dB),后多次复查听力,其听力损伤逐年加重,2005年10月双耳语频听阈达到50.6dB,经医院治疗仍未见好转。经有关职业病诊断机构在排除其他因素引起的听力损伤后,依据相应的诊断标准,诊断为职业性中度噪声性听力损伤。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接触到很多这样的病人,他们在听力早期轻微损伤时自己察觉不出来,因而容易忽视预防和治疗,等到严重时已经很难治愈,给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大影响。因此,在实际生产中对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要早发现、早预防。 噪声危害人体健康 1.行业与工种分布 存在噪声危害的行业和工种分布非常广泛,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列举了61个可能导致噪声聋的行业工种。而实际工作中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加工业的下料、剪切、锻造、冲压、辊压、铆接、落砂、造型,金属表面处理的抛光、喷砂、清理, 第 2 页共 8 页

全套职业危害告知卡(危化品)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产生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粉尘dust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 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 损害等。 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注意防尘 应急处理 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注意防护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Nois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 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 音。 噪声有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硫酸,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硫酸 SULFURIC ACID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吸入或食入可能致死,会腐蚀眼睛、皮肤、呼吸道,可能造成失明、肺水肿(症状可能延 迟发生),含硫酸的无机酸雾滴具致癌性。 无色至暗褐色液体,具有油性、吸湿性,无味,加热有窒息味,稀释硫酸时只能注酸入水,切不可注水入酸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吸入: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以温水缓和冲洗受污染的部位不少于20-30分钟。脱掉受污染的 衣服、鞋子或皮饰品。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立刻就医。 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 的水,以稀释胃中的物质;若有牛奶,于喝水后再给予牛奶喝下。若患者自 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低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立刻 就医。 注意防护 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 :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9761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 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管 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894-2008 4 职责

(1)公司安保部负责确定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并实施监督管理。 (2)工程部负责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设置要求 ①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惕,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②对于有夜班作业的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应有足够的照明,保证操作人员在夜间能够清晰可辨。 ③安全标志不易设置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或已被遮挡的地方。 ④安全警示标识的集合图形的具体参数,图形的颜色必须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和《安全

噪声危害及其预防

噪声危害及预防 随着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噪声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影响越来越大。工业噪声是引发职业病的主要因素之一,加强职业病的防治刻不容缓。 什么是声音?声音是由物体振动而产生的,振动的物体称为声源。振动在弹性介质中(气体、液体和固体),以波的形式传播,其一定频率范围内的波动作用于人耳引起对声音的感知。频率的单位为赫兹,符号为Hz。 正常人耳能听到的频率范围在20Hz~20000Hz,低于20Hz的是次声,高于20000Hz的是超声。人们在日常说话时的语音信号频率范围在300Hz~3000Hz之间。 反映声音强弱等级的单位是分贝,符号为dB。如细声细语在20dB左右,安静的房间在40dB左右,普通谈话在60dB左右,吸尘器吸尘声在80dB左右,割草机声在100dB左右,链锯声在120dB左右,喷气式飞机附近可达140dB~150dB甚至更高。 噪声是生活中和工作中使人不舒适、厌烦以至难以忍受的声音,它通常是各种不同频率和不同强度的声音无规律的组合。如果在三步左右距离对话需提高声音来沟通,通常被认为我们已经暴露于有危害的噪音环境中了。

噪声对人体影响是多方面的 长期接触一定强度的噪声,可以对听觉系统造成危害, 主要表现在: (1)听觉敏感度下降、语言接收和信号辨别力差; (2)耳鸣,凭空听到嗡嗡声或其他不正常的声音; (3)交谈困难,听不清别人在说什么; (4)所有的声音都听不真切,像被闷住了一样; (5)严重时会造成听力损失和职业性噪声聋。 研究发现,噪声的影响是多系统、多器官的损害,主要 表现在: (1)神经系统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脑电图异常,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 (2)心血管系统出现血压不稳(多数表现增高),心率加快,心电图有改变(窦性心律不齐, 缺血型改变); (3)消化系统出现胃液分泌减少,蠕动减慢,食欲下降; (4)内分泌系统表现有甲状腺功能亢进,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性功能紊乱,月经失调等。 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出现早期听力损失 噪声损害你听力的一些迹象: (1)较难听清别人的谈话,听起来声音变形或压抑; (2)在你的耳朵内会产生一些轰鸣声,噪声听力损失发展较缓慢,耳蜗损害感觉双耳有犹如蝉鸣高调耳鸣; (3)很难听清一些高的或柔和的声音:对门铃声音反应迟钝,对较高的女声听不清楚,鸟叫声不敏感……都应怀疑高频听力受损; (4)由于你提高电视机或收音机的声量而招致一些抱怨; (5)做个常规的纯音测试可测知不同频率的声音敏感程度。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 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病防治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 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20xx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约1.2万字,共有7章、97条,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法律虽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但它不是万能钥匙和百科全书,不可能也不应当解决所有问题。目前涉及安全生产方面

的问题很多,安全生产法不可能全部加以规范,它主要对安全生产中最重要、最突出、最紧迫并且具备立法条件的重大法律问题做出了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原则;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系; (4)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 (5)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社会组织(如安全咨询、评估、检验、监测等中介机构)的安全责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2003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和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2003年6月3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霍本兴、孙承业、许恕中、陈良、阎波、张旸旸、刘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 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3安全色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 3图形标识 图形标以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以和提示标识。见附录A和B。 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 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 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 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 图形标以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见附录B和C。图形、警示语句和文字设置在作业场所入口处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 4警示线 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见附录B。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 5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

噪声的职业危害

噪声的职业危害 噪音的恶性刺激,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 营养学家研究发现,噪音还能使人体中的维生素、微量元素氮基酸、谷氮酸、赖氮酸等必须的营养物质的消耗量增加,影响健康;噪音令人肾上腺分泌增多心跳加快、血压上升,容易导致心脏病发;同时噪音可使人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患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 我国对城市噪音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 地区的噪音每上升一分贝, 高血压发病率就增加3%。影响人的神经系统, 使人急躁、易怒,影响睡眠, 造成疲倦。 办法: 1、控制声源:像减弱噪声,装备隔音罩等。 2、从传播途径着手:像吸音墙,隔音墙等。 3、作业人员防护:像代耳塞,耳罩等。 噪音给人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损害听力。有关资料表明: 当人连续听摩托车声, 8小时以后听力就会受损; 若是在摇滚音乐厅, 半小时后, 人的听力就会受损;若在8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的可能性可达50%。 2、噪音损害视力噪音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甚至使人丧失听力,尽人皆知。然而,耳朵与眼睛之间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当噪音作用于听觉器官时,也会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而“波及”视觉器官,使人的视力减弱。 研究指出,噪音可使色觉、色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在接触稳态噪音的80名工人中,出现红、绿、白三色视野缩小者竟高达80%,比对照组增加85%。 噪音对视力的影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在安静明亮的商店购物时,显得愉快和镇静,买东西能做到挑选精细购买齐全。而在高音喇叭大声播放快节奏的流行音乐(一些所谓的流行音乐,只不过是震耳欲聋的强噪音)时购物,往往烦燥不安,眼花缭乱,甚至会混胡乱交易,该买的未买,买了的因识别不细也不满意。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燥音影响视力造成的的。 3、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我国对城市噪音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 地区的噪

安全生产试题-第九章-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

第九章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病防治 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B)正式实施。 A、2001年10月27日 B、2002年5月1日 C、2002年1月1日 2、职业病指(B)。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 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3、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统称(C)。 A、职业病危害 B、职业危害 C、职业危害因素 4、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C)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统称职业 病危害因素。 A、粉尘、物理、化学因素 B、粉尘、物理、放射 C、物理、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5、(B)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职业病病人 C、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6、依据法律规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是 (A)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县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C)。 A、同时设计,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B、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 C、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8、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A)。 A、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B、警示标识 C、警示说明和警示语言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B)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评价。 A、必要时 B、定期 C、不定期 1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A)如实告知劳动 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B、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11、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C)

(推荐)噪声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1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1、噪声 危害: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 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 应急处理: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并立即离开噪音场所;如发现听力异常,及时到医院检查、确诊。 防护措施: 1)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噪音区域时,应佩戴耳塞。;2)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3)注意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4)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2、工频电场 危害:目前国家尚未明确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但研究发现长期接触工频电场可能导致神经衰弱和记忆力减退。 应急处理: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防护措施:进入作业电场必须经过许可、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长时间逗留,长时间作业时应穿金属丝屏蔽服。 五、事件分级 Ⅰ级危害事故:3人以上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预案,公司安委会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及时上报公司上级部门。 Ⅱ级危害事故:1-3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公司公司预案,公司安监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协同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人员及时确诊治疗,并向公司上级部门上报。 Ⅲ级危害事故:1人由于噪声、工频电场引起的身体不适,启动车间级《现场处置方案》,所属车间及时向安全监察部汇报,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及时确诊治疗。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由公司管理层主要负责人、部门、车间组成,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组长:风电场场长副组长:安全经理成员:各运行值成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公司组织或参与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危害事故的应急组织领导和决策指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指令,必要时,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1、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办理从业人员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 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等法律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做好《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规范》,指导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及档案材料,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要把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作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各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惩处,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2015年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4年11月13日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 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1.5.1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新增)-(4886)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倡导 “珍爱生命、我要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要求各层次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 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为个人家庭幸福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 章、制度、规定。要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 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 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 4、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 准疲劳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禁止不懂操作规定盲目作业,不得将机 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未经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中或正 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准接打手机、看信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违反 劳动纪律。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 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执行审批程序,设立 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管理,听从正确指挥;有权拒绝错误指挥。工作中不准 许抱有侥幸心理,不准为省时省力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简易方法处置。 紧急情况简易处置,必须有专人看护并及时修正,避免发生意外事

故。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督导 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 建议并及时改正。不准许抱有抵触心理,更不允许采取打击、报复安 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 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 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 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 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 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必须站在“人本”的高度去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以 人为本”作为公司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工作方面,把职工的生 命健康作为我公司最大的财富,把安全作为我公司最大的效益来看待。 12、必须从满足职工的安全需求出发抓安全。把不断改善职工的 工作环境和条件作为公司的重要使命。 13、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推进安全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 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14、必须以创新的思维不断为安全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用新的

36.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规定

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1.1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根据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提出的预防控制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实施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如下:a)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价:风险评价的方法及内容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b)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控制:建立听力保护计划,实施职业暴露评估、工程控制及行政控制、护听器配备使用、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告知、培训及档案管理等,并评估听力保护计划有效性。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程序参见附录D。 1. 2 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内容 1.2.1 听力保护计划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用人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听力保护计划。听力保护计划的编写指导书参见附录E。1.2.2 噪声职业暴露评估当用人单位任何作业岗位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用人单位应建立噪声暴露评估系统。应按第4章的要求进行噪声职业暴露情况调查、噪声暴露水平测量及噪声暴露所致听力损失的风险评价。 1.2.3 工程与行政控制1.2.3.1 工程控制噪声的工程控制应按GB/T 500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使噪声作业工人接触噪声声级符合GBZ 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1.2.3.2 行政控制当工程控制不足以控制噪声暴露时,应使用行政控制加以补充。应通过减少员工噪声暴露的工作时间或者操作方式的改变进行行政控制。当噪声暴露不可避免时,应使噪声暴露人数最小化。为劳动者提供安静、干净、舒适的休息区,使劳动者定期地远离工作场所的噪声。 1.2.4 护听器配备使用 1.2.4.1 应按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规定的要求,确定是否使用护听器、确定护听器选型等。应提供三种以上护听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供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劳动者选用。 1.2.4.2 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时,劳动者应佩戴护听器进行听力防护;当劳动者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超过100 dB(A)时,应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当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小于85 dB(A)时,若劳动者有佩戴护听器的要求时,宜为其提供适合的护听器;当护听器佩戴人员的作业环境或健康状况发生改变时,应重新进行护听器的选择。 1.2.4.3 选用的护听器其有效声衰值可根据以下方法估计,并分析评价其对工人的听力保护效果: a) 若选用护听器标注的单值噪声降低数SNR,则按SNR ×0.6估计。b) 若选用的护听器标注的单值降噪值NRR,则按以下方法估计:有效声衰值= (NRR×(1-0.25)-7) ,耳罩;(NRR×(1-0.50)-7) ,成型耳塞;(NRR×(1-0.70)-7) ,其他耳塞。 1.2.4.4 应按GB/T 23466《护听器的选择指南》规定的要求,利用有效A计权声压级L’Ax 和护听器保护水平的对应关系进行护听器的保护水平评价。在选择护听器时,劳动者佩戴护听器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应保持在85 dB(A)以下,使用护听器后实际接触的噪声在75 dB(A)至80 dB(A)之间,效果最佳。 1.2.4.5 使用护听器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佩戴方法的培训和佩戴必要性的教育。护听器发放使用后,应跟踪佩戴人员的使用情况,收集反馈信息,且用人单位至少每年对相关人员进行一次护听器选择、安装、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1.2.5 职业健康监护 1.2.5.1 对于职业暴露的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0 dB(A)的劳动者,应按GBZ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听力测试。对于暴露于噪声强度等效声级等于或大于85 dB(A)的劳动者,应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以测定得到的基线听力图、监测听力图及确认听力图评定劳动者是否发生高频听阈位移。 1.2.5.2 听力测试应包括空气传导、纯音测听、听阈测量,测试频率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式样

附件3: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式样(化学物质类) 当心中毒 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必要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未知,属有机蒸气。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吸困难者给氧,救。接触容许浓度(液态氨。密闭、局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使用防爆电器设备。钢瓶泄漏时将渗漏口朝上,防止液态气体逸出。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去除污染衣物;注意保暖、安静;皮肤污染时用肥皂水清洗,溅入眼内时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各至少 20min 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超过10rng/m 部排风、呼吸防护。禁止明火、火花、高热,使用防爆电器和照明设备。工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当心中毒 安静;皮肤污染或溅入眼内用流动清水冲洗各至少时用合适的呼吸器进行人工呼吸;立即与医疗急救单位联系抢救。390mg/m 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火警:119 急救:120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标题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文 件 编 号: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 页 码 编 号:
A 2018年1月1日
1/7
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的 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业卫 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 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氛 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方案,确定策 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设施及设备的 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各项活动的开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是2014年11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新增)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和行为准则为确保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倡导“珍爱生命、我要安全”的核心安全理念,要求各层次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工友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为个人家庭幸福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要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 4、遵守生产中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操作规程、规定,不准疲劳作业、不准酒后作业、禁止不懂操作规定盲目作业,不得将机械设备借予无资格、未经公司准许的人员操作。操作机器设备中或正在检查、检修、检测中不准接打手机、看信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对人体有害、对公司财物有损害等特殊环境场所作业时,必须执行审批程序,设立监护人,保证作业安全,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服从管理,听从正确指挥;有权拒绝错误指挥。工作中不准许抱有侥幸心理,不准为省时省力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简易方法处置。紧急情况简易处置,必须有专人看护并及时修正,避免发生意外事

故。 7、支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上级安全生产监察部门的督导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准许抱有抵触心理,更不允许采取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及时提醒同事注意安全,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9、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自觉执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11、必须站在“人本”的高度去审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公司首要的核心价值观。在安全工作方面,把职工的生命健康作为我公司最大的财富,把安全作为我公司最大的效益来看待。 12、必须从满足职工的安全需求出发抓安全。把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作为公司的重要使命。 13、必须以开放的观念推进安全工作。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经验,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盘管队机电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在队长的领导下, 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责如下: 1、协助队长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及时传达矿各种安全会议、管理文件、决定、指令精神。 3、在队长的领导下, 保证本单位的机电设备完好, 严格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对本单位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4、经常检查机电设备状况, 掌握盘区机电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性能, 检查设备维修质量, 及时处理设备隐患, 保证机电设备的完好, 保证正常运行。 5、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负责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合格、灵活可靠, 管线系统吊挂整齐, 实现安全生产。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噪音)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职业病危 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 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 措施 成型车间冲板岗位噪音 致使听力减弱、下 降,时间长可引起永 久耳聋,并引发消化 不良,呕吐、头痛、 血压升高、失眠等全 身性病症 耳聋 佩戴耳塞、 隔声间、隔 声屏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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