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名词解释考试简答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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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

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

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

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

法办事的原则。

12、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4、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5、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6、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7、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

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8、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19、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2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

政行为。

2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

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4、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

行政行为。

25、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

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26、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7、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

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28、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9、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0、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

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31、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

补偿的制度。

32、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3、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34、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5、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36、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37、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8、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

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39、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0、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41、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

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2、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43、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44、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45、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46、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47、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48、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

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9、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50、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51、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52、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53、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54、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55、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以新的债务人替

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56、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57、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58、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59、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60、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61、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62、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63、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64、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65、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66、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67、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68、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69、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的遗嘱取得遗产的法律制度。

70、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关于遗赠人的财产归扶养人所有,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

71、过错责任:是指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损害应承担的责任。

72、无过错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致使他人受到损害,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73、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均无过错,但依法仍要对损害分担责任。

74、著作权: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75、作品: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76、合理使用制度:是指使用人为了个人学习、教育、科学研究、宗教,或者慈善事业及公共利益等,依法可以在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

其支付报酬,但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制度。

77、法定许可:法定许可制度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78、商标:商标是注明在商品、商品包装、服务项目及其宣传品上面的,用于区别不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一种可

视性专用标志。

79、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80、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81、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师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82、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

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使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83、创造性: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由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84、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

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85、法律渊源:是指法的创制方式和法的外部表现形式,也称为法的“形式渊源”或’效力渊源“。

86、违法:违法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次序受到破坏,依法

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87、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

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88、平等权: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89、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90、质权:所谓质权,又称为质押权,是一种典型的担保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交付债权人占有,或在自己的财产

权利上设定权利质,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如果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有权从质押的财产种优先受偿。

91、离婚:是结婚的对称,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将已存在的婚姻关系加以解除的法律行为。

92、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综合练习三

一、名称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2、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又称业主制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人格与其投资者的人格混为一

体,后者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两人以上按照协议共同占有、使用财产或成立共同经营关系,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责任的联合。

4、公司:公司是指两个以上的投资者依照公司法设立并经营性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5、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有股东出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

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7、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次序的行为。

8、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在特定的业务

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门金融机构。

9、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10、预算:预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的各部门、各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的财政或财务收支计划。

11、税收: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的来源,是国家

用以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12、产业政策:产业政策市国家设计有关产业发展,明确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和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和安排的各种政策、目标和措施的

总和。

1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

国境内,同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企业。

14、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中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

并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向结合的社会关系。

15、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依法规定的,在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

位在最低限度内应当支付的足以满足职工及其平均供养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劳动报酬,即工资的法定最低限额。

16、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即对劳动风险的社会保障。为了确保劳动者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国家和社会对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而不能

劳动或暂时中止劳动的劳动者,给予物质帮助,使其至少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

17、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广义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或其团体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其狭义仅指劳动关系双方当

事人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

18、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

度。

19、社会救助:社会救助,在我国又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个镇南关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物质接济和生活扶助,以

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20、综合练习四名称解释

1.环境: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物质世界的总称。

2.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为活动使环境与资源条件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至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制约人类的发展,甚至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但它并不包括某些人类所不能预见或防范的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泥石流等所造成的环境资源问题。

3.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4.“三同时”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5.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又称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费用的制度。

6.环境行政许可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者可能有于环境的活动的,必须事先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行政管理制度。

7.环境标准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以及维持生态平衡,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8.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名和处以什么刑罚,均由法律明文规定。

9.罪刑相适应原则:也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等价原则、罪刑相称原则,其基本含义是: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要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

10.犯罪:犯罪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应处以刑罚的行为或者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11.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1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13.刑罚: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方法。

14.特殊预防:所谓特殊预防,是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防止其重新犯罪。

15.一般预防:所谓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制定和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教育和警戒社会上那些可能犯罪的人不要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16.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从监督改造相结合的刑罚方法。

17.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就近关押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18.诉讼: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19.证据: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根据和方法,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

20.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自已主张的有利于自已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21.管辖:是指各级法院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

22.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范围,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3.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级人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4.裁定管辖:是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

25.诉讼参加人:是提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第三人。26.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

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27.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在判决确定之前,因当事人一方生活或者生产上的迫切需要,依法裁定一方当事人给予对财产或者实施行为,并须立即执行。

28.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所适用的程序制度。

29.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作出谅解和让少,就如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有关内容达成协议,双而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

30.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了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当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的制度。

31.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2.死刑复核: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应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33.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关系主要是国家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4.国家: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构成国家的四要素包括: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主权。

35.领事关系:是一国根据与他国达成的协议,相互在对方一定地区设立领事馆和执行领事职务形成的国家关系。

36.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的特定部分。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无领土即无国家。尊重国家领土的完整就是尊重国家主权。国家领土通常包括领陆、领水(内水和领海)、领空和底土(地下领土)。

37.冲突规范:冲突规范是指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范。

38.公共秩序保留:如果一国法院根据其冲突范休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而适用该外国法将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则国内法院可以此为理由限制或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此即冲突范适用中的秩序保留。

39.法律规避: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规避本应适用的一外国法,称为法律规避。

40.识别:要指明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据一定的法律制度,对有关吉实和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并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援用的冲突范,并对有关冲突规范进行解释,这一过程称为识。

二、综合练习一二简答题

1、法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法的基本特征有四点: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3、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4、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2、我国法的渊源有哪些?

答: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的渊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四、地方性法规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六、规章七、特别行政区的法八、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九、国际条约。

3、简述法律制定的阶段

答:法律制定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相互独立而又联系的阶段,即法律制定的准备阶段、法律制定的确立阶段以及法律制定的完善阶段。

4、简述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

答:我国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正确、合法、及时、合理和公正。

正确,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合法,是指在适用法律规范时,要合乎国家的法律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及时,是指法的适用活动的每个环节要严格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时间要求,从而提高办事及办案效率;合理和公正,是指法的适用活动在保证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还应当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的公平正义观念,符合适用法的根本目的。

5、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并解释之

答: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在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因此,权利和义务构成了法律关系的内容,也成为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

6、简述法治的内涵

答: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它是同政治民主相联系的,与民主政治相伴而生。一个国家有健全的法制并不等于就实行了法治,只有具有民主政治,才可能实行依法办事。

7、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是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宪政,也称立宪主义,其主要内涵是,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宪法和宪政的关系表现如下:宪法是宪政的前提,而宪政史宪法的具体实施过程。宪政史以宪法规定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服务于“使纸上的宪法成为现实“这一宪法目的。如果不存在宪法,就不会产生宪政。因此,要事先宪政,必须树立宪法的根本法权威。

8、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

9、简述我国历史上的主要宪法和宪法性文件

答:我国历史上的主要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主要有:一、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文件,它于1949年9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二、1954年宪法。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三、1975年宪法。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二部宪法,它制定于“文化大革命”后期。四、1978年宪法。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1978年宪法。五、1982年宪法。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经过全面修改的宪法草案,即现行宪法。它是对1954年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六、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和31条修正案。从1988年开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了过去动辄重起炉灶的修宪方式,转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了4次修改,形成了31条修正案,他们体现了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宪法变迁的基本脉络。

10、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四、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获得

救济权利。

1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三、行政应急性原则。四、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12、简述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答:行政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包括:1、它是依法成立,即通过法定程序由有权机关批准而成立,获得组织法或单行法授权的正式组织;2、它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3、它有法定的管辖事务范围和一定的职权与职责;4、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5、它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即留给行政主体一定的裁量空间。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自行决定或实施行政行为,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4、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里为其实施保障。

14、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人身罚、财产罚、行为罚、申诫罚。

15、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国行政赔偿主要包括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两种情形(现在已逐步将侵犯受教育权等权利纳入赔偿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如下情形排除在国家赔偿范围之外: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简述民法的基本准则?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7、简述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

答: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这种资格与当事人的年龄、智力、精神状况无关。这种资格不仅是民法上的权利,而且是宪法上的权利。民事行为能力是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行为能力作为一种资格,受当事人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限制。

18、简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法人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9、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应当符合法定或者意定的要求。前三项是实质要件,第四项是形式要件。

20、物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物权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1、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2、物权以特定的物为客体。3、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4、物权是绝对权。5、物权具有排他性。

21、物权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答:物权的保护方式包括:1、请求确认物权。2、主张返还请求权。3、主张排除妨碍请求权和妨碍防止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4、请求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5、请求赔偿损失。

22、善意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答:善意取得的条件有: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扔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2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用益物权可以分为一般用益物权和特许用益物权。一般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特许用益物权是指物权的设立须得到相关须知部门的批准,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

24、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担保物权的种类有1、抵押权。2、质权(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3、留置权。

25、简述债的发生原因

答:债的发生原因是一定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行为、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其他原因。

26、债的消灭原因有哪些?

答:债的消灭原因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事由。

27、简述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和同的意思表示,须符合下列要件:第一、要约须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第二、要月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第三、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其债权债务关系。

28、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承诺须具备下列要件:1、承诺是对要约同意的意思表示。2、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答复。3、承诺必须不附条件地同意要约的各项条款。4、承诺应当在要月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9、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答: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包括:1、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是先履行义务人。不安抗辩权产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该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义务人。2、后履行义务人欠缺履行能力或者欠缺信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第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第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第三、丧失商业信誉;第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0、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

31、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

32、简述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答: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3、简述侵权物质损害赔偿的范围

答:侵权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继续赔偿以及定期金。

34、可撤销婚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可撤销婚姻是因胁迫产生的婚姻。有人把可撤销的婚姻称为欠缺结婚真实意思的婚姻。因胁迫产生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即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撤销。

被胁迫人形式撤销权,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或延长。

二、综合练习三简单题

1、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也是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法,但它不可能调整所有经济关系,它只调整特定的经济关系,即通过物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关系或物资利益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包括国家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所特有的原则,是经济法的灵魂和构建经济法体系的依据,是经济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经济法的规范和法律文件所应贯彻的指导性准则,应贯彻于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全过程。它包括平衡协调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经济法的特征是什么?

答:经济法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政府主导性2、政策性3、社会公共性4、综合性。

4、企业的特征有哪些?

答:企业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点: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2、企业具有经营性3、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5、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由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7、简述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治理机构

答: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现代公司只有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构造合理的公司组织机构,才能为实现公司的意志和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权力机关,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监督机关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

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由全体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决策权和业务执行权,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法定公司常设机构。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专门监督,是公司的法定必设机关。

8、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答: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种和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免税和减税以及违章处理等。

9、《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答:概括来说,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

4、侵犯其他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5、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6、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捏造事实、散步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9、串通投标行为;

10、享有独占地位的企业非法排挤其竞争对手的行为;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限制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10、《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有哪些?

答:垄断行为包括:1、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对于在我国讨论已久的行政垄断问题,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11、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

答:消费者主要有以下9项权利:1、安全权2、知情权3、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求偿权6、结社权7、获知权8、受尊重权9、监督批评权。

12、职工的劳动权利有哪些?

答:职工的劳动权利一般包括:1、参加劳动的权利;2、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的权利;4、保证劳动安全和健康的权利;5、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6、享受劳动福利的权利;7、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8、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9、决定劳动法律关系存续的权利;

10、请求保护合法权益部受侵犯的权利。

13、与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答:与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具有下述法律特征:1、从属合同;2、有限自由合同;3、最大诚信合同;4、继续性合同;5、不完全合同;

6、关系性合同。

14、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包括:1、合同主体适格,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即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与自己的内在真实意思相符,既不存在受他人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内容合法,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劳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4、合同形式合法,即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订立程序合法,即合同的订立必须完成各项法定必要程序。

15、简述支付加班工资的具体标准

答:延长工作时间的补偿有两种形式,即补休和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对于法定节假日以外延长工时的,应当优先采用补休形式。《劳动法》规

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加班加点工资,其标准分别为:1、加点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2、周休日加班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3、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从事以上三种条件下的加班加点,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时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6、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答: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必须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正在进行。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综合四

二、综合四简答题

1、简述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答(1)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3)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4)公众参与的原则。

2、环境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答:(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三同时”制度。(3)排污收费制度。(4)限期治理制度。(5)环境行政许可证制度。(6)清洁生产制度。(7)循环经济制度。(8)环境标准制度。(9)环境监测制度。

3、刑法的基本原则。

答:(1)罪型法定原则。(2)适用型法从人平等原则。(3)罪责弄相适应原则。

4、犯罪的基本特征。

答.(1)犯罪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2)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负刑事责任和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犯罪构成。

答: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犯罪构成具有三个特征:(1)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2)犯罪构成是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的总和。(3)犯罪构成由决定社会危害性的要素组成。

6、正当防卫的条件。

答: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进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进行防卫。

4.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防卫。

5.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7、紧急避险的条件

答:1.必须有客观存在的危险发生。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5.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

6.避险行为不超过必要限度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8、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划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刑法》第35条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附加型,即对犯罪的我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8、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哪些?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刑法》第35条规定了一种特殊的附加型,即对犯罪的我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10、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答:证据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表现待证事实的证据资料的各种外在形式。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8)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现场笔录。

电大法律文书机考选择题按字母排版修订稿

电大法律文书机考选择题按字母排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B 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应该是(C)。C.被不起诉人 辩护词属于(D)。D.诉讼文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2年第35号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应为(C)。C.(2002)京西刑初字第35号 辩护词的结构层次,一般分为前言、辩护意见和(C)。C.结束语 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在写作上第一位的要求是(B)。B.内容真实、完整 C 从涵盖的内容来看,法律文书由(B)等几部分构成。B司法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 从(D)起,判决书就确定了统一的格式和写作内容。 D.清代 撤销案件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是(B)。 B.人民检察院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送达对象是(A)。 A.上一级仲裁委员会 处理确认发明专利权的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制作主体是(B)。B.中级人民法院 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性质和特点表现为:是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是签发拘留证的依据、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能发生法律效力、属于刑事诉讼文书 呈请拘传报告书的首部不仅要写明被拘传人的基本情况,还要写明被拘传人的(D)。 D.主要简历 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性质和特点表现为(B)。 B.是签发拘留证的依据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是(C)。 C.立案的理由 呈请拘留报告书应当送达(B)。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D 当庭宣判的民事判决书尾部注明的判决日期为(C)。C.当庭宣判日期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除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编号之外,应依次写明的项目是(C)。C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权事项的规范写法是(D)。 D.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编号由(A)组成。A年度、制作法院、案件性质、审理程序、顺序号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在(D)后发生法律效力。D.双方当事人签收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小抄(必胜版)

综合练习一二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 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 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 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 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 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12、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 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13、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5、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6、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7、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9、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20、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1、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 规范的活动。 22、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 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5、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 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26、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 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27、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 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8、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期末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73)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期末标准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73) 考试说明:本人汇总了历年来该科所有的试题及答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标准考试题库,对考生的复习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内容包含:单项选择题、简答题、写作主题、写作辅题。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Ctrl+F),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机考及教学考一体化试题答案,敬请查看。 一、单项选择题 1.依不同的制作方式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以划分为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和( ) A.宣告式文书 B.表格式文书 C.信函式文书 D.致送式文书 2.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使用的规范称呼是( )。 A.犯罪嫌疑人 B.人犯 C.被不起诉人 D.被告人 3.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 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 A.起诉书 B.公诉意见书 C.抗诉书D.起诉意见书 4.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第一项写为( )。 A.上诉人 B.原公诉机关 C.公诉机关 D.原审被告人 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调解书的尾部应当写明( )。 A.本调解书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本调解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C.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D.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是( )。 A.监视居住决定书 B.提请减刑建议书 C.取保候审决定书 D.提请假释建议书 7.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称为( )。 A.代理词 B.辩护词 C.法律意见书 D.公诉意见书 8.公证书签署人员应写( )。

浙江电大《实用法律基础》作业做法及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做法 1.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6011427288.html,/Login/Login.aspx?ReturnUrl=%2f 用户名是学号,密码是:123456. 2.进入后,点击最上边的,然后点击左侧的, 继续点击页面中间的,然后在弹出的页面找到 ,在 前面的空格打钩,然后拉到页面底部,在 点击。 3.点击左侧,显示页面: 再点击,就可以开始做作业了。 4.注意: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 5.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专科)形成性考核一-0001 试卷总分:100 判断题(共15题,共30分) 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2分)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3.(2分)我国现行宪法共有4次修正案。√ 4.(2分)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种国家强制力很多时候是潜在的和间接的。√ 5.(2分)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6.(2分)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7.(2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英国法学家提出来的。× 8.(2分)根据法律的内容与功能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9.(2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规范和配置国家权力。× 10.(2分)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11.(2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12.(2分)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物与行为两种。× 13.(2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 14.(2分)国务院有权制定基本法律。× 15.(2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两级、三层次”的特点。× 单选(共15题,共30分) 16.(2分)我国现行的宪法是(D)。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17.(2分)国务院有权制定(B)。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规章 18.(2分)以下属于实体法的是(A)。 A、刑法 B、刑事诉讼法 C、仲裁法 D、行政诉讼法 19.(2分)以下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的是(C)。 A、纳税 B、兵役 C、受教育 D、选举 20.(2分)以下不属于公民的诉愿权的是(D)。 A、批评权 B、建议权 C、申诉权 D、宗教信仰自由 21.(2分)以下不属于司法权特征的是(A)。 A、主动性 B、被动性 C、中立性 D、终极性 22.(2分)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英美法系更倾向于(B)。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超职权主义 D、超当事人主义 23.(2分)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是指(A)。 A、法律继承 B、法律移植 C、法制改革 D、法律制定 24.(2分)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25.(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A)国家。 A、法治 B、法制 C、现代化 D、有法可依的 26.(2分)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A)以上的多数通过。 A、2/3 B、1/2 C、3/4 D、4/5 27.(2分)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B)基础上建立的。 A、公法和私法 B、普通法和衡平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普通法和判例法 28.(2分)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和过程称之为(A)。 A、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29.(2分)在西方思想体系中,法治首先是被作为与(B)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略。 A、德治 B、人治 C、礼治 D、法制

电大《法律文书》作业及期末复习资料

01任务 1. 起诉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1997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1998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经审查,XX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6月X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XX委托律师王XX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 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XX亦供认不讳。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字[2005] 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XX市XX公司职工,家住XXXXX,暂住XX 市XX公司平房3排13号。1998年8月,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999年9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8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20XX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被害人许XX,XX市XX公司经理。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5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现查明: 20XX年2月,被告人刘XX因为在XX公司工作期间有偷摸的行为而未能发到1997年度的奖金,遂对XX公司经理许XX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XX年5月10日,被告人刘XX上班后,到公司木工房找朱XX谎称要修理桌椅借来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藏于宿舍床下。中午12时许,被告人刘XX到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杀人。下午1时30分许,被告人刘XX趁许XX在3楼333房间午休之际,借故支开同在333房间休息的经理秘书侯XX,并将房门反锁,取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猛击许XX头部二、三十下,后又对许XX的面部、颈部、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十余下,造成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胸部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案发后当日,被告人刘XX在逃逸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作案工具羊角锤、木工凿; 2、证人朱XX、侯XX等人的证言;3、被告人刘XX的供述;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报复杀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社会学概论》练习题库参考答案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社会学概论》练习测试题库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的社会科学。 2、社会结构指社会诸要素之间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关系。 3、文化:文化是与自然现象不同的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成果,它包括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的与非物质的东西。 4、社会化:所谓的社会化,是指个体与社会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养成独特的个性和人格,从生物人转变成社会人,并通过社会文化的内化和角色知识的学习, 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5、代沟:所谓代沟是指社会的不同世代之间在价值观念和行为选择方面出现的差异、隔阂、甚至冲突。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代沟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变化的速度和程度。 6、社会角色: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 7、社会规范:是在特点的社会活动领域中所创设的和形成的一整套持续而稳定的规范体系,它是制约社会行动的重要结构框架。 8、社会群体:广义上指通过持续的社会互动和社会关系形成的进行共同活动并有着共同利益的人类共同体;狭义上指通过直接的社会互动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类群体。 9、社会不平等:指各阶级、阶层对相对稀缺的社会价值物在占有量、获取机会、满足程度上的差异性。 10、社区发展:指通过建设以促进社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过程。 11、社会行为: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与他人和社会有关的一切行为。 12、集合行为:集合行为又称为集体行为、大众行为。它是指一种人数众多的自发的无组织行为。集合行为中,个人都不是独立地行动,而是与他人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13、拟剧论:是社会学家戈夫曼采取戏剧分析的方法,从印象管理的角度揭示人们社会互动的特点的理论。 14、社会调查方法:是人们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对社会现象和社会情况进行考察,搜集、整理、分析有关资料,并对其作出解释的一系列手段和程序的总称。 15、社会变迁:社会变迁指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引起的种种社会变动现象。社会学家把社会制度、社会生活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的渐进的、突发的社会变动过程与结果都称作社会变迁。 16、社会制度:社会制度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社会关系以及与其相联系的社会活动的规范体系,是制约社会行为的重要结构框架。

国家开发大学电大本科《法律文书》科目重点打印版精华版

最新度最新广播电视大学(电大)期末考试 本科《法律文书》科目期末考试重点考点精华版 一、名词解释 1、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司法机关(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机关、检察院、法院及监狱等机关,下同)、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3、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拘留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由案件承办单位拟写出呈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报告类文书。 4、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5、通缉令,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6、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7、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应由本院决定立案侦查时所制作的文书。 8、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 9、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就是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不批准逮捕时所制作的文书。 10、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 11、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12、公诉意见书,是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后,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书面意见。 13、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或者不起诉决定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复议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14、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15、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关于法律监督的规定,对确有错误并已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重审予以纠正时所制作的文书。 16、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者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案件,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或无罪,构成何种罪名,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处罚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7、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就第一审判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二审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时作出的书面决定。 18、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为解决有关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19、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后,就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0、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调解,根据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 21、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就解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依法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2、第二审民事判决书,是指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经审理终结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决定。 2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第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照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行政规章,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24、监狱法律文书,是指我国监狱(含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过程中,根据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总称。 25、罪犯入监登记表,是指监狱记载新入监罪犯基本情况的表格类文书。 26、提请减刑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在对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27、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服刑改造期间的罪犯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8、监狱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或者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提出起诉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29、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是监狱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根据罪犯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30、律师实务文书,是指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制作和使用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各种法律文书的总称。 31、民事、行政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

电大法律文书试题及标准答案

电大法律文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其序号字母填入题目空格内) 1.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作出的决定中不包括(C )的决定。A B C D.不批准逮捕并要求补充侦查 2.起诉意见书的首部与正文之间的成文化用语是(C )。A.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B.经我局侦查预审,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C.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有下列犯罪事实 D.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ххх的犯罪事实如下 3.撤销案件通知书的送达对象是( B)。A B C.刑事案件被 D.犯罪嫌疑人 4.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 C)时制作的文书。 A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 B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C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 D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交起诉5.批准逮捕决定书属于( C)文书。A B C D.笔录式 6.人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追加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提请批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C)。A B.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C.逮捕决定书 D.决定逮捕通知书 7.起诉书编号的内容依序是(C )。 A.年度、院名、文书性质、顺序号B.年度、院名、部门、文书性质、顺序号 C.院名、部门、文书性质、年度、顺序号 D.院名、文书性质、年度、顺序号 8.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的称谓应该是( C)。 A.被告 B C.被 D.不起诉人 9.人民检察院针对未生效的刑事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送达(B )。 A.同级人民法院 B.上一级人民法院 C.下一级人民法院 D.同级和上一级人民法院 10.民事(行政)抗诉书的提出是为了纠正( D)中的错误。 A.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B.未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C.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D.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11.人民检察院针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书应当由( D)提出。A B.上 C D.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12.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02年第35号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应为(C )。A.京西刑初字(2002)第35B.西刑初字(2002)第35号C.(2002)京西刑初字第35号 D.(2002)西刑初字第35号 13.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除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以及编号之外,应依次写明的项目是( C)。 A.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B.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案件审判经过 C.公诉机关、被告人、辩护人、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D.被告人、辩护人、案件的由来和审判经过 14.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交待上诉权事项的规范写法是(D )。 A.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х份 B.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向本院或者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C.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D.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хх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х份 15.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作出部分改判结果时,其判决主文应当依次写明( C )。 A.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维持的内容 B.撤销的内容、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 C.维持的内容、撤销的内容、改判的内容 D.维持的内容、改判的内容、撤销的内容

电大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2017电大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制度。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 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 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 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 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 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 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 标的物的所有权。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 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 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的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 法律措施。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 方的货币。 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 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以新的债务人替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 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 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 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 权利。 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 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继承方式。

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形考答案

第一次形考试题及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第一次作业(第一二三章)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道题总计20分) 1.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宪法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构成及其活动的基本原则。 3.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4.具体行政行为 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个别效力。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道题总计20分) 1.惟有(C)的实施,才依靠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A.道德习俗 B.宗教信条 C.法律 D.社会章程 5.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首要问题是(C) A.让人们知道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B.使人们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C.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D.提高领导人的法律知识水平 6.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C)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民主集中制 7.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C)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平等原则 8.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国家机关是(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 6.我国现行《宪法》是制定的时间(D) A.1954年宪法 B.1973年宪法 C.1979年宪法 D.1982年

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名词解释考试简答小抄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 行的基本分类。 3、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4、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 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5、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6、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7、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8、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 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 9、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0、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 1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 法办事的原则。 12、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3、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14、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15、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16、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7、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 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18、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19、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0、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21、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2、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 政行为。 2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 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24、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 行政行为。 25、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 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26、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7、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 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 28、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 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9、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 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30、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 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31、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 补偿的制度。 32、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3、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34、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5、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36、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37、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8、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 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39、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0、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41、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 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2、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43、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44、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45、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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